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月亮和六便士》,你讀到了什麼?


回想起讀《月亮和六便士》,已經是三年前的事兒了,不得不說這是一本影響我非常深遠的一本書,要說讀出了什麼,還真有幾點:1)什麼都可以丟,但是不能丟去夢想看過《月亮和六便士》的讀者都會知道,主人公斯特里克蘭德是因為想追求自己而是被父母禁錮的畫畫愛好而拋棄妻子出國逐夢的。你能想像嗎,一個40歲,有妻子子女的中年男青年,本該好好工作,為什麼要突然選擇這樣一個讓人費解的路呢?唯一可以解釋的,就是它遇到了中年危機,他無法忘卻自己童年時對畫畫的憧憬,如果沒有逃離這個生活怪圈,他是無法再次觸摸到那個夢想的。正如書中所說的那樣:「我承認這種生活的社會價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卻有一種強烈的願望,渴望一種更狂放不羈的旅途。這種安詳寧靜的快樂好像有一種叫我驚懼不安的東西。我的心渴望一種更加驚險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變遷——變遷和無法預見的刺激,我是準備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滿布的海灘的。」2)女人遠比你想像中的敏感如果你深入理解斯特里克蘭德太太,你會發現,這就是一個普通的中年少婦的形象,有了丈夫和孩子,她能在乎什麼呢?要麼希望老公再爭氣點,要麼希望子女再爭氣點。為了什麼?讓自己臉上有光啊!而斯特里克蘭德的出走則給了她深深的一錘,所以也會出現書中的「我」對斯特里克蘭德太太心寒的那一幕「思特里克蘭德太太對流言蜚語這樣介意,叫我心裡有些發涼,因為當時我還不知道旁人的意見對於女人的生活竟有這麼大的關係。我認為這種態度對她們深切的情感投擲上一層不真摯的暗影。」3)對於審美,或許我們都差太遠在《月亮與六便士》中有間接傳遞了一種對美的認知,這種認知彷彿給了我致命的一擊,讓我發現自己過去對於品位、對於美的理解都太過膚淺,書中是這麼形容的,「為什麼你認為美——世界上最寶貴的財富——會同沙灘上的石頭一樣,一個漫不經心的過路人隨隨便便地就能夠撿起來?美是一種美妙、奇異的東西,藝術家只有通過靈魂的痛苦折磨才能從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來。在美被創造出以後,它也不是為了叫每個人都能認出來的。要想認識它,一個人必須重複藝術家經歷過的一番冒險。他唱給你的是一個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裡重新聽一遍就必須有知識、有敏銳的感覺和想像力。」這才是美,你看書囫圇吞棗、你看劇心不在焉你怎麼能欣賞得了創作者給你帶來的那份美呢?如果不能與作者、策劃師形成共鳴,你又怎麼能讀懂它們呢?如果不懂毛姆,你又怎麼能讀懂《月亮和六便士》?最後,附上毛姆寫作此書的背景:毛姆生於1874年的法國巴黎,父母早喪的他寄居在了英國的叔父家,在大學雖攻讀了醫學專業,但是卻對文學興趣頗大,在倫敦實習完後,23歲的毛姆寫下了自己的第一部長篇小說《蘭貝斯的麗莎》,並開始了世界旅行,積累寫作素材。值得一提的是,讓毛姆的作品最初被更多人知曉的還是他的戲劇創作,34歲的時候,毛姆的四部創作的戲劇在倫敦的四座劇院同時上演,打響了其在戲劇領域的名聲。另外,毛姆在一戰期間先後在比利時與英國從事救護傷員以及情報局的相關工作,40歲的時候寫出了半自傳體的小說《人性的枷鎖》,並在一戰結束時,也就是他45歲的時候,寫出了本書《月亮和六便士》。


《月亮與六便士》—感情自有其理,理性難以知曉


一口氣讀完一本小說,總給人一種暢快感。每房感到茫然若失或對讀書有極大的渴望時,我就會窩在書房、卧室或跑去書店,選一本小說,捧五到八個鐘頭不挪地地一口氣讀完,若身邊沒有水,也無暇去買來喝。


《月亮與六便士》就是我在床頭半倚,用一天的時間讀完的,作者毛姆詼諧的語言以及洞悉人性般地對書中人物言語行為的剖析,越來越引人入勝的情節,到最後讓人不禁汗涔涔充滿唏噓感嘆的悲慘結局,都像一股神秘的黑洞力量攫著你一直讀下去。


一個朋友說,他看一本小說是否好的標準,就是當你讀完後有沒有意猶未盡不想讓他結局的感受,要是有就是一本好小說。若這般來看,《月亮與六便士》就是他所說的好小說。我一直不希望故事結局,我想知道那個怪異但對美的追求深入靈魂的繪畫天才斯特里克蘭後來又遇到哪些驚人聽聞的事,又畫出怎樣渾然天成的驚人之作。


乍看《月亮與六便士》這個書名,原以為它與《小王子》一樣,通過童話故事傳達出一些人生哲理。而書中月亮和六便士兩個詞從未出現過,因英國《泰晤士報文學增刊》上的書評稱毛姆另一篇小說的主人公菲利普.海里「為天上的月亮神魂顛倒,對腳下的六便士視而不見」,毛姆喜歡這個說法,就有了《月亮與六便士》這個書名,但書中又處處可見這兩個詞的剪影。


這部小說首先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寫作手法。書中一直以「我」(一個作家)做引線,講述「我」與故事主人公斯特里克蘭的親身接觸以及參與他生活的相關人士的講述,把斯特里克蘭奇異的後半生以及「我」對人性的看法娓娓道來。


貫穿書中有三個主線故事讓人張口結舌:


  • 第一,斯特里克蘭為什麼拋妻棄子,放棄文明人一貫安逸舒適的生活,去過著衣衫襤褸,居無定所的流浪漢生活呢?


  • 第二,布蘭奇為什麼背叛對自己忠貞不渝的丈夫,而與不愛自己的斯特里克蘭在一起,最後還因其自殺了呢?


  • 第三,斯特里克蘭為什麼把在患麻風病之後,傾其畢生精力創作的驚世之作,在自己死後讓他後來的妻子將之付諸一炬了呢?


是理想與現實的搏鬥,是藝術與生活的搏鬥,是感情與理智的搏鬥,是人類追求美的原始力量的召喚,讓人們身不由己,亦步亦趨的尋找超然世外的美。


左手月亮,右手六便士,整個小說從題目到書中每個故事都是一個矛盾體,一邊批判人性違反道德真理,一邊歌頌這些人為追求超然的美不顧一切,他們像被靈魂攫住肉體,又像被宿命安排著無法阻擋,無法改變。主人公斯特里克蘭既帶有現實生活的粗鄙與肉慾,也有著無人能及的超凡意志和精神追求。


正因此,斯塔里克蘭一路吸引著女人們前仆後繼為他獻身,追隨他,供養他。他一直在探尋「我們從哪裡來?我們是誰?我們到哪裡去?」這個精神問題的答案,最終他在封筆之作中找到。這種探尋真理追求美的力量吸引著其他人性中的原始美向其靠攏,而這些天性往往與現實社會的秩序背道而馳。





我們從那裡來?我們是誰?我們到哪裡去?

書中最讓我費解的是斯特里克蘭與斯特洛夫夫婦那一段友情、愛情與性慾的糾纏,作者對人天性的剖析不考慮世人為它所帶的枷鎖,而赤裸裸揭露其內在本質。


故事中斯特洛夫因為看重斯特里克蘭的繪畫才華,把他當作比自己還重要的朋友,因為他比自己更有天賦。在斯特里克蘭生病奄奄一息時,他不顧妻子的憂心,求著妻子同意把他帶回家照顧。待斯特里克蘭大病初癒後,不僅霸佔了他的畫室,還讓他的妻子也愛上了自己。


當斯特洛夫的妻子布蘭奇毅然決然地要離開他,她寧願和斯特里克蘭一起受凍挨餓,自己掙錢養活他時,斯特洛夫開始心疼她了,他一直把她當世界最好的女人來愛,來膜拜,他不捨得她受苦。於是,他選擇自己離開,把房子畫室都留給妻子和斯特里克蘭。


一個男人最大的愚蠢,是把另一個比他優秀,尤其是連他自己都這麼認為的男人帶回家,這無疑是給自己徒增了一個強勁的敵人,更不應該讓他與自己的女人有獨處的機會,讓她愛上他。


因為無論是怎樣的荒唐不經的愛,當他發生時,心中再疑惑不解或嫉妒或憤怒,你都無法阻擋與譴責,畢竟,愛是混沌未開,善惡未分時便存在的原始力量。


布蘭奇對斯特里克蘭的愛身不由己,是一種來自性慾的誘惑,因為他有著男人的狂野和肉慾縱橫的臉,這一切激起了她的原始本能的激情,而那正是她需要的那種力量。


正如書中說的那樣:


當一個女人隨便選擇一個男人愛了的時候,本以為會日久生情,但卻抵擋不了這種天性的激情。布蘭奇被強烈的性慾緊緊攫住,雖然依舊討厭斯特里克蘭,但卻渴望得到他,在此之前的一切,都變得一文不值。


到頭來卻發現,她陷入了自己織就的羅網,她得不到斯特里克蘭的靈魂,最終選擇服毒自盡。


下面附書中摘錄的星星點點。


關於命運:上帝的磨盤轉得很慢,但磨得很細。


一個人往往不是他想成為的那種人,而是他不得不成為的那種人。


關於愛情:一個人要是為情所困,就會對世界上的一切聽而不聞、視而不見,就像被囚禁在小船上搖槳的奴隸,身不由己。


關於女人看待男人:每當一艘輪船靠岸,我都會和船上的官員談情說愛,可喬治視而不見。最後我厭倦了他,跟他離婚了。要這麼個男人有什麼用?有些男人對待女人的方式真是可怕。


關於生活:做一個有名的外科醫生,一年賺一萬英鎊,取一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這取決於你對社會應盡什麼義務,你對自己有什麼要求。


書中關於人性的弱點,愛情,慾望的深刻理解不勝枚舉,也許只有親自去讀一遍,去聆聽一遍這個奇異故事的來龍去脈,才能明白其中讓人醍醐灌頂的道理吧!



《月亮和六便士》是一部讓我很震撼的長篇小說!

英國小說家毛姆於1919年創作了《月亮和六便士》,創作靈感來自法國印象派畫家保羅·高更的生平,毛姆以他大概的生活歷程去塑造了一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小說人物→_→斯特里克蘭德。

斯特里克蘭德以前也像我們大多數人一樣,過著循規蹈矩的平凡生活,甚至可以說是過著我們大多數人所嚮往的安穩日子。直到有一天,他做出了一個讓人無法理解的決定並迅速加以行動——拋妻棄子,放棄一切流浪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島,用餘生去追求自己的理想繪畫。他像是突然著了藝術的魔。述寫了一個不可思議的故事,解剖了人性的弱點與生命的意義。表現了天才、個性與物質文明以及現代婚姻,家庭生活之間的矛盾。

而小說中的很多句子都值得我們去細細品味,反思——它們是人生、藝術、信仰的解剖物:

【我總覺得大多數人這樣度過一生好像欠缺點什麼。我承認這種生活的社會價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卻有一種強烈的願望,渴望一種更狂放不羈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種更加驚險的生活。】

【有時候,人們把面具佩戴得天衣無縫,連他們自己都以為在佩戴面具的過程中的自己實際上就成了和面具一樣的人了。】

【追逐夢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運,在滿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頭看到了月光。】

【以適應的緘默遮掩自己的怪異行為,我們並不覺得這是虛偽。並非任何事情都一概需要直言不諱。】

【作為一個墜入情網的人來說,男人同女人的區別是:女人能夠整天整夜談戀愛,而男人卻只能有時有晌兒地幹這種事。】

【我那時還不了解人性多麼矛盾,我不知道真摯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蘊藏著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惡里也找得著美德。】

【所以的人都討厭你、鄙視你,這對你一點兒都無所謂嗎?】

故事的結尾,引起了我深刻的反思,我們在理想面前是那樣的軟弱,那樣的不堪一擊,在「月亮」和「六便士」面前該怎麼選擇?我們常常叨著要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可是出發前可曾想過自己是否能承受這可能帶來的後果?如果你的回答是肯定的,那現在就出發→_→吧!


在《月亮和六便士》(1919)之前,我首先閱讀了毛姆的另一部小說《刀鋒》(1944),本書描寫一位青年放棄愛情與財富,去未知的地方苦苦尋找著什麼是「人生的真理」,揭露精神與實用主義的衝突,即使放到現在小說仍具有相對的意義。然後才閱讀了《月亮和六便士》,以後又反覆看了幾遍,沉浸其中,回味無窮。

毛姆的小說極有咀嚼性,平淡的敘述語言風格,內蘊藏火山般的熱情。

《月亮和六便士》,題目就說明一切,極具象徵性:月亮代表美好的精神追求,六便士代表俗世的種種誘惑。正如小說中所說:「追逐夢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運,在滿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頭看到了月光。」

然而做為主人公的思特立克蘭德,仍然選擇了「厄運」,放棄了「滿地都是六便士的街」。

夢想是現實的淤泥中開放的花,美麗妖嬈卻會讓人不由自主沉陷太深,一不留神太多追求夢想之花的人,最終頭破血流甚至殞命不存。

然而人生若沒有了夢想,與一條鹹魚又有什麼區別?

現代人處於信息爆炸的年代,或許接收了太多這樣那樣學說,瀏覽了各種各樣的人事,歷練成精,變得圓滑自如,自以為「曾經滄海難為水」,早就忘掉「激情」兩字有何意思。

為夢想放棄安逸與安穩的生活?幾乎所有人都會給你「搞沒搞錯,腦袋秀逗了?」的叱責。

其實大家都沒有錯,畢竟能夠像思特立克蘭德那樣極端的做法,在現實中終歸還是少數。

小說有它的夢想,現實的人也是有自己的生活,毋須分辨對錯,更沒有是非,因為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生存方式。

記住:你是這個世界上的唯一!

找到適合自己的生活,就是最漂亮的的方式!


女人的恐懼是與生俱來的本能,一旦這種恐懼莫名其妙地被自己毫無遺漏感知的時候,可能就比較嚴重了,你的身體才是你最真實的朋友,恐懼到渾身發抖便預示著什麼不正常的事情。你不好說這源自於什麼?勃朗什對於思特里克蘭德的恐慌無助遠遠超過了她所能承受的本身,她恐懼並毫不猶豫地堅硬拒絕,但最後依然不可救藥地愛上了這個魁梧的男子。然而對於一個有夫之婦到底是源於道德滑坡?還是我們草率地賦予她敢愛敢恨的模糊定義。(讀《月亮和六便士》小感之片段三)

有些人追求的聖事,我們至死也不能夠理解,是虛弱的醜陋還是無與倫比的魅力,就像思特里克蘭德生命的最後日子,瞎著眼完成了巨作壁畫,但卻命令小妻子在他死後必須把房子燒點一點灰都不剩一樣。他自己已經看到了自己的高峰,滿足即是滿足。但是得到了便銷毀,而且片甲不留,多麼光怪陸離的境界。(讀《月亮和六便士》小感想之片段二)

你永遠洞察不了情感中的所有,弄不清情感問題中的標準答案。你不清楚男人,女人,在什麼時間有什麼特殊的需要,就像你不曾清曉思特里克蘭德當年為什麼棄下安穩的令人慕羨的生活和溫柔的髮妻和自己可愛的親生孩子孑然一身跑去巴黎,去追逐尋覓被他擦拭乾凈了的早已蒙塵的畫家夢;你也不會理解勃朗什出於什麼痴心追隨她夢中的英雄,撇下對她忠實如狗的施特略夫,自願獻身並願意用冰冷的方式自果自己的人生;更不能懂特里克蘭德怎麼會,放下他堅硬的石頭心與愛塔結合在塔希提原生態地平靜生活了那麼久,並允許有了生命的傳承~(原諒我一個小女生突兀的小想法,也即讀《月亮和六便士》有感之片段一)


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一直抬頭在看月亮。對於查爾斯·斯特里克蘭來說,這一切並非是遠離故土,反而是在尋找歸宿。

——寫在前面

在看這本書之前就聽過關於它的一些故事和傳說,最著名的一句話當屬「是低頭撿起地上的六便士,還是抬頭看看天上的月亮」。稍微想一想就會明白,這是在談理想與現實。但是看完之後我卻一點沒有那種受到啟發的通透感,那種覺得精神高潮的快感,恰恰相反,它讓我很壓抑、很難過。

《月亮和六便士》是英國小說家威廉· 毛姆的創作的長篇小說,作品以法國印象派畫家保羅·高更的生平為素材,描述了一個原本平凡的倫敦證券經紀人斯特里克蘭,突然著了藝術的魔,拋妻棄子,絕棄了旁人看來優渥美滿的生活,把生命的價值全部注入絢爛的畫布的故事。高更是法國後印象派畫家、雕塑家,與梵高、塞尚並稱為後印象派三大巨匠。

看完書以後我粗略的了解了一下高更的生平,大概和書中描寫的差不多,但是斯特里克蘭更加極端與狂熱,我想大概沒有人能像他那樣為了追逐理想可以如此的犧牲自己,也不憚於犧牲別人,而且我相信在他看來,犧牲這個詞用的是不對的,這大概也是我們會對斯特里克蘭這樣的人物高山仰止的原因。

其實我特別不願意用「理想」這個詞,因為在現在這個大環境下,理想這個詞已經被用的爛俗了,在我印象中毛姆也沒有用到這個字眼,這本書成書於1919年,也許那個年代,理想也被用的爛俗了吧。

讀每一本書的時候,自然會被讀書時的狀態和心境所影響,最近高興,讀起來就會興高采烈,哪怕悲傷的橋段也顯的有悲劇的喜感,最近失落,讀起來自然黯然神傷,哪怕是最幸福的日子也透露著生活的不如意。

書中的很多人物其實都有斯特里克蘭的影子,斯特羅夫是個矮胖的藝術評論家,他最愛他的妻子,他的妻子就是他的理想,他為了她可以拋棄一切尊嚴,做出一切妥協,付出一切心血。而斯特羅夫的太太則執著的愛著斯特里克蘭,為了和他走,不惜離開自己的丈夫。說到這我多說一句,我向來認為,女人,或者說絕大多數女人是沒有愛情的,誰對她好,她就跟誰跑了。但是這種感情是經不起情慾的衝擊的,當愛情真有一天降臨的時候,這感情就脆弱的不堪一擊。也許因為代價太過沉重而不去捨棄原本的感情,但並不代表這感情無堅不摧。

斯特里克蘭的第二任妻子叫愛塔,這是一個抱著「我是你的女人,你去哪我去哪」的觀念的妻子,是塔希提島的一名土著。斯特里克蘭是她的理想,在他得了重病後不離開,陪他走完輝煌藝術人生的最後一程。

斯特里克蘭放棄了他原本擁有的一切,向著未知的前方前進,他只是說,我必須畫畫。毛姆在書中探討過這樣做是否會後悔這個的問題,但他說,這個問題的答案取決於你怎麼看待生活的意義。

怎麼看待生活的意義?我相信很多人都不曾想過這個問題,我們的大多數人活成的並不是自己想要活成的樣子,而是我們應該活成的樣子。當我們活成了應該活成的樣子以後,就沒有勇氣追尋那個想要活成的樣子了。

說真的,我特別羨慕那些能把生活過成自己想要的樣子的人,他們有那樣的能力,他們有明確的目標,他們更有無以倫比的勇氣。有時候我們都會這麼安慰自己,他又他的優點,我有我的優點,各有長處,沒法比較。當真沒法比較嗎?不,能比,我們比的應該是,尋找到做什麼可以滿足內心訴求的能力,應該是想要做成這件事的意志力,應該是跳出固有思維、斬斷羈絆的勇氣,更應該是在做的當中既享受快樂又享受痛苦的精神力。

想要發現生活中的美和浪漫,需要我們既投入又超脫的看待自己,需要跳出第一人稱視角,在第三人稱視角下審視我們的一舉一動。不要分明拼盡全力才能平庸此生,卻還一直騙自己平凡可貴。那不美,更不浪漫。

如果後會無期,願你死得其所。


對月亮和美的追求始終是我們不斷向上的動力之一,也是人的本性,可是這樣的拋妻棄子未免太過殘酷。

故事當中確實有精彩的對白,包括了對人性的剖析,對藝術的追求和對生活的選擇。如其他這類書一樣,每每讀到這樣的篇章總讓人慾罷不能,忍不住要追逐。雖然取材於畫家高更,但毛姆的刻畫未免太過虛幻。我對於追求始終抱以讚賞的態度,但這種不顧道德的背叛是我所不能容忍的。

存於凡世,有追求是對的,也是好的,但還得有底線。天才向左,瘋子向右,我既不是天才,也不是瘋子,我只能守住我自己


最近才看完這本書,一開始以為自己看了同名的另一本書,因為感覺書名和內容似乎沒有太多的關聯,後來才知道是選擇月亮還是便士的意思,看完之後覺得還是不枉所讀的。

這本書裡面有很強烈的對於人類原始的內心追求的描述,主人公是一個作家,他描述的《月亮和六便士》這部小說情節並不複雜,寫的是一個英國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本已有牢靠的職業和地位、美滿的家庭,但卻迷戀上繪畫,像「被魔鬼附了體」,棄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繪畫的理想。他的行徑沒有人能夠理解。在異國不僅肉體受著貧窮和飢餓煎熬,而且為了尋找表現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經過一番離奇的遭遇後,主人公最後離開文明世界,遠遁到與世隔絕的塔希提島上,終於找到靈魂的寧靜和適合自己藝術氣質的氛圍。他同一個土著女子同居,創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後世震驚的傑作。在他染上麻風病雙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畫了一幅表現伊甸園的偉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卻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後把這幅畫作付之一炬。通過這樣一個一心追求藝術、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藝術的產生與本質、個性與天才的關係、藝術家與社會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問題。

看完之後,心裡感覺有一種空靈和迷惑的感覺,對於主人公做出違背常理的做法,對於朋友造成的傷害,我感到很吃驚且很不能理解。但主人公卻一直得到了朋友和愛人的擁戴,他身上的魅力不是一種世俗的魅力,而是一種超越金錢,名譽的魅力,他真正做到了自己給自己力量,自己給自己支撐,自己給自己評論,雖然沒有死得其所,卻是自己給自己最好的安葬方式。

如果說我們沒有成為一個後來名垂千史的畫家,他會是一個可憐的人嗎?不會,他根植於自己內心深處的價值觀早就形成了他的世界,他的快樂一直都在前方指引著他,直到死亡。都沒有恐懼,悔恨。


夢想與現實的抉擇,就像文中引用的一個故事:一個自幼成績優異前途無量的年輕醫生,因想法變化,放棄別人羨慕的工作,自願在亞歷山大做一個職位卑微的小職員,每天自得其樂,滿足快活。頂替他的醫生認為他是在浪費生命。而毛姆卻提出自己的觀點,我表示完全贊同:我很懷疑,阿拉罕伯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生活在自己喜歡的環境里,淡伯寧靜,與世無爭,這難道是糟蹋自己嗎?與此相反,做一個著名的外科醫生,年薪百萬英磅,娶一個美麗的妻子,就是成功嗎?我想,這一切取決於一個人如何看待待生活的意義,取決於他認為對社會盡什麼義務,對自己有什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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