守門員禁區外拿球應該如何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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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比賽手球規則指出手球是足球比賽時球碰到上肢造成的犯規,當守門員在禁區外上肢接觸球也要判犯規(碰到肩膀不算),所以守門員禁區外手球也是會判罰的,守門員可以用手持球的區域僅限于禁區,但是由隊友回傳的球以及隊友擲界外球到禁區內的守門員不能用手觸球,詳細解釋如下:
1、球員用腿腳部分將球回傳給本方守門員。本方守門員用手接就是犯規,應判禁區內間接自由球;但是傳球的隊員和本方守門員都在小禁區內,本方守門員是可以用手接的。
2、球員用除四肢外身體其他部位(如頭部胸部,手除外)回傳,即使是有意的,本方守門員也可以用手接,不犯規。
3、球員回傳球不是傳給本方守門員,而是傳給另一個本方球員,而該球員將球漏給本方守門員,此時本方守門員不能用手接球(但可以用手臂外其他部位觸球),否則應判禁區內間接自由球。
4、本方球員解圍失誤或對對方前鋒鏟搶,將球踢到守門員附近,守門員可以用手接,不犯規。
實例:2018年世界盃預選賽不丹VS中國隊的比賽,不丹門將禁區外拿球,被裁判出示黃牌,還判罰給中國隊一個自由球。
但是具體判罰還是要依據場上的情況來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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