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寫過《俠客行》的李白是個一言不合就砍人的大俠嗎?


十步殺一人可能有些誇張,而且傳聞李白曾抱打不平殺過人,實屬傳聞,不可輕信。

但李白的確可以稱為俠客。李白不僅有「詩仙」和「酒仙」的稱號。因十年學劍,獲得「劍仙」稱號。

很多人不知道,李白最引以為自豪的不是自己的「文才」,而是「劍術」。他在向別人推介自己的特長時曾說:「十五好劍術,……三十成文章。」明明白白的強調:「文章」非我之長,「劍術」才是我的至愛。

正因為有這樣的功夫,所以李白才敢在古代走遍祖國的名山大川,並留下了很多千古流傳的詩句,早知道古代的治安可不比今天,古代的人口更不比現在,到處是人,古代很多地方渺無人煙,毒蟲猛獸出沒,打家劫舍橫行,我們的大詩人敢四處遊歷還是有很強的武功作為底氣的。

李白身材較矮,而且他生怕別人會因為他的五短身材而瞧不起他的功夫,解釋性地說:「雖長不滿七尺,而心雄萬夫,王公大人許與義氣!」(《上韓朝宗》)李白身材不夠高大(不足一米七),但身輕體健,有萬夫不擋之勇!這一點,史書有記載,《新唐書·文苑傳》就特別指出,李白「喜縱橫術,擊劍,為任俠。」

綜上所述,李白確是一個俠客。


是的!

有詩為證:「笑盡一杯酒,殺人都市中。」,如果詩里寫的是真滴。那麼,李白很狂,狂到在繁華地段殺人!而且,有同代詩人的詩作證,李白懷裡總是揣著一把鋒利的匕首!「袖有匕首劍,懷中茂陵書」,這好歹也算是管制刀具了吧?

但是!

可能是假滴!

按這個說法,做為超級巨星,李老大殺了人不說,還把故意殺人行為寫進詩里,嚷嚷的全天下都知道了。警察是做什麼滴?於是,翻了翻唐朝的法律,這屬於六殺之列,是掉腦袋的!這就像現在的明星紅人殺人時還在微博上玩現場直播是一個道理。

李白及其好友的詩中,可以證明李白學過功夫,經常佩劍,而且「任俠」。按這所說,以李白的性子,一言不合砍人真有可能!但是把人捅死,這個有些不大可能!李白是有些率真,但總不至於真殺了人然後四處推廣這麼傻吧?

李白喜歡喝酒,如果喝到嗨皮,吹吹牛也是可以的,添一碟油加半瓶醋,把打架吹成砍人,把砍人吹成殺人,也不是不可能。這是那些文人的通病吧,總幻想自己擁有一身功夫,快意恩仇,笑傲江湖。無非是一種寄託而已。

杜甫「殺人紅塵里」、王昌齡「殺人不曾缺」、顧況「殺人蓬麻輕」,孟效「殺人不回頭」,盧仝「長階殺人如亂麻」、只要翻一翻,就會發現,隨便一個古代詩人都幻想著殺人,或者讚歎著朋友殺人。

好奇怪啊。警察也不過來查身份證么?

史記里的郭解太牛叉,牛到每個文人都有這樣的英雄夢,恰逢大唐以武立國,征戰四方,若說心裡沒有一些男兒血,誰都不信。但若說,真就置法律不顧,亂砍亂殺,更是不信。

丫就是一個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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