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台灣人肯亞犯案後被遣送回中國大陸 違反一罪不二罰嗎?

肯亞警方2014年偵辦一起華人男性火災死亡案件,連帶破獲77名華人(包含28名台灣人)非法入境、未經許可使用無線電設備等涉及電信詐騙案;2016年4月5日法院宣判其中37人(含23名台灣人)無罪,並當庭釋放、限制住居,要求21日內離境。

不過,大陸8日施壓肯亞警方將其中8名台灣人遣送大陸,外交部駐南非代表處獲得高等法院禁制令,禁止警方將8人遣送出境。外交部指出,大陸持續以技術性阻撓,讓駐處人員無法順利進入機場,使8名台灣人遭陸方強行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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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肯亞判他們無罪,大陸引渡他們,違反一罪不二罰嗎?
國際上是什麼規定的?


有沒有台灣的媒體朋友通知一下這位向媒體哭訴女兒被大陸帶走的台灣媽媽,她女兒今年30歲,溫柔美麗,嫁香港富商,怎奈婚後一直沒有子嗣,眼看偌大家產無人繼承,經查夫為先天不孕無法生育,夫妻二人協商特回大陸,這次是為了尋找品正健康男士圓她做母親的夢想,請她不要擔心。

再請台灣的媒體朋友通知一下這位心急如焚的媽媽,她的兒子前些天手機號碼被湖南衛視《爸爸去哪兒》欄目組後台抽取為場外幸運的二等獎:他將獲得爸爸去哪兒欄目送出的獎金98000元,與贊助商蘋果電腦公司送出的蘋果MacBook Pro筆記本電腦一台,這次回大陸是去領獎,交完個人所得稅後就會回台,請她也不要擔心。


台灣同胞不是熱切期盼老共教他們做人么……從留言來看他們明顯是把本島的人都騙得差不多了才出來的,不然怎麼會鬧得連逢中必反的鄉民對他們都人人喊打的地步……


才兩千多萬人,這十幾萬,幾十萬的騙子特么的怎麼養出來的?想不通


我就知道台灣的媒體一定要來搞悲情論,陰謀論,順便混淆下事實。
《刑法》第十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屬地原則:我國刑法第6條第3款規定:「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這裡包括三種情況:犯罪行為與犯罪結果均發生在我國境內,這是通常的情況;犯罪行為在我國領域內實施,但犯罪結果發生於國外。例如在我國境內郵寄裝有炸藥的包裹,在境外發生爆炸;犯罪行為在國外實施,但犯罪結果發生在我國境內。例如在我國境外開槍,打死境內居民。根據刑法的規定,上述三種情況均適用我國刑法。

在肯亞實施,犯罪結果地在中國大陸,完全符合刑罰。而且國際上屬地原則優先於屬人。

你要說台灣人不是中國人,那麻煩不要領台胞證好嗎?在外面遇到戰亂不要找中國大使館求助啊。
上次布魯塞爾爆炸案還不是跑來中國大使館,去所謂的台灣辦事處啊。

還有,現在全台上竄下跳忽略事實,兩個案子混在一起說,借題發揮罵大陸是閑的慌嗎?不是還有15個台灣人嗎?趕緊救回來啊。
另外,剛抓獲的第二批肯亞台灣詐騙犯,趕緊救回來,免得到時候又遣送回大陸。
哦,不好意思,國際事務當然只能遣送回中國,不是所謂的中華民國(你們沒建交),不是台灣國(哪呢,還沒成立呢),是中國大陸,給你面子再送回台灣。上次菲律賓台灣詐騙犯也是這麼個程序。別忘了。

順便發下台灣自己都覺得過不去的新聞
1、台灣詐騙集團 快成全球公敵

葉毓蘭表示,台灣警察在反詐騙的力度加強,民眾被騙的較少了,所以魔爪伸向五大洲對於詐騙沒有足夠能力偵辦的國家,肯亞因為對詐騙偵辦能力尚差,所以被插旗落腳。

她舉今年初到南非和最近到芝加哥參加人口販運研討會為例,在南非聽到當地僑界提起這群在肯亞落難的台籍詐騙嫌犯時可說咬牙切齒;在芝加哥和澳洲專家談到島內有人被騙去澳洲擔任苦勞,也有淪為詐騙集團的車手者。

葉毓蘭對台灣政府的做法很不滿,「在國際村儼然成形的今日,行騙天下的台灣人要靠政府保護」。

雖然此事在島內引發諸多爭議,但葉毓蘭相信,「會有人對中共對這些詐騙犯的制裁額手稱慶!」

她還對出面營救兒子的母親控訴提出質疑,為什麼她兒子要到肯亞旅遊?肯亞首都內羅畢不是太平靜,物價也很高,他到那裡做什麼?葉毓蘭表示,她看到太多台灣警方逮捕的詐騙首腦,都很年輕,卻坐擁豪宅、名車。他們的媽媽們,為什麼都不質疑賺錢哪這麼容易呢?

今天(13日),葉毓蘭投書《中國時報》,解釋事件原委,指出民眾的憤怒源於對過程不夠清楚。

葉毓蘭如此形容台灣的詐騙犯:在手法與技術上獨步全球,觸角及於全世界,害人無數,幾乎要成為全球公敵了。

2、名家論壇》唐湘龍/「讓利」讓到連「是非」都要「讓」?

「詐騙集團」行遍天下。至少,行「騙」華人天下,這是「台灣之光」。而且,越來越光。台灣不但沒有根本作為,反而把自己同胞到處行騙的罪行,用最政治的方式在處理。

身在台灣,理解台灣,我知道:把每件事都政治加工,把它政治化,是最簡單的處理方式。這樣處理,會讓事情要談的,好談,要罵的,好罵,但要處理的,不好處理。反正,也沒本事處理了,幹脆耍脾氣。

碰到兩岸的事兒,如果「耍脾氣」是唯一的一招,如果「耍脾氣」會讓自己好過一點,那就耍吧。過去八年,兩岸關係穩定,大家都已經忘了八年前的氣氛了。仗著兩岸關係好,台灣的政黨、政客往往遇事就擺出一副「不讓著我一點,我就翻臉」的腔調。經貿要讓利,外交要讓路,但現在,連「是非」都得讓。

肯亞事件,擺明就是要大陸的「是」讓台灣的「非」。「是非」在兩岸關係裡變得非常模糊。這對台灣實在很不好。價值觀都扭曲了。台灣人養成一種制約反應:以為只要涉及兩岸,每件事台灣都是對的、都是吃虧的、都是受害的、都是可以大聲嚷嚷給台灣人自己聽、自己爽。如果大陸「不給面子」,「我就不跟你好了」。

超白痴的小孩脾氣。我們不會這樣教孩子,但我們卻是這樣教我們的政客。「得理不饒人」已經很糟,「無理也不饒人」,難怪政治水準越來越低。已經低於海平面了。

什麼叫「無理取鬧」?這次的「肯亞事件」是個好案例。典型的「無禮取鬧」。

「無理取鬧」是有成本、有風險的。除了「道德風險」,最大的風險就是:以後你有理,人家也懶得理你。覺得你不過就是「吃定我」。

台灣的名嘴和官員就不要再上躥下跳丟人現眼了。
包括部分在知乎拉偏幫的台灣人,少談點意識形態,多談點是非對錯。
這幫詐騙犯欠了大陸人一身血債。
2016年4月13日國台辦新聞發布會

第二、許多大陸民眾深受其害。很多老人、教師、學生、農民工、下崗工人等被騙。有的退休老人辛苦勞作一輩子,一生積蓄被騙光,現身無分文,處境凄慘;有的東拼西湊給病人看病的「救命錢」被騙;有的年輕學生上大學的學費被騙。如吉林一名女士因丈夫的死亡撫恤金被騙走而跳樓自殺,一名雄姓菜農畢生積蓄被騙,在農業銀行門口自殺身亡。有公權力機關也被詐騙,如2015年12月,某市經濟開發區被台灣犯罪嫌疑人假冒公檢法機關騙走棚戶區改造款和農民工工資共計1億多元,這是迄今為止大陸被騙金額最大的一筆。據初步統計,近年來,每年有上百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大陸卷到台灣,至今被追繳回來的只有20萬元人民幣。這些詐騙行為造成許多家庭傾家蕩產,很多企業倒閉破產,給受害人身心造成極大傷害,有的甚至走上絕路。受害人對這些詐騙行為深惡痛絕。我希望台灣方面在看待此事時,多從受害人角度想想。

第三、《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以來,大陸公安機關與台灣警方緊密協作,持續打擊跨國跨兩岸電信詐騙犯罪,取得積極成果。但同時,也應看到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由於兩岸對犯罪嫌疑人分開處理,很多作案累累的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未得到應有懲處,犯罪贓款也遲遲不能追繳,像我剛才提到的,迄今為止,被追繳回來的只有20萬元人民幣。不少台灣犯罪嫌疑人剛被押解回台就被當即釋放,有的過了不久,就再次在國外開設詐騙犯罪窩點,繼續作案。這些情況使得以台灣犯罪嫌疑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屢禁不絕,給大陸民眾造成巨額經濟損失,受害群眾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大陸民眾對此表示極其不滿,強烈要求嚴厲打擊台灣詐騙犯罪分子,追回被騙的血汗錢。

回到這個案子本身。
我們可以看一看一篇2015-01-27的報道,對,沒錯,就是這件事情,案子確實取證調查宣判了很久。
肯亞考慮遣返76名中國犯罪嫌疑人
1、中國大陸很早就跟肯亞方面提出遣返中國進行審判了。
這個時候台灣政府在幹嘛我沒找著。

據英國路透社1月23日報道,肯亞司法部長1月22日稱,肯亞正在考慮中國政府提出的一項請求:即引渡76名被控互聯網金融詐騙的中國人,讓他們在中國國內接受審判。

2、這些嫌疑犯涉嫌在境外對中國人進行詐騙。遣返回中國進行調查,天經地義。

王毅表示,這起所謂的電信詐騙案已經通過各種各樣的證據被證實,它就是一個在境外針對中國人的詐騙案,使用的工具和手法都非常簡單,用的也都是中文,和此前傳說的網路攻擊沒有任何關係。而且這種電信詐騙案不僅發生在肯亞,也發生在中國周邊的一些國家和地區。

其他地方也有報道這點:
http://272222.com_www.crntt.com/doc/1041/9/1/0/104191044.html?coluid=46kindid=0docid=104191044mdate=0411164018

呂春長表示,經過與大陸方面聯繫,據了解8名被遣送大陸的台嫌可能涉及北京、浙江的詐欺案件,目前暫時羈押於廣州,刑事局在4月10日有傳真給大陸要求按兩岸協議內容通報,後續會向大陸公安部門持續了解案情進展。

戴東麗指出,目前所知,大陸公安在2014年12月案發時也有派人在肯亞,因為當時在北京、浙江等地都有很多詐騙被害人,經追查發現電話機房設在肯亞,所以大陸公安當時也派人到了肯亞,所以這個案件牽連到大陸遭受詐欺的案件,至於中間大陸怎麼與肯亞協商,其中是否有引渡要求,還要加以釐清與確定,這案件如果所有被害人都在大陸,大陸要求這些所有涉案人送大陸,這會有後續要再與大陸協商的部分。

3、中國公安部跟肯亞進行司法合作,帶回審判有問題?

王毅還透露,中國的公安部門已經跟發生這些案件的國家和地區進行了密切的溝通,並進行司法方面的合作,中國公安部已經派員來肯亞協助進行調查。如果在法律上有可能,當然要把這些人引渡回國並進行公正的審判,而不會包庇他們。這當然需要兩國的警察和司法部門進行協商。

76名涉嫌詐騙的中國籍嫌疑人被抓後,不少肯亞的華人都聽說了此事,也有不少華人表示,還見過這些嫌疑人。當地華人對此案也是議論紛紛:「從他們口音一聽就知道是台灣人,還經常買檳榔吃」「向他們這樣的團伙可不少,恐怕至少也有幾千人吧」「平時看上去挺正常,原來是詐騙團伙」「大老闆據說是台灣人,還沒抓住。」

4、電信詐騙案,很多都是台灣人犯的。這點很多新聞報道都有。
台灣確實有詐騙島的"美譽"。
詳情可以看我的另一個回答:
如何看待」台灣近10萬人靠電話詐騙大陸人為生每年騙走大陸80億「? - 知乎用戶的回答
台灣人害怕中國大陸法律,很多故意跑到東東南亞一帶經過第三地對中國老百姓進行電信詐騙。可謂是處心積慮,用心良苦。
說句不好聽的,台灣的詐騙犯之所以享譽全球,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台灣方面對詐騙犯的處罰力度十分之低!!!出了事還有台灣政府撐腰,要求帶回審判,結果就是輕罰幾下就完事。如果是按照大陸的法律來審判,關上幾年並追查幕後大佬,詐騙犯用得著那麼囂張?!
別的不說,台灣民眾 對詐騙犯同樣恨之入骨,連反中的PTT也巴不得把詐騙犯送到大陸來審。
只不過詐騙犯家屬會向政府玩悲情搞大新聞,要求政府帶回審判,所以才能讓他們一次又一次再犯。

5、肯亞台灣詐騙犯陸續被抓獲,被遣返
中國評論新聞:大陸電話詐騙嫌犯肯亞落網 新增台籍21人

陳俊賢指出,現在有一個複雜的情況是,4月8日肯亞又抓了另一批41個人疑似電話詐騙案,這批人之中台籍有22人,是肯亞抓的第二批,這是情況比較複雜的,現在都已派人去處置。

台灣詐騙犯陸續遣返會中國大陸
協助陸強押台人 外交部只能推反觀光4項「軟制裁」肯亞

灣人在肯亞涉及電信詐騙案,已遭大陸當局強行帶走8人遣送至中國大陸,外交部12日的最新消息則是,肯亞警方又協助陸方將另外37人送上大陸飛機。肯亞與我國無邦交該如何制裁?外交部亞非司長陳俊賢指出,目前找不出硬制裁的籌碼,但將推動反觀光等4項「軟制裁」肯亞。

肯亞不在乎貴島上那麼些詐騙犯,謝謝。

相信我,此類新聞還會繼續曝光。
另外,此類案件,絕大多數情況下,大老闆都是台灣人

6、綜合新聞來看,這裡是有兩個案子:華人死亡案件和涉嫌境外詐騙大陸案件。判決的是死亡案擺脫嫌疑,無照使用電信設備等無罪,但不包括涉及境外詐騙審判。
當地判無罪是判那起華人死亡案件,被帶走的嫌疑人被判無罪。4月12日台灣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戴東麗對媒體表示肯亞是對無照經營電信業、無照使用無線電信設備及有組織犯罪三項判決無罪,其中不包括詐欺罪。
至於詐騙罪問題,別忘了,這起詐騙案件涉及欺詐中國大陸地區,所以帶回來大陸調查審判。
這種事情想想都知道,詐騙犯設備在肯亞,沒有詐騙當地,是詐騙大陸人。肯亞能判台灣人詐騙大陸人案件嗎?
動動腦子都知道詐騙案要遣返回中國大陸。
不要被台灣媒體混淆了概念,牽著鼻子走。

最後,我們來看待下這個新聞下,台灣媒體又在說什麼?
通篇閱讀下來,無非就是過濾掉犯罪嫌疑人涉嫌在境外詐騙中國人的事實,故意略過此事不提鬼扯什麼人權,主權,遭到大陸各種打壓(證據又在哪?)。目的只是為了掩蓋台灣人專門在外從事詐騙中國人的卑劣行徑。
請記住我開篇講的:
《刑法》第十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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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順便看看台灣名嘴們超屌的嘴臉吧!
國軍那麼英勇的話,用得著龜縮台灣島?
連漁民被菲律賓槍殺都不敢怎樣?
連漁民跑到印尼那裡捕魚被抓都要大陸去營救。

呵呵。
沒有實力的憤怒毫無意義。待在井裡久了,就以為世界都圍著你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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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你馬英九是哈佛法學博士,竟然要大陸儘快放人,難道不知道屬人屬地的國際法則?
終於有個靠譜點的國民黨員說句實在話了。
我覺得這個主意不錯。

另外,今天去FB上看了一下,連最為反中的《apple日報》也看不過去了,留言的台灣民眾對詐騙犯也是恨之入骨,看了果然島內沒少騙人。
當然,留言中也有按照慣例反中的言語,我純屬當看制杖兒童留言→_→
還記得嗎?
肯亞才剛抓獲第二批台灣詐騙犯,今天印尼又抓獲了新一批台灣詐騙犯。
這次印尼台灣詐騙犯被抓是今天的事4月12日
相信我,接下來東南亞地區還會有台灣詐騙犯被抓的新聞。
【台灣之光,照耀全球】


我真不知道台媒哪來的臉面炒作這件事情,一個2000多萬人的小島,數十年來詐騙蔚然成風遍布國際,政府,媒體,名嘴和百姓不反思是何種土壤造就了這樣的怪胎毒瘤,反而沒命的噴著大陸政府打擊罪犯。真是人而無恥,不死何為。難道詐騙來的外匯真的是台灣經濟的一大支柱?

中國現在電信詐騙,金融詐騙無比猖獗,每年都有大量的受害者一生辛勞付之流水,陷入滅頂之災。而這其中台籍的詐騙人員尤為矚目,他們成組織,成規模,有的在境外,有的在大陸勾結本土人員,各式各樣的手法也是他們帶進來再推陳出新的。 在atm機上裝讀卡器,在pos機上裝讀卡器,假裝法院,銀行的工作人員,假裝老闆假裝老朋友,花樣百出層出不窮。

在台灣這個小島上或者大陸的城市裡,這些手段早就臭名昭著。但在大陸還有無比廣袤的國土,還有很多資訊不夠文化不高,對各種高科技的鬼蜮伎倆不熟悉的群眾,很容易就輕易被竊取所有的財富。 2014年中國大陸境內電信詐騙涉案金額100億左右,其中在台灣被提取的高達80億!這80億後面,該有多少個破碎而失去希望的家庭呢?

之前由於兩岸的合作機制,每次逮到他們就湊滿了用飛機運到台灣去給那邊處理。但是在那是非淪亡,王綱紐解的地方,結果每次都是輕審輕判。不管騙了多少,判了重的也就一兩年,輕的無非社會勞動。 出來之後照樣吃香喝辣為禍人間。大陸警方流血流汗不停的抓,台灣法院就夜以繼日不停的放。 大陸永遠都得為了這個台灣放縱出來的毒瘤大量失血,無辜百姓永遠都得接受一輩子白乾的現實!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那些詐騙犯一聽說要在大陸受審就面如死灰,一聽說能解送台灣就彈冠相慶的原因! 記得有一年菲律賓政府破獲一起這種案子,台灣方面去要人,但是菲律賓方面堅持要引渡到大陸,因為他們知道一旦交給台灣無異於放虎歸山,警方的努力算是打了水漂。

這次肯亞的事件,法律層面上 @不愛雞湯的濱哥哥 已經說得很完善了。而我想說的是,再姑息縱容這些殺千刀的詐騙犯,那就是對自己的人民犯罪! 必須將他們從重判決,還受害者一個公道,也嚇阻那些想登陸大陸為非作歹的詐騙者!至於幾隻綠蛆嚷嚷幾聲很正常,反正你不管怎麼做他們也不會說你好話的嘛。

PS,剛看到新聞,台灣當局正在考慮制裁肯亞,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再PS,關於這個問題, 剛發現@常凱申 以前有個很好的答案,可參考閱讀。 如何看待」台灣近10萬人靠電話詐騙大陸人為生每年騙走大陸80億「? - 人際交往


現在台灣媒體還是低調點的好,現在你們把事情給炒大了,讓大陸民意注意到這些人全是因為騙大陸人被抓,以大陸恨電信詐騙犯的程度,怕是要不回去了。當然這也可能是台灣媒體炒作這件事的原因。

現在好了,這新聞經過台灣人民的努力上了各大新聞的頭條,現在人是要不去了,也讓全國人民知道了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昨天關注了一晚上台灣的新聞節目對這件事的看法,真是又刷新了我的三觀】

騙人錢財害人家破人亡的混蛋被洗成了去肯亞旅旅遊的小清新
【你TM看過去非洲旅遊旅一年半的?】

偌大的中華民國總統指示法務部門跟進此事,竟然不行,要馬英九自己發聲明抗議
馬英九無能害台灣人無辜被抓,沒有人權
【這TM哪跟哪?馬英九叫這些人去電信詐騙,給台灣創收了?】

要進行兩岸司法互助談判
【誰TM說不和中國簽訂條約了?兩岸監督條例過了你還想簽這簽那?】

最後。。。
蔻蔻姐說她好害怕,別說大陸了,連香港和國外都不太敢去,那麼多的人都想請她,她害怕中國會直接把她抓走。。。
【你也配?人吶,凡事要有自知之明】


謝邀。
我不是法律專家,不過我知道肯亞並沒有審這些人的詐騙罪,只是說他們沒有殺人罪。由於詐騙的對象都在大陸,把這些人遣送到大陸來審判是完全正當的。
打擊詐騙是真正的普世價值,很難找到比這更普世的了。看看老人、民工、學生等被害人呼天搶地、家破人亡的慘狀,就知道為詐騙分子製造悲情純屬無恥,屬於各種話術中最缺德的。
台灣政客和媒體連這種普世價值都要挑戰,深受詐騙之苦的台灣民眾都看不下去,除了彰顯自己的腦殘和卑劣,順便刷新一下大陸民眾對「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的看法之外,沒有任何其他用處。
台灣的形象在大陸加速崩解,對將來的統一是有好處的。大陸如果要選一個突破口改變對台關係的狀態,選擇打擊詐騙是非常適當的,可以贏得兩岸絕大多數人的支持,完全孤立一小撮賤人。這簡直是個陽謀,台灣政客和媒體卻還迫不及待地往裡跳,只能說智商是硬傷,就像猴子一樣,反應早就被算透了。


最新消息!民進黨知名立委、黃智賢的哥哥黃偉哲已經想出辦法,以後直接關入境的中國人!

貼一下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今日的發言:

第二、許多大陸民眾深受其害。很多老人、教師、學生、農民工、下崗工人等被騙。有的退休老人辛苦勞作一輩子,一生積蓄被騙光,現身無分文,處境凄慘;有的東拼西湊給病人看病的「救命錢」被騙;有的年輕學生上大學的學費被騙。如吉林一名女士因丈夫的死亡撫恤金被騙走而跳樓自殺,一名雄姓菜農畢生積蓄被騙,在農業銀行門口自殺身亡。有公權力機關也被詐騙,如2015年12月,某市經濟開發區被台灣犯罪嫌疑人假冒公檢法機關騙走棚戶區改造款和農民工工資共計1億多元,這是迄今為止大陸被騙金額最大的一筆。據初步統計,近年來,每年有上百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大陸卷到台灣,至今被追繳回來的只有20萬元人民幣。這些詐騙行為造成許多家庭傾家蕩產,很多企業倒閉破產,給受害人身心造成極大傷害,有的甚至走上絕路。受害人對這些詐騙行為深惡痛絕。我希望台灣方面在看待此事時,多從受害人角度想想。

第三、《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以來,大陸公安機關與台灣警方緊密協作,持續打擊跨國跨兩岸電信詐騙犯罪,取得積極成果。但同時,也應看到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由於兩岸對犯罪嫌疑人分開處理,很多作案累累的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未得到應有懲處,犯罪贓款也遲遲不能追繳,像我剛才提到的,迄今為止,被追繳回來的只有20萬元人民幣。不少台灣犯罪嫌疑人剛被押解回台就被當即釋放,有的過了不久,就再次在國外開設詐騙犯罪窩點,繼續作案。這些情況使得以台灣犯罪嫌疑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屢禁不絕,給大陸民眾造成巨額經濟損失,受害群眾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大陸民眾對此表示極其不滿,強烈要求嚴厲打擊台灣詐騙犯罪分子,追回被騙的血汗錢。


每年近百億!!追不回來!台灣朝野有什麼臉要人?要人回去然後再馬上放了給貴島創匯嗎?一個2000多萬人的島有十分之一在中國討生活,哪裡來的臉對我們這麼蠻橫??


台灣口口聲聲說肯亞判決8名台灣人無罪,但肯亞是判這8人在哪方面無罪呢?想想也知道,肯亞因為這8人不涉及在肯亞殺害那個華人,或在肯亞沒有從事針對肯亞國內的電訊詐騙,所以判決他們無罪。

但肯亞決不會審理這8人涉及對中國大陸人民的電訊詐騙(第一,於法而言,台灣人把機房設在肯亞詐騙在大陸的大陸人,肯亞管不著。第二,即便肯亞審理案件,必須要大陸受害者赴肯亞舉證,大陸銀行、電信單位等向肯亞司法機構提供證詞協助,並且所有這一切要在大陸官方支持協助下才可辦成。而肯亞此前沒有審理過台灣人針對大陸的電訊詐騙案例),中國大陸向肯亞引渡這8人,就是因為他們涉及針對大陸人民的電訊詐騙罪嫌!

台灣,從總統到議員,到行政院,到陸委會,到外交部,到駐外代表處,到所有媒體,到各個名嘴,到執政黨,到反對黨,全體上下卯足全力,共同為8名涉嫌電信詐騙的台灣人發聲出力,為的就是要把他們救回台灣,是想將他們無罪釋放嗎?不要臉!不要臉!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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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大家那麼踴躍評論,加把火說說我差點被電話詐騙的經歷—

2012年當時還沒畢業但已經在一家小企業實習上班,有一天早上正在上班有一個電話從上海那邊打來準確說出我的姓名和農業銀行的卡號身份信息。

他首先表明自己身份是一位警察說他一朋友在操作銀行轉賬時匯錯卡號把兩萬五人民幣匯到了我農業銀行卡號上,要求我馬上打錢過去給他或者把銀行卡郵寄過去給那邊他已經跟銀行說好只要卡到就可把錢轉出來。

當我聽到我的卡里居然有兩萬五從小到大都沒接觸過那麼多錢我的心是何等激動,何等忐忑啊!

當我抖抖索索上網查了一下我銀行卡的餘額顯示的居然是33塊7毛時,說好的兩萬五呢?當時差點爆粗口了!

再打電話回去告訴他是不是搞錯了,他那邊硬說沒有搞錯就是把錢匯到了銀行卡上,可我TM銀行卡上只有33塊7毛啊!再然後軟的不行來硬的!說已經聯繫到我所在城市報案,買了飛機票要來我所在城市找我期間是各種什麼違法利害威脅。

電話騷擾是持續差不多3天,那時是愣頭青啥也沒有最後在電話里是各種髒話對罵放狠話...


你體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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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台灣住南非代表陳忠硬是衝進機場,手持肯亞法庭准許把詐騙犯遣返台灣判決書,迫使警方把他們回押警察局。

台灣上下一片歡騰,說是以小搏大勝一局,只要按肯亞警方要求繳納5萬美元保釋金就可以釋放五人。

為穩妥起見,台灣外交部特意註銷了五人護照,這樣沒有護照的外國人按國際協定只能遣返原出發地,就是台灣。

今天,在陳忠和助手將從台商處籌借的5萬美元交到警方後,被告知詐騙犯已全部被釋放。由於沒有台灣護照,中方為五人提供了一次性旅行證明,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已被順利遣返他們的祖國大陸。現在,"他們正飛向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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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代表:如此這般,依計行事,五萬美金歸你,人歸我
肯亞警方:喲西~


結合 如何看待」台灣近10萬人靠電話詐騙大陸人為生每年騙走大陸80億「? - 知乎用戶的回答
台灣人口約為2300萬,10/2300=0.43%
台灣GDP 2015年約為5280億美元, 80/(5280*6.45)=0.23%

所以如果大陸嚴打電話詐騙,將對台灣造成0.43%的就業率下降,以及0.23%的GDP下降,這是大陸對台灣經濟制裁的一步。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戴東麗表示,從4月8日得知此事後,法務部即與中國公安部開始聯繫;並依照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發聯繫公函,請中國說明此事始末,並且要通報人身安全。「在週六、日也不斷跟中國相關連繫,但事實上是沒有得到一些明確回應」。


戴東麗表示,到了11日下午,又發了一個聯繫公函給中方,希望他們儘速依照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第12條(人道探視)規定,能夠做限制人身自由的通報。11日晚上近10點時,中國公安部將8個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訊息,通報到刑事局。


對於中國是否有法律基礎可以把台灣人從肯亞押到中國?戴東麗表示,「其實是有的。因為所有的被害人都是在中國」;她說,屬地原則是刑事案件的最基本原則,台灣的人在肯亞設機房、結果地在中國,因此,中國是有刑事管轄權的。


戴東麗表示,台灣唯一有管轄因素的是他們是台灣人。所以,在過去的菲律賓案中,台灣可以把人帶回來。此外,法務部還在查證台灣檢察官手上是否有與此案有手機詐騙的案件。如果有,則會繼續做後續的司法互助協議事項。

對於相關當事人在肯亞被判無罪,戴東麗表示,肯亞對這8個人的無罪判決的罪名「無照經營電信業」、「無照使用無線電信設備」、「組織犯罪」。這3個罪名裡面是沒有詐欺罪的。如果依照客觀事件判斷,中國是要判詐欺犯罪。


此外,前立委郭正亮也表示,台灣必須提出有說服力的法律主張,畢竟並非所有不涉及台灣受害人的域外犯罪,台灣都可以要求遣返。根據刑法第7條,域外犯罪審理,只適用本刑最低3年以上犯罪。而詐騙犯罪在台灣刑法是5年以下,通常都是輕罪。

有什麼不清楚的嗎?

更新一下,剛剛在旗米拉看了兩個關於此事件的台灣政論節目,一個新聞面對面,年代的,一個新聞深喉嚨,中天的。中天的藍的還算正常,算是還能尊重基本的法律事實,綠的那個新聞面對面什麼玩意兒,把我給氣樂了。

2016.0415,今天聽說馬來西亞也押著50多個呆灣詐騙犯,中國已經派飛機過去準備接回來了。


現在大陸的電信詐騙手法都是來自台灣的,台灣發達的電子業,恰恰也給詐騙業帶來土壤。什麼偽基站,電話IP號碼,等等不都是台灣的詐騙技術嗎?
而且中華民國刑法對電信詐騙懲處力度實在太弱,這次因為受害者都是大陸居民,所以,中國政府向肯亞提請遣返當然是合理的。肯亞和中華民國一無外交關係,二無司法互助協議,所以要遣返就是去大陸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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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關於旗米拉的上傳的幾個視頻:

首先是藍營陣地中天新聞:新聞深鎖喉,可以說,中天新聞的新聞氛圍保持了客觀理性的態度,嘉賓冷靜,而有條理說出觀點,可以說是在一片打雞血的台灣新聞評論節目中的另類了。
最讓我震驚的是,這幫人沒有裝無辜,而是反省自己的司法漏洞,理解大陸被騙者的心裡,同樣也對詐騙犯深惡痛絕,也強調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可以對台灣的幫助。當然,他們還是希望那些遣返嫌疑人能夠回到台灣接受審判。

賴岳謙,在一片打雞血的台灣氣氛中,仍然保持反省的態度,可以說難能可貴啊。
可以說在中天新聞,無論你再怎麼吐槽,但是他才是真正保持著所謂「民國精神」的媒體啊。另外,中天新聞持續用陸代表北京當局,這點很贊哦!

接下來的視頻,我簡直就是捂著鼻子看的,看多了真的覺得降低智商。首先來說說,創造了古今台外的名詞的夫妻新聞檔,《正晶限時批》。把所謂的嫌疑犯母親搞過來,然後就是一臉裝無辜。然後各種嘉賓,就說我們的嫌犯是無罪的,阿共就是要讓蔡主席難堪,給你穿小鞋之類的……整個就是混淆視聽,根本忘了縱火殺人案無罪,但是,詐騙案才是大陸指控的事實。接下來就是各種酸了,什麼司法末班生之類的……總之真實醉了。

立委和家屬一唱一和,我就問這個媽媽,你兒子被關了一年多,怎麼現在才向政府求救。你也不想想你兒子說是去旅遊,但是,真正的就是去目的,你就真的知道,另外,你兒子去肯亞在哪兒住不好,偏偏住在偽基站附近,不懷疑你兒子才怪你。你在這留著所謂鱷魚的眼淚,沒想過大陸的千萬家庭就因為你兒子和同夥,幾乎傾家蕩產,蒙受冤情……

再來看看54新觀點:
劉媽媽又出現了,最近挺活躍的,不知道為什麼其他家屬沒有這麼積極呢?
然後接下來就是陸委會副主委被各類立委問的啞口無言的視頻,其中,時代力量黃某和林某又出現,這兩個多次用事實和智商證明自己根本不配當立委的人,他們的表演居然成了新聞傳媒材料,簡直是讓人無語。

也許有人會用民主原則來回擊我,但是,我要說的是,時代力量的問題不是屁股問題,而是智商問題。
然後,陳亭妃立委又開始搞悲情:我們台灣慘啊,大陸鴨霸我們啊,我們沒有生存空間啊……

其實,島內媒體這種樣子,我也見怪不怪了。民進黨高歌猛進,把著立法會,準備等待著520的到來。蔡主席和他的黨員們,以及時代力量小丑們,都在為轉型正義,查抄國民黨黨產,等待迎接陳水扁前總統的釋放,而積極準備的時候。大陸這個時候,連續出拳,外交烽火再起,這次遣返案,更是在客觀事實給了蔡主席難堪。
而大陸當局真的是想給台灣難堪嗎?我只能說這是巧合,據某些消息顯示,這個案子是大陸公安機關,長期偵查追蹤,才追蹤到了肯亞的。因此,面對這個重大的詐騙案,大陸公安機關必然是在經歷長期審查之後,才會向肯亞提出的遣返申請,正好這個時候可以利用這個特殊檔口,給蔡主席看看,這就是老子的善意。
總之,這件事本質是什麼?是司法事件,是刑事案件,受害人在大陸,既然肯亞無法偵查,那麼我們當然有權要人,更何況肯亞和台灣沒有外交、沒有司法互助,肯亞要遣返人,那隻能遣返回大陸。但是,島內政客們,他們唯一的目的就是想把這件事搞成大新聞,既然,你們想搞,那大陸自然收禮,不過抓了人,還順帶表揚了一下肯亞政府。這一表揚,正好也是給各位非洲兄弟樹了flag,以後這類事情都要這麼干哦?
至於台灣態度,我想就讓時代力量黃主席和DPP蔡主席,把馬「總統」、陸委會問干吧。不管怎麼著,陸委會也是鞭長莫及,不過,我們依然會通過熱線告訴你們案件發展情況哦!

PS:對肯亞警察部門吐個槽,既然知道,那幾個人嫌疑沒有解除,還需要帶回大陸審查,為什麼不切斷他們的通訊工具,還讓他們拍什麼視頻之類的,難道辦這種案子不保密。

今天觀察者網公布了詳細的案底,可以確定是在大陸偵查信號在肯亞,而後肯亞警方根據線索抓獲,肯亞指控的三罪皆為電信罪,但大陸偵查的指控為詐騙罪,因此,才向肯亞提出訴求:
中國首次從非洲大規模押回電信詐騙嫌犯:32名大陸人 45名台灣人

近日,非洲國家肯亞向我國遣返數十名涉嫌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在台灣引起軒然大波。今天,公安部正式公布了案情。

據新華社4月13日報道,日前,肯亞警方成功打掉一個冒充中國大陸公檢法機關、向大陸群眾大肆實施電信詐騙的犯罪團伙。肯亞執法部門經審查,決定將上述人員中的32名中國大陸犯罪嫌疑人和45名台灣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國大陸。第一批10名犯罪嫌疑人已於4月9日遣返回國,第二批67名犯罪嫌疑人將於今日包機押解回國。這是我國首次從非洲大規模押回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

記者13日從公安部獲悉上述情況。據介紹,近年來,以台灣犯罪嫌疑人為首的電信詐騙犯罪集團在東南亞、非洲、大洋洲等國家設立詐騙窩點,招募話務人員,冒充中國大陸公檢法機關向大陸群眾撥打電話,瘋狂實施電信詐騙,造成巨大損失。如2015年12月29日,貴州都勻市楊某某被台灣詐騙犯罪集團騙走1.17億元;2016年3月17日,廣東省東莞市葉某被台灣詐騙犯罪集團騙走1786萬元;4月6日,山東沂源縣任某被台灣詐騙犯罪集團騙走1566萬元。很多老人、教師、農民工、下崗工人、學生的「養老錢」「救命錢」「學費」被席捲一空,許多家庭傾家蕩產,很多企業破產倒閉,多人跳樓、上吊自殺。

針對嚴峻的涉台電信詐騙犯罪形勢,公安機關始終採取高壓嚴打態勢,持續組織開展打擊行動。特別是《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以來,大陸公安機關與台灣警方緊密協作,共同打擊跨國跨兩岸電信詐騙犯罪,聯手赴東南亞國家開展了47次警務執法合作,共抓獲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7700餘名,其中台灣犯罪嫌疑人4600餘名,搗毀境外犯罪窩點500餘處,破獲電信詐騙案件1萬餘起。但由於兩岸對犯罪嫌疑人分開處理,很多作案累累的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未得到應有懲處,贓款也遲遲不能追繳返還大陸受害群眾。

2014年11月29日,肯亞警方在一民居內發現大量電腦、交換機等涉嫌用於電信詐騙犯罪的電子通訊設備,抓獲48名大陸犯罪嫌疑人、28名台灣犯罪嫌疑人,成功打掉一個電信詐騙犯罪團伙。該團伙在肯亞首都內羅畢設立詐騙窩點,向北京、江蘇、湖南、四川等9個省、直轄市撥打網路電話,冒充大陸公檢法機關大肆實施詐騙,初步查明涉案金額數百萬元。2016年4月8日,該國警方又抓獲涉嫌向中國大陸撥打電話冒充大陸公檢法機關實施詐騙的19名大陸犯罪嫌疑人、22名台灣犯罪嫌疑人。肯亞執法部門經審查,決定將上述人員中的32名大陸犯罪嫌疑人和45名台灣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國大陸。

由於此案受害人全部為大陸居民,北京等地公安機關已對此案立案偵查。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我司法部門對上述犯罪嫌疑人有司法管轄權。為徹底查明全部案件事實,本著有利於偵查的原則,大陸公安機關將嚴格依法對台灣犯罪嫌疑人開展偵查調查工作,進展情況將及時向台方通報。同時,將邀請台灣警政司法部門來大陸研商共同打擊跨國跨兩岸電信詐騙犯罪,以進一步密切合作,切實保護兩岸民眾福祉。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電信詐騙犯罪嚴重侵害群眾財產權益,影響群眾安全感。詐騙必被抓,被抓必嚴懲,無論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是誰、無論跑到哪裡,大陸公安機關都將堅決追捕到案依法嚴懲,堅決追繳贓款返還受害人,切實保障群眾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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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觀察者網,再次發布一篇新聞:現在台灣籍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已經拿到,嫌犯已經全部交待犯罪事實。現在口供,物證,人證俱在,證據鏈完整形成,接下來就是檢察院批捕,審查,正式提請公訴了。所以,請島內某些立法委員和名嘴們就不要瞎嗶嗶了,我們可不是未審先判。

新華社:台灣電信詐騙嫌犯揭秘詐騙細節黑幕 團伙分為「三線」拿提成

打打電話為何能騙走百億錢款?近日,肯亞將77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國大陸,其中大陸犯罪嫌疑人32名、台灣犯罪嫌疑人45名。這是我國首次從非洲大規模押回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

犯罪窩點為何設在遙遠的非洲?犯罪嫌疑人如何對中國大陸群眾「隔空」實施電信詐騙?人數眾多的詐騙團伙內部如何分工配合?他們屢屢得手、捲走億萬贓款的背後,究竟有什麼樣的詐騙伎倆?

14日,經辦案機關批准,新華社記者採訪了辦案民警和在押的部分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

騙術環環相扣按照「底薪」「提成」各自分贓

1992年出生的犯罪嫌疑人簡某是台灣桃園人,2014年10月經朋友阿耀介紹來到肯亞。

「阿耀安排我去吉米那裡,讓我冒充警察打電話騙人錢。」簡某供述,整個團伙在吉米(犯罪嫌疑人之一,負責外聯、翻譯、接送等)租的別墅里集中居住。按照分工不同,「一線」住在一層,「二線」和「三線」住在二層;老闆「胖財」單獨住在一層的一個房間里。簡某是一名「二線」。

所謂「一線」「二線」和「三線」,簡某進一步介紹:「一線」大約10來人,在一層客廳接聽「客戶」(受害人)電話。「用的都是座機,大概有十幾部電話,每人一部;另外,還有一個專門操作電腦的人。」

「二線」的人都在二層,也有10來人,分別在四五間房裡,每個房間有兩部座機。「三線」的人少一些,也在二層,在一個房間里打電話。

那麼,這個團伙是如何實施詐騙的呢?

辦案民警介紹,首先是「一線」里操作電腦的人按照老闆給的電話號段,向大陸發送群呼業務,「大陸群眾接聽到的是一個語音包,說你的醫保卡出了問題,要了解更多信息請按9。」

如果受害群眾按下「9」鍵,電話就接通到「一線」的人。「『一線』的人冒充醫保人員,以查詢為名套取客戶的身份信息,跟客戶說他們的信息被盜用。『一線』都是按照話術單上的內容講,講完之後就將電話轉到我們『二線』,同時讓人送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客戶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簡某供述。

「我們二線的人冒充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或者順義分局刑偵隊的警員,受理客戶的報案,等客戶講完之後,我們會讓他們等一下,一會兒給他們回撥過去。」簡某供述,「掛完之後,我們用座機給客戶回撥過去,冒充刑偵隊警官再按照話術單上的內容跟客戶講,說他們身份信息被盜用,涉嫌洗錢,讓客戶提供姓名、家庭情況、職業、收入等信息,還有他們經常使用的銀行賬戶。」

為了讓受害人深信不疑,詐騙團伙在打電話時還會播放預先錄製的背景音,如醫院、公安局等場景;同時還使用改號軟體,可將來電顯示為大陸任何公安機關的電話。

「我們讓客戶撥打114,查詢手機顯示的號碼是不是公安局的電話。我們會給他一分鐘查詢時間,到時間再撥過去。」簡某說,他們會進一步套問出受害人的賬戶餘額,如果是小額,就由二線直接誘騙對方轉賬匯款;如果金額較大,就會把電話轉給「三線」,由「三線」的人冒充金融犯罪科科長繼續跟受害人談匯錢轉賬的事。

「三線」之一、犯罪嫌疑人許某供述,「我們在跟客戶交談中,知道客戶用哪家銀行轉賬,我們就向老闆要哪個銀行的賬號。對方急於向我們證明清白,我們會提供一個『安全賬號』,讓對方將錢款轉到這個賬號,由我們金融犯罪科的人查詢,並在電話里按照我們的指示通過ATM進行轉賬。」

辦案民警介紹,「三線」在整個犯罪鏈條中技術含量最高,有著高明的騙術,能應對受害群眾各種問題和質疑。有時候為了一個「大單」,老闆甚至會專門請出「優秀」的「三線」上陣,最終目的就是騙得受害人將錢款匯入指定的銀行賬戶。

犯罪嫌疑人如何分贓呢?

據介紹,在一層和二層的客廳里都擺放著一個白板。誰談成的單子,哪個賬號收到錢,在白板上都會有記錄。老闆每個月結一次賬,「一線」拿「底薪+提成」,底薪5000元,提成一般為每單詐騙金額的3%;「二線」只有「提成」,為4%—5%;「技術」含量最高的「三線」能拿到8%。

專業化程度較高團伙老闆骨幹均為台灣人

辦案民警介紹,在許多電信詐騙團伙中,老闆和骨幹都是台灣人,簡某、許某所在的詐騙團伙亦是如此——老闆「胖財」、「二線」和「三線」均為台灣人,劇本即「話術單」也是由台灣人來編寫;「一線」則以沒什麼詐騙經驗的大陸人為主。

老闆「胖財」在招募人員時尤其看中那些有詐騙經驗、有案底的人員,千方百計網羅到旗下。許某就是其中之一,一到肯亞就被委以「三線」的重任,專門冒充「金融犯罪科科長」。

「我本人對電信詐騙的流程比較熟悉,因此胖財找到我,讓我和他一起『開工』。」37歲的許某是台灣台中人,2010年曾因詐欺罪被台中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後刑滿釋放。2014年7月底,他由「胖財」招募到肯亞,當年11月因涉嫌犯罪被當地執法部門拘捕關押。今年4月9日,許某被遣返回中國大陸。

簡某也有案底,從小打架、吸毒,高中肄業處於無業狀態,曾因吸食k粉被台灣警方處理,自稱仍是被台灣警方通緝的在逃人員。據他供述,一到肯亞,老闆就發給他一份「話術單」,讓他照著上面的內容學習,一遍遍背誦,在實施詐騙時才能對答如流。

團伙內部不僅分工明確,管理也極為嚴格。為確保各個成員專心投入,提高詐騙得手率,各「線」之間還有著嚴格界限。「『一線』『二線』在講單子的時候,不能有其他人靠近;『三線』都在一個房子里,除了老闆能進去,其他人都不能進去。」簡某說。

另據介紹,老闆「胖財」為拉人入伙、贏得信服,一般會提前支付一筆薪酬,並許諾給予高薪。例如,「胖財」曾以預支的方式借了10多萬元新台幣給許某,這讓家庭困難的許某感激涕零,勤勤懇懇為其賣命。然而,在詐騙犯罪得手後,「胖財」總是以各種理由拒發工資。

辦案民警介紹,台灣電信詐騙起步較早,詐騙的主要對象是台灣民眾。隨著台灣加大防騙宣傳力度,詐騙沒有了市場。2002年前後,難以在台灣立足的電信詐騙團伙將眼光投向大陸,開始向福建等地轉移,以詐騙大陸群眾為主。

公安部刑偵局副處長張軍說,台灣電信詐騙犯罪發達的另一個原因在於,他們能不斷翻新劇本,其中公檢法的劇本比較「經典」,以受害人賬戶涉及犯罪案件為由,屢試不爽。

「一線的部分可能有變化,如冒充醫保、郵局、快遞、歌華有線等,但繼而還是會利用民眾對公檢法的敬畏和信任,冒充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完成詐騙過程。」張軍說。最新的詐騙手法之一是開設中國大陸司法機關的「山寨網站」,根據受害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和照片製成「通緝令」掛在網上,把鏈接發給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是不會上網的中老年人,就通過傳真發送「通緝令」,讓受害人在又驚又怕中信以為真、落入圈套。

2009年4月,兩岸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加大了對電信詐騙的聯合打擊力度,詐騙團伙繼而向東南亞、非洲、大洋洲等國家轉移,一些團伙還向俄羅斯遠東地區轉移,實施跨境電信詐騙。

「詐騙的窩點越設越遠,像這次的肯亞,他們主要是考慮遠離中國大陸,增加抓捕難度,從而逃避打擊。但不管犯罪嫌疑人跑多遠,我們都有信心、有能力將其抓捕歸案。」張軍說。

「事情發展到今天,都是我自作自受,都是我的報應,但被騙的大陸百姓日子一定更難過。我向這些大陸百姓說聲對不起,我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以後一定改過自新,絕不能再做壞事,如果有機會一定從事正當工作。」許某深刻懺悔。

簡某也表達了悔意:「我一開始就知道是要詐騙大陸老百姓。詐騙是一個錯誤的行為,是傷天害理的事情,會有因果報應。我要向大陸上當受騙的老百姓真誠道歉,我願意接受法律制裁,希望得到寬大處理。」

每年百億元被騙走台方打擊力度亟待加大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電信詐騙犯罪愈演愈烈,發案數量年均增長20%至30%。其中,以台灣犯罪嫌疑人為首的電信詐騙犯罪集團在東南亞、非洲、大洋洲等國家設立詐騙窩點,招募話務人員,冒充大陸公檢法機關向大陸群眾瘋狂實施電信詐騙,危害十分嚴重,人民群眾深惡痛絕。據統計,以台灣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實施的詐騙案損失佔全部電信詐騙案損失的50%以上,千萬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灣電信詐騙集團實施的。例如,2015年12月29日,貴州都勻經濟開發區建設局出納楊某被台灣電信詐騙集團騙走1.17億元。

針對嚴峻的涉台電信詐騙犯罪形勢,中國大陸公安機關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持續組織開展打擊行動,聯手台灣警方開展警務執法合作。2011年以來,兩岸警方聯手赴印尼、柬埔寨、菲律賓等國,先後組織多次跨國跨兩岸同步抓捕行動,抓獲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7700餘名,其中台灣犯罪嫌疑人4600餘名。

然而,由於台灣法律對電信詐騙犯罪量刑較輕,證據認定標準與大陸存在較大差異,導致很多犯罪嫌疑人或無法定罪、或重罪輕判,判處刑罰的不到10%。2013年8月,北京公安機關在柬埔寨抓獲並移交給台灣警方處理的犯罪嫌疑人林明浩、梁家弼、吳漢傑等21名團伙頭目,2015年又出現在印尼、柬埔寨、澳大利亞等國開設詐騙窩點,招兵買馬、繼續作案。

統計顯示,每年約有100多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大陸卷到台灣,大陸公安機關雖採取各種措施追贓,但至今僅從台灣追繳回20.7萬元人民幣。

由於台方打擊不力、贓款難以追繳,助長了騙子的囂張氣焰和犯罪慾望,導致以台灣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屢打不絕,藏匿海外、瘋狂作案,給大陸民眾造成巨額經濟損失。台灣犯罪分子用騙來的錢款買豪宅、豪車,去賭場豪賭,大肆揮霍,公開叫囂「要騙光大陸的錢」。來自台灣方面的資料表明,現台灣有近10萬人以從事電信詐騙犯罪為生。

「大陸方面曾將大批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移交台灣,但台方並未予以嚴厲懲治,而是輕判甚至無罪釋放,導致犯罪嫌疑人變本加厲,成為累犯、慣犯,詐騙金額巨大,大陸居民、企業遭受嚴重損失。這一勢頭如果不能得到及時遏止,後果不堪設想。」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所長助理柳華文認為,兩岸合作打擊電信詐騙的工作亟待加強,希望台灣方面對此予以高度重視。

「台灣沒有制定專門針對電信詐騙的刑法條款,而是把電信詐騙當作一般詐騙對待,刑期低、經濟制裁力度不夠,存在立法不嚴、處罰太輕等問題。」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教授樊崇義認為,台灣方面應通過立法加大對電信詐騙的打擊力度,在罪名確定、打擊方法、處罰規則等方面予以完善,使犯罪分子得到應有懲罰。

接下來,放幾個讓人又可笑又客氣的質詢,登場的立委的都是大家熟悉的人物。看看這些人是怎麼代表寶島人民,議政監督的,簡直讓人無語,我猜站在質詢台另一側的夏立言、羅雪瑩估計心裡一萬隻羊駝奔過……當然,估計有人會說我這個被tg洗腦的小粉紅之類的,但今天我不會做任何辯解,只希望大家看完接下來的這些質詢,你就知道這幫人配不配的上是所謂立法委員的這一民主政治的神聖職責。


首先來看看段宜康 對陣 羅雪瑩:

段:這些人都是我們的國民。如果未被判罪就認定有罪,或者在國外犯了罪可任由北京當局處理,咱們檢察院,法院,公安是幹什麼吃的,都送到北京好了……

羅:你這種講法就是民粹。

段(突然火氣):你再說一遍

羅:民粹

段:你給我上來(分貝直線飆升)

段宜康惱羞成怒,羅雪瑩毫不示弱。場面真實太火爆,當時段宜康已經出現了很大幅度肢體動作,要不是距離遠一點,我估計就可以直接打羅雪瑩。


接下來是,顧立雄、管碧琳對陣羅雪瑩。

顧立雄的意思就是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就不能判無罪……我只能說老兄的反射弧太長了,Kenya判的無罪是電信案,而大陸公檢法指控的是詐騙罪,如果你認為沒有證據,你今天可以看看新華社公布的消息好了……

然後管碧琳,一展大媽風範,這是立法會聽證質詢,不是你在菜市場討價還價,油里油氣,跟一個市井女人罵大街有什麼區別。雖說民主的確給予大家最大自由度和包容度,但是你就這樣以潑婦形象在立法機構極其出格的表現簡直就是給民主二字抹黑。比如接下來這段:

羅:不要用激將法,我是辦事情,難道要去對岸吵嗎?吵架對事情有幫助嗎

管:對。就是要吵架,馬上派人去吵。而且要把這個事情國際化……

你說羅雪瑩看到這個潑婦,聽到這種質詢語言,估計想死的心都有了。一方面,簡直就是把法務部門,陸委會當成黑社會,地痞流氓組織,你說吵就吵,干就干啊?既然你嗓門怎麼大,你怎麼不去北京吵架呢?另外,看似強硬,鐵骨錚錚,但是,最後三個字「國際化」還是暴露,原來你是想求助於你美國爸爸,日本乾爹啊……


當然,接下來陳其邁和夏立言的對決就很搞笑,夏立言巧妙回答,陳其邁瞬間發現自己智商不夠用了:

陳:這個事件你們對中國有什麼制裁措施

夏:要這麼說不是看玩笑嗎?

陳:我不當你開玩笑

夏:我可以禁止觀光客啊

陳:還有呢?難道就這一個措施嗎?

夏:我可以終止一切互動啊?但是這樣有意義嗎?這樣真的對台灣有好處嗎?

陳:那就么有別的辦法了嗎?

夏:那你想怎樣呢?

陳瞬間無語,最後說了一句夏主委你真聰明。估計,自己問著問著也覺得自己智商有多捉急。


當然了,羅雪瑩雖然是儘力保持了,作為法學精英和政府公職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尊嚴。但是她太強硬,所以,段宜康和顧立雄居然就提出了所謂罷免案,說要撤了羅雪瑩的職位……當然了,最後特委會也沒有理睬他們……


大家可以網上找到這三段質詢的視頻,我反正看完了覺得無語,這已經不是屁股問題了,純粹是雙商問題,奇葩邏輯,流氓思維,小人之心在一個民主光環照耀下的民主立法機構里上演著。另外,心疼夏立言和羅雪瑩,大家都是公職人員,都是為民服務之人,這些立委卻對這些內閣官員沒有絲毫的尊重。反正就剩下一個月,希望夏立言、羅雪瑩以及張善政內閣的官員們一切安好,你們這四個月受苦了……


PS:鳴謝台灣微博網友:@康偉祥 提供視頻,大家想要看質詢原視頻情趣,可以關注他的微博


不好意思,"中華民國"法務部長,應該叫羅瑩雪,對不起,犯了常錯誤,向各位知友道歉。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


台人遭肯亞遣送中國 法務部:符合國際原則

因為涉入肯亞電信詐騙案,8名台灣人遭到肯亞當局遣送到中國,引起我國強烈抗議。對此,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戴東麗12日表示,8名被告遭遣送到中國,符合國際刑事司法的屬地及法庭便利原則。


戴東麗解釋,肯亞是對無照經營電信業、無照使用無線電信設備及組織犯罪判決無罪,沒有提到詐欺罪。肯亞配合中國,應該是為了處理詐欺罪,因此引渡8名台灣人到中國符合國際刑事訴訟的管轄原則。


戴東麗說,雖然8人在肯亞法院宣判無罪,但這些人對中國來說是詐欺被告,中國的處理符合國際刑事訴訟的管轄原則,符合刑事司法的屬地原則。且台灣沒有證據,證據及被害人都在中國,也符合法庭便利原則。


戴東麗表示,依照《刑法》相關規定,詐欺案只要國民在境外犯罪,台灣就不具管轄權。但是如果依照《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可以對於台灣國人在中國地區的犯罪審判,透過司法互助,將人帶回台灣審判。


戴東麗也坦言,證據全都在中國,透過司法互助,跟中國要證據,傳中國的被害人來台灣作證,而機票、食宿、日支費,台灣都要出,因此法庭便利原則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否則司法的耗費是很難想像的。


戴東麗說,並非不關注國人,而是說這犯罪行為有發生地的問題。目前來看,肯亞的做法比較像國際引渡法中的常規。


此外,針對又有22位台人,從肯亞遣送到中國,戴東麗說,會在趕快發聯繫公函給中國,要這些人下飛機後趕快通報所在地。


我說個相關的事情,今年央視春晚有個小品講社會互信的,小品演員特地模仿台灣口音打詐騙電話,當時就想當著全國人民的面這麼黑彎彎好嗎。tg能讓這個小品過審我覺得不是疏忽的,結合這次引渡,真有一種跪台辦終於站起來了的欣慰T^T


強押?拜託,是遣返好么?除了美國這類會把恐怖分子犯罪分子「遣返」到其他國家以外,哪個國家的遣返不是送回原籍國?當然,貼紙立國世界上沒有一個正常國家認同的


據說我刑警遠赴東南亞抓獲製造湄公河慘案的主犯糯康的電影要由台灣演員彭于晏主演。建議這個事情也拍個電影,讓柯震東來演,既傳播了正能量,也可以洗刷吸毒的負面影響。


這其中有沒有花蓮國的公民?我們是不是應該為了中花友好考慮網開一面?


這不再是個適合好人住的島,禮義廉恥沒有鈔票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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