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追究刑事責任,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偵查和立案,有什麼區別?
派出所是公安局的屬地分支機構,你聽名字,派出的,所以派出所是綜合了治安,刑事,戶籍等多警種的綜合分支機構
其不具備獨立辦理刑事案件的能力,自然不能去立案,也不能主動偵查
這是有公安局的刑警隊來偵辦的,派出所只是協助和配合,也有可能會被抽調人手
所以刑事案件,應該去屬地派出所的上級公安局溝通立案,派出所報案也只是代為傳遞信息,當然也是最方便的,畢竟你對於公安系統是不熟悉的
多加一條說明:
瀋陽公安派出所將不再負責偵辦刑事案件,不再負擔大型事件和活動的安保、執勤任務;社區民警實行專職化,全市945名社區民警將全天8小時都在警務區內服務群眾、採集轄區信息、組織安全防範等社區警務工作。
自今年7月31日起,瀋陽市公安局全面啟動全市公安派出所改革工作、運行全新警務模式以來,可防性發案率下降明顯。
改革後,公安派出所依然接受110報警等群眾報警、求助,為群眾提供服務;辦理行政、治安(含治安轉刑事)案件,調解治安糾紛。
刑事案件剝離 由專業警種辦理
1、一般的人身損害案件是由轄區派出所負責立案的。
2、目前的傷害案件派出所立案後負責偵查,審訊,同時帶領被害人到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害鑒定!直到起訴,檢察院批捕都是由派出所辦案民警負責。
3、對於特大,重大,社會影響比較嚴重的,而且明顯屬於刑事案件的,有公安局刑警部門負責偵破。
4、傷害案件是否構成刑事案件要看被害人傷情鑒定結果。不能直接認定刑事案件,都是以治安案件立案後,傷情夠輕傷後轉為刑事案件。
5、雖然現在個別地區公安機關派出所不負責刑事案件偵破了,但這只是零星地區,絕大部分地區派出所還要負責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偵破的(主要傷害案件、盜竊案件等)。
看了所有回復意見不一。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機構,對刑事案件立案偵查沒有區別,案件簡單易於偵查破案的派出所直接辦理,案件複雜或重大刑事案件由案發地派出所先立案後移交公安局偵辦,但並不是移交後就不管,因為公安局是一個整體單位,所有案件辦理好壞直接影響公安局,所以在立案偵查中不分你我,聯合辦案。至於提的問題傷害案只要是公安局在辦理,不管是派出所還是公安局只要依法辦理就行。不過公安局警種不同辦理刑事案件不同,有的案件屬於治安,有的屬於刑偵,有的屬於交警,有的屬於經偵,有的屬於網安,禁毒等,這些是公安機關內部分工不同而定的,所有案件都離不開案件發生地派出所的配合。
應該由轄區派出所調查案件的動機,如果身體損害至當事人輕微傷的派出所可以協調處理,給當事人賠理道歉,情節嚴重至當事人傷殘派出所移交刑警大隊立案貞查,嫌疑人面臨著承擔刑事責任,重者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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