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展人在藝術品投資與收藏的市場中處於怎樣的位置?
覺得某種程度上,知名策展人「定義」了很多藏品的價格。藝術品被納入一個觀看體系,有其承上啟下的脈絡,才會更有價值,而這些是不是主要靠策展人詮釋出來的呢?
從理論上講,策展人是相對對立的策劃展覽,選擇合適主題的展品,但在中國當下的藝術生態中,策展人往往身兼多職,並不是那麼的獨立。比如甚至畫廊老闆。就像很多畫廊其實就是買賣藝術品的場所,很多也打上了美術館的名頭。而美術館和博物館是從藝術、文化、歷史等方面來收藏、展示和研究的非盈利機構。如果博物館把凡是市面上之前的藝術品都收入囊中,而不是從歷史的價值來判斷,來選擇哪些適合做展覽的話,就失掉了最基本的學術定位,和畫廊沒有任何區別。美術館如果是按價格高低來衡量藝術品的價值,觀眾肯定就不會再去看展覽了,不如直接去藝術博覽會或拍賣會,至少可以看所謂的很貴的作品。
說回來,在當下的藝術圈裡,策展人已經是爛大街的名頭了。誰都知道展覽海報上策展人是怎麼回事。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中國當代藝術的學術和市場都很不規範,很不專業。畢竟西方几百年時間的過程我們只花了三十年,什麼東西都是向錢看的。
如果是想買藝術品,不要輕信所謂策展人的觀點,很多人是渾水摸魚的,他們中很多人連起碼的藝術史知識都不具備。
策展人這個看似泛濫的名頭,最早的起源其實是博物館中的特定職能部門。在80年代,國內對此的翻譯是策展部或展覽部主任。後來才引進了洋名字。所以,美國各大美術館、博物館的策展人都是藝術史或考古類博士起點的,策劃展覽不是為了推銷作品,而是從藝術史的價值來判斷一個主題內什麼作品最合適,展覽還結合學術研究、研討會、公眾教育等問題。首先是從藝術史來給作品定位,才能夠獨立和客觀的評價藝術品,才能最終反映在市場上。而現在中國的當代藝術界,可能很多人並不知道這個名字的來源,就急於給自己掛名了。很多作品不是由其學術價值決定,而是人為在市場里的炒作。流通領域裡不會自己創造價值的。價格和價值有時是嚴重背離的。我不認為一幅曽梵志模仿西方油畫模式的作品在價值上能和張大千的作品相提並論,即使價格上遠遠比後者高。
Leading art curators are, together with art dealers and collectors, the MOST powerful people in the art world!
For what I know, curators have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art world because they decide what is the main subject in
many expositions or at presentations in specific parts of an art fair.
For example, in Unite State, the curator was the one who
decided which was the the theme or topic of the youth exhibition and he
decided which of the artists that presented their work, would be in the
actual presentation.
group of artists, it"s the curator who decides what"s the main theme
that can concentrate such a group, so many times he could ask the
artists to present works based on that topic and the curator will
"frame" and present the exposition and his goodwill, will support the
presentation. When you know he or she is a good curator, you will expect
to see a good show. I am not sure of this, but I think almost every
important gallery has one to help them with the acceptance of artists
策展人確實是當代藝術鏈條中的一個重要環節,詮釋作品是批評家的工作,策展人更像一個展覽組織者和推廣者,類似演藝界的星探。在西方國家批評家和策展人是兩個職業,中國分的不太清楚,即批評家兼顧策展人工作。我覺得策展人對於作品價格影響不大,正常的藝術品價格是由市場決定的。
價值和意義總需要人詮釋一下才能出來。如果妳對於策展人扮演這個角色感到不滿,那麼應該換誰?
國內外情況不太一樣,因為我不是很深入藝術圈,只能回答個半吊子。
在國外,策展人一般寄生於畫廊、美術館,作為籌款人和銷售者的身份出現:作為籌款人來運營一個畫廊或者美術館,到處拉關係,找資源,找資金,拓展自己的影響力;作為銷售者,因為手中有藝術作品的資源,能滿足藏家的需求,藝術品資源上到畢加索等億元級別的,下到新興藝術家的早期認購。
作品的學術價值他們不太關心,因為20世紀早期的策展人已經完成了基本的市場價值建立,現在藝術市場基本沒有出現新興流派。「藝術品被納入一個觀看體系,有其承上啟下的脈絡,才會更有價值」,這一句話沒有錯,特別是現代主義和後現代主義藝術就是由早期的資本家、藝術家、理論界、政治、媒體等多方社會力量共同建立起來的。但也因為它的人為操作因素比較大,我覺得真正的價值和價格要留到至少一個世紀後再來論斷。就我個人的觀點,現在的絕大部分作品沒有文化價值,僅有市場價值,稱為產品比稱為藝術作品更合理。
在中國的情況又不太相同,可以說確實是由策展人完成了作品的市場價格和「文化價值」的定位,因為如今的「當代藝術/後現代藝術」完全由西方引進,沒有經歷文化價值的探討階段,所以中國還需要在形式上還要彌補這一步。
我們來想像一個角色。 這個角色的功能是協調多方利益關係,執行利益團體的思路,拿一份收入或分紅。 有一個產品交到了他手裡,他試圖出售並提高價格,於是提高產品的曝光率(廣告、展覽、藝術家走穴)、引導產品市場價格(拍賣)、提升產品價值(關於價值這一塊兒,他希望通過兩個方面展示:一是文案,他常常會請一些批評家來寫;一是價格,通過拍賣等,引起各方關注)。 他的角色可能更像產品經理,但在藝術界對外的稱謂是策展人。
關於文案,策展人可能自己寫,也可能花錢請朋友寫,這種時候他也就兼任批評家的身份了。但這種文章實質上就是廣告文案,而在藝術市場上,文案以看不懂為好。至於納入一個觀看體系,其實就是鼓吹這些作品會被寫入藝術史,用美學、藝術史中曾經讚美藝術大師的方式來讚美這些作品,這屬於廣告文案可利用的方法。
有些策展人自己起家,有比較好的人脈關係,拉贊助,帶著一些藝術家做展覽。為了控制成本或者多拿一份收益,他們基本自動承擔了批評家的功能,為這些藝術家書寫價值。慢慢的,有機會的話,也會接觸一些藏家,於是又承擔了畫商銷售的功能。
還有一種策展人主要靠文稿生活,因為接觸的藝術家比較多,也會有機會策劃展覽。
這三種人,會因為機遇而互相轉換。
最後,廣告文案能否承擔價值詮釋功能?只能說在目前市場上起到一定作用吧,賣這麼貴的產品說到底不能靠文案對吧。
現在是2016年5月17日下午17:46分,還在工作。
知乎彈出一條提示:
以上
我是激動的,也是緊張的,第一次就要這麼的失去了,內心很是忐忑。
我為了表現的像不是第一次被邀回,我告訴自己:「你要淡定,你是要做吃貨的男人,表緊張」
手頭的事情還比較多,為了慎重對待我的第一次,等回家再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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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晚飯結束,熬的海鮮粥,以及白灼蝦。
我是一個對吃很細緻的人
不知道誰說過:「一個對吃很細緻的人,對待其他的事情也不會粗疏到哪去」。
有個純英文的回答,介於 本人英文很爛,所以藉助了XX翻譯軟體。
大概有一句的意思是:「策展人是藝術圈是一個重要的角色」
說的很對,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什麼國度下。但是策展人的重要程度 在不同的場景下的重要的定義也是不同的。而且我堅定的認為【知名策展人「定義」了很多藏品的價格】,是不對的。
他定義不了價格,市場說了算,藝術品本身說了算。當然國內的藝術品市場是個怎樣子,圈內的都知道。
百科說:「策展人一詞源於英文「curator」,全稱「展覽策劃人,是指在藝術展覽活動中擔任構思、組織、管理的專業人員。」
所以策展人不是經紀人,不是畫廊老闆……
當然在國內,沒有什麼是「不是"的.
「85」的時候 出了一批當代藝術批評家,那時候還沒有 「策展人」這個詞,但是你能說他們不是策展人么?栗憲庭 黃璜生 范迪安 朱青生 皮里 費大為等等等等。。。都是在這個領域有很高的學歷 學識,在市場方面有很多的經驗,他們是非常牛逼的策展人。
策展人並不是為了抬高藝術作品的價格。
《伯樂買馬》的故事你們也都知道。
現在的藝術圈裡邊,很多作品被炒到一個很高的價格,出現了一些天價的藝術作品,確實有這個現象。在國內的一些藝術圈裡子,確實有一些不規範的操作,造成了這種現象。有些被掛上頭銜的藝術作品,他的藝術價值或者對人的當下的價值跟社會的介入上面,它並不具備這麼高的標準的思想性。但是他在市場的行情上卻被抬到了這樣的一個高度,那這就是因為學術領域跟商業領域裡面他們極不負責的行為規範造成的,這種他們算不上策展人,就是個畫販子。
當然我們藝術市場也存在其他的問題,比如我們普通的審美喜好跟收藏習慣上。他們會寧願買一些保佑平安的,美的東西。因為他對藝術品的認識 消費習慣上還沒有很成熟。所以會造成一些比較好的藝術家的作品並沒有得到市場的認可。
這種種,我都覺的是我們藝術教育的程度的不夠,太有限,導致我們現在普遍審美的大的滑坡。導致我們盲目聽信各種頭銜,導致我們錯誤的聽取所謂「策展人」的觀點。
先這些吧,有其他想法 再補充~~~~
以上。如果把博物館和畫廊等看成權利機構,機構本身所擁有的是展覽的空間,而curators則擁有施展這種權利的資格,他們決定什麼可以被展出,他們決定這些展品用怎麼樣的形式/主題展出,他們不但掌控觀眾獲取知識的途徑和內容,甚至還能夠決定/影響觀眾的身份。
我天,為什麼會邀請我。。。我拋個磚?
首先,藏品的價格其實並不是由「知名策展人」定義的。就像股票價格不是由股票經紀人定義的一樣。在定價上,知名收藏家,知名藝術家所帶來的增益肯定會比策展人大得多。
其次,策展人將藝術品納入觀看體系也許沒錯,但其實高端買家並不看重這些。他們在乎的點是藝術品會升值嗎,自己是否能過通過這個賺到錢。而這些都不是由策展人保證的。
最後,也許「知名」策展人會給作品帶來一定的營銷效應,但效果應該挺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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