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皇帝給自己選保鏢的標準是什麼?


身家不菲的人總是會面臨著比普通人更嚴重的人身安全危機,所以選幾個保鏢貼身保衛很有必要。作為封建社會身價最高的終身制大地主,皇帝更是為自己的「一生安全」操碎了心。只要智商在線,哪怕日理萬機也要抽空過問一下選拔情況,條件允許還要面個試什麼的。 當然,歷朝歷代的君主口味不同,遴選要求也不太一樣。今天,我們就先來說說宋朝。

趙宋王朝的皇帝普遍信奉這樣一條「真理」: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一定不是好士兵,但是,長得矮的士兵一定不是好士兵。 即使在遍地學霸的宋朝,文化課學不好也沒關係,長得高一樣能有份好工作。


從《宋史兵志》記載的北宋初年禁軍的召募方法我們就可以看出來,身高是多麼重要的條件:「初,太祖揀軍中強勇者號兵樣,分送諸道,令如樣招募。後更為木梃,差以尺寸高下,謂之等長杖,委長吏、都監度人材取之。當部送闕者,軍頭司覆驗,引對便坐,分隸諸軍。」


大致意思就是說,一開始,太祖是自己挑幾個「標準」出來,全國各地,每道一個,讓照著這個樣子來選拔。後來可能發現這樣的主觀性太強,就把「人」換成了「木棍」,讓相關負責人員嚴格按照木棍的高低來挑人。總的來說一句話,太矮的不要。

那麼,什麼樣的符合「標準」呢?這個不太固定,每一任皇帝對於「高」的要求是不一樣的。 宋真宗的標準是:「真宗祥符中,重定等杖,自五尺八寸(大概182)至五尺五寸(大概172)為五等,諸州部送闕下,及等者隸次軍」;宋仁宗 的標準是:「慶曆七年,諸路募廂軍及五尺七寸(大概180)已上者,部送闕下,試補禁衛」。


為了激勵大家努力長個,滿足皇帝對於侍衛們身高的要求,政府很有創意的把士兵的身高直接與俸祿掛鉤:「嘉祐二年復定等杖,自上四軍(皇帝的貼身近衛)至武肅、忠靖皆五尺已上,差以寸分而視其奉錢:一千者以五尺八寸、七寸、三寸為三等。奉錢七百者,以五尺七寸、六寸、五寸為三等。奉錢五百者,以五尺六寸、五寸五分為三等。奉錢四百者,以五尺五寸、四寸五分為二等。奉錢三百者,以五尺五寸、四寸五分、四寸、三寸、二寸為六等。奉錢二百者,以五尺四寸、三寸五分、三寸、二寸為四等。不給奉錢者,以五尺二寸或下五寸七指八指為等。」長得矮就不要怪老闆發的薪水少。如果低出了老闆的容忍界限,對不起,你還好意思要工資?


大概趙宋王朝的皇帝覺得個子高的人給自己當保鏢比較有安全感,因此皇城禁衛一般是「第一等」——海拔最高的,分分鐘成立一個古代籃球隊不在話下(現代的話稍有點矮)。當然,也不是個頭高就行了。瘦成電線杆,老闆能放心把身家性命交給你?


自然要「琵琶腿、車軸身、取多力」。幻想一下,猿臂蜂腰、健壯有力,遇見危險像被捅了巢的蜜蜂一樣呼啦啦衝出來一大片擋在你面前,就像在身前豎起了一排排的大堅果和加農炮,刺客來多少也得跪。

只可惜,個子高、身材好、武力棒的人才總是不好找的。好不容易遇到一個,其他方面差強人意也就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宋史》中記載,元達「身長八尺餘,負膂力,善射……亡命山林間,為鄉里患。(太宗)及即位,補御龍直隊長」。這位元達年輕的時候可不是什麼五講四美的好少年,跟別人一起當盜賊,為禍鄉里,被抓了還拒絕勞役改造,逃跑了。


結果就因為他有八尺(2.4米左右)高,武力值不低,射箭其准,太宗對他「一見傾心」,繼位後就直接拎到自己身邊當貼身保鏢了。犯過罪?那都不是事兒。


在宋朝,學習不好就算了,再不好好長個,真是徹底沒前途了。


參考文獻《北宋皇宮宿衛禁軍諸問題研究》《宋朝兵制初探》《北宋寬衣天武禁軍考論》《兩宋諸班直番號及沿革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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