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頸骨折應該置換人工關節嗎?
我母親今年51歲,前幾天摔了一跤。去醫院檢查是股骨頸骨折,醫生說只有置換人工關節一條路,如果是接鋼釘或者保守治療有80%~90%的幾率會在兩三年內壞死。我比較懷疑,因為我打聽到那個醫院所有股骨頸出問題的都是置換關節,不分男女老幼。我覺得醫院可能是選擇比較省事的做法,之前老家有親戚也是股骨頸骨折去省里的醫院是用的鋼釘固定,年紀還比我媽大。不過我們家沒錢去省里的醫院。
家裡人準備找外省一個土醫生,專門接骨的,不做手術,之前曾給我家另一親戚還有她的鄰居做過接骨,年紀都比我媽大,現在都恢復的很好。不知道到底是否靠譜
請問這種情況到底有多大的必要置換關節?如果不置換壞死的概率很大嗎?
現代醫學是這樣處理的啊, 打鋼釘or關節置換, 這個看情況。
你看你匱乏的醫學知識,就算在網上請求專家, 你拍照的角度都不對,除了股骨頸的情況,其它的部分看的都清楚。
這個所謂的小醫院,已經可以做CT三維重建了,技術實力還算雄厚。如果是公立醫院,還是可信的。
順便,問問那個接骨大夫驗證過的患者,骨折的地方是不是股骨頸。有些地方骨折,可能不需要處理,比如斷了一兩根肋骨。有些地方會引起嚴重後果,比如股骨頸啦,脊柱啊什麼的。
題主就是百度醫生的典型,一張口就是掛一漏萬,還喜歡,我懷疑,我覺得醫生做的不對。
我不是說,不能質疑醫生,而是,你沒資格。
首先作為患者有選擇各種治療方法的權利。
其次這種病置換關節的指征是有的
應該是經頸型骨折
換不換醫師會把各種手術方式的併發症告訴你
沒有完美的術式,任何手術方式都有優缺點,看看併發症自己能否接受。
最後還是要自己選擇
醫師有建議權,你有決定權。
題主這個圖拍攝角度真是刁鑽,重點被完美避開。所以以下都是我猜的。
題主母親的骨折類型應該是經頸型或者說GardenⅡ型,股骨頸完全骨折,無明顯移位,血運應該也不太好。治療的方法就是釘板固定或者關節置換,考慮到題主母親才51歲,骨質條件較好,無其他基礎病,釘板固定的確也是可以的,但是患者一段時間內的生活質量必然低下,而且股骨頭壞死風險也是存在的,如果壞死那麼還是要進行關節置換,到時可能需要做全髖,患者的痛苦和經濟壓力也必然增大。按目前的狀況也可以直接選擇半髖置換,術後患者生活質量基本可以保證,15~20年以後可視情況選擇是否進行翻修,患者可以有不錯的生活質量。
道理大概就醬,還是那句話,醫生有建議權,患者有選擇權,題主自己斟酌吧。
股骨頸骨折發生後,對此一般有兩種處理方式:
1.如果傷者還年輕,一般就會施行股骨頸內固定手術,切開大粗窿位置的皮肉,露出骨頭來,用電鑽將三根帶螺紋的鈦合金空心釘向斜上方打入股骨頸,這樣就把斷開的兩段重新「鉚」在了一起,讓它自己生長癒合吧。
手術過程中,由於對傷者施行了腰部麻醉,所以一點也不會感覺到疼痛,如果意識清醒,還能聽到電鑽的聲音,不過為了減輕傷者的恐懼感,一般都會在術前給你注射催眠藥劑,讓你在睡夢中完成手術。術前醫生檢查我爸手心全是汗,心跳也緊張的加速,雖然他嘴上說不緊張,可是身體上的各種數據還是出賣了他,醫生說他這樣高度緊張不利於手術,最後也是給他注射催眠藥劑進行手術的。
2.如果傷者年紀比較大,一般認為是超過65歲,醫生一般就直接建議做股骨頭置換術了,也就是換人工股骨頭。
為什麼呢?歲數大的傷者長期卧床很容易出現褥瘡、排便困難、肺部感染等癥狀,而置換人工股骨頭,下地時間就早得多。
那麼,為什麼不給年輕傷者直接換掉股骨頭呢?這與人工股骨頭的壽命有關。據我了解,目前國產的人工股骨頭壽命在10-15年左右,以我們能活到70歲計算,期間需要換幾次啊?每換一次,術後還得卧床幾個月,誰願意一遍遍地體驗卧床的滋味啊?更要命的是,據統計有11%的患者在更換了人工關節後,與體內原組織不相溶,甚至發生排異反應,此時,原先斷掉的「原裝」股骨頭早就扔了(其實揀回來也不能用了),患者就真是哭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後半生就離不開輪椅了。
所以,基於上述原因,醫院對年輕的股骨頸骨折病號採取的治療原則就是,盡量留用「原裝」的股骨頭。倘若傷勢比較嚴重,粉碎了,或者已經壞死了,到不得已的時候才換。畢竟還是「原裝」的好呀。
不做手術保守治療行不行?
當然也行。一些老中醫聲稱可以用中藥促使骨折癒合,而不用做手術。這點,我爸問過他的主治大夫,大夫直接問他,如果不做手術,就得讓傷腿一動不動地卧床六個月,你能做到嗎?
我爸不假思索的說做不到。相比六個月一動不動,還是寧可忍受做手術的皮肉之苦,求個安心。手術打釘子是為了促進癒合,增加骨頭的強度。釘子和鋼板兩年後取出來,在骨頭上的釘洞十二周就能長實癒合。
祖國的中醫藥學博大精深,不排除有採用中醫療法卧床時間比做手術的還要短的,如此則傷者幸甚。
這個準則是公安部制定和發布的。它是做什麼用的呢?我們經常耳聞目睹發生在身邊的事例:在人身損害案件中,受傷人員向傷害方索賠誤工損失時,雙方各持一詞,受害方說,我住院養傷80天了,還沒完全長好,什麼營養費、陪護費至少得按80天計算,傷害方就辯解道,我看你50天就長好了,早就沒事了。正是為了解決這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爭吵,為了早日定案,公安部在採納了醫療界權威數據的基礎上,出台了這樣一項強制性標準。
仔細閱讀了這個準則後,我驚訝地發現,在它所列出的人體所有骨折中,唯有股骨頸骨折的誤工損失日規定得最長,為「270-365日」,而在我們看來對人體更重要的脊柱發生骨折,也不過才120日,骨盆不穩定骨折,也才180日而已。
這是指的誤工損失日,不是骨折的康復時長。
所以請大家仔細想一想,公安部這樣確定誤工損失日,是很有科學根據的呀,絕不是信口雌黃瞎編亂造的,譬如說,無數病例證明脊柱骨折需要120天才能癒合,那麼他們能在準則中硬性規定60天就視為康復嗎?反之,仍以脊柱骨折為例,他們也不會在準則中規定180天才算癒合,那樣豈不增加了賠付方的負擔嗎?這是妨害社會公平正義的。所以說,無論縮短或延長,都是與醫療科學相悖的,都是不符合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的。
以此只是想告訴不幸摔斷了股骨頸骨折的傷友們,一定要做好長期戰鬥的心理準備。
我爸治療期間我想通了很多,這就是老天想讓我放慢些腳步陪我爸呢,也是增進親子關係的絕佳機會。為了爸爸查了很多關於股骨頭方面的文獻資料,也增加了不少關於這方面的知識,又何嘗不是對自己的一種提升呢?傷員要放鬆心情,不能急躁,陪護傷員的家人一樣要 take it easy.
現在是術後一個月,以後的路還長著呢,我要拉著爸爸的手陪他走的更穩更遠。
最後祝所有傷員早日康復,健步如飛。
股骨頸骨折打釘子比換髖簡單得多,不存在說醫生求方便
作為骨科/關節置換專科醫生,我可以告訴你,51歲的股骨頸骨折是不需要一期接受股骨頭或者全髖關節置換術的,除非病理骨折,我們在65歲以下的患者一般給於內固定手術,空心螺釘或者鋼板螺釘固定。
股骨頸骨折的最佳治療方法是手法複位內固定,只要有滿意複位,大多數內固定方法均可獲得80%~90%的癒合率,不癒合病例日後需手術處理亦僅5%~10%,即使發生股骨頭壞死,亦僅1/3病例需手術治療。因此股骨頸骨折的治療原則應是:早期無創傷複位,合理多枚釘固定,早期康復。人工關節置換術只適應於65歲以上,GardenⅢ、Ⅳ型骨折且能耐受手術麻醉及創傷的傷者。
應該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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