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類似「許雲鶴案」的事件發生,你還會出手相助嗎?
現在依舊在庭審,還未判案。在此聲明,也便打消大家顧慮,這個問題只是想知道大家在這件事情影響之下社會行為決策是否會發生變化,沒有誘導輿論、混淆視聽的意圖。希望大家認真考慮後能據實說。比如真的被人訛詐,上法庭,父母著急等可能成本都考慮在內。
這個問題現在很難回答了!兩次審理都被冤枉,號稱"權威"的鑒定機構憑主觀臆斷搬弄是非。車子被法院拍賣,老人家屬還申請拘留我。至今兩年多了,時間金錢精力花費無數,卻還未能深淵!
如果這些就是依法給別人以幫助的代價,那下次可真要好好想想了。
做好人吃虧,但還是要做好人。
首先回答題主問題,遇到這樣的情況我會去幫助的。
因為我相信:1,被訛的概率不大;2,如果不是我的問題我也不怕被訛。
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結論認定王秀芝腿傷系許雲鶴駕車行為所導致,許雲鶴的駕車行為與王秀芝的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順便貼上wiki上的網友質疑
1、許雲鶴在事故發生當時的現場筆錄中,描述自己的行車路線是:因前方大貨車阻礙視線,向左變道超車,發現前方几米處的王秀芝好像被欄杆掛了一下站立不穩。而在庭審的時候變成了一直在最左車道行駛,很遠就看到王秀芝倒在地上。
2、許雲鶴在愛卡論壇上以diyy90發貼中,強調法院判其承擔40%的責任,又跳過計算方法,直接將40%的金額與10萬餘元等同起來,對網友隱瞞自己無交強險上路的事實,有惡意引導輿論的嫌疑。
3、許雲鶴自稱緩慢停車救助傷者,事實上任何一個司機在正常緩慢停車的時候,都不會將車輛停靠到讓自己都無法下車的地步,而從現場照片來看,許雲鶴很難正常打開車門下車。
4、許雲鶴自述,在醫院的時候向王家人撒謊,說是一個人在天津,身上沒有錢,於是得以脫身。試想如果其為下車救人反被冤枉撞人,心態必當為憤怒不已,不可能在被冤枉後還陪護到醫院。
5、有網友在北京車管所網站上查詢肇事車的違法信息,發現該車有多條超速、違法佔用緊急車道的違章記錄一直未處理,時間跨度3年。並且在許雲鶴以網名diyy90或diyy在各論壇所發帖子中,多次找出其超速行車的事例,甚至在05年的時候無照、超速235KM駕駛的記錄,但該帖子被曝光後,很快被該論壇身為版主的diyy刪除,所幸相關截圖得以保留
老太太違反交規是事實,看起來一副惡人先告狀的樣子,所以網友討厭她
許雲鶴無強險上路也是事實,自稱助人為樂,網友們聯繫到「彭宇」案,普遍支持他
這個問題,個人覺得分幾個方面說:
1、他人遭遇困境,是否出手相助更多的是一個道德問題。如果主觀目的是幫助他人,但方式方法不正確,反而容易造成他人二次傷害。在有的情況下甚至是違法的。因此,幫助他人是有必要的,但應注意方式方法。
2、此類案件法院判決的社會效應巨大,加上媒體有意無意的傾向性宣傳,對社會公序良俗的影響非常大。沒有參與庭審,不能對法院判決是否正確做出評價。只是希望未來法院在處理類似案件的時候,能夠更充分的說理,以達到更積極的社會效果。也就是說,法院可以判許承擔責任,但應該詳細說明為什麼,甚至對此進行必要的宣示。媒體對此也應給予足夠的客觀報道——剩下的應該是由公眾自己去評判了。如果這樣,我相信不至於引起之前的輿論嘩然。
3、最後回到問題,許案畢竟為個案,無論其是真的被冤,法院判決是否正確(實際上法院判決正確的情況下,許也可能被冤),遇到老人摔倒,還是要扶。
頂多報警,讓警察來做好人。萬一真碰到無賴,就得不償失了。而且現在這種無賴越來越多了,有上升趨勢!不是不願作好人。是不敢!
會,主要是希望將來我兒子大了不會跟我一樣抱怨社會太爛。
鳳凰衛視的一虎一席談在周6會播出這個討論話題。綜合來看,我比較相信許雲鶴是相助。儘管照片看上去許雲鶴比較驚慌導致撞了車在護欄上。另外,10萬的賠償金額太高了。老太太和許雲鶴都有錯,而且老太太有錯在先,嚴格按法律不賠也正常。現在居然要求賠10萬,完全是法官把法律和屁民當成螞蟻來玩弄。
不會!
在二審中,上海司法鑒定專家陳憶九利用虛擬成像技術確認王老太的傷確實由撞擊所致並非摔傷造成的。所以這個事後來也就不了了之了。再鬧下去又會有另一種輿論了。
不會,我的仁慈和善意換不來回報也就算了,還會被訛錢!
好人要做,但是也要學會保護好自己,做什麼事都是有方法的嘛
待我裝個行車記錄儀,下去扶人時先拍段視頻證明時間和地點,再下去扶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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