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李尋歡為了兄弟情拋棄了林詩音?


作為古龍粉兼小李粉,實在看不下去某個答案對這二者武斷而錯誤的評價。以下反駁皆出於個人觀點,如果有失偏頗,畢竟我有粉絲濾鏡,大家原諒則個。

就拿李尋歡來說,古龍為了把李尋歡塑造的近乎聖人,就安排了送老婆送房子給兄弟的劇情。這麼安排,顯然太過火了。因為李尋歡這種做法根本不是好,而是蠢!他不把林詩音讓給龍嘯雲,不開心的只是龍嘯雲一人。他這麼做以後,痛苦的就是三個人!加上龍小雲就是四個人。

看到這裡我就在想了,這位答主到底有沒有看過原著?原著上寫的是龍嘯雲僅僅「不開心」而已?

以下原著:

後來龍嘯雲卻病了,病得很重,一條鐵打般的漢子,不到半個月竟已變得面黃肌瘦,形銷骨立。
李尋歡問了很久,才知道他竟是為了林詩音而病的,這條鐵錚錚的漢子為情所困,竟已相思入骨。
他自然全不知道李尋歡和林詩音已訂了親,所以他求李尋歡將「表妹」許配給他,他答應李尋歡一定會好好照顧她。
李尋歡怎麼能答應他呢?
但他又怎麼能眼見著他的恩人相思而死。

小李那時候面對的是什麼情況?如果得不到林詩音,龍嘯雲分分鐘就要死給他看。「不開心的僅僅是龍嘯雲一個人」這句話應該改成「死的僅僅是龍嘯雲一個人,他一條命換我和表妹恩恩愛愛兩個人開心豈非很值」吧。當然了,龍嘯雲這個心機婊肯定是不會死的,估計他那個樣子也只是裝給小李看的,但是小李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你還能讓他對救命恩人說「這是我未婚妻你別妄想了你去死吧」嗎?

龍嘯雲沒準只是一時的荷爾蒙發作才喜歡林詩音的,你給他另外介紹個美女,他很快就能忘了林詩音你信不信?何況,你又如何能保證自己在拋棄林詩音後,林詩音和龍嘯雲一定能在一起呢?

龍嘯雲一時荷爾蒙發作才喜歡林詩音,很快就能忘了她?繼續看原著吧。

兩年後,林詩音終於心碎,失望。
她終於選擇了對她一往情深的龍嘯雲。

兩年了,雖然不像現在言情小說動輒七年十年那麼長,好歹也是一段日子了。我荷爾蒙發作喜歡某個帥哥也從來沒超過四個月的,還是說現在荷爾蒙的能量這麼巨大了嗎?

其次,李尋歡是不能保證他和林詩音分手後林詩音會和龍嘯雲在一起。所以,林詩音和龍嘯雲在一起是誰逼的?還不是林詩音自己選的?林詩音自己選擇了對她一往情深的龍嘯雲,所以在一起之後不幸福又來怪李尋歡咯。答主明明自己也說了這種事李尋歡是無法促成的呀。

還把自己代代相傳的李家大宅送給他們夫妻又是什麼鬼?他們買不起房子嗎?
而且你讓就讓了,乾脆瀟洒點遠走他鄉,這三天兩頭的在他們家附近晃悠又是要幹嘛?難怪龍嘯雲怕你把林詩音搶走,你這行為表現的確實像啊!

我真的服了某些人的三觀了。覺得小李送房子是施捨,你沒面子了,沒尊嚴了,請問你能不能不要?這種一邊堂而皇之地把「李園」的牌子踹了換上「興雲庄」,一邊痛苦地說「你為什麼要送我房子?你這樣讓我感覺很沒尊嚴」,這不是得了便宜還賣乖是什麼?再請看原著。

於是他就將自己的家園全送給林詩音當嫁妝,一個人蕭然離去。

送給林詩音當嫁妝的,並不是送給龍嘯雲的。就算是送給龍嘯雲,龍嘯雲覺得沒尊嚴,不要就行了,何況不是送給他的。明知是李尋歡送給林詩音當嫁妝的房子,一邊住著,一邊說我住得好痛苦,反過來指責送房子的人沒道德,我有點看不懂這個社會了。

至於李尋歡三天兩頭在外面晃悠……老大哥,出關十年了,就因為要照顧你可憐又卑微的自尊心和不堪一擊的安全感,連故鄉都不能回了嗎?(何況,誰能想到龍嘯雲的黑玻璃心比普通玻璃還要脆弱呢,你孩子都能殺人了,還覺得別人要來搶他老婆。李尋歡估計也料不到自己給他留下了這麼深的陰影吧。)

古龍一方面說他智勇雙全,是朝廷欽賜的探花郎,結果卻又做出這麼愚蠢的事,真的太不真實了。

我承認這事小李做得不好,他做得有錯。但這就是個送命題,怎麼做都不會好的。換做是你,一邊是奄奄一息的救命恩人,一邊是淚光盈盈的初戀情人,你能怎麼做?小李選擇假裝墮落,是他能想出來的最好的辦法。唯一的轉機其實把握在林詩音手裡。林詩音自己也說,如果她能夠再勇敢一點,堅定一點,告訴李尋歡她除了他之外誰也不嫁,或者告訴龍嘯雲她只愛李尋歡一個人,都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這段感情里三個人都有錯,為什麼大家只讓李尋歡背鍋?

其實古龍的書,乍一看是直擊心靈,但看完後冷靜想一想,不難發現,古龍是在想盡辦法的勾起讀者的傷感情緒。他筆下有太多為了傷感而故意設置的劇情,大部分都經不起推敲,真的特別不合理。
為了讓李尋歡痛苦,就讓他把老婆房子送給自己兄弟。
為了讓讀者悲傷,強行劇情殺郭嵩陽和天機老人。你說郭嵩陽真的想救李尋歡,把李尋歡點了穴,然後直接背著他遠走他鄉不更省事?把他點了穴自己一個人去送死是什麼鬼?你說他是為了用身體試出荊無命的劍法,可他這試出來也沒用啊,李尋歡根本沒跟荊無命打架。你真的怕李尋歡打不過上官金虹和荊無命組合,你直接和李尋歡組個組合2對2不是更好?
堂堂天下第一的天機老人,一次都沒出手直接死了,怎麼死的都不交代。。。
胡不歸、呂鳳先、藍蠍子、大歡喜女菩薩,個個剛出場時古龍都把他們吹的跟天下第一似的,結果都沒正式出過手。

這位答主要看精彩的武打場面,招式描寫,其實很多網路小說里都有,次次詳細,描寫到位。古龍不寫,你可能不喜歡,但有人喜歡,把這個拿出來黑就有點沒意思了。

另外,說到郭嵩陽為何不幹脆背著李尋歡遠走他鄉……其實還有一種解決辦法呦,就是李尋歡承認自己輸了,主動遠走他鄉洗手退出江湖,這樣誰也不用死了。這事李尋歡會幹嗎?郭嵩陽會幹嗎?李尋歡對孫小紅說你若真的為我好就不該攔我,他也對鈴鈴說他是一定要去的,郭嵩陽能把他腿打斷了還是點一輩子穴還是怎麼著?郭嵩陽是懂他的,在他們眼裡,活著本就不是最重要的事。

龍嘯雲特地帶著《憐花寶鑒》去救李尋歡,結果門都沒踏進去就死了,《憐花寶鑒》也從此失傳。

這個情節我覺得沒毛病。

鐵傳甲的做法更讓人想不通。你要保留老大的名聲是沒錯,但跟老大最好的幾個兄弟私底下說一說這件事又怎麼了?他們的人品你也清楚,絕不是會把這件事四處宣揚的人。何況你老大也沒做很壞的事情啊,不就賺點外快嗎?為了保守這麼點秘密被人冤枉了幾十年然後死掉,真的是莫名其妙。
現實中有捨生取義的人嗎?肯定有,但命只有一條,要換也該用來換有意義的「義」吧?假設命的價值是100,而「義」的價值是0~100不等。按正常邏輯來說,起碼「義」要達到七八十,我們才肯拿命換吧?而郭嵩陽鐵傳甲等人的做法就是拿命換隻有10、20,甚至是0的小「義」。
像郭靖為了「義」死守襄陽,這就很合理,因為歷史上這樣的將領不計其數。

可能這位答主覺得他們以命換來的義只有「10」「20」,但也許對於他們來說,那就是100.況且,「義」這個詞,本就是不可量化的。這位答主所說的郭靖守襄陽價值更大,量化的是投入產出,不是「義」本身。在古龍筆下,楚留香會為了去撿一個性奴的鼻煙壺不惜以身犯險,可能在有些人眼裡就是完全不值當,但恰恰是這樣的情節在打動許多人。

這就是古龍的失敗之處。如果一個人物性格設計的真實,讀者是很容易記住他們的,因為讀者會產生這個人是真實存在的錯覺。書里的角色就像是自己認識的某個人,甚至就像自己。
就拿多情劍客來說,整本書里出場的人物這麼多,可是能用兩個以上的形容詞來形容性格的人物,你數數有幾個?五個都沒有吧?

我真的數不出用兩個以上形容詞來形容的,我甚至一個形容詞都形容不出來。因為人的性格本來就是複雜的,越難標籤化就越複雜。你說李尋歡聖母,可是他也有出手一刀致命的一面;你說阿飛冷漠,他也有為了李尋歡孤身犯險的一面。你說龍嘯雲心狠手辣,他也有對林詩音一往情深為家庭不顧一切的一面。你說荊無命是傀儡,他也有私藏右手劍法當做底牌的一面。就連林仙兒,最後都有除去淫蕩的另一面。

他寫的書的數量是金庸的n倍,設計的人物也就是n倍,可令人印象深刻的又有幾個?隨便問個武俠迷,提到古龍,可能人家腦子裡最先蹦出來的是陸小鳳、西門吹雪、楚留香、李尋歡、小魚兒花無缺、傅紅雪這幾人,其他角色的印象就開始模糊了。可是提金庸呢?
郭靖、黃蓉、楊康、洪七公、黃藥師、歐陽鋒、周伯通、楊過、小龍女、李莫愁、獨孤求敗、張無忌、張三丰、趙敏、周芷若、謝遜、楊逍、玄冥二老、滅絕師太、成昆、蕭峰、段譽、虛竹、慕容復、王語嫣、天山童姥、李秋水、丁春秋、段正淳、令狐沖、岳靈珊、東方不敗、任我行、風清揚。。。
這一大堆里大部分都是配角,配角的性格還能塑造的活靈活現,就像是我們認識的人一樣,這就是金庸的本事。

金庸的本事當然很大,我本身也看過金庸的十五部小說。金庸的小說流傳廣、電視劇也拍得多,所以大家能記住這麼許多人物。古龍的人物大家記住的沒有金庸多,也許也可以承認。因為古龍的書質量參差不齊,就連我這種腦殘粉都沒有看全,路人更不用說了。但非說只有那幾個人物,就沒意思了。蕭十一郎、風四娘、沈浪、白飛飛、朱七七、花滿樓、葉孤城,相信大部分人都是認識的。金庸的配角之所以大家熟識的多,和電視劇的翻拍有很大關係。古龍的人物大家認識,也是因為電視劇。所以這點能說明什麼呢?

我們看完金庸小說後,常常覺得自己很像小說里的人物。拿我個人來說,就覺得令狐沖跟我性格簡直一樣。外表熱情洒脫好交友,其實內心非常重視儒家思想、原則性極強;外表似乎來者不拒,社會上什麼三教九流都願意結交,內心其實孤傲到極點。我看了這麼多書,沒有一本書能讓我找到這樣的代入感。

這位答主拿個人舉例子我真沒法反駁了。但是我看金庸的書沒有答主這麼好運氣能代入到主角身上,我經常把自己代入到桃花島的啞奴、襄陽城頂替郭靖的小兵、洪七公正氣凜然地殺的兩百多個人之一中,覺得世界殘酷又悲慘。看古龍的書倒是能跟著主角樂一樂,至少,楚留香說不定會為我撿一撿手帕,沈浪也許會用命把我從火堆里救出來。

利益相關:開頭說了,古龍粉,小李粉。


類似的問題沒完沒了,除了黑李尋歡就是黑林詩音,心累。輿論從早些年集體黑李尋歡轉向為集體黑林詩音,風水輪流轉吶。


看過這麼段論述:「所以,如果林詩音對自己的幸福有所看重,對兩個人的情感能夠承擔一定的責任的話,那麼當李尋歡做出那個決定的時候,她就應該明確的提出:「表哥,我是愛你的,我非君不嫁。嫁給龍嘯雲我不會幸福。」她也應該告訴龍嘯云:「我不喜歡你,我只喜歡我的表哥。」
怎麼說呢,這樣說自然悲劇不會發生,但讀者只需稍微一想,便很容易察覺這樣一句話不是林詩音說的出來的。如果她是一個會這樣說話行事人,她就不是林詩音。我們必須尊重每個人有他自己的性格。林詩音不反抗,也可能是她在潛意識中相信李這樣做有他的理由。她因為深愛他,所以不違逆他。你讓我做的事,即使我不願意,我還是做了。李尋歡固然沒想到結局會是這樣,林詩音又何曾想到。她又怎知漫漫十年之後,她還是忘不了李尋歡?又怎知李尋歡亦在如此漫長時光中同樣牽掛於她?又怎知自己在這麼長的時間中仍無法愛上龍嘯雲?讀者可以收一收自己的上帝視角了,站得太高不嫌冷么。也許在很多人看來,林詩音的愛不夠獨立,太沒主見,但對於林詩音沉靜內斂的性格而言,她對待愛情的方式也是真實的。

我不明白的是,我們為什麼一定要揪出一個元兇,讓他為這樣一場三人的悲劇承擔責任。龍嘯雲獲得的同情最多,李尋歡、林詩音則被讀者認為需要負擔大多數責任。其實在我的視角里,這只是一場命運的悲劇罷了。因為有三人有血有肉的人,因為恰在那個時候相遇相識,龍嘯雲救了李尋歡,而又愛上林詩音,性格與機遇因素已足夠拼湊成一場悲劇。人不過是滄海孤舟,隨浪逐流,即便勇敢如孫小紅,不也造成了爺爺的悲劇么?走飯說,時間會殺死一切,時間怎麼不去自殺。時間不會自殺的,時間沒有自殺,走飯自殺了。命運才是造成許多悲劇的元兇,但承擔悲劇的只是無能預知命運的個人罷了。退一步說,林詩音做錯了,也不代表她這個人就是錯的,只是她的錯由於作者的筆法被無限放大了而已。


再退一步說,以李尋歡的執拗,我很懷疑林詩音即使反抗了,他仍會讓她嫁給龍嘯雲。除非她像孫小紅那樣反抗到底。但林詩音不是孫小紅。孫小紅有孫小紅的豁朗,林詩音有林詩音的無奈;就像李尋歡有李尋歡的獨到,阿飛有阿飛的本真——只是不同的人罷了。


我只想黑一把古龍,怪只怪他把幾個人物塑造得這麼立體,讓他們幾十年後仍被爭論不休。留下那麼多傳奇文字,卻說走就走,自去酒鄉尋覓溫柔。古龍才是最可恨的人。


李尋歡從沒拋棄過林詩音。

是林詩音拋棄了李尋歡。

李尋歡的錯,在於他內心深處的自卑。

除非小李探花手拿飛刀,生死決對之時。

他永遠都是一個一退再退,有些優柔寡斷

在關鍵時刻,尤其是面對感情的時候,

李尋歡一直是一個,極為懦弱,只會逃避的男人。

林詩音的錯,在與她雖然喜歡李尋歡,

但無法像小紅一樣,全心全意的愛他,相信他。

李尋歡何許人也?

堂堂朝廷欽點的探花郎,坐擁著萬貫家財,

一手小李飛刀,又在兵器譜上排行第三。

論起出身時身上光環的耀眼,

就算你找遍所有的武俠小說,

你也找不到幾個出場時身上的光芒,

能和小李探花一較高下的人物。

但是也許和許多人的第一印象不同,

號稱風流的李尋歡這一生,

卻幾乎從來都沒有過開心,

他也幾乎沒有過

哪怕一次,「意氣風發」的人生巔峰體驗。

文武雙全,少年得知的李尋歡在中了探花郎之後,

他那個強迫症老爹,便一直鬱鬱寡歡,不到三年就鬱悶死了。

老探花死了之後,沒多久,李尋歡他哥,大探花也跟著他爹去了。

對我等芸芸眾生來說,也許能夠考中進士功名,能夠躋身兵器譜,便是莫大的榮譽了。

但對於對李尋歡來說,探花之名,和兵器譜上的排名,卻更像是一種家族詛咒。

比「千年老二」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什麼?

千年老三。

而且還是文武雙料,並且世間公認的「千年老三」!

一門七進士,父子三探花

李府門前的這幅對聯,

在外人看來,是李家在炫耀煊赫的家世。

但是對於李尋歡來說,這幅對聯和諾大個李府卻像是一道永遠無法逃出的牢籠。

李尋歡得知龍嘯雲喜歡上了林詩音之後,他就縱情酒色,終日流連在煙花之地。

這是李尋歡拋棄了林詩音嗎?

說句不好聽的,這是李尋歡在耍小公主脾氣,其實是在考驗林詩音。

龍嘯雲看出了李尋歡和林詩音之間的感情,也看穿了李尋歡懦弱的性子,

為了得到林詩音,他就裝的像是

形銷骨立,病入膏肓

李尋歡雖然懦弱慣了,但畢竟他是真心愛林詩音的,

所以他沒有答應龍嘯雲,而是選擇了逃避。

如果龍嘯雲遇見的是孫小紅,也就沒有了後面的故事。

不論是賭氣也好,是「看穿」了李尋歡的真正為人,愛情破碎之後,找個接盤的也好。

林詩音在李家,從來都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女性,即使在她嫁給龍嘯雲之後,

林詩音也沒有變成一個「嫁雞隨雞」,遵守三從四德的賢妻良母,

她對龍嘯雲的厭惡之情,不僅在他枕邊的丈夫瞞不過,

就連自己的兒子都瞞不過,

或者說林詩音仗著她在龍嘯雲心中仙女一般的地位,

根本就不需要去隱瞞,她從來都不愛龍嘯雲的事實。

龍小雲嘶聲道:「我恨他為什麼不是我的父親,我也恨我自己為什麼不是他的兒子。我若是他的兒子,你豈非就不會離開我了,一切事豈非全都會好得多?」
他突然伏在枕上,放聲痛哭了起來。
林詩音心已碎了,整個人已崩潰。
她只覺再也支持不住,終於倒了下去,倒在身後的椅子上。
「這孩子若是他的兒子,他若是我的丈夫……」

如果林詩音不親口答應,誰能逼著她嫁給龍嘯雲呢?

其實這個問題由林詩音自己回答就可以了:

孫小紅柔聲道:「我雖然不太清楚你們之間的事,可是我知道……」
林詩音忽然打斷了她的話,道:「現在我也已知道,我看到你,才知道我錯了。」
孫小紅愕然道:「為什麼?」
林詩音道:「因為……我要是也和你一樣有勇氣,和你一樣堅強,今天就不會有這樣的結局。」
孫小紅道:「可是你……」
林詩音道:「我現在才知道我本就不配做他的妻子,只有你才配得上他。」

如果究其根本原因,李尋歡和林詩音這段感情一定要評個對錯的話。

那就只有怪古龍了。

文武雙全,例無虛發的小李探花,就必須是一個為情所困,

而且優柔寡斷,處處一直在不停退讓的病癆鬼。

江湖第一美人,和李尋歡郎才女貌兩小無猜的林詩音,就必須要陰差陽錯的嫁作他人,

而且,一定要再生個倒霉兒子和李尋歡處處作對。

不做這樣這一對痴男怨女,

李尋歡和林詩音,就沒有進入古龍江湖的資格。

在古龍的江湖裡,

黃藥師就一定要喝過一瓶醉生夢死,

歐陽鋒也一定要天天盯著本破黃曆。

九指神丐的身旁,也一定有過一個陪他走遍天涯海角的鄉下女人。

如果看不懂李探花的話,看看《東邪西毒》里的歐陽鋒

我覺得他倆挺像的。


問題就是錯的好嗎?人命什麼時候直接和兄弟情畫等號了,他是為了救兄弟的命而不得不放棄。是在人命關天和個人幸福中做的選擇。
當然我不認為他這樣做就是對,他自己也不這樣認為,但回到當初再給他選擇,我想他還是無法見死不救,這就是他的性格和命運;而且這本來就是一個怎麼選都錯的極限情境,就是古龍寫來難為他,給他塑造命運bug的。
最後古龍這樣寫本身只是給他一個背景,一個人物的極端設定,並不想說明什麼其實。


這裡的拋棄不是一種主觀的拋棄,而是一種不得已下的逃避。

自己的愛情和自己病的要死的結義兄弟,這怎麼選擇?他不能看著結義兄弟死自己美滋滋追求愛情,也做不到放棄自己青梅竹馬的表妹。所以他只能逃避。

他縱情聲色,把選擇權交到林詩音手裡,讓林詩音選擇,是對她一往情深兩年的龍嘯雲,還是一個墮落的李尋歡。其實李尋歡未必不知道結局,他了解林詩音,卻依然做出這種決定,在這件事上,他選擇的是逃避,把選擇交給別人。

某種程度上這就是李尋歡性格的一部分,包括在後面也一樣,他知道林仙兒不是好女人,他害怕與阿飛的關係受到影響,選擇請呂鳳先殺了林仙兒來喚醒阿飛而不是自己動手。

探花這個角色本來應該是理想化的,但是古龍卻偏偏要逼他選擇,在這種選擇下,他的性格決定了這種逃避。我們只是天下的俗人,又怎麼能苛責這種困境?


反對高票答案的自卑論。

李尋歡從沒拋棄過林詩音。
是林詩音拋棄了李尋歡。
李尋歡的錯,在於他內心深處的自卑。
除非小李探花手拿飛到,生死決對之時。
他永遠都是一個一退再退,有些優柔寡斷
在關鍵時刻,尤其是面對感情的時候,
李尋歡一直是一個,極為懦弱,只會逃避的男人。

牛頓說:「如果我看得更遠一點的話,那是因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數十年來,金庸、古龍的武俠小說引起了廣泛的討論,這個過程中產生了大量優秀的解讀作品。沒想到啊,後人竟然視而不見,解讀作品時信口胡謅。

在此,我推薦蔡恆平(筆名王憐花)先生的《古金兵器譜》和《江湖外史》兩本書。題主的疑問,《古金兵器譜》的第四篇《藝術家生涯,李尋歡》早有解答。以下是我結合蔡先生解讀所總結的自己的看法:

李尋歡不是自卑,而是自戀

功名,愛情,兄弟……這些世人夢寐以求的東西,他年紀輕輕就輕而易舉地得到了。但對他來說,平平淡淡的幸福是庸俗無趣的。在滿足了人生的基本需求和世俗需求之後,他開始追求審美需求的滿足。

「窮而後工。」

「文章憎命達。」

「國家不幸詩家幸,,賦到滄桑句便工。」

李尋歡的前半生太順利太幸福了,但他骨子裡是藝術家、是美學家,所以他便通過自戕的方式實現自己的人生美學。

放棄林詩音、容忍龍嘯雲、接受所有人的誤解和傷害……他做這些不是為了兄弟情,也不是自卑,而是為了自己的藝術家生涯。事實上,他本人才是傷害的真正源頭。

而高票按竟然認為「李尋歡在耍小公主脾氣,其實是在考驗林詩音。」

不知腐鼠成滋味,猜意鵷雛竟未休。

附:《藝術家生涯,李尋歡》(節選)

李尋歡的人生秘密不在於例不虛發的小李飛刀,不在於「一門七進士,父子三探花」的書香門第和文採風流,不在於尋歡作樂樣樣精通,不在於義薄雲天以德報怨……當然,這些都是構成李尋歡的不可或缺的背景。他的秘密在於,他把美學引入了真實的生活中。我的意思是,他把他的一生當作一部傳奇作品: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作品的形式;他的人生段落,就是作品的章節;他的處事風格,就是作品的風格;他和別人說話,就是作品的對白;他跌蕩起伏,絢麗多姿,三天三夜也講不完的一生,當然就是作品的故事情節。最重要的是,生活已成審美本身,那就不能按生活的原樣來生活,而應該按作品的需要來處理。而美是危險的,因為美排斥平淡中庸,美需要多姿多彩,就像北島說的,「渴望燃燒/就是渴望化為灰燼」,因此很少有人膽敢把美學引入生活,人們通常在藝術作品中進行審美活動,完了該怎麼過還是怎麼過(這是「美在於距離」的真諦)。就像人們激賞「寧為玉碎,不為瓦全」,但是一般都採取「好死不如賴活」的策略來對付人生。李尋歡不是常人,他窺透了這些奧秘,決定選擇為美獻身的人生道路。

他的第一件事,是要有兩個最親愛的女人,其中一個他深愛卻永難得到——她名叫林詩音;另一個愛他卻得不到他——她名叫孫小紅(是的,是孫小紅,而不是林仙兒。在李尋歡眼裡,林仙兒還不配做他的女人,因為她什麼都有,卻少一樣對李尋歡來說至關重要的東西——高貴。所以,她只能和阿飛演對手戲)。為了讓林詩音成為他永遠愛著卻永難得到的女人,他為自己製造了一個不幸的悲情處境:他把林詩音讓給了龍嘯雲。通過這個方式,他確保了他對林詩音的愛情的永生,也永遠佔有了林詩音對他的愛,同時,更重要的是,他永遠擁有了感傷的不堪回首的不了情,這是一種何等永恆的審美行為。這就保證了哪怕在他最快樂的時候,他也是憂傷的,因為他心裡有永遠的傷痛。無論他如何尋歡作樂,他都知道自己其實是在強顏歡笑。這就讓他與眾不同,因為沒有人理解他的心事。越是誤解,越多傷害,對他而言就是越美。同時,我們不要忽略一直愛慕著他的孫小紅的出身背景——孫小紅是百曉生兵器譜上排名第一的天機老人的孫女。

他的第二件事,是要有兩個最好的朋友,其中一個背叛他,另一個誤解他,而他始終理解他們,寬容他們。這兩個人,一個叫龍嘯雲,一個叫阿飛。「他那樣做,總有他的苦衷。」這是他用來為朋友辯解的慣用語。他對他們的態度,有點像宋江對朝廷的態度:「縱使朝廷負我,我終不負朝廷。」這樣偉大的友誼,是李尋歡藝術家生涯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他的第三件事,是要有兩個真正的對手。其中一個叫上官金虹,另一個叫郭嵩陽(沒錯,是郭嵩陽,不是荊無命。荊無命是阿飛的對手,在李尋歡眼裡,荊無命還不配作他的對手)。他們在百曉生的兵器譜上分別排第二和第四,而小李探花,就像他的功名一樣,在兵器譜上也排第三。故事的結局是,郭嵩陽和李尋歡惺惺相惜,結果死在上官手裡,而上官最終死在小李手裡。

這是一個對稱的故事。以李尋歡為中軸,一邊是龍嘯雲,上官金虹,林詩音;一邊是阿飛,郭嵩陽,孫小紅。故事的悲歡離合無論多麼驚心動魄,處於故事中心位置的李尋歡卻是這樣的一個人——「無論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獨的。」是的,因為他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樣,是一個完全自戀的人。「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樣」,這是他自戀的原因,同時也是結果。無花和李尋歡,演繹了自戀男人的兩個經典榜樣。無花追求的是自己形象的完美和純粹,不能容忍「皮囊已銹」,更不能容忍「但污何妨」;李尋歡在意的是如何將一生演繹成傳奇。他是那樣的自戀,以致於喜歡享受自戕的快感。在那小酒店中,他一住一年多,每天白天七壺酒,夜裡七壺酒,這是一種形式感很強的自戕的美,只要有另一個人(在書里是孫駝子)見證,流傳開來,就成傳奇。這樣的行為,就像一句忘了作者是誰但印象深刻的詩句所言:「把孤獨當作幸福/用微笑表達絕望」,也頗有一點「皮囊已銹,但污何妨」的味道。

這就是李尋歡。你說他矯情也好,做作也好,你得承認你做不到他那樣。不是因為你沒有他的能力和背景,而是你無法承受那種生活需要付出的代價:忍受寂寞,永遠把生活當作藝術,時刻保持自己的形象。


我覺得,他不是為了「兄弟情」,他是為了「道義」。
這兩點的區別在於,為了兄弟情,我是心甘情願在兄弟和情人之間選擇了兄弟,為了維護友情而犧牲愛情。
但為了道義,只是因為我欠你一條命,你救過我,那麼我無論什麼事都願意為你妥協,因為我不能讓你白救我一命,這是我的道義。
你可以問,道義這個詞是不是太重了點。
是重,但道義重,才是江湖。

現實地說,舉個例子,就算劉鑫對江歌本身沒什麼感情,甚至私心裡就沒把她當好朋友,但江歌為她而死了,那麼如果劉鑫是古龍的主角,一定會把江母當親娘供著,哪怕有一天江母要求劉鑫做的事兒劉鑫一千一萬個不情願,她還是會去做,因為我欠你一條命。
如果江歌為劉鑫擋刀後劉鑫開了門,江歌沒有死,那麼劉鑫以後也會事事讓著江歌,因為她是肯冒著死的風險去為你擋刀的。如果她們同時看上一個男生呢?……
不過這世界上沒有李尋歡這樣的人。
這世界不是小說里的江湖。

我不覺得李尋歡是聖人,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也,他做出選擇時,未必考慮那麼深遠。他是個江湖人,江湖人有江湖的道義,以命償命,有恩必報,有仇必報,僅此而已。

我們再看看一開始。
一開始李尋歡被仇人夾擊,被龍嘯天救下。
能讓李尋歡陷入險境的仇家,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應該算是險境,但那一刻龍嘯天沒有想那麼多,路見不平,就拚命救下了李尋歡。
龍嘯天還不知道李尋歡多麼喜歡林詩音,就已經喜歡上了林詩音。
他救過我。
他沒有對不起我過。
我還能拿什麼報答他?
我割捨了對我來說最重要的事,以此來成全你們,我還清了欠你的命,從此遠走天涯再不相見,想來也不失為一個結局。
可惜我算錯了人心,不知道這個結局,才是開始。


感謝邀請。

難得有人問了《多情劍客無情劍》的問題,一直想回答有關這本書的問題。

可以說,這段劇情就能看出古龍和金庸的差別。

其實,任何一個看過兩本以上古龍小說的人都不難發現,古龍是個儘力在小說中追求真實的人。

他筆下的戰鬥場景永遠是一招結束,現實中的戰鬥本該如此。

他的書里也從來沒有某人偶然獲得武功秘籍,修鍊幾天後就直接達到一流高手水平這種劇情。他筆下的主角大部分出場時武功就很高,這就等於告訴了我們:這些主角的前半生一直在刻苦的練武,所以他們能有今天的成就。他也在書中無數次直接或間接的表達了這一觀點。

可他在人物性格上的刻畫,真的比金庸差太多了。有非常多過分矯情的敗筆,顯得特別不真實。

就拿李尋歡來說,古龍為了把李尋歡塑造的近乎聖人,就安排了送老婆送房子給兄弟的劇情。這麼安排,顯然太過火了。因為李尋歡這種做法根本不是好,而是蠢!他不把林詩音讓給龍嘯雲,不開心的只是龍嘯雲一人。他這麼做以後,痛苦的就是三個人!加上龍小雲就是四個人。

龍嘯雲沒準只是一時的荷爾蒙發作才喜歡林詩音的,你給他另外介紹個美女,他很快就能忘了林詩音你信不信?何況,你又如何能保證自己在拋棄林詩音後,林詩音和龍嘯雲一定能在一起呢?

還把自己代代相傳的李家大宅送給他們夫妻又是什麼鬼?他們買不起房子嗎?

而且你讓就讓了,乾脆瀟洒點遠走他鄉,這三天兩頭的在他們家附近晃悠又是要幹嘛?難怪龍嘯雲怕你把林詩音搶走,你這行為表現的確實像啊!

古龍一方面說他智勇雙全,是朝廷欽賜的探花郎,結果卻又做出這麼愚蠢的事,真的太不真實了。

其實古龍的書,乍一看是直擊心靈,但看完後冷靜想一想,不難發現,古龍是在想盡辦法的勾起讀者的傷感情緒。他筆下有太多為了傷感而故意設置的劇情,大部分都經不起推敲,真的特別不合理。

為了讓李尋歡痛苦,就讓他把老婆房子送給自己兄弟。

為了讓讀者悲傷,強行劇情殺郭嵩陽和天機老人。你說郭嵩陽真的想救李尋歡,把李尋歡點了穴,然後直接背著他遠走他鄉不更省事?把他點了穴自己一個人去送死是什麼鬼?你說他是為了用身體試出荊無命的劍法,可他這試出來也沒用啊,李尋歡根本沒跟荊無命打架。你真的怕李尋歡打不過上官金虹和荊無命組合,你直接和李尋歡組個組合2對2不是更好?

堂堂天下第一的天機老人,一次都沒出手直接死了,怎麼死的都不交代。。。

胡不歸、呂鳳先、藍蠍子、大歡喜女菩薩,個個剛出場時古龍都把他們吹的跟天下第一似的,結果都沒正式出過手。

龍嘯雲特地帶著《憐花寶鑒》去救李尋歡,結果門都沒踏進去就死了,《憐花寶鑒》也從此失傳。

鐵傳甲的做法更讓人想不通。你要保留老大的名聲是沒錯,但跟老大最好的幾個兄弟私底下說一說這件事又怎麼了?他們的人品你也清楚,絕不是會把這件事四處宣揚的人。何況你老大也沒做很壞的事情啊,不就賺點外快嗎?為了保守這麼點秘密被人冤枉了幾十年然後死掉,真的是莫名其妙。

現實中有捨生取義的人嗎?肯定有,但命只有一條,要換也該用來換有意義的「義」吧?假設命的價值是100,而「義」的價值是0~100不等。按正常邏輯來說,起碼「義」要達到七八十,我們才肯拿命換吧?而郭嵩陽鐵傳甲等人的做法就是拿命換隻有10、20,甚至是0的小「義」。

像郭靖為了「義」死守襄陽,這就很合理,因為歷史上這樣的將領不計其數。

可以說,以上這些劇情全是純粹為了讓讀者感到惋惜和難過才設計的,對情節發展毫無幫助。

這就是古龍的失敗之處。如果一個人物性格設計的真實,讀者是很容易記住他們的,因為讀者會產生這個人是真實存在的錯覺。書里的角色就像是自己認識的某個人,甚至就像自己。

就拿多情劍客來說,整本書里出場的人物這麼多,可是能用兩個以上的形容詞來形容性格的人物,你數數有幾個?五個都沒有吧?

他寫的書的數量是金庸的n倍,設計的人物也就是n倍,可令人印象深刻的又有幾個?隨便問個武俠迷,提到古龍,可能人家腦子裡最先蹦出來的是陸小鳳、西門吹雪、楚留香、李尋歡、小魚兒花無缺、傅紅雪這幾人,其他角色的印象就開始模糊了。可是提金庸呢?

郭靖、黃蓉、楊康、洪七公、黃藥師、歐陽鋒、周伯通、楊過、小龍女、李莫愁、獨孤求敗、張無忌、張三丰、趙敏、周芷若、謝遜、楊逍、玄冥二老、滅絕師太、成昆、蕭峰、段譽、虛竹、慕容復、王語嫣、天山童姥、李秋水、丁春秋、段正淳、令狐沖、岳靈珊、東方不敗、任我行、風清揚。。。

這一大堆里大部分都是配角,配角的性格還能塑造的活靈活現,就像是我們認識的人一樣,這就是金庸的本事。

我們看完金庸小說後,常常覺得自己很像小說里的人物。拿我個人來說,就覺得令狐沖跟我性格簡直一樣。外表熱情洒脫好交友,其實內心非常重視儒家思想、原則性極強;外表似乎來者不拒,社會上什麼三教九流都願意結交,內心其實孤傲到極點。我看了這麼多書,沒有一本書能讓我找到這樣的代入感。

再看古龍小說,有沒有人覺得李尋歡其實是以自己為原型寫的?

我不是抬金庸貶古龍,兩位作家我都很喜歡,他們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風格,各有各的優缺點。

只是題主提出的這段劇情,正好完美展示了古龍的缺點是什麼樣子罷了。


三個人都沒犯錯,可偏偏造就了一個痛苦的結局。

龍嘯雲對李尋歡有救命之恩,李尋歡跟他結為兄弟,這沒錯吧。

龍嘯雲對林詩音一見鍾情,喜歡一個人是一件沒法子的事,這也沒錯。

龍嘯雲不知道李和進有婚約,害了相思病,這也沒錯。

自己的兄弟,救命恩人,深受情傷不能自拔,李尋歡覺得自責,這也沒錯。

最大的錯誤,可能是李尋歡採取了不恰當的方式,試圖用自己的痛苦去讓他們幸福。

他流連煙花之地,喝酒,夜不歸宿,他傷害自己,疏遠林詩音。

如果他這樣折磨自己也算犯錯,那你們也太嚴格了。

難道你們要他對躺在病床上的龍嘯雲說:「大哥,林詩音跟我有婚約,兄弟妻,不可欺,你去吧。」這樣?

林詩音對李尋歡失望至極,選擇了龍嘯雲,她有錯?

龍嘯雲追到了女神,有情人終成眷屬,他有錯?

沒有人規定林詩音一定要死守著李尋歡,畢竟他們都是人,在古龍的小說里,西門吹雪都曾經結婚生子,何況其他英雄人物。

這三個人的性格註定了他們無法處理這樣的感情糾葛,當龍嘯雲看到林詩音的第一眼,他們三個人的命運就決定了,這是一個無解的命題。

古龍總是用偉大,高尚等詞來形容小李探花,想把他的位置拔得高高的,但卻給了他一個「尋歡」的名字。

為何尋歡?

因為痛苦。

為何痛苦?

因為尋歡。

本來不想再說,但還是要說一句:李尋歡從來沒有放棄過林詩音,林詩音選擇龍嘯雲是她自己主動的選擇,李尋歡或許有責任,但你不能把林詩音當成傻子,她也有自己的思想。

更何況,感情這回事,誰又能說得清呢?


只有一種解釋:李尋歡是gay, 暗戀龍嘯雲這個直男。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林仙兒在他面前脫光光他都不動心。


李尋歡就是古龍幻想中的自己,這是常識吧。

老版的古龍小說,有許多古龍生前的朋友給他寫的序,裡面有提到很多古龍的個人生活和性格之類的,我總結一下: 古龍寫小說就是為了掙錢,他自己並不熱愛;古龍女人緣出奇的好,但他信奉的是「女人沒了可以再找,朋友知己一輩子也沒幾個」那一套,潛意識裡是完全沒把女人視為平等的有獨立意志的人的;古龍嗜酒如命,沒什麼人生追求,能天天買醉和狐朋狗友鬼混就行了。

古龍和金庸都是直男癌,但金庸對女人是傳統儒教那套,把女人關在籠子里當做寵物來養;古龍眼裡女人連寵物都不如,地位和衣服什麼的差不多,說扔就扔、說換就換。但是,金庸和古龍兩人都意識不到自己的直男癌,金庸會覺得自己是為了女人好才把她們關起來,古龍對女人如棄草芥但心裡還覺得自己仍然是愛她們的。

回來看李尋歡,這不就是作者照著自己寫的么,而且這本書也反映了古龍的極度自戀,各種美化神化李尋歡的人格。不僅如此,古龍還意猶未盡,在之後的小說里也通過後人之口繼續吹捧李尋歡。

無忌道:「那一代江湖中名氣最大的人並不姓孫,姓李。」
唐缺道:「你說的是小李探花?」
無忌道:「是的。」
小李探花就是李尋歡。
「小李飛刀,例不虛發!」他不但是刀神,也是人中的神。
千百年之後,人們也許會創造出一種武器,比李尋歡的飛刀更快,更准,更有威力。但是世界上卻永遠不會再有第二個小李飛刀!他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也永遠沒有第二個人能夠代替。
唐缺不能不承認無忌的看法正確,任何人都不能不承認。提起「小李飛刀」這個人,甚至連唐缺臉上都露出尊敬之意。
無忌道:「直到現在為止,我還沒有聽說過江湖中有比他更值得佩服的人。」

出自白玉老虎,小時候這段看得我臉都酸了。


現在知乎這種問題下站李尋歡踩林詩音已經成為政治正確了嗎?

為什麼晉江那麼多喜歡古龍的同人作者都不約而同在這件事上指責李尋歡?作者喜歡寫,讀者喜歡看,是為什麼?到現在的古龍區同人這個風向也沒變吧?當然了,也許有的人要扣晉江小粉紅是極端女權的帽子了。但是實際上看古龍同人的多數都是古龍迷,這些人為什麼陸小鳳、楚留香這些浪子都能寬容,西門吹雪這種拋妻棄子都還算勉強五五開,對李尋歡是一邊倒?真沒點數嗎?難道是因為焦恩俊長得沒有何潤東帥嗎?

古龍小說的背景有明朝的影子這點沒人會否認吧,林詩音是身處那個時代的閨閣女子,李尋歡也是書香世家出身,時代大環境要背一部分鍋,但是誰是優勢方誰是劣勢方,誰更能掌握自己命運主動權,這不是顯而易見的嗎?有些人一定要用俠女標準去要求林詩音,這我不反對,但請也不要反對別人用當時一般女性的處境來看待李尋歡的所作所為。

另外龍嘯雲除非是遲鈍到家的人,不然怎麼會注意不到李尋歡和林詩音之間的情況如何?我覺得同人區這個二設屬於為數不多我可以接受的,因為要麼就是古龍寫這個情節的時候留了個BUG,要麼其實就是龍嘯雲本來就是個心機boy咯。


用一個比較殘忍的說法:李尋歡既不是真正愛林詩音,也不是真正「愛」(友情)兄弟。
林詩音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她不是一把寶刀,不是一錠元寶,她有自己的靈魂和感情。物品可以割愛相贈,人卻不可以,人是有尊嚴有思想的生命,別說是人了,就是一隻你養了多年的貓,也不能說送人就送人,你把它送人它也會絕食反抗。
兄弟也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他的確喜歡林詩音,可他要的是一個愛他的林詩音,而不是一個退而求其次的林詩音,也許他後來黑化了,得不到心也要得人,可是從李尋歡角度來講,把自己的愛人就這樣輕易贈送給兄弟的確是同時侮辱、損害,也是毀了三個人的一生。他就算真的不想爭,他可以直接跟他們說明白,然後光明正大離開,這也比所謂的好心辦壞事強。
李尋歡是一個值得人尊敬的俠客,但是在這件事上他的確做錯了。


以下寫得很長:

(以下設定,當然是以小說為依據,

電視劇?

抱歉,看不下去。)

如何看待李尋歡,

如何看待龍嘯雲,

如何看待龍小雲,

如何看待林詩音,

如何看待林仙兒?

年輕時的李尋歡是個什麼樣的人?


書中一開始,李尋歡已是中年人,

但李探花年輕時是什麼樣的人?

書中簡單追述的幾句,可以看出:

李尋歡是個意氣風發,喜歡遠遊,併到處結交朋友,

也喜歡路見不平、仗義疏財,

那種內心遠大、志在遠方的年輕人。

喜歡離家出遊,並且也的確常年不在家,

把林詩音留在家裡很長時間。

期間,李尋歡結交了很多江湖上的「朋友」,無論真朋友,還是假朋友。

也施捨了不少真的、假的需要救濟的人。

直到他有一次,救了一個看起來也和往常一樣的人。

過程是:

李尋歡在「離家不遠」的地方,

「恰好」,

看到一群人在圍毆一個人,

年輕人「看起來」傷很重,

於是李尋歡出手,

「打跑」了幾個武功可能並不高的小混混,

救了這個看起來和他年紀差不多的年輕人,

年輕人既然看起來傷很重,

於是我們小李探花就仗義的把他帶回了家,並讓他養傷,一養就是養了幾個月。

這個叫龍嘯雲的年輕人很喜歡和人結拜兄弟,


於是和小李飛刀八拜結交結成了兄弟。


(龍嘯雲歲數大以後,還是仍舊保持這個喜歡結交的毛病。)


龍嘯雲雖然是好兄弟,傷總是會好的,

又沒理由真的在他家躺一輩子,

於是後來又「適時地」發現好哥們有一個表妹,於是迅速愛上了這個女人。

喜歡到什麼程度呢?

是痛苦到自殘。

這自殘的表現,又「恰好」被李尋歡看到了。

好人做了到底,留下兄弟喜歡的女人,自己走了。


於是後來龍嘯雲在得到了山莊後,得到了一大堆珍惜物品後,也找到了傳說中的《憐花寶鑒》。(當然是林詩音給他的。)

就這麼輕鬆的佔有了小李飛刀的資源。


(江湖上一直是明著傳說《憐花寶鑒》是在李尋歡家裡的,雖然惦記,但又哪有人敢去小李飛刀的手裡搶東西。)

(這和弱雞的福威鏢局拿著《辟邪劍譜》不同。)

以上種種,


從一開始,龍嘯雲就是設了個局欺騙李尋歡,龍嘯雲完全不存在什麼內心掙扎的情況。


如果換了主角為:

江小魚和江玉郎,

則江玉郎的這點把戲完全騙不過江小魚,

但年輕的李尋歡不是江小魚。

甚至,即使李尋歡知道,「講義氣的」他可能還會同樣這麼做。

雖然這是李尋歡抹不去的「性格污點」,但也讓他成為了古龍小說中最著名的人物,甚至沒有之一。


而其他小說的主人公則有很多相似點,比如,我個人覺得:楚留香和陸小鳳就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繼續,

別人可以不了解龍嘯雲的虛偽,但日夜相處的妻子不會不了解,於是林詩音悲劇。聰明如鬼的兒子也不會不了解,於是龍小雲從出發點就悲劇。

站在更高的地方來看整部書的環境:江湖險惡!

甚至你不去做惡人,保持中立連活下去都難。

比如:尤其你有一個別人想佔有的資源。

比如:

小說一開頭,古龍就寫了一件寶物:金絲甲。

每個人都想得到。

但諷刺的是:

每個人得到了不長時間就要死於非命,

而且也恰恰也是因為得到了這件刀槍不入的「防身」的寶物。

對此,李尋歡看的很透,所以說到:「你若沒有這件寶物,沒準你還可以多活幾年。」

比如:林仙兒,貌美的女人,本身就是一件人人覬覦的寶物。

她雖然號稱最美的女人,但她其實活下去都很難,

年少時可能身世悲慘,為了自保,必須要周旋於各種男人之間,只有利用男人才能保護自己,然後再利用男人之間的矛盾來達到自己更上一步的目的。事實上她也是這麼做的。

在一個身邊人人都是壞人的世界,你如何讓她處於污泥而不染?


再比如龍小云:其實比他父親龍嘯雲智商更高,所以上官金虹看得很准,把他看得比他父親都高!

但他從小在這樣一個虛偽的父親身邊長大,如何能成為好人,所以也就壞得極致。也所以李尋歡看透了這一點,出手把龍小雲武功廢掉。


但最後,龍小云何嘗不知好壞,知道李尋歡遠比自己生父偉大,所以才會大聲對母親說出那句話:恨自己為何不是李尋歡的兒子。


悲劇的是,龍嘯雲在聽到兒子這句話後,良心發現,拿出悲劇最開始的《憐花寶鑒》,揣著它去給一直想得到寶鑒的上官金虹,想給李尋歡換命。


然後龍小雲知道後,對著已經離去的龍嘯雲方向,哭著大喊:你永遠是我的父親!

(而後古龍又諷刺的讓《憐花寶鑒》被人當廢紙似的踩來踩去。)

在這樣冷漠殘酷的世界裡,只有冷酷到極致的人,才能爬到生存鏈頂端,比如沒有一點人性的上官金虹。

然後作者古龍又拿完全人性聖母化的李尋歡來和上官金虹來做對比。

除了人性的對比,

乃至最後甚至安排了一場他倆之間的具體的boss大戰。

好在最後是正義戰勝了邪惡。

除此之外,古龍還安排了兩個同樣成長在兩個人影響之下的快劍年輕人:阿飛,和荊無命。

荊無命最後隨著上官金虹一同死去。(荊無命是心死。)

阿飛雖然年少時成長於殘酷的狼的世界裡,也是殺人不眨眼,但幸運的是一入武林就碰到了李尋歡。而後在林仙兒和李尋歡的力量一正一反的力量較量下,最後還是被李尋歡的人性感化。

(期間,對比,對於阿飛的感化,天下第一的如意天機老人的那個汗蒸法,甚至不如林仙兒的一根小指頭一勾,失敗。)

所以,如何看?

古龍就是想寫具有一個偉大人性的人物。

(雖然很多人覺得李尋歡做得太過了,)

我也不知道,古龍有多少把自己帶進去到李尋歡人物裡面的程度。

比如,李尋歡酷愛喝酒,身體不好,咳嗽甚至會讓他蒼白的臉看起來帶些血色。


愛喝酒的古龍最後死於肝癌,不知道李尋歡最後怎樣了?


這種問題很難定性對或錯,批判與讚揚都是片面的,當然批判的聲音似乎多一些。
因為這個問題抽象來看接近「電車難題」這樣的倫理問題,或者直白一點的「母親和妻子同時落水先救哪一個」的問題。所以這樣的問題沒有標準答案,更沒有準確答案,選擇哪個都有他的理由,但選擇哪個都不盡如人意,都不可避免會遭受指責。
這也是為什麼大眾更傾向於去批評李尋歡,因為實際上他不「拋棄」林詩音,導致救命恩人死去,一樣會有人站出來指責他重色親友,忘恩負義。
那該如何看待?只能說,遇到這種問題的人,受命運如此擺布,實在是個不走運的人。
「拋棄」龍嘯雲是良心難安,「拋棄」林詩音是於心有愧,身後還要遭無數人唾罵,這樣的人可說是倒霉透頂了。


真是枉費古龍花了那麼多筆墨謳歌李尋歡的偉大人格,提到他討論最多的還是他和林詩音那點事,自我陶醉式的讚美果然不能引起讀者共鳴。區區一個凡人怎麼能被定義為象徵著正義?真正的偉大不是居高臨下的同情,而是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然而很少有真的感同身受,所以能稱得上偉大的人寥寥無幾。某人自己的牌都打爛了,怎麼好意思自以為是地給別人指點人生?


為什麼會是李尋歡一個人的錯呢,明明三個人都有貓餅好嗎。

在感情里大家都是傻子,誰也別說誰了,身處其中的時候很難理智的。


雖然說沒什麼邏輯,古龍的小說本來前一部跟後一部出入會很大,但是我只知道龍嘯雲死了,李尋歡活下來了,後面還出了個李壞。


把所有回答都看了一遍,珠玉在前,還是有幾句話想說。
曾經網上有個挺火的梗,我覺得用在這裡正合適:「你哪裡都比她好,但她沒了我活不了」說實話,當時覺得很矯情,生活中沒了誰,日子也是正常過…但如今再想,沒了她的那般痛苦,恐怕也比死強不了太多。
龍嘯雲成功的表現了這一點,沒了林詩音就是不準備活。而林詩音也是不知怎麼做,於是只等著小李的發落。說實話,第一次看這個情節,我也覺得李尋歡的處理不當,但再次推演…我居然發現,只要龍嘯雲繼續玩命,林詩音保持沉默的背景不變,李尋歡的做法,就是最優解……既能保全龍嘯雲性命,又不會讓林詩音良心不安。
再來說說另一個問題…就是他離開,為什麼還要回來。沒錯,我也覺得,他不該回來。這個問題就很有意思了,正確的事,會引起自己痛苦,那麼是否要堅持正確?有時我真的會想,書里的角色,到底有沒有在他們的世界裡活過?如果有…那他一定會回去,因為雖然他接近,但他就不是個聖人。也正是因為他做的事不對,我才覺得,小李探花,真的是個有血有肉的人…他知道怎麼做是對的,但他,做不到了…
其實,單說這件事,我的觀點是…感情的事,哪有什麼對錯。但縱觀李尋歡所作所為,我只想說,雖然他只在書里,但他是個值得我敬佩的人…一個真正的好人


製造矛盾,充實內容,豐滿人物,突出主旨。


推薦閱讀:

古龍筆下的朱七七是不是個作女?
武俠小說家,金庸與古龍應該說是兩座高峰,那麼這兩家的到底誰的造詣更高?
金庸小說里,哪些配角(在異性眼裡)極具人格魅力,男女不限?
女生更偏愛古龍還是金庸?
黃易破碎虛空了,有什麼想說的嗎?

TAG:武俠小說 | 古龍 | 古龍小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