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歷屆總統下台後人身安全有保障嗎?
用一句話來回答這個問題是,美國總統任期結束後,他依然會享受美國特勤局的安全保障服務。享受這個安保待遇的還包括,前總統的配偶及其16歲以下的子女。
有關前總統離任後的安保問題,美國有專門的法律作出了詳細的規定。根據這項名為《2012前總統安保法》的最新條款規定,如果前總統和配偶離婚了,只要配偶沒有再婚,那這位前總統的前配偶也要享受這個安保待遇。這話有點拗口,但也能體現出美國制定法律的嚴謹性。
《2012前總統保護法》規定,1997年1月1日之後當選的美國總統及其配偶都可終生享受特勤局的終身保護、該法案的第一個受益人是前總統小布希,而第二個受益人則是當年簽署這項法案的奧巴馬總統本人。
至於為什麼法案要特彆強調1997年1月1日之後當選的美國總統退休後的待遇?這其中還是有故事可以講的。
事實上,早在1965年,美國國會就立法授權美國特勤局保護卸任總統及其配偶,直到其死亡為止。但是中間發生了一點波折。美國國會的部分議員認為,前總統及其家人的安保問題不應該由美國的納稅人集體承擔。因此,美國國會於1994年通過一項新法案,規定1997年1月1日以後就任總統的,卸任後保護期限限制為10年,而不是過去的終身制。
然而,最近幾年的安全環境和恐怖主義活動甚囂塵上,美國不得不再次認真思考這個問題,是不是應該重新恢復將前總統的安保期限修改為終身?最終美國國會內支持終身保護前總統的聲音佔據了上風。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美國總統都願意選擇在退休後繼續接受特工保護。如1974年提前下台的總統尼克松在1985年就主動放棄了特工保護,尼克松是首位也是迄今為止唯一一位這麼做的美國前總統。筆者猜測,這可能是和他當年是被彈劾總統的身份有關,畢竟他老人家不是光彩下台的。
當然有!畢竟美國總統是世界上最危險的職業!
1958年以前,美國總統卸任是沒有任何福利。不過,為了「維護總統辦公室的尊嚴」,美國專門制定了《卸任總統法案》,以法律的形式確認總統的終身待遇。
這些卸任總統的待遇包括:
1、每年20萬美元退休金。
這個工資摺合130萬人民幣,約等於美國政府內閣級別官員的年薪,這個工資跟國務卿、國防部長等職位一個水平,基本保障卸任總統可以體面的生活了。
2、卸任總統辦公室及一名職員。
卸任總統的辦公室由聯邦政府提供,可以設在全美任何地方。辦公室僱傭的一名職員的薪水由政府負擔,每年不超過15萬美元即可。
3、特勤局終生保護。
不光卸任總統,總統的配偶也受到保護。當然,總統配偶離婚或者總統死後改嫁就失效了。卸任總統的未成年子女在成年之前也受到保護。
4、過渡費用。
剛剛卸任的總統,可以得到150萬美元用來購置房屋等,方便過渡到平民生活。
5、總統圖書館。
每個卸任總統都會有一個以個人名字命名的總統圖書館。當然,只是冠名而已。
5、國葬。
卸任總統去世後,有資格得到國葬禮遇,所有聯邦政府建築降半旗30天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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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國總統下台了,國家會給其配備保護其安全的警力和保鏢,保護其安全。
2、美國總統下台後一般都不會再擔任國家職務 ,沒有國家職務的話那他就是一個平民 ,美國和西方國家還是會給離職總統一些特殊待遇的:比如說國家會給其配備保護其安全的警力和保鏢,還享有國家津貼,並且還能免費到一些有安全措施的旅遊勝地和國家性質的莊園度假旅遊。
按照美國法律,美國總統,副總統,卸任總統及配偶,候任總統、副總統及其直系親屬、總統候選人、來訪的國家元首等的安保工作由美國國土安全部特勤局(原隸屬財政部)負責。1994年,美國國會通過新的立法,規定1997年1月以後就職的總統,退休後接受特勤局保護的時間不超過10年,他們的子女接受保護不超過16歲。
美國總統下台後,國家會給其配備保護其安全的保鏢和警力,來保護其安全。美國總統下台後一般都不會擔任國家職務,沒有國家職務的話他就是一個平民,美國和西方國家還是會給離職總統一些福利待遇的,比如國家會給其配備保護其安全的警力和保鏢,還享有國家津貼,而且還能免費到一些有安全措施的旅遊勝地和國家性質性的莊園度假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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