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尤其是上市公司企業家扎堆移民尼維斯是真的嗎?移民和上市有關係嗎?

聖基茨對上市公司經營者之外的人來說有吸引力嗎?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聯邦總面積只有267平方公里、不足北京丰台一個區大,人口4.6萬、其中黑人佔94%。這個天邊的小島已經吸引了俏江南、和諧汽車與中國白銀集團等一大批中國企業家悄然改換國籍、甘做島民,仍有不計其數、即將海外上市的企業老闆正在辦理移民手續。 via 富豪扎堆移民小島國背後的精英焦慮


尼維斯移民簡介
分兩種,投資當地的房產項目,或捐贈SIDF。

1. 房產項目,主要分度假村和公寓。度假村的房產只能購買部分擁有權(無房契),購買後返租給度假村,度假村每年向客戶支付一定比率的投資回報,如遇淡季有自住可能;公寓是100%的實際擁有權(有房契),購買後可自住或一定年限後出售(最少5年)。

2. 捐贈SIDF(當地的一個糖業基金,可視同為政府),直接給政府送錢,買護照。

因為房產投資有收益,所以房產金額多於捐贈,房產最低40萬USD,捐贈25萬USD。

捐贈還是買房產?
把自己放到客戶的角度,覺得捐贈更好。
1. 捐贈投入資金更少,免去看房選房的時間成本。房產的政策最低要求40萬,但實際上目前可買到的房產最低都在60萬以上,除了買房款,還是要向支付背景調查費,申請費,顧問費,其中申請費每位5萬(18周歲以下2.5萬),背景調查費7.5K;捐贈25萬,不再另收申請費用了。

2. 房產的投資收益?例如建造期每年2%,營運期每年4%,這樣的收益率在其他國家就算是房地產同行業應該可以做到更好。

3. 房子可售出?購買到的房產可在5年後出售給其他需要申請投資移民的客戶,某些開發商項目有回購,但通常1個項目僅有2-10個名額。再者,萬一政府政策有變化。。。

為什麼要做快速移民?
1. 獲取護照時間短:捐贈一般5-8個月,房產14個月左右。其實房產選定了,後面的流程和捐贈是一樣的,主要時間區別在看房買房。2. 避免個人稅務問題:中國國籍全球收入納稅,尼維斯居民免個人稅。
3. 持尼維斯護照比中國護照免簽國家更多,出行稍稍方便。
4. 在中國,很多時候,客戶要做信託做結構要快速移民,不是因為早早地按部就班地規劃好了,多是因為已經遇到了需要抗衡的棘手問題。快速移民,僅作為家庭財富管理規劃的工具之一,多配合多層公司結構、海外信託、海外保險等一併使用。

上市公司的創始股東們,肯定會涉及到公司結構,稅務優化,身份轉換,這是他們會最先遇上的問題。再有一些中國本地上市的,或某些行業有準入要求,對身份有限定必須中國籍持有,快速移民就不適用了,這種情況多數全家移民只留他一個,而全家移民多數也是美加澳新,或用快速移民作為一個跳板再申請去適宜居住教育良好的國家。

為什麼是尼維斯?
最早推出快速移民的屬地之一。同期的有奧地利,多米尼克,開曼,綜合考慮投資額、時間、文件要求、免簽國數量,尼維斯最具優勢。後期跟上的類似項目有:西班牙(拿PR,政府救市行為),塞普勒斯(拿PR,政府救市行為),互努阿圖(拿PR去香港,跳板,曲線救國策略),塞席爾(你沒事吧你也要來插一腳?),馬爾他(新項目,有點貴,捐贈65萬歐元,首期1800個名額,免簽US),荷蘭(新項目,PR,200萬歐國債,5年後拿Passport,無移民監

尼維斯早前的客戶針對中國,俄羅斯,美國,近年才發展到亞洲市場。尼維斯政府雖然要求的文件相對容易,但是在盡職調查過程是控制的比較嚴格,確實是會有第三方就文件真實性審查的。批過的客戶在使用護照時也相對謹慎,不會引起免簽國的不滿而被取消免簽政策。再者,尼維斯因為開始投資移民項目相對早,流程和文件要求都相對穩定,政府政策常變動的可能性相對小。

尼維斯當地的離岸金融業開展較早,相對發達,有各種專業人才可以為客戶提供各種法律或財稅服務,溝通高效。快速移民之前,尼維斯也因為離岸金融業聞名。靠近美國,公司法靈活,公司類型也可採用美國的LLC,受美國客戶親睞,為追稅受US追殺,遂出了這個新業務,時逢歐洲各種機構看中中國這塊大肥肉,各種狂轟濫炸帶入「家族辦公室」、「財富傳承」等概念,高凈值人士們開始擔心「富不過三代」的大環境下,作為海外信託的一個部件,意外地小獲成功。

至於尼維斯分幾個島,面積多大,風光如何,甘蔗甜不甜,人口怎樣,都不是重點。

只有上市公司的老大們需要快速移民嗎:
噢,當然不。
1. 前面提到了快速移民也常作為去第三國的跳板。
2. 某些項目不方便公開真實身份或用中國身份不方便。
3. 配合海外信託做整體結構優化。
4. 真遇事兒了。

尼維斯都可以免簽哪裡?
可免簽80多個國家,中國客戶常去的有加拿大,香港,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英國,歐盟。


第二護照出入境時怎麼玩?
快速移民,也叫第二護照,拿到尼維斯護照後再主動去申報放棄中國國籍的人很少。就算政府查到,一般人都會主動放棄尼維斯護照,尼維斯的可以買,中國護照你是買不到的。放棄了再想入中國籍,這是不可能的事。近30年來申請加入中國國籍並成功的案例數,應該是10左右?

出入境實際操作上舉例:
1.申請香港簽證,多次,用通行證進香港,出香港。
2.到加拿大,用尼維斯護照。(在國外一個人有多本護照是很常見的事,並不存在盯住你要哪本,或第一次激活的問題)
3.回香港,然後回大陸。

以上,歡迎指正。或者有要做快速移民的也可以找我。

相當痛苦這個問題為什麼只有我一個人回答了?連個評斷的人都沒的。謝邀。


萬那杜的周黑鴨,聖基茨的龍光地產,移民背後博弈的是商務部10號文

Amy姐來回答,想去境外上市的話,移民和上市有直接關係,為了規避商務部審批的限制。只想境內上市的話,移民和上市關係不大,但為了以後資金出境方便,或者配置境外資產方便而為之。具體看下面。

文/Amy姐的跨境金融圈

ID/chinashintay

先看個現象:

07年10月,SOHO中國(http://00410.HK)在香港上市了,上市前,潘石屹將他所有股份,讓與了香港籍的老婆張欣,自己一股沒拿。

12年11月,旭輝控股(http://00884.HK)在香港上市了,上市前,控股股東林氏3人,林中為加拿大永久居民,林偉及林峰為甘比亞共和國永久居民

12年,俏江南張蘭準備在香港上市,移民到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聯邦,退了中國籍。

13年12月,龍光地產(03380 .HK)在香港上市了,上市前,實際控制人紀海鵬將他所有股份,讓與了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聯邦籍的女兒,自己一股沒拿。

16年11月,周黑鴨(http://01458.HK)在香港上市了,上市前,實際控制人周富裕將他所有股份,讓與了萬那杜共和國籍的老婆,自己一股沒拿。

他們是怎麼了?……

今天Amy姐給大家分析,去境外上市的內資企業們,如何在於監管部門的鬥志斗勇中,在無奈中茁壯成長起來的。

下面是技術分析哦。

境內民營企業赴香港上市有兩種方式:直接H股、紅籌架構模式

1、H股:指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的中國股份公司,直接向香港聯合交易所申請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股票並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交易的境外上市模式。此種上市模式,不需要費時費力地搭建紅籌架構,但需要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批准。

主要的監管法規是:《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報文件及審核程序的監管指引》([2012]45號,以下簡稱「《監管指引》」)

2、紅籌模式:簡單講即境內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在境外註冊離岸公司,之後通過該離岸公司返程收購自己在境內的實體企業,再以離岸公司為平台實現境外融資或者上市。VIE是紅籌的一種。

主要的監管法規是:《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商務部令2009年第6號)(下稱6號文,就是原來的惹事的10號文);《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原來的75號文)

紅籌架構模式有兩種:外資協議控制(VIE)、外資股權控制

今天只說外資股權控制的,

2006年9月8日,商務部10號文《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生效,

10號文前,民營企業的境外紅籌上市路徑是暢通的;

10號文後,這一通途被切斷了。。。

主要是由於10號文第11條:「境內公司、企業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設立或控制的公司名義併購與其有關聯關係的境內的公司,應報商務部審批。當事人不得以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或其他方式規避前述要求」(09年修訂後的6號文還是原封不動,目前依然有效)。

此條被業內俗稱為「關聯併購審批」,翻譯得直白一點,實際控制人註冊離岸公司收購自己的境內企業,是典型的左手倒右手式關聯併購,這種跨境的關聯併購需要報商務部審批。雖然商務部規定了需要報批,但實際上卻一直處於「不受理」狀態,企業也就無從獲得審批通過。

律師們「善意地曲解」10號文,與監管層鬥智斗勇,

從10號文出台的第一天起,它就在被「善意地曲解」,上市法律顧問們總是試圖通過對10號文的各種解釋,得出同一個結論,那就是其所從事的項目無需審批,可以進行境外上市

即便監管部門明文規定「當事人不得……規避……」,但律師界還是不得不想盡辦法協助企業規避該條款。於是在民企紅籌上市過程中,為了順利將境內權益置出境外,同時規避10號文的監管,衍生出了各種各樣的變通做法。

有些案例幾個手段都有用,忽略嚴格的手段分類啦。

今天不說其他三個手段了,想了解的去這裡:規避10號文的四個法律邏輯(來源:360圖館)。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7/0217/16/19476362_629744882.shtml

移民改變身份的,看律師們是如何善意地解釋,以規避商務部、證監會審批的

這是旭輝控股,控股股東移民了的,

這是周黑鴨,原實際控制人的股權全部讓與萬那杜籍的老婆,

這是龍光地產,原實際控制人的股權全部讓與聖基茨籍的女兒,

所以,

這也是為什麼打算去境外上市公司的股東,喜歡拿個外籍身份的原因,

也是他們,推動了第一批島國護照的發展。

現在是第二批,CRS,但能不能規避,呵呵呵。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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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姐,入於會計師事務所,興於券商投行。拆過紅籌,做過併購。現幫移民的朋友打理家族資產,做做跨境投資。境外的世界,跨境稅務、跨境併購、離岸基金、境外信託與保險、移民前後的財產申報、全球資產配置、外匯管制與CRS應對,你想了解的,都在這。


聖基茨尼維斯投資移民優勢:

優勢①

CRS開啟,最佳的解決方案就是轉換身份,移民到低稅務負擔國家,將個人資產轉移至低稅務負擔公民身份名下。聖基茨作為避稅天堂,以其免徵個人所得稅、資本利得稅、遺產稅、賦稅成本極低成為最佳選擇方案。聖基茨雖然加入了CRS,但是聖基茨承認雙重國籍,而且聖基茨政府目前沒有和中國建交,也不會將聖基茨公民身份名下的資產信息交換給其它任何國家。

優勢②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聯邦投資入籍計劃,其投資方式是購買當地房產,在CRS下,投資房產不屬於海外金融資產的範疇,非常適合國內的高凈值人士進行資產配置,合理避稅。除此之外,房子可用於出租,五年後可出售該房產,且仍保留公民身份。相當於零成本!

優勢③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無移民監、無語言要求、無資金來源、無經商經驗、無教育背景等諸多門檻限制,投資方式靈活,投資40萬美金起購買聖基茨當地房產,即可獲得聖基茨護照。如此低的投資門檻,在護照移民國家中,具有超高性價比。而且,辦理速度快,最快3個月拿護照,一家四代移民。

優勢④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聯邦護照可免簽全球150多個國家,包括英國免簽6個月,歐盟國家、申根國家免簽3個月,如瑞士、法國、德國、義大利、挪威、瑞典、芬蘭、丹麥、奧地利等;亞洲國家免簽1-3個月,如香港,新加坡、韓國等。此外,如申請加拿大、美國簽證,很容易獲發為期10年的多次往返簽證。

優勢⑤

聖基茨移民一步到位直接拿到公民身份,沒有移民監,而且不要求申請人在聖基茨登陸和居住,對於在國內和其他地方有生意和產業的人士是非常理想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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