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 2016 年 9 月 16 日,任航轉會華夏幸福?
任航,華夏,江蘇,都沒什麼大錯,對這三方的指責多限於情感方面,錯在足協定位不清,把自己當家長而不是與球隊沒有利益關係的組織者。 關於這件事。評論三點。
一.足協。20隻球隊就像在一個封閉市場做生意,買啥賣啥多少價格都應該市場說的算,買賣人雙方說了算,足協的職業就是維持好市場,處罰像強買強賣的不正當交易等違規行為。足協直接插手球員轉會,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破壞遊戲規則,無視公平公正透明,相當於介入交易,影響買賣結果。足協無視俱樂部違規操作,不予處罰反而幫助,笑掉大牙。無論足協的斡旋是有利於或者不利於哪傢俱樂部,都不應該插手轉會,更不應該幫助國家隊隊員保持狀態一說。如果足協偏袒國家隊隊員,那我作為國家隊對象勢必會以此要挾俱樂部以獲取最大利益,比如續約和轉會,不讓停賽和處罰,阻礙足球聯賽正常發展。
二.華夏。
華夏俱樂部提前半年以上私下接觸球員,放在哪裡,都是違規。華夏俱樂部的這種行為,是不正當競爭的體現。但是國際上或多或少華夏這種打規定擦邊球的隱蔽交易,也是很多俱樂部被禁止轉會期引援的主要原因。
三.江蘇。
我認為江蘇做的沒什麼不對的。與你續約不續約都是俱樂部的權利,什麼時候想和球員續約也是俱樂部的權利。讓你上場不讓你上場,也是俱樂部和主教練的權利。所以,俱樂部對任航的任何行為,只要不是違反合同規定,都是合規行為。而對於任航和華夏私下溝通的問題的處理方式,也是最正確的處理方式。冷處理任航,為俱樂部樹立威信,為其他球員設置紅線,體現俱樂部堅決抵制這種違規行為的態度。
所以說。任航,華夏,江蘇,都沒什麼錯,對這三方的指責多限於情感方面。這事等任航合同到期,自由轉會華夏,是合乎規定的流程,。錯在足協介入,從中斡旋,破壞規則,人家玩的好好的,足協非要介入要求改變玩法,這和美國隊接力重賽,有異曲同工的無恥感。噴足協的,你們站在足協官員角度想想。如果幫任航找回狀態,國足世預賽打的不錯,那麼足協官員自然是大功一件。然後遷升體育局指日可待。
關我什麼事,我都去體育局了。這事留給到時候的足協領導頭疼去唄。
什麼?你說以後其他俱樂部也學習華夏到處挖球員,不付轉會費怎麼辦?別的不想多說,就轉貼一段年初吳曦在續約後接受足球報記者採訪時說的一段話吧:
吳曦:我並不否認,從2015賽季結束後開始,就有多傢俱樂部在聯繫我的經紀人,希望我去那裡踢球,而且也提出了各種條件。
我覺得自己能夠獲得這麼多俱樂部的青睞是一種榮幸,同時也讓我更加感謝現在的俱樂部,因為我真正走向職業上升期的時間就是從當年加盟江蘇舜天后開始的,我覺得自己跟這裡很投緣,在這裡成為了國家隊的主力,在這裡遇到了我最愛的人,並且結婚把家也安在了這裡,還拿到了夢寐以求的足協杯冠軍。
我告訴自己,當誘惑越多的時候,就是越需要自己冷靜的時候,而且我給自己定下了一個原則:那就是無論別人給我的條件怎樣,這肯定不會成為我跟蘇寧俱樂部之間談判的籌碼,我不會拿著別人的條件來跟俱樂部抬價,我覺得這是一家非常講道理而且對我很有誠意的俱樂部,我需要什麼,我就會直接提出來。在沒有簽字之前誰也不知道結果會怎樣,但是我永遠會感念自己在南京踢球這些年獲得的一切,盡量避免去做有傷我和俱樂部之間感情的事。雖然現在是經濟社會,但是我始終覺得人要懂得感恩。
選擇俱樂部我考慮四點:第一,俱樂部的平台標準;第二,俱樂部的誠意,即對我自身價值的認同度;第三,家庭因素;第四,對於個人前途的風險評估。
本來不想多說,看到 @於是的回答,拿了三百贊。所以有些事情還是要擺開講一講。
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事情,我還是先按時間順序捋一捋:
1.年初蘇寧接手球隊。舜天制服組續約不力,隊中幾大主力合約只剩一年。所以蘇寧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談續約。那會兒,吳曦選擇了簽約,任航表示要繼續談。
2.於是就談唄。蘇寧為了留人,讓任航隊長什麼都當了,任航比賽表現也不錯。
3.到中期轉會期前,蘇寧制服組這幫人終於發現不對了,老拖著不對啊。也是那會兒,有消息說,任航和俱樂部攤牌了,說有人開價簽字費八千萬,蘇寧你要和我簽,友情價簽字費六千萬。年薪按頂薪。(這件事情和宮磊指導到隊是同一時間段,坊間有消息說,是在北京的宮磊指導掌握了情況,所以蘇寧加快了進度。)
4.蘇寧沒法幹了啊,這簽字費給了吳曦吉翔怎麼想?老實孩子吃虧那肯定不行。再然後一查(其實已經得到消息),是誰給八千萬啊,哦是華夏啊。這是什麼行為呢?這叫做違規接觸球員。
5.任航這當然不可能讓比賽了,隊內緊急派上楊左,算是為明年做打算。
6.接著,任航拿了孔雀城的房子,法拉利一幹事就都挖出來了。同一時間,趙震直接跳出來造謠,說江蘇違規接觸趙明劍,結果江蘇發了聲明,趙震這廝就刪了新聞。為什麼要說趙震,因為這件事情是趙某牽線搭橋的。趙某明知道這是違規接觸球員,但依然做了,回頭還造個謠,著實令人欽佩。
7.江蘇對任航就是不讓比賽。至於說訓練的問題,這裡面也有考慮,就是說這時候如果任航在訓練中受傷,外界就會說是蘇寧故意的。這個鍋太重,所以任航還是做有球訓練,但不和隊友踢比賽。薪水當然照發。所以蘇寧僅僅是調整了比賽名單,並沒有所謂的三停。
8.這件事情本該到此為止。我蘇吃個教訓以後也會注意。蘇區有些人弄個任民幣外號,我覺得心情可理解,但沒有必要,很不好。從此兩清那是最好。
9.但是,國足比賽後,開始有聲音,指責蘇寧不讓任航比賽。這不扯淡嘛!讓任航比賽,明年他拍拍屁股走了,我蘇用誰啊?還有指責訓練問題的,這是我也說了,萬一受傷肯定又指責我蘇故意的,很難啊。
但要說任航也不職業,這才三個月就有肚腩,也沒好好訓練。你看趙明劍停賽停訓回來後還是一條龍。當然趙明劍有他的問題,這裡不說了。
10.再然後,就是足協協調的事情了。怎麼說呢,作為蘇寧球迷很不舒服。因為這事按道理足協不應該介入的。還是要按規則來。當然,我也能理解,十二強賽嘛,太難了,估計蘇寧也有壓力,也要給足協面子,也就算了。
但這時候又有各種洗地,指責蘇寧的聲音又來了,我也懶得說什麼了。
另外,於是同學,我們指責的是違規接觸球員的華夏,而不是任航。八千萬換我我也忍不住。但是華夏違規這件事,大家都清楚。
11.對了,關於不提前接觸球員這一條,其實是在保護小球隊,實際上就是保護聯賽健康。
這樣的行規還有很多,比如規避條款。當然華夏高准翼對魯能還是上了。
有些東西叫行業道德規範,全靠自覺,你可以不遵守,但我可以指責你。某隊你可以不按規矩來,但以後被其他聯合起來針對也不要說大家欺負你。
就想說一點,大家都在說違規不違規的問題,法治社會應該按章辦事,大家都有這個意識,這很好~~但是吧,誰明確知道中國足球對於轉會的相關管理規定呢?
目前中國的球員轉會相關的規定主要是2015年下發的《中國足球協會球員身份與轉會管理規定》,其中第51條規定如是說「新俱樂部有意轉入與原俱樂部勞動合同期限未滿的球員,應當在開始商洽轉會前書面通知原俱樂部和球員本人。球員只有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原勞動合同將在6個月內屆滿時方可簽訂新勞動合同。」
根據規定來講:
一、任航拒絕續約這是他的基本權利,他行使這項權利,無論合同狀態如何,都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二、任航在合同還剩半年的情況下提出轉會,是完全符合規定的;
三、下家華夏幸福,在任航合同還剩半年的情況下,只要履行了書面通知原俱樂部和球員本人的義務,那麼和球員提前達成協議(只要沒有證據證明早於六個月)也是符合規定。
那麼在看蘇寧這邊:
一、蘇寧給任航停賽停訓,如果蘇寧有相關的球隊管理規定的話,那麼這也是蘇寧的權利。但這種權利法律上是否認可?是否和勞動法、足協管理規定等衝突?
在《中國足球協會球員身份與轉會管理規定》中,第54條里有這麼一句話「採用欺詐、脅迫、偽造、弄虛作假等嚴重微博體育道德精神的行為將提交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予以處罰」。蘇寧這種行為算不算「脅迫」?具體就要看足協記錄委員會這種行為如何認定了。而這種行為有損俱樂部的形象是肯定的。
二、如果蘇寧沒有相關的規定,那麼蘇寧給任航停賽、停訓則是毫無根據的,可以說是「人治下的亂來」。而如果這時候發現任航與蘇寧的合同里卻規定了蘇寧的義務有「提供基本訓練場所、條件」等,那麼蘇寧也是違背了與任航的合同。如果是這樣,足球出面調節不僅是有理有據(但是這事不應該是威脅了國家隊利益之後才幹,而是最開始就應該這麼干),甚至可以拉上勞動保障部門一起。
這件事之所以能夠鬧得沸沸揚揚,吵來吵去,說到底還是我們的國人潛意識裡都太不把法律當回事了,缺少法治意識,出了問題比誰能吵,可是有理不在聲高不是嘛?脫離了法律和法規,單純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是完全沒有意義的。而我們的球員、俱樂部、和足協也不夠職業,在發生了問題之後總是按照「我想的規則」去辦事,該公開透明的東西不公開透明,足協獎懲不分明,和稀泥,裝好人,結果失去了權威,法條規定都成了擺設~~
這件事,從法律法規角度講,雖然任航、華夏沒毛病,足協、蘇寧有瑕疵,但最終四者都是受到損害的。中國足球的進步不是砸了多少錢,賣了多少外援就可以的,人的意識、配套跟不上,都白扯。@於是您關了評論,我只能開個回答辯一辯 。
不知道知乎什麼時候養成的風氣,在輿論幾乎是一邊倒的時候跳出來闡述自詡客觀的觀點總能獲得很多贊 ,大家都會覺得哇這個挺厲害眾人皆醉只有他是醒著的 ,殊不知在大是大非問題上都辨別不清才是最不客觀的。
首先您舉了德赫亞小豬伊布的例子痛斥蘇寧冷血不人道三停任航,這三個人,德赫亞想去皇馬被冷藏,小豬競技水平不能滿足木鳥,伊布在大巴黎功成身退 。
這三個情況要說切題的話德赫亞勉強能算,但是皇馬是想正常引進德赫亞只是傳真機壞了事,假如德赫亞合同快到期,皇馬難道會去偷偷找到德赫亞說你別續約,給我省下四千萬歐事成我分你三千萬,我想任何一家成熟職業的俱樂部都不會做出這麼不道義的事。
其次你認為球員不續約是俱樂部的問題自己留不住人,蘇寧方面的條件是隊內國內球員的頂薪,但是任航因為有了華夏開出的的簽字費以此來做籌碼向蘇寧索要續約簽字費,這個先河一開以後俱樂部怎麼玩?
您觀點通篇的核心是球員的利益,隻字不提俱樂部利益,好像在球員與俱樂部的矛盾之間球員永遠處於弱勢地位,是被欺負的一方。你蘇寧家大業大的跟個球員過不去,蘇寧這賽季總是處在風口浪尖被別有用心的人指責不職業,從所謂的出征不帶球,二次轉會窗口失敗。同樣的恆大雪藏李學鵬魯能雪藏趙明劍卻沒有什麼人指責,也能理解,恆大當年也是這麼被指責過來的。
所以任航三停這件事,不是你口中的俱樂部侵犯了球員利益,是球員追逐利益侵犯了俱樂部利益 同樣是走,為什麼孫可和任航的口碑相差這麼大?就因為俱樂部培養了你這麼多年,一個是拍拍屁股走人臨走還不忘噁心你一下,一個是有情有義給了俱樂部一大筆轉會費。
任航想要那筆簽字費無可厚非,大部分球員踢球根本目的還是賺錢,這麼一大筆錢夠他半輩子花了,只是吃相未免太難看了。
最後您說蘇寧是賺的,這點我是很贊同。以一個國腳為代價換來了更衣室和諧,塑造了俱樂部形象,贏得了球迷的心,對其他俱樂部的警醒,怎麼看都是挺划算的。有些人啊對足球轉會什麼都不懂就出來說,咱們還是好好捋一捋吧。
另外, @於是 居然有那麼多支持的,這瞎扯的答案完全不能看。蘇寧接手就還剩一年,說蘇寧是還剩一年沒續約自我放棄?還說蘇寧沒契約精神,我倒想問蘇寧違反了什麼契約了?停賽不讓合練本來就是契約裡面蘇寧的權利,也是本身用來制衡的籌碼,什麼都不懂也敢出來講契約精神?而且自己沒理沒據就關評論的行為啊,太低級。
咱們首先要明確,足球轉會、簽約,哪些事情是能做的,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哪些是明面上能做的,哪些是明面上不能做但是不留下證據暗地裡可以做的,哪些是暗地裡也不該做的。
不管要續約還是轉會,首先應該報價、談判,這是應該做的。談判永遠是一個大家拿自己籌碼互相找平衡的過程,對球員來說,他的籌碼就是踢球的能力,畢竟球得球員去踢,包括其他隊對他的興趣也是來自於這個,本質上一樣。但是這樣球員不就是完全在主動上,想要多少要多少嗎?尤其是在博斯曼法案之後,難道球員以後都可以隨便要價嗎?俱樂部有什麼籌碼呢?俱樂部的籌碼就是,你合同沒結束你還是我的球員,球員要靠狀態的,你在我隊里我可以停賽、下放。當然實際上俱樂部是盡量不這麼做的,這畢竟是撕破臉的情況,拿來當底牌而已。但是球員有籌碼,俱樂部有底牌,大家互相談,才能整個市場在一個差不多的價格,大多數隊伍也能比較穩定。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球員要錢,俱樂部三停,都是自己的權利,沒什麼不符合契約精神的。有機會賺更多錢,有錢不賺王八蛋,所以任航想加薪想要簽字費沒啥問題,蘇寧停他比賽也沒啥問題。另外好多人說三停,這個不能亂說,三停是絕對不行,任航沒違約,你肯定不能停薪的。停賽沒問題,停訓實際上也有規定不行,但是這個不好管,只是不讓你合練不給你派教練而已,你愛訓自己去訓,沒人管你。這些不管是球隊還是球員,用的自己的權利和籌碼,各有各的立場都無可厚非,沒人違規也沒啥道德優越感。只能說,各自選擇了自己的行為,各自承擔風險,任航要錢,沒比賽踢沒有訓練強度的風險得任航自己擔。
然後說轉會的事。買人嚴格的流程是,先向俱樂部報價,俱樂部同意了才能跟球員談合同。不允許私下接觸球員,更不允許開條件,注意這是嚴格規定的。但是,這個證據不好找,因為這事受罰的極少,所以這樣做事的俱樂部不少。最典型的拜仁在德甲經常這樣。被罰的也有,切爾西買阿什利科爾的時候貌似給拍到穆里尼奧和他會面的照片給處罰的。這可以說沒證據不好說你,但是至少明面上,這是被嚴格禁止的。據說是因為任航和蘇寧要簽字費時候提了有俱樂部開8000萬蘇寧才確定這個事,但是確實很難找證據。
這個事情我們就可以分析下三方了。有人說蘇寧沒提前續約,這就是扯淡,蘇寧今年剛買的俱樂部,舜天時候馬上要賣俱樂部,所有球員續約的事情肯定不好談。所以蘇寧接手時候就已經只剩一年了,這時候吳曦續了,吉翔續了,隊長還給任航了,說蘇寧沒誠意續約的完全是瞎黑。蘇寧特謝拉那邊5000萬歐元直接拍出去了,今年要的就是成績,要不是怕任航要的簽字費打破隊內平衡造成不良影響不會在乎這個錢的。蘇寧的問題在於沒有預料到任航會在某俱樂部報價之後會這樣要加,並且被任航拖了小半年。不然的話,如果在蘇寧剛接手的時候任航明確說給這麼多錢要不然不續約,蘇寧選擇賣或者一年前直接停都不是問題。但是蘇寧說實話沒啥辦法,剛接手球隊沒多久,也算倒霉催的。好在後半賽季應對夠好,對成績影響不大。
然後說華夏,華夏剛升上來想買國腳這沒啥。大家說華夏壞規矩,確實壞規矩。不要以為私下接觸球員這個事情國外也有就可以講這個事情對的,這就是明確禁止的事情。說實話只是證據不好搞,接觸球員這個事大家都看得出來,不然沒有現在就加盟這個事,也沒有之前任航去踢孔雀城業主的業餘比賽的事。也是因為這個事情壞規矩得罪人,對於以後轉會市場是個不好的範例,所以恆大和上港才早早表示不會簽任航,不然有機會簽國內目前最佳的左後衛,而且打中衛不錯的球員,這倆隊不會放的。至於開8000萬簽字費的事,他錢多開多少是他的事,只能說開這麼多打破平衡不好,但是管不了。問題還是在於合同沒到剩半年的時候私下接觸球員許諾合同的事,這事情洗不掉的,只不過沒證據明面上不好處理。
接著說任航,要錢,沒問題。任航這球員是好球員,這賽季前半段狀態也很好。這裡面問題在於,據說(當然,沒法證實,但是從整個事情來看也比較合理)任航是假意表現出願意續約的意思(的確之前很長一段時間有離隊傳聞的不是他,吳曦的都更多一些),然後一直拖著,到合同時間不長了拿某俱樂部開的條件來要簽字費。這個事如果屬實,當然規則上沒啥錯,但是人品上確實不行。另外就是你選擇了這麼做,就得承擔被俱樂部停賽的風險,要錢得自己擔的起。
最後說足協和高洪波。前面說了這麼多,三方最起碼沒在明面上做出不能做的事,各自有自己的利益和立場,各有各的做法,各有各的風險。華夏私下接觸開了簽字費壞了規矩沒錯,但也算它能耐沒把柄,但是這事情多了絕對不好,不然以後所有踢出來的國腳都不續約了乾脆。所以呢,本身轉會市場有自己的平衡方式,就是原俱樂部可以停你比賽不讓合練,球員和俱樂部做這個事之前就得承擔這個風險,本身還平衡著,這是轉會市場自有的機制。然而高洪波一定要招一個比賽和訓練狀態的任航,足協一定要管這個事,就打破了這個平衡了。這事情其實得不償失的。這個先例一開,以後到了有國家隊關鍵比賽的時候,國腳都別續約了,那個俱樂部想要其他俱樂部不穩定都可以去接觸別人許諾簽字費了,整個市場不久亂套了?這事情做的非常不划算。
大環境不正規,這是前提。
蘇寧和球員,俱樂部和其他人正常續約了,你想等等看看,可以的。私下接觸其他俱樂部,也正常。對方說,你拖到合同結束,我把轉會費折成簽字費給你,球員心黑了,同意了!
俱樂部和俱樂部,我在和球員談續約,第一次沒談攏,中間你們來接觸,很正常,大家拼待遇和發展機會嘛。你教球員使壞,拖到合同結束,把本不屬於球員的轉會費折成簽字費給他,可是其他俱樂部為什麼不這麼操作?因為人家覺得這樣不厚道!
球員和俱樂部,球員玩這麼一出,擱哪個球隊都是接受不了的,你不想續約,可以,咱們正常出售,哪怕價格低點,也是挺多俱樂部競爭的,你私下出賣球隊利益,把轉會費變成簽字費,別說競爭購買,人家想買都玩不轉了!
國家隊出現了,買方你不能這麼玩,壞規律的!賣方你說個價吧,趕緊事兒了了!球員,你說你乾的是什麼事兒,收拾東西趕緊給我訓練去!最後,事兒是解決了,規律壞了!以後可能類似的事情越來越多了,球員就把轉會費變成簽字費,全世界還沒見過想把轉會費折成簽字費的打算,心太大了,也不怕撐壞自己。首先任航是與蘇寧解約,從法律上講任航是違約者,要交違約金(也就是轉會費)。當然任航是給不起的,所以99%是華夏幸福幫交,而且不會是小數目,即便有足協從中斡旋。
第二,既然解約了就是自由球員,可以任何時候簽約任何球隊,不受轉會期限制。但是轉會期(也就是註冊期)已過,任航不能代表華夏幸福參加任何正式賽事,包括聯賽預備聯賽足協杯,所以只能參加隊內訓練賽和商業熱身賽。
第三,事情到這地步可以說是四贏局面:蘇寧送走燙手山芋以肅軍紀,華夏迎來強悍戰將,足協保證任航參訓保持國家隊比賽狀態,任航80m袋袋平安。當然反過來也可以說是四輸:蘇寧損失絕對主力,華夏迎來更衣室炸彈並落下破壞規矩的不良影響,足協為了12強賽瞎jb攪和轉會市場(以後誰挖人都事先許諾高額簽字費慫恿球員與前東家解約),任航會被噴成狗(其實後三者估計都會被噴成狗)————分割————
補充一個轉會窗口的問題,轉會窗口嚴格意義上說應該是註冊窗口,球員只有在這個窗口內註冊才能代表球隊參加正式比賽。球員在任何時候都可以簽約任何球隊,只是在非窗口期不能完成轉會,說不能轉會的只是因為球隊在一般情況下不會在非窗口期簽約一個不能參加正式比賽的球員而已,現在特殊情況下任航不能代表華夏參加正式比賽華夏也要簽約任航,是因為要任航能正常參訓(任航已被蘇寧封殺禁止參加系統訓練)保持狀態顧全國家隊比賽這個大局而已。利益相關:江蘇球迷
歪個題,對於任航我的感情是很深的,從初中到現在看江蘇比賽有七年,七年時間幾乎每年的球衣都是買的23號。甚至高考的時候都是穿的任航的23號球衣,當時微博發出來任航還給我留了個加油。
但是不得不說,挺失望的。我一直以為任航會和吳曦一樣,成為江蘇足球的標杆人物,甚至在賽季中期看到他取代吳曦成為隊長,還以為他肯定會留下來。對於任航的選擇和河北華夏的行為不予評論,只想談談其他幾位江蘇球員的合同問題。孫可在舜天時代的最後一年,頂著國內第一身價加盟了權健,可以說都能理解孫可的行為。現在貼吧里還有很多人希望明年二蛋回家。
周雲吉祥沒記錯應該是一起預約了五年,記得特別清楚,那個時候是舜天最落魄的時代,吉祥預約完接受採訪說的一句話記憶猶新「可能這是我足球生涯最後一份合同了」所以不管這兩位踢的多爛,我從來不會噴一句吉祥垃圾周雲垃圾之類,只會說他們最近狀態不好。努力的球員最受球迷喜愛吧
李昂吳曦是一起續約了五年,說實話當時我一直以為吳曦會去恆大,但是他最終留了下來。如果任航留下來,肯定也是和吳曦一樣是隊內頂薪不說,肯定也是隊長的人選之一。不得不說,吳曦的情商和球商都極其高,看過他的採訪,說話做事滴水不漏,從他進石家莊(他是石家莊人)和上海綠地申花(算是母隊)球以後不慶祝就能看出。一個石家莊人能完全融入江蘇,成為江蘇足球的標杆人物,很不簡單。
相比較而言,任航的選擇可能有些讓人難以接受,但是也能理解,不是所有人看到八千萬都能保持理智,換做我可能也會像他一樣。
各大門戶網站一邊倒罵任航的啊。說人家就知道賺錢。其實本身他就是職業球員,人也不是江蘇人,老婆也是東北的,連車牌都是東北的,本身他就沒打算一直留在江蘇的。江蘇隊(無論是之前的舜天還是現在的蘇寧)在續約問題上一直都是有問題的,看看之前的孫可就知道了,拖拖拉拉,非要耗到快最後了再談續約。這個時候有一個俱樂部開出了天價的簽字費。任航心動原因1秦皇島緊鄰遼寧啊任航和妻子都是想離家近一些的2華夏幸福本身也是一個有規劃有抱負有前途的球隊,發展前景相對蘇寧可能略遜一籌但是也是可以的3天價的簽字費和年薪,雖說道德和規則上是不對的,但拿著這些錢保一家子一輩子不愁吃不愁穿,任航其實還是一個頭腦比較簡單比較老實的人(微信個性簽名都是愛家愛老婆這種)所以遇見這種條件肯定會心動的。以上三點我覺得對於任航足矣讓他做出決定了。
很多拿他跟吳曦,吉翔,周雲等人做比較,其實你能說他們真的是令人感動值得讚揚。但放單純看,足球作為任航的職業,就是他賺錢的工具啊,所以他這樣做,也是可以理解的。
最沒道德的還是華夏幸福和 協。違規操作,呵呵呵。請來了佩公看看能踢成什麼掉樣子吧!評論區的各位,我也說了,結果還是要看任航最後的國家隊表現而定。
我只是預言一下之後的輿論論調。
中國足球媒體人的尿性大家都懂的,他們不會去怪某北方俱樂部的。
任航踢得好,國家隊成績再一出色,那基本就是鋪天蓋地痛批蘇寧了。
這個是事實,對吧。=======================================================================
謝邀。蘇寧一看,哦喲,任航在國家隊踢得這麼差呀。
國家隊那邊,足協又吹風過來了,要江蘇給他上場,畢竟國家隊還需要他。換我也是一不做二不休,賣掉了事。
不過,我覺得,任航這是套路。
因為經濟利益,故意把國家隊隊員放置play,造成國腳狀態不佳,萬一下半年幾場12強賽,任航踢得再好一點,這鍋蘇寧可背不起呀,這帽子扣上了是續多少秒都不夠的。
我覺得蘇寧現在已經可以開始祈禱任航持續低迷下去了。
不然,如果下半年任航爆發了,國家隊表現再一好,那真的夠蘇寧喝上一壺了。最終還是靠球場上表現來決定。
任航狀態就算是能踢出正常水準,12強賽萬一再順利拿下幾場,蘇寧基本就要被口誅筆伐了。(因為前幾場的論調已經很明顯了,就是任航被蘇寧停訓,停賽所以導致狀態不好)
當然,如果任航還是狀態不好,那蘇寧高層就可以開香檳慶祝了,不僅解決了俱樂部的一個麻煩,以後還可以指著足協鼻子罵他們不懂球員狀態和管理,不懂球,。(當然我是說足球,不是說乒乓球,足協主席拿電話卡當乒乓球拍,也能打贏我)
所以這個轉會,最後還是要看任航到底是不是個職業球員,是不是個爺們。
不打字 用視頻說話吧 http://m.weibo.cn/2521748280/4021847102265865?moduleID=feeduicode=10000002mid=4021848804923925luicode=10000011_status_id=4021847102265865lfid=2304131437272255_-_WEIBO_SECOND_PROFILE_WEIBOlcardid=
算了,關閉評論區,要撕到別處撕去吧。。。。
北方某隊更衣室已開始爆炸。。。。要趕快開始撒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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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算是最好的結果了。據不可靠消息,轉會6800w,簽字費2000w,年薪1580w。蘇寧避免了人財兩空。任八千簽字費到手,解決了三停的麻煩,雖說沒了八千萬,也算可以接受了。北方某隊嗎,也算是得償所願。足協為了世預賽也是拼了,當然,收了人家的獎金也只能拼了,說和這事就像替宋喆到王寶強家給馬蓉提親。
提前接觸球員這種事,到哪都說不清。足協來趟這趟渾水,還是體現出中國足球管理的不職業。哪天宇宙名帥想用申思了,足協是不是要到監獄裡去撈人?或者戰術大師心血來潮要用高俅,足協難道要組織考古隊去挖墳?雖然這麼拼,以後國足世預賽被淘汰了,足協的鍋依然甩不掉。
至於北方某隊,希望更衣室里能保持和諧,其他球員在續約時能一切順利。人品是個好東西,要多攢一點。挖人梯隊之類的缺德事要少干。升上中超第一年就得罪了恆大、國安、魯能、遼寧、綠地、蘇寧,這也是沒誰了。到處樹敵,不攢人品,以後落難了幸災樂禍的不會少,就看看那些要保級沒朋友的球隊吧。以前北方還有隻土豪隊,叫板恆大,財大氣粗,後來的事大家都知道了。
任航,錢已到手,但其實是最大輸家,名聲從此臭了,簽字費離8000w也相去甚遠,雙商之低,令人嘆服。北方某隊估計也是覺得嗶了狗了,沒想到任航會用8000w做籌碼來要挾蘇寧。反正從此路人,以後到南京罵聲自然少不了。不過有了錢,罵就罵吧,who cares。
蘇寧也算是鬆了口氣,至少不用背鍋了,送走了瘟神,以後球隊里也會更加團結了。
總之,中國足球的不職業從這件事里完全體現出來了。現在上有所好,一切好說。以後風向變了,少不了秋後算賬。要相信,有報應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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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提到的幾個球隊刪了,就那麼一說,沒針對你們。
注釋一下:樹敵這事嘛,像挖李學鵬張呈棟郎錚啦,不遵守高准翼的迴避條款啦,挖遼足梯隊啦,截胡拉維奇什麼的,反正都是來自不可靠消息,自己琢磨吧。裝個逼,更新一點點。
首先,繼續表明我是江蘇球迷。不愛看的省點力氣討論我屁股在哪。
再次簡單說明一下我的看法:
1. 任航要高額簽字費:沒有問題,他的權利他當然要爭取。
2. 蘇寧不讓任航比賽:俱樂部也有俱樂部的利益。當然,連訓練都不讓,這事過了,至少應該保證預備隊或青年隊的訓練。這事才是任航應該上訴的點。
3.華夏非法接觸球員:要是真的,那有問題,但是現在沒證據。沒證據就不能亂說。
4. 高洪波教練非要用任航:沒有問題。你是國足教練,誰都能選。即使這位三個月沒訓練,你一定要用,也沒問題,但風險自擔,不要甩鍋。
到這為止,這就是一起合同糾紛,不新鮮。
然後足協就來了摻和了。。。。我就是看不慣足協來摻和這事。寫這麼多就想說這麼一句話。耽誤各位時間了。
另外,好好說話評論的,大家都是球迷,能聊就一起聊。一出來就開噴,感嘆號滿天飛的,不好意思,我認識你是誰?直接刪除拉黑您自己玩,不奉陪。本人毫無存在感,沒必要浪費您寶貴時間。謝謝。———————————居然連我都用上分割線了——————————
原答案:
利益相關: 江蘇球迷。
1. 蘇寧接手時候任航只剩一年合同,續約失敗,不讓上場比賽,合情合理。不讓參加訓練,有瑕疵,其實可以下放預備隊或者青年隊訓練,既達到目的,又不落口實。參見國際大俱樂部標杆曼聯如何對待巴爾德斯和小豬。
2. 人為財死,任航想拿簽字費,合理合法。人情換不了現錢,自由身走人賺簽字費,天經地義。但是拖著不續約還想繼續享受絕對主力的待遇,這事就由不得任航了。當年萊萬多夫斯基提前一年宣布合同到期不續約,是多特蒙德主動表示再用萊萬一年,讓他自由身走人,這都是提前說好的。要不然提著現金來買萊萬的能把多特的門檻踩塌了。到這裡為止,雙方都沒違法違規,為了自己追求的東西,該犧牲犧牲,該認栽認栽。
但是今年有15年以來的第一次世界盃亞洲預選賽決賽,奇怪的事情來了:
1. 在主流聯賽比如歐洲,俱樂部都踢不了比賽的球員,很難入選國家隊。國家隊不是給你恢復狀態的地方。但是國足是,誰被封殺招誰。
2. 整個中超,除了任航就沒人可以踢左後衛了。高洪波教練,你不是俱樂部教練,哪個位置沒人也買不來好的,只好將就。整個中國足壇,你現在說只有任航一人能用,令人匪夷所思。
3. 一國的足協,可以出面召集兩傢俱樂部來協商一個球員的合同問題。。。。協商需要足協?足協難道不是處理合同糾紛的地方么?任航覺得自己被不公平對待, 可以去足協上訴。蘇寧覺得被人擅自挖牆腳,可以向足協投訴和抗議,華夏覺得自己名譽受損,可以起訴上告。現在足協摻和三方一起和稀泥,覺得四贏了,圓滿了。受損的什麼?是中國足球的規矩,規章制度。中國足球,乃至中國社會,仍然是個人情社會。法制在中國還是個夢想,可能永遠實現不了的夢想。
最後說說這個四贏:
唯一的好處,不光彩的熱點總算是又被蓋過去了,地雷沒處理,只是被延時了。以後這種鬧劇還會一次次上演的。
1.國家隊贏了么?國家隊成了三停球員工會,公信力下降。咬死了一定要用任航,打擊其他同位置球員積極性。並且此後比賽再踢不好,任航只要再出問題,借口都沒得找。
2. 任航贏了么?最後來這麼一出,簽字費還拿得到之前的 數字么? 怕是要把這筆解約費算上吧。
3. 華夏贏了么?吃相太難看,真當自己是土豪了?以後還買的到國內好球員么?自己的現有主力到期續約開價能受得了么?
4. 蘇寧就不談了,從頭到尾就只有輸得難不難看的問題。
這個交易的核心問題是:簽字費數額的多少,國際通行慣例大約是不超過轉會費的10%,如果太高,會破壞整個足球市場
舉個例子,皇馬現在就通過第三方接洽梅西,告訴梅西,別和巴薩續約,你違約金是3億歐,等你合同到期,我給你2億8000w簽字費,你來皇馬吧
至於提前接洽的問題早就不是什麼問題,歐洲的轉會俱樂部也經常通過第三方先接洽球員,然後在找到俱樂部,參考德赫亞和皇馬眉來眼去,姆希塔良和曼聯勾勾搭搭。除非原俱樂部捉姦在床,拿到球員和新俱樂部白紙黑字的合約,否則都白扯,譬如姆希塔良和伊布共用一個經紀人拉伊奧拉,伊布去曼聯合理合法,拉伊奧拉去幫伊布接洽天經地義,談完了伊布,順便把姆希塔良也談了,你多特質疑去吧,我們只談伊布只談伊布只談伊布,鬼信啊?
蘇寧能花三個五千萬rmb拿下顧超謝鵬飛李志超能花2800萬歐拿下拉米雷斯5000萬歐特謝拉
能花幾個億歐買下國米
還真當蘇寧花不起錢續約任民幣?
如果蘇寧答應了他的要求6000w簽字費國內頂薪 那以後只要一個球員踢出來了 就拖到半年合同要求高額簽字費高額薪水 那整個行業就亂套了
蘇寧寧願放棄一個主力國腳也不能開這個先河 體現出一個俱樂部的大氣與成熟
蘇寧好樣的
贏家:蘇寧得到了錢。華夏得到了人。國足得到了左後衛
輸家:一個協會的制度和公平性。。任民幣你拿到了錢 卻失去了民心 未來?好自為之!一句話「遵守行業轉會秩序,杜絕行業違規操作。
應該說是蘇寧 華夏 國足 任航四方獲利的一個局面。任航目前不在轉會期也是可以轉會的,但雖然任航和華夏有勞動關係但目前他沒有資格為華夏出戰,中甲有兩個預備隊比賽的試訓名額但中超沒有,所以預備隊比賽也無法參加。只能去參加友誼賽商業賽。
國足:既然任航是高洪波的愛將,那麼12強賽第三輪馬上開打,在國家利益面前,任航的事你們兩俱樂部就趕緊給我解決了,是轉會還是留下,你華夏不是有錢么,那趕緊的掏錢給我解決這事,反正儘快解決恢復訓練還高洪波一個滿血的任航,繼續為國效力。
蘇寧:此前已經和任航劃清界限,撕破臉皮,我就是要廢你,讓你年底成為一個大半年沒訓練過的戰五渣。此時足協從中解調,讓華夏掏錢,而且數目不少,眼看年底將至,既然你任航心不在我這,你也被我費了那麼久了,這次拿了錢還給了足協的面,也算一個比較好的結局。
華夏:有人會說華夏幾個月都等不了還花那麼大筆錢?事情並非那麼簡單,此前只是說任航和華夏距離最近,但任航的合同年底到期,到時候你不跟我華夏簽,你可以跟恆大簽跟上港簽,現在既然有這麼個機會那麼省得夜長夢多,任航也能快點過來接受佩萊格里尼的調教,明年轉會期一到,手續一辦,能即插即用。
不太懂第一條回答什麼心態
明明是華夏違規在先 提前半年接觸球員反而怪罪蘇寧
華夏都可以提前接觸球員了蘇寧為什麼不能三停?
足協對於這種違規做法不但不制止不調查反而出來協調 來助長這種風氣 那是不是以後想要買球員買國腳都不用付轉會費了?
足協現在插手 就形成了一個對大家都能接受的局面 華夏得到了人 蘇寧也拿到了一筆錢 任航也可以系統訓練
以後華夏內部能不能解決好更衣室的問題 球員看到免簽會得到更多的簽字費後會不會發生越來越多的類似事件 這些就都是未知數了
足協在中間瞎jb攪和,壞了規矩,怎麼還是一派官僚作風呢。
1.對於蘇寧做的也沒有什麼可以指責的,你既然不想續約,球隊也拿不到轉會費,三停可以理解。
2.對於任航,好球員不多,而且運動員的黃金時間就那麼幾年,面對一大筆簽字費動心可以理解。
3.對於華夏幸福,我想當恆大,我有錢,我願意給簽字費,高價買好的球員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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