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2018年土地確權後,20歲以下沒土地的人怎麼辦?


給大家說一說現在我國農村土地確權的最新動態吧。因為根據糧油市場報報道,就在今天(2017年11月29日)上午,農業部舉行新聞發布會,向媒體介紹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試點有關情況,農業部相關領導出席發布會並回答記者提問。

在發布會上,農業部官員表示,我國多個省市已基本完成土地確權,而且承包地確權可為農民帶來以下五大好處。

多省市已基本完成土地確權。

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在發布會上表示,目前全國整省推進此項工作的省份已達28個,試點範圍擴大至全國2718個縣(區、市),3.3萬個鄉(鎮)、53.9萬個行政村。截止11月底,全國實測承包地面積15.2億畝,已經超過二輪家庭承包耕地面積,確權達到面積11.1億畝,佔二輪家庭承包耕地賬面面積的82%,甘肅、海南、陝西、福建等17個省市確權面積超過了90%。

據了解,張紅宇在回答記者提問時稱,山東、寧夏、安徽、四川、江西、河南、陝西等7省(區)已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了基本完成。天津、河北、山西、江蘇、湖北、湖南、海南、貴州、甘肅等9個省份也處於收尾階段,準備向中央提交相關完成報告情況。

承包地確權農民可得五大好處。

據了解,張紅宇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從全國來說,2014年開展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以後,農民得的具體實惠,可以歸結五個大的方面:

第一,把實際情況搞清楚了。

中國有2.6億農戶,其中2.3億承包農戶,家家都有土地,這塊土地在39年前,按照公平的或者順應當時大家的要求,進行遠近搭配、厚薄平攤,儘可能公平,所以這麼多年下來,農戶承包地面積到底有多大?東邊、西邊、南邊、北邊的位置具體邊界在什麼地方?多數地方原來說分了一畝地,恐怕量下來也就是那麼一畝多點。但一些山區,說家裡面有一畝地,但是一量下來可能是1.5畝,甚至更多。我想到底農民現在有多少地都很難把握。這次我們通過航拍實測,落到地上就是相對精確的數字。所以,第一個就是把家底搞清楚了。

第二,土地權能增加了。

我們搞確權登記頒證的目的就是確實權、頒鐵證,讓老百姓手裡擁有的承包經營權證是土地的身份證。當然承包合同是權利生成的依據,但擁有這個證書以後,就擁有了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還有相對的處分權利,這種處分權利就是轉包權和出租權。以前這個權利也是存在的,但是心裡沒底,這個地轉給你以後,可能收都收不回來,因為當時沒有類似於像現在頒了鐵證一樣讓人放心,面積有多少、具體什麼位置,心裡很踏實。通過這次確權登記頒證,權能就非常完整了。

第三,土地承包糾紛也解決了。

39年前實行家庭承包,主要是出於一種公平的考慮,家家戶戶耕地的好壞、遠近、厚薄都要考慮清楚。30多年來,地力改造了,地界也沒有那麼清楚,到底地塊是你的還是我的搞不明白,邊界不清、權能不完整。通過確權登記頒證,不僅把面積搞準確了、邊界搞清楚了,逐步達到相對公平又有效率。在這個情況之下,幾十年的矛盾糾紛也予以化解和澄清。

第四,土地流轉放心了。

確權登記頒證推動了「三權」分置,推動了經營權有序流轉。截止2016年底,二輪承包地經營權流轉面積達到4.7億畝,佔比約35.1%,現在2.3億農戶中有7000萬農戶已經不直接經營他的全部土地或者部分土地了。這種經營權的有序流轉得益於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我轉給第三方經營十年、二十年,只要在二輪承包期限內,我轉給你,我要你多少租金,雙方自主商定。在這個過程中,確權登記頒證也推動了經營權的流轉。對流出方來說,這個地到時候收得回來,收不回來,不知道。對轉入方新的經營主體來說,投不投入,心裡也不穩。所以,解決好了土地的權能以後,土地流轉經營更順暢。

第五,經營權可以抵押融資了。

此外,確權登記頒證以後,經營權可以抵押融資了,這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現代農業發展資金不足的問題。

張紅宇認為,經營權可以抵押融資在實踐中效果還是非常不錯的,幾個已經完成省份,土地經營權發生率越來越高,但是壞帳率越來越低,因為雙方有了嚴謹的契約。我最近看到山東的武城縣,通過確權登記頒證以後,經營權抵押擔保非常普遍,老百姓實實在在地感覺到了手裡面的經營權能給他帶來實惠,而且這個通過數據匯交、信息共享以後,金融部門也願意做這個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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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繼承問題,國家法律一直沒有明確的規定,不過隨著農村宅基地流轉等政策出台後,宅基地繼承基於「地隨房走」的原則,農村子女在父母去世後,不僅能夠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還可以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權!  但根據宅基地確權工作開展的情況來看,宅基地繼承或將在2018年確權結束後,有所變化,以下三種情況的農民將再也不能繼承農村宅基地了!  

第一、戶口已經遷出農村的農民  不論是宅基地,還是耕地,分配的基本原則都是農村戶口,如果戶口已遷出農村,那也就代表著你不再屬於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也就不能夠享受到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及時父母在農村擁有的宅基地。但修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不過不可以對繼承的房屋進行翻建等工作,等房屋倒塌之後,宅基地將會被集體收回。

第二、父母的宅基地屬於違規佔用的農民  目前,國家對農村宅基地修建有著嚴格的審批程序,農民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必須要經過申請審批後,才能開始修建。但早期由於管理制度缺陷,很多農民都是先修建再審批,導致許多農民都屬於違規佔用宅基地建房,甚至還有一些農民佔用耕地修建房屋。  在宅基地確權結束之後,修建的房屋雖然可以繼續使用,但是宅基地卻不能被繼承。

第三、被繼承的房屋已塌陷的農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中規定:「農村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等都是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由此可以看出:農村的宅基地是沒有繼承許可權的。不過是基於「地隨房走」的原則,宅基地才能夠被繼承!  可現在許多農村的房屋都出現了倒塌,房屋的價值已經不存在了,所以對於這類的房屋以及宅基地,農民不能夠進行繼承,宅基地會被收回。

因此20歲以下的人可以選擇戶口不遷跟隨父母的農村戶口繼續享有宅基地,也可以出去外面世界看看,離開農村,具體還要看個人的自己的想法,你們說是嗎?


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提出是在2013年,實施至今也有四年的時間了,在2018年,該項工作會全面結束。不過符合相應條件的人還是可以繼承父母宅基地的。具體來說就是:

  1. 繼承人戶口在本村,屬於本村村集體組織成員。

  2. 依據「一戶一宅」的原則,繼承人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

那麼沒有分配資格的人該如何獲得土地呢?

一、排號領取土地

政府對這些沒有土地的農民有一定的政策,沒有土地的農民可以去鄉鎮府報備自己的土地需求,然後政府部門會有專人去協調,如果有無人經營的土地,就可以排號領取。但是這種情況等待時間非常久,而且手續繁瑣,過程麻煩。

二、承包土地

如果真的有土地需求的話,可以去承包其他人的土地,用這種方式滿足自己的用地需要,比如搞大規模種植,經濟類作物的種植等。

以后土地將會是越來越珍貴的資源,因為隨著城市化進程的發展,不少土地都被徵用,可供分配的土地在減少而人口卻在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外出打工,不會在意家裡的二畝三分地,不過失去土地的朋友們,以後可能會損失很多。


答:這個問題主要指,1999年以後出生的農村新增人口,在農村面臨長期無地的情況,以及該怎麼辦。

小編認為,應該從幾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處理:

一、人地關係的不平衡,一直是現行土地承包法的一個難題。

我國現行的土地制度,是以農地集體的所有權和農戶的使用權為特徵的。這一制度在運行中始終面臨著一個難題,那就是農民既需要穩定的土地使用權以便進行中長期投資,又要求在短期內依據家庭規模的變動來調整土地,以求保持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的格局。

二、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不變,更引起了很多農民朋友的關心和擔憂,尤其是以下幾類人群:

1、1999年以後出生的人口。

2、入嫁女。

3、無法續婚的離婚女子戶口又遷回原地的。

新消息出來後,這三類人群又將面臨長期無地的情況,那麼該怎樣有效地處理這一現象呢?

三、小編認為,村集體應當靈活發揮,對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承包地做出局部調整:

1、給以下幾類人減地:(1)已去世的;(2)已出嫁的;(3)農轉非的。

2、減出來的地再分給以下幾類人:(1)二輪土地承包後新生的人口;(2)嫁入到本村的女子;(3)無法續婚的離婚女子戶籍又搬回來的。

這樣,村與村之間形成有效銜接,就可在局部範圍內化解新增人口無地、去世或其它離戶人口佔地的不公平現現象。

與此同時,又能更加有效的保護現行土地承包法維護整體、維護大局利益的不變。


到2018年底,實行了多年的土地確權就告一段落了。也表示隨著歷史的推進,中國的農村走到了新的時代,這其中孕育著幾輩一大批的改革家所基於的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而進行的一系列政策設計的最終定型。那就是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為基礎,之後實行「三十年不動」的政策,到期後還要續期三十年,這期間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承包權及使用權方面將會保持一個長期穩定。

土地確權完成後,農村集體的土地基本都確認了相應權利主體,而且保持一個長期性穩定後,農村不會因人員增減而在承包地上有什麼變化,「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

那2018年後,20歲以下的年輕人沒地怎麼辦呢?

實際上,也不能說沒分配確權到土地的人就真沒有土地了。首先,既然是沒分到土地,證明是實行二輪承包後的「增人」,那麼對於家庭來說,也就存在若干年後的「減人」,這一增一減,地的承包人就自然讓渡給了家庭後代,這就算繼承了。

其次,農村的宅基地基本上都是以家庭為單位確權的,只要沒有超過一定面積上限,宅基地是確權給家庭了的,一樣可以繼承延續,所以,新增的人並不會失去耐以生存的土地資源。

還有,將來國家在民政政策以及發展集體經濟方面會有相應措施平衡那些在一段歷史時期內明顯有利益虧欠的群體的。


你好,土地確權之後沒有土地的人,要想獲得土地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1)村集體在確權時會留一部分有機動地,可以去找向村裡申請,但這類申請的成功率不會很高,但是沒有土地一定要先去鄉鎮府報備自己的土地需求,如果有退出承包權的土地應該會按照順序分配給無地的人。

(2)其次,可以去開墾村裡的一些荒地,不過開墾的荒地說到底所有權還是國家和集體的,開墾荒地種植還是有一定的風險。

(3)另外是流轉其他農戶的承包土地,國家現在支持規模化、機械化種植,所以流轉土地進行規模種植是未來的發展前景。農民相互之間,直接轉讓土地的使用權,通過這種土地流轉的方法,讓沒地的農民只要繳納一定租金就可以獲得土地使用權,比如搞大規模種植,經濟類作物的種植等。

(4)爭取村裡的爭議田,沒確權的村子通常都會有撂荒田,或是歸屬有爭議的田地。這種有爭議的田,無法確權,工作組肯定是擱置,如果這部分田地與你有關係,可以要求村組重新分配,這樣有很大幾率獲得田地。


謝謝邀請!我國對農村的土地管理比較嚴格,土地往往幾十年才會調整一次,所以有的家庭可能減少了人口但土地也並不立刻減少,而有的家庭添丁了,土地也不及時增加,2018年底,我國的土地確權馬上就要結束了,可是現在農村還是有很多人是農村戶口,卻沒有農村的土地,例如新生兒,新媳婦等。

造成農村新增加的人口沒地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我國的政策。我國第一次土地承包到戶是1980年,第二次的土地調整時間是10年後,在1990年之後出生的或者是從外地遷入的基本上都沒有土地,他們頂著農民的頭銜,卻並沒有得到相應的土地。那麼他們啥時候才能得到自己的土地呢?只能等我國的第三次土地調整了。

那麼農村的新增人口該怎樣做才能獲得土地呢?

一、農村的預留地

一般情況下,各個村莊里都會有提前預留的機動地,機動地就是為了應對因土地承包合同改變而預留的土地,因此在農村沒地的農民都可以通過村集體申請獲得預留地。

二、土地流轉

就是農村的農民相互之間,直接轉讓土地的使用權,通過這種土地流轉的方法,讓沒地的農民只要繳納一定租金就可以獲得土地使用權,就可以想種什麼就種什麼。

因此,儘管說我國幾十年才調整一次土地,不會因為農民家裡人員增減而增減土地。


這個問題是沒有土地人普遍關注的問題。20歲以下的人,他們風華正茂,充滿了各和夢想和理想,為自已的人生設計著各種美好的藍圖,沒有人為自己設計如何回農村面向黃士背朝天的去刨食,或讀書或以各種方式走向城市,以各種方法去努力實現自己的理想。父母

無論打工或種田都在盡最大努力幫助他們實現自己的理想,希望他們能離開農村,他們沒有任何生活壓力,連土地想都不可能想,要想土地直等走到人生的第一個轉折點而立之年以後,他們還沒有實現離開農村的理想,娶妻生子父母逐年年邁生活的壓力向他們壓來,為了生活他們才會想起土地。20歲以下年齡段人的父母大都沒有土地,就是靠從祖父輩繼承來的土地,如果沒繼承下土地他們仍然要以最艱難的方式去求生。

就目前土地政策,第二輪土地承包其滿還有十年,再延續三十年,就是有四十年土地不會變動,現在2O歲的人在40年後他們都60歲了,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他們很有可能與擁有屬於自己的承包地無緣了。

怎麼辦這個題,要相信社會發展的紅利再分配會很好的破解。


【農村土地確權後,父母的土地可以「繼承「】

如果是農村戶口的話,可以繼承家庭父輩的土地的。要知道,現在國家已明確提出「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其意思就是說:家裡有新生人口了也不再分給土地;而家裡有老人去世了,原來所分到的土地也不收回,還是留在這個家庭中自行分配,也就是可以讓下一輩繼承了。

隨著農村土地確權將在2018年全面落實,對於種種原因已經沒有土地的農民來說,這次土地確權基本已和他們沒有多大關係了。要知道,這次土地確權就是要明確土地的使用權是誰的,如果你手裡沒有土地,這次確權對你而言就沒有關係了。

另外,要了解的是,即使你是農村戶口,但並沒有規定就一定要有土地。如果你的村裡已經沒有多餘的土地可分配了,那自然就無法獲得土地,只能等到村裡再重新調整承包地時,可以再申請分配承包地了。不過,你可以申請一下是否可以先獲得宅基地,要知道,農村宅基地也是農村土地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


謝邀,土地確權後,20歲以下沒有土地的人怎辦?答案是不怎麼辦,學城裡人打工工,進城做賣買。有什麼不好啊,您有看到進城的農民比不進城的農民生活得更差的嗎?我是沒看著。

現在隨著城鎮化的推進,截止到2016年的統計,已有7.93億人常住在城鎮,佔比為57.35%,據推算到2020年,我國城鎮化率將達到60%,屆時將有8.2億人常住在城鎮中 。他們生活怎麼樣?生活的特別好!比生活在農村強上了太多太多。教育,衛生,文化、娛樂、出行、居住、休閑、環境,到打工上班、做生意,都比呆在農村好太多太多了。

在農村人,背朝藍天腳踏黃泥,一年下來每畝地凈收益才幾百元錢,收入太少。許多祖祖輩輩務農的純農戶,大多數都是現在的貧困戶。農村老農說:"孩子,你爺爺留給我的這些家當,在我手上一點沒有少掉,我的功勞是把你們拉扯長大成人,現在我把你爺爺留給我的家當全遺傳給你,我也算交待了「。這是農村老人臨死時對兒子說的話。聽了讓人心酸。一個農村人,一輩子辛苦勞作,所能換來的是溫飽--,而不是溫飽+,我想在農村的兄弟們心裡是十分清楚的。所以我說農村兄弟們,千萬別糾結在有無土地上,而是要糾結在小孩可否念書成材,能否進城打工做買賣上。

城市的方方面面都優越於農村,這種優越的條件在短期內是不會改變的。居住到城市裡去,是下一代農村人的嚮往和築夢的地方。不必為了區區幾分土地而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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