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關頭明哲保身是明智還是懦弱?

7月18日上虞曹娥江人民大橋附近發生一起溺水事故,一位50左右的大叔在江中游泳時腿抽筋最終體力不支溺水身亡,作為當時現場第一親歷者,這兩天一直在難過懊悔中度過,我一直在想當時我要是再勇敢一點,是不是結果會更好一點。
7月18日當晚7點30左右,大叔早於我下水,並向江中游去,而我則在岸邊活動,大叔在游到江中返回離岸20米左右腿抽筋了並向岸邊游泳的我以及另一個人求助,當時我並未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因為大叔下水的時候腰間系著一個跟屁蟲救生設備,因此我只是向他喊抱住救生球,之後大叔不再求救,我以為沒問題了,誰知沒過幾分鐘,大叔又開始求救,當時我內心掙扎了,當時夜晚視線不好,我的游泳技術並非很好,而且人胖氣息不足耐力體力皆不是很好,大叔體重目測200左右,我並不一定有能力施救,於是我抱著一個防水袋拿著一根木棍向他游去,希望能拖他回來,在向他游過去的時候,大叔一直在掙扎並且越來越向江心漂去,我一邊游一邊喊讓他抱住球堅持住,可是始終還是和他有一段距離,在游出去大概50米離他還有一段距離的時候,大叔掙扎的越來越厲害也發不出聲響了,這時候我害怕了,因為緊張恐懼,雙腿開始無力且發抖了,同時防水袋漏氣浮力也越來越不足了(桶狀的袋子,一端開口捲起來兩邊扣住,能漂在水面上但是壓在水中因為密封性不好會漏氣),我退縮了,家裡父親癱瘓全靠我一個人,我做不到有可能搭上自己的情況下義無反顧地去救他,我大聲向岸邊圍觀的人求助,讓他們報警,我眼睜睜看著大叔不掙扎了。我也不敢再游過去了,開始慢慢往岸邊游,十多分鐘後警察到場,有一個下水把大叔撈上岸,醫生也開始急救,但是最終人還是去了。
事後我一直自責,我當時是不是真的儘力了,我當時的明哲保身是不是太懦弱了,我義無反顧的去救他到底能不能挽救他的生命,我要是再多做一點,結果是不是能更好一點,要是在他第一次求救的時候立馬報警是不是能救他回來,或者我當時第一時間游過去把我的防水袋給他是不是會好一點?我究竟應不應該奮不顧身的去救他?


利益相關,做過救生員。

你做的很好了。不帶輔助設備的話,20米距離你一個人是帶不回他的,何況還是在河裡人越漂越遠的情況下。你自己在實施救援前就應該大聲呼救,確認有足夠的後援,才可以施救。目標昏厥前,你應當和他保持距離,游向他後方的位置,否則很容易被溺水之人抱住最終兩人一起溺亡。

如果說你真的做錯了什麼的話,那就是去江里游泳。如果你心裡有愧的話,此生剩餘的時間,做個義務巡邏員,去勸勸大家不要下江游泳就好


利益相關:持證救生員

就算是救生員,也是分自然水域和人工水域的(我是人工水域資格),所以就算是專業的救生員,在這種情況下也不一定就能去救他的。並且我們救人是岸上必有另一救生員作為後援的,並且會拿起救生圈等裝備。

所以題主真的不必苛責自己,你的判斷、行動是十分明智的,不然的話最大的可能就是一出悲劇變為兩出。


你不是專業救生員 你沒有資格做這個好事 看好了 你沒有資格做這個


不應該啊?有跟屁蟲還溺水,八成有水鬼,樓主你揀了條命,其實樓主你儘力了


挺身而出不僅僅是需要勇氣的事情,還需要與之相匹配的能力,題主描述中的情況,我不認為非專業培訓人士可以做到,這個時候慫一點是對自己的保護,面對自己無能為力的狀況,我覺得還是幫忙呼救對局面的幫助更大一些……
所以,危急關頭力所能及可以挺身而出,無能為力就明哲保身做些當下有幫助的事情吧,當然,我指的不是做一個鍵盤俠慫在一邊反身跑上道德高地各種指責,這種人才是最low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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