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單方面宣布放假,客戶如何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

這就是我所在的健身房發生的事情:經營者在1月23日就在微信群里稱「浩天員工期待的寒假已經到了」(這個口氣萌不萌?)「健身房1月24日至2月15日的營業時間更改成中午1點到下午5點"(真是個喜聞樂見的好時候)
然而事情很快向著更奇葩的方向發展了,在發布上述通知的幾天後,經營者突然又通告1月24日至2月15日將徹底歇業。老闆對此的官方解釋是:你想咋樣,不讓勞資過年了?
面對這種任性的健身房,應當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呢,一下附此健身房通告萌圖幾張

不過銷售們一致對外的團結態度,還是很讓人稱道的


看了一圈答案,真的有一種震驚的感覺,為什麼大部分人沒有對健身房的做法進行批評反而將題主與一個「沒有良心,不講清理」的人畫上等號,而老闆則變成了一個辛苦了一年且為員工設身處地地著想,簡直看的我一愣一愣以為知乎已經自動跳至其他問題。

從「情」的角度來說,健身房對營業時間多次修改,且僅僅是以告知的方式告訴利益相關者(客戶),措辭強硬且並沒有主動對客戶的損失提出補償方案,請各位設身處地地思考,換了你,你是否可以接受這種明目張胆的掠奪?

從「理」的角度來講,健身房與客戶簽訂買賣合同,那客戶購買的商品就是健身房的開門時間,這種時間的使用權不僅僅是老闆的,也是所有客戶的,並不能為老闆隨意左右。這僅僅是單純的買賣關係,與所謂什麼「不近人情,自我中心」沒有任何關係,試想你去賣場買個空調,買個電視,過兩天賣場說最近資金緊張,電視、空調什麼的借我回去擺幾天,你作為一個神志清醒思維健全的消費者,你能答應么?

最後多說兩句,人當然是會為自己的利益抗爭的,無論是不希望健身房放假,抑或是希望老闆給自己放假,這是完全不矛盾的,只要是現行社會制度下認可的利益,再貪婪都無可厚非。
怕就怕有些人看到人家為自己利益爭取的時候跟你大談情懷,大談將心比心,等到自己為利益抗爭的時候又感嘆世態炎涼,無人予以感同身受。。。。

我的初衷是看到那麼多答案都覺得題主不希望健身房過年放長假甚至說什麼「難道只有題主是人」這樣的觀點非常經不起推敲,至少我看來服務業過年少休息或者不休息是正常的,你有選擇職業的權利,如果你覺得服務業太苦可以不做,還是會有人因為各方面的權衡去做服務業。職業無非貴賤,也沒有人非得做牛做馬,僅僅是付出和回報的權衡而已。。。


看了這麼多答案,居然有很多人責怪題主不體諒健身房過年要休息的正常需求的。。。

我覺得除非辦卡時的合同里約定了有幾天年假(比如約定按國家公休休息)。如果沒約定的話,我就是春節當天去健身也該開門啊。你已經收了我365天的錢了。憑什麼讓我少鍛煉幾天?這和其他服務不一樣啊,其他服務是做完服務才給錢的。健身房是我已經交了365天的錢了,你不跟我商量就少服務幾天明顯不合理啊。

————
照他們這麼說我也準備開健身房了,忽悠你們辦了卡以後就開始放假,先放三四年長假再說。老闆要過各種節,你們體諒一下。

你們真的不準備讓老闆過節嗎?


怕是你過年來了還沒開門,說重新裝修,然後再幾個月健身房改名。這事情挺常見的,


我去,看了好多人的態度真是驚呆。。。。
「人家不過年嗎」「你以為誰都得圍著你轉?」

我特么真是一醉不醒(;`O′)o

你過年從1月25日過到2月16日啊??????
過二十多天的年,你想幹啥??你咋不上天呢??
服務行業尼瑪還帶放寒假的是嗎
(?O?)以為自己是學校啊。

最奇怪還有那麼多替健身房說話的,我真是無法理解。
善良成這樣,原則都沒了,不被人欺負嗎?

不過此時,我的腦袋裡浮現出了一首歌

「如果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就變成美好的人間」

呵呵呵→_→

~~~~~~~~

兩天之後看到大多數正常思維的答案重新佔領高地,我感覺欣慰多了。。。不然我還真的想問一句,這個世界到底怎麼了⊙_⊙


一休休20來天的健身房。。頭一次見,會籍還這個態度, 兩個想法,1.噴答主的應該是沒健身習慣的,養成了健身習慣的人要一下子歇20天。。不多說,喜歡健身的人自然懂那感受,也許有人說在家裡不也一樣能練,效果完全不一樣好嗎!氛圍也好器材也好,力量訓練的效果會大打折扣。我這的健身房是休息6天,都覺得好難受不過也表示理解。2.既然選擇了服務業,態度先不說,還抱怨全年無假?況且真的全年無假么,我這的會籍是上4天歇2天。 答主還是等過期了快點換健身房吧~


我也來大膽的推測一下:諷刺題主的答主們,估計都沒去過健身房。


維權找消協,或是法院。
找知乎提問是沒有用的。


我們這健身房會員卡有效期延長相應天數了


說實話,前天我就遇到這個情況。我剛到,健身房就說放假,馬上關門,燈也不開。我和其他幾位會員還真的就在黑暗中鍛煉,而且我是練深蹲。不過對我們沒啥影響,反而因為人少了而更投入。開始我挺生氣的,後來想想馬上過年了,這些員工也是運氣好,老闆肯多放幾天假,我不也因為我的老闆多放我們兩天假而歡天喜地么?想到這點,我不但不生氣了,反而感謝前台幾位姑娘在黑暗中堅持等我們鍛煉完。


當然,如果是大學裡的健身房,放那麼久的假卻不延期,就是耍流氓。


我們這邊健身房之前3號到14號放假,後來多個大叔去抗議:『』我奶子小了你們的賠給我么『』,現在改成了放四天,然後其他時間開半天。。。。


我看了下其他答案,我真心不明白你們這些冷嘲熱諷的是什麼情況?你們能不能認真看題目了再回答?
-----------------正文如下----------------------

我覺得各位的回答都在於:該不該讓健身房放假。
私以為題主的憤怒點在於:健身房老闆一而再再而三的更改營業時間,甚至直接放假了。
我個人認為這算是有欺詐消費者的嫌疑了(我不太懂法,望知友們指出錯誤!)
我也是這個假期在健身,我去的健身房還是很厚道的,2月6號都在營業,雖然只是營業下午,但我幾乎都是在下午健身所以沒啥影響,健身房放假也是從2月7號到12號。
個人比較同情題主的遭遇,畢竟上班族基本沒什麼時間健身,而且健身房改到下午的時間都忍了,後面直接給放假關門了確實令人難以理解。
我覺得這件事確實是健身房有錯在先,畢竟你有言在先是更改營業時間,到後面直接改放假了?!

你確定你是在開健身房做生意而不是過家家?就算是過家家,過家家也是需要按照基本法的嘛!
換做是我在那兒辦了健身卡遇到這種事我也會感到很生氣。
如果你第一次就說放假,那我還是理解的,因為大家都要回家過年嘛,春運也不好擠,早放確實對員工有好處。但是你這樣忽悠我就是你的不對了。

現在解決的方法就是換一家健身房吧,如其他知友所說,經營時間不屬於法律規定範圍,不過不知道能不能舉報他欺詐消費者?(好像不能?)
另外我個人覺得該健身房的放假時間確實有點長了。。(別打我。。。)


我也放一下我所在健身房的公告:


很簡單的問題,一般合同里不會寫到法定假日外增加假期,那麼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把這部分「法定節假日外」的假期順延到結束後,放十天假就順延十天,老闆不讓順延找消協告法院一告一個準。
至於個別知友提到的「健身計劃被破壞」,我只能說我不知道你們健身圈是什麼習俗,但這種訴求是不可能被支持的,至少在你有能力舉證「如果不放年前假我一定能獲得利益」之前是不可能被支持的。
1.你不一定會去健身。
2.你健身了不一定會有收益。
3.你無法量化你的收益和損失。

1很簡單,對方只要能提交之前某一天或多天你沒有來健身的證據就能證明。
2屬於常理,證偽責任在你,我很難想像你要怎麼證明健身一定會有收益。
3舉證責任在你,注意不要隨口胡諏一個數,不過這個標的我估計對外委託名錄里找不到能評估的機構。


俺小縣城的健身房現在還沒放假。


辦卡時應該有格式合同,如果寫明了,你也簽字表示已經閱讀並同意了,那就沒啥好說的。


健身房也是我國的企業,應有自主經營的權利,我覺得問題關鍵在於你們當初辦卡(購買服務、簽訂合同)時,是不是有明確約定全年無休。如果有約定,屬於健身房違約,你可以解除合同(退錢)並讓健身房承擔違約責任,就是通俗的說維權;如果沒有約定,那私以為這是健身房的自主經營選擇和策略,你可以選擇不再購買此產品/服務。
更新:
前面隨手用手機回答,就開庭去了,我說的勞動法是指健身房應該符合法定節假日對他們的員工放假。對於評論區的朋友說的格式條款,確實存在。
有朋友要打擊我這個不學無術的水貨,好吧,我認……
再更新一下
很多朋友指正我不該說勞動法,我本意是想提一下一個新角度,嗯,對不起我不該瞎想的,刪了關於勞動法的那句話和部分不理智的用語,對了格式條款的角度確實很好,可以參考負能量兄台的答案,我不會再更新本答案了。


題主看過來,看過來。
我是來教你維權的,這件事情上於情於理你都沒有錯,樓上那麼多噴子張口就噴題主不知健身房疾苦的,呵呵好多都是健身房從業人員吧?
真是屁股決定腦袋。
健身房和其他服務行業不一樣謝謝,是屬於預付費性質的,如果合同上沒有明確標註,至少成都地區比較通行的放假法是健身館開閉按國家法定節假日放,不休周末,工作人員採取輪休制。
健身房單方面放假減少了客戶鍛煉天數,此為侵權;兩次改口,此為出爾反爾;不延長客戶卡期作為補償,此為霸道。如此侵權霸道出爾反爾的健身房,還有什麼好洗地的?!
題主息事寧人的做法,是可以單獨聯繫自己的會籍顧問看看能否延長十幾天卡期作為補償,一般都能成功;上綱上線的做法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萬般無奈的做法可能就只有曝光這家健身房動員周圍的人用腳投票了。
附一張我所在的健身房的放假通知,那些為題主所在健身房洗地的人麻煩好好看一看,什麼叫契約精神,什麼叫一家正常的健身房。


同樣的經歷
學生黨
辦的月卡
放假20天
苦的心理沒話說

祝老闆生意興隆


更新
【跟前台打了一架w
說給五張單次卡
就這樣解決惹QAQ


這種糾紛最簡單,一看合同。二看宣傳。
首先合同這裡是不明確的,如果有假期約定條款,按約定的來。
但是該健身房曾經表示只是縮短營業時間,而非歇業,那麼可能涉及虛假宣傳。

不管是違反了消費合同約定,還是進行了虛假宣傳,這方面的主管部門還是消委和工商總局(看當地12306歸誰管)。


然而我這邊的健身房赫赫然從1.31放到2.23。啦啦啦人家要過完正月十五哦哈哈哈真是人性呢。

游泳池從十二月開始停說什麼東西什麼機壞了在搶!修!搶修喔!不過他們家游泳池每年準時壞,不知道是這家健身房風水不好老是冬天壞游泳池還是維修人員被內定被壟斷游泳池不壞不掙錢。而且一直修到四月份噢,哦吼吼吼吼……

雖然老爹和這老闆認識去玩不要錢但是這麼個玩法還是決定花錢去別的地方了。

不明白那麼多會員是怎麼說服自己接受這些規定的,難道他們在買卡的時候合同里就有了?

所以回到題目,我覺得這麼鬧下去也不是個辦法,商量又商量不出個結果,吵吧吵吧就該開業了,要是想解決問題我覺得還是回歸條款或章程,按規定走唄。
規定里沒放假這一項,是不是可以按違約算,或者協商會員卡有效期順延商定天數以補償;
規定里有放假這一項,很遺憾這一次就認栽了,等手裡的卡到期以後換別家健身房就是了,作為消費者當然有影響市場的力量,慢慢的這種規定放假的服務業就被淘汰了唄。

非法律專業,不足請指出。


樓上很多噴題主的,我覺得欠妥。健身房都是按月/季/年付費的。休假這麼長時間,如果沒有補償措施,就是在搶客戶的錢。這家健身房放假時間長達20天,如果是4000元的年卡,就是222多元。
我原來呆過一個健身房,他們對於會員卡跨年的,是贈送天數的。

另外,作為一家健身房,這放假放的天數也太多了。
很多人就是假期才有大把大把的時間集中健身。對健身房放假時間長很憤怒,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妥。


推薦閱讀:

1040陽光工程是傳銷嗎?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去做?
如何理解刑事訴訟中的證據補強?
人身損害追究刑事責任,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偵查和立案,有什麼區別?
你贊同帶薪產假嗎,為什麼?
如何看待大學生見義勇為反被刑事拘留?

TAG:法律 | 健身 | 體育 | 法律諮詢 | 健身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