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短期內開徵房地產稅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因為12月20日財政部長肖捷在人民日報發表了一篇文章,其中明確指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房地產稅這兩天又成了熱門話題。

其實此前在11月,肖捷已經發表過這個觀點。當時黃奇帆也在財新峰會上表示,房地產稅是房地產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房地產稅開徵不會等一二十年那麼久,可能是今後幾年馬上就會發生的事。可見房地產稅很大程度上終究還是會來。

但是,它的到來不會那麼快。因為,徵收該稅必須要通過一系列立法程序。即便再快,也如肖捷指出,力爭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改革任務。而按照審議通過的《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意見》的要求,新開徵稅種,一律由法律進行規範;將稅收的開徵權由國務院收回到全國人大。所以,「房地產稅」開始立法,最早也是在2020年以後了。同時由於「房地產稅」非常重要,立法周期肯定不會短,有分析認為,按最樂觀估計,立法完成也要到2025年,所以,前路漫漫。

需要指出的是,不少普通老百姓認為,徵收了房地產稅,房價就會降下來,將來能像買大白菜一樣買房子。怎麼說呢,這應該只是個美好的願望。肖捷的文章中已經透露,推出房地產稅的一個好處是完善地方稅收。意思就是:給地方創造新的收入來源。你應該明白了吧,房地產稅可謂未來地方土地財政的最理想替代者,其作用不是為了調控房價。即使征下來,對房地產、對房價也沒多大影響。還是別想太多吧!


財政部長肖捷的一篇文章,把房地產稅問題推到了風口浪尖,最近幾天各種觀點雲集爭持不下,有些無房者拍手稱快,恨不得明天開徵,把高額的房價壓下來;有些房屋較多的持有者反對徵稅。總之,立場不同觀點炯異。就我看來,房地產稅短期內(3-5年)開徵的概率基本不存在。

1.立法的依據問題。之所以這次叫房地產稅和以往的房產稅在內含上有本質的不同,主要多在這個「地」上,我國從上世紀80年代起在開發和交易過程中己經徵收了房產稅了,如營業稅,土地佔用稅,城建稅,教育附加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等,還有土地出讓金,城市配套費,房屋維修費等費用。這其中有開發單位交,也有購買者個人交。這次房地產稅有關部門明確定位是持有環節的稅!也就是說買房人持有的房子每年要按一定比例交稅!有專家表示,就是這個「地」造成房地產稅立法依據不足。他們的觀點為:在我國任何地方建造房子所用的磚砂、水泥、鋼筋、人工等成本差別不大,而房子在我國不同地方價格相差幾十倍是常態,這種差異主要是土地價格造成的!而土地是國家的,買房人在這個「地」上只是一次性交了70年租金,理論上只能用70年。其客觀事實是國家把土地租給買房人,土地漲價了,國家找買房人收稅,這在法理上是行不通的!所以有人認為要征房地產稅必先解決70年產權問題。

2.小產權房問題。我國幾十年的住房發展產生了各種各樣的房屋類型,大家在市場上買的商品房只是其中的一種。還有福利分房(土地劃撥)、折遷安置房(土地有劃拔和轉讓兩類)、經濟適用房(土地有劃拔和轉讓)、公寓住房(土地商業)、鐵路軍隊房(不了解土地性質)等等。土地類型多樣,性質各異!而最難處理的是小產權房問題!小產權房就是那些70年租金一分都沒交的房子,是非法的可是己交易了但國家不承認沒進不動產登記系統。全國建設面積十分巨大,總不能拆了吧?如果大家買的合法住房要交稅而非法的小產權房不交稅勢必不公平。過去小產權房各部門都不管越建越多,幾十年都沒找到好的處理辦法,近兩三年估計也找不出好的處理辦法。

3.是普稅還是有減免問題。估計像美歐等國成為普稅行不通,我國目前人人爭相去交房地產稅的局面還不成熟。只得減免!我們來討論減免,一是按面積減免,那會造成大城市的好房子別墅等供不應求,會出現湯臣一品不用交稅而其他普通住房要交稅的尷尬;二是按估值免,會出現為了讓北京的普通人只有一套房(估值高)要免交而其他小地方几套房(加起來相對估值低)也應該免的難題。三是有人提出按戶免一套或者兩套,那會造成離婚潮!四是財政部說按估值交稅肯定是一線先征然後逐步推開,這樣估計三四五線城市符合交稅的人少之又少!假定一線免交劃定600萬,那些小地方的家庭即使有好幾套也達不到一線城市的估值,小地方絕大多數就該免了,否則就有刼貧濟富的嫌疑。

4.近幾天一些學者把開徵了房地產稅的國家房價走勢研究後得出結論,房地產稅對房價的抑制作用不大,最大可能會增加房租!但我國目前推出房地產稅的娛論環境己成熟。也是開徵房地產稅阻力較小的時候。

5.我國由於土地公有制,加上房屋類型複雜,評估時每套房子都不一樣,要把它釐清不是三年五年的事,因此我認為短期內開徵房地產稅幾無可能。


我來回答,最專業的回答

第一,目前我國所有稅收都是間接稅,都是先扣後發,比如工資,沒有一個稅是先發後收的,因為難度太大,物業費都收不齊呢,別說房產稅了,所以要改變收的模式,涉及整個稅務結構,基本沒可能。

第二,小產權問題要解決,央產,福利房要解決,你不能因為我買了商品房,交稅了,合法的有房本,以後就要交房產稅,違法買的小產權,因為不合法,也不用交房產稅了,單位分的200平的,因為沒有房本的福利房也不交了。

第三,房產稅是地稅,要地方制定具體規則,假設我在北京,上海,和新疆哈密,有3房子,北京上海的都價值1000萬,哈密的20萬,如果說第三套徵收,我肯定把哈密的認定為第三套,可這3地方都會希望別人的不收,自己的是第三套,三條狗搶一個罐頭,他們自己就打起來了,所以協調狗就基本沒可能。


房地產稅不是向全民徵稅,應該是徵收房地產超額持有使用稅。不是按每套房收,因為套有大小之差,有一套500平,有一套50平,如這樣話富人和有錢人就會避稅。按人均面積比較公平,如人均60平免徵,以上部分按階梯方式多收。稅收的目的不僅僅是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主要是調節貧富差距,逐步過渡到共同富裕的目標。為了公平有效,房產稅應該做到兩個細分。一、徵收對象的細分,住房面積較少者,應輕稅或免稅。住房富餘和囤房者實行階梯式的重稅。二、徵收地區的細分,城市中心區多征,偏遠效區少征;人口擁擠的大城市多征,人口少不發達地區少征。還應該鼓勵富人到偏遠的旅遊地買房。一些待開發的或開發許久仍然很蕭調的地區應該給予優惠。雖然現在的房不是永久產權,但徵收的是超額使用持有房地產稅,70年到期可繼續使用居住,但要繳使用稅。無論什麼性質的房只要超出了規定的人均面積都要收超額持有使用稅,但稅率要視情而定。

創建於2017.12.22

編輯


如果房地產稅真的是房地產業的大殺器

那麼首先在經濟上就要面臨「在維持房地產市場興旺與開徵房產稅之間的二選一」,因為存在著房產稅一開徵,依靠投資保值來維持的巨大房地產泡沫就有破裂的可能。

而隨著房地產20年的發展,形成龐大的既得利益集團,不僅僅是開發商與土地財政之間,還包含了大量擁有多套房的居民。

然後就是要完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這會不會讓一些人害怕,會不會讓一些人阻撓呢?

但房地產稅的到來已經不可阻擋了。

昨日官方開始定調了,財政部長肖捷在人民日報撰文《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中再次提到房地產稅。其中,關於房地產稅他到說:「房地產稅立法、個人所得稅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改革工作穩步推進」。並且提到「力爭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改革任務。」


短期內當然不可能開徵房產稅,因為明確的說了先立法才可以徵稅。

我們現在房產稅都還沒有開始立法,怎麼可能就馬上開始徵稅了,除了幾個試點城市,上海和重慶之外。

房產稅怎麼徵收?現在做收費員,以前他們都說每人60平方,按家庭計算,現在又有人說不管幾套都要征,反正國家正式確定之前,估計還會折騰一陣子,大家都會紛紛在猜測。

房產稅徵收的最大的獲利者是地方城市,他們將獲得更多的資金投入城市的建設,這樣就會造成城市強者恆強,弱者恆弱,甚至衰敗消亡。


一個記者,一個學者尤其是人文科學的,都是糊塗。中國改革開放40年,民間財富積累巨量,這些財富總得有個存在形式吧,這天文數字財富以什麼形式儲藏?你說說,以服裝以汽車以股票以現金存在?老百姓可不是豬,他們知道貨幣貶值,他們知道服裝汽車不行,他們知道上市公司假賬圈錢,買文物買股票行嗎?土地不私有,還有啥?買火星買你頭呀?不買房行嗎?三四線不行了,那豈不財富都湧向一二線呀,房價豈不暴漲呀?不買行呀?


希望住房降價的人們不要抱太大需望。本來群眾的呼聲是房地產資源佔用稅,對資源浪費的行為進行稅收調節,表視為對空置房的處置。但是感覺樓越來越歪,很多說法變成了一種普稅,給人的感覺只要有房地產就必須徵稅,空置和不空置,剛需和閑置浪費對待成一樣,那對房價的調節就是一句空話了,相反加重了低收入人群的負擔。最怕的就是只針對住房人均面積的問題,發生變異,最後和收入有關,和職務有關,和貢獻有關,和地方有關,甚至明明屬於自己房產,可以買賣了,卻想辦法掛在公家頭上。釜底抽薪的辦法就是以普稅的形勢向全民徵收,以群眾反對為理由停擺。此事對精英階層不利,難以推動,戓留於皮毛,不然不會多年無結果。耐心等待吧!個人房貸中,恐有偏激,一家之言,不喜勿噴。


房價多少比較合理,是討論房地產最重要的問題,否則會迷失目標。合理的房價應是成本價加不超過丨0%的利潤,大約每平30o0一4OOo元,地王價是地產商故意炒上去的,是種計謀,應揭穿。因為一個地王出現,整個城市的房價上幾個合階,理由是麵包應比麵粉貴。所以地王價由地王商負擔,賠本也應該。高價房是炒上去的,要徹底摧毀炒房賺錢的思維。在任何時候,任何國家,炒房都是犯罪行為,有的國家規定是,誰炒房,坐牢房。大家都認為炒房可恥,房地產正常運作,實業經濟興旺,國家昌盛。同時要限購,征房產稅,空置稅,防止資源浪費。


法律沒有立法,直接稅不好征,房產信息沒有聯網,土地出讓金已經繳納,再征有重複徵稅的嫌疑,金融系統的分險還較大。但是這些都得看國家意志,指不定很快就出台策略開始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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