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動物與吃肉二者是否矛盾?
不矛盾。
按照某種奇怪的人類學觀點,早期人類在擁有自然界霸主地位之前採取的策略之一是將人類的屍體——無論是自然死亡的還是被野獸襲擊致死的——處理掉。原因也很簡單:如果一個獅子殺了人之後卻總是吃不到人肉,那麼它就會知道這樣的動物是不值得捕食的,畢竟捕獵本身是很耗能的事情。
處理掉遺體的方法有很多種,其中一種就是吃掉。
在這個例子中,被善待的動物是人,被吃的肉是人肉。顯然可以想像原始社會中的人和人之間的關係,至少在一些情況下是友善的關係,一個和諧的原始人社群大家都善待對方。
所以題目中的矛盾是大概是沒有的,至少沒有邏輯矛盾。因為從邏輯學的觀點上看,一個反模型足以說明問題。(注意區別:這裡的吃掉僅僅是一種處理屍體的手段,而並不是一種養育人的目的。雖然我並不認為養殖人類吃掉是什麼不可接受的事情,但是考慮到各種麻煩的地方我並不打算為這個極端的立場背書。然而我們養育豬牛羊就是為了吃掉——這不是一種處理屍體的手段,我們的目的就是吃肉。)
然而在當代社會中,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下幾點:
- 我們是否有必要善待動物?
- 動物是否可以被善待?
- 殺和善待在何種意義上是矛盾的?
個人認為,善待動物本身並不是一個準則,對應的準則是不虐待。並且不虐待動物本身也不是一個最終目的,不虐待動物的目的是為了避免人習慣於虐待和殺戮這種事情,最終波及到同伴身上。在這裡,對越是類似人形的生物進行虐待和殺戮,似乎就越有可能將這種惡波及到一般人身上。
另一方面,我懷疑人類在文化習得或者說基因的層面上有某種對於屍塊(尤其是和人體形大小差不多的生物的屍塊)的恐懼,這種恐懼本身可能起到兩方面作用,一方面是前面說的社會道德意義上的作用,而另一種則是用來警醒自己「啊,這附近有能獵殺我們的生物」的作用。而經常接觸屍體,似乎可能會導致這種恐懼被抹平。(至少我聽說醫學生在練習解剖的過程中有一種類似心理狀態的轉變,但是我並不確定這種轉變本身意味著什麼,有人會說這意味著看淡生死,但是我不確定這是不是一種普遍情況)
也就是說,為了維繫社會整體的,至少在某些情感方面的穩定,特定的行業只能一部分人去接觸,而不能讓所有人都習慣於此。當然了,前面提到醫學生並不是想說醫生落在這個範疇之內,畢竟一方面來說,很多醫生並不會見血,而另一方面,醫生所持有的那種目的從根本上來說是不同的。這裡框定的是那些和暴力沾邊的行業,比如說軍警、屠夫、獵人等。
從理性上來說,如果一個人的樂趣僅僅就是確定無疑地停留在虐殺特定的非人類動物身上,那麼這個人要這樣做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從理性上我或許能接受他的行為,但是感性上是另一回事了,但是這裡我的恐懼並不意味著這種行為本身是應當禁止的,君子遠庖廚也可以是一種選擇 —— 覺得男同性行為噁心那就別看 GV 啊。(當然像是某國的做法肯定是一併禁止了)
問題在於現實生活不是設定出來的。我們不僅保有對於屍體的恐懼,我們同時還保有對於殺戮者的恐懼,在沒有確定無疑的手段來判斷一個人是不是一個殺戮者之前,我們有一種天然的直覺:這樣的人可能是危險的。(諷刺的是當代不少理性的冷血殺手未必會表現出這樣的精神特質)
更進一步,殺戮本身和展現或者傳播殺戮場面是不同的情況。然而有不少人,尤其是所謂的動物保護主義者,將前者的惡放大而將後者的惡忽略不計。按照我在《直接引語使用過程中的責任問題》一文中的觀點,任何對於負面內容無修飾(或者修飾不充分)的傳播,都需要負擔給別人精神污染的道德責任。這裡諷刺的是,一個屠宰場,如果僅僅是員工屠宰的方式不人道,假定這種做法本身是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的,那麼暫且還僅僅是一個局部的問題,甚至沒有問題。然而將這種不人道場面散播出去,造成精神污染,不說要負擔全部的責任(畢竟場面的造成並不是拍攝者的鍋),至少也是有一部分責任的。很多人將一種英雄主義情結賦予了記者,進而也攬到了『揭露社會陰暗面』的自己身上。但是這種行為本身有多值得讚揚的則是一個未知數。畢竟不恰當地播報惡性事件可能會促進他人的模仿。說有些人心智不成熟也好,傻逼也罷,但是就是有這樣一些人希望通過做壞事,尤其是那些不會承擔法律後果但卻能讓人急得跳腳的壞事,來吸引他人的注意。而播報這類惡性事件本身,如果不加以注意,或許會引發類似的後果。這也算是某種適得其反。
一個更加嚴肅的問題是動物是否可能被善待。很多人喜歡做一些荒謬的推理,先不談動物,就說人:
用熱水把人煮死是不人道的;
用油把人煎了也是不人道的;
……
因此,用幾千度的鐵水將人澆死也是不人道的。
這個推理,如果不考慮剝奪生命本身的人道與否,而只考慮具體的手段是否殘忍,實際上這種類比是一種錯誤的類比,人們經受過燙傷或者灼傷,於是認為越是高溫就越疼痛,但卻忽略了一個事實,如果高溫直接把人的神經都燙壞了,反而這沒有那麼痛苦。同樣地,被蚊子叮會疼,被針扎更疼,但是如果是一個鐵鎚直接把腦袋整個砸爛了,或者是被炸彈炸成碎塊了,反而並沒有那麼痛苦。從 1m 高的地方跳下來摔斷腿很疼,2m 高的地方摔下來更疼一點,但是從 200m 的高樓上摔下來直接就摔死了。—— 痛苦的增加是一種直觀上不好模擬的東西。
類似地,單純觀察動物的行為本身並不能得到動物痛苦的結論,甚至痛苦本身是否適用於某種動物都是值得懷疑的。比如說有人通過螃蟹被蒸死的過程中的掙扎來說螃蟹感受到痛覺。問題是這個論證本身僅僅是一個糟糕的類比論證:螃蟹的動作是一種 pain expression——且不論對於低級動物是否有 expression 可言,一些高位截癱患者依然擁有某些脊柱神經控制的反射活動,這類反射活動本身並不意味著痛覺存在。當然一個泛心論者可以認為這裡的痛是痛在脊柱神經上:「不是他的腦子在疼,是他的脊柱神經在疼!」——其實我完全不理解他在說什麼,然而我只好附和他兩句並且在內心裡暗暗地罵「傻逼」。
請注意,在這裡提懷疑論並不是採取一種笛卡爾式的立場,認為所有動物都不過是機器,貓和狗之類的動物的叫聲都是虛假的,並不反應它們真實的情感。只不過我們需要注意:貓和狗並不是因為它們本身有情感所以才被視作是高級動物,恰恰相反,是因為它們有發聲,作出類似人類的疼痛行為的能力才被視作有情感。同樣高級的動物,比如說某些不會說話,或者發音方式不容易 decoding 的海洋生物就沒有那麼好的待遇了。另一方面,貓和狗雖然能夠有一定的心理疾病,但是很難想像它們會感受到類似於人類遭遇 deadline 那樣的焦慮——因此具體什麼程度的傷害算是痛苦,到底有沒有過度移情,在很多時候都是值得考量的。想當然地將人類的一切情感都投射到動物身上去只會惡化人和動物之間的關係,因為並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樣看待這個動物。還記得很小的時候看過一個諷刺畫,寒風中乞丐衣不蔽體,而狗卻穿得嚴嚴實實的。當然人有權不救助他人,但是這樣的場面看著真是不知道要怎麼說好。
前面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也就是題主問題的核心,是關於生命剝奪與善待。
在談論生命剝奪之前,我們應該考慮一下生命給予。在當代人類社會中,我們對於動物不僅僅有想死就讓它們死的能力——這是我們的祖先們早就具有而——我們還有,至少在特定的情況下,想讓它們出生/存在/活下來就能達到的能力。這樣的能力的存在意味著什麼呢?
一種很糟糕的模型是將其類比與人類的生養,尤其是父母-子女這種關係:
父母把小孩子生下來,養了一段時間,殺了吃了。
或者說,自己帶入到豬的角色中:
我長這麼大,父母一直都善待我,忽然有一天要把我殺了。
或者更廣泛地來看:豬,雖然不是人生的,但是生育過程本身是包含了人類的意願的,然後某些人又不樂意了:
我生下來有我自己的人生自己的目的,憑什麼豬生下來就是用來吃的,不能享有同等的自由?
在帶入到這樣食子或背叛又或者意願強加的模型中去,那特么顯然會心情不好啊。問題在於你憑什麼這樣想問題?這種奇奇怪怪的角色帶入真是讓人無語。而除了這樣的強行給動物賦予人權的想法之外,我想不出任何一種以動物作為實現人類目的的工具的立場會認為宰殺作為食物的牲畜有什麼問題。
以上。
舉個例子,用龍頭鍘把動物殺死就是善待動物的一種方式,他們不會受到痛苦。但是活剝驢皮又不一樣了。所以這跟吃沒關係,跟你怎麼殺有關係。
最後需要強調的是,動物是沒有人權的。善待動物也是一個法律問題。只要是法律沒有規定的,都不屬於虐待動物。只要是法律允許的,一切都可以屠宰。
一看到「素食主義」的標籤,就明白了。題主的問題是有套路的:
第一步:愛護動物和吃肉是不是矛盾呀?
(知乎的傻逼們在理論上討論到底是不是矛盾)
第二步:既然那麼多人認為矛盾,那麼你們就不要吃肉了吧。
(知乎傻逼們開始傻眼)
為什麼題主的第二問沒敢問出來呢?
因為提前問了的話,題主的意圖提前暴露,那麼所有人一定都會屁股決定腦袋,一臉天真的告訴你,沒有矛盾啊。攤手。
然後這套路就進行不下去了嘛。
既然第一問討論者眾多,我就不參與了,給自己加點戲,回答假象中的第二問:
問:既然矛盾,選擇素食好不好啊?
答:萬一矛盾的話,那必須要放棄愛護動物啊。
「不要玩食物。」
善待貓狗和給貓狗喂火腿腸不矛盾
動物里包括了豬,所以善待的是貓狗,不是動物
我想說,整個題目是有一個預設的圈子等你們來鑽的。那我來告訴你,什麼是預設的圈子。
善待動物和吃肉對比,預設的圈子就是把吃肉潛移默化成了殺動物。
其實根本不是這樣,我們這裡說的吃肉,通常情況下,就是吃一個菜,一個葷菜。
善待動物,善待的是活的動物,吃肉,你吃的是一個菜,肉是一種商品,是這個葷菜的主要組成部分。
兩者風馬牛不相及,如果一定要說有關係,那對應的只能是善待動物和活吃小動物。
雖然我也知道有些地方活吃小動物確實存在,但是,我相信,絕大多數人,最多生吃肉,絕對不會活吃肉。
一隻活的動物,到擺上你的餐桌成為一盤葷菜,中間會經歷幾步甚至十幾步複雜的處理和製作流程。而真正可能讓動物痛苦的可能最多也就前兩步。後面的流程再多,也不會增加動物的痛苦一分。
況且如果你知道工業化大生產的肉製品生產速度,你就知道,根本沒時間虐殺它們,怎麼快怎麼來,如果一個屠宰場搞虐殺,時間成本和道德成本也扛不住,薄利多銷的產業,哪有時間瞎逼逼。
反而是很多嘴上說的善待動物的人,卻很虐待動物。
具體的我就不細說了,大家去了解一下純種狗的今世前生,了解一下多少純種的狗狗從出生的那一刻都帶著先天性的缺陷痛苦的活一輩子。
所以,跳出題目預設的圈子,善待動物和吃肉(狹義的吃肉,不包含活吃小動物),完全不矛盾。
剛好相反,事實上「素食主義,與動物保護才是相悖的」。
一片大草原,有草,有羊,有狼。
某天,狼全部轉向素食,羊失去天敵,羊群數量就會瘋長,而作為羊群的食物,植被的數量不夠,羊群就會面臨飢餓,餓死病死的羊群屍體得不到食腐動物的及時的處理,病毒肆虐,疫病爆發,動物大面積死亡,而飢餓的羊群還會啃食草木的根莖,草場被破壞,土地沙化,物種大滅絕。
稍微思考一下,我們不難得出結論,對於一個種群而言,沒有天敵的所謂「善良」的生存環境,並不代表完美。
動物保護,我們並非在探討某一個個體的命運,不是在探討你要怎樣愛護你家的某一隻貓貓狗狗,我們探討的是整個種群,當我們放眼整個種群的時候,我們不難發現最恰當的生存環境,恰恰是天敵,食物,種群數量之間達到了某種平衡。
那麼,非常相似的道理,對於家畜的種群而言,當人類的需求,人類提供的供養,以及種群數量達到某種平衡的時候,就產生了其最恰當的生存環境,就像躲避狼群的羊,這個環境或許不是最「善良」,最「有愛」的,但是對於一個種群而言,這就是最恰當的。
而人類的素食主義,對於家畜意味著什麼?
是滅絕。
捕食者也是食物鏈的一環,也是生態系統和物種多樣性的守護者。
--這是我小學六年級時就知道的道理。
動物保護,是一個高度理性的話題,歸根結底是保持物種多樣性,進而維護生態平衡,人類最終將從中受益,這本身與愛和不愛沒有關係。
袋鼠數量稀少的時候,澳大利亞為袋鼠塑造出國家象徵的形象,這種宣傳手段成功使得袋鼠獲得了人們的喜愛,進而似的袋鼠得到了有效的保護,而今袋鼠數量暴增,破壞植被的同時,還爆出傷人事件,而因為形象塑造的太過成功,官方發起控制袋鼠數量,維護生態環境的行動,遭到了民眾的反對。
「動物這麼萌,所以我們要愛護動物」,這是在維持物種多樣性過程中的一個宣傳手段,愛是方法之一,而不是目的。
如果在這個過程中,缺乏理性,僅僅通過人類的情感來判斷友愛與冷血,善良與邪惡的話,就像澳大利亞的袋鼠,會出現很嚴重的問題。
早在某素食主義的話題下,我就說過,如果心存善念,莫不如把眼光放高遠一點,萬物皆有靈性,有時候吃點犬狼,就是給牛羊放生,有時候吃點牛羊,就是給草木放生,蘿蔔白菜也有生命。
那時,評論區還有人一本正經的掏出佛學理論告訴我說,佛家講萬物有靈,這裡的萬物不包括植物。殊不知,植物也是我們賴以生存的自然界,重要的組成部分,佛可以沒有,而蘿蔔不行。
同樣道理,如果某一天,人類忽然集體轉向素食,可以預見,家豬將會成為第一個滅絕的物種。
而人類為了生存,且保證作物不會大面積滅絕,又將大面積更改農業規劃,種植高蛋白高油脂的植物,以彌補肉類斷裂造成的空白,這又需要更多的土地和資源,進而人類將持續的,更加暴力的干預生態系統。
人類以「雜食性動物」的身份出現在自然界,暴力改變天性,為此所造成的後果難以想像。
人類總是自以為是,以自己的好惡判斷出的善惡,來干預自然界,而這種做法非常幼稚。
最後大家一起來溫習一下小學課文
「一個動物的死亡能換來五個動物的生存」
人也是動物,也要吃肉,人也應該是自然中的一環,不能需索無度,人類有義務維持生態平衡,應該敬畏自然和生命。
我們飼養家禽家畜,獲取它們的肉,應該感謝它們,不能毫無意義地虐殺,比如:黑心屠宰場會為了給牛肉注水而虐殺活牛,手段極其殘忍。
就算人類想做物種的老大,也有責任去維持這個團體的平衡,否則就不算合格的老大。
下邊幾張圖有很好的詮釋。
人是萬物的尺度。
獅子老虎等肉食動物捕食食草動物也很殘忍,他們在吃掉獵物之前有時候也會虐待獵物取樂。這能否說明人可以虐待動物呢?也不能,因為它們是低級生命,人是高級生命,不能按野獸的準則來。
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都從舊約里繼承了不得虐待動物的規定,要吃必須讓動物速死,減少動物的痛苦,印度教、佛教乾脆禁止吃肉。這些是否值得提倡呢?
現在出現很多愛狗人士攔截運狗車的新聞,這些愛狗者平時吃不是其它動物的肉呢?多半也是。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在天地眼裡,無所謂善惡好壞,否則那些惡人早被天譴了。
唯一能依靠的只有你的內心,你覺得吃肉殘忍,就不要吃。你覺得吃狗殘忍就不要吃。你想善待動物,就現在去做。你想去虐待動物,你也可以去做。萬事皆可行。但是,不一定對你都有好處。你喜歡仁慈,必將帶來和平。你愛殘暴,必將帶來暴戾。一切都是你自己選擇的——都在於你的選擇。
食草動物吃植物
食肉動物吃食草動物
所以如果我們要善待食草動物的話,可以吃食肉動物
飄零的蒲公英
和南飛的候鳥
誰更心酸一些
有誰能夠知道
不如一起烤烤
看哪個口味好
剩下那個保護
愛心滿塞最高
不一定矛盾,實踐中有可能矛盾。
關鍵在於,善待動物是在動物活著的時候,而吃肉是動物死了以後。那麼吃來源確認為受虐待動物的肉就幫助了生產商,間接幫助了對動物的虐待。這是日常生活中唯一可能存在矛盾的地方。否則的話,就剩下了咬清醒動物的肉來吃,不予討論。
而吃肉來源是否符合題主心中的標準,是一個實證問題而不是邏輯問題。
不矛盾,就像商人,善待客人,和從客人身上賺錢矛盾嗎?
你從客人身上賺錢(受益),不一定意味著你要當奸商啊。l
你從動物身上吃肉(受益),不一定意味著你要虐待動物啊。
一邊吃肉,一邊心存感恩,善待動物,這並不矛盾。
就像優秀的商人一邊賺客人錢,一邊誠信踏實,為客人著想一樣。玩了它幾十年,從來沒吃成功。
先來看看孔老夫子。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
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
肉雖多,不使勝食氣。
唯酒無量,不及亂。
沽酒市脯不食。
不撤姜食,不多食。
割不正——「割」和「切」不同。「割」指宰殺豬牛羊時肢體的分解。古人有一定的分解方法,不按那方法分解的,便叫「割不正」。不是「方方正正」的肉!
這一段話是表現孔夫子吃飯很講究,遵循周禮的。一,不是指夫子愛護動物,要動物無痛死亡的;二,不是說夫子他只吃方形的肉,為難廚子的。
這只是說明孔老夫子吃肉,而且吃的很講究的。
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
孔子釣魚而不用網撈魚,射箭不射向休憩的鳥兒。
很生態的做法,我認為可以看作是善待動物。可持續發展的思想,還有「仁」的理念在裡面。
善待動物和吃肉在孔老夫子這裡得到了很好的統一。
當然在我看來,吃肉就吃肉,我並不會關心這個動物怎麼死的,我只會去關心眼前的肉還不好吃。
更要讓你們難過的是,寫到這裡,我要說,我覺得善待動物是一件沒有必要的事情。
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畢竟動物沒有人權,所謂「善待動物」,不過是在善待我們自己那顆無聊的心的。
生存為了作為食物被吃的動物,就算死了,進入人類的腸胃裡,也要繼續成為那些無趣的人彰顯自己善良的工具。
這是善待動物嗎?
可憐的動物,活著都夠累了,死了還要被拉出來做牌坊。
這個嘛,如果說大家都「素食主義」不殺生了,這個確實算是善待動物了。畢竟「饒命」算是大善了。
不過……你下一步準備怎麼辦呢?
去非洲大草原上教化獅子嗎?
讓它們改吃草?
或者說它們是肉食動物,吃肉天經地義……
我們是雜食動物,只能吃草?
這個……這個好像有哪裡不對?
哦!這個行為!
是不是有虐待人類的嫌疑啊?
並不矛盾。
人類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從來都不反對殺生,我們只是反對殘殺這種不必要的殺戮。就比如從來沒有人說一個勇於殺敵的戰士過於殘忍,但虐待戰俘就不能被大眾接受,這其中甚至包括那種已經在戰場被打得半死最後橫豎都會死在戰俘營的戰俘,我們仍然會認為「你不救都可以,但不能虐殺」。
這其中的底層邏輯其實和殺戮並沒有關係,而是源於人類的一些底層價值觀,水平有限,僅討論其中兩個比較重要的價值觀:
1、不要浪費;
2、不要獲取廉價的快樂。
首先看反浪費。小貓抓到老鼠也經常會折磨一番,最後才把奄奄一息的老鼠吃掉。我想絕大多數人都不會認為貓很殘忍,這是因為貓通過這種方式學習了捕獵技巧,這些虐殺行為是有價值的,並不多餘。而對於要吃掉的動物,即使虐殺一番,也並不會因此提高人類的捕獵技能,這些多於的動作就是一種浪費,顯得沒有必要。但僅僅只看這一個因素就無法解釋我們為何會認為日本軍國主義在侵華戰爭時用活人練刺刀技術是殘暴的,畢竟看起來用真人練習的確可以提高技術,並不顯得「浪費」。
這就要談到第二個重要道德因素——不能獲取那些廉價的快樂。
在古代宗教里,廉價的快樂總是和魔鬼掛鉤的,比如為了獲取力量而出賣自己的靈魂。虐殺動物其實是有很強烈的快感的,看著那些動物按照我們想要的方式痛苦哀嚎和掙扎,這會極大滿足我們的控制欲,這種掌控其他生物生死的場面會讓人覺得充滿了力量。人類歷史上侵略者虐殺被侵略對象,也是基於同樣的心理,尤其是當侵略行為受到阻礙時,這種發泄式的虐殺就會特別突出。侵略者正是通過虐殺同類來獲得征服的快感。這種做法就像吸毒獲取快感一樣,極度的虛幻和廉價,人類只要走上了追求這種廉價快感的道路就很容易一直墮落下去。還是以日本軍國主義舉例,在戰敗不可挽回的時候,軍國分子喊出一億玉碎的口號,甚至打算殺死全國的孩子以避免他們「浪費糧食」,誰都知道這個理由有多麼牽強可笑,但這些墮落的人也只能通過這種方式來找回控制感了。
正因為人類歷史上有無數這樣慘痛的教訓,所以人類的主流道德文化里才一直有這種共識——為了正當理由殺可以,但不能虐。這和因果報應無關,只是因為人類社會承受不起這種墮落帶來的損失。矛盾。真抱歉我扯下了知乎文明的遮羞布。
你們就承認吧,說不矛盾只不過是因為一邊想高舉善待動物的大旗,一邊又戒不了口腹之慾。一邊咀嚼滿嘴是油滿足胃裡的慾望,一邊安慰自己我也是個善待動物的人啊。
我就問問,殺能不能等於善待?
如果我以屠宰的方式一刀剁下了小區里野貓的腦袋,把野貓肉煮了吃,我是不是既吃肉也善待動物?你們要不要集體討伐我虐貓?
說不矛盾啊,不僅貪婪,還虛偽。
你們不如老老實實承認,就是矛盾,怎麼了?我就是想一邊吃肉,一邊養貓養狗,怎麼了?我就覺得應該善待寵物,牛羊就是用來吃肉的,怎麼了?
用小刀細細切牛排的西方思想家,沒人說他們不是人類文明的代表。善待貓狗就想做個先進文明的代表,想得太簡單了吧?
對了,中國的屠宰場很少有發達國家的屠宰流水線哦,法國的生蚝也是或者吞下肚哦,驚喜不驚喜,心痛不心痛?
之所以不能虐待動物,是因為假使一個人用極其殘忍的手段來虐待動物,那麼他扭曲的人性,就可能會虐待人、虐待自己的同伴。反對虐待動物,歸根到底是為了維護人性的健康,是為了人自身,而不是為了動物。
善待動物是為了維護人性的健康,吃肉也是為了滿足人食物的需求,無論是善待還是吃掉,人類對待動物的出發點都是為了人類自己,都不可能也不必要去為動物設身處地的著想,所以不矛盾。20年前,貓是用來捉老鼠的,捉到老鼠了,先不吃,慢慢玩死然後或吃或不吃,想下也是虐待動物了(雖然是害蟲)。在菜市場買魚,他們殺魚,好多時候是用東西把魚拍死,感覺也挺恐怖的,殺雞的時候,需要把雞血放出來,然後慢慢的死,都挺虐待的,難道我們要去指責賣雞的殘忍么?那可能不賣給你了。其他被吃的肉類都差不多吧,你不吃不能說別人殘忍虐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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