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開放生育指標交易,會有什麼社會效應(包括正面和負面效應)?

假定採用這樣的機制:每個人進入育齡時自動分配一個生育指標,終生唯一。在此基礎上開放指標自由交易,願意超生的人可以用公開市場價購買指標。國家可以徵稅也可以不徵稅,交易平台理論上還可以開發衍生品。

這樣會對人口和社會發展產生什麼影響?

注意這是一個架空性的問題,所以「這在中國不可能發生」不算是答案。


這個問題特別好,先佔個坑,胡說幾句。

如果沒有超生,這看起來確實是個不錯的方案,但是還有幾個細節要考慮。首先,如果真的一個人有兩個指標,那我們可以想像到在比較發達的國家,這個指標價格不會很高,因為家庭平均生育率很多都不到2,何況還有一些其它低成本的機會,比如說領養。像齊奧塞斯庫推行強制計劃生育,當時在羅馬尼亞出現了很多棄嬰, 很多外國人就付出很低廉的價格來領養這些嬰兒(Kligman, 1992)。如果領養的價格足夠低,這個政策可能會導致很多人轉向領養,很多時候可能是跨國、跨種族的領養,就像財政比較緊張的白人家庭會選擇收養黑人嬰兒那樣(Silverman and Weitzman, 1996)。其次,政府是不是能夠估算出最優的指標發放率。如果我們假定經濟有最優的人口增長率,那我們就必須說明為什麼需要用規制而非自由放任的方法才能達到這個最優比率。如果規制確實導致了偏離,為什麼大家的獲益可以抵償損失。畢竟,人口偏離最優路造成的不良後果很多都在後代而非當代身上,我們未必能做出很高明的決策。在考慮發行指標數量的時候,像第一點說的,我們還要考慮很多外部機會,收養是一個,這樣的政策還有可能引致移民,怎麼算最優數量,這是個大問題。

上面是理想的情況,現實中更糟糕的一點 @吳小巫已經指出來了,我們要怎麼控制超生呢?如果題主的目的是為了控制人口,如果這種指標真能起到控制人口的作用,那它的價格相對於國民平均收入肯定是比較高的,這時候超生就顯得比較划算了。真要打擊超生,我們好像也沒有什麼特別的辦法,好的辦法都是看起來比較殘酷而爭議非常大的。比如說引產、不給上戶口、父母受處分,等等。這幾樣措施帶來的損失能不能被政策帶來的好處彌補呢?我們也不清楚。這裡關鍵是指標控制人口作用越明顯,超生誘惑就越重,隨之帶來的監管等無謂損失也越重。此外,這樣的制度也沒有第一眼看上去那樣公平。首先是這個指標本身有可能更加偏向富人。我們可以想像,經濟條件比較好的家庭可能預期自己的子女再未來也有比較強的能力,這種優勢可能來自於基因,也可能是因為後天培養上給予了更多的資源。如果真是如此,一個指標為富裕家庭帶來的好處平均意義上就會比這個指標為貧困家庭帶來的好處大,然而賣出指標的家庭不會關心我是賣給了誰,只要價格足夠就行了。這一點是會放大不公平還是紓解不公平?不知道。富人也有更多辦法去規避關於超生的禁令。比如說他們可以雇代孕媽媽,然後再接手生下的孩子,而我們很難清晰地制定法律法規來監管這種行為。如果這個指標的約束真的特別有力,那可以期待各種稀奇名目、模稜兩可的生意將會大批出現。

最後我還想補充一點,題主的想法其實和Posner的特別像,只不過他們的提法更加粗暴直接,主張直接領養制度市場化。不願意撫養自己孩子的父母可以將孩子送到專門領養機構,然後另一邊是希望撫養孩子的父母,然後價高者得,他把這種做法叫做出售親權(Landes and Posner, 1978; Posner, 1987)。至於為啥Posner會考慮出售親權而不是相對來說簡單得多的分配生育指標,我想應該就是規制超生和領養有困難。這個方案當時就招來了很多批評,主要有六點,Posner在Sex and Reason裡面有逐條反駁。這六點批評分別是:富人會把好嬰兒都搶走;這樣的分配方式沒有或很難徵得被領養兒童的同意;無法預防戀童癖;這衝決了社會道德的堤防,可能打開奴隸制的口子;這會鼓勵優生和優生學;市場會很不完善,如果得到嬰兒的父母發現貨不對板,他們難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些批評不是全部都直接適用於生育指標制度,但也有些借鑒意義。Posner給的解釋主要是這樣的。對於第一點,用錢就能解決對一般的窮人來說其實是好事,因為在類似插隊這些方面富人優勢更大。並且,由於賣家普遍沒有買家富裕,社會可能會變得更公平。關於第二點,他的反駁很有意思,其實嬰兒也無法評價親生父母撫養的好壞,所以這未必是個問題。第三和第六點可以通過監管或者專門機構來解決。至於第四點,Posner是用空氣的例子來反駁的,邏輯類似於我們今天為碳排放的辯護,這個類比是否恰當很值得商榷。Posner不認為第五點是個大問題。一方面,他認為人們更想傳遞自己的基因;另一方面,由於賣方經濟地位普遍較低,這可能反而違背了優生學的要求(Posner, 1994)。

指標方案爭議可能沒有出售親權這麼大,但本身也有問題,個人感覺可能會導致很多非正式的交易,對社會不公平等因素也未必有抑制作用。與其有限度地管制然後苦苦辯護,還不如真正放開。至於市場的具體設計,我想這反而沒那麼困難。這個交易規模雖然很大,但標的單一,屬於比較簡單的拍賣,真做起來應該會比無線頻譜之類的簡單。前兩天剛剛看到美國用拍賣分配慈善商品的案例(請看這裡:Food Banks" Free Market Revolution),這個應該不會更複雜的。關鍵是要讓所有不同階層的父母都學會使用這個系統,這很難的。

參考文獻:
Kligman G. Abortion and international adoption in post-Ceausescu Romania[J]. Feminist Studies, 1992: 405-419.
Landes E M, Posner R A. The economics of the baby shortage[J]. The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1978: 323-348.
Posner R A. Regulation of the Market in Adoptions, The[J]. BUL Rev., 1987, 67: 59.
Posner R A. Sex and reason[M].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Silverman A R, Weitzman D E. Nonrelative adop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a brief survey[J]. Adoption in worldwide perspective: a review of programs, policies and legislation in 14 countries, 1986.


這個制度蠻有意思。用財富換取生育權。
但問題是,人生孩子的慾望是隨著財富遞減的。所以你看,城市人的理想的最優孩子數量小於農村人,高收入小於低收入,歐洲的白人不生,生的都是穆斯林等收入水平較低的族群。
以上是橫截面分析,同樣,從時間序列上講,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們的生育意願也是會降下來的,所以我們說,中國總和生育率的降低,計劃生育政策只起了一小部分的作用。
總而言之吧。
所以你這個制度的結果是,有錢的人不願意要生育權,沒錢的願意要生育權。
換句話說,很大的可能是,窮人如果想要生育權,卻沒有錢去買,如果想要賣給有錢人,有錢人對孩子的需求卻不足。富人是有錢,但是沒有花錢買生育權的慾望,把自己的生育權賣掉吧,賣給那些窮人也得不到多少錢。

所以你不如換一個思路:首先規定人人必須強制生孩子,然後分配「可以不生」的權利,並且允許他們交易。


好一個管制人口的可交易生育許可證制度,但還有很多模糊的環境因素需要確認才可能進一步討論,我在題主基礎上再做一些假設,討論滿足以下條件時可能出現的情況:

條件1:傾向要更多孩子的社會群體或階層一般有支付許可證費用的經濟能力。
條件2:政府對調配生育許可證的數量和價格有科學合理可衡量的標尺。
條件3:全社會默認超生的孩子負外部性更顯著,防止對日趨緊張資源的擠占。

這樣,可能導致的社會效應是:
1.政府:催生生育權交易管理事務局,提供一系列申報、審批、信息公開的服務。

2.市場:衍生一個龐大的孕育醫療行業,富人中的高齡產婦和代孕媽媽更為常見。
2.2生育許可證信息諮詢行業應運而生。
2.3大數據在生育證流轉和交易服務熱捧

3.社會:願意超生的富人兒孫繞膝,超生意願較低的中產出現更多丁克家庭,更多偷生奇招和黑戶報道將見諸養兒防老思想嚴重的落後地區新聞。
3.2根據不同地區經濟水平及撫養成本的差異,關於許可證究竟如何合理定價可能會論戰不休。

4.學術:生育不公將成為人文社科的關注熱點。如何合理計算許可證費用?為什麼富人可以生更多孩子?窮人不生或少生真的能改善人類後代的整體素質嗎?
……

然而問題最終也不會有真正「解答」,也無法測定其效應正負與否,即便題主已經提示是個架空性問題,因為涉及了倫理道德和社會規範加上太多人們一無所知的知識經驗空白,經濟學的一些策略無法在現實中得以實施,也正是還有許多供需與交換原則無法跨越的社會人倫問題,當然,也不會有完美的政策,做個討論開開腦洞倒是不錯的。


我以前寫過一篇【搖號交配理論】,和你的情況有相似之處,摘錄一段供你參考:


我曾經做過一個假說,叫:【搖號交配理論】,從本質上可以消滅題主問題里的「數量指標」,其實就是生育子女的公有制。

在男女比例相對平等的前提下,採取搖號交配的手法,可以一定程度消除貧富差距,斬斷財富權力的傳遞鏈條。出生以後的子女一律打亂順序不得由父母做標記交由社會機構撫養,人人都要繳納苛重的社會撫養稅來予以援助,但是同時,從撫養兒女中解放出來的父母也可以為社會貢獻更多的勞動力量。此外,人人都會相敬如賓,不會存在人種歧視和虐待兒童,因為大街上的任何一個孩子都有可能是你自己家的孩子。也避免了因家庭出身造成的教育資源的失衡。等待下一代搖號的時候,中央計算機會過濾數據,防止近親結婚。不想參加搖號的人可以退出,但是要繳納雙倍的撫養稅。想要跨代際生育的人可以事先存放精子銀行和卵子銀行。在這種制度下可以徹底消滅家庭關係帶來的資本和權力的世襲,個人勞動所得財富積累權力地位都僅在當代消耗,作為社會個體,你唯一能為你的後代做的,就是鍛鍊出卓越的DNA。

在這樣一種看似荒謬的制度下,大量的社會弊病和矛盾都會消失,
也可以做到男女平權,還能極大地提高社會生產力。


第一,生育權是人權的一部分。計生本身就粗暴的干涉了生育權。現在把生育當成類似期權一樣的金融產品買賣更是進一步侵犯人權。
第二,每人一個生育指標,那麼假如一個指標對應生一個。無論怎麼購買,供給側已經控制死了。這跟現在開放二胎有區別嗎?無非是把超生罰款改成了讓超生家庭向丁克、獨子家庭付費罷了。
第三,若如此,人口在長期是必然萎縮的。隨之而來的就是市場萎縮,經濟低迷,社會無活力,養老壓力壓垮中產階級,社會進入滯漲模式。

幸好樓主不在中央管事。


丁克們可以撈一筆


一堆人會去找國民老公吧。。。


推恩令


建議是已婚人口自動獲得一個生育指標,非婚生人口和超生人口終生沒有生育指標


恭喜答主,又為GDP找到了新的增長點!


中國不就一直是差不多這樣的政策嘛?多生的罰款。農村超生且付不起罰款的就把孩子送給親戚。


未來的優質基礎教育資源更成為奢侈品,以目前國家對基礎教育的投入來說。


開會時來答這個問題也是醉了。剛跑了一圈,太興奮,腦子也停不下來。

每人一個生育指標,應假設男女都有。因此,一個家庭實際有兩個指標。

馬上可以聯想到的結果是,有些人沒有指標仍然要生,也就是超生;還有一種可能是,一開始不想生,把指標賣了,後來又想生了,得買指標或者超生。兩種情況本質是一樣的。

每人一個指標,因此整個社會的生育總數是一定的。相當於每戶兩個指標,總數應該是夠的,但是要優化分配,讓多餘的指標給需要的人,這個交易系統相當複雜。我一下子想不到有什麼現實的交易系統能實現這個功能。

沒有這樣的交易系統,結果必然導致超生現象。如果對超生控制不嚴會影響交易系統的效果。如果控制得嚴……這個不好啦,太沒人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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