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離婚但是不想請律師,請問該如何提起訴訟?
男方住A地級市,女方住B地級市,女方已經在B市住了三年了。兩人分居超過2年以上。因為男的不同意離婚。現在女方想自己提起訟訴,但是不知道怎麼想法院提起,去了一趟法院。法院說讓她找律師諮詢。可是女方不太想請律師。自己可以怎麼做呢?離婚訴訟書什麼的要怎麼寫呢?求教~~
第一次訴訟離婚的話自己搞搞可以了,訴狀不會寫的話網上都有模板,照著寫。
找個社區律師值班的時間去問問社區律師怎麼組織證據。
然後交給法院。
反正對方堅決不同意的話,第一次也不會判離。
我連「本院認為」都給你想好了:原被告雙方有較好的感情基礎,因為生活瑣事產生矛盾,應當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維繫這段來之不易的感情……
判決生效後半年再訴,一定得請個律師幫你。
謝邀。
闌尾炎小手術,別請大夫自己切唄。右腹部。首先,如果您真的要與男方離婚,需要心理有個底:即法院在哪種情況下才會支持您的離婚訴請,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因此,需要您首先在心理掂量一下,您和男方之間是否出現了以上幾種情形之一,如果有,那您就可以放心的提出離婚訴訟了。在此提醒樓主一下,您說的兩人分居超過兩年的事實,跟您解釋一下,必須是兩個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才可以離婚,如果只是單純的分居兩年,原則上是不滿足離婚條件的。
現在說說離婚訴訟程序的問題。因為您與男方分住不同的城市,且都超過一年,因此您的離婚起訴應在B市提出,起訴很簡單。
1.寫好起訴狀,訴狀中一定要寫明男方的姓名和現在的住址(法院送傳票需要),有的話把聯繫方式也寫上去,方便法官聯繫。您可以加我QQ:2752056193,我給您發個離婚起訴狀模板。
2.其次準備證據: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如果有男方的,最好提供)、結婚證複印件、支持離婚訴求的書面證據,如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人證言等。
3.有了「起訴狀+證據」法院就會受理了,之後就是法庭程序了,這個階段您可以讓周圍的親戚朋友幫您出謀劃策,尤其是一些懂法律有文化的親戚朋友,多徵詢他們的意見,如果您信任的話,您也可以Q問我。
希望您能順利達成您的期許!
請律師吧。
單純的法律問題相信你已經查到了。但這個程序說給你聽是可以的,你不會操作,也很麻煩。有辦法!以下是分解步驟:
1,報個司法考試輔導班,尤其認真學習下婚姻法極其相關司法解釋。
2.通過司法考試
3.去找個律所實習個一年半,親自動手辦上十個離婚案子。
4.通過律師職業資格面試,領取律師執業證
5.此時您已經熟悉了離婚的相關流程,並且相信您對相關法條的適用,證據的取證與保存,以及案子訴訟的策略都多少能心中有底了。此時相信您已經可以自己代理自己的案子啦~(≧▽≦)/~
優點:省錢!+法律技能get
缺點:如果順利的話前後至少得近三年時間
寫在前面,果然律師來答,基本上都是提到請律師的,畢竟不能砸自己飯碗。
讓我來說,請不請律師其實在於你的情況是否複雜,簡單離個婚,沒有孩子和財產分割問題的,直接自己上網下載個範本,根據自己的情況改改說明夫妻感情破裂,無挽回可能後遞交法院便是。
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基本都會被判不準離婚的,六個月後再去起訴,肯定判離了,法院在這方面的基本是這麼處理的。
至於涉及到孩子和財產的,最好請個律師吧,畢竟爭取權益最大化的還是請專業的比較好。
補充一點,如果是請律師,要找自己信得過比較好。
最後利益申報:工作行業為法律相關,非律師。
訴狀好寫,權益難全
不過在魔都只要一方真心想離,沒有離不掉的準備訴訟?提起訴訟?爭取目標訴訟?
訴狀給誰看,決定了如何書寫!法官的思維是證據思維,如果你方的證據充分,需羅列事實與證據和法規,讓法官感覺此案可以判決離婚。如果不是的話,該訴狀等同於通過法院給他方寫一封信,讓他方同意離婚,告訴他,已經提起訴訟,是自己深思熟慮後決定的,不可能有和好的可能,請他方對此有清晰的認識。然後寫好訴狀一式二份。
關鍵在於組織證據,你說現已經分居兩年了?證據呢?證據呢?證據複印件準備兩份。
準備訴訟需要準備的材料:起訴書 證據文件 證據清單 他方的身份證信息複印件 共同財產債務證明 子女身份證明 等等全部準備兩份,提交給法院,然後聽從法院的安排交費,就完成了前兩步。
婚姻問題,自己晚上好好想想要離還是要合?為了達到這兩個目的應該怎麼辦?然後堅定作出選擇答案的信念,一步步去做。習總說:夢想,堅持一定會實現的!
加油!
謝謝邀請,一親身經歷告訴你,離了婚想一想請律師真沒什麼用,但是如果當時沒有律師還真不知道從何做起,好多問題都縷不清頭緒,不知道題主的具體情況怎樣?我當時面臨很多財產上吃虧的問題,如果不是諮詢律師還真想不到應該如何應對,再有對於出軌的認定,自己找了一些所謂的證據,其實從法律來看都不會認定的,幸虧是諮詢了律師,不然自己可能會瞎忙乎,耽誤正事兒!最終到了法院,主要就是法官調節了,就我個人而言,雙方都願意離婚,這一層面律師就顯得不太重要了,主要是法官幫著分分家產,說說孩子歸屬及撫養……
現在回憶,還是挺感謝律師的,讓我縷清了頭緒,心情也平坦了許多……
如果題主就是以離婚為目的,那麼律師是你最應該去尋求幫助的對象,比知乎要管用的多吧,我認為
你自己可以估摸著你們的夫妻財產有多少且有沒有爭議性的財產。如果沒有,你可以不需要請律師了。因為你請了律師也沒有多大作用,無非寫起訴狀,開個庭,一次離不了在開個庭。就這樣的律師,在三線城市也要五千塊,還不包括你所得財產的提成。你離婚不僅僅離個婚而已吧!當然如果對放不肯離婚,半年後你需要再次起訴法院。這樣你們就可以離婚了。對於財產證據,都是法院查封。律師幫不上忙的,跟你直接聯繫的法官關係搞好些。
不能空手套白狼啊。
如果什麼都不知道,那麼,你很難操作你的離婚訴訟。
離婚訴訟,需要策略和技巧,需要證據和法律依據。
需要撰寫離婚起訴狀;涉及管轄、迴避等等法律問題。
為避免被動局面,建議你還是委託當地專業律師代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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