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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拒絕接受檢方調查等於認罪,這是什麼邏輯?


朴槿惠拒絕接受檢方調查等於認罪,這是什麼邏輯?


據韓媒報道,12月21日,身處拘留所的朴槿惠向檢方提交了《不出席事由書》,以「身體健康不佳」為由,拒絕接受檢方定於12月22日的傳喚調查。對此,韓國執政黨共同民主黨發言人在22日上午例行招待會時表示:「朴槿惠拒絕接受檢方調查,足以證明她承認了自己的嫌疑(認罪)」。

韓國執政的共同民主黨發言人稱,朴槿惠拒絕接受檢方調查等於認罪,這是什麼邏輯?

此前,朴槿惠對韓國檢方的18項指控全盤否認,難道也是認罪?朴槿惠拒絕出席法院庭審,難道也是認罪?韓國總統文在寅所在的共同民主黨發言人的說法,坐實了文在寅政府、韓國檢方和法院是「一夥」的傳言。

對於檢方的正常而又正當的調查,朴槿惠應該接受調查。但是,檢方對於朴槿惠的調查,次數已經數不清了,而且每次都是高強度的調查,有時一次調查需要10多個小時甚至20個小時以上,這對於65歲的朴槿惠來說,絕對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特別是檢方調查了朴槿惠這麼久,準備了10多萬頁材料,但沒有任何材料是朴槿惠的直接罪證,這叫朴槿惠如何服氣?不要說朴槿惠不服氣,落到任何人身上都可能不服氣。司法機關辦案,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豈能以「莫須有」的罪名定罪?然而朴槿惠系列案,幾乎都是以「莫須有」的罪名定罪的,難怪外界對韓國檢方和法院的做法頗有微詞。

就說這次國情院特殊活動經費的調查,檢方有直接罪證嗎?如果有,當然可以理直氣壯傳喚朴槿惠接受調查;如果依然沒有,估計很多人支持朴槿惠拒絕接受檢方調查。如果檢方有直接罪證,為啥不可以到拘留所直接「告知」朴槿惠,一定要傳喚朴槿惠接受調查呢?朴槿惠之所以拒絕檢方傳喚,儘管朴槿惠有責任,但檢方的無能肯定是一個重要原因。

很早之前,外界就有韓國檢方、法院和文在寅政府是「一夥」的說法,此番共同民主黨發言人稱朴槿惠拒絕接受檢方調查等於認罪,完全站在了檢方的立場,使得外界更堅信之前的判斷。第一,朴槿惠是否有罪,檢方說了不算,文在寅政府說了不算,必須法院說了算,那麼,執政黨有啥權力說朴槿惠認罪?罪行尚未確定,何來認罪?第二,執政黨發言人這種說法,完全是搞有罪推定,與疑罪從無背道而馳。第三,文在寅與朴槿惠勢不兩立,執政黨發言人的說法完全是為文在寅代言和站台。

檢方到底還要調查朴槿惠多久、調查什麼?朴槿惠案到底要拖什麼時候?朴槿惠究竟有沒有罪、有什麼罪?目前,外界對朴槿惠案已經有了「審丑疲勞」,儘快作出一審宣判是韓國法院必須面對的第一個問題,至於是否公平公正,也許外界不抱希望。 (毛開雲 聶強)


拒絕檢方調查就等於認罪?韓國檢方也未免有點太自信了吧!既然韓國檢方能這麼說,那麼站在朴槿惠個人的立場和角度來講,拒絕接收檢方調查也說明了她自己認為無罪。這種立場對於朴槿惠來說也不為過。

從開始羈押朴槿惠就接受了檢方80多次的審訊,期間檢方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對朴槿惠的證據收集和明查暗訪的調查。但最終沒有充分證據來證明朴槿惠所犯罪行的罪證。之前朴槿惠辭退了律師,還公開宣稱自己的命運交由韓國檢方和法院來決定。這足以說明朴槿惠對現政府和檢方法院失去了信心。就算個人再努力澄清自己,檢方和法院也不會相信。

就在朴槿惠拒絕出庭之際,首爾法院又為朴槿惠安排了5名國選律師,要求朴槿惠再次出庭接受審訊。檢方和法院認為只要給朴槿惠安排了律師,審訊出的結果就是合法的。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朴槿惠又一次拒絕了出庭。法院如此三番的要求朴槿惠出庭,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想讓朴槿惠認罪。難道80多次的高強度審訊還比不上一次出庭嗎?如果文在寅政府和檢方以及法院確認朴槿惠有罪,那麼羈押期間的審訊審的又是什麼呢?到底是審訊還是在聊天真是讓人匪夷所思!

就算朴槿惠再次出庭接受審訊,如果朴槿惠堅持自己無罪的話,那麼法院又會怎麼做呢?肯定是繼續關押。過段時間再要求朴槿惠出庭,如此周而復始的循環也許打的就是心理戰,如果有一天朴槿惠承受不了這種壓力,精神徹底被催垮崩潰被迫開口認罪,文在寅政府的目的自然也就達到了。這場政治鬧劇和報復也就圓滿收場了。不知道朴槿惠的意志能不能被催垮精神會不會崩潰,我們不能妄下結論只能拭目以待!


朴槿惠拒絕檢方的調查,理由充分檢方也無可奈何吧!這是符合法律程序,她出具的事由書有理有據,身體不適合到檢方指定地接受調查。檢方採取措施也要考慮身體因素。朴槿惠的身份是嫌疑人,而這個身份也是檢方認定的。如果在家檢方傳喚一切理由都不行,因為配合調查是公民的義務。我進看守所是檢方指控法院批准,法定羈押期內沒有判刑,指控罪行沒有被法庭認定證實,兩方都有責任。延期後不出庭,事出有因啊!我進看守所身體能配合雙方審理。可現在身體不好是檢方和法院,由於工作不作為造成。不配合合情合理。況且聯合國也在調查「非法拘押」。這時檢方就急了,可我就不配合。執政黨的發言人是在造新聞議論。為檢方減壓鼓勁。其實它沒有什麼邏輯推理而言,只是肯定檢方的工作,這項調查肯定會做實朴槿惠的接受上供,公款私用的事實。這項調查朴槿惠肯定知道明白是無法證實,檢方是聞風而動聽信了青瓦台的訴狀。朴槿惠就是以靜制動,看你們能咋滴。是不這麼回事,請共同說說理吧!


這是韓國檢方苦於找不到證據而急於對朴槿惠定罪的邏輯

韓國檢方對朴槿惠調查很多次,但沒有證據,韓檢方對於朴槿惠來說,接受不接受調查,都要定罪,如果接受調查,沒有證據,還是會再要求調查,韓檢方現在已經是病入膏肓了,急功近利。關於朴槿惠的任何瑕疵都會應用到所謂罪行上,並且韓檢方還會不停的發布關於朴槿惠不好的消息,看什麼書,說什麼神語之類的來迷惑大眾,以此類方式希望輿論可以偏向韓檢方,並且可以通過沒有證據也可以判定朴槿惠的罪行,然而現在已經不是封建社會,現在大眾的輿論是很難被迷惑的,人們都有了判定基本是非的能力,而且大眾的思想也很重要,所以韓檢方類似此舉,很難讓大眾信服。

對於朴槿惠本人來說,她對韓檢方已經失望透頂了,不管她自己接不接受檢查,她都會被安上各種罪名,所以對於朴槿惠本人來說,她是自暴自棄的,隨他們給什麼罪行已經無所謂了,她也不會再委屈自己出庭配合調查。所以韓檢方說朴槿惠不出庭代表承認了嫌疑,對於朴槿惠來說已經無所謂了。

或者朴槿惠現在在做最後的掙扎,她不管出不出庭都會被安罪名,那麼她就不會再出庭,既然調查不出證據,朴槿惠也不會如檢方所願,不給他們見縫插針的機會,他們就是急於定罪,也沒有理由。即使檢方因她不出庭會定罪,但是是不能服眾的,她也是在做反抗。


謝謝邀請!朴槿惠拒絕接受檢方調查等於認罪,這個邏輯明顯是逼迫認罪,私自定罪的邏輯,超出了公正公平的範圍.很可笑.

因為韓國文氏家族政府查了這麼久,也審了這麼久,朴槿惠都拒絕承認有罪,而且查到了些什麼?什麼都沒查到!這不是想欲加之罪嘛.

為什麼文氏家族政府要這麼做,我想他們是想早點了解此案件.不要讓聯合國工作人員參加此案件,因為沒有不透風的牆.所以這樣的做法很不妥當.

這不就跟一個人沒有罪.要給她加罪嘛!現在的朴槿惠就如刀板上的魚,動彈不了,認人宰割.如果什麼都沒有根據,查了李再鎔,崔順實,什麼都沒查出個什麼,沒有查到朴槿惠貪污受賄的事實.就這樣妄下結論定罪,這是狗屁不通的邏輯.沒有依據,沒有理由,多多少少會讓人很反感.

本人在電視台從事攝影師,如果你覺得頭條號「小胡來看世界」文章有價值,請多多關注評論點贊哦!謝謝大家.


對於共同民主黨發言人的說法我個人認為這隻能代表一個政黨的觀點。雖然共同民主黨是執政黨但也不代表他們的觀點就是政府的觀點更不代表是法院的觀點。民主國家政黨對某件事或某人行為發表自己的觀點也沒什麼不妥的。如果在朴槿惠案件上討論者一味地鑽進政治報復這個死胡同那麼朴槿惠無論做什麼或說什麼都是清白的,而檢方無論做什麼或說什麼都是在實施政治報復。因為前提是已經把朴槿惠設定為清白的、無罪的。而這樣的假設又真的很公正嗎?由於朴槿惠的特殊身份其本身就是一個政治人物,因此關於她的案件參雜政治因素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站在公正的司法的角度和民主的立場,人民和政府有權質疑並通過檢察機關對朴槿惠在執政期間涉嫌違法的行為提請訴訟和調查。這麼做難道不應該嗎?朴槿惠罪名最終成立與否由法院裁決,而法院的裁決需要依據檢方的事實證據而不是採用共同民主黨的邏輯。


中國有句老話,《冬至在年裡》。就朴槿惠拒絕檢方調查等於認罪,這是什麼邏輯?筆者在年關作一個關於《朴槿惠案》收官之回答。


《朴槿惠案》何處何從!明白人已知答案。且不論《朴槿惠案》本人拒絕檢方調查,等於認罪?其實韓國法律已告知韓國民眾。。只是通知《新聞媒體》帶個話而已!不必大驚小怪!最主要是《韓國朝野高層》。對這位前倒霉總統,意見不統一的決定,造成了《韓國司法部門》啞巴吃黃蓮,嘴上難言!《苦》!


其二,關注和同情《朴槿惠》案正,反兩方面人們。要搞清。《朴槿惠案》複雜性,嚴重性。由於《韓國現在現實處境,奧運會舉辦在既。薩德落戶善未完成》《文在寅出訪中國》。聯合國人權調查組重返《朴槿惠案》美國干預時隱時現。和《朴槿惠本人》屢次拒絕出庭。不配合調查。加之韓國司法部門對《法律執著于堅守》造成今天的非常不正常結果。所有過去歷史只能說明一個問題。《朴槿惠》在韓國執政時。《功於罪》不能成正比。最終,要承擔在任總統時《瀆職犯罪》結果。也就是今天出現局面。


其三,《朴槿惠案》結局?是政治與法律的結合體!悲慘而又驚喜,荒謬而又真實。殺也不能殺!判也不能判!放也不能放!關鍵是其本人決定。可以說已經演化為《西方國家》制衡韓國籌碼!到現也只能是慢慢品嘗一杯濃濃苦茶而又帶給人們一點餘味而罷了!



簡直是一派胡言。朴槿惠拒絕檢方的調查是正確的。她在和邪惡勢力做最後的鬥爭。檢方的調查與詢問都是無中生有毫無根據。他們的調查邏輯是扭曲事實歪曲歷史。所謂的上供資金以及公款私用等指控,純屬污衊。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朴槿惠在獄中的反抗精神,一定會引起全社會人民的關注與支持。監獄的鬥爭是複雜的,朴槿惠在為真理而奮鬥。


無休止的調查,無數次的出庭,海量的材料,都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朴槿惠有罪,這已使其身心受到了傷害,作為一個上了年歲的女人,確實經不起如此折騰。

朴槿惠身體不允許可以不出庭,即使出庭也有沉默權,但任何組織任何人都無權聲稱其有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各國概莫能外。文政府這樣表態,其真實用意和目的,已相當清楚——政治鬥爭。

執政黨的表態,意在說明朴槿惠在抵賴,搞拖延戰術,不配合,實則是執政當局心焦的表現。朴槿惠是否有罪,已不在於其個人表現如何,而在於犯罪證據是否確鑿充足。執政當局最擔心的是朴槿惠無罪,如果她無罪,文政府執政就沒有合法性,韓國民眾就會反轉,那後果將不可收拾。

不過,人為刀俎,她為魚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朴槿惠在劫難逃。


赤裸裸荒謬!荒唐至極點!韓國的法制已進入末日狀態,典型的叢林法則生存現狀出現在一個號稱民主的社會。聯合國前秘書長潘基文滿腔熱情回國參選後又退出,他說和這些人競選是一種恥辱!從現在情況看,韓國的法律已完全失去公允,需要任何一個人有罪,這個人必須有罪。用起碼的人性標準來衡量執法和執政者差距甚大,更不用談法律準則了。這些人的想法就是法律,法律不是以事實為依據,是以這些人的認知為準繩!朴槿惠處在極度艱難狀態,社會沒有正義的力量主導,沒有規則,法律和政治力量完全苟合,以所謂法律的名義想怎辦就怎辦,那她也只能接受現實,蒙受沉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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