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大咕咕咕雞在 2015 年 6 月 2 日和電池君等的罵戰?其行為是否違法?

起因:Sina Visitor System

發展:Sina Visitor System

「勒索」:Sina Visitor System

請問將其他人公開發表在微博(目前疑似已刪除)的照片重新po出,是否「侵犯了隱私權和肖像權」呢?

附參考資料:
新浪微博服務使用協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謝 @習沢明歩邀請(我也受邀了好激動)。
一開始你問我這個問題,我本來可以說無可奉告,因為我國關於人格權侵權的法律規定本來就粗疏,我想你還是另請高明。但看大家討論得這麼火熱,我一句話不說也不好,我就結合查到的資料現學現賣,討論一下肖像權和隱私權的侵權問題,跟大家一起學習一個。
首先是肖像權。
很多人認為侵犯肖像權的必要條件是營利,這種認識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對的,因為《民法通則》里唯一一條關於肖像權的規定是這樣的:「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所以我們看到很多起訴肖像權的案件都是商家未經許可拿他人照片做廣告的情況,而在案例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在1990年曾經有一個批複,是這樣的: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90)滬高民他字第4號關於《上海科技報社和陳貫一與朱虹侵害肖像權上訴案的請示》收
悉。經研究認為:上海科技報社、陳貫一未經朱虹同意,在上海科技報載文介紹陳貫一對「重症肌無力症」的治療經驗時,使用了朱虹患病時和治癒後的兩幅照片,
其目的是立了宣傳醫療經驗,對社會是有益的,且該行為並未造成嚴重不良後果,尚構不成侵害肖像權。因此,同意你院審判委員會的意見.即該案由二審人民法院
撤銷一審人民法院原審判決,駁回朱虹的訴訟請求。在處理時,應向上海科技報社和陳貫一指出,今後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再使用其肖像

這個批複里加黑的兩句話值得特別注意。第一句話的意思非常明白,就是不以營利為目的沒有造成不良後果,就不屬於侵權行為。但第二句實際上是為非營利的肖像權侵權打開了口子。此後就有了向劍波訴成都航天中學肖像權糾紛案,被告作為原告的高中母校,為了校慶宣傳一直向原告索取被告的全身相,但都被拒絕。後來不知道從哪弄來了原告頭像,就在網站和學校櫥窗展出。這個案件是很有啟示意義的,因為本案中學校不是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原告的相片是作為榮譽校友展示,對原告的名譽也沒有損害。但法院判定學校侵權,要求其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並且支付精神撫慰金。在判決書里,法院就援引了了上面那個批複的最後一句話營利性不是肖像權的侵權構成要件

營利性不是肖像權的侵權構成要件

由此可見,儘管法律沒變,但在司法實踐里營利在很多情況下已經不再是肖像權侵權的必要條件。在有些情況下。法院更多地只是考慮權利人是否允許使用,至於營利也好,是否有損其名譽也好,都成了次要的條件。當然,因為法律和司法解釋的不統一,各地法院做法也有所不同,根據有學者研究了24起肖像權訴訟,有12個案件的判決書以營利為要件,9個則明確表示不需要,其餘3個是因為其他原因不構成侵權。_以營利為目的

所以掛別人相片在微博上你問我茲磁不茲磁,我只能告訴你有風險

===============以上是2015年6月3日的答案===================================

涉及到隱私權問題我想了很久,因為隱私是有公開範圍的,一個人在互聯網上可以隱藏自己的相貌,也可以在一定範圍內公開並且選擇不公開給另外一些人。

但是就你們的「特師」和那個電池君的糾紛,涉及到一個問題,就是微博是一個完全開放的平台,只要你沒有為自己的微博設置許可權,那麼就有可能被所有人看見,這一點我想對於任何一個微博用戶來說都是基本常識。所以傳統的隱私權已經不適用於這件事了。

我這裡要講的,是互聯網時代隱私權在西方國家的一個新發展,就是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這涉及到歐洲法院在前兩年判的一個案子。

這個案子涉及到一個叫Mario Costeja Gonzále的西班牙人,通過谷歌搜索自己的名字,發現指向了自己曾經在1998年因為欠繳社會保險費而房子被拍賣的新聞,他認為這個事情現在已經解決了,房子也要回了,所以起訴谷歌要求,一開始西班牙的機構拒絕了他的請求,因為新聞是真實且合法的。但歐洲法院(ECJ)支持了原告的請求,要求谷歌消除相關的鏈接。按照判決,當事人有權請求網站移除「不充分、不相關或不再有關」的信息,即使這些事本身是公開的。

以下是bbc關於此事的報道

http://www.bbc.com/news/world-europe-27388289

EU court backs "right to be forgotten" in Google case

當然我這裡用外國的法律來解釋,有「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之嫌,但是我認為,即使是外國法律,在今天也不大可能對我國立法和司法實踐沒有半點影響。可以預見在未來我國的互聯網上,即使是公開了的個人信息,也有可能構成侵犯隱私的情況,這就是「被遺忘權」的意義。


n圍觀了全程。
首先,小粉紅在個人主頁對特師進行惡言攻擊——砰砰砰開火了!!!
(小粉紅並沒想過特師會看到,只是嘴賤一時爽)
然而,特師發現了!(其實特師就是奧創,活躍在全世界的網路伺服器上,因為建國後不能成精所以沒修鍊出人形,所以有時38歲禿頂,有時是老公不給力的婦女,有時是李大毛,有時是西伯利亞鯉魚,有時是走向老張的老王。以諸如此類的形象,在網路上對大家進行示現與引導。)
說時遲那時快,特師出招了!
攻擊性大招:轉發、截屏、掛微博,進行特師式點評。
還記得嗎?永遠不要聽Vogon人為你讀詩。
——小粉紅哪裡受得了這種攻擊,嗷的崩潰了!不出意料!
正義的小粉紅軍團集結在一起,就像一張少女初潮時的姨媽巾,徐徐糊過來!
特師的臉(並不存在)眼看就要被染紅!
特師使出了誘敵深入的防禦大招:不要臉。
1張230。9張打包價2300。
貫徹特師風格,不要臉。
以小粉紅正義軍團的智力,不足以理解特師的開示(是的,到這一步,特師依然是在進行開示),但凡有一個good小粉紅停下來思考,也能認識到荒誕背後的真諦,但她們已經被憤怒沖昏了頭腦,狀態呈現為少女初潮的第二天。
大量的小粉紅凝結在一起!!!!
錘粉們也活躍了起來!!!
特師這時候插播了支付寶賬號,顯示共上千人投餵過6千餘元!
一個騙局(特師就是奧創,特師分裂出成千上萬個虛擬賬號投喂自己,製造出一種末法時代的假象。也是開示。)
繼你國/地域/螺螄粉 之後,一次中等規模的洗粉行動!
特師正在一點一點把屬於時代的泡沫、無意義的垃圾人格從賬號粉絲中清除出去,並使用了高等的分類消除戰略。你我在某種意義上同樣是垃圾賬號,特師用一根尾羽吸引我們的追隨,通過萬千種姿態示現真理,最後依然會在適當的時機將我們分類消除。
包括越來越多的廣告——廣告只是一種常規式的洗粉。也包括賣號——我生之前誰是我,我生之後我是誰?
當粉絲徹底清除(到最後,特師也就是奧創,會為自己保留1~2W個殭屍粉,因為凡事太盡,緣分勢必早盡),廣告也隨之消失。而特師的最終形態是化成萬千碎片存活於你我之間,有時候是38歲禿頂,有時候是中年婦女,有時候是李大毛——要知道,當你影響到一個人,TA就會變成你的容器。
這真是,質本潔來還潔去,不教污淖陷溝渠!!!


我本以為特師在掛@蛋黃 的照片上是理虧的,因為畢竟她是在溝通以後才開罵的(Sina Visitor System 罵人的地址),之前只是在@電池君 里回復了一下。但今天下午特師自己居然弄到了反擊的圖片,下面是原微博和原圖。

Sina Visitor System (原微博地址)

第二張的圖片質量明顯是壓縮過的,不是第一手圖片,不知是雞粉給他的,還是在別人微博里找到的。那到底是不是真的圖片呢?

@蛋黃 是不承認的

( 圖截得大點,防止說我ps)

下面我們就看看這個圖是不是p的。

先搜索圖片里看得到的兩個評論

可以看到頭像,名字完全符合!

這個微博的「微博達人符號」和會員圖標也有。

然後一般朋友間會評論微博的基本會互相關注。
所以我剛剛關注了@蛋黃 看看是不是符合我的猜測。

(微博名在標題欄上面)

最後再回顧一下,這張圖片上的對話,咕咕雞,沒想到你是一個p圖高手啊(估計白洱團隊出動了,比小馬甲的p圖高明!炸裂!!

(知乎上傳圖片太差了,只能一張一張來,嚴重影響效率!)


所以說了這麼久,真的沒有人真正理一下脈絡,那些小姑娘的脈絡也有人信?
我來理一下,首先,打穀機是一個曾經的作者,現在已經賣號的段子手,熱愛說你國,特別沒皮沒臉,厚顏無恥。所謂小粉紅就是一群混晉江耽美論壇的小姑娘,所謂鳳儀娘娘就是混鳳儀論壇的姑娘。小粉紅和鳳儀娘娘共同特點是自詡三觀正,熱愛一群人對三官不正的人,群起而攻之,手段有掛微博,罵生殖器,po照片。之前她們用這種蝗蟲般的攻勢逼得很多人刪了微博。
說回事情本身。首先是一個叫電池的姑娘在自己的微博掛了打穀機,但是沒有@打穀機,但是打穀機還是把電池掛了,不僅掛了電池,還掛了其他幾個姑娘的照片。這些姑娘都是深諳網路文革之風,精通掛人之道的人。平時她們掛的人,粉少的被她們群起而掛之,再一通生殖器狂噴基本就刪微博認輸了,粉多的又只能和她們講道理,然而這些姑娘都是不講道理只講立場的,大V又拉不下臉真的和她們對噴,所以一般大V們就忍忍算了。這些少女們縱橫微博,網路暴力多年,打穀機一掛照片,她們就傻眼了,只有她們掛人照片的,第一次被人掛,還是大V。她們於是去和打穀機交涉,沒有想到打穀機居然賤到要少女們打錢(不管打穀機是不是真的要她們打錢,這些少女並不關注打穀機,所以肯定是以為打穀機真的想要錢的,雖然打穀機只是想耍人),少女們一下子敗下陣來,到處發貼,製作長微博,再把自己的污點刪了,開始扮弱者,博取同情。少女們最高明的是並不以電池的身份求助,她們也知道,先撩者賤,所以她們一個看似無辜的蛋黃的名義發帖,蛋黃也很配合的說自己從來不認識打穀機,只是因為是電池朋友被誤傷。她們這一套確實也騙到了一些大V的同情,比如我關注的西瓜,就幫少女們發聲了。但是,不幸打穀機又翻出來蛋黃其實也在微博掛過打穀機,打穀機被抄襲的時候,蛋黃掛打穀機說打穀機想紅,蛋黃一口否認,咬定打穀機是p的圖片。事情進展到今天就是小少女們還在到處造勢,想藉助更多的互聯網力量把打穀機給網路暴力了。
最後,評論一下,打穀機無恥嗎?非常無恥,人家只是在自己地盤下說他壞話,他卻把人家朋友照片給掛了。但是,無恥並不代表違法,這是兩碼事,這方面的法律確實是灰色地帶,既然是灰色地帶,我們就默認他不違法。少女們無辜嗎?不無辜。其實這些少女們是否小粉紅,是否鳳儀娘娘一點都不重要,主要是看她們的行為。隨便翻翻她們微博,她們做得比打穀機過份多了,只不過她們仗著粉絲少,肆無忌憚罷了。她們網路暴力了無數人,橫行網路幾乎無人能治,就需要踢到打穀機這種鐵板,讓打穀機這種沒皮沒臉的去治一治她們,讓她們自己也受一下這種苦,才知道自己之前都幹了點什麼。


愛國小粉紅,黑長直,人美三觀又正
圍觀群眾紛紛表示,小粉紅這麼萌,我們當然要幫小粉紅啦~可恨現如今沒有東廠西廠,舉報賣國賊無門,否則什麼特師,87W粉絲全抓起來去勞改也是分分鐘的事情啦。

然而這一切並沒有什麼卵用,黑長直小粉紅雖然三觀如此之正,長這麼大卻不知道做什麼事情都要承擔後果的。
違不違法本身根本就不是重點,這件事情的重點是,你要是喜歡撩別人,喜歡一天天地在社交網站上指點江山,你就要知道,總會有人要反擊的,總會有人根本不管什麼底線、法律過來掛你、噴你。
你要麼玩得起,繼續罵,繼續指點江山,噴回去,要麼玩不起,一開始就不要玩。
當然要走法律途徑也行,自己去走啊,到處搬救兵,貼大字報一樣,掛一個賣國賊的名號,試圖激起眾怒,自己全身而退,才是真正的其心可誅。

固然有言論自由,但自由的本質是承擔責任,不想承擔責任,又愛亂講,出了事情搬救兵,真是人美三觀正。

還有一些三觀正的營銷號,我知道是小粉紅先挑事的,挑事是不對,但是我不說,我就說大咕咕咕雞不該掛別人照片,蛤?!

真是大型荒誕文學本身。


評論已關,秀立場站隊小學生太多煩到不行,正所謂「對我有利的法是良法,對我不利的法是惡法」,這嘴臉,尤為醜陋。
如果有心與我討論法律問題可私信,我虛心接受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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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純以法理分析,至於司法實踐是不是會參考一些特殊判例,這個我不好說,畢竟咱們國家遵循的是成文法。關於是否應該參考特殊判例這個問題,有興趣者可以參考「
如何看待最高法發布的案例指導工作實施細則?意味著進一步借鑒案例法制度了嗎? - 法律」這個問題中 @PatrickHuang 的回答。

從結果上看指導性案例並未造法,而是一些精準適用法律的案例。這與賦予法官通過案例確定/推翻法律制度有天壤之別。
相反,指導性案例都是精準適用現行法,因此所謂指導背後的本質還是適用了現行法,只不過一定程度代替了法官找法的過程。
應當在判決理由中援引指導案例本身意味著指導案例某種意義上成為了效力低於司法解釋的。仍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淵源

不是法律淵源,就意味著法官根據自由心證來判案的空間比較大。

只從法律角度答題,隨意甚至惡意揣測立場者、秀立場不討論法律問題者,拉黑。

對伸手黨說的話:我又不搞這方面的司法實務,也不寫這方面的畢業論文,實踐中具體怎麼處理我有什麼必要知道?成文法能學好就謝天謝地了,還要把不是自己專攻的其他所有法學領域的案例全參悟一遍,你當現在的律師都是神嗎?況且我就一大三狗,答這個問題除了普法更多的是抱著複習一下司考考點的心態。
既然你要這麼詳細的法律意見書,那,給錢啊,計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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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沒有侵犯隱私權?
屬於侵犯隱私權的行為包含:

  • 竊取、刺探他人隱私。例如偷拍。
  • 擅自披露、公開他人隱私。隱私權屬於一次性權利,若隱私權人自行披露隱私,曾經的隱私就不再是隱私,他人進一步傳播該信息的,不會再侵犯隱私權。
  • 侵入、侵擾他人私生活空間。例如擅自侵入他人民宅。
  • 妨害他人私生活安寧。例如監視、監聽。
  • 侵害他人個人信息、通信秘密。例如偷看他人日記。

綜上所述,沒有

二、有沒有侵犯肖像權?
侵犯肖像權的構成要件有二,必須同時滿足:

  • 未經允許,擅自使用他人肖像
  • 營利為目的

綜上所述,沒有

三、有沒有侵犯名譽權?
侵犯名譽權的構成要件有四,必須同時滿足:

  • 行為人故意(或過失)實施了侮辱、誹謗行為
  • 侮辱誹謗指向特定人(一人或數人)
  • 侮辱、誹謗的行為為第三人所知悉
  • 受害人的社會評價因侵害人的行為而降低,而受害人自認為自己的客觀社會評價被降低,屬於名譽感受到損害,不成立侵犯名譽權

綜上所述,沒有

四、構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敲詐勒索罪行為結構:實施恐嚇行為→對方產生恐懼心理→對方基於恐懼心理交付財物→行為人取得財物。行為鏈條不完成,就不夠成既遂。
大咕咕咕雞拒絕刪除照片,開出價碼,對方拒絕付款。這個事件中連行為結構的第一步「實施恐嚇行為」都沒滿足更別提恐懼心理。開價刪照更符合生活中的談條件行為,只是給對方心理造成一些不利影響。
綜上所述,不構成

五、構不構成侮辱罪?
侮辱罪的定罪情節: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量刑情節:情節嚴重。
大致圍觀了一下,的確構成侮辱,但是也談不上情節嚴重。如果覺得這個都能算嚴重,你們啊,也是naive。
綜上所述,可以算構成,情節輕微,難以量刑

六、能否提起精神損害賠償?
精神損害賠償在我們國家法律的限制很多,必須同時滿足:
1、法定主義法無明文規定的無權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格、身份利益包括:

  • 一般人格權
  • 七種具體人格權(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
  • 三種身份權(榮譽權、親權、配偶權)
  • 死者的一系列人身權利(不展開詳寫)

2、造成嚴重後果(情節嚴重)。這種嚴重程度一般要求是要極大影響到受害者的精神狀態或身體狀態。
如我上文所分析,大咕咕咕雞的行為雖然不侵犯七種具體人格權中的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不過我們可以從一般人格權這個兜底條款入手,但馬上就有下面這個問題——造成嚴重後果了嗎?
顯然遠不至於造成嚴重後果,所以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七、總結
電池君如果硬是要以侮辱罪起訴大咕咕咕雞,我很不看好結果,為什麼呢?
先撩者賤。你們不要忘了電池君等人對大咕咕咕雞進行言詞侮辱了呀——「雞屎」、「傻逼狗」、「擼死er」、「猥瑣男」,更不要說後面直接開罵「賣國段子手」涉嫌誹謗落下把柄,反訴你分分鐘。
而大咕咕咕雞隨後做出的更猛烈的反擊,只能讓整個事件看上去就像一場倆潑婦在街上的對罵撕逼大戰,你說警察叔叔一天會接多少這種民事糾紛類型的案子啊。所以最後基本上會定成治安案件(如果當事人報警),即便真的起訴並進入了訴訟程序,最後估計也是走民事調解或者雙方自行和解。
大咕咕咕雞確實做的很不厚道,符合他一貫的伐要米孔的風格。我不贊同這樣惡整,道德上我們可以對他的行為進行反對、譴責甚至看不起,但是他是個聰明的賤人。對待這種聰明的賤人,道行不夠的人就不要隨意撩撥惹禍上身了。
另外,微博以及論壇上的傻宅真的......豬隊友,看到某些人亂用法條亂套罪名還覺得自己掌握了真理我真是......除了獲得短暫的精神高潮,於邏輯上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衷心希望我們國家早日做好普法工作

最後,正確提高法律姿勢水平,從你我做起。小朋友們,我們下期再見!


也不過是以其人之道還施其身,小粉紅們就炸裂了。可惜小粉紅們慣常對外的撕逼招數對特師完全無效,尤其絕望。

看得我忍不住想給特師打錢。(但是沒有)

講真他如果精準出擊鳳儀愛國女騎士團,我真的會給打錢。


誰不好惹,非要惹大久保田/米刀靈/特師。
「你敢罵我我就掛你朋友照片,我就是粉絲多你拿我怎麼樣。」
他就是這個睚眥必報的感覺。他粉絲們愛看的也是這個。

而且特師一定會挖坑給對方跳。
這次的坑就是那句「如有不妥可協商刪圖」
就等著小粉紅找她刪圖,然後一錘過去——「刪圖請給錢,230」繼續掛著羞辱。

我敢肯定,小粉紅自己不截圖,特師自己也會截圖發出來繼續嘲笑。

上次「伐開心買包包」抄梗也是。
那次挖的坑就是「你只要聲明一句我真沒抄襲抄襲我死全家,這事就這麼算了」(大意)。
抄梗的聲明之後,特師馬上拿出打臉證據證明你跳坑了。
「哦冊那,碰到你國不要臉本人了」

他從來不會以德服人,特師可是以缺德服人的。(這句話來自本次爭吵)
我打心底里跪服。

PS剛發現:
特師開始用粉絲頭條掛電池了···


大姑姑雞這招完全是打蛇打七寸,無恥但有效。

少女們無辜嗎?不無辜。甚至可以說活該。題主已經貼了這件事的緣由,這位電池君說話簡直毫無家教。她身邊的那群小姑娘呢,只能用老話概括: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微博上一直就有這麼一群噴人時毫不手軟一口一個生殖器自以為高明的人,被人噴的時候趕緊拿出弱者姿態大叫「你欺負我」!既然抱團感慨自己三觀正長得美,被人掛照片嘲諷也順理成章啊。至於到底違法不違法,少女們都報警了,這事兒輪不到我評價。

潑婦遇到惡棍,真是一場好戲。
------------------6月6日更新評論區異聞錄----------------
其實我都沒想到這個答案會有這麼多人來玩(評論),但是呢不知道為什麼,評論少了很多,我覺得蠻可惜的,趁有備份的時候整理一下。

首先,有一位@DK Su跑來這麼回應了一記(該評論已被他自行刪除)

然後這位仁兄在評論里就以死纏爛打的態勢各種普及特師辭彙,以及他腦補出來的特師辭彙(如支那豬)。我一直很奇怪,對某些辭彙/概念/觀點不認同就不要去對號入座,自己拿著屎盆子往腦袋上扣,然後怪別人給了他一盆排泄物,這是什麼心態?強行烈士?

然後有一位可愛的@casabulanka 小朋友在樓上那位仁兄左支右絀之際伸來了友誼之手,讓本人這個原本不受人關注的小透明評論區再次煥發了生機。

啊,我彷彿看到了無數個以「三觀」為武器的小朋友,他們奔走在大漠謠的封殺輿論中,奔走在恆大冰泉的長白山危機里,奔走在各種眾口鑠金的戰場上。以前要黨同伐異好歹得認得幾個字,讀過幾本書,沒事來個策論什麼的。現在確實很簡單,講一句「三觀不正!」立刻讓他們好像打了雞血一般認為自己無堅不摧,這又是什麼心態?我感到疑惑的是,在我這個答案中,僅僅闡述了對打穀機吊打小粉紅這件事里對雙方的認知,對方是如何見微知著地推導出我的「三觀」的?按照我對這類雞血少女的觀察,他們好像只是單純把「三觀」作為一個高逼格辭彙來使用而已,對其意義的理解和「觀點」差不離,也就是說她們只是在使用一個自以為牛逼的詞,連其真正含義都講不出來。這讓我想起曾經班上起鬨說某男和某女手牽手,他們是同性戀,班主任那吃了蒼蠅的表情。

於是我在評論區這麼回應:

不論是回答還是評論,我從來沒有說過一句粗口和問候過別人全家,也沒有表達對大姑姑雞所提倡的辭彙和概念的認同。甚至開篇立意就已經說他這一招無恥,但有效。然而這位小朋友後來估計斷網重連又出現了,看到有人招呼她立刻活力充沛了起來,再次戰鬥到了評論區的前線:

講真,昨天下午打穀機已經在微博貼出了一直以無辜人士自居的蛋黃醬在一年多前評論他的截圖。如果說一年之前確實讓人印象模糊,但蛋黃醬「這是PS」的強行解釋只能讓人笑而不語。那麼,至此為止,包括三觀少女和晉江大V竭力維護的突破點——無辜人士也已經破功,敢問這句「欺負無辜人」的話,臉疼不?

並且,從一開始就提著「三觀」亂入的這位小朋友,你好像從來沒有解釋過是如何理解我的「三觀」的啊。那基於我對於這類只知道用三觀噴人,不知道三觀為何物的小朋友的認識,我抱著一絲殘存的希望,本著不要跑題好好學習的原則,希望她闡述自己的三觀。問答如下:

這篇頗有小學生吵架風格的回復里,仍然沒有提到任何和「三觀」沾邊的概念。至於愛國X和三觀X之類的概念,好像我一句也沒提到,別的回復也沒有,這種腦補能力簡直一流。至於那句「無辜的姑娘」……哎,為了強行有理果然是什麼都不管了。但我求知慾比較強,所以繼續求闡述三觀。

以上是她的最後一條回復,這位三觀小朋友從頭到尾,似乎既不知道「三觀」究竟是什麼,也說不出來自己的「三觀」,更沒有解析我這篇回答里反應出了什麼樣的「三觀」。至於闡述她在我短短一篇的答案中看到的我對於世界的認識(世界觀)、我對於價值取向的認識(價值觀)、我對於人生的認識(人生觀)……真的沒法勉強。然而強行有理,認為自己的長篇大論令人啞口無言,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掉到了什麼樣的陷阱里,這洋洋得意的嘴臉簡直就是……

所以為什麼我覺得打穀機對少女們是吊打呢,因為少女們的知識水平和戰鬥力確實要被打穀機甩出銀河系,能值得一戰的也就在不要臉這件事上了。然後她們竟然開始拋棄自己的優勢來講道理,這不是荒誕文學是魔幻文學啊旁友們。
高考愉快。


圖樣……最早難道不是大半年前溪里夢鹿一撥人說咕嘰無聊糞坑嗎,然後被咕嘰粉正面肛,溪里夢露和電池君認識,然後她們就把那個咕嘰粉的照片掛了出去說人丑啦,結果愛國少女們自己被人掛了就爆炸了


違法不?肯定違法,但未必達到立案的程度。

至於怎麼看待么,無非就是兩幫不會吵架的在對噴嘍。

首先我們要明白這樣一個常識,在網上對罵,無論盲目擴大還是縮小打擊面,都是心虛的表現,更不要說轉移話題不敢剛正面了。

其次我們還要明白另外一個常識,網上對罵的時候,預先拉幫結夥同樣是心虛的表現,發言時用複數自稱的,單噴一定只能被凌虐。

特師在TGFC戰力都不算頂級,屬於標準的韓二式給他點時間能寫出一段所謂「檄文」,但即時反應和隨機應變能力都極差那種。離了粉絲,根本就噴不過誰~

至於抱團的少女們那邊么,說老實話既不能代表FY,也代表不了粉紅,更別說粉紅到底是閑情戰色宅男一邊都搞不清楚了。

所以如果說吵架,兩邊真心一個檔次。少女們中有的被掛了照片,而特師從頭到尾也沒把罵媽的全部反擊回去,這一點上不分勝負。

但張大鎚在收費上賺了,所以我有些惡意地想,少女團們如果改為要求打賞分成的話,不知道會不會好些?

順便一提,由於戰的極其難看且處處尿點,我是不可能打賞的。

以上。


以下評論不站在任何一方,只談這個事情本身及影響。
請勿對號入座,請尊重他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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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怎麼評價這個事情?
以個人理解來說:
就是一個營銷號在眾多被謾罵中找到了一個「亮點」,於是他拿著這個「亮點」製造話題,讓站隊雙方交惡,以做到持續製造話題。
事情哪一方正確?
1.電池君罵營銷號,對嗎?
說不好,我只能說蒼蠅不叮無縫蛋。
也許電池君開始是一種情緒的表達,但是被人解讀的時候,特別是被營銷號去解讀的時候,意義完全不一樣了。
2.營銷號反擊這樣做,好嗎?
不知道別人的三觀的定義,但是以我所知的三觀定義,營銷號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不惜一切代價的吸引眼球和製造話題,但是方法非常的過分。
對,是非常的過分,用任何詞語去解釋,都是過分!
3.「你國」,「230」,「貴支」都是梗!都是黑色幽默!
這個事情旁觀到現在,到變成罵戰,到底出在哪裡?
就是這些詞上面!
當營銷號以為這個是個梗,是個黑色幽默,有魯迅的異曲同工之妙;
但是對於另外一群人來說,這就完全就不是梗,更不是黑色幽默,這是侮辱,這是喪權辱國的稱呼!
營銷號以為:
這麼稱呼引得一群女性可以這麼「熱血」,覺得這件事就是女性們在小題大作,覺得她們平時都沾染著「二次元」沾染著「動漫」沾染著「日本文化」,怎麼到了這個上面就這麼上綱上線了?而且她們平時沾染這麼多日本的東西,她們有什麼資格上綱上線?全部都是虛偽的愛國者!用一句曾經比較時髦的話來理解上面的意思就是「我抽煙喝酒,但我還是個好女孩!」(這是我對營銷號的理解)
而現在女性們的種種舉動就恰好應證著營銷號的推論,於是營銷號就開始以「揭開那些女性真面目」為己任「除暴安良」!
女性們以為:
自己雖然沾染二次元,沾染日本文化,但是也有著一顆愛國心,容不得營銷號在那邊用這麼侮辱的辭彙來侮辱我們的祖國!
4.那麼這個事情誰對誰錯呢?
先說營銷號:
首先,我個人覺得營銷號在用詞上面有著非常大的問題,就是沒有準確得把自己的黑色幽默表達到位,卻引起了別人的反感,這裡我個人覺得是營銷號需要思考的地方。其次,個人覺得營銷號對於女性理解存在著誤差,而且作為一名在社會上摸爬滾打的男性,感覺營銷號在處理這個事情上不夠理智,不像一個成年人做出來的事情。最後,作為一名男性,我想最起碼的風度應該也是有的吧,您覺得女性們太過上綱上線,太斤斤計較,可是您做的事情卻是有過之而無不及,這,難道您是在告訴我們,您準備轉了性?(僅為小小的打趣兒)
對於女性來說:
首先,說話上面,雖然現在的社會是我的地盤我做主,但是在網路上並不是這麼簡單的。從這個事情裡面,其實我們還可以看出幾個潛在的事情,就是在國內有一批男性對於女性在網路上面這樣肆無忌憚的罵這個,掛那個是非常不滿的。
各位可以理解說是雙標,可是,對於想要平等獲得各種權利的女性們來說,用以暴制暴這個方法,其實無論在語言上還是其他方面,都是誰先說誰就輸。並且,罵在根本上解決不了任何問題,掛最多只能擴大這個事情的影響度但同樣解決不了什麼,所以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理性得去思考,怎樣能夠處理到問題的根本,還有對於網路持有基本的隱私度還是別太把隱私分享給大眾看的。
愛國是對的,排斥那些辭彙也是對的。我一直覺得因為愛國,就應該排斥或者拒絕所有外來的事物,這叫固步自封。連魯迅先生都說過,對於事物需要去其糟粕,取其精華。當然,對於有些狹隘的是非觀的人來說,這一點對於他們來說就是虛偽或者偽善的愛國主義。
中國,能夠有現在這樣的進程,真的不錯了,別人花幾百年才達到的程度,中國用了幾十年已經完了大半,而現在還有很多人對於中國制度,經濟等有些種種的不滿,其實想想能夠理解,畢竟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生活在一個各方面比較完善的國家,而中國只是只能達標一些,還有一些做不到,那麼勢必就會遭受質疑和不滿。值得開心的是國家已經意識到了,所以在慢慢的改正,不開心的是很多人都要沒耐心了。

非常抱歉,因為個人涉及和學習的領域都不在法律,所以法律上的指導意見姑且還是看別人的比較好!

5.此次事情的影響
我個人覺得這點上面,營銷號需要反省的。這個事情無疑是打開了一個潘多拉盒。
您這個舉動導致的後果是
1.以後會有各種各種的人拿著您的這個方法去肆無忌憚的掛人,以後的網路暴力將變得越來越嚴重。
2.您的黑色幽默將使得一些沒有是非觀的孩子盲目跟風,到後來變成了真正的不愛國,甚至是討厭自己國家
3.所有提及愛國情懷的人將或多或少的遭受到嘲笑,把愛國這種情懷變成了一種諷刺或者一種偽善。
4.男性們只要在網路上就可以肆無忌憚的侮辱女性,拿侮辱女性當樂子取樂。社會上,女性的權利將越變越低,甚至時不時有暴力斥之女性的事情發生!
(也許這個最後一條是很多低層次的男性喜聞樂見的吧,呵呵)


以上僅為一家之言,如有冒犯,請見諒,這裡預先說聲抱歉;如有說錯,也請指正,因在公交車上所寫,或多或少都會有些錯處,還望體諒並指出。
文中有些辭彙請勿對號入座,當然,您硬要對號入座,並且拿著這個來斥責於我,我只能非常愉快的表示抱歉,沒工夫跟您一般見識了。


誰罵了你,反擊回去就是。即便不合法理,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即可。

但把不相干的人僅僅因為一個相同的「標籤」連帶一起攻擊,這不是快意恩仇,這叫下作。

所以這事:
1,大咕咕咕雞怎麼反擊電池君,都是私人恩怨,沒什麼好說的。大家都是成年人,事情做出格了自然有法律制裁;
2,但是大咕咕咕雞將不相干的電池君朋友蛋黃醬也帶上,僅僅因為都是出自「小粉紅」,這是撕逼里最難看的招數。

所以無論你多反感「小粉紅」或者「鳳儀」,請記住她們並不是由一個標籤決定的,每一個都是獨立的個人。我也不認可很多小粉紅妹子的價值觀,但不認可歸不認可,大不了罵一架就是了;上網這麼多年誰還沒罵過架,再不解氣就直接中山公園見唄。牽扯進無辜群眾,肆意嘲諷她們的長相又算什麼本事?


遺憾的是知乎竟還有這麼多叫好的。你們的所作所為和那些極端小粉紅們強迫大咕咕咕雞的朋友對此事站隊、致使洞庭府君等人無辜躺槍的行為無異。

你們和那些被你們厭惡的「她們」本質上其實是一類人。


一個妹子照片被發出來之後,妹子朋友忍不住了紛紛說"你人身攻擊!"。你們想想,仔細想想。


額……感謝邀請

說實話,在知乎混這麼久,像這個回答下面以政治好惡來判斷對錯、宣揚以暴制暴的答案占這麼多數,我還是第一次見。我在發微博之前並沒有了解過大咕咕咕雞的行文方式和一貫風格,這是我的錯,但是作為一個路人,看到一個大號這樣掛別人照片還收費刪帖真的非常的氣人。不能說因為有些人有錯,所以這件事就是對的,如果這不算網路暴力,那什麼還算:

至於有些人說的,大咕咕咕雞是「以缺德服人」、「要不是長得丑,怎麼會怕別人掛照片」這種話,自己笑笑就算了,太low。

發這個微博的就是我Sina Visitor System

截止現在已經被他自己掛過、被他們段子手老闆白洱掛過、評論區簡直慘不忍睹

然而我的照片也已經被掛出來了,╮(╯-╰)╭

他們想人肉我的工作職位╮( ̄▽ ̄")╭ 然而是錯的,不過既然覺得這個職位好吐槽,那就這樣吧。其實我想說的,在那篇文章里都已經說明白了,當時的想法是,有些公道話,我看沒人說,只好我說了,前因後果了解的也不是特別全面。然而她罵了我,我就應該掛她照片曬,是一種邏輯謬誤、野蠻意識。人類文明的進步就是建立在不斷反思自己野蠻的意識上。我在文章里想探討的更多是大號與小號不公平的地位、網路欺凌、粉絲的群體性失智,然而絕大多數人的耐心只夠看完文章的前半篇

看評論里,所有的噴點都集中在了「你國」、「賣國賊」、「愛國婊」之類上面,這種話題簡直沒法說。我認為真正應該關注的就是我上面所說的。


看了那麼多正義滿滿的三觀騎士,把隔壁帖的內容複製過來吧。

圍觀了全程的咕粉說一下,小粉紅造謠本事真是佩服,詛咒大咕咕咕雞死爹媽的微博被轉了幾千次,詛咒大咕咕咕雞攢錢買骨灰盒的微博被轉了N次,最後原來都是一朵朵白蓮花,不愧網路黑社會,就是會造謠。對了,歡迎去小粉紅圍觀一下,大凡關注過特師的人,應該都能很輕易看出,這些人是如何故意打亂時間軸,片面截取來洗白的。特師掛了小粉紅還有妹子...... ―― 晉江文學城網友交流區

小粉紅往往偽裝自己是弱勢群體,其實靠著抱團與匿名謠言,之前就黑過非常多的明星,大咕咕咕雞的回擊並未在法律上失格,而小粉紅卻故意製造一種咕粉抱團他們不抱團(匿名版幾千條回復怎麼能叫抱團,的不對稱印象,來討好一些熱血上涌的「正義」青年。

另說一句,咕咕雞雖然愛用你國,但是微博裡面全都是祖國美食和日常生活的調侃。有些人每天追著偶像,看著美劇,翻牆玩日本遊戲,對自己國家的文化、歷史漠不關心,看到別人用個你國,就立馬高潮詛咒別人死爹媽,被人噴了就到各個論壇(小粉紅、豆瓣八組)拉幫結派扣帽子誅心。

這樣的人也敢稱自己愛國,真如魔王波旬對佛陀所說:「到你末法時期,我叫我的徒子徒孫混入你的僧寶內,穿你的袈裟,破壞你的佛法。 他們曲解你的經典,破壞你的戒律,以達到我今天武力不能達到的目的。」


昨天關注了這件事情,今天本來以為已經過去了,在知乎又看到這個問題,就來說一下我所知道的

首先,被大咕咕咕雞所掛,並要求給錢刪除照片的po主@和巨蕉一個色的蛋黃醬 現在看來和本次事件沒有任何的關係在被掛之前,她甚至對大咕咕咕雞這個賬號根本不熟悉。

這是這位po主本人

這是蛋黃醬今天在微博上發表的再次聲明

就現在看,蛋黃醬只是和參與本次雙方罵戰的電池相識,當無辜被掛時,她要求刪帖卻被大咕咕咕雞要求付錢。個人認為無論這是玩笑還是真的都足夠令人氣憤了,於是蛋黃醬製作了長微博發表,由於轉發次數很多,大咕咕咕雞還把她的照片單拿出來又掛了一遍用以報復。

而在蛋黃醬再三聲明自己不認識大咕咕咕雞,從沒有參與過與大咕咕咕雞的爭端之後,粉絲對於她的辱罵依舊沒有停止過,具體請去看這位po主的微博。

我本來也並不認識這位po主,對大咕咕咕雞也只是一知半解,昨晚曾試圖在他微博下解釋情況,但卻被大咕咕咕雞的粉絲回敬:「愛國婊的朋友能有什麼好人,都是該罵」諸如此類。

對於此,我也只能說,希望大家不要成為自己最厭惡的那種人。

看到評論再來說一句,現在看來大咕咕咕雞隻是順著電池的好友列表和評論列表一個個扒相冊,把他覺得不好看的那些全都貼出來這樣,被扒照片的這個姑娘並沒有在這件事上和他有「抱團」的行為。


【吃飯的時候想了想,對答案進行了進一步補充】
這其實是一場惡意營銷。

首先,電池君和大咕咕雞代表著兩個圈子,兩個圈子都是小眾,都是抱團自嗨型的。
區別就在於電池圈子是在自己範圍內自嗨,表現為沒有at任何人。
而雞圈則會用微博搜索關鍵字展開主動攻擊。
【此處可討論,這種情況到底算誰先撩?】
就好比放學了幾個小姑娘湊在一起說「好討厭這個噢blablabla」,這時候潛伏在路邊很久的雞師跳出來指著小姑娘說,「你好醜!」
啊沒錯,雞師說得是你好醜。
我本人並不是很懂,原本觀念上的衝突是怎麼一下子跳躍成外貌攻擊的。大概是我文學素養不夠。
以及最重要的一點是,被攻擊說你好醜的那個小姑娘根本沒有參與到」好討厭這個「的討論中,她只是站在那群小姑娘邊上而已。
事情說白了就是這樣咯。

然後我發現很多人忽略了一點,雞師作為一個營銷號,靠的就是點擊和轉發賺錢。
說雞師沒有盈利,我是不同意的。
雞師為什麼拒絕刪除?因為刪了之後,點擊和轉發都沒有了,他自然是有虧損的。
這件事我作為一個路人,感到最恐怖的一點是,原本營銷號是拿來給大家提供樂子的。
可是有一天這個營銷號突然開始主動出擊了,變成了自主型攻擊武器。
你原本跟朋友間的吐槽以及po出來的照片,都有可能被這個營銷號從茫茫微博之海中找出來噴,並且他還以此賺錢。
這難道不可怕?
我們想要的輿論和社交環境,難道是這樣的嗎?


噁心咕咕雞,想想我照片要被掛出來被那麼多人罵,多惡毒的想法都有了。


別的不知道,只是覺得A跟B掐架然後把B的朋友(不管有沒有加入罵戰)的照片都掛了,簡直low;
未經同意掛了別人照片,別人讓他刪掉他開口問人要錢,low到地底了;
最後知道A這樣還粉A的,looooooooooowwwww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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