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戀人們會選擇用傷害自己的方式懲罰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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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要拆成兩部分說:一是自我傷害,這是一個行為。二是懲罰對方,這是「傷害」行為在互動中被賦予的功能。

關於一個人為什麼自傷,上面已經有很多人回答過了,包括自虐,極致的痛苦,邊緣型的人格特點,內投的心理防禦機制。我想補充的是第二個部分,就是這種行為在互動中的功能。

關係當中的每一個行為都不是單方面的,而是雙方在互動當中維持的結果。如果一個小孩子淘氣,被揍了一頓,有的小孩就再也不敢淘氣了(或者再也不敢在某些人面前淘氣了),有的小孩反而會變本加厲,於是被揍得更厲害。對於後者來說,未必是淘氣這行為本身有多麼難以遏制的誘惑力,而是因為,他發現這樣的行為可以喚起某些結果。「挨揍」這個結果,對這個孩子來說,也許代表了家長的關注。雖然疼,如果能在關係中獲得他想得到的反饋,那也是值得的。

這就是行為在關係中的功能——獲得對方的反饋。很多匪夷所思的行為,是被對方的反饋維持的。

設想一下,在親密關係中,你看到對方在傷害自己,你會感受到強烈的痛苦,會很內疚,會制止這樣的行為,會安撫對方的情緒,會請求ta下次不要再這樣做了。這些反饋,傳遞出來的潛台詞是:「你傷害自己,我很在乎。」這個態度,本身沒有任何問題。但如果,你在對方做其它事情的時候表現得不聞不問,不痛不癢,潛台詞是:「你隨便做什麼,我都不在乎。」這兩個態度合在一起,就是一個非常可怕的信息了:「你只有在傷害自己的時候,我會很在乎。」

這時候,「傷害自己」就變成了一個被功能所維持的行為。它在關係當中承擔了溝通的角色。一方相信,只有用這種方式發出的聲音,對方才會聽到,或者聽到心裡去,所以儘管受到勸阻,ta還是會不依不饒地繼續下去。或者更準確地說,正因為受到勸阻,才會不依不饒地繼續下去。

對這個行為的解釋,除了在個體層面找原因以外(都是「這個人」的問題),也可以在關係層面找原因。比如我們說,在這段關係里,一個人除了「自我傷害」之外,找不到其它的發聲渠道。我個人更喜歡這種說法。它看到的是兩個人的相互配合,而不把問題局限在一個人身上。

(另外,我不認為這種做法的目的一定是「懲罰對方」。一個人通過這種方式發出聲音,被另一個人接收到,這是一個事實。但這個聲音本身是想要實現怎樣的目的,這取決於不同的人為它賦予的意義。是在懲罰對方?挾制對方?是想與對方融合?還是想把對方推開?還是懇請對方多一點的愛護?這都是旁觀者見仁見智的解讀。——「懲罰對方」只是其中的一種解讀方式。)

有人可能會問:我看到有的人傷害自己,對方明明鐵石心腸,無動於衷,這個人還是不汲取教訓,還會變本加厲地傷害自己。她沒有獲得任何反饋,這個行為又會被什麼因素維持呢?

具體情況當然要具體分析。但是上述說法中,她其實也獲得了反饋。

參與反饋的人,就有作為旁觀者的「你」。

因為這一切的前提都是「你看到」。除了你看到之外,可能還有很多人看到。你們看到這個人傷害自己,也看到了另一個人的「鐵石心腸」,你們當然會義憤填膺,甚至一起向另一個人施壓。

這些反饋是很重要的,也正是她需要的。

她的絕望就會被放得特別特別大:「你們知道他是怎樣一個自私和無情的混蛋了嗎?你們知道我有多痛苦了嗎?」

除了自我傷害,她也沒有更好的辦法,讓別人正視她的絕望。


@劉柯 謝邀。

想理解為什麼戀愛中的人會用傷害自己去懲罰對方,首先要弄清楚為什麼親密關係中的人會想要懲罰對方。最簡單的回答:因為感到痛苦。痛苦這個感受比較邪門,很多人在被這種感受淹沒的當下,會絕望,認為這種感受不可化解、沒有出路,只能採取最極端的方式去嘗試解脫。而以自己為對象去實施這些極端方式是最便捷和容易成功的。 通過自我懲罰向攻擊者認同,通過自我破壞去報復那些不關心你的人,通過自我隔離、自我否定來壓抑自己註定無法實現的內心需求,都是類似的例子。

看到這條新聞我的第一反應是深深的惋惜,如果這個女孩子得到了來自家人和朋友有力有效的支持,如果她當時求助於專業心理疏導幫助,也許結果就會不同。所以這裡我更想談一談當因為親密關係中的痛苦而身陷絕望的時候,有哪些自我排解的思路。

在親密關係中為什麼會感到痛苦呢?因為感覺受到了傷害。

親密關係中的互相傷害是由兩個人之間的心理訴求差異所引起的,這種差異有時候存在於意識層面,有時候存在於潛意識層面。這些傷害所導致的痛苦會直接影響到一個人的自尊和自信,甚至會扭曲ta對於生活意義的把握。這個差異可能是存在於物質層面的,但更多時候是心理層面,它們可能並不符合客觀事實,但一定是主觀真實的,而且一旦產生就很難被屏蔽。這個時候,有四個【相信】可以幫助我們在痛苦中努力保持自我。

相信感受是會逐漸淡化、可以改變的。成年人在面對巨大的痛苦時很容易出現【退行】現象,就是在心理層面上被打回孩子時的狀態。孩子是對時間和耐心無感的,他們很難相信時間會帶來改變,積少會成多,因此這種【退行】會特別容易造成絕望感,所以我們首先要恢復這一信心。


相信你是可以得到理解的。很多時候,人們會覺得溝通無效。「說了也沒用,別人不會懂」。然而事實上,溝通一定能夠帶來理解,只不過程度和來源未必符合你的期待。用言語表達痛苦,這個過程本身就是一種情緒的釋放和緩解。


相信生活中的選擇並非二元。愛還是不愛,先別急著痛哭,其實很多時候,還有【愛,但是沒你想的那麼多】這種隱藏選項。強大的痛苦,會讓人輕易將自己置於【二選一】【有或無】這種死胡同里。而生活的選擇往往更多,那些多出來的選項,就是我們避免絕望的出路。也許眼下做不到【最佳選擇】(the best),那麼是不是有個【第二好的選擇】(second best)呢?

相信自己是重要的,關係仍然是穩定的。人生不是玻璃杯,一點瑕疵就會永遠漏水。當被痛苦湮沒,人們常會忘記自己已經獲得的好的資源:愛你的家人,不變的理想,挺你的好友……這也正常,因為我們的全部精力都放在如何讓痛苦消失上,然而正是這些被我們忽視的才是我們所擁有的真正能夠驅散這些痛苦的力量。

這四個【相信】的中心思想是喚醒我們對於外界和生活的希望。它們的最初建立可以追溯到我們的童年時代,和父母的教養息息相關。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一定會面臨因內心需求無法滿足而造成的痛苦,這個時候如果能得到來自父母及時而充足的關注、陪伴、支持和引導,孩子就能夠建立起比較堅實的對於世界的信心。如果在成長過程中這方面有所缺失,成年後在親密關係創傷中所感受的痛苦就會更大。走出絕望的我們可以嘗試進行自我成長。在愛中缺失的遺憾,也可以在愛中找回來。家人、朋友、愛人以及自己,都可以重新扮演當年父母的那個角色,來完成那份有缺憾的成長。弄明白自己缺失的部分,並把它補回來。


謝邀 @竇澤南

先回答問題:為什麼戀人們用傷害自己的方式去懲罰對方? 因為這種方式對他自己非常管用,是他自己的核心痛點,而他根本不知道對方的痛點是什麼,所以他以為自己的痛點對TA的伴侶也管用。


我們先來描繪一下「在感情中喜歡用自傷的方式去懲罰對方「」這類人的心理畫像:
1、從依戀風格來講,常常是焦慮值很高的「痴迷型」依戀風格的人(如何正確面對焦慮型依戀? - 心理學 - 知乎);
2、從人格視角來看,往往是偏向邊緣型人格的人;(邊緣型人格障礙患者如果遇到了他所認為的拋棄,會導致怎樣的後果? - 心理學 - 知乎)
3、從內心需求來講,一般是極度缺愛的人群,會把愛情當做生活的全部,只有在親密關係中才能體會到自己的存在感和價值感,內心深埋一種「被拋棄的恐懼」,這也是他的核心痛點。
4、從情緒層面來講,和伴侶發生衝突時,往往會隱藏起自己的原生情緒(被拋棄的恐懼),而向伴侶表現次生情緒(焦慮和憤怒),這會讓TA的伴侶產生一種「被淹沒」的感覺,會讓人本能地想要逃離。

為什麼TA們會產生這樣的感情模式呢?

用現代精神分析的客體關係理論來分析,因為TA在嬰兒時期內心沒有形成一個良好、穩定的客體。當我們還是一個嬰兒的時候,自己是無法獨立地活下去的,必須依賴媽媽地照顧才能生存;所以這時候媽媽對嬰兒來說就是世界的全部,就是最重要的人,如果離開媽媽嬰兒就會死。so媽媽照顧我們的質量就非常非常的重要了~

如果說媽媽很盡責,在我們需要吃奶的時候,需要換尿布的時候,不開心想要人陪的時候,媽媽都能及時地來滿足我們的需求,那麼嬰兒內心就會慢慢形成一個核心穩定的信念:媽媽是愛我的,我是一直很安全的,我是值得被愛的;我們內心就形成一個「好媽媽」地客體,以後在別的人際關係中,尤其是親密關係中,就也是相信「我是安全的,我是值得被愛的,對方是愛我的」。這就是安全型依戀風格的感情模式。

但如果媽媽不盡責呢?在我們需要吃奶的時候,需要換尿布的時候,不開心想要人陪的時候,拚命地哭啊鬧啊,但媽媽總是一直都不出現(很多次經常性的),那這時候嬰兒心裡就會很「恐懼」:「媽媽是不是不要我了?我是不是被拋棄了?媽媽是不是不愛我?我是不是很糟糕,不值得媽媽的愛?」然後過了很久媽媽才出現,安撫了嬰兒,這時候嬰兒可能會有2種反應,一種嬰兒會表現得很矛盾,既想親近媽媽,但又好像在置氣一樣故意不理他,這種嬰兒內心也慢慢形成一個核心穩定的信念:媽媽不愛我,我根本不值得媽媽的愛。這種就是焦慮型依戀(痴迷型依戀)的感情模式。第二種是嬰兒會表現得很冷漠,完全不想親近媽媽,表現得好像不需要媽媽一樣,這種內心也產生了一個核心信念:我根本不需要媽媽,所以她也就沒機會拋棄我了。這種就是迴避型依戀的感情模式。這兩種人的一個共同特徵:都存在很深地「被拋棄地恐懼」,但兩種人應對這種恐懼的防禦機制是相反的,痴迷型的人是用親密來防禦,疏離型的人是用迴避來防禦。

所以在客體關係理論看來,愛情中的親密關係的模式就是母嬰關係模式的翻版。
但本質上親密關係和母嬰關係還有根本的差異:母嬰關係是單向付出的(只有媽媽對嬰兒付出),但成年人的親密關係是具有互惠性(需要雙方都來付出)。

我們在感情中,心理上會無意識地退行到嬰兒時期(尤其是不安全依戀風格的人)。這時候,不安全依戀風格的人會更多地追求一種「母嬰關係」,會把伴侶當成自己心理上的媽媽,來彌補自己嬰兒時的那種缺失,但這種模式是無法長久的,因為久了對方會有一種「耗竭感」,感覺內心的愛被掏空。

回到題目,像新聞中女記者一樣的人,對TA們來說,被拋棄是最終極的恐懼,因為這意味著心理上的死亡,所以她會無意識地想要讓對方也去體驗一下他的這種痛苦,這樣那個男的就理解她了。所以她自殺,意味著將對方拋棄,對方也體會到被拋棄的痛苦,就懂得她的感受了。這也是一種連接的渴望 ~


跳開這條新聞,小編在現實生活中也有一位朋友,如果另一半想要離開TA,TA就會選擇傷害自己,TA每一次「被愛的感受」都和「痛苦感」緊緊相連。後來才知道,有一種被學術上稱為受虐性格(masochistic character)的人: 甘願受苦、抱怨、不斷自我傷害和自我貶低,其伴隨的潛意識願望是:以自己飽受痛苦去折磨別人。

你提到的是非常典型的關係自虐:

不計代價地維持情感依戀關係,需要通過和人的關係來界定自我。

我可以改變我自己,犧牲我自己,讓我做什麼都可以,我怎樣的痛苦割肉都可以,求求你不要離開我,求求你喜歡我。只有你不離開我,我才覺得自己是存在的。


活得好好的,為什麼會自虐?


榮格學派認為,自虐這件事情在人類發展史上由來以久。極端的群體行為中,人類原始崇拜的背面就是「自虐」。將對方理想化,將自己貶入泥土,祈求對方的憐憫、觀照和拯救。

而心理學家Gabriel和Beratis則認為自虐和早年的創傷有關。Cooper認為,人們發展出受虐的模式,是為了修復自己早年在自戀形成期所遭遇的創傷記憶。在人長大的過程中,由於這種自戀的損傷會對人的精神產生極大的影響,這種自戀的病理性會愈加顯現。

Dorpat的研究說,自虐型人格多有這些經歷:


他們都曾遭遇過未經處理的喪失

養育者都比較挑剔或常常使他們感到內疚

兒童常感到要為父母負責(角色反轉)

都具有創傷或虐待性事件

有抑鬱的家族史


在這些狀況下,兒童會逐漸習得痛苦是為獲得親密關係而付出的代價;更有很多人形成受虐人格,是因為在早年經歷中曾因受磨難而受過嘉獎。並不是其中的「堅持」和「忍讓」不值得讚揚,而是兒童理應被教育先懂得照顧好自己,再照顧他人。幫助他人,不應建立在(喪心病狂地)犧牲和傷害自我的基礎之上。


而有研究發現,兒童期遭受虐待的女孩傾向於發展出自虐行為,而受虐的男孩則更傾向於對攻擊者產生認同,而變成施虐者。小男孩更會效仿攻擊者,而女孩們則更傾向於在受虐過程中形成「堅韌不拔、自我犧牲的性格」,以軀體受虐來贏得道德的勝利——弱者屢試不爽的武器。


而精神分析中所說的「自虐」並不意味著「熱愛痛苦」。有受虐行為的人之所以承受痛苦,是因為他們總是有意無意地希望事情變得更好。他們希望通過自己對於痛苦的承受和隱忍,終於獲得他人的同情和讚賞,事情慢慢好起來。


自虐者的關係模式


值得提出的是,對於自虐者,早年的創傷體驗並沒有嚴重到讓他們喪失被愛的希望。他們的信念是:儘管自己遭到拋棄,但是如果自己遭受的苦難足夠深重,還是有可能有機會得到一些關愛。

你可以折磨我,但不要拋棄我。只要能充分地讓大家覺得我需要同情和關心,我就不會被你全然的情感遺棄。
請你不要離開我,如果你離開,我就會傷害我自己。

放棄「拯救幻想」,提供真正的幫助
當你和自虐者相處的時候,你的「拯救幻想」會被激活。他那麼可憐,那麼善良,又那麼無助。你忍不住想要幫助他。你想要傾盡全力去幫助他。
但其實這只是個陷阱。現實層面的幫助對於他們是個威脅,甚至如果現實生活中一切都好起來了,那麼他還是否覺得自己值得被愛?這令他們恐懼。同時你強化了Ta不為自己承擔責任的行為模式:當我傷害我自己,你就會額外地來照顧我。

自虐者真正需要什麼?
一個會照顧自己的榜樣。當你拒絕他,並告訴他:我已經提供了我能夠提供的幫助,我現在必須回家休息了(我需要照顧好我自己)。你向他傳遞的信息是:我是個值得被尊重的人,你也一樣。我不會因為你虐待自己,而給你更多的觀照。
鼓勵他為自己承擔責任。

問他:「你是如何把自己弄到這個地步的?」 讓他們意識到,不總是環境和他人的錯誤;他持續不斷展現的「無助感」,也不是獲得被愛的唯一方式;


接納他們的「自私」。你願意和那個會照顧自己,不被他人情緒左右,懂得照顧自己需求的他相處(他不會因為照顧自己而被拋棄,亦不會因為傷害自己而得到更多關注)。
承認他們感受到的痛苦,但並不為他的處境感到焦慮。表達你情感上的理解和支持。但除非他開始對自己的狀況有所行動,你並不會像一個萬能的拯救者一樣,替他去行動。他需要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鼓勵他們尋求專業的心理幫助。心理諮詢師被訓練這麼多年,就是為了在專業、私密的關係中,處理這其中隱藏的深深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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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心理(janelee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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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自己,可以看成是一種自我攻擊和傷害,嚴重時可以看成是一種自我虐待。

也許在平靜理智的狀態下,人們可能不容易理解,人為什麼不能好好說話,非要用自虐的方式來表達自己。但這種傾向確實在很多心理求助者身上存在著。他們習慣用身體的傷疤甚至生命,來記錄自己刻骨銘心的記憶。這通常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在心理諮詢中,諮詢師關心的是,為什麼自虐成了他們表達情緒的唯一方式?

精神分析師諾威克提出,為了應對無助和潛在的創傷,人們發展了兩種自我調節和衝突解決的系統。一個是開放系統,適應現實,特點是樂趣、能力和創造力;一個是封閉系統,迴避現實,特點是權力動機、全能和停滯。而自虐傾向正來自封閉系統。

在封閉系統中,個體一邊著品嘗敵意而痛苦的感覺,一邊進行著攻擊和自毀的行為,彼此糾纏反覆,衝突並停滯著。他們在幻想中建全能感,用來對抗創傷、自我保護。不過保護是基於否認、迴避、分裂、投射、理想化/貶低等防禦機制。目的是控制他人,而不是改變自己。


為什麼戀人們容易傷害自己來懲罰對方 ?因為戀愛作為一種親密關係,更能體現出個體內心深處的客體關係,更容反映客體關係中的控制與反控制爭奪。

在戀愛這種親密關係中,戀人可能更容易觸及自己的核心需要。而這些需要如果因為各種原因得不到滿足,他們很可能嚴重受挫,進而聯想到原先的痛苦經歷。

他們感受深處的痛苦,成了關係衝突的核心。他們的內心飽受痛苦折磨,自我充滿了無價值和罪惡感。他們在關係中被忽視、被拒絕、被虐待。他們也會憤怒和怨恨。他們也會產生很強的自我貶低感

他們無法擺脫這種痛苦,轉而認同這種痛苦,認同它是自己唯一控制的感受。個體從被迫的痛苦承擔者,變為主動的痛苦迷戀者。他們闡述這樣的信念:如果要在一起,則痛苦不可避免。他們堅持著自己的痛苦,讓對方一樣成為受害者。

為此,他們會主動尋求痛苦,甚至自我攻擊自己。他們會覺得,如果自己承受痛苦,對方就不會再傷害自己,而自己也更可能獲得愛護。當別人為自己的痛苦自責時,他們會開始微笑,因為他們感到別人真的關注他了。於是,他們通過自毀行為,來尋求別人的靠近,甚至不惜代價。

這樣,他們就陷入痛苦而糾纏的爭鬥中。這種衝突中,痛苦和快樂同時存在。他們的客體關係中充滿了羞辱和征服。鬥爭結果決定誰贏、誰輸,誰擺布,誰屈服。這是控制和反控制的爭執。最終結果是彼此傷害,痛苦而無法分離。


這種玉石俱焚的自虐傾向,可能來自重大的創傷和無助感。

自虐傾向的個體,可能有一個無助的童年。父母很苛刻,甚至是暴橫。他們會強制孩子做什麼,不然會受到嚴厲的懲罰。可以說,父母和孩子的唯一情感聯繫,是和對孩子的懲罰有關的。這樣,痛苦和依戀會密切關聯。在父母影響下,孩子會覺得自己很壞,不受歡迎,理應懲罰。他也覺得受虐是合理的,可以讓自己重返童年的依戀,讓自己強化人際情感的紐帶。

自虐傾向的個體,習慣與自己為敵。他們把生活規劃為痛苦的,與人生幸福背道而馳。這不是一種無意的失誤,而是一種有意的自我設計。他們對於痛苦的關係和環境,似乎更加覺得舒服和自在。慢慢地,他們讓自己相信,痛苦是維持關係的代價。

他們就像十字架上的耶穌,給自己痛苦的刑罰,,來獲得更有控制權的位置,也獲得和人聯繫的機會。

這種交流方式是尖銳而致命的,也讓正常平等的交流難以為繼。這樣的關係也是窒息而危險的,讓雙方都陷入痛苦的泥沼。


理解了自虐個案的心理傾向,諮詢師在諮詢中的原則是:

引導個案進入心靈的開放系統,學會識別真實心理和身體能力,達到現實中的有效性和勝任性。在開放和交流的系統中,體驗真實的人性和自我,也恰當充分表達自己的需要。

這需要發展個案的情緒聚焦和自我覺察能力。在自我覺察能力中,符號化是重要的構成。符號化是將自己的感受,用言語乃至隱喻的方式表達。個案需要騰出心理空間,區分自己的細微感受,特別是一些內化的關係模式,以及深層的感受和意識。符號化提供另一種可能性之路,讓彼此可以接觸和容納自己的感受,審視和思考彼此的客體關係,也能更好的表達和交流。

也許有人會固執於痛苦的封閉系統, 他們把痛苦看成不可避免的核心,唯一可以控制的感受。他們其實忽視了,有其他的的道路,那裡充滿空氣和生機。他們也可以擁抱開放系統,去發展自己的樂趣,培育自己的創造,收穫自己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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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美】 哈利特.巴賽基,保拉.艾爾曼,南希.古德曼主編,《生與死的戰鬥——與施受虐的對抗》,世界圖書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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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看到了這個消息,順手點進丹的微博中看完了她寫的那封信。在滿滿的深情款款和無條件的退縮忍讓之下,我看到的是一張猙獰的沒有自我同時充滿仇恨的面孔。
我希望逝者安息,希望來生可以找到一個值得愛的人,可是這樣的文字讓我覺得實在慎得慌,但又彷彿能感同她的痛苦。因為,即便不曾經歷過被背叛,但我也有過深陷關係無法自拔的時刻,甚至就在不久之前。
在親密關係里,無論怎麼掩蓋,兩個人的心其實是透明的,我們常常驚奇的發現,明明用很委婉的方式表達了憤怒,為何對方還是為之不爽,因為大家對這些小動作實在是心知肚明。
任何一個男人,在讀到這樣的信件之後,感到的必定不是心疼、後悔和想要去愛的衝動,而是恐懼、厭煩、想要逃離。一個女人讓自己成為一個完全沒有力量獨立活下去的人,一刀一刀切開自己的傷口給對方看,只為了得到些許同情。多麼可怕!這絕對是退行,女人讓自己成為嬰兒的模樣,我告訴你,離開了你我的生活徹底崩塌,你所做的一切完全的摧毀了我,我需要你,我需要你的愛。這背後難道不是慢慢的恨嗎?
任何一個人男人都有直覺,女人在這個時候說的這樣的話,絕對是一個圈套。那就是當你真的被感化,回心轉意後,她終於可以撕破面具,將懲罰與恨暴露無遺。
誰能夠承受得住一個人生命的重量啊!這是最後一招,這是留著打boss的大招。你傷害了我,唯有讓你嘗試背負一條人命的罪惡感,你才能理解我的痛苦。

哎。希望大家都好好活著,在一段關係里必然有退行的時刻,女人往往覺得自己脆弱得無法獨立活下去,男人常常覺得被死死抓住想要拚命掙扎(出軌其實是一種逃離),這個時候,說出的話、做出的事其實大多不是出自本心。我個人比較推薦的一個很好的辦法,就是告訴對方,我愛你,並且不會拋棄你,但是這個時候我們都該靜一靜,找回自我。我多麼理解那種時刻無比害怕失去聯繫的感覺啊,彷彿只要掛斷電話,自己就無依無靠了。但是只有在一個人的「我」是有力量的時候,才能和另一個「我」好好相處。


首先非常同意 @李松蔚 說的「」獲得對方的反饋」這個點,之前友心人的好朋友趙安安老師分享過一個分手的案例,一個男生提出分手後,其女朋友以跳樓、割腕等自殘行為來逼迫男生,於是男生產生了這樣的想法:「都是我害的,都是我的錯!她說如果你要分手,我就自殺給你看,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都是你害我去自殺的,是你讓我變成這樣子的。當初追我的人是你,所以你有這個義務,也有這個責任,讓我幸福快樂。如果今天我不快樂,你就要負起這個責任!」

他說,「我覺得是的,這都是我的錯!我會覺得這是我的責任,真的是我得負責。我也很內疚,當初為什麼不了解她多一點再追求她。她已經跟我一起兩年了,她說她已經把她的青春都奉獻給我了,我要負起這個責任。但是我很痛苦,因為我一點也不愛她。」他的表情因痛苦而扭曲,「而且她的情緒化已經給我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我覺得我已經快要到崩潰邊緣了。」

分手後,戀人選擇傷害自己,這樣對方可能會因此產生愧疚感,於是選擇繼續戀情。又或者即便分開了,自己也會在對方心裡一直存在。這樣的愛,會讓雙方都精疲力盡。

真正的愛是什麼?

我們可以用兩個英文字母來比喻愛情關係。健康的愛情,是字母H——兩邊站直,中間相連。也就是說,相愛的兩人,在各自的位置上都能獨立生活得很好。他們彼此分享,互相鼓勵,相處愉悅,這就是健康的愛情關係。

但是很多人誤會了,以為愛情關係是字母A——兩端相觸,看似牢靠的三角形,實際上只要其中一角倒下,另一角也難以自立。因為他們彼此不獨立,這是不健康的愛情關係。

在健康的愛情里,兩個人是獨立雙贏的,他們不是融合成一個人去看世界,而是兩個人共同欣賞這個世界。沒有犧牲,也不存在愧疚,有的是互相扶持,彼此成就。而不健康的愛情,一方往往過分付出,不惜掏空自己,燃燒殆盡,再苦再累甚至耗盡最後一點能量也沒關係,只為成全討好對方對自己的「需要」。這不是真愛,也毫無意義,只能是近乎病態的依戀。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生命負責,你和她都是。如果捫心自問已經做了該做的事,而對方仍然選擇自我傷害,甚至結束生命,那也不是你的責任,因為沒有一個人可以擔負另一個人的生命。

那我們怎樣能擁有一份優質健康的愛呢?

放下期待,盡情創造。

在兩個人的關係里,我們常常對彼此有諸多期待。你應該怎樣或不該怎樣,你為什麼不這樣或為什麼要那樣等等,我們給彼此套上了諸多條框要求。但是別忘了,「期待」是單向的,是沒有經過與對方討論並得到允許的一種強加,是不公平的條款。

當我們犧牲自己、滿足對方後,我們的內心會空蕩蕩的,失去力氣。當能量耗竭到極點,我們就想退縮逃離,甚至斷開彼此的關係。同樣,當我們賦予了對方期待,對方卻讓它一次次地落空,我們也會失望空虛,繼而產生更多的期待,拾掇更多的失落,然後愛情在無盡的埋怨中走到盡頭。

健康的愛,是兩個人一起溝通,探尋一種「你好我也好」的方式,達成協議,久而久之形成彼此合適的相處模式。戀人們,請記得,我要給深愛的他/她帶來正能量,不因害怕去逼迫自己討好,不因渴求去逼迫對方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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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選自人生有些責任你真的不必背負 | 趙安安,點擊標題可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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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目的不在於懲罰,在於我們每個人在戀愛中都希望被對方理解,更甚,我們希望和對方融合(一致體驗)。特別是希望對方理解和感受到我們的痛。但是當戀人出現衝突時,對方往往忽視了自己的痛,所以我們通過傷害自己凸出這種痛,讓對方看到。

我們每個人都有基本的共情能力。當我們看到他人切菜切到手,我們內心裡會揪心,彷彿我們自己也感到很痛。這種基本的共情來源於我們大腦中的鏡像神經元,當我們看到他人出現某種情緒或感受時,我們大腦中負責同樣感受的神經元會活躍。讓我們感到相似的痛。

正是我們知道自己會因對方的痛而痛,所以我們推己及人,用自己的痛來提示對方。

這不是一種懲罰,這是對「感同身受」的極大需要,從而產生的極度行為。
當這種行為走向極端時,會出現邊緣性人格的傾向,他們非常善於用傷害自己來「裹挾」他人。他們的世界裡缺乏人際的邊界,從而每個人都是融合的,融合的人要情感體驗一致,而這個世界哪裡有一模一樣的兩個人呢。
所以邊緣性人格的人會感到痛苦失落。所以我的極度痛苦也要讓你體驗,有多痛苦呢,痛苦得想死呢。你們看到了嗎?

看到了嗎?這不是懲罰,這是求得和他人融合的體驗。而痛苦是最鮮活、最讓人觸動的體驗了。
有一個很火的切斷手指的動圖,我在很多群里見過。這個圖抓住的正是人們對痛是最敏感的特點。我們不忍直視他人遭受這種切膚之痛。那太揪心了。可是一旦我們看到,那個痛的畫面是揮之不去的。
所以傷害自己,是最能引起對方注意,並讓對方關注和理解自己感受的方式了。


最後,在520之際發放福利,教廣大單身狗一個脫單聖器。
當你追女孩兒始終打不開局面時,在朋友圈分享一首歌——林宥嘉《浪費》,確保對方看到,但又不經意不刻意。親測有效,且見證他人使用見效。
祝幸福~


紀錄片 human


如 @李松蔚 所說,這句話的兩端,一個是自傷這個行為,一個是「懲罰」這個名義,李老師已經就行為說的相當詳盡了,我不妨就懲罰這邊來說一說。

大凡人的一個行為,總要有所作用,就是所謂功能。其實一個名義,或是說法,也是如此。

自傷可以獲得對方的關懷,能夠傳達絕望的心聲,或者說,這是期待著真切的交流與溝通的絕望方式,這總是就二人之間的親密關係來說的。可人們總是生活在大眾之中,我們周遭,有著無數的眼睛在窺視,在評判,在言說。所以兩個人的關係,並不一定僅僅在兩個人之中——不然,情侶間的矛盾,又為何要找閨蜜或是親人傾訴呢?僅僅是要獲得安慰嗎?

舊時,兩口子間的矛盾,也有站在門口罵大街的。為什麼?無非是要人聽到,聽到做什麼?做評判,評判做什麼?你好好想想,眾人的評判,或是一個論調,「懲罰」也好,「道德敗壞」也好,「殘忍」也好,對你的伴侶有什麼影響,對你又有什麼作用。你就知道,一個說法,或者說,一個論述,他的力量在哪裡了。

所以說,當問問題的人非常自然的把「懲罰」當做一個判斷說出來的時候,其實自傷這件事本身就已經在起作用了。我們不自然的同情了自傷者的悲哀,我們認可了她的行為有效果——他的伴侶會感覺到痛苦,我們支持了她的權力——她有權讓對方因為自己的過錯而付出代價,同時,我們也不知不覺的認同了她——是可憐的,無辜的,值得同情的。在茫茫旁觀者中所獲得的這一切,在有些時候,甚至有可能超越兩人的親密關係,成為一個人獲得她想要的各種東西(關注,同情,權力)的一更主要的渠道,它可以讓一個人因此而感到自尊,正確,受人關注,所以,你知道為什麼要在大街上控訴,要在朋友圈上留言,要在微博上公開了么?

自傷的方式,無論如何是有著天生的問題的,它天然會讓人感受到不舒服,「反常」,也會受到文化的勸阻與批判,無論是基督教還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並且,這會容易讓我們有一個判斷:「這人對自己挺狠的」,「她很極端」或是「她有病」(比如急著拿邊緣性人格障礙往上套);這樣的狀況下,一個合理的,可以被理解的言說,其實是幫助人們——同時也是她自己——將這一切合理化的非常重要的舉措,「懲罰」正是其中非常方便的一個,「因為你讓我非常痛苦,所以我也要讓你痛苦」,這樣一個說法,有著質樸的公平和正義,也讓極端的行為變得可以理解,對於看客的我們而言,讓一切生命中的反常現象變得可以理解,「正常起來」,因此而一切安好,生活與街市可以依舊太平,這不就是莫大的功效嗎?至於要因此而多付出一些廉價的同情,也是無足輕重吧,或許還可以順便譴責一番道德敗壞的渣男,釋放下多餘的力比多,那可就是額外的福利了喲~


在關係中處於弱勢的地位。無論是因為經濟上的依賴還是感情上更多的付出,總之是一些原因導致了自己的弱勢地位,弱勢的一方沒有太多的主動權來調整關係,而且一般的懲罰機制在這種不對等的關係里會失效,所以採用傷害自己的方式來懲罰對方是所有懲罰機制里最有效也是最容易引起對方的一種了。

所以,如果你的愛人總是用傷害自己的方式來懲罰你,你應該好好想想,是不是自己在關係里處於主導地位,如果你真的在乎ta,在乎這段感情,你是不是可以給ta多一點地位。


有一對情侶,交往3年關係很好,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可是有一天,男的從外面出差回來,洗澡的時候手機放在客廳的桌子上。女的翻了下手機,看了看微信,發現有他和某一個陌生女生「打情罵俏」的對話。

這個消息讓這個女生跌落谷底,腦袋一下子懵了,不知道怎麼辦。

過了15分鐘,男的洗澡出來。看見女的坐在沙發上,手裡拿著一把剪刀,怒氣沖沖地望著他。

「說!你和那女的怎麼回事?!」

剛享受玩洗澡的舒適,冷不防地被澆了一盆冷水,男的頓時明白,發生了什麼事。他連忙解釋,這個女的只是同事,平時玩的好,開玩笑而已,並沒有太多的想法。

但是女的怎麼會相信,她拿著剪刀,刀尖指著自己的喉嚨:「你說不說實話?不說我就死給你看!」

受到威脅,男的開始心軟,連忙道歉說自己錯了:「對不起,我不該這麼對你,是我不對,我在外面找了女人,背叛了你。」

女的一聽,更是難過,把刀子一甩,哇哇大哭。男的過去抱著她,一邊道歉一邊安慰,不一會兒事件總算平復過去。

這是一個再正常不過的畫面,生活里這種事不知道要發生多少次。每次聽到這種故事,我感覺不到任何的悲傷,只會覺得這種處理問題的方式太過腦殘。

首先,這麼一鬧事實真相變得不重要了。究竟有沒有出軌,具體情況怎麼樣,完全不知道,只在傷心的情緒之中。哭了一陣子,男人安慰一下,又覺得他好了。等到下次萬一真出軌了,傷心的仍是自己。

其次,以自殺或者自殘這種危險方式,情緒激動一不小心弄傷自己,對方會怎麼想的?你以為人家會想,哎呀,你受傷了我好心疼,下次再也不敢了,會聽你的。

實際上他是這麼想的:

「這女人真是瘋婆娘,居然想自殺!好,那麼想死就去死吧,誰管你!」

你通過傷害自己的方式,看似是懲罰了對方,以為對方會看在你的行動上選擇懺悔,原諒自己的過錯,真相卻是他離你的心越來越遠,一點都看不起你了。

情緒化的事情用情緒的方式來安撫,讓你得到了「假安全感」,「真安全感」這個東西反而漸行漸遠。

這種哭鬧的方式,像極了「一哭二鬧三上吊」的行為,純粹的小孩子幼稚想法。

可笑的是,好多人長大到三四十歲,依舊會採取這樣的手段來俘獲他人之心,還自以為手段很高明。「瞧,我又控制他了,這麼一鬧他就不會離開我了吧!」

這種傷害自己博取關注的行為由來已久。心理學家早就研究得出,這種行為的過程與早年的創傷有關,求助者當事人為了修復自己的這段痛苦經歷,希冀通過自我的方式,讓別人感覺內疚,並且要為自己負責。一種決定權掌握在他人的手上,要是關心你,你就會變好;要是拋棄,就會墮落深淵。

用精神分析的理論來說,就是失去了自我。

真正合理解決此類問題的最好方式是:當發現此類問題之後,先要了解是什麼,再決定怎麼做,最後決心做什麼。納悶的是很多女生,尤其是心理極不健全的女生,在遇到問題時第一反應是「情緒」,我的情緒傷害了你要怎麼補償我,而不是「出了問題我該怎麼解決。」

這問題很簡單,弄錯了事實,向對方道歉;對方真有出軌跡象,和他分手離開。這個決定應該不難吧?

是的,決定不難,但做出抉擇的這段過程很難,因為你會考慮「情感」,有了情感人就會變得歇斯底里、優柔寡斷,考慮他人感受的同時,也會更多兼顧自己的情緒。

感情複雜的地方就在於此。它絕不是單一的說「不喜歡」就完事了,也不是說「出軌了」我就拋棄他,就像許多明星出軌事件,第一反應是:「當然是選擇原諒她啊!」

一個人如果不先愛自己,就很難真正學會愛對方。


我高中時候有個好朋友,膚白貌美大長腿,男朋友酷愛打籃球,打到肌腱受傷依舊躍躍欲試,搞得舊傷不好,新傷不斷。我朋友苦勸無果後終於發怒。

在一個陽光甚好的下午,一節生物課上,老師在台上講解剖兔子,我朋友用刀在手腕處划出了二十多道血痕,沒錯,就是割腕自殺的那個地方下的刀,現在想想我也是缺心眼,竟然沒有阻止,還幫忙擠血,讓口子看起來更加慘烈一點。

剛剛低頭看了看手腕,筋頭微凸,血管清晰,下面隱藏著動脈靜脈,脆弱的脈動啊,可能猛烈地一刀切進去,一個人就這麼玩完了。

這麼一想,我頭皮都麻了,覺得頭蓋骨都抖了一抖。

我豈止是缺心眼,簡直愚蠢。

可是這招非常有效,當我朋友露出滿是刀痕的手腕,即使我不在現場,我也能想像的到那個男孩是怎樣的震驚惶恐心驚肉跳,怎樣心疼悔恨內疚不已,怎樣再三保證不碰籃球。

第二天,我朋友的手臂上纏上了紗布,她抬起手來向我展示,說成功了,那幾刀還沒擠個青春痘來的疼,言情里滿滿的得意。我還恭祝她的勝利。

我跟她,一個個,簡直愚昧到祖墳里去了。


可能他們以為對方會心疼。其實對方可能很煩。


為什麼有人會在身上紋身?
為什麼有人會打玻尿酸?
為什麼有人會用煙頭燙出愛的痕迹?

因為悲劇是美學的前提,因為悲傷讓產生愛的那種什麼化學激素增生那麼一點點。

我特么就不能理解了,做一個快活的傻大姐不好嗎?最關心你的不應該是你爹媽嗎?為什麼要為了取悅別人犧牲掉最愛你的人的快樂呢?

所以每次想紋身的時候我都會打電話給我媽說。


然而,剛才,我媽說,這麼多年了,都沒見你紋,有種你倒是紋一個啊。


很多人都從常人的感情角度分析了這個事情,但是還有一種可能,某些時候這種自我懲罰是病態性的。

大學曾有好友被一男生窮追不捨,後來就在一起了。兩個人的相處方式很奇怪,男生有時候對她好得不得了,有時候又衝動易怒,甚至還做出自我傷害的事情。後來大四的時候我在學校心理中心幹活,和老師聊起了這件事,她說,你去了解一下「邊緣性人格障礙」

邊緣性人格疾患(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縮寫:BPD)又稱情緒不穩定人格障礙,簡稱邊緣人格ICD-10,是一種B型人格疾患。它的主要特徵是精神上,行為上的極端對立表現的同時出現。邊緣人格因介於健康、憂鬱症、精神官能症、精神病這四者之間的邊緣,故稱為邊緣人格。他們和一般人一樣擁有健康的部分,因容易遇到一點小事就感到受傷,無法控制衝動的慾望,作出自我傷害、傷害他人……等破壞性的行為,且這些行為會反覆出現。其他癥狀可能包括當面臨著一個時間有限的分離情況,會出現強烈的被拋棄恐懼感、絕望和不恰當的憤怒

[1]

邊緣性人格的患者經常理想化或貶低治療師和潛在的戀人,對他們的感覺經常在高關注和異於尋常的失望下交替擺盪。

[2]

自殘和自殺在此疾患上是常見的,故可能需要住院接受精神照護。

這個描述和我所見到的男生簡直一模一樣。

當然,我們不能因為這樣一個主觀感受卻判定他有這方面的精神問題,只是存在這種癥狀的人群並不在少數,而且沒有得到足夠的關心和治療。

精神疾病不是洪水猛獸,但也不是講講道理就能治好的。如果身邊的人有類似癥狀,不妨去找專業的醫生去了解一下。


很久以前看的港片,第二女主對男主愛得不行,可惜男主無意,遂百般刁難,記得她有句台詞:你不愛我,我就讓你恨我,總之讓你記住我。
都是過分理想化的人,既過分理想化了自己,也過分理想化了對方。以一種自己認為慘烈的方式傷害自己,就能在對方心裡永遠留住,不管這種留是愛是恨還是膈應,總之就是要留住。

可惜換來的總是冷漠。愛你,恨你都是心裡有你,漠然才是最大的無視。


你再不心疼我我就弄死我自己,高估了對方的愛,低估了自己的蠢。


別的我不知道,但是有關我媽的我就知道我自己是怎麼想的,
首先有個既定的事實,我爸媽把我養大,愛不愛我我並不了解,但是如果我死了,就意味著他們做父母是如何的失敗,他們會因為把孩子養死了而承受巨大的壓力。只要我不死,他們就一直是外人以及他們自己眼中的完美父母。

每當我痛苦不堪時,每當他們不尊重我鄙視我不講道理任性時,這個事實讓我明白,作為他們的孩子,我唯一能對他們造成的傷害和威脅,就是傷害自己。把事鬧大才能博來自己想要的。我實在不是個聰明人,在我人生過去的幾十年里,唯有這招,父母無計可施,束手就擒,好用的很。我想不來其他方式打敗父母,爭取主動權,我只能靠恐嚇和毀滅,讓我的父母不再傷害我。

這是我傷害我自己的唯一原因。
這種自殘,其實是守護自己的一種自保,是沒有辦法中最笨的辦法。

不是生本能,也不是死本能,不是嘗試解脫,不是為了博得對方關注,從小到大,我已經習慣父母的忽略,我只是利用我唯一能夠利用的東西,為自己博來權利,這權利是在乎我的感受,這權利是尊重我的人格,這權利是滿足我的需求,這權利是幫助我成長,這權利讓他們好好聽我講話,讓他們掂量自己說的話,讓父母這群惡魔被牽制住。

誰也不傻的,做什麼事都是有好處的,即使這看起來有多麼不可思議。


可能是因為太自信了吧,如果對方不愛了,這種行為無疑像個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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