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电商销售的生鲜食品是怎样监管的?如何识别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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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谢谢邀请。
看到别的知友写了大段大段的,感觉写少了不好意思,写多了又很多废话。所以还是言简意赅,多说些干点不怎么容易了解到的,少说些可以轻易搜索到的好了。
我的回答,一般来说很少配图,因为绝大多数图都能百度得到,连百度一下都不高兴的知友,那说明其实对这个问题并不关心,那想来也不会多认真看我的回答。一个“赞”或者“感谢”,对于非求名非求利的人来说并不重要,所以把知乎回答当成解闷小说的可以直接跳过我的回答;但同时也希望真正感兴趣的知友,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一些建议和参考。至于评论的回复,确实有问题提出,或者我的说法有问题或者歧义的,我在能力范围内会回复,如果不回复,要么是我的能力不足无法为您解答,要么就是这些问题可以轻易搜索到正确答案,没有回复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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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目前的电商,对于食品安全和产品合格性问题,采取的是一种规避性的对策。
何谓规避性的对策?就是把产品的安全、合格性交给上游企业、监管部门,而不是建立自己的有效监测部门,通过自身的完整鉴定,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企业的要求。这些规避对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 一、供应商筛选机制。对于有市场准入机制的产品类别,如定包装商品(通常指有国际条码的商品)、需要QS资质的商品、进口商品等,这些类别的商品,厂家必须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认证,才可以生产、经营产品。如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生产许可证(QS证,生产企业必须)、食品流通许可证(经销企业必须)等基本五证;
- 二、商品检测报告。供应商提供的每个单品,必须有相应的检测报告,如为进口商品,则提供进口检验检疫报告;
- 三、特定商品所需要的其它证件。这些证件,有些是全国性的证件,如猪肉的“防疫合格证明”等;有些是地方性的证件。这些证件,基本都是强制性证件;
- 四、追溯制度。有些追溯是政府强制规定的,如上海的猪肉追溯制度;有些是企业为了差异化制定的企业制度,如商品上的追溯二维码等;
- 五、商品台帐。这些台帐,有些是政府强制性的, 有些是企业要求的。台帐的建立,可以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第一时间找到产品货源,追溯到相关责任人。
- 六、企业品管部门。这也是电商对于供应商产品质量最重要的把关部门。绝大多数的电商,对于商品的质量判定,基本都是依靠直接感官,如视觉——看色泽、大小、成熟度,味觉——品尝产品甜度、脆度、口感等,嗅觉——产品的气味是否正常,有否异味,听觉——瓜类轻敲的回音是否判定是否成熟,触觉——鱼类的粘液多少判定是否新鲜等。使用仪器的话,一般也是比较简单类型的,除了必不可少的秤外,还有糖度计、温度计等。而对于那些凭感官无法直接判定的指标,如重金属残留、药物残留等,绝大多数电商品管并没有直接检测的能力,而是采取抽样的方式,转交有能力资质的第三方或者政府检测机构进行。
以上是绝大多数电商对于食品安全性、合格性的制度流程。在这些看似全面的流程中,是否真正能做到无死角、无空子呢?下面对于不同类别的生鲜类别商品逐一分析。
- 先说一下那些定包装商品,就是带国际条码的产品,如低温奶、盒装蛋等,这些产品安全性相对来说最有保障,因为都是严格按照国标等政府强制标准来进行。所以顾客在挑选时基本不用注意太多,就是看一下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有没有破损等。当然了,考虑到某些地区的食品监管有可能不那么严格,所以可以优先选择大品牌、大城市的产品;
- 国产的肉制品。虽然现在的什么“僵尸肉”闹得纷纷扬扬,但那些渠道基本都是些不规范的,如各类无证摊贩、饮食店等,电商的供应渠道还是挺正规的,基本都是国内知名厂商,同时国家对于肉类的监管还是很严,养殖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检检疫,屠宰需要屠宰证,运输、零售等也必须有定点的证照和必须的设备,所以电商的肉制品从货源上来说还是基本可靠的。但其中要注意的,一个是进口肉制品类。通过正规渠道进入电商的,产品是没有问题的,但有些供应商会用走私渠道进来的产品,以正规渠道的证照来供货,这就会带来一定的产品隐患。所以,在选择进口肉制品时,最好看一下其品牌或者供应商,尽量选择那些渠道广、品牌性基本形成的产品,少选那些没怎么听说的牌子;另一个是注意一下电商的物流。肉制品运输,最好是那些电商自身的专用冷藏车,如果是那些交给第三方物流的,或者用普通非冷藏车辆运输的,也会有产品运输途中变质的隐患;
- 烘焙类和熟食类产品。这些产品基本都是电商根据订单新鲜制作的,配送的时候也采用了相应的包装,所以安全性也是不错的。但有些电商本身不具备烘焙和熟食类的加工能力,而由第三方代工。那就必须了解代工厂的企业管控和业界知名度了。为同时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和价格相对便宜,一般来说还是选择那些自身有加工能力的电商为好;
- 蔬菜类和水果类。这两类商品往往是生鲜商品中安全性不是那么靠谱的产品,因为不同种类的蔬菜水果往往来自于各个产地各个渠道,电商也是由供应商从批发市场批发来然后转送电商的,这些供应商基本不具备非感官检测能力,碰到同样没有非感官检测能力的电商,那就有点不靠谱了。虽说国家有政策,批发市场有要求对交易产品进行检测,但实际去过批发市场的都知道怎么回事。当然有些有前瞻性的电商已经作好了相应安排,如自有基地的建设、优质产区的直采等,还有从国外农场直接发货做进口直采等,这些措施无疑对产品的质量安全性有了很大的保障,所以在购买时,也以首选此类产品为佳;
- 水产品类,不含那些有国际条码的定包装产品。水产品可谓是生鲜食品安全性的重灾区,因为目前有完整的、可靠的检测、监管的产品基本都是冷冻品,但目前的价值观还是崇尚活鲜类、冰鲜类的产品,活鲜类、冰鲜类的产品只有少量几个产品的合格标准,但运输、零售等都没有想对应的国家标准;同时,肉类、禽类制品,要么由大型养殖场出产,要么为具备资质的大型企业收购,还必须在制定的地点检疫后屠宰,并且运输链也有相应的规范,而水产目前的来源主要还是各类个人养殖户,大型养殖场的比例并不高,而且供应链途中基本没有监管,尤其是那些非感官指标。而对于建立自有水产基地,一则国内良好的水源地不是那么好找(有机认证必须至少2级,但2级及以上水质往往是水源地,对养殖的鱼种、数量要求很严,有些直接规定不得使用高密度的网箱养殖),二则活鱼的运输、暂养需要大量配套的技术、设备、专业人员,设备还可以靠钱砸,但技术不是那么一蹴而就的,不符合电商速生快死的风格,至于专业人员,那就更是凤毛麟角了,水产行业的人,有学历的要么在养殖场混,要么在跑饲料跑鱼药,既熟悉养殖,又懂运输,还了解零售的几乎没有。
- 所以,多数电商都仅仅经营冷冻和干货类水产,活水产、冰鲜水产都已经放弃(现在很多电商连毛利较高的冰鲜三文鱼都没了,而改销售冷冻三文鱼了)。
综合来说,目前电商对于生鲜食品的安全性对策,是采取保守的规避政策,除了自有基地和直采的方案外,还没有积极的正面应对方案,更多地是依靠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管以及供应商择优的政策。当然了商家有商家的考虑,毕竟高投入换取低效益以及回收周期过长对资金流动性要求很高的电商确实不是好方案。电商产品的安全性基本还是可以信任的,但品类暂时也无法和零售市场看齐。
以下内容皆是原创,没有参考任何消息源或引用。
在线电商销售的生鲜食品是怎样监管的?
这可以拆为两个问题:
1、生鲜电商在订单交付周期内的所有操作是否符合法律及监管要求?
B2C自营生鲜电商平台:
基本没问题,证照齐全,不齐全的打打擦边球也还过得去。操作上还行,没有承诺的那么好。
但B2B的生鲜电商平台除外,2015年做餐饮的时候在美X网、大X网买过蔬菜、肉。我的感觉是不如去菜场买,不论商品的品质还是温度、卖相,都很差。都是直接从批发市场拿货做二道贩子,毕竟价格在那里。蔬菜如果真的在冷库里分拣,是不会坏那么多的。后来在美X网的销售那里证实了,蔬菜不是在冷库里分拣的。
非电商平台自营的B端、C端的卖家:
这些就不好说了,良莠不齐。没法判断,连谱都没有。
现在X宝对于在线销售食品有个硬性的要求,一定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江苏某地办理这个证比较严格,要培训,培训要点名、考试。申请证件要去实地考察,销售不同的食品有不同的标准,冷藏冷冻要有温度控制设备,冰柜或者冷库。现在比较严格,相对以前好一些。但是操作层面依然无法有效管理和监管。
教亲一个简单小技巧,根据生鲜产品的属性,看看卖家是为了保持产品温度直至订单完成交付是怎么做的。看卖家在控制产品温度上花了多少时间,你花了多少钱。不要相信照片、描述,那都不属于你。
2、生鲜电商在订单交付周期内的所有操作符合法律及监管要求,能不能买?
假设生鲜电商在订单交付周期内的所有操作符合法律及监管要求并能被证明,也不能100%保证食品流通的安全。
即使被证明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也不能100%保证食品流通的安全。因为数字、文本这些管理结果都是可以被更新的,真相只有少数人知道。
法律在任何时候都是可以依赖的,特别是事实发生后,事实会让法律选择站在哪一边。但这对于购买前的判断基本没有太大意义。法律再严格,依然有人铤而走险。
买食材要有标准,但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农贸市场和原产地和宣传相差太多了,肯定有你不爱看的那一幕,但好多食材就是这么同根同源来的,然后被送往了不同的销售终端,上了餐桌。
3、怎么选“合格”的生鲜产品?
选择B2C电商平台购买。
选择垂直的生鲜电商自营的品类。
选择生鲜电商自营的品类。
选择名牌。
选择对温度管理要求不高的产品。
X宝上的B2C或者C2C卖家慎重选择。根据生鲜产品的属性,看看卖家是为了保持产品温度直至订单完成交付是怎么做的。看卖家在控制产品温度上花了多少时间,你花了多少钱。
最后,在预算之内,挑贵的买。不要相信促销活动和消费者能得到实惠这事。因为所有的商业活动都是以赚消费者更多钱为目标的。
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或(和)贴有食品追溯标签的产品只能证明产品在完成包装的时候是符合认证要求的。只有供应商信守承诺、严格执行,认证商严格认证,商品才能如标签所示。但是不是贴上这些标签就代表高品质,相对来说品质较好。
在商品交付到消费者手上之前的这段时间内的温度和保质期控制,是由卖家和物流服务商共同完成的。
谢 @张之诗 邀。
说实话,对于电商的监管,是对生鲜食品的监管,特别是对于生鲜产品电商的监管,我完全是一窍不通,所以我的回答可能有点文不对题,不过可以作为开拓思维的方式让大家多了解一些食品流通,因为作为食品的生产者与流通商,都有其共通之处。
电商企业他首先是一个企业,企业的目的在于赢利。作为食品的流通商,把食品从企业手里销售到消费者手中有几个制约企业赢利的关键点。
一、这个产品质量最优的持续期间
二、这个产品的物流配送方式
三、是否属于季节性食品
四、销售渠道所带来的毛利率
生鲜产品,他产品的特性是1、质量最优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星期,甚至就三天,2、物流配送要么是冷链,或者冰鲜运输,3、季节性很强,由于这些产品的客观因素,所以这个产品在农贸市场销售的毛利率就比较高。对于电商渠道,这个产品的毛利率相比农贸市场会更高,因为电商还要考虑最后一公里配送到家的问题。因此,电商渠道的产品都会有很多很高端的概念,如小麦胚芽油、高维生素含量、全麦、低卡路里、无反式脂肪酸、厂地直供、甚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等等等。市场营销所想出的各种概念都是为了高利润。
好了,回到正题。
我们在电商渠道怎么样能买到合格的产品。
一、选择流通量大的电商,因为保质期短的产品,这个电商的流通能力越强,他的产品质量相对来说越新鲜
二、选择服务质量高,效率快的电商。这个和配送有关系,东西过来,死了,坏了,腐烂了,包退包换
谢邀~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下问题:
在线电商销售的生鲜食品是如何监管的?如何识别合格产品?
首先:关注的是在线电商。
也就是通过网络渠道购买的生鲜产品,例如,天天果园,本来生活,两鲜,中粮,喵生鲜,等。
对于以上举例的较大的,日订单量在数万单的生鲜电商网站,他们的品控基本上是通过以下几点去进行:1.买手的产地直供,有一个靠谱牛逼的买手,得买手者得天下,他给你解决的不仅仅是什么地方的货好卖的问题,更多的是产品的如何分级,如何运输,以及,什么地方的什么东西好卖。毕竟中国没多少真正的吃货。(我的意思是,懂吃会吃,吃的出同种商品不同产地不同品质的口感区别的专业吃货)2.批发市场档口拿货。千万别相信每个生鲜电商公司对你说的原产地新鲜直达的口号,当你真的在这一行去实践的时候,你就会知道,这些都是忽悠群众的。批发市场有些东西真的还是蛮靠谱的,并不是货不好,只是好货价格比较高而已,但有些时候,会比你产地收来的还要便宜,这个就是我们常说的倒挂现象,例如最近的大荔冬枣,前段时间的荔枝,倒挂现象都很严重。这是关于他们的产品的来源渠道由以上两点。
再说问题的第二个关注点,如何监管。
对于这个问题的话,说一些个人的见解好了。所谓的生鲜产品,他是有生命的鲜活产品,所以他才叫生鲜。而对于任何一个生命体,当他离开本体的时候,就意味着生命的终结,而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的延长其保存期限和生命质量。例如,合理的温度控制,采摘之后的中心降温预冷,全冷链运输,等方法。而以上措施,例如中心降温预冷,也定然是只有非常大的采购商才有实力做的事情,或者是当地的大买办会去做的事情,小批发商,三五人的微商团队,做做单品的那些大忽悠,还是算了吧。(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时候你产地买的货还不如批发市场的好的原因)一般生鲜电商的创业公司拿到天使轮的钱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招兵买马做扩张,然后就会发现一堆运营和售后问题。然后就是各种铺天盖地的新闻,生鲜电商难做啦,生鲜O2O是伪命题啦,生鲜B2C是扯淡啦,其实并不是。因为互联网行业出来的去创业生鲜电商的人,多数对商品并不了解,(例如我,也不是很了解),只凭激情和自己的所谓互联网思维去做事情,去创业,去抢占市场,去做扩展,去玩营销手段,最后,投资人的钱烧完了,然后就各种问题出来了,品控无法解决,招不到行业里了解产品的人,团队执行力差,自己消沉一段时间,换个项目重新创业,号称自己:连续创业者。(嗯,例如我)
扯远了,其实主要想说的是,产品监管,最重要的是1.人,2.冷。3.仓。4.链。5.销售。
所以,当创业者拿到第一轮钱的时候,建个仓库,或者 租个仓库,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吧。(其实还是驳论,销量数据都是假的,建个屁仓库)
最后:如何识别合格产品?
我只能说,靠经验。别说合格产品了,红心火龙果和白心火龙果,不切开放你面前你分得出来么?红心猕猴桃绿肉猕猴桃黄肉猕猴桃不切开放你面前你分得出来么?红蜜柚白蜜柚金蜜柚不切开你分的出来么?别说消费者分不出来。卖货的人十有八九也是无法分辨的。
当然,自己作为一个买家,其实真的没有办法从传统的B2C电商的详情页或者营销话术里去分辨产品如何,你做的一切都是价格或者冲动消费的决策,付款之后,货品到你手里,满意了皆大欢喜,不满意了就投诉差评。如果想真正d体验如何挑选水果,欢迎光临小区门口的水果店。令郎满目,随时供你挑选。千万不要相信生鲜电商宣传的自己的水果都是原产地24H新鲜直达之类的话题,也别相信他们说的水果店的流通都经历了七八个环节,到你手里的都是四五天以前的货。其实好的水果店里的东西,比电商公司的新鲜。你要想想,人家一个水果店老板,就在家门口摆摊卖水果都七八年经验了,哪个不比你创业公司的人了解水果。
又重新看了下标题,可能有点跑题,我说的多数是水果电商,而不是生鲜电商了。其他品类不了解,哈哈。
以上。
谢邀,这几天非常忙,都没有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 目前的现状是这块属于空白。从外观上很难发现产品不合格,所以真的是考验小二的良心。
补充下(引自CFDA网站)
为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广泛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现公开征求意见。
《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监督检查定义)本办法所称监督检查,是指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员依照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等情况,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是指具有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资格,从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检查对象)本办法所称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指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食品、食品添加剂及保健食品(以下统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统称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五条(职权划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统一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上级部门应对下级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六条(异地互查)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随机抽取生产经营者、随机送派食品安全检查员开展异地检查和交叉互查。
第七条(遵循原则)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八条(企业投诉)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检查员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章 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第九条(依法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生产经营食品,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第十条(生产经营者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管理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确保生产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包括:
(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其他原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二)严格执行国家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相关标准,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符合要求;
(三)严格落实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管理食品添加剂;在自制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当以消费者易于辨识的方式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召回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提示消费者停止食用,对召回的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第十三条(自查记录)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特殊食品要求)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该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第十五条(其他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标签标注、特殊食品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保持有效运行。
第十六条(配合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检查场所,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相关询问,协助核查生产经营情况和抽取食品样品。不得拒绝、逃避,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 监督检查内容和要求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计划)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信用档案记录等因素确定风险等级,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编制本行政区域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计划应当包含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的方式、抽查比例、检查频次、检查重点及产品抽检等内容。
第十八条(其他监督检查)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投诉举报等情况,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检查内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的监督检查,按照《检查要点表》中表1-1的规定进行。
保健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按照《检查要点表》中表1-2的规定进行。
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按照《检查要点表》中表1-3的规定进行。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按照《检查要点表》中表1-4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抽查方法与内容)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开展1次覆盖《检查要点表》全项目的检查。规定为必查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漏检。
根据监督检查需要,检查员可以随机抽取《检查要点表》中的部分检查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第二十一条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检查要点表》的内容,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制定监督检查表格。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方式)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采取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的书面材料记录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食品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并视情况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书面材料记录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检查时间)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的业态、品种、特点以及监督检查内容的需要,确定监督检查的时间,一般应在生产经营者生产、营业时间内开展监督检查,不得提前通知企业。
第四章 监督检查程序
第二十四条(人员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监督检查,应有2名以上检查员参加,并当场出示有效证件。
第二十五条(邀请专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邀请食品安全专家、消费者代表等人员参与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现场检查)检查员开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列举的检查措施。
第二十七条(检查记录)检查员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检查要点表》的内容要求,如实作出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描述性记录,并填写《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以下简称《检查结果记录表》)。
《检查结果记录表》一式两份,由检查员和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质量安全负责人签字,一份由被检查单位留存,一份由监督检查部门存档。
负责实施监督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检查员对所检查项目的检查结果负责。
第二十八条(异议处理)被检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检查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签署异议,但应当说明异议事项和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检查员应当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核实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检查员应当报告监督检查部门。
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检查员应书面记录并报告监督检查部门,由监督检查部门予以公布。
第二十九条(定期公布)监督检查结束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部门网站上公布检查记录和检查记录表的结果以及检查员姓名等信息。
食品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易于接收到消费信息的经营场所公示监督检查结果。
第三十条(责令整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在监督检查或抽样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改正的,现场出具限期改正通知书,提出整改内容及要求;检查员应当对被检查单位的整改情况实施跟踪检查,并记录跟踪检查情况。
第三十一条(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履行案件移送程序;涉及其他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其他监管部门的,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第三十二条(实施召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或抽样检验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者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应当要求生产经营者及时追查食品流向,召回不安全食品。
第三十三条(信用档案)监督检查结果应当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按《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不配合监督检查)检查员对被检查单位拒绝、阻挠、干涉检查的行为应当进行书面记录,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无法完成检查工作的,有关检查结论判定为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风险防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证据,经调查认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继续生产经营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应当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暂时停止生产经营,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七条(餐饮服务添加剂未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及公示食品添加剂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督查人员违规处理)检查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监督检查部门按照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造成后果的;
(二)隐瞒、谎报、缓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阻碍、干涉监督检查工作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伪造或者指使他人伪造记录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谢邀^_^
一、在线电商销售的生鲜食品是怎样监管的?
09版食品安全法未针对网络销售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作出规定。如 @JhonWang 所言,生鲜产品还存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之间的界定,目前监管仍然存在多部门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等的漏洞。日常监管中,只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管,按照业态类型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监管。对提供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企业监管09版食品安全法没有相关规定。
今年十月一日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已经对网络食品交易作出了规定。
第二条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食用农产品指提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如蔬菜瓜果,未经加工的肉类等。
食品是指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按照这个定义,食品包含食用农产品。但是考虑到06年已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包括食用农产品在内的农产品的生产、监督检查等做了规定,因此明确了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食品安全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定。
第六十二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二、如何识别合格产品?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食品安全经营的监管,主要是通过日常监督,对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经营者资质,食品进货渠道,购销存记录,检验报告,经营卫生环境等方面,以及监督抽检等等方式进行监管。
作为普通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候,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吧
1、看经营者
路边小吃摊,无证经营的,看起来经营环境就很糟糕的,苍蝇蚊虫群魔乱舞的,别去了~~~没有然后了,吃了拉肚子别说我没告诉你。就目前来说,餐馆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卖副食的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嘛,生产者一般不给你零售吧~~~尽量选择正规商店、超市和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去购买食品。
2、感官性状
你看起来就觉得有问题的食品,比如包装破损,霉变,闻起来有异味,有异物,虫子什么的,那这东西肯定不能吃了啊。要尽量选择有品牌、有信誉、取得相关认证的食品企业的产品。购买时查看食品包装、标签和认证标志,看有无注册和条形码,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怀疑有问题的食品宁可不买不吃,购买后索要小票发票等购物凭证。
3、价格
不是说便宜没好货,而是比正常价过于便宜的食品。防止上当受骗,勿贪小便宜。
注意食品安全,继续扯点别的吧,
4、不买不吃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
河豚鱼,毒蘑菇,草乌这类,吃货如你,忍不住要吃也要去正规,专业制售这类食品的餐馆吃。自己不会做的话,千万别买回来自己倒腾,这不是开玩笑,没吓唬人,是人命关天的事。
四季豆这一类,洗干净,烧熟煮透就没事。
发芽土豆发芽花生霉大米这一类,有多远扔多远,你要找个地方种下去等明年收新鲜的那也不错。
5、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光靠监管部门的宣传远远不够,媒体也要有点业界良心,科学、客观地进行食品安全报道。当然自己也要长记性,说了几十遍了发芽土豆霉花生不要吃不要吃,你还非要去以身试毒~多关注当地食药监部门的食品安全宣传资料,至少你不会被忽悠,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多了解一些食品安全知识总是好的。食品添加剂,老生常谈了,再说一遍,按照标准规定的用量添加,是安全的,不要谈添加剂就开始一脸惊愕。食品添加剂君为了食品工业的发展也是蛮拼的。
有想起来的再来补充了,拙见,欢迎批评指正。
1、销售生鲜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2、生鲜农产品是否合格,基本靠性状就能辨别。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下关于电商生鲜的监管许多答案都比较全面了。@狐狸贝贝
的答案从各种手续审批、检验检疫资质等电商的整套流程分析了生鲜产品监管的整个流程。@然然
和 @jesscia li 也把相关法律法规呈现给大家了。
我从半个食品行业从业者,一个资深买买买吃货的角度跟大家分享一下,如何在电商上识别合格的生鲜产品。力争简单实用居家必备哈。
肉类产品
最先讲肉类产品,因为我在电商上买肉类是最多的。因为许多优质的肉类食材是我家对面菜场附近超市都买不到的。但是我煎个牛排,油啊盐啊可以凑合,牛肉再凑合还有啥b格?这时候电商购买是必须的选择。
不是吓唬大家,如果你选择的是C2C的平台小商家购买,你很有可能买到走私肉。中国现在每年走私的牛肉比正规进口的可能要多得多,这个事情随便一搜到处是数据。大部分的走私渠道是香港,进口到香港再切开一块块带到大陆,真的。。食品很不安全。
这时候选择大的电商平台相对是安全的,比如京东这样的,这些都是供应商削尖了脑袋想要进驻的平台,不愁没货源的平台,对供应商的选择是很严格的。
那么这些平台上就不会混进走私肉么?我不能跟大家打包票,但!是!你们知道中国每年进口肉类是有配额的,什么叫做配额,就是每年中国能够从哪个国家进口多少,都是明明白白的分配下去的,而且,每个进口商每年能进口多少,也是国家规定好的。知道这一点,大家对有那些规模大实力强的进口商有了解就好了。比如恒都啊,去年就开始活体进口澳洲安格斯牛了。
更精准的做法就是选择支持产品追溯的。产品追溯就是你能扫一扫二维码就知道这块肉是哪头牛生在哪儿,死在哪儿,生前去过哪儿,死后怎么被分尸的。。。呃。。墓志铭。
具体来说,长这样:
这是我买的澳洲安格斯谷饲牛肉,由恒都活牛进口到国内,到了河南再进行宰杀,京东预售购买。
水果蔬菜
直采直采直采!
直接写明农场的产品是相对可以信任的。经常有人会问我,比如西兰花怎么洗啊,水果要不要削皮啊之类。其实按照我国规定。农药都要低残留,采摘前一段时间都不许用药。但是!散户种菜是不受控制的,你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用没用药。只有出身明确的产品是相对安全的。
不过,我真的至今没有找到一家特别靠谱的水果蔬菜电商。虽然有产品的安全问题可以保证,但是往往过于新鲜。。。嗯,就是不咋熟。买个土豆大小不一啊,买个白菜等我回家就蔫了啊。一声叹息。
烘焙蛋糕熟食等加工食品
如果你是一个喜欢在微信上买私房烘焙的蛋糕甜点的人,那么恭喜你,你经常吃三无产品。
不管是在微信上买私房烘焙主是如何说自己材料比店里卖价都贵(当然大店都是批发价零食怎么能比),自己的工序如何耗时(许多甜点需要特定的工具,面包发酵则对温度湿度有严格的要求),可能他们的产品确实很美味,而且很用心下料了。但是依旧是没有QS的产品。
同理,许多熟食也是如此。大家可以搜搜,超市出售的熟食其实都有大肠杆菌超标的问题,更不要是千山外水的邮寄的产品拉。
当然如果你真的想要买,就要睁大双眼鉴别真正靠谱的商家,以及千万不要觉得手工就是好。匠人和工人是有区别的。
预包装食品,牛奶以及预包装的奶酪火腿等乳制品肉制品
这块产品的安全性是生鲜食品中最高的,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预包装食品都是已经通过了当地的各种检验检疫,各种安全检测,从当地工商局到海关的层层监管。
选购的时候要注意的是生产日期,很多平台喜欢搞牛奶节,很容易买到临期的牛奶,虽然从食品安全和营养价值上,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买到就是会很不爽啊。。。。
还记得两年前参加中国食品安全论坛。有分论坛邀请了京东、沃尔玛的VP,还有中国农产品集贸协会的负责人一起唠嗑。京东负责物流的VP畅谈自家物流建设大投入高标准。农产品集贸协会的负责人淡淡一笑,说自己做了二十几年的农业,反问京东如何保证上游安全。
真的,生鲜电商的食品安全,真的要用一句特别官方的话,叫做社会共治。有实力的责任感的农业企业负责好的产品,做好产品溯源,电商平台做好仓储物流,特别是冷链管理(其实京东真做的不错)。政府立法齐抓共治。最后我要感慨万千的写一句我写过无数遍的话: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谢邀。我是是食药监督的新人一枚,我们目前学习的是2015年《食品安全法》。这次新法自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新法中对于网络食品交易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相关规定:
1.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视频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其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有原发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2.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其中,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第三方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食品生产者追偿,且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做出更有力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生鲜电商一直是个难题,最近几年才做起来。
生鲜类的食品, 如水果,生鲜肉类等对于物流配送要求极高,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冷链物流。冷链物流比一般常温物流系统的要求更高、更复杂,建设投资也要大很多,加上国内一线城市的交通拥堵情况严重,冷链物流成本太高。
其次,顾客的订单价格和订单频率都大大影响到电商,物流的运行和利益,如果宣传做不好,没人知道没人订货,那么质量可想而知。
此类电商运行模式较多,像我们比较熟知的综合类电商平台天猫什么的, 它们主要做的都是平台,大部分生鲜电商是通过平台上的商家来销售。可是不同的商家他们销售的生鲜产品在质量、价格等方面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无法把控。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很难说。
而且平台上很多商家选择的送货物流在送货时间上没有保证,这对于生鲜产品的保鲜来说也是个非常严峻的。这些都不是法律目前所能左右的因素。
所以在选择网络购买生鲜食品时,尽量选择较为专业的网站,拥有较好的信誉度和较为完善高端的物流体系。买的比较少的话就去农贸市场吧,不要觉得网上东西便宜什么的。再者,收到货前先检查,如果发现有异可以拒签,就像极限挑战里面黄渤当快递送香蕉被拒收一样(虽然我觉得渤哥当时很可怜T^T)。
(部分来自百度百科。)
谢邀。
生鲜产品在电商平台突然发展起来,而且发展的很快速。 国家在这方面还没有正规的法律法规,如何判别合格,还是从新鲜程度以及运送过程 确定。
《2015年食品安全法》10.1开始实施,对这方面做了一些规定,但还不是很完善
不靠谱。原因很简单,一是规避成本太低。二是利润太低。
谢邀
我本人的公司是经营实体店...销售东北大米、粮油、山货
不属于生鲜范围内
有在手机端的微店开张...然后在本地配送
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是电商...尚未在电商网站上开店
就目前的经营情况来看...没人来核查产品的质量或品质...
当然我卖的东西是OK的...
生鲜方面...有朋友做鲜果切...
拿到食品生产许可和加工许可...
这个不难...各地都有代办的...一般是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亲属来代办...
到现场看也就是走个过场...可能大型城市好一些吧...我所在的祖国边远地区...确实监管力度很一般...这就导致一个问题...如果老板善良...会注意这些问题...
但大家都是中国人...国民品行方面的问题我不多说...大家都知道...
那么上线的产品品质其实就无法保障了...
谢邀,最近比较忙,月底么,各种报表,晚上要带孩子。这么说吧,这块空白。因为行政监管讲求属地管理,在线电商属地冰果啊?公司所在地,还是供应商所在地,还是生鲜产地?三方都有份就是三方都不管。这是我个人所知的现状。君不见我大工商总局本想推出国法《网络交易法》,结果某云一阻拦,变成了局令《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了吗?
在线电商销售的生鲜食品是怎样监管的?如何识别合格产品?
谢谢邀请。在线电商销售的生鲜食品现在主要分为几大类。第一,品牌厂家生产好的,这方面就不讲太多,就跟去超市买东西一样。看厂家,看生产批号,看生产时间,保质时间等。第二类,就是无生产厂家。比如水果、蔬菜等等。现在这方面表面上看监管是看不到的。但是如果是B2C电商平台,基本都有传统渠道似的监管。就是比如电商公司的水果,他都有当地执法部门来监管。就是你企业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或者你的采购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来监管。比如农药残留等检测。这些只要是企业在做,都是有的。如果是淘宝C店,就基本没有。因为最新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包括蔬菜,水果。但是如果是企业在运作这块,都是需要具备的,部分生产型企业还需要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谢邀 @芝士喵 !首先,新《食安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嗯,我们的电商还是有人监管的,不过,看起来力度还不算太大。说点有用的吧,如果发现买的的生鲜不新鲜,根据《食安法》可以对商家进行投诉,如果跟商家协商不来,直接打12331。
不知道 不瞎扯
谢谢邀请,再严格的监控也会有纰漏。引用老大一句话…在菜市场买菜水果等,买到坏的,只能自认倒霉眼瞎。但是在我们这里买,我们换换换。退退退。
目前空白
简单的说一句,目前理论上的做法与实际操作层面差距还是比较大 ,发展到现在,站在一个从业者的角度说:目前我这边在尝试用时间的维度来衡量新鲜程度。具体两个部分:1,种植+入仓,2,出仓+配送。 用二维码+加工出库日期+建议保鲜期 三个时间信息维度(其中包括部分种植及产地信息)来衡量生鲜是否新鲜,规避从冷链物流的角度来衡量。毕竟谁也不想给消费者卖不好的生鲜产品!
必须匿了,涉及到一些行业内幕。
1.网购食品中,肉类零食除非是大厂家老字号出品的,其他的只要大型超市里面没出现过的品牌或者商家,大多有问题,比如什么肉脯、肉松,对了还有牛排。怎么说呢,病死禽畜肉不经过腌制味道是盖不住的,而肉松肉脯经过各种香料人工添加剂腌制,再烘烤煮熟一下,最后调下味,一般消费者吃不出来。牛排,因为成本问题,很多是口蹄疫疫区肉类,国内不让进口的,走特殊渠道入境的,一般大型轻工业产品进口的大多3分正规报备缴税,6分走船,1分邮政包裹,涉外港口还有当地海关实权部门人员有几个没问题的。还有更恶心的就是和之前说的一样的病死肉。
2.水果蔬菜什么的基本没问题。
3.糕点类,线下有实体店的或者进入商超销售的,一般没问题。卖家自制的,一般卫生不合格,还有自制糕点鸡蛋可以用鸡蛋香精代替,一般吃不出来。
4.土蜂蜜、农家蜂蜜要么就是果糖什么熬出来的假货,要么肉毒杆菌严重超标,注意,严重超标,婴儿吃了很危险。常见的能形成规模化生产的蜜有百花杂蜜、油菜花蜜、槐花蜜、荆条蜜、椴树蜜、枣花蜜这些花多的,其他的什么玫瑰蜜、薰衣草蜜,不能说没有,但是蜜源太少,没法形成规模化生产,比如我小时候家附近有一大片桂花树,每年九十月份附近养蜂人出的蜜就带桂花香,但也就百十斤,多了没有。雪莲蜜纯属扯淡,哪有雪莲一堆一堆长在一起的。
5.自制的奶制品,奶源说不清。
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还有,请相信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食品,出问题的和总体相比,比例太少太少太少,只不过新闻媒体一波风的去报道,让人感到问题严重,相比而言,还是自制食品、现做食品出问题的比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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