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蝙蝠俠大戰超人》中蝙蝠俠打破了自己不殺的原則嗎?如果打破了,為什麼?

喜愛蝙蝠俠,他的不殺原則也是蝙蝠俠這個角色吸引我的一個重要因素,超蝙上映去看發現蝙蝠俠好像一改往日的不殺原則,於是感到疑惑,求解。


要不殺就制服敵人,最主要的條件,是遠比敵人強大。
扎克施耐德的前作《鋼鐵之軀》和本作都談到了到這點。
超人是最強大的超級英雄,大多數時候都能不殺而解決問題。但當他遇到足夠強大的敵人佐德,除了殺佐德沒有任何辦法能阻止佐德殺害其他更多無辜的人的時候,他還是殺了佐德。
蝙蝠俠也足夠強大,能部分時候不殺而解決問題,但在《黑暗騎士歸來》里,蝙蝠俠終究還是殺了小丑。本作中的例子,蝙蝠俠去救瑪莎,用槍(不用槍的原則也違反了)打爆了反派的燃氣罐,爆炸炸死了反派。在那個時候,蝙蝠俠別無選擇,或者自己的不殺信條不再是首要考慮。
再試想一下,如果英雄和敵人戰鬥時,因為怕自己開了殺戒而沒能儘力,導致戰鬥時間拉長,造成更多無辜民眾傷亡,那是什麼行為?
在超級英雄的黃金時代,確實可以不殺人解決問題,那時,超級英雄作品自信樂觀,無所不能,事無不可為。
但在現在,或者在扎克施耐德導演的作品裡,不殺已經不合時宜了。
其實,「超級英雄不殺人」這個提法從來不存在,正確的應該是「超級英雄不親手殺人」,這句話其實聽起來跟我國先賢們「君子遠離庖廚」一樣。高尚嗎?很高尚。現實嗎?不現實。虛偽嗎?有一點。

另:殺與不殺,其實根源是英雄如何約束和使用自己能力的問題。這個問題就如同鐘擺,根據掌控導演的觀點、立場不同,往每個方向挖掘都能拍出足夠深度的佳作。
充滿矛盾和顧忌的蝙蝠俠、超人,正是魅力所在。
而如果完全放下了這些矛盾和顧忌,那他們就變成了《守望者》,那是另一種魅力了。


實際上,蝙蝠俠殺過人的,很多次了,不殺原則只是一種看似美好的誤會。

請注意,我說的是誤會,不是誤解。

不殺原則的主要原因,是避免發生不義聯盟之類的事情,自己因為力量強大而沒有自製墮落,但萬事皆有可能,總會碰到一些別無選擇的時候,所以蝙蝠俠的不殺更傾向於不以自己的主觀喜惡殺人,別無選擇的時候還是會開殺戒的


殺人是肯定殺了,不用強行洗白他沒想殺。無論是蝙蝠車還是蝙蝠翼用的都是實彈。The Dark Knight Returns里開那麼個大傢伙去對付變種幫的時候用的也是橡膠子彈,Arkham Knight里的蝙蝠車打人的時候也是橡膠子彈。另外致敬The Dark Knight Returns的拿著機槍的那句「I believe you」,漫畫和動畫是開槍擊暈,電影里直接打爆了燃料罐。只能說這個世界裡的英雄都更加黑暗也更加現實。比如上一作Man of Steel里Superman扭了Zod脖子,而漫畫里The Dark Knight Returns里Batman都被逼到那樣的絕路了也只是把Joker脖子扭成癱瘓,可見這個宇宙和以前的不殺原則(漫畫、動畫、Nolan三部曲、遊戲中均有明確提及)是有不同的。開始作為一個老爺粉我也覺得有些難以接受,但,隨著時代的發展(以前那種高大全真正的藍大個兒童子軍似的英雄,比如Superman Returns里的Superman不被大家再喜愛),片子的設定更黑暗更現實也無可厚非。


美漫平行宇宙設定千奇百怪,沒有為什麼。蝙蝠俠不殺人只能說是常用設定,不是一貫設定


不殺人從來不是蝙蝠俠的信條,充其量只是漫畫主世界這樣。我是覺得蝙蝠俠寧可苦了自己也不殺人這個設定特別蠢,就這樣還能在哥譚混幾十年?早就樹敵無數出門就碰仇家了行嗎。像正義黎明裡碼頭那些混子車突突完飛機突突,這就對了。


裡面那件小丑噴漆的衣服是羅賓的,二代羅賓死後,蝙蝠俠性情大變,手段變得殘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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