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濟南齊魯師範學院高新校區一女大學生裸體墜樓身亡?
最新熱文,劇情反轉 Sina Visitor System 還原濟南女大學生墜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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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 Visitor System山東濟南女大學生蹊蹺墜樓身亡 滿身傷痕瘀青
濟南高校一女大學生赤裸跳樓自殺 屍體滿身傷痕淤青
看到微博下面評論,很多她高中的同學表示墜樓女生很老實。甚至有人爆料說對方是富二代,長期欺凌,原因是富二代女生喜歡的男生喜歡這個女生。也有人說該女生的通訊記錄被清除。存在很多疑點。
我想說說我遇到過的事。
我在學校工作,剛好辦公室在行政樓頂樓,與校領導一層。
有一次,我們學校一個抑鬱症的學生自殺,他的母親知道自己孩子有抑鬱症,但不肯讓孩子退學。事情發生前,剛來陪護了1個月。母親前腳剛走,孩子後腳就跳樓了。全程都被監控視頻拍下來了。
然後,不出意料,家長來鬧了,在行政樓樓下打地鋪,拉白條,堵了半個月。
有一天,一群大叔帶隊衝上頂樓,衝到我們辦公室。當時只有我一個女生在,他們直接衝進來對著我吼:「你們校長呢?!」我說:「不知道,不在這層。」他們一副要打人的樣子吼到:「我們不管,現在孩子死了,我們就是要錢!」
這句話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孩子在他們眼裡已不是自己的孩子,不是一條人命,而是他們要錢的工具。人命,多賤啊……
那些為黑而黑的鍵盤俠可能會說,官官相護,告有什麼用。
那麼,鬧又有什麼用呢?
如果法律、證據,不能證明你口中的真相,那你的幾句空口無憑可以嗎?
假如一個國家的法律不能代表公平、公正,那麼秩序是什麼?道德是什麼?
如果這些都不存在,這個世間萬事萬物就是混沌的,不可評判的,那麼鍵盤俠的正義又怎麼就成了正義了?
再更
原文如下
今天下午16點,濟南公安微博通報了「女大學生赤裸跳樓自殺」案案情進展。
魯網12月22日訊 今天下午16點,濟南公安微博通報了「女大學生赤裸跳樓自殺」案案情進展。2016年12月18日凌晨1時29分,濟南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報警,報警人哭著稱:山東廣播電視大學高新校區有人跳樓了。接警後,高新分局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同時聯繫報警人,得知跳樓學生已送往山東省立醫院東院搶救。分局民警兵分兩路,刑事技術人員迅速趕到學校現場進行勘查,舜華路派出所民警趕赴醫院進行調查。凌晨2時10分左右,跳樓學生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調查,死者叫李某娜,女,1997年1月出生,山東廣播電視大學高新校區(齊魯師範學院高新校區)商務英語專業大二學生,住3號女生公寓402室,山東臨沂人。
經校方證實, 12月17日上午李某娜未參加「全國英語四級考試」。另外據其數名同學反映,17日中午發現李某娜將他們在微信、QQ好友中刪除。據其臨近宿舍同學反映,當晚1時24分聽到樓下「咣」的一聲巨響,隨後有持續約五分鐘的嘈雜聲,次日聽說四樓有人跳樓了。
經刑事技術人員現場認真細緻勘查:該女生宿舍內無打鬥痕迹。經法醫屍表檢驗:死者主要損傷符合摔跌損傷特徵;其頸部及其他部位未見抓擦、打擊、限制性損傷;其左大腿內側有20cm×9cm由上至下的擦挫傷,騎跨、翻越陽台窗戶可以形成。結合走訪調查、現場勘查和法醫檢驗初步分析認為:死者排除他殺,符合摔跌致顱腦損傷、嚴重內臟損傷合併大失血死亡。相關情況18日上午已向死者家屬說明,死者家屬當場未對死亡原因提出異議。截止目前,死者家屬也未提出屍體解剖檢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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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更
請看這個回答下李思磐剛更了一些,我就不轉什麼了,大家稍往下翻閱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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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更下,應要求
唉,我表態:
我極其討厭高校對學生的態度,這就是我個人的態度,甭管其他的,大學生在學校是絕對的弱勢群體,而面對事件(任何事件),學生在學校面前都是弱勢的。大家都在說三個同宿舍女生如何如何,你們想想,如果學校給她們(乃至全校學生)下禁口令(比如對那三個女生說:你們誰敢接受採訪我們開除誰。)那這三個女生誰敢站出來說一句話?拿自己的學業來搏的又有幾個,別說這仨姑娘,想想自己大學碰到這種情況,是堅持自己說出真相還是被大學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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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更新內容,但是更新前我有幾句話說:
當時我轉發這些內容時,下面一片罵聲和指責,然而時間僅僅過去了幾天,當時義憤填膺罵我的人,已經轉身該玩遊戲玩遊戲、該罵下一個新聞熱點罵下一個新聞熱點了,這事兒很快就被遺忘了,這種看熱鬧起鬨的心態我特別理解,所以想噴就噴噴,當放鬆吧,畢竟很多時候我們都這樣——看的時候憤怒,轉身時忘記,下次再有再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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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更新。
來源中國新聞網
http://news.sina.cn/gn/2016-12-27/detail-ifxyxury8807658.d.html?sinawapsharesource=newsappwm=3200_0002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原標題:山東警方確認裸體墜亡女生留日記 家屬不接受校方和解條件》
山東齊魯師範學院學生李娜裸身從宿舍墜亡,網傳她留下四本日記。12月26日,當地警方向記者確認,日記確實存在。另外,家屬也向記者告知了校方提出的談判條件。
警方確認死者遺物內有日記本,此前未向任何媒體公開過
網傳墜樓女生李娜留下四本日記,12月26日記者前往濟南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向警方求證。該分局政治處主任齊剛告訴記者,目前案件已經定性為自殺,而自殺背後的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同時齊剛向記者確認,調查過程中確實發現了死者的日記本,但是由於涉及個人隱私以及案件仍處於調查中,日記的內容並不方便向公眾透露。此外,警方強調從未向任何個人、媒體透露過日記內容。網傳日記本里記錄了女生和家人之間的矛盾一事,警方未確認。
家屬與校方再一次協商之後,拒絕接受和解
12月25日中午李娜家屬再次前往學校,並與校方產生衝突。警方介入之後,家屬與校方工作人員進行了對話。記者從李娜表姐王女士處獲知,學校提出:家屬必須接受警方所做的「排除他殺」這一結果,並要求家屬公開向事發當晚與李娜同寢室的三位室友道歉,同時也向校方道歉。
理由是家屬在事發之後的過激行為已經嚴重干擾了學校的正常教學活動。記者了解到,學校提出了3萬元的人道主義賠償。截至記者發稿,李娜的家屬沒有接受協商條件,家屬目前已經離開濟南,尋找律師尋求幫助。
校方依舊拒絕記者採訪,避談和解事宜
記者12月26日再次前往齊魯師範學院,針對家屬所述的協商內容進行求證。齊魯師範學院學生處副處長張明光表示目前校方拒絕一切媒體採訪,針對家屬所說的協商條件,張明光沒有確認也沒有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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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上次更新的內容
網上能找到的比較深度的就這個文了,貼出來,後面還有相關內容,至於真假我也不知道,自行判讀,我只是堆材料。
其他的好像沒那麼細緻的了,要有更細緻的可以留言我再更新。
本文不代表我的觀點,我只是整理和搬運相關信息。看清楚再撕,都別激動。
(文末附帶法醫秦明、本地消息轉發的一些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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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侵刪還原濟南女大學生墜樓真相
原作者:
微博: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
12.23 14:10
作者聲明:本人對調查全文負法律責任,絕不甩鍋,全程擔當。
22號開始,一則齊魯師範學院高新校區女學生娜娜凌晨從宿舍跳樓的事件刷變全網,跳樓時娜娜赤身裸體,滿身傷痕。眾多「同學」爆料人繪聲繪色的指出,娜娜生前遭到三名室友罰跪、打罵、侮辱。這裡面還摻雜了娜娜搶了某人的男友,被寢友排斥,最後跟母親的電話又喊救命。
一時間聲討校園暴力之聲再起,三名室友被人肉詛咒,眾多自媒體和媒體一擁而上,指責學校隱瞞真相,警方貪贓枉法,社會黑暗不公。
然而,真相究竟是什麼呢?
理想記先後採訪了校方負責人,娜娜的室友,對面寢室同學,急救醫院,山東警方,全面梳理事情經過,還原真相。
一、那天究竟發生了什麼?
從校方了解到,娜娜(小名)是齊魯師範學院高新校區2015級商務英語專業學生,學習成績不錯,很上進,很刻苦,性格內向,不善於跟其他同學交流。最近報考了英語四級,還報了教師資格考試。住在學校三號公寓402室。
15號星期四晚上,娜娜給母親打了電話。
16號星期五晚上,娜娜和寢室同學一起討論了第二天的英語四級考試。
17號星期六,令人意外的是,娜娜並沒有去考場。
中午,同學回寢室後發現娜娜不在,開始同學們略有擔心,因為感覺娜娜這兩天跟母親通話後情緒不太好。到下午五點,娜娜突然回到寢室。室友問娜娜去哪裡了,她回答說去商場轉轉,心情不好受。同學發現,下午娜娜開始將微信、QQ好友陸續刪除。
晚間五點多,舍友外出吃飯,娜娜娜娜上床睡覺,晚上九點多室友回來,娜娜已經起床。這個宿舍一共八個人,但周末有四人回家。星期六隻有四個學生,包括娜娜。
九點多開始,室友關心的問娜娜去哪裡了,最近怎麼回事,並開始開導她,室友小靜(化名)回憶,娜娜說感覺很難受,說自己是不是得重病了,感覺活不長,同學還問要不要去醫院,她表示不用。同學反覆勸她說別想不開,有一段時間,室友們感覺開導的很成功,娜娜還笑了,說不就是那麼點事兒么,沒什麼,但始終不肯說是什麼事。
晚十點左右,四人上床睡覺,之後娜娜給家人打了一個電話,但大家此時都沒在意。到凌晨一點十幾分,室友聽見娜娜在哭,聽到她又在給母親打電話。室友小月(化名)回憶,當時聽出娜娜情緒很激動,最後李慧娜連說三句,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這是娜娜留給這個世界最後的三句話。
凌晨接近1點20分,娜娜電話後情緒激動,開始從床上往床下扔東西,然後跑到宿舍柜子找東西,之後回到床邊把被褥捲起來,又立刻走到陽台門,把身上僅剩的內褲脫掉,打開陽台門。
現場調查的警方確認,陽台窗戶下有一個小凳子,是寢室同學晾晒衣服使用的,窗戶沒有防護欄,娜娜打開了紗窗。其同學小月覺得不對勁,下床跑去攔,但娜娜動作很快,踩著小凳就翻了下去。
娜娜從四樓紅圈處窗戶跳下。
娜娜從四樓紅圈處窗戶跳下。
學校監控記錄顯示,墜樓時間為1點22分4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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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墜樓後的細節
娜娜墜樓後,同學小月立即撥打120,另一同學小靜下樓找宿管,還有一女生在屋內痛哭不已。斜對面寢室的同學聽到叫喊聲也開了門,把屋內痛苦的女生接到404宿舍休息。
樓下,娜娜全身赤裸躺在地上,當時還有呼吸。室友找來的宿管立即跑回值班室去拿被子,過程中給學校校醫和輔導員打電話,然後宿管把自己的被子拿來蓋在娜娜身上。
醫院急救系統的記錄顯示,凌晨1點30分急救車趕到,值班的老師也在同時趕到現場。急救車來之後發現娜娜還有呼吸,立即抬上救護車,女輔導員還有報120的室友小月和到樓下喊宿管的室友小靜一起跟著上了救護車。
凌晨1點33分救護車離開學校,送到距離學校最近的山東省立醫院東院區,兩點剛過,學校的主要領導都趕到醫院。
在急救室,醫護人員努力搶救了半小時告知學校領導搶救無效,校領導希望繼續努力一下,醫院最後又堅持搶救一會兒,凌晨2點10分左右,醫院最終宣布搶救無效,娜娜離開人世。
根據警方凌晨1點29分的出警記錄顯示,公安部門派出所分兩路,一部分到醫院,另一部分到學校查看現場,拍照取證。搶救結束後,三名同宿舍同學,還有跟李慧娜關係比較好的一位同班同學前往派出所做筆錄。娜娜的輔導員處理完醫院事務並跟家屬通電話後也來到派出所。
凌晨4點44分,學校召開緊急會議,安排安撫學生,接待家屬的工作。
清晨5點半,由於宿舍被警方封閉,去醫院的兩名女生小靜和小月(化名),當場還很冷靜,但回學校後情緒極為不穩。在宿舍里受驚嚇的女生情緒極為不好。三名室友加上娜娜的另一同學,被學校被安排至另一宿舍,學校早間還安排一位心理輔導師給四名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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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室友有無毆打娜娜?」
根據警方的現場勘察,寢室內完全沒有打鬥痕迹,經刑事技術人員現場認真細緻勘查:該女生宿舍內無打鬥痕迹。經法醫屍表檢驗:死者主要損傷符合摔跌損傷特徵;其頸部及其他部位未見抓擦、打擊、限制性損傷;其左大腿內側有20cm×9cm由上至下的擦挫傷,騎跨、翻越陽台窗戶可以形成。
娜娜父母散發的遺體照片
娜娜父母散發的遺體照片
結合走訪調查、現場勘查和法醫檢驗初步分析認為:死者排除他殺,符合摔跌致顱腦損傷、嚴重內臟損傷合併大失血死亡。
筆者採訪的公安部高級法醫也明確表示,根據照片看,完全沒有毆打造成的任何痕迹
而走訪娜娜多名同學和學校老師反饋,娜娜跟室友關係正常,不說多好但也絕對不壞,在班裡有關係相對好的是另一個同學。另一同學表示,娜娜不能說同學一點矛盾沒有,因為不同地區來的,生活習慣不一樣,肯定會有小摩擦,但是關係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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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中視頻的打鬥是怎麼回事」
事後,網上流傳某電視台神秘視頻被刪,裡面有女生反應事發前娜娜寢室傳出吵鬧聲。家屬則依據視頻認定娜娜是遭到室友毆打。實情是什麼呢?
這是山東某個電視台19號播出的新聞,新聞上暗訪了兩名學校女生,視頻中說,好像凌晨有打架的,宿舍里有點吵。為調查真相,警方特意找到電視台了解情況,通過走訪找到了暗訪中的兩個同學,他們倆住五樓,兩人說聽室友說的,他們沒有看見。公安機關又找到室友,室友說當時沒睡著,聽到外面叫喊聲特意看了眼手機的時間,當時是凌晨1點24分,而1點22分時娜娜已經跳樓,他們聽到的聲音實際上是室友救人,報警,哭喊,樓上樓下跑的聲音,並不是所謂打架的聲音。
娜娜所在的402寢室
娜娜所在的402寢室
警方調查還顯示,娜娜跳樓前,宿舍走廊里的自熄應急燈一直是暗的,直到跳樓後才亮起來,完全沒有任何吵鬧的跡象,其三名室友和多名其他寢室同學也根本沒聽到跳樓前有打鬥吵嘴的聲音。
「為什麼同宿舍三名女生請假回家?」
據學校學生處副處長張某表示,娜娜的三名室友女生都不到20歲,這件事發生後三個女生情緒波動嚴重,很傷心,多次表現出非常害怕和恐懼。三人自己要求請假回家,其家長也很擔心要求學校給假。學校考慮學生的情緒等綜合情況,批准其回家。
三人中有家長來學校接,還有校方派人送到火車站,並聯繫妥當家長來車站接,最終電話確定家長接到孩子。
「娜娜的親屬來之後都做了什麼」
據了解,娜娜還有一個弟弟,其父親為繼父。18號事發後,家屬上午陸續趕到,校方問是否要看遺體,家屬表示要等孩子的舅舅和大爺來。19號,警方向家屬公布了初步屍檢結果,家屬現場沒表示任何異議,也沒有要求解剖屍體。
令人驚訝的是,21號起,家屬開始到學校門口鬧,學校門口燒紙,擺花圈,家長還把娜娜屍體照片列印出來,追著學生髮照片,說孩子被打死被逼跳樓。
昨天(22)下午,娜娜的家屬十幾人聚集到校辦公室討說法。學校負責人發現,家屬中有一個穿著整齊帶著耳機的個高男子,明顯和其它農村來的家屬穿著不同,開著一個軍牌車。家屬所有的事情都跟他商量,這人後來單獨離開,並未跟家屬全程一起。
家屬發表的遺體照片中出現這名神秘男子。
家屬發表的遺體照片中出現這名神秘男子。
晚上八點多,家屬衝進學校,娜娜母親拿著一瓶酒倒進酒杯,在公寓大門門前哭鬧,喊女兒的名字,有女生下樓回公寓,其母親追著女生跑,高喊你是慧娜么?我要找我的女兒。其父跑到二號女生公寓,進入公寓後被宿管擋住。有娜娜同學表示,他們感到非常的恐懼和害怕。
「娜娜為何自殺?」
警方現場調查中發現了娜娜留下四本日記,法醫還現場拿出一本讀了一下,讀到其中一句話是,我恨我的媽媽。
而警方對日記全面梳理髮現,日記中娜娜除了多次抱怨其母親強勢霸道的性格,還顯示出對學習成績不滿,對學習好的同學不滿,對這個學校也不滿等內容。日記中顯示出的煩躁不安厭學情緒很重,並沒有任何室友曾排斥毆打她的任何字句,更不存在任何富二代爭男友的事,而調查中發現這個網貼內容完全是造謠。
網上廣為流傳的造謠帖子
網上廣為流傳的造謠帖子
目前,娜娜的家屬仍在跟學校討說法,由於不少宿舍同學反應事發後感到害怕,也擔心其父母再來鬧,因此校方已於23號安排學生陸續搬離。
按照刑事案件處理流程,警方排除他殺後,案件實際已經終結,娜娜的家屬至今也沒向警方提出過任何女兒被冤枉被打死的訴求,今天上午,他們舉著娜娜的照片,仍堵在校門口追著過往的學生髮放,被氣急的學生們說:你們嚇唬我們幹什麼?我們都被嚇成什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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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報
在微博上看多了,來知乎也有一些,說明一下吧。
警方在接到一起死亡案件後,會對案件進行前期調查,如果是刑事案件,那麼就走下一步程序(立案偵查),比如他殺、安全責任事故等等。如果排除刑事案件,那麼一般就有兩種情況,自殺和意外事件,這兩種情況警察就沒有權力和職責再去調查了,比如這個人因為什麼自殺,比如這個人是怎麼失足摔死的,警方無法給出答案。
很多人向警方質疑「排除他殺」,這沒有問題。但是這個人是不是遭遇了冷暴力自殺,警方回答不了,建議大家可以去教育部門詢問。12.26
有關宿舍不和那一段的問題。我聽來的就是她們宿舍不和,在宿舍里都互相不說話,個人玩個人的。只算是轉述。。
以下原文
謝邀
挺巧的。我是臨沂的。而且我就在齊魯師範學院高新校區這個學校,現在大三。隨便說點吧。語言組織能力比較差,對不起大家的眼睛了。
這就是三號宿舍。當事人在陰面。
當事人我不認識,真正的事實我也是不太清楚,學校也不讓討論。
但是我感覺周圍學生說的應該是要比事發後才來的家長帶有情感色彩的調查和微博神探要可信一些。圖片上應該是言過其實,我所聽到(不是那些微博圖片上說的我是她同學什麼的,雖然內容也差不多。)的是事發時周圍宿舍的人根本就沒有聽到吵鬧,而是跳樓後挨個砸門求助之類的。
她們宿舍不和倒是真的,聽說都是各玩各的,吃飯都和別的宿舍的人一起。而且她們的宿舍是廁所在陽台上的,所以晚上起來去陽台沒有人會注意她會不會跳樓這也是說得過去的吧。
至於全裸跳樓這個疑點,我也不知道,畢竟我要是亂說,以後出了事情,等於我也是有責任的吧。
最近校園暴力的話題特別火,加上裸體兩個字,才讓大家見到這個事。其實濟南那一天死了兩個大學生。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吧。對於大家對校園暴力的關注,我作為遭受過校園暴力的人既高興也有些擔心。擔心不假思索的回答,以及大家還記得徐玉玉是誰嗎。
最後。。如果我說這個校區都是專科學生,有些人是不是又有了一個噴點。而且我認為校方做的沒有什麼錯,妥善安置受驚學生,門口增加保安不讓家長進學校鬧事,告訴學生不要亂傳謠言。
看了一下最新的反轉以及下面的評論,只能說沒帶腦子上網的人還是太多了。情理之中意料之中。
12.25最新更新
就在剛才,我洗完澡回來。女孩家長又來學校了。還有一個人躺在地上。
學校報警了。
發現好多匿名回答,值得深思。
我為什麼又想到運鈔車押運員開槍一案,從開始的各種謠言到最終的結果,太多人的說法讓人感到懷疑,而且很多人一開始就搬來微博當卷宗,蓋世神明包青天。
自己連質疑的基本常識都沒有就跑過來陰謀論,……不懂冰箱原理可以挑冰箱,那是因為你知道好壞的標準。有些人連常識都被餵了狗,還要過來。
為了回答的認真一點,我去翻了一下濟南生活這個微博,微博認證是這樣的
,很多有關墜樓的說法都是這裡來的,人民日報海外版也轉發了這個微博的消息。
那麼微博中的文章是哪裡來的?誰寫的?依據在哪?都沒有詳細表述。
濟南生活一共發了三條有關微博,其中一條引用其他說法但依舊配上了自己的微博
濟南生活有著幾十萬人的關注量,但這個微博的認真程度我不是很相信。反正轉發愛情忠誠度測試那個的微博我都不喜歡。
警察系統長期信息不公開導致群眾對其不信賴,所以這件事很多人都懷疑有黑幕。所以警察自己要背這個鍋。但是我在想,信息不對等是肯定的,警察系統信息不公開也是長期事實,但另一個方面,當做到信息公開時,民眾可不可以接受呢?我們主觀上會按照自己的經歷去認識,懷疑。但應該對不了解的專業領域保持克制。我們應該有追求真相的努力,但更需要有辨別是非的能力。當我們只是自以為做的是好事時,也許傷害會更大。所以,無能力,不作為,不下結論。想要質疑時,先保證自己有可以質疑的能力。
這件事從昨天開始到現在,一直有關注。結合昨天各種媒體的報道和今天新浪微博:「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發布的《還原濟南女大學生墜樓真相》,過來說說我的看法。(前方多圖預警)
首先,齊魯師範學院高新校區,究竟和齊魯師範學院是什麼關係?
齊魯師範學院和齊魯師範學院高新校區(山東廣播電視大學)到底有沒有關係?有的話是什麼關係? - 法律 - 知乎
先來看看百度百科上的定義:
注意紅字標出來的部分和最下面學校的地址。
然後再放一張百度百科的截圖:
看看,紅字標出的部分與地址,熟悉嗎?
出事的這所學校,曾經叫做:山東職業學院西校區,現在叫做:齊魯師範學院高新校區。但是不管再怎麼換,本質是沒有變的:山東廣播電視大學。而對於山東職業學院和齊魯師範學院,應該只是掛名招生,實施相對獨立的教學及管理。因此,可以說山東廣播電視大學與這兩所學院都沒有直接的關係。
第二,事情的經過與疑點。
最早發布這件事情的,應該就是微博用戶:濟南生活。
我們來看一下他的描述:
微博稱:「墜樓時一絲不掛」「屍體滿身傷痕淤青」「脖子上也有掐痕」
通篇微博描繪的是一位遭受室友校園暴力,孤獨無助最後含恨一死了之的女孩。
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完這個微博後義憤填膺,滿腔熱血。但是你有沒有想過,作為非醫學界的專業人士,我們真的能夠看著網路上的圖片辨別出的區分屍體傷痕的來源嗎?
當警方出示官方屍檢結果:「根據警方的現場勘察,寢室內完全沒有打鬥痕迹,經刑事技術人員現場認真細緻勘查:該女生宿舍內無打鬥痕迹。經法醫屍表檢驗:死者主要損傷符合摔跌損傷特徵;其頸部及其他部位未見抓擦、打擊、限制性損傷;其左大腿內側有20cm×9cm由上至下的擦挫傷,騎跨、翻越陽台窗戶可以形成。」時,更是一石激起千層浪。大部分網友的焦點集中在了:「為何自殺會有這麼多傷痕?」「為何死者自殺時會一絲不掛?」「死者又是為什麼而選擇自殺?」繼而認為此事有嚴重黑幕,JC只是為了掩人耳目,息事寧人。
但是微博用戶:「法醫秦明」在收到網友的艾特後,則給出了自己的看法。
關於網友的第一個焦點:「自殺為何會有這麼多傷痕?」我相信法醫秦明的說法。第一,他與此次事件毫無關係,不需要作假來掩飾什麼;第二,最重要的是,他是專業人士。所以他可以清楚的辨別出,大家眼中那些「受室友虐待而導致的傷痕」的真正來源。
那麼關於網友們第二個焦點:「為何死者自殺時會一絲不掛?」
對於這一點,出事後校方給出的回應是「習慣裸睡」,但是家屬卻不同意這個說法。
而「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在調查時候給出的說法是:
但是最初網路上的報道是:
結合上面三張圖,我們來梳理一下。
死者渾身赤裸的從四層樓上跳下身亡,母親接到通知後趕到事發地,派出所JC念口供時說一名室友提到她們確實存在排斥娜娜的行為。而「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的文章中提到:「晚上九點多室友看娜娜心情不好,並對她進行開導。」
這裡存在了一個疑點:如果按照先前的報道,室友存在排斥娜娜的行為,那麼在排斥一個人的前提條件下,會在TA心情不好的時候對TA進行開導嗎?如果按照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的文章,看到室友心情不好會對TA進行開導,反覆勸說,並且感覺開導的很成功,那麼這像是排斥室友的表現嗎?另外,最開始的報道中,有提到過:事情發生時,室友稱在聽音樂,並沒有留意——那麼這一點來說,前後矛盾,是很有爭議的。
這是未合理解答的疑點一。
關於網友的第三個焦點:死者到底為何自殺?
關於這一點網上流傳的最多的版本是死者與一名富二代之間有情感關係,遭到室友嫉妒迫害忍無可忍所以選擇自殺。而「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在文章中稱此說法為謠言,事實的真相是:警方現場調查中發現了娜娜留下四本日記,法醫還現場拿出一本讀了一下,讀到其中一句話是,我恨我的媽媽。娜娜是處於對於「其母親強勢霸道的性格不滿,還顯示出對學習成績不滿,對學習好的同學不滿,對這個學校也不滿」等一系列不滿情緒下,選擇了自殺。
但是關於第一種說法是否為謠言,嚴格來說,並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而關於第二種說法:JC看到死者的日記,是出於對母親的不滿——這一點沒有日記截圖等作為證據,似乎也無法有力的證明。
這是未合理解答的疑點二。
然後梳理一下最近關於「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微博中記錄的與這件事情有關的其他事件。
1、2016、12、23 14:48的微博
Sina Visitor System
在秒拍視頻中我們可以看到,兩個中年婦女舉著死者的照片站在校門口外,不少學生站在校門口內表示著不滿:「來影響我們的生活幹什麼?你找公安局去,別嚇唬我們。」(背景太嘈雜,能聽清的就幾句)
或許看到這裡有人會說:現在的大學生真冷血,看到校友因為不明原因自殺,還指責前來尋找真相的家人。
但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一個人提出這樣的抗議,或許是他冷血。那麼一群人呢?難道這個學校里都是些冷血無情的少年?
另外不知道大家打開秒拍視頻看完後是什麼感覺,但是個人認為:一個人的至親因為不明原因死亡,當她想替至親討一個公道還原事實的真相,卻被周圍的人如此冷漠對待,她的臉上應該是一種怎樣的表情?
不可相信的震驚,悲傷,甚至或許會憤怒,這些應該有吧?
2、2016、12、23 15:01和15:16的微博
其中提到:「死者親屬追打學校老師,但老師並未還手」,同時就「網傳未經家屬同意就冷凍遺體」做出了解釋,但是同樣現在沒有監控錄像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
3、2016、12、23 15:30的微博:
Sina Visitor System
「死者家屬對警方的調查結果視而不見,先後多次來到學校哭鬧,這是20號下午,多名家屬挑選下課時間,在校園內下跪,追著過往的學生訴冤情,學校多次勸說毫無效果。 」從視頻中可以看出確實是有人勸說,但是是否為學校工作人員,無法考證。
4、2016、12、23 16:13的微博:
這個問題見上面未合理解答的疑點一。
5、2016、12、23 16:26的微博:
這一條微博對於上面未合理解答的疑點二作出了解釋:「關於娜娜的日記,調查時即與警方和校方以及娜娜同學確認,具體內容均經過核實。警方已經全部仔細查過娜娜的四本日記,未有發現他殺線索,未有室友虐待或不和的記載。由於涉及隱私,也未獲得死者家屬允許,因此沒有發出照片」但是他也強調了:「本人為真實性負全責。」
6、2016、12、23 16:39的微博:
Sina Visitor System
這個視頻由於是監控在晚上拍下的錄像,所以並不是很清楚,也沒有聲音,因此不好判斷什麼。
7、以下兩條微博對於文中細節性的問題作出了更改:
8、以下兩條微博對於他人的質疑做出了回應:
9、2016、12、23 18:55的微博,報道了事情的最新進展:
10、2016、12、23 19:27的微博發布了關於風口浪尖上那三位室友的情況:
11、在今晚(2016、12、23 22:06)的49分鐘前,更新了這樣一篇微博:
裡面對於大部分網友的大部分質疑,做出了回應。只是很遺憾,依然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證據可以為此作證。
12、在今晚(2016、12、23 22:06)的21分鐘前,又更新了一條微博:
其中質疑了文章中提到的黑衣人士和當地的一批營銷號。
事情所有經過就此完結,下面說一下個人看法。
首先,對於這件事最先發出聲音的微博用戶:濟南生活,個人認為存在不妥之處。在沒有經過專業人士的辨別下,微博中就發布了諸如「屍體滿身傷痕淤青」「脖子上也有掐痕」等內容,給人造成了極大的誤導;而至於是否像「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的懷疑一樣幕後有推手,這件事情只能等JC的調查。
其次,閱讀到現在後,可能有的小夥伴會發現,我有的觀點支持家屬,有點觀點支持JC、學校和「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等「官方人士」,那我到底是幫哪一邊的人呢?
我只是在陳述現實,找出到現在為止依然存在的疑點。而關於這些疑點,可能雙方有一方在說謊,也可能雙方都有所隱瞞。而隱瞞的原因——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最後,也許有一天警方會完整公布整個事情的經過,並且附上直接證據。也許隨著家屬的道歉離去,這件事情就這樣過去了。但是真相大白也好,有所隱瞞也罷,我都希望整個事情的處理,是一個相對公平、公正的處理。
願逝者安息。
2016、12、24上午10點更:
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更新了微博,解答了部分網友的疑問。其中關於重要的物證——死者的日記本,他提到:「為個人隱私考慮未獲授權公布,但是,也許,明天見。」相信如果日記的照片可以公布出來,那麼對於這起自殺案的定性將有重大作用。
關於一個有點理想的作者寫了《還原濟南女大學生墜樓真相》後,網上多數人又開始質疑這個人收了好處,寫洗白文。在這裡我想說,雖然他的話有些並不能解釋案件中的疑點,雖然很多話他也沒有直接證據來證明,但是個人感覺沒有必要這樣做。如果真的要找人寫洗白文,那麼多找幾個大V,特別是濟南本地的大V,大家寫出來你呼我應,集體抱團,豈不是更有說服力?就像網友們都在質疑JC是被統一發聲,如果真有人有這種一手遮天的權利的話,那麼直接做的乾脆點讓媒體發布出來的聲音都統一一致好了,或者既然他有權去操控JC統一發聲,那麼他完全可以讓JC把媒體中不同的聲音以造謠罪抓捕或者刪除,不是嗎?
無數的歷史事件告訴我們,學生是最容易被煽動的群體,特別是中學生和大學生。因為處於這兩個年齡段的學生剛剛建立起自己的三觀,但又不是那麼完善,因此很容易在看到一些「表面的正義」後就激憤不已,無辜被人當槍使卻不自知。所以還是希望大家冷靜,所有疑點沒有被有力證實,事情真相沒有被完全揭露的時候,我們只能是站在客觀的角度上客觀的看待事情。千萬不要讓你滿腔的熱血變成了有心人射向別人的子彈,萬勿讓歷史的悲劇在當今重演。
2016、12、24 中午12:55更
最早發布這個事件的微博用戶:濟南生活 出來發聲致歉。
這件事情再次告訴我們:千萬不要聽風就是雨。
因為很多時候,你根本分不清這裡的風是真正颳起的風,還是只是空穴來風。
2016年12月26日中午12:05更
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的最新微博,回復了網友絕大部分的提問:
墜樓門,最後一次回答各方疑問。
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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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幾個所謂的質疑文章,坦率說真是粗糙的我沒法回應,這不是我高傲,而是我實在沒辦法對每個很淺顯的問題一一回應,回應完了他們也不會感謝我,義正言辭的罵一句就走了。這裡就濟南墜樓門最後回答所有疑問:
問: 此前各大媒體都有報道此次案件,報道中死者母親稱「娜娜墜樓前曾兩次打電話哭訴遭同學排斥還說遇到壞人,他們要逼死自己。」並有娜娜的高中同班同學兼好友也表示「娜娜曾諮詢如何處理與室友關係,還說覺得報錯了學校特別羨慕我的學校。」這怎麼解釋?
答:死者母親的話是其和娜娜的私人對話,我無法驗證,你也無法驗證。對於誰都無法驗證的話,你讓我評價什麼?至於諮詢如何處理和室友的關係,我勒個去,我都三十多歲了,還常常諮詢別人怎麼處理跟新團隊同事關係呢,還常羨慕別的媒體呢,這也是我受迫害的證據?
我只能確認,死者家屬散布的被室友毆打,均沒有任何證據,純屬謠言,而且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你承認不?
問:高中同學為啥說不知道有日記?
答:我採訪了校方、警方、大學室友、大學同學。你問了倆沒看到日記的高中同學....來反駁最親近的直接目擊者和警方調查?
問:不是裸睡么,怎麼還穿內褲?
答:女性只穿個內褲算不算裸?我不知道。
問:自殺到底是什麼原因?
答:我們先大致把自殺分為兩種,一種是涉嫌刑事犯罪造成的,例如毆打,強姦等,這種其實比較少見,因為人的求生慾望是非常強的,被人推下樓,或者逼下懸崖,本質上根本不算自殺,那叫他殺,而警方已經排除了他殺,曉得吧。
排除了刑事犯罪的自殺行為,是多因一果的,讀一百遍多因一果。對於多因一果的自殺,永遠也無法判定為什麼自殺,因為自殺,顧名思義,就是自己把自己殺了,自己都死了,你去問誰?
世界上有沒有任何一個權威機構可以判定自殺原因?無論你想出什麼,都只是猜測。你讓警方和學校給出自殺的原因,首先他們根本做不到,也沒有權力去做,做出來了不符合家屬的意願,又有任何意義嗎?
iiiiiiiiii
問:你為什麼帶節奏往死者母親身上引?
答:我從來沒有說過自殺原因是因為她的母親,我只是公布事實請大家自行判斷。這裡也多說兩句,娜娜留下的四本日記,三本記錄了心情等內容,一本實質性內容不多,每本日記的封皮都不一樣。
四本日記中抱怨過學校,學習好的同學,大篇幅抱怨過跟母親的溝通不暢。但是最重要一點,從沒有抱怨過室友排斥她,更別提毆打侮辱。
個別人非要問自殺原因,我儘可能的把信息提供給你,你自己判斷就好,不謝。
問:你那麼多細節錯誤不是造謠么?
答:1,我文章的核心是四點,警方排除他殺是審慎認真有根據的。2,室友和同學從沒有毆打侮辱他。3,網路上的那些富二代、抽嘴巴、暴打、均屬造謠。4,還原墜樓那天的過程。
這四點是本事件的核心,也是決定墜樓的核心要素,是必須最先核實的。如果個別人認可了這四點,那其餘的其實對我來說連辯論的必要都沒有了,也不是我關心的內容。
對於一些細節出入,請注意勘誤和造謠的區別。我早就說過無數次,任何人不能保證文章一點瑕疵沒有,我當然也不例外,我能做到的,就是發現問題立即更正,該道歉我就道歉,擔當。
問:難道我們就不能質疑么?
答:難道我就不能闢謠么?沒有任何人說不可以質疑,質疑是公民的權利,家屬都可以質疑警方的調查,我完全支持。但是,質疑不等於散布謠言,不等於攻擊侮辱無辜的人,更不等於不可以闢謠!
未來,歡迎更多人對我提出質疑,歡迎提供有價值的證據和線索。
但請不要傷害那些無辜的人。
iiiiiiiiii
問:孩子都沒了鬧一鬧不行么?
答:在我們國家,鬧之所以常被理解,是因為有的人真有冤。如果你真的有冤,鬧一鬧我暫且不想說什麼。但還有個詞,叫無理取鬧,跟著讀一百遍。
當下社會,不少人以鬧為美,以鬧為榮。在墜樓門事件中,我發布了大量的鬧學校視頻和照片,家屬追著無辜的學生展示死者照片,塞紙錢。請問那些人,你們認為這樣是合理的?
問:你為什麼攻擊家屬維護學校?
答:我一向對事不對人,我攻擊的是非法的行為。我既不認識家屬也不認識學校,沒立場,只站事實。
問:身上的傷怎麼回事?墜樓能傷成這樣么?
答:根據濟南警方屍檢,公安部高級法醫和微博@法醫秦明根據照片查看,沒有任何毆打痕迹,均為墜地導致。
問:法醫根據照片就能判斷么?
答:那你連法醫都不是,根據照片就判斷毆打是啥意思?
iiiiiiiiii
問:正常人會裸身跳樓么?
答:自殺的人一般均有怪異行為,裸身跳樓者並不罕見。有人說人尋死前一定會把自己打扮的乾乾淨淨,這顯然是電視劇看多了。再有,說句不好聽的但也是實話,自殺的人跟你所定義的「正常人」一樣么?
問:哪個女生會在寢室裸睡?
答: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因為我也沒親眼見過,但主動承認有裸睡習慣的人很多。客觀來說,警方已經調查死者身上沒有任何撕扯痕迹,如果你被扒光衣服,總要反抗一下吧。
問:你為什麼不採訪家屬?
1,我曾多種方式試圖聯繫家屬,但未獲回應。2,娜娜的死亡從他殺排除角度,與家屬毫無關係,遠在農村的家屬也不可能了解任何他殺的線索,事實證明家屬的所謂懷疑都是子虛烏有。3,娜娜的家屬在微博上和新聞里已經充分表達了所有的疑問,沒有遺漏,我拿來去一一求證即可。
問:你怎麼就這麼相信警方和校方?
答:我從不盲目的相信誰,但警方和校方並沒有在核心問題上說過謊,三名室友均為普通家庭,其學校也是很普通的學校,並無什麼背景。何況,濟南警方上下那麼多人,沒道理把自己腦袋綁腰上貪贓枉法。在這件事情上,警方几乎調查了所有家屬提到的懷疑對象,但由於工作要求,沒法把話說那麼細。
問:你收學校和警察的黑錢沒?
答:真沒,這裡也承諾,有人發現我收過任何利益相關方的錢、好處,甚至只要有過意願接洽,本人願奉上人民幣百萬元。還有,誰能幫我要來錢,我承諾給予50%提成,餘下給粉絲髮紅包抽獎。
iiiiiiiiii
最後,之前還原真相的文章,仍會有邊邊角角的細節瑕疵,例如把大爺說成舅舅,把時間點說錯,有必要的我都會更正。
我也對一些試圖攻擊我的人說句心裡話,我知道你們挺煩我,我其實也是沒辦法,因為看到那麼多學生被干擾,被冤枉,被嚇得夠嗆,誰去管了?鬧成那個樣子,你們有親身感受嗎?
用非正義的手段得來的絕不會是正義,只有仇恨和撕裂;以冤枉別人來申「冤」絕無可能洗刷冤屈,只能帶來更多的冤案。
如今,家屬真有冤,最該做的是督促警方進行再次屍檢和屍體解剖,這是他們的權利,我也支持。如果覺得有問題向上級政府申訴,這是唯一解決問題的方法,但是他們從來不去做,
為什麼?不言自明。
這件事除非有特殊意外,我的關注到此為止。我加上自己所了解的一些情況,和對其中一些人物的看法吧。
我沒有去濟南。因為當我想弄清楚這個事情的時候,學校放假,鬧騰的家屬回了老家,沒有現場。
秦姓辦案警察不接受採訪,大多數同學手機不通或不接,簡訊不回。
我的依據是:死者社交媒體記錄,手機信息,通訊詳情單,支付寶記錄,以及其他電子與紙質記錄。研究了不同來源的各方溝通視頻與音頻。部分家屬口述,死者高中同學口述。
你們也可以到齊魯師範學院高新校區吧看看。
看到這裡辣么多匿名用戶引用同一則消息覺得很有趣。
女大學生墜樓案「反轉」的背後:
調查報道不是對平民百姓進行道德訓誡的工具
2017-01-09
文 | 李思磐
「新聞不是國產電視連續劇和天涯的狗血故事,在好人和壞人之間,在正義與秩序的化身與「黑化」之間,更多真實存在於層次豐富的灰色地帶;其中涉及的法律責任,也相當幽微複雜。」
▲ 作者供圖:李慧娜QQ空間去煙台看望好友的旅行照
12月23日下午,一篇自稱 「還原濟南女大學生墜樓真相」的「調查報道」發布,作者是微博用戶「@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真名為張洋的「中國醫療自媒體聯盟」成員。這篇報道讓事件在「新聞翻轉」之後,陷入無解的羅生門。
▍「實錘」與「反轉」
張洋的文章跟其他主流媒體記者不同的是,他暢通無阻地接觸到了其他記者難以接觸的校方信息源,尤其是學生;他也僅僅採用了校方信息源而沒有呈現任何家屬的立場。輔導員還提供了他與死者母親在事發第一時間的對話錄音,以此證明死者母親最初並沒有「同學欺凌」的說法,暗示死者家屬撒謊。
最重要的是,文章提出了一個「強勢母親」故事框架。他暗示死者「情緒不太好」源於事發前幾天與母親通話,並且死前「情緒激動」也是源於與母親通電話。他還不參照上下文地引用了「法醫」讀出的死者日記中的一句話:「我恨我的媽媽。」(之後警方闢謠說從未向任何人透露日記內容)。
▲ 資料圖:相關微博截圖
為了將故事導向母親,張洋的報道言之鑿鑿,室友反映,15日死者與母親通話後心情不好。事實上,山東移動的詳情單顯示,12-15日,死者與父母之間沒有任何通話;15日父親給其轉賬,撥打其電話為停機;16日其支付寶有手機付費記錄,晚間8點一刻才與母親有短暫通話。而在16日下午,在與一位QQ好友的聊天記錄中,李某娜表示 「心情低落到極點,非常失望,覺得自己真傻」、「被朋友深深地傷害」,其低落情緒似並非來自家長。關於母親,李某娜QQ空間在2016年母親節發了一條「說說」,內容是「感覺真愧疚,母親節一天都沒和媽媽說節日快樂,等到晚上還是媽媽故意找了個話題打了個電話過來。以後一定要好好待我媽,還有我爸。」從2016年2月開始的通話記錄中,李某娜與母親有65次通話,其中55次為主動撥打。
此外,張洋文中死者父親是「繼父」、交涉期間有駕駛「軍牌」汽車的江湖人士參與等細節,被網友確證是造謠。由此可知,並未到現場採訪的張洋,其信息源的信度存疑。
我留意到「@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帳號 ,是因為他通過「採訪」介入了中山大學患腦瘤女教師家屬跟中山三院的醫療糾紛。在其中,他傳播了之後證實是謠言的「渣男為了二胎要男孩耽誤妻子病情」的「渣男框架」,在患者的女同事站出來闢謠之後,他從未轉發更正信息,更沒有對自己傳播的謠言道歉。
這一次,並未到現場的張洋再一次充當了「調查記者」,援引了一個「強勢母親」的框架。這兩件事,加上他讓我驚覺,網路言論中性別矛盾的兩極——不管是自發女權網友中對「渣男」的反感,還是厭女陣營對「強勢女性」的排斥,都已經成為一些人操控輿論的槓桿。
在這個事件中,張洋的角色是含混的。他在自稱「中立」地發布 「報道」之後,又發了數條微博情緒激烈地批評死者家屬。自己的文章錯漏百出,他還不斷批評在場的其他記者沒有核實新聞源。
「真相」一文達到了1110萬以上的閱讀量;與此相對照的是,澎湃新聞記者三篇現場採訪稿件,在微博上加起來也只有四百萬閱讀量。
▍家屬感覺被困住
2016年12月18日凌晨1點22分,齊魯師範學院高新校區女大學生李某娜最後一次撥打母親的電話之後,從該校3號宿舍樓四樓墜下死亡。家屬稱因為其在電話中反映與同學關係不佳、厭學等情緒,以及現場遺體身上大量傷痕,懷疑她的死源於跟同學發生衝突。在警方否認他殺之後,家屬21日註冊微博發布了死者裸體墜樓的一組照片,被濟南當地新聞自媒體發布,對事實的陳述直指同學三對一的「暴力打架」,並且不接受警方結論,暗示警方與學校包庇「加害人」,因此引發了第一輪傳播和網友的激憤。
最初,我的態度是觀望的。「裸」常常成為草根新聞製造者希望促成傳播的手段,刺激人們的往往未必是對事件理性認知,而是為女性裸體激起的道德失序感。當法醫秦明發布微博說,大多數傷痕符合高墜死亡特徵時,我轉發時附上了他的觀點。
最早報道這件事的有濟南本地媒體,山東公共頻道的節目「民生直通車」也較早採訪到兩位訴說當晚宿舍有爭吵聲的女生。但很快,濟南本地媒體停止跟進,只有不多的幾家外地媒體——澎湃新聞,上海電視台,東方衛視,界面新聞和央視。採訪是困難的,記者不能進入校園;然而另一邊,家屬們不信任警方,跟校方甚至發生肢體衝突,溝通陷入僵局,一家電視媒體因此暫時放棄了報道。
家屬的不信任情緒,主要來自幾個原因。
首先,李某娜手機找人解鎖之後,發現死者臨終前一些通話記錄被刪除。警方的調查並未將手機納入,稱無法解開手機密碼,這也讓他們認為調查不夠仔細。
其次,家屬無法理解校方為何要越俎代庖,在自己見到遺體之前,未得到家屬授權而進行遺體整理化妝,導致他們無法看到死者遺體原始的狀態。
第三,家屬認為校方讓學生噤聲,封鎖關於事件的真實消息,掩蓋真相。接受張洋採訪的該校學生稱,她們是因為見到死者父母不理性地鬧事,因此不願意與之見面。但是,同樣是張洋的「報道」稱,從18日到20日,家屬從未跟校方和警方提出過任何被室友欺凌的信息,而21日家屬才開始到學校大鬧——既然如此,相關的同學對李某娜之死的反應,讓家屬覺得不能理解。通話錄音顯示,早在家屬還沒到學校大鬧的19日下午,死者表姐按照其手機通訊錄逐一聯繫其手機聯繫人了解情況。一位16日與死者有通訊記錄和支付寶往來的同學,先是假裝不知道墜樓事件,隨後又託辭上課,拒絕繼續通話。而曾經在17日通過各種通訊手段詢問過死者行蹤(因為死者未參加考試,考試後也不在宿舍)的兩位同學,在19日不接聽死者家屬所有電話,也從未回複信息。而當天接電話的同班同學,表現出謹慎對答的態度,沒有人對家屬表達關切。
第四,幾乎家屬在事件中得到的所有進展,都需要他們「鬧」才有結果。據家屬介紹,從他們18日早上到達濟南之後,校方一直拖延不讓他們看到遺體,直到家屬情緒激動發生推搡,校方19日下午才答應去太平間,但學校的老師卻開車離開,消失了兩個小時,電話無法聯繫。12月20日上午,由於「見辦案民警」的要求沒有回應,死者母親在警方單位大哭之後,負責辦案的警察宣布,有事下午三點會召集所有辦案人員一起作案情說明。
在一份由家屬提供的錄音資料中,案情說明會有警方人員簡單介紹現場勘查和走訪調查的結論,勘查人員解釋了室內物品放置的情況,排除現場打鬥可能;調查人員描述了他們所了解的事發前死情緒與行蹤,法醫則按部位逐一介紹判斷高墜死亡結論,並且認為死者身上沒有抓擦、打擊和限制性損傷,以及捂壓口鼻之類的窒息傷。
之後,家屬與警方起了爭執,死者母親王女士情緒較為激動,問秦姓警官為何不能繼續調查室友,既然之前秦在讀「口供」給家屬聽的時候,表示室友言語衝突有「逼死」死者的嫌疑,為何不繼續調查。此時現場陷入爭執混亂,警方人士大聲表示,死者對室友說,「我還能怎麼辦,難不成我還能去死啊」才是證詞中的正確內容。
關於這個事件細節,12月20日下午,疑似在警方說明會結束之後的視頻中,會議室一位著便衣警方人員對家屬表示:「語言(排斥)的問題……公安機關誰都解決不了這個問題,不在公安機關範圍內啊……你們倆家屬都在這兒,我跟你說直白一點,她自身肯定也有原因,別人罵我,正常宿舍有什麼不好,排擠她,她可以跟老師說,老師我要換個宿舍。正常(途徑)有很多種……」警方排除他殺之後,學校因此認為自己沒有責任,提出人道援助三萬元的金額,被家屬拒絕。
▍污點放大鏡下的當事人
「那個上面長條框框裡頭就是網址嗎?」這是死者表姐小王問我的話。她在想通過視頻網站分享給我現場視頻的時候,每一步都需要人教。
在這個案子里,問死者家屬找證據很難。譬如,他們第一次見到負責案件的警察,警察宣讀證人證詞的時候,他們並未錄音,也沒有要求留下任何記錄。事情過去半個月,他們在別人提醒下才恍然想起可以要求看事發地點的監控錄像。死者父母不會熟練的使用手機的各種存證技術,母親的手機根本就不是智能機。
小王很年輕,在朋友提醒下決定用微博來傳播事件。但是,她卻不知道如何利用這發聲渠道,甚至沒能系統性地表達家屬的立場,只能用曬結婚證之類的圖片,來反擊張洋傳播的「繼父」謠言。她用手機錄了無數段視頻,卻不知道視頻到底可以證明什麼。她上網看一些網友的發言,覺得不少說得很在理,就直接截屏發給記者。她說得最多的就是「我不懂」。
死者父親,掛電話之前叮囑筆者盡量有問題問小王,因為「我們說不好。」他們確實說不好。死者父母對現場的記者,似乎也未能準確描述他們所知、所認為的情況,一是因為他們有濃重的口音,電視台記者提供給筆者的原始錄影中,不斷有記者聽不懂而追問的情況;二是因為他們無法區分自己的主觀看法和客觀證據,也完全不懂得相關法律程序。一位現場的記者告訴筆者,死者父親甚至求記者幫忙「跟校方說說」,但是,作為新聞機構一員的記者,需要遵守新聞客觀性原則,不被允許與任何一方有利益勾連或作為行動者去過度干預事件;記者儘管同情,仍表示無法承擔這一角色。李某娜父母焦慮地堅持從女兒最後的電話中了解的信息推斷的死亡原因——被欺凌導致的自殺甚至他殺,但是他們無法找到證據。所以,他們拒絕談補償款,不斷重複「還女兒一個公道」的訴求,但不知道該如何做。
每次與校方和警方接觸,情緒失控、有推搡行為的多是死者母親(也許這就是她被視為「強勢」的原因),但並未發生嚴重暴力行為。而校方人員大多數情況較為冷靜,是控制場面的人。在學校辦公室,一段視頻上有位校方人員對家屬說:「只要是有人發微博的,肯定到最後追究刑事責任,不光你們自己,你們的子女考大學,做公務員,當兵,都有影響,你們的孫輩都有影響……」
警方和校方要求家屬自己舉證自己的主張,但是,死者的個人物品,包括四本日記、電腦和其他物品都在警方手上,家屬至今沒有到過現場。22日警方即已經對外公布調查結論,秦姓警察也對筆者表示調查結論已經確認;但另一方面,警方以隨時需要重勘現場為理由,不允許家屬去看現場,並取回遺物。
當有人給家屬介紹律師,他們覺得自己確實需要法律服務;但當他知道這要付出不菲的代理費時,又踟躕良久。這是一對打工養大兩個孩子的夫婦,也許律師費會是他們此生最不了解的奢侈花費之一。張洋的「輿論監督」,對準的就是這樣的中國普通人:文化程度不夠,法律知識缺乏,不懂傳播技術,無法處理涉及自身權利的事態,只從素樸的正義觀念覺得自己有冤情。很多從小事鬧到大事的事件,都發生在這樣的人,這樣的事上面。
▍反轉劇碼:「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關於墜樓案,在現場的幾家媒體的報道都大同小異:沒有網民興沖衝要看的原始資料的「實錘」,沒有劇情的大反轉。而因為張洋暗示了家屬可能是「加害者」,被認為是重大發現。這也是很多所謂「新聞反轉」中常設的劇碼:「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在這個社交媒體的劇情反轉時代,我們發現,被「反轉」的往往是當事的個人,而因此獲得支持的,通常是大機構:行政司法機關,公司、醫院和學校。然而,新聞不是國產電視連續劇和天涯的狗血故事,在好人和壞人之間,在正義與秩序的化身與「黑化」之間,更多真實存在於層次豐富的灰色地帶;其中涉及的法律責任,也相當幽微複雜。
我曾經跟一位女權律師討論過一起案子的受害者,認為這不是一個影響性訴訟中理想的當事人。而這位有著二十年公益訴訟經驗的律師跟我說:「沒有理想的受害者。」
跑法制新聞多的記者,都知道道德上完美的受害人都是不存在的。大多數受害者是底層,經過粗糙生活的磨礪,沒有優雅的姿勢面對生活的崩塌。記者們採訪這一類新聞,不會苛求家屬的道德完美,考慮的只是他們的主張是否有依據。
譬如,曾經有一起發生在新聞界稱之為「新聞富礦」的某地官場的案件,一個上訪舉報上級的基層官員,在看守所「自殺」。我遇到了最讓我寒心的受害人家屬,在長時間失約、神秘碰頭之後,不給我出示任何證據;他們在北京惶恐求助,希望有律師和法醫幫忙,最後卻放了我推薦的律師的鴿子;為了他們的安全,我冒雨奔波到另一個城市跟他們見面,他們卻不同意我錄音。我覺得新聞只是被這群自私的人用來當作籌碼保住自己的職位,決定放棄。也許是他們在某種談判失敗之後,希望再次跟我見面時,我再也無法相信他們。不過,另一家報紙的同行接觸了他們,發稿揭露了「被自殺」案件。不管這群家屬如何荒腔走板,一個人在看守所疑似被自殺,總是值得投入媒體資源,值得公眾關注的。
我們曾經幫助過一位年幼女兒被性侵的媽媽,這位在她的家政專業上簡直可以成為「精英」的打工媽媽,完全不懂得「告狀」之後會遇到什麼。當警察未能抓捕到嫌疑人,她馬上就覺得警方受賄了;去派出所詢問對方態度不好,她也一句話都聽不懂,覺得唯一的辦法就是去求一個她認為是「警方大官」的客戶,跪下來許諾只要兇手判死刑她就為之免費服務一生。因為我們聯絡到省婦聯幫忙,基層婦聯主席親自過問,警方態度和辦案效率果然大為改進——這種階級和文化資本的優勢,置身其中的人可能無知無覺,而歸功於自己的「素質」。幫助這個媽媽的過程,溝通常常很頭痛,因為她很容易因為一點點進展不利就要死要活,因為強姦證據不足,法院最後按強制猥褻重判,她又希望我們能幫助「判死刑」。
我也遇到過因為被非法解僱並被外方高管打耳光羞辱的技術工人殺死了人事主管而跳樓的案子。工人的家人向工廠要賠償,在工廠大門搭靈堂鬧;過了幾天,被害的人事主管的家人要問這家外企要賠償,還是得靠搭靈堂鬧。細究這些人的「素質」是沒有意義的,需要問的問題是:他們為何無知而無力?為何「正常途徑」走起來那麼難?
在很多向媒體傾訴冤情的死者家屬那裡,媒體的關注不僅有助於提升案件的透明度,讓司法回歸正義,往往也幫助他們提高了侵權賠償的價碼,滿足了他們的現實利益,讓他們得以從不幸中重建生活。孫志剛案、佘祥林案都是如此。
讓人命更貴,意義不在於家屬的私利,媒體在意的是,在輿論監督之下,行政部門和公檢法機關能在行使權力的時候,更加依照法律,審慎使用他們的裁量權;而社會生活中,對人的安全和尊嚴負有更大責任的機構,能避免店大欺客,能夠做到遵紀守法,善盡責任。即便在十年前調查報道的黃金時代,這樣從事「異地監督」的媒體資源也是非常稀缺的;而正是這些報道,讓人們處在一個權勢者有所忌憚,不敢肆意妄為的環境。
現實是,任何個人與機構對抗都是不容易的。因此,調查報道不是對平民百姓進行道德訓誡的工具,而是監督權力運行、為無聲者發聲。而那種永遠為公權力機關辯護,而極力對民事糾紛和司法案例中的普通人進行醜化,不是「輿論監督」,也無關「新聞理想」。
▍她不應該「被抑鬱症」
如果家屬者負擔不起屍體解剖和請律師的費用,以警方目前的調查情況為準的話,確實只能排除他殺嫌疑。不過,這是否意味著校方確實毫無責任?
張洋對網友宣布,「兇手」是「抑鬱」,因此「抱有必死的決心」,在零度的冬夜一絲不掛的墜樓因而無需解釋。然而,心理學博士生、科普作家柯晗表示,抑鬱症要通過問診和量表判斷,而且抑鬱症不等於自殺傾向。並且,「抑鬱」並不是法律上的責任主體。
由於負責筆錄的秦姓警察拒絕對外發言,而死者所有室友和同班同學的手機都是不接電話、停機或關機狀態,外部很難推知警方所言證詞「我還能怎麼辦,難不成我還能去死啊」背後的語境是什麼。對一些同學的社交帳號拉黑之前,李某娜曾留言表達不希望被輕視的觀點。在墜樓前一天(16日)下午,她跟QQ好友提及自己 「被朋友深深地傷害」,17日上午放棄考試,晚間10點致電父母表示不想繼續在學校念書。校方學生處長呂某的說法是死者「跟同學具體的很密切的交往不是很多,所以同學之間不會對她有誹謗或者言語衝突」,而接受張洋訪談的某位室友的說法則是「有這種言語上的摩擦非常正常」。那麼,她的墜樓多大程度上與沒有被及時干預的人際衝突有關呢?(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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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答案
我認為屍檢結果是可信的,但女生到底有沒有被欺凌,警方也沒有個明確的答覆。持續關注中。更新-----------------------------------------------------------------
一開始曝出來這件事的濟南身邊事刪除了原微博,並做出了道歉。原博沒有給死者的照片打馬賽克,言語間也有所「暗示」。原博我忘截圖了……
--------------------------------------------------------------------- 吃瓜群眾裡面難得有個清醒的
...
還原濟南女大學生墜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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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看唄……
首先希望大家不要被輿論掀起所謂的情緒。
現在的疑點 裸體墜樓 自殺還是他殺 死者出事前與父母的通話 記者採訪的視頻被刪掉 女孩的手機簡訊被刪QQ好友被刪 身上的傷到底是墜樓造成還是被毆打。
作為一名法學學生,很不希望看到這類事情發生,但是既然問題已經出來了,公安或者法醫肯定會給出鑒定意見以及結論以及大家想要的公正的說法,希望大家理性對待,也是對死者的尊重。
最後,對於現在的校園暴力,只希望可以完善關於校園暴力的相關法律法規,在發生的案例中,往往在校學生的手段極其殘忍,而且屢屢發生校園暴力的事件,而且最近都會有學生死去。
很痛心。
以上。
然後知乎現在有趣的人真多呢偶爾在微博上看到這個事件以後就一直在關注,作為一名在濟南上了3年學的大學生,說一說自己的看法。
首先事件發生於12月17號的凌晨一點左右。以下是關於事件的過程描述(來源於微博@濟南生活):
圖片上基本完整的交代了事件的過程。
但同樣,能從這個故事中看到一些主觀色彩的描述,不可全信,但也無風不起浪。
自此以後微博上的大批網友開始轉發並對微博賬號@濟南公安的微博評論進行施壓。
同時網路中傳出各種來自李慧娜同學等各個版本的小道消息,最多的版本就是李慧娜舍友是富二代,喜歡的男生卻喜歡李慧娜,就開始聯合其他舍友打罵李慧娜。
這一消息的可靠性還有待證實。
直到今日(12月22日)下午,@濟南公安官方微博正式發布公告:
以上就是目前為止我所掌握的事件經過以及信息。那麼就可以分析一下整個事件了。
首先,能夠證實的線索有:
- 李慧娜死前給父母通過電話,並且反映出自己的舍友欺負自己,不想上學等等;
- 李慧娜的屍體全裸,身上有大面積的傷口;
- 李慧娜確實與舍友關係不好,是否打鬥另說,給家人打電話訴苦,還有跳樓沒人勸完全足以說明;
李惠娜手機中的重要信息在父母趕到之前就已經被完全刪除。
而備受爭議的幾個點則為:
- 李慧娜是自殺還是他殺;
- 李慧娜為何裸體身亡;
- 身上的傷口究竟是否為毆打;
- 李慧娜的信息究竟是自己刪除還是後期有人故意刪除;
- 李慧娜的舍友身份如何,是否存才所謂的官官相護現象。
現在網友幾乎一邊倒的認為JC在洗白,收了錢瞎說話,我也談談我的看法(純代表個人觀點):
- 關於傷口。大多數人認為是毆打造成,但我認為主要是跳樓時的刮傷,但絕對不排除有毆打的傷口混在其中。一方面是大多數人都不懂法醫等的知識(我也不懂...),很容易理所當然得憑主觀判斷。另一方面是李的舍友肯定也不會想把事情鬧大,有大面積傷口這種事情並不是想要的。微博上有人@法醫秦明,也同樣判斷主要是高空墜落的刮傷。至於看屍體能看出心理問題也是聽挑戰群眾智商的借口呵。
- 關於裸體。一個女生即便是想要自殺也必然會希望自己死得體面一點,濟南這幾天的溫度我是深有體會,全裸去跳樓是一個即期不協調的事情,處於這一點更傾向於他殺。同時也不排除自殺,但全裸狀態在宿舍也絕非個人意願。
- 關於手機。不論如何,未經死者家屬允許將手機密碼破解等都是對死者的不尊重!而且官方的版本所說李是在中午就已經將微信等信息全部刪除,且不說自殺為何非要清除這些信息(我不是非常理解這個邏輯),如果真是這樣,就意味著李從中午就開始計劃著晚上裸體跳樓?!將一切謊言推到死者身上這一點是最讓我憤怒的。
- 關於舍友身份。這一點是我僅僅作為一個學生無法去查實的,但我主觀上還是認為非權貴之人是無法讓官方發出如此蹩腳的微博的。
- 關於自殺他殺。其實都一樣,都無法改變李的三個舍友或用肢體或用言語殺死了一條年輕的生命。
綜上所述,我呼籲大家不要完全相信網上的那些未曾查證的信息,畢竟我不想當那些人吸引眼球的工具。但同時我會一直跟進此事,盡己所能的幫助死者家屬能討個公道!
願逝者安息。
最新事件走向
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05584982695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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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正義會遲到 但永遠不會缺席
這句話 不僅對死者說 也對她的室友說
對萬千網友說
不久前也有一起女大學生墜樓事件,安徽蕪湖女大學生墜樓事件。我相信大家應該還沒有忘了她吧,陳佩佩。新聞一開始,標題和此次事件一樣,具有強烈的吸引力和爆點--女大學生和兩名男生開房後墜樓身亡。警方經過調查後,得出結論「排除他殺和自殺,系醉酒後意外墜樓身亡」。網友們憤怒了,「這特么能是意外?!醉酒後和兩個男生開房,然後自己能爬上窗戶去跳樓,怎麼可能啊??肯定那倆男的有背景有關係,買通了警方製作假證據。」一時之間,輿論四起,網友們紛紛尋求正義,要求警方給一個說法。
事實是什麼,劇情是如何反轉的。警方公布了所有相關視頻,回應了網友們的所有質疑。女生醉酒是真,沒穿打底褲是真,沒被侵犯是真。
事實不就是警方一開始公布的那樣嗎?
張際勇事件,最後是怎麼反轉的,我相信大家應該也還沒有忘記吧。
何其相似。
所以大家要不要冷靜一下靜候結果?
我們誰說了都不算。只有警察和法醫,只有科學說了算。
我很佩服現在的一些網友,成天微博斷案,是不是過些日子就能朋友圈科研了?
警察說的不信,法醫說的不信,只相信上下嘴皮一碰就是真相的營銷號,是那些網友真的太傻還是又有人挑事?看多了不管三七二十一上來就說官官相護警察收黑錢富二代用錢壓人的明顯帶有引導性的微博,罵政府罵警察罵醫生就是路線正確,說沒人在引導輿論我還真不行。
裸體跳樓我覺得根本不能代表了校園暴力,一直都有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說法,神話里還有哪吒割肉還母,剔骨還父的傳說,畢竟那種情況下的思維我們普通人真的是無法理解的。
當營銷號為了某種利益便可以信口開河指鹿為馬顛倒黑白,我們該做的事真的很多。
利益相關:死者是我同學的朋友。濟南人,沒在山東讀大學,在四川,一個對死亡和屍體司空見慣的地方。我的任何一位同學都是因為其無比的幸運才能最終來到這裡。之前任何一件事情都可能改變他們的命運,讓他們的生命停在那一年。所以我對每個生命的逝去都充滿憤怒,尤其,這次是我同學的朋友。
感謝各位善意地指出我的不足。一個千里之外的人去世本來與我無關,我在知乎只關注了一些大神,答幾個無關痛癢的小問題。這次是過於主觀了,我也沒有跟進這件事的興趣。但有一句話我不會刪除:
有些人是沒有殺人的殺人犯。
這句話指向的對象不是各位原本想的那樣。大家會懂得我的意思。我希望大家都明白之後,這個問題下可以清凈很多,可以乾淨很多,可以溫馨很多先看這所「大學」
根本就不是齊魯師範,只是一個專科,微博上都在說官官相護,他媽富二代官二代去專科啊。校園欺凌肯定存在,但啥是都推到富二代官二代身上,微博的意圖是什麼,想引導的方向是什麼,細思極恐。
首先,我就是山東的,我的重點只是現在一有什麼事微博上總是官官相護貪污國家體制,我個人感覺這可能是有人故意引導的這個方向,以前有精神鴉片,現在是網路鴉片,這個影響可能暫時體現不出來,但是十年二十年肯定會有顯現。現在看微博IS事件,評論中又有故意引導穆斯林和漢族的,說難聽點就是民族分裂,這就是在搞事情,很多細節。但是現在我們的國家相比之下治安不錯,至少生活在一個安定的環境里。
說實話,我很害怕,以前有理的人很多,可是現在道理經常被所謂的公知埋沒了,現在年輕人很多,很多人還沒有明確是非的判斷能力。這種不好的導向將來一定會出事。但是我們又不能做什麼。
無論什麼事情,有自己的看法吧,對也罷,錯也罷,善也罷,惡也罷,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世界。
PS:我沒有任何對專科的看法。只是就事論事。
我很同情這個姑娘,她生前一定遭受了很多,讓她以這麼悲慘的方式結束了一生。
但是我也是對現在的輿論走向挺無語的,微博里全是用眼睛和想像力斷案的,法醫診斷說排除他殺可能性,身上的傷確實是高空墜落造成的,一群人的反應就是捂住眼睛捂住耳朵:我不聽我不聽我不聽就是她室友把她推下去的狗日的jc狗日的政府官官相護一片黑暗balabala
也是這群人,在微博,空間,一邊發表著所謂的為女孩申張正義的毫無邏輯的言論,一邊大肆轉發她的全裸遺體照片,高清無碼自拍照。給逝者打個碼很難嗎?這就是你們對她的尊重與愛護了?一個女孩子死後還要被人狂轉裸照你們真的大丈夫?這就是你們的正義感?
請你們不要再為自己感動了。戲真多。
還想多說點別的,關於大學的集體宿舍,前幾天看到個問題,說大學的集體宿舍是人間煉獄嗎?很多人回答:是。我沒有這種感覺,但我倒是見過不少把室友變得像仇人的例子。大概明白是為什麼,期望太高以及不知道如何及時止損。
明明只是隨機安排的,住在一起,那就期望君子之交淡如水就好了啊,非要期望得到什麼動人的友誼,不得勁兒的人非要湊在一起問題自然會越來越多,別去人家的生活里探頭探腦,一開始就把規矩定好了以後哪來那麼多p事。實在過不下去了申請換寢室唄,輔導員死活不同意自己出去住唄,哪兒那麼悲壯啊非得死磕著,都天天對著翻白眼了還不夠,非得捱到互相下毒了才開心?這不給自己找不痛快嗎?你讀的是大學又不是監獄,哪那麼不自由?累不累?
這事兒我看到現在就覺得摸不著頭腦,什麼證據沒有就開始富二代操控論jc包庇論他殺論怎麼怎麼了,啥呀這是…我只想說一句經典的廣告詞兒,
用事實說話,焦點訪談。
我想同情但我看了好多的新聞都沒看懂這事情真相到底是啥就看到一群人被戳了G點high的不行,我還是做個鐵石心腸的人吧,真累。
最後的最後,小姑娘走好,R.I.P.謝謝大家的關心,大家放心吧,我心態比較好,不會想不開什麼,沒什麼大事睡一覺就忘了,畢竟只是室友,不是我愛的人,她們也傷不到我,我也沒必要去跳樓為她們保研做貢獻
校園暴力,冷暴力我是個懦弱的人,今年大四,大一剛來的時候幹什麼都一個人,非常不理解為什麼我的室友非要什麼都六個人一起,我不跟她們一起,或者放學以後不等她們就被說不合群,我天生娃娃音,跟人說話就像有點撒嬌的感覺,被她們說嗲,硬要我改掉,我去圖書館看書,看詩經,寫日記,她們就會說呦,你還看這個,很鄙夷的語氣。我晚上睡覺的時候她們就說話什麼,其中一個女生要是睡了其他人都不能發出任何聲響,其實我覺得她心地也不壞,就是太霸道了,我每天如果不跟她們在一起,回寢室的時候總會被強行逼問去幹嘛了,我大二的時候戀愛,對方很好的一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她們總說他不好云云,後來分手了以後,又天天說,人家對你那麼好,你為什麼要跟他分手,我說我不喜歡他了,她們又說人家為你都放棄了什麼什麼,你怎麼這樣,分手的那段時間我真的很痛苦,她們每天都提,戳到我傷心處。
再說因為被不少人追,如果有男生邀我一起吃飯看電影我都不敢,即使有好感也不敢,因為我只要跟哪個男生多說幾句話她們就吧啦吧啦,沒完沒了,我曾經喜歡過一個男生,被她們逼問出來,然後那個霸道的女生就跟那個男生的哥們說,後來那個男生也知道了,只要我跟那個男生說一句話她們就在那惡意起鬨,導致越走越遠。她們經常在寢室一起說人壞話,說隔壁那個女生誰誰真賤,被多少人上過了,說哪個哪個女生換了好多男朋友,說哪個哪個女生長一副壞相,其中好多都是她們沒有認真接觸過的人,我很討厭她們這樣說別人,也從來不會參與其中,但是我還是沒有勇氣指責她們,因為我怕我被孤立,被冷暴力。
還有半年就大學畢業了,我曾很真心的對待她們,然並卵,可能大家遇到柔弱的性格都想欺負欺負,我還是不會說狠話,不會義正言辭的反駁,我不喜歡她們,也不後悔遇到她們,委屈,感動,傷心,冷漠,這四年來她們帶給我很多心情,也懂得不是以心換心,現在狀態挺不錯,不去理會她們的情緒,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好好生活,期待早日畢業。至於她們啊,因為沒有觸碰到底線,我原諒她們,她們所約定的畢業後定期旅行之類,我覺得不會實現,畢竟約定這種事情,是好朋友之間的,為了利益和生活環境所在一起的人,約定又算得了什麼,半年之後,不必往來。
雜雜碎碎寫了這麼多,如果你正在遭遇冷暴力,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做,所以也沒法告訴你,但是好在我有知心好友,雖然不在一起,雖然我也沒跟她們提過這些,但是在每個被人欺負的夜裡,她們是心裡的小火苗,溫暖我,讓我孤單不孤獨。
哈哈,牛逼,大傢伙刷刷微博,拍拍屁股,案子就給破了,古有周郎「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今有鍵盤神探談笑間洞察萬物。
在法醫學領域,相比於各位鍵盤神探,我還是更傾向於相信科班畢業並且當了十幾年法醫的老秦。
另外,警方調查的初步結果已經有了,就不貼了,貼出來也無非就是一堆「有黑幕」的屁話而已。
加一句,懷疑很容易,但是沒有依據的懷疑連個屁都不算。我懷疑美國大選川普作弊呢,美國國會鳥我嗎?
我懷疑阿波羅計劃是假的,NASA鳥我嗎?
我懷疑英國女王吃童男童女續命,英國王室鳥我嗎?
陰謀論真的是很噁心的東西。
如果是推理小說,從目前網路上的信息來看,可以掌握以下事實:
1、一名裸體女子被發現死在宿舍樓下
2、該名女子被認出是學校學生
3、據傳,該學生與同寢室的其他學生有過較為密切的接觸,可以詢問室友獲得進一步資訊
還有嗎?沒有了!作為吃瓜群眾,我們能夠「確認」的,就只有這麼多啊!
傷口?不知道第幾手的轉述了,我們誰也沒有親眼所見(當然最好也不該看見,對死者家屬不太尊重)
校園欺凌?可能有,可能沒有,根據常理判斷很可能有,但我們如果「根據常理判斷」,那麼和南京法官有多少區別?
XX同學是罪魁禍首?你願意這樣想,可以;你願意這樣鼓吹,可以;你願意為此去替天行道去人肉,可以。我知道自己只是個吃瓜群眾,你願意做什麼是你的事,我在等待真相,沒空聲援你。
哦,順便說一句,當我從新聞里聽到「一女子赤身裸體墜亡」時,你們猜猜我的第一反應是什麼?提示,不是什麼光彩的事。
也許我和某些人的區別就這麼一點:沒有把握的事,我不會隨便亂說,更不會當成真事一樣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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