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NFL 里傳球的那個人要叫「四分衛」?他是整個球隊最重要的球員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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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回答 @張佳瑋帖的那個陣型不對,LOS線上出現了8名球員,這樣會使得少掉一名合法接球手。NFL規定合法接球背號球員列陣在非法接球手位置或者非法接球背號球員列陣在合法接球位置時都要向裁判提前報告,否則視為非法陣型。拙作裁判錯了沒有?——合法陣型拾遺 有提到相關內容。

正確的I-Formation見如圖。
-----------------------------------現在他已經改了的分界線------------------------------------
其實 @張佳瑋 找來改的這個

嚴格來講也不是最經典的I Formation站位,但是也並不算錯。
首先從TE Tight End這個詞說起,經典的橄欖球位置的命名規則是,在LOS兩端的球員無論是進攻還是防守都叫End,LOS以後的球員都叫做Back。所以最早的時候防守組跟進攻組的人員配置是一樣的也有C、G、T之類,所以直到現在DT當中的0 tech或者1 tech還是會被叫做Nose Guard--雖然防守中鋒是徹底消失了。而防守端鋒的名字還是得到了保留。本來進攻組的配置也是兩個緊貼截鋒的端鋒,但是T字陣革命之後,出現了外接手,其中一個外接手在近端鋒的另一側,在LOS上列陣,而另外個外接手在近端鋒的同一側,在LOS後一碼列陣。為了區別另一側外接手和近端鋒,就按照他們的距離,分別叫做近端鋒(Tight End)和遠端鋒(Split End).所以經典的早期T字、I字陣當中,近端鋒應當是在LOS上列陣的(題外話一下,那一側的外接手被叫做側衛Flanker,因為在LOS以後列陣,所以翻譯成衛)。直到後來LT這種沖傳猛獸出現,Gribbs引入H-Back,雙TE系統,才開始有相當規模的TE列陣在LOS線後一碼。
再題外話一下,FL列陣在LOS以後的優勢在於他有多一步的空間來拜託角衛,而SE經常一開球就面對著角衛的衝撞(想像一下Night Train Lane這樣的球員的防守。。),但是後來NFL更新規則5碼內不得衝撞外接手,FL列陣在LOS以後的優勢沒那麼明顯了,反而倒是讓TE作為Motion 狂魔列陣在LOS以後有更多優勢了。
-------------------------既然如此,我也來回答下吧的分界線---------------------------------
高分的答案對題主的問題並沒有太切題的回答,我就來一個個回答答主的問題吧。
第一個問題是為什麼叫四分衛?
問懂橄欖球的人,甚至是比較懂橄欖球的美國人,可能會告訴你,在很久很久以前,T字陣革命之前,大多數球隊採用的是一種叫單翼的陣型(Single Wing Formation):

這個陣容裡面LOS以後分別有四分衛Q、翼衛W、半衛H和全衛F。與他們的位置相對,四分衛站在最後一名球員到LOS距離的四分之一處,半衛站在二分之一處,全衛站在最遠的地方,翼衛站在「翅膀Wing」的位置。有時候QB會因為其功能被叫做阻擋衛(BB、Blocking Back),而全衛這個也可能與翼衛呼應叫做尾衛(Tailback),如今在單跑衛陣容當中,跑衛仍然被叫做Tailback。
然而這種說法並不全對,或者換種說法說,以上說的都是對的,但是四分衛這個名詞遠在單翼陣出現之前就有了。
也有人說是Stagg的Flying Wedge第一個發明了QB這個詞

關於Flying Wedge:
在20世紀以前的美式橄欖球是非常洪荒和原始的一項運動,1882年才引入檔的概念,1904年才規定線上至少要有6名球員(1910年變成7人)。而最重要的是,1896年之前,開球前所有球員都可以隨便向前加速跑,只要不跑過開球線就行,這之前的陣型是千奇百怪的,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臭名昭著的V-trick和Momentum Play(最著名的是Flying Wedge)。Momentum play,顧名思義就是利用衝量打球,想像一下一群沒穿盔甲的人,互相加速撞在一起是什麼情景。在Flying Wedge楔形陣的最常規列陣是這樣的:

再有就是說是Walter Camp(橄欖球之父)在耶魯做藤真的時候規範各個位置的時候提出來的,這麼說也不能說錯,甚至技術上講是對的拙作美式橄欖球的演化歷史【全篇完成】 也是持有這個觀點:

隨著Down和開球手的出現【注4】,美式橄欖球的陣型也開始固定起來。得益於Camp在耶魯的工作,每個位置有了自己的名稱,其中固定下來的包括開球的中鋒,旁邊是兩個護鋒,因為他們負責保護中鋒;再旁邊是截鋒(Tackle)因為Tackle最容易發生在他們所在的區域。後場位置固定的有全衛,半衛和四分衛。全衛在最遠處,與中鋒之間還有四分衛和半衛。

但是如果要真的刨根問底一下,最早還是要源於老祖宗:早期英式橄欖球。

上圖是英式橄欖球的位置,7個後衛被分作半衛、四分之三衛(Three-Quarters Back,包括IC、OC和兩個Wing)和全衛,與位置相對。甚至有些系統裡面出現了八分之五衛(Five Eighths Back)。而Walter Camp在命名美式橄欖球位置的時候借用了英式的劃分,只是Three Quarter Back變成了(One)Quarterback。
----------------------分割線,明天來回答後面兩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很簡單,答案是是。
下面回答第三個問題。
第三個問題的回答思路有以下三點:

  1. 四分衛是主要傳球手
  2. 四分衛是戰術指揮官
  3. 出現的新變化使得四分衛變得重要

首先來講講四分衛是怎麼成為主要傳球手的
最早向前傳球的球員並不一定是四分衛,正如最早接開球的球員也不是四分衛一樣。20世紀初的美式橄欖球其實並不是現在這個形狀的,如果那個時候被引入中國的話,更可能被叫做美式西瓜球,因為那時候的橄欖球真的是呈西瓜狀的:

所以最早的先驅Amos Alonzo Stagg、Eddie Cochems一般採用身材高大,手掌巨大的球員來作為傳球手使用,因為西瓜球對普通球員來說太大了。他們有過各種姿勢的傳球嘗試,低手拋球,胸前投籃、勾手投籃這些動作都被使用過,直到Stagg發明了現在的過頂傳球,大手掌球員能用這種姿勢傳出有旋轉的子彈球了。
真正讓傳球普及的是聖母VS西點一戰:

這場比賽之前,整個橄欖球界的規則又有了極大的變化,包括最初版本的Pass Interference的出現、端區的出現【注14】、推進10碼的檔數增加到4檔、球的大小從27英寸變成了22.5到23英寸同時球的兩端也變得更尖。

【注14】 這意味著過了得分線的接球也是達陣

聖母大學當時就是個地方性的基督教小學校,跟現在的名聲不能比。而西點軍校則已經成長為東海岸的不敗神話。聖母大學的端鋒Knute Rockne和Gus Dorais1913年夏天在同一個地方做游泳池救生員,空閑時間就互相練習傳球,所以等賽季開始的時候他們已經有了相當的默契。而東海岸這些學校不像中西部的學校那樣見過很多的傳球,在他們心目中橄欖球仍然是一個跑球的項目,傳球只是些小把戲,他們根本沒見過傳球,也不知道怎麼對付傳球。所以在Dorais和Rockne祭出傳球大招的時候,西點軍校根本沒有任何抵抗能力,Dorais17次傳球14次成功,Rockne拿到3個達陣,聖母35:13爆冷擊敗西點軍校。

西點軍校的明星跑鋒,後來的五星上將和美國總統德懷特-艾森豪威爾因為膝蓋傷病缺席比賽。雙方的第一節比賽就是互相試探,聖母推進困難,並且出現了2次掉球,但是西點由於艾森豪威爾缺陣沒有能夠利用機會得分。這節快要結束的時候,聖母終於有了一次大的突破,跑鋒沖球到對方25碼以內。Dorais接著一個假遞球,拉到後場傳球給Rockne取的達陣。當時Rockne完全沒有人防守,西點的球員和現場的觀眾都驚呆了。之後的比賽由於西點軍校完全不知道怎麼防守傳球

【注15】完全變成了聖母吊打西點。這段傳奇後來被拍成了著名的電影Rockne:All American和The Long Grey Line。

這場比賽並不是傳球吊打的初登場,但是他的意義卻如初登場一樣。這場比賽向在場的紐約體育記者們展示了這麼一個事實:傳球也能贏球。因為在這之前,東海岸的主流橄欖球界心目中,傳球只是一個偶爾為之的Trick Play。這場比賽的出現使得東海岸各個球隊真正開始重視起傳球來,甚至受害者西點軍校也發展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傳球戰術,並在第二年全勝拿下全國冠軍。

但是無論是西點的Daly還是聖母的Rockne,再就是著名的Pop Warner,他們的傳球戰術都沒有非常明確的傳球手,球可以開給四分衛、半衛或者全衛,可以接開球的球員自己直接傳,也可以再拋給其他球員甚至包括翼衛來傳球。1930年代TCU出品的Sammy Baugh是第一代偉大傳球手,作為Tailback(全衛),因為傳球手法實在高明,再加上跑球、踢球(那時候沒有K和P全衛還得負責踢球,衝撞踢球手犯規被叫做Running into the fullback)也出色,使得自己成為了主要傳球手(關於 四十年代的神將Sammy Baugh)。
而Sammy Baugh可能是舊時代最偉大的全能球員了,然而面對他的卻是新時代的疾風驟雨--T字陣革命。仍然是拙作的引用:

而美式橄欖球現代化的真正里程碑則是T字陣的革命。就像「Knute Rockne發明向前傳球」的傳聞一樣,因為把T字陣發揚光大,所以Clark Shaughnessy就被認為是T字陣的發明人。雖然沒有具體記載,但是第一個使用T字陣的教練據信是Bob Zuppke。但是將其發揚光大的依次是芝加哥熊隊的三個教練Ralph Jones,George Halas和Clark Shaughnessy。Ralph Jones曾經是Zuppke的助理教練。Zuppke曾經嘗試過四分衛直接從中鋒手中拿球,Jones更進一步直接讓四分衛把手伸進中鋒兩腿之間拿球。這種接開球方式有5個好處,首先是減少了開球的fumble,其次是中鋒不需要開球的時候往後看,使得他的阻擋更有效率;第三是四分衛離線更近,打QB Sneak更有效率;第四是四分衛向後交球後跑鋒離自己要跑的洞更近;最後一點是當時非常有效的Quick Open戰術可以左右側都打了(Single Wing的話永遠只在強側)。其實到了1933年還有第六點優勢,當時的職業聯盟開始出台與大學不同的規則,NFL取消了線以後5碼才能向前傳球的限制,於是T字形的四分衛可以進行各種快速傳球,這樣是後來Clark Shaughnessy的T字陣更加成功的原因之一。

Jones後來還將研究了一人Motion的戰術。這也為T字體系增加了更多的變數。

由於大蕭條的發生,Halas沒有錢請教練,所以1932年開始他只能重新自己出山擔任教練,直到1937年他才有錢聘請Clark Shaughnessy。Shaughnessy的主要貢獻在於將線人之間的距離分開,使得Quick Open戰術的跑洞效率更高;他的戰術側上增加了更多的Fake戰術,配合各種Play Action和Counter Play,這些組合的確是能令當時的對手眼花繚亂的戰術。在T字陣中四分衛就主要是一個遞球者和傳球者,不像以前一樣需要擔當阻擋者。這也是很多教練不使用T字陣的原因,因為他們認為T字陣中的四分衛是個遞球者,那麼就等於10打11。直到1940年的NFL決賽,熊隊用T字陣打了紅皮一個73:0,這個新發明才真正飛入千家萬戶。Shaughnessy又把他的T字陣逮到了斯坦福,1943年聖母的Frank Leahy,德州大學的Dana Bible也開始使用T字陣。1949年整個職業橄欖球界除了鋼人還在用單翼陣型,所有球隊都用上了T字陣。而1950年代開始大多數大學球隊也都用上了T。

正是T字陣的出現,使得四分衛成為了主要的傳球手和交遞球手,T字以後的各種進攻體系,都沿用了這個思想。而傳球手這個角色,也隨著規則的更偏向傳球、戰術的演化變得越來越重要。這些變化主要包括且不限於:
1.干擾傳球判罰的範圍擴大
2.達陣區的出現
3.傳球失敗不算失誤
4.Sid Gillman一脈傳下來的外接手跑動路線樹(Route Tree),這使得四分衛和接球手可以提前達成傳球的默契。
5.Air Coryell的縱深傳球理念的出現
6.Bill Walsh的西海岸進攻體系的出現

其次再來講講四分衛是怎麼成為球隊指揮官的
其實早在四分衛還是肉盾位置的時候(早期的橄欖球位置跟籃球很像,不同的戰術體系中,可能主要得分點是中鋒,三分專家是小前鋒,還有個藍領大前鋒;再或者是獨逼得分後衛負責得分和打鐵,全隊負責搶籃板。早期橄欖球也是這樣,可能全衛是肉盾,半衛、四分衛是1、2號跑球手,也可以四分衛做肉盾,全衛半衛分別做1、2號跑球手),就有球隊使用四分衛作為球隊負責呼喊戰術的人了。據傳,第一個使用四分衛喊口令的是普林斯頓大學,那時候的口令極其「繞口令」,比如四分衛喊「What"s the matter」,其他球員馬上反應過來這是W開頭的,應該執行W戰術。直到後來觀眾人數上升,聲音嘈雜,這種繞口令式口令信息傳遞困難,所以後來出現了響亮清晰的顏色+數字系列的口令,並且沿用至今,比如Blue 23,很可能是2號跑球球員跑3號孔;Red 596很可能是XYZ3個接球手分別跑5、9、6號路線的傳球戰術;而我頭像上這個Green Right Strong Slot Spider 2 Y banana稍顯複雜,意思是Green的人員配置的Strong I Formation,Flanker變成槽衛,進攻組進行第二組Slide滑步阻擋,Y接球手跑香蕉路線。附加題:描述下East Right Flop, V Right all the way outside, Y Left, Fake 396 Bag, V Hinge, Z Puck是什麼戰術
選用四分衛作為口令呼叫者是有內在邏輯的,因為無論怎麼列陣,四分衛這個位置總是在整個陣型最中間的位置,這個位置發出的聲音最容易被所有人都聽到(注意,以前大家是沒有或者很少Huddle聚商的),這跟中線衛是防守戰術呼叫者一個邏輯。
而隨著進入50、60年代,隨著T字陣的深入演化,橄欖球的戰術大大豐富,從Option到Wishbone再到Power Sweep再到Vertical Attack,這也對四分衛的戰術消化能力產生了考驗。而這個時代最偉大的四分衛之一Bart Starr應運而--在60年代,由於無線電技術並不發達,這些戰術呼叫完全是由四分衛決定的。Starr最為突出的能力並不是傳球精準,或者臂力驚人,而是優秀的領導能力和戰術選擇能力——要知道隆巴迪時代的包裝工其實是一個Sweep戰術為主的跑攻球隊,戰術開始後四分衛的職責可能僅僅是交遞球或者向後拋球。正是像Starr這樣的成功案例出現,越來越多的教練開始培養四分衛的臨場指揮能力,從而使得四分衛這個位置的智商要求於其他位置拉開差距。雖然後來無線電技術發展了,教練可以從耳麥傳遞戰術信息,但是四分衛的臨陣閱讀和Audible修改戰術仍然很重要,此中最典型的高手就是Peyton Ma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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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重要性的話題。

以下話題限定在職業聯盟,大學那種QB能比普通LB還壯的情況不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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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是最重要的球員嗎?
是。

QB是不是最被高估重要性的球員?
也是。
因為工資總額是標定的,所以你每多給QB一塊錢,自己的錢包裡面就少了一塊錢,而這一塊錢是本可以加強別的位置的。

得益於現在防守體系和spreader進攻的春風,明星四分位那種一步一步單挑的老戰術越來越不中用。現在最好用的是像Cam,RW3這種能沖能跑+臂力大能出其不意轟一發火箭彈的。(當然RW3短傳也越來越好,配上angry doug更是1+1&>3的典範了)

這種dual Qback比傳統QB更好成才,更不需要一條建築完善的進攻線(嘿嘿5個位置一比較,這又省下了小1500萬薪金)剩下的錢大可以毫不留情的發給高順位選來的線衛,角衛,安全衛,外接手。
什麼你說光速21跑鋒?QB不能跑嘛。。。。去市場隨便挑個5輪矮粗壯來搭配一下就可以,專門沖3rd1用。每年400萬,物美價廉。

所以我心目中搭配最合理的隊伍就是奪冠年的海鷹:由一個低年薪足夠好用的新手四分衛+一整套落選或者低順位新秀組成的陣容。足夠低的年薪能額外多給球隊一年的磨合期,磨合好之後能保證2-4年陣容完整度衝擊冠軍。

so:QB很重要,但是在可目測的現在來看,QB將越來越不重要。那種一個QB打爆整條防守二線的時代,可能已經過去了。


通常情況四分衛都是球隊中的隊長。因為一個四分衛的好壞可以決定一個球隊的進攻節奏和效果。但我覺得球隊最重要的角色是Offensive Lineman,他們才是球隊真正的靈魂跟基礎人物。因為沒有好的Offensive Lineman,有再好的四分衛也不一定可以很順利的把球送到接球員手上。


謝邀。

四分衛,其實也算個怪翻譯……
美式橄欖球幾種衛:Full Back是全衛,Half Back是半衛,Quarterback就是1/4衛,於是四分衛了……這名字和他們的職能,倒沒必然關係。不是說四分衛就只有半衛的一半,半衛又只有全衛的一半……

下面的解釋,為了方便大家理解,舉點兒足球和籃球的例子。真橄欖球迷就不用看了。

美式橄欖球進攻的人,分三組。
下面圖裡只是布陣方式之一。以前包括單側外接手、雙四分衛、I字布陣、T字布陣之類的,包括散彈槍陣型剛出來時,數不勝數,大概就是取個意思。
中間TE LT LG C RG RT,基本算肉牆(TE比較搖擺,這個單說)。打個不恰當的比方:他們是籃球里的博古特,足球里的赫斯基。
兩邊WR都是外接的,負責跑、接、沖。打個不恰當的比方:籃球里的阿里扎和馬里昂,足球里的羅本和貝爾。
後面QB FB和HB,衛組。就是四分衛、全衛和半衛了。他們是籃球和足球里負責出球的那幾個人。

現代美式橄欖球,Full Back和Half Back都算跑衛,衝鋒陷陣用的,約等於籃球里早年的韋德,足球里早年的卡卡。
四分衛Quarterback,是開球後第一觸球的指揮官,約等於足球里的皮爾洛與哈維,籃球里的納什或基德:因為橄欖球里每一檔進攻只許向前傳球一次,通常四分衛是那個傳球者。

上面說了,傳統四分衛,就像足球與籃球里所謂古典指揮官,傳球得好,至於身體,沒必要跟近端鋒一樣狗熊似的,當然也不能太弱:不然在擒殺時被對手一撞就賽季報銷,也很可怕的……

四分衛的重要性,也是與時俱進地變化,從開始不算太重要,逐漸成為橄欖球最重要位置的——很正常,就像足球里的後腰、籃球里的組織後衛,都是越來越重要起來。

最早,像1880年的規則下,四分衛是不許向前的。1906年美式橄欖球才允許向前傳球,但當時流行的還是地面進攻持球衝鋒。
打個籃球的比方:四分衛傳球進攻,好比是籃球里組織後衛主打的快攻+三分球;跑衛地面持球進攻,好比是陣地戰內線強攻。
早年四分衛無權時,比賽也就打得很悶。1920-1932年期間,傳球進攻和地面進攻之比是1比3。1920年代,2/3的NFL比賽是0比0收場。
1933年後情況改變。首先,本來規定四分衛必須在線後五碼這點取消了,然後未完成傳球也不會被判失誤了。1940年,四分衛希德-拉克曼用T形戰術,帶著熊隊打了紅皮73比0,然後大家流行起T形進攻了。1940年代,四分衛解放。
當然並不是說四分衛就變重要了。米爾特-普魯姆在1969年退休後說,球隊一般只在三擋(實在不行了必須搶距離)或者偶爾一檔時用用傳球進攻。大概到1970年代四分衛才真正成為球隊核心。從那以後,傳球進攻才熱鬧起來。
1977年吧,平均每場傳球碼數是283碼,1979年是409碼。
2015年是場均487碼。嗯。

用籃球舉個例:好比是,以前大家都強攻內線,肌肉衝撞;現在給後衛許可權,刷反擊和三分球了。
四分衛就這麼起來了,到了如今的地位。


四分衛是一個,比起其他位置,相對不需要肌肉,而更考較經驗、判斷、記憶、視野的位置。
有個不算好的例子:2013年,67%的NFL球員是黑人;但是:82%的四分衛是白人。這事引發過種族爭議,但也多少算個側面證明。所以一般四分衛都是白凈甚至文秀的思考者大腦。
下面這照片,丹佛球迷都認識:22號是跑衛CJ安德森,173公分101公斤,衝鋒陷陣用。
18號是四分衛曼寧,196公104公斤,高個子視野寬。

(隨便掛個哏:說到丹佛野馬隊了……《南方公園》的粉絲都懂)
領頭那個7號,就是丹佛野馬超級四分衛約翰-艾爾維。看他的站位,就了解他重要性了。
他老人家職業生涯傳出五萬一千碼,300次傳球達陣,歷史前七。

當然萬事在變。到現代,四分衛當然也不儘是傳球了,也需要變全面了。就像足球中里克爾梅和魯伊-科斯塔這類古典大師日益稀少,籃球里也沒多少斯托克頓了似的;足球里需要博格巴和比達爾,籃球里需要勒布朗和威斯布魯克。

四分衛里,也有愛沖的了。當初文斯-楊讀大學時,2006年玫瑰碗,傳球40次傳出267碼,跑陣19次衝出200碼,而且絕殺達陣。這就好比:威少爺擔當主控,單場得到36分16次助攻。連傳帶投都有了。
上賽季NFL,佩頓-曼寧打了10場,傳球331發完成198次,自己沖了6次,衝出去-6碼……這就好比一個NBA組織後衛每場15次助攻但投籃2次的感覺,還是傳統指揮官。
布法羅的蒂羅德-泰勒14場傳球380發完成242次,自己沖了104次568碼。好比是一個NBA組織後衛,每場18分10助攻,連跑帶沖一起來。
曼寧是白人,196公分,104公斤。這是傳統四分衛的身材:湯姆-布雷迪193公分102公斤;二十年職業生涯得到508次達陣的法老188公分102公斤,傳奇四分衛喬-蒙塔納188公分90公斤。
傳統四分衛不需要太壯,但需要身高,如此才有視野和傳球角度。

而我剛才說的泰勒,183公分100公斤。矮墩墩的肉球:因為他得多衝刺,必須矮壯。
拉塞爾-威爾森,180公分92公斤。上季傳483次成功329次,然後親自衝出去103次推進553碼。衝擊型四分衛都得這個身材。
上季進攻第一人牛頓,198公分117公斤,傳495次成功296次3837碼達陣35次,自己沖了132次636碼達陣10次,最長47碼。鐵塔身材。連傳帶沖的全能四分衛。
大概可以說,他代表著未來的趨勢:就像足球需要博格巴、NBA有更多威斯布魯克似的,四分衛將來也會越來越壯碩越來越能沖的。


本來話說到這裡差不多了,表幾句情吧。
四分衛是一個……非常微妙的位置。那麼重要,又需要經驗,所以四分衛是越老越醇厚的位置,機會又少。上賽季NFL首發出場過的四分衛,一共才53個人。而布雷迪、曼寧包括法老,動不動要打到三十多四十開外的架勢。
頂尖的四分衛,是一個極小的圈子。布雷迪自己說過,頂尖四分衛,無非那麼幾個人:NFL里的前輩、大學裡就認識的明星、現在NFL的同行。四分衛們懂得彼此欣賞,一方面是他們不必面對面——不像籃球和足球——一方面是因為,到他們那個境界,都懂得彼此面對的困難挑戰。雖然世界都認定曼寧vs布雷迪是伯德vs魔術師般的死敵,但布雷迪看著曼寧時會想:「要是我有他的能耐多好啊。」

當然風格也有不同。即便布雷迪和曼寧都算是傳統組織大師——相比起牛頓這種全能四分衛——但彼此風格還是不同。布雷迪擅長中短傳不斷建立優勢,穩但細密地推進;曼寧則經常能做出匪夷所思的長傳——而且他早年在小馬時真能做到長傳不失誤。打個比方的話,布雷迪更接近哈維,曼寧更接近皮爾洛。
大師級的四分衛,心智、觀察、判斷、心理承受能力都是超人,而且他們的勤奮程度很可怕。布雷迪、法弗、羅莫、曼寧、布利斯都是那種,閑下來就看錄像,連續看一下午錄像就為了研究出一點新東西的人。
考慮到布雷迪的老婆是吉賽爾-邦辰,還有那麼多精力留著打球……他們這種專註和熱愛,真的很可怕。

七月我在巴黎,有個活動要跟皮雷——嗯,阿森納那個皮雷——最後一天吃午飯時,有段話:
皮雷:你知道為什麼許多人覺得踢足球很容易嗎?
我:因為……他們沒在場上。
皮雷:對。不在場上和坐在沙發上的區別呢?
我:視野?
皮雷:對,就是這樣。看電視的人會覺得,嘿你為什麼不傳這個機會,嘿你為什麼你不直接射門……但我們在場上,看不到這一切。
我:所以齊達內這樣視野寬廣的大師才很難得。
皮雷:對,里克爾梅也是。

四分衛,同樣如此。他們做的是橄欖球里最難,而觀眾最無法感受的部分——我們坐在電視機前,看得到一切,但四分衛站在球場中,鼓勵隊友、臨場與教練溝通、掃視、判斷、根據臨場的一切計算、決定,然後在間不容髮的瞬間——對方全隊都在朝你撲過來的瞬間——出球。
我每次看新英格蘭的比賽時,自己都經常會喘不過氣;我挺難想像布雷迪(和比利切克)是如何一次又一次承受下來的。橄欖球還他媽是一場制!全隊五十幾號人奮鬥一年才十幾場比賽了事!生死一瞬!沒有系列賽可以給你逆轉!就這麼多時間!你看著辦!
這就是四分衛。人類體育史上,可能最燒腦、最考驗心智、最慘烈的一個位置。

最後,作為新英格蘭球迷,順手安利一個人。
湯姆-布雷迪。認識的就認識了,不認識的我叨叨幾句:
吉賽爾-邦辰的老公;選秀大會199名入行,出身低得不能再低;風格上好比哈維,靠連綿不絕又穩定的中短傳建立優勢。倒霉的時候一路連勝還各種破記錄結果輸掉超級碗(2007年),幸運的時候自帶冠軍好運,入行五年三個超級碗;2015年拿第四個超級碗,三個超級碗MVP。

想像一個NBA球員,選秀大會沒人要,入行五年三個總冠軍兩個總決賽MVP,某年帶隊打出82場連勝還刷爆所有數據記錄,結果總決賽輸掉;37歲再帶隊重新奪冠。身邊的主教練比利切克是NFL當下最接近波波維奇的老頭兒了。
馬刺球迷和凱爾特人球迷都可以考慮,如果要粉四分衛,從這個人看起來哦……何況他還是,吉賽爾-邦辰的老公呢……


一個TD拿到QB有一半功勞,所以六分里給他三分,2PT附加分里他也有一半功勞,所以也給他1分,1PT附加分跟他沒關所以不給他分,所以他總共得四分,所以叫四分衛


既然提到了布雷迪,作為一名從2007-08賽季開始接觸NFL的大新英格蘭球迷,上次再「補課學習」布雷迪個人經歷的時候,整理了一下他的個人的一些起起落落,就當是在這裡做補充材料:
先上一張我覺得TB比較帥的照片,這兩天他的髮型已經成為了全聯盟吐槽的對象,我就不再發了。

背景故事

布雷迪出生於加利福尼亞,聖馬特奧市,家中第四個孩子,也是唯一一個兒子。他從小就信仰天主教,他的父親有著愛爾蘭血統,他的母親是挪威、波蘭、瑞典混血。


早在80年代,布雷迪就經常去燭撞球場觀看舊金山49人的比賽,也就是那時候成為了四分衛喬-蒙塔納的球迷;布雷迪曾經提到過蒙塔納是他偶像。在布雷迪4歲的時候,他去看了1981年國聯決賽迎戰達拉斯牛仔的比賽。在布雷迪小時候,他參加了聖馬特奧社區學院舉辦的橄欖球訓練營,這也是布雷迪學會如何傳球的地方。布雷迪從小便是洛杉磯湖人和波士頓凱爾特人的球迷。


大學生涯

布雷迪從1995年到1999年為密西根大學效力,在大學前兩年一直是球隊的替補四分衛。在布雷迪被密西根徵招進球隊時,他是輪換陣容里的第7名,他那時候鮮有獲得上場時間。曾經布雷迪還因為這個請了體育心理專家針對他的困擾和焦慮進行幫助,甚至考慮過轉學回加州。他和球隊助理教練格雷格-哈登一直關係密切,他幫助布雷迪每周開始建立信心,去在球場上發揮他最大的能力。布雷迪曾經接受採訪時說過:「他永遠都是那個你可以去聽取建議和指導的人。他幫助我在體育和生活兩方面都走出困境。格雷格在我自己都不確定是否能夠走下去的時候,給我指引了一條正確的方向」。


最終從1998到1999賽季,布雷迪開始獲得了首發的機會。在他擔任首發打滿賽季的第一年,就創造了密西根大學的隊史紀錄,傳球次數和傳球完成次數一共達到了214次。在他大學最後一年擔任了球隊的隊長。


布雷迪的密西根大學生涯總共傳球710次442次完成,位居隊史第三。5351碼傳球碼數以及62.3%傳球成功率位居隊史第四,35次傳球達陣位居隊史第五。


NFL經歷

大學畢業以後的布雷迪,職業前景並不被怎麼看好,在2000年NFL選秀中第六輪199順位才被新英格蘭愛國者選中。他目前為止只在愛國者一個球隊效力過,並享受這樣輝煌的職業生涯,包括四次超級碗冠軍,三次超級碗最有價值球員和兩次常規賽最有價值球員。布雷迪被認為是歷史上最偉大的四分衛之一。他擁有很多NFL季後賽傳球紀錄,也擁有四分衛位置上最多的季後賽勝場數。在布雷迪首發作為四分衛的賽季,愛國者從來就沒有失望過,13次贏得分區冠軍,在2001至2015年,10次闖進美聯決賽(2011至2015賽季連續五年),贏得了其中的6次。


在2014年超級碗,布雷迪帶領球隊在第四節奮起反擊,戰勝了當時的衛冕冠軍西雅圖海鷹,贏得了隊史上第四座超級碗冠軍獎盃,布雷迪也收穫了自己第三次超級碗最有價值球員稱號。


布雷迪和愛國者主教練比利切克一起,成為了NFL歷史上最成功的四分衛-—教練組合,贏得了172場常規賽和22場季後賽,6次共同闖進超級碗決賽,這些都是NFL的歷史新紀錄。


最後不可免俗的要放上邦辰和她的老公布雷迪的照片(注意我寫的人物主次關係)


PS:題外話,邦辰前一任男友是萊奧納多-迪卡普里奧。。。小李子是也


難道不是因為full back 太靠後 所以qb的位置更接近距離啟球線和fullback四分之一的位置嗎(胡說


稍微跑了一點題
在早期的足球運動中,大概一百五十年以前,其實也有Fullback(全衛)Halfback(半衛)Quarterback(四分衛)的稱呼。
在1872年的一場蘇格蘭對陣英格蘭的比賽中,英格蘭祭出了在我們現在看來十分喪心病狂的1-2-7陣型,在這個陣型中,唯一的一名現在我們認為的中後衛球員就是Fullback。而蘇格蘭也派出了一個看起來稍微不那麼喪心病狂的一個陣型,2-2-6。
而早期足球與橄欖球對球員的相同稱呼,應該都是借鑒於蘇格蘭人的說法(英式橄欖球),只是隨著足球的陣型位置的演變,漸漸的現在只有美式加式的橄欖球採用這個稱呼了。對於足球來說,直到後來著名的倒金字塔陣型(2-3-5)之前,一直都在沿用這個稱呼。
至於QB的重要性,真的是不言而喻。稱其為進攻組的靈魂完全不為過,對於如何執行戰術、如何根據場上情況臨場變化、傳球還是襲進都是他們需要在幾秒鐘內做出的決定,這一次決定又影響著可能不止這一檔進攻。而且,在傳球之前,對方會全力擒殺四分衛,這也要求四分衛除了靈活的思維和清晰的分析能力的同時,還得有足夠強壯和敏捷擺脫對方球員。在我個人看來,就像足球運動中的前腰,能拿球突破也能分球造威脅,進攻的大腦和指揮官。
不過,還有一句我們常掛在嘴邊的,團體運動項目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定位,離開了誰都不行,每個人都是必不可少的。

利益相關:一個只看了兩年NFL的足球狗。。。可能會出現錯誤,請輕噴。然後看看能不能給我包裝工拉拉粉,尤其是阿隆 羅傑斯。。。雄獅(和紅雀?)的球迷們,你還記得被他長傳所支配的恐懼嗎?


順便推廣下我的黑豹及NFL公眾號PantherNation,每周發布橄欖球相關視頻及文章,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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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是進攻組大腦 場上指揮官。好的四分位需要身高 手臂力量 以及聰明的大腦,身高較高有好的傳球視野 比如佩頓曼寧6尺5的身高 Joe flacco 馬特萊恩身高都超過2米 ,誰不喜歡重炮手呢?手臂力量好可以傳出速度更快射程更遠的子彈球。最重要的是對比賽的理解能力 橄欖球是戰術最複雜的運動 精英四分衛需要快速的識別防守陣型 決定進攻戰術,所以很多時候佩頓曼寧的出手速度都控制在2秒以內。。。隨著Wilson ,newton keapnick RG3 等黑人四分位的崛起,四分位的跑球越來越重要 read option需要四分位的沖跑能力,在或者即使是羅傑斯 拉克等白人 QB 他們的沖跑能力也非常出色。。。職業體育中 貌似F 1車手和四分衛是競爭最激烈的工作崗位,像佩頓曼寧那樣職業生涯不需要競爭首發出場的四分衛是非常罕見的。話說 新賽季馬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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