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一審判決結束了,大家怎麼看劉鑫在江歌被害案中前後扮演的角色?
12-24
人渣劉鑫在江歌案中,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之一,人渣劉鑫和自己男朋友陳世鋒鬧分手,男朋友陳世鋒糾纏、恐嚇人渣劉鑫,人渣劉鑫躲到江歌住處,以致江歌被害。之二,江歌被害後的290多天里,江歌媽媽想通過人渣劉鑫了解事件經過,可人渣劉鑫及一家人都無音訊,最終江歌媽媽被逼無奈通過網路呼籲人渣劉鑫一家出來,人渣劉鑫出來後還滿嘴謊言,人渣母親還說江歌命短。之三,在殺人犯陳世鋒在日本審判二十年後,江歌媽媽雖對此判決不認同,但還是遵從了日本法律判決,沒有能為江歌討回公道,江歌媽媽內心很失望、很無奈、很悲痛,就這樣也沒有聽到、收到人渣、畜牲不如的劉鑫一家人的關心和安慰!還揚言因江歌媽媽把它家的信息散布出去,回國後法庭見!這家人真是厚臉無恥,不知恩圖報的畜牲!
庭審中,不利於自己的,什麼都不知道,不清楚,不記得。
庭審後,洋洋洒洒6000多字,如備忘錄一樣的洗白文,末了還不忘威脅江母
微博大號,精分一樣,一會轉發投票起訴江母,一會又刪除了,發了江母怎麼地她都行。
微博小號呢,各種叫囂,陳世峰被判20年全是她證人的大功勞。
其實,她就是個智障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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