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師大版的數學沒有十字相乘法,那麼考試時能用這個方法嗎?


數學,沒有人規定小學生不能去學大學數學。只不過神童和天才很少罷了。大家都默守陳規,感覺老師講什麼,我學什麼,老師不講,我就不學,我初一,我只學習初一知識這種固定的學習思維模式。

你要想學習數學,不要被思維所束縛。不要認為我是初一,就只能認知和學習初一數學。初二隻能學習初二數學,我想表達的是,只要你能接受,你就儘管往前學,有百益而無一害。

你說的十字相乘法的問題,這個是解一元二次方程的基本功。如果你所在的學校老師沒有教這個方法,我想你所在的地方的重點初中,一定會講這種方法。話說回來,如果你所在地的所有學校都沒講這個方法,我想說的是未來你還要上高中,還要繼續學習這個方法。所以,趁早學習比較好,對你解方程等問題的處理有很大幫助。

另外,現在的考試,已經不拘泥於一格,除非試卷指定讓你用某種方法解題。中考和高考的要求,都是能把題解出來,你大可不必糾結你所說的問題。


這個問題很多人沒有回答到點子上,我來試試說說我的看法。

首先我們要明確,為什麼考試的時候一些方法不能用?其次我們再說十字相乘法能不能用。

考試的時候除了特殊的要求,比如「用定義證明xxx」以外,都不會規定你必須使用什麼方法。換句話說,只要你能解出來,都是可以的。

那為什麼很多人會有「這個方法老師說不能用的印象呢?」

首先,你對於這些高等的方法學習的不充分,那這樣的方法就成為一個錯誤了。比如我們熟悉的「洛必達法則」,很多學生只知道一個上下同時求導,但根本不知道求導之前需要判斷可導和求極限!那你用這個方法去做就成為了一種錯誤了,錯誤的方法老師自然不能給分了。所以我認為要明確的是,並不是高級方法不能用,而是這個高級方法你寫的不對呀!

其次,老師規定很多方法不能用,實際上是為了提高你的準確率,教給你萬無一失的方法。上個月我給學生講單調性,我就規定,單調性的區間必須寫開區間!為什麼呢?雖然閉區間也是可以的,但有時候,萬一端點不在定義域內,你寫閉區間不就錯了嘛。所以開區間是萬無一失的,何必多此一舉呢?

以上是我對於「方法不能用」這個問題的理解,那我們再看看十字相乘。

我認為,十字相乘根本不能算是一種新的知識,它充其量是一種運算的技巧。嚴格來說,十字相乘就是把一元二次方程進行恆等變換而已,說白了,「番茄」變成「西紅柿」,都是一個東西呀!所以說,你把一個等式寫成另一個樣子,哪裡會是錯的呢?老師給你判錯,就等於他不承認這樣的變換,這是不可能的。

其次,從打分來說,真正佔分的是你的結果,而不是你用了什麼方法。在考試過程中,解一個方程,采分點在於這個方程寫的對不對,結果對不對,至於怎麼解出來的,根本不是我們要關心的問題。所以你只需要寫出來結果就好,沒有人會把十字相乘法寫在卷子上,在草稿紙上演算就好了!

所以,十字相乘法一定是沒問題的,它只是一種變換。考試時候,不需要在試卷上體現,只要答案算對了即可。


十字相乘就是一個因式分解而已,我能分出來,誰管你咋分出來的呢?寫在卷子上就是一個等號而已,等號坐標是原式這倆字,右邊是括弧×括弧的東西,提問者難道不覺得這個東西是很自然的么?因為它就可以拆分啊,而我就拆出來了啊,誰管你咋拆出來的呢?因為乘法分配律是小學大家都學的,那大家都會將括弧×括弧拆開,那我當然可以將一個式子再還原回括弧乘括弧的形式啊,有人質疑了,我就說我是做題多自己總結出來的,或者說自己是反覆嘗試試出來的,咋地了?所以不超綱!真的不超綱,放心用。你沒見過就試根這個東西,大學高等代數解題時候經常是作為嚴密過程要求我們一字不少地寫上去的!十字相乘不會,試根總可以吧?對吧,我試根試出來了這個式子可以拆分,誰拿我有辦法呢?


瀋陽初中就用的北師大教材 可以肯定的是中考不考可能用到十字相乘法的因式分解 因式分解只考一道填空題 容易的不要不要的 但瀋陽高中是人教教材 高中老師認為你十字相乘法已經很熟練了 所以初升高的暑假要自己好好的練習下


只要沒有限制用什麼方法解答,不管你用什麼方法解答,只要你這個方法本身是正確的結果也是正確的,那你就沒有錯,那如你用錯誤的方法得到的答案正確,那肯定也是判錯。


只要沒明確規定你因式分解的時候必須提取公因式或者代公式的,那隨你用啊,我們高中語文才學杜甫《登高》,初中難道就不能用「無邊落木蕭蕭下」?什麼道理?老師只看你是否符合題目要求,誰管你是否超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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