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到底應該站在正義一方,還是站在公平的天秤上?
昨天是江歌被害的375天。這個樂於助人,聰明懂事,美麗善良的姑娘在2016年的11月3號的凌晨永遠的離開了我們。
今天一早看到了一則新聞,記憶一下被拉回了去年冬天那場不願意回憶的留學生被殺的慘案中。
中國留學生江歌住在東京都中野區,11月3號凌晨,在自己公寓的門口,被歹徒用刀刺傷脖子和前心,總共刺傷10於多刀,最長的傷口10厘米之多,幾乎刀刀致命。歹徒殘忍的手段,令人髮指,最後江歌因失血過多,於當晚死亡。
兇手最後被證實,是江歌的閨蜜——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
1992年出生的江歌因為是女兒身,從小就被父親嫌棄,家庭也十分不幸,在小江歌一歲半時,由於第三者的介入,江媽媽就帶著小江歌和父親離婚了,此後的24年是媽媽和姥姥將她拉扯大。雖然江歌生長在一個單親家庭里,但由於江媽媽的細心的教導,無微不至的呵護,沒有父愛依靠的江歌卻活得特別的開朗,她善解人意,熱情孝順,樂於助人。
但就是因為熱情,因為喜歡幫助別人,她葬送了自己年輕的生命。
劉鑫——江歌的閨蜜,因為和前男友分手吵架,被前男友趕出了家門,搬到了江歌的住處借宿,善良的江歌哪知道這是她噩夢的開始。一把鋒利的匕首正在慢慢逼近她。
2016年11月1號,劉鑫的前男友去了江歌的住處騷擾被江歌趕走,當時的江歌其實是打算報警,畢竟兩個女生不是一個成年男性的對手,但是劉鑫打斷了,因為如果警察介入,劉鑫就不能繼續借宿江歌家裡,善良的江歌考慮到閨蜜的難處,也就打消了這個念頭。
2016年11月2號,劉鑫因為擔心再次被前男友騷擾,讓閨蜜江歌去車站等她一起回去,江歌在車站等了2個小時才接上劉鑫,然後她們一同回去,卻遇到了陳世峰找上門的騷擾,出於對朋友的保護,善良的江歌讓劉鑫先進屋,自己獨自一個人和陳世峰交涉,最後悲劇發生了,江歌在自家的門外,被活活的捅死。而閨蜜在屋內安然無恙。
案發後,日本警察給隔壁的居民錄口供,很多的人都聽到了江歌的呼救,江歌用的是日語呼救,你們知道是為什麼嗎?
出於本能,我們應該會用母語去求生,(相信很多人在情緒不穩定的情況下,嘴巴脫口而出的都是自己的家鄉話)那為什麼江歌要用日語呢?我覺得她可能應該用母語去找離她最近的人(一門之隔的「閨蜜」劉鑫)求救過!但為什麼最後又用日語了呢,不難想到,那應該是呼叫了很久,沒有得到回應,只能用日語大聲呼喊,引起周圍鄰居的注意。
就是在這個窄長,閉塞的走廊里,前面是自己家緊關的大門(裡面是自己最好的閨蜜)後面是冷血的殺人狂魔拿著匕首在自己的身體上不斷的揮舞著,刀刀致命,無處可逃的她當時是有多絕望……
而江歌拚命想要保護的所謂最好的「閨蜜」確是一個膽小,虛偽,自私滿嘴謊話的人渣。江歌在天上會不會心碎?
退一步來說,在求生的機會面前,很多人都很難做出最好的選擇,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超級英雄,在那種情況下劉鑫關門不出來,這是人求生的本能,我們不能過多去責怪,因為如果我們身臨其境,也不一定會比她做的更好,但是她在後來處理這件事情時的態度,表現出來的那副嘴臉,真讓人覺得噁心,更讓大家為江歌感到不值。
事後,劉鑫一直不回復江媽媽的微信,直到網上的謾罵鋪天蓋地已經嚴重影響到劉鑫的生活,這個時候她出現了,並在網上指責江媽媽散播謠言,甚至威脅江媽媽如果還有這種新聞她就停止對警察的協助。
這是有多自私啊,要知道,如果不是因為你劉鑫,江歌也不會遇難。
作為昔日里最好的閨蜜(劉鑫在採訪中,一直把江歌喊「三叔」,三叔是江歌的小名,並且一直說,把三叔當成家人)我覺得真虛偽。
江歌的葬禮劉鑫沒有出現,原因是因為葬禮上有很多的記者,她不想拋頭露面,這樣的理由就足夠證明這個女人有多自私。
江歌屍骨未寒,2017年的大年初一,劉鑫換了一個新髮型,,搖身一變,發起了自拍,一家人其樂融融。
而江媽媽,除夕夜,聽著萬家鞭炮聲抱著江歌的遺像哭了整整一宿,這時候你劉鑫以及你的家人在做什麼?
案發後劉家刪除了和江媽媽的一切聯繫方式,電話微信全部拉黑,我感受不到一丁點的關心,有得只是無盡的冷漠。
200多天的煎熬江媽媽獨自一個人承受著,直到江媽媽把他們的信息公布到了網上,他們才又漏出了藏在黑暗醜陋的漏出。他們主動聯繫了江媽媽,不是他們有了憐憫,而是他們要告江媽媽侵犯他們隱私。(這裡我說一下,劉鑫和江歌兩家相隔10公里)
更噁心的是劉鑫的媽媽說「江歌命短」。
這樣的一家人,難道就不怕被別人的唾液淹死嗎?
前天,「劉鑫第一次面對江媽媽」的視頻公布了,今天早上看的我真想罵人。我這一家人的良心被狗吃了嗎?
這是江歌遇害的294天之後,劉鑫主動要求和江歌的媽媽見面的,快接近300天了,之前的那些日子。你幹嘛去了,你知道這位母親這300多天是怎麼過來的嗎?
我很欽佩江媽媽,在視頻中,江媽媽居然能做著和對面這個人好好說話,換作別人,早就上去扇她了,這樣偉大的母親,教育出來的孩子應該也不會差到哪去。
反之劉鑫一家人,我只能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今年12月,江歌的案件將在東京正式開庭受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劉鑫不會受到任何處罰,雖然沒有處罰,但是內心的愧疚與自責我想她一輩子都逃不了?雖然人經常會犯糊塗,但是真的不能一錯再錯了,最後希望劉鑫能好好反省自己,積極的配合法院,誠心悔過,只有這樣,才能對得起天堂的江歌。
昨天江媽媽來到了日本東京池袋,進行簽名活動。最近江媽媽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如何能讓兇手被判死刑上面。因為陳世峰殺害江歌案件將於今年12月份在日本東京開庭審判。
但是根據日本法律,殺害一人很難判處死刑,但也不是沒有先例,如果罪犯的罪行過大,民眾呼聲很高,兇手就可能被以死刑。
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大家都能去@苦咖啡—夏蓮的微博里簽個名,幫幫這個無助的母親,讓罪犯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讓善良的江歌在天之靈能夠得以慰藉。
我只是一個大學生,也許在這裡不夠資格討論正義,公平,人品,道德,但是是非曲直我還是分的清楚的,江歌的善良換來的卻是母親的痛苦,我們應該向江歌學習,學習她的品德,(她的閨蜜的人品也許是個例外),在她的心裡想到的永遠是別人,真正的兇手,那個所謂的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分不清是非的嫌疑人應該得到法律的制裁,再就是江歌的閨蜜劉鑫了,江歌為了他失去了生命,她的行為將會得到所有人唾棄,劉鑫不出來救幫助自己的閨蜜,事後怕記者也不去參加葬禮,還對江歌的母親出言不遜,劉鑫的母親還說是江歌短命,在這我都不想評價她們一家人了,無論正義還是公平劉鑫一家人的行為都得不到大家認可,道德無底線,在這隻能希望江歌母親能夠得到幫助,!!!
這個題目將正義和公平對立起來,問得並不科學。
江歌一案,其實涉及的不是公平與正義的矛盾,而是法治文明和社會的公平正義之間的權衡。
所謂法治文明,那就是對於犯罪嫌疑人,不能實施刑訊逼供,應該最大限度地保護其合法的權利,如辯護權、申訴權,以及一定程度的隱私權等。
但是,大觀君認為,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確實體現了法治文明,這是社會文明進步的保障;但是,與此同時,對於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權益應該由誰來保護?更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江歌案這樣一個線索比較清晰的案件,兇手居然並未逃匿,而知悉這一線索的人,也是被害人所保護的劉鑫,卻一直沒有出現指證兇犯,導致兇手卻直到30天後才被捉拿歸案;
兇手歸案後,卻百般辯解試圖減輕罪責。如今更是說刀是江歌的,被害人死無對證,這就給這起案件的公正判決蒙上一層陰影;遲遲未能到案。如今雖然被抓。
如今,劉鑫更是直接威脅江歌的母親:再出這種新聞,她就停止協助警察了。「
如果換了你是江歌的母親,面對這樣的現實,你難道不會感到無助和絕望嗎? 那些口口聲聲揚言要尊重隱私的人,你們貌似公允的說教,難道不是對於一個近乎絕望的母親進行二次傷害嗎?
公平正義是一個社會的基石,法治文明是建立在公平正義的基石之上,如果連最基本的公平正義也不能保證,那麼,所謂的法治文明就沒有基礎,註定是不會牢固的。
既然這麼多人替劉鑫打抱不平,那麼,給大家普及一下法律知識。本案中,劉鑫知情不報,甚至揚言不肯出庭作證,大觀君認為,單憑她的表現,治她個包庇罪,也是可以的。
劉鑫不義,罪不至死,網上罵罵說說就得了,過分了就不是所謂的正義了,而是罪惡了,至於陳世鋒,必然是期望死刑的這一點毫無疑問。正義應該討伐的是陳世鋒,而公平更是這個社會所必須的,既要給死者公平,也要給劉鑫公平的對待,固然可恨,切記罪不致死,且現在她已經算是得到了她應該有的處罰了,後半生難有摯友,難有工作。
正義兩個字不需要回答了,針對兇手的責罰這是由法律來決定的,至於公平,有人說網路輿論把劉鑫推到風口浪尖,有失公平,那麼我想問,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結果?導致這樣的結果只要原因不還是她劉鑫自己嗎?因為她從江歌死的那一天起,快一年的時間,從未露過一面,不得已只能將其信息公之於眾,藉助輿論的壓力,迫使她露面,話說回來,她第一時間不應該去安慰江哥的母親嗎?而是選擇躲避繼續每天開心的生活!如果從一開始她不是選擇逃避而是勇敢面對,誰會閑的浪費時間在網上人肉她,指責她?因為她的作為已經觸碰到人心的底線了,激起民憤了!導致這一局面的不是別人,恰恰是她自己!
一男子找不到妻子,怒殺妻子閨蜜:平時男子妻子與閨蜜的關係,應該已到了影響該男子家庭夫妻和諧的地步。至少男子自己認為這與妻子閨蜜的「獻計獻策」脫不了干係;或就是妻子閨蜜的存在,妨礙了自己的家庭生活;再或者,也是最有可能的,妻子有什麼事隱瞞了沒告訴自己,而妻子閨蜜對妻子什麼事又都會知道,但從來就沒有過對自己的透露和提醒。
而他正因此,處於猜疑與未知的狀態,也奈何妻子不得。於是便把積怨已久的憤懣轉化到了妻子閨蜜的身上,遷怒於她作為妻子閨蜜,時時處處「維護」妻子,各種的為妻子「打埋伏」,從不坦言相告一點信息於自己……並且憋悶已久,潛生了窩在心底對妻子閨蜜的敵視與恨意,可又無計可施……但是這一次,大概恰是自己生日當天,妻子竟然也不見了蹤影,所有地方卻又找不到,打電話妻子還不接,心情當然更壞。他確定妻子的這個閨蜜知道妻子的行蹤或下落,可就是「守口如瓶」,仍堅決不告訴他,仍在幫著妻子隱瞞……很可能就這麼使得他更加怒火中燒,「新仇舊恨」湧上心頭,於是一氣之下,理智喪失,惡從膽邊生……
正義和公平需要對立的嗎?本案站在江歌一方,就是正義的一方!同時也是站在了公平的天秤上!
江歌為了幫助劉鑫,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讓人心痛。而劉鑫不但不感恩,反而躲避起來,設身處地想想,江歌媽媽有多麼難過!對劉鑫的所做所為廣大網友站在了正義的一方,支持江歌媽媽!讓殺人兇手得到應有的法律懲罰,讓劉鑫得到道義上的懲罰!
正義和公平的天秤有區別嗎?最大的一個爭議應該是道德的審判以及法律的制裁,對於漠視的得到存活的劉鑫應該怎麼對待。她用閨蜜的性命換來自己的苟且,法律上並沒有什麼過錯,可是在道義上又是如此的讓人痛恨,可是社會各主持正義的人士對劉鑫的人肉,又不是一種道德的制裁嗎?也許大家正在用一把道德的利劍逼死這位她人用生命換來的生命。
當然要站在正義的一方啦,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姓陳的必須伏法,負責要法律有用。劉鑫就算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但逃脫不了道德上的譴責。這已經是最公平的結果,因果有報應,蒼天繞過誰?姓陳的該死,劉鑫也應該下地獄。
魯智深拳打鎮關西,你肯定認為魯智深正義,你站在正義這邊,我認為就是殺人。智劫生辰綱,你站在梁山好漢這邊,他們正義阿,我認為是搶劫運鈔車。每個人對正義和公平的理解都不相同,所以才產生了法律。簡單來說就是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一種特殊行為規範(社會規範)。江歌案,我認為大家應站在法律這一邊。
感覺你的問題有點矛盾,個人感覺應該是站在法律的一方,還是道德的一方。就事論事不是說法律和道德怎麼了。(不喜勿噴,新人求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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