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想念一個人,要告訴他嗎?

他討厭我


不要,這種想念,有個專有名詞,叫做薛定諤的想念。你一告訴他,這種想念就會瞬間瓦解,灰飛煙滅,甚至變為生命中的一隻綠豆蠅,噁心後半生;而你若不告訴他,則會誤認為感情一直都在,在某個平行世界裡,你還愛他念他,他還是那個偉光正的他,從未變化。


凌晨兩點以後做的決定都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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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時間在朋友那裡聽說了挺多他的故事,這個人沒有我想的那麼好,不值得我真的念念不忘,現在完全已經釋然了,好開心,就讓他成為一個故事吧,嘿嘿,騰出心裡位置,迎接下一位

分手半年多了,我還是習慣性的隔三差五來他微博看看,9.4是他生日,他po了這張照片,致:77 雖然他打了馬賽克,我一下子還是認得出來那是他初戀的昵稱,他最想念的人還是77呀,不是我,莫名有些難過,雖然已經離開他,他怎麼想都不管我事,我很想念他,他很想念他,好折磨人,可是這個瓶子是我送給他的,和他交往的第一個情人節禮物,現在用來做別人嫁衣,心裡頭酸酸的,導致我今天晚上失眠到現在


今天聽到一句話,不必著急,有漫長歲月可以趨利避害,有些體驗是寧願傷害也要換來的。也就不用羞恥於一時一刻的痴纏。
201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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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提建議的人,他們自以為是,根本瞧不起你的感情,很粗暴的說一些他們自己被情事艹過八百遍後,得出的偏激道理。
他們根本沒資格指導你。

我寫下這段話,我曾做了錯誤的決定,試圖從別人那裡得到解決方案,膽戰心驚的認為自己都是錯的。徵求了別人的意見,結果是,我既沒做到很勇敢的去糾纏,也沒體面的告別和相忘。

so,你想去告訴他,就去告訴他。
想忍下來,就忍下來。
這樣看起來很自私。
不管你很衝動的去找他,還是假裝成熟體面的忍下來,等你幾個月後放下回頭看,你都會懷疑自己做的選擇是錯的,人心總是容易僥倖。

所以我只說一點,你處理自己的問題,要按照自己現階段的能力來。
不要耳根子軟,不要聽信別人的判斷和價值觀。更不要試圖上知乎來找答案。
不要相信好聚好散,相忘於江湖,畢竟這話你聽了也不會真的懂,因為你既然問出這樣的問題,必然經歷的感情還是比較少,大概率上是第一次面對這個問題。

提問的本身就意味著答案。


我曾經有一個日記本。

想念一個人又不敢對他說,就對日記本傾訴。

就好像,他是我日記本里的一道道橫線,我的思念沿著橫線一點點書寫,在時間裡綿延。


日記的第一篇,密密麻麻寫滿的都是他的名字。

而後的內容無外乎:

「嘿,我又在想你了,想你今天汗涔涔的白t恤,想你仰頭喝水上下滑動的喉結,想你對著那個女生咧嘴一笑。」

「今天你看了我一眼,我知道那是你漫不經心的一小瞥,卻是我驚鴻乍起的一整天。」

「我知道你不喜歡我,甚至討厭我,但是我會默默的關注你,一直一直。」


最開始我一天寫三次,我以為會為他寫滿一年,將整個筆記本的橫線填充完畢。

然而漸漸的,我發現沒有那麼想他了。我開始三天寫一次,一周寫一次,一個月寫一次,不再書寫。直到有一天我收拾抽屜,在最角落發現了這個日記本,翻開,重溫那些瘋狂想念一個人的歲月。


我還是我,他已經與我無關。

所以,很想念一個人,是你的事。他不回應,你又何必告訴他。


誰會喜歡一個討厭的人一直聯繫你呢?

你可以默默的查看他所有的動態,你可以默默想念和懷念,你可以一直沉迷於一個永遠不可能的人走不出來,但有時候不打擾是一種禮貌。

你聯繫了你開心了但是人家未必開心,你以為的感動對別人來講可能只是一種騷擾。

說的這些話可能有點直白有點難聽,但也是真實感受。
人生這麼短,早點放下去遇見一個彼此相愛的人不好嗎。


前段時間在網上流行的話..

不願意再回過頭找他的最大原因,不過是為了維護自己僅存的那點自尊。畢竟分手是他提出來的,既然他已經不愛我,苦苦挽留的我的樣子一定很醜。

分手後很久還是會想起來他,會偷偷看他的微博和朋友圈,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想念,不動聲色也無關痛癢。
但我從來不想告訴他,就連後來見到他我也表情冷漠。
是因為分手的原因,是他又喜歡上別人,又懷念起前任。
這樣的理由讓人覺得恥辱。
我曾經很愛他,現在恨多一點。
曾經為了他哭的稀里嘩啦苦苦哀求放下尊嚴,這種事情對他不會再有第二次。


還有《修鍊愛情》的歌詞
「幾年前的幻想,幾年後的原諒,為一張臉去養一身傷,別講想念我,我會受不了這樣」
如果他會想我,也不希望他告訴我。
不愛我了就永遠別讓我抱有希望和幻想,我很傻,容易信以為真。
畢竟愛的深的是我,受傷的也是我。


不要。

我有一個很懷念的ex,一個能跟我說走就走滿世界浪的人,一個真的對我有求必應的人。每次想到他,我都在想為什麼當初沒有好好珍惜。

在分開兩年後的一天,他突然找我出去喝酒。當我們再把酒言歡的時候,我才懂:

我當時因為什麼原因不愛他了,現在也會因為同樣的原因無法和他在一起。他那些我所不能忍受的小毛病,我那些他所不認同的壞脾氣,都還在。

人不是那麼容易改變的,只是有些事在回憶中變得很美好罷了。


愛一個人最起碼做到不讓她困擾吧。


我渴望能見你一面,但請你記得,我不會開口要求見你。這不是因為驕傲,你知道我在你面前毫無驕傲可言,而是因為,唯有你也想見我的時候,我們見面才有意義。——西蒙娜·德·波伏娃《越洋情書》
送你咯


紅塵多可笑,痴情最無聊。


我之前也是犯了很大多數人一樣的錯誤
以為自己放低姿態
做出最大的犧牲
能把他感動
這終究是錯誤的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我們都懂
你都不能接受他最愛的韭菜雞蛋月餅
更何況是讓他的精神身體去跟從你的意願

我們本都該不被這種陰暗情緒困擾於心
我們本都該於人群更出眾
本都該更快樂

刪了關於他 成全所有你

願我們都能自愛 被愛 去愛


我曾經問過一個問題。
想念一個人的時候你會做什麼。
會做什麼呢。
聽他給我分享的歌單。
聽他曾經發給我的語音。
看他曾經發過的照片。
回顧以前的每一滴。
然而,
做完這一切,
你的心會更難受,
你的情緒會不受控制,
你想要哭,
想要鬧。
但最後你只會平靜下來。
最多去跑跑步。做做運動。
然後更難受。
因為你的心結在你在意的人身上。
所以他的一舉一動都會讓你心亂如麻。
更深刻點,
他不能給你足夠的安全感的時候最難受。
那個時候你就會想念。
而題主現在屬於,你喜歡他,他討厭你。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
你難受,你想念
但對於他,
可能覺得厭煩。
所以
要麼讓他對你厭惡到極致然後記住你
要麼瀟洒離開從此相忘於江湖。
選擇在你
心也在你
要麼告訴他,我很想你,很想,很想,甚至瘋狂的跑去見面,圍追堵截。
要麼安然離開,給一聲告別,然後用時間去懷念,去撫平。
最終,
所有的執念終會散去
留下的只有淡淡遺憾
那時你也許會發現
其實這一刻的想念
也不過是一種極端的情緒而已。


會,如果我愛他,想他的時候,我一定會告訴他,也許你會覺得這很卑微,沒錯,對於愛情我就是這麼卑微,因為我怕如果我不用盡全力去愛他,我就會失去他,失去愛的人是比失去面子更痛苦的事


有時候不得不說,距離確實產生美。
先來干碗毒雞湯。
然後我們再來講講實質性問題
哥們兒,你都知道了他討厭你了,幹嘛還要閑的沒事幹賤不拉幾的去想他呢,人家知道你想他嗎,知道了你覺得人家會感動的痛哭流涕回身給你一個擁抱哭著說對不起是我耽誤了你這些年一直沒發現你的好我們在一起吧。
哥們,不會的。
我知道那種喜歡人喜歡到一定的程度,你的心彷彿就要安在他的身上,可人家根本不把你這顆心當回事兒,在人家看來你這顆心就是坨肉,人家還嫌你這坨肉的血腥味刺到人家了。
更何況他討厭你。
省省吧,幹嘛非得在一棵樹上弔死,人家這棵樹也不願意讓你吊,趕緊自己解開繩套子摸索摸索往前走吧。
前面適合你的人多了去,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留戀過去,這碗毒雞湯給你呈上,兄弟你喝不喝,看你自己。
ゝ(?ωゝ(?ωゝ(?ω?)〆ω?)〆ω?)〆更新線參上!
評論里有說忘掉一個人不是那麼簡單的事
我只能說那是你太閑了,努力讓自己忙起來,大腦里充斥些關於自己的事情,就沒有空餘去想ta啦
個人親測實用 還因此減掉了差不多十斤。
嘛最後還是祝有情人終成眷屬。


小時候媽媽教過我: 要把自己不要的或弄丟的玩具送給需要的人


卧槽 人生短短几十年光陰 本身就已經被各種無形的條框束縛了 竟然連想念一個人都不能告訴 那活著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餓了就吃 想了就說 累了就睡
祝大家快樂


想念是自己的事。

想告訴他,想獲得一次回應,如果你很想,可以。

他不給你好果子吃,踐踏你,你不舒服,忍著,該。


如果你想噁心他,那你就說吧。


我不好過,我也讓你不好過,這心態挺好。


好想說一個我的故事,

那年我大二,人人網還很盛行的年代,在那裡我認識了他,相見恨晚。但是他在廣州,我在重慶,相隔千里,我們只能每天在人人私信里聊著,後來感情越來越好就每天晚上打長途電話,多的兩個小時,每天都打。
我們多對方的了解也僅僅來自於話語的溝通,他是國防生,一所很棒的大學的國防生,在我心裡他溫柔,體貼,有時候他會等著我睡著了才掛電話。就這樣持續了幾個月,我無法忍受這樣距離的折磨,我決定要去廣州見他,即便周圍人全部反對,因為他們覺得不安全,我連他最基本的底細都不清楚,一個人去那麼遠的地方非常不理智。可我什麼都不想聽,我只想見到他,立刻馬上。
因為還是學生,買不起往返機票,我就坐著火車去了廣州,我知道我和他越來越近,那種幸福感永遠也忘不了。後來到了廣州,他和我想像中的一模一樣,廣州的7天他帶我去了所有他喜歡的地方,幫我把這段旅程安排得無微不至。那時候我只想和他待在一起,甚至有想離開重慶去廣州上學的想法。
可是,後來有一天他消失不見了,最後一句話是告訴我,我們分手吧。理由是什麼,我至今也不得而知,至此我們從來沒有吵架過。我傷心了好久好久,每天都哭。我恨過他,恨他不辭而別。後來,慢慢冷靜下來後,我發現自己對他,更多得是感謝,感謝他帶給我的那一段美麗的經歷。
其實,我依然喜歡他,但是也許是不同於愛情的喜歡,分手後的,我看了他推薦的所有書,他看過的所有電影,直到有一天,我在豆瓣讀書上看見了他的書評(這是一本他送的書,點進主頁,看見他的日記以及文筆,我很確定是他),我以另一個身份關注了他,甚至和他私信過,其實,並非想要和他如何,只是想要確定他依然過得很好。
前年11月,我又去了廣州,去了他帶我去過的每一個地方,他的學校,他愛的書店,我們去過的電影院。我只是想確定那一段經歷不是一個很美的夢,而是真實存在的。可實際上心裡很難過,因為我知道他已經不在這座城市了,這裡的所有地方都沒有他的呼吸了。最後,我實在忍不住在豆瓣上告訴了他我的真實身份,告訴了他我又去了廣州,而我並非想要你告訴我什麼,而只是遺憾沒有好好的和你道別,和你說聲謝謝。
時至今日,他已經離開5年了,我也畢業好久了,懂了更多,放下了更多,如今我有新的感情,我們過得很好,但是我依然想念著他,即便我們這輩子可能都無法再遇見,可是我依然祝福他,希望他終身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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