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槓桿收購 (LBO) 是併購這座皇冠上的明珠?有何吸引人之處?


沒有這個說法,槓桿收購就是收購的一種罷了,所有收購都多少有槓桿在裡面,PE喜歡用些略微複雜的結構,這在30年前是創新,現在早是再平常不過的事兒了。

投行也不是金融業皇冠上的明珠,掮客而已,投資機構才是主體,這好比說房產經紀是房地產業皇冠上的明珠。併購也不是投行皇冠上的明珠,投行最賺錢的業務是sales trading已經20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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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下簡單回答 @Luo Patrick 的問題,評論里說的對,我指的是FICC很多年前就成了所有bulge brackets的主要利潤引擎,IBD的贏利能力和sales trading部門比早就不行了,貴在不會一手把銀行整破產吧。。。

Luo說的那種模式就是merchant bank,即做財務顧問又同時投自己的balance sheet,這種模式幾十年前還算流行,在歐洲更普遍一些,不過我這種資歷短的入行以後這種模式只在很小規模和很個別機構才存在了。主要驅動因素的話我覺得是兩點,一方面是客戶和投資人很不喜歡這種不清不楚的模式,非常容易造成conflict of interest,很多merchant bank迫於市場的壓力自己就把投資和顧問業務分開了,況且監管機構要求的chinese wall不是說著玩的,尤其是涉及有二級市場的股票和債券,顧問和投資業務有一點點粘連就是鐵定的內部交易罰單+終生從業禁令。第二是金融危機以後尤其是Volcker Rule和Basel III以後,銀行自己的balance sheet做這種「不務正業」需要記提的資本成本提高了很多倍,從銀行的角度來說prop業務賺錢已經非常非常困難了,這也是西方政客控制大銀行的系統性風險採取的步驟。

歐美對投行的監管非常嚴格,所有IBD和面對市場的ST, research中間有物理和虛擬的Chinese wall,我的門卡進不去trading floor,同樣trader和research analyst也進不來IBD。現存的一些merchant bank和有投資業務的投行,這兩邊也是井水不犯河水,相互間的保密性和內部compliance的緊張程度超過對其他銀行。比如高盛去賣個電網,高盛管理的基建基金不會看到任何其他人看不到的東西。

一不小心寫這麼長。。。


槓桿收購,成熟資本市場十分常用的收購手段之一,主要具備以下幾個特點:

  • 併購出價中絕大部分由債務融資組成

  • 之後剩餘的資金中部分由財務投資者(私募投資者)提供股權融資

  • 公司通過資本重組以獲得高槓桿的財務結構

  • 法人主體由舊的公司變為新的公司

除此之外,被私募收購的企業既可以是上市企業也可以是非上市企業,並沒有特定的要求。


現實例子

為了便於所有人的理解,用一個符合以上所有特點的現實交易作為槓桿收購(簡化)的例子,那就是大多數人都經歷過的貸款買房。假設你五年前花了100萬買方,其中首付20萬,按揭貸款80萬,5年後房價上漲30%,你以130萬的價格出售,同時5年內你總計還了30萬的按揭本金。此時,從130萬售價中除去你剩餘的50萬按揭貸款,你所剩權益為80萬。也就是作為股權投資者,五年前你首付的20萬元如今變成了80萬,而作為股權投資者,你5年的年內部收益率高達32%,現金收入高達4倍,但這五年中房價總共只漲了30%。這就是槓桿收購的簡單版,也是槓桿收購操作的魅力所在。


所以槓桿收購的意義在於財務投資者只需動用相對少量的權益投資資本附加大量債務融資,只要保證收購目標商業穩健發展且由能力持續償還債務相關的成本,便能夠在一定時間內獲取巨額收益。


經驗上來看,一次槓桿收購的成敗與否往往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

  • 購買價格是否便宜

  • 債務融資成本是否划算

  • 企業運營是否在發展或改善(EBITDA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是否增長)

  • 是否能夠在3-5年內以高倍數退出

一般情況下,財務投資者希望能夠通過以下兩種情況獲得收益:

  • 將目標企業出售給戰略收購者或者另一家私募

  • IPO公開募股

以美國市場為例,近年來槓桿收購交易退出在企業收購上的數量逐年減少,大致處於50%的水平,出售給另外買家的比例為40%左右,而通過IPO退出的交易比例只佔到10%左右。


當然,除以上兩種情況外,財務投資者還可以通過獲取較新貸款給自己分紅(股息資本重組)等方式實現不完全退出條件下的利潤分配。


考慮到以上說到的槓桿收購的成功要點以及投資者的退出方式,在判斷一筆槓桿收購投資的好壞時,投資者更傾向於交易具備以下特點:

  • 弱周期影響且現金流穩定

  • 低持續資本性支出與流動資本需求

  • 不太理想的資本結構(如較低的槓桿比例,所以通過節稅所提供企業價值還未完全開發,能夠在資本重組中增加企業價值)

  • 被市場低估,低倍數,企業處於較為不利的市場環境

  • 管理層實力強勁且不受公眾需求約束

  • 擁有可以被賣掉償還貸款的子公司

自危機發生以來,槓桿併購市場的風格也慢慢發生了一些改變,與其執行「新平台」交易(與企業已有項目分開處理的交易),交易發起人/投資人開始尋求更多的可以與已有項目存在協同效應的的附加交易以平衡和恢復項目組合的整體表現,從交易筆數上看,這種附加交易佔到總交易數量35%以上,另一種與風險投資類似的少數投資增長型資本交易則佔到15%左右。


另一方面,無論是美國還是中國,隨著資本市場的逐漸走強,儘管槓桿收購從數量上處於增長趨勢,但上市公司私有化的交易仍然處於較低水平,主要因為高估值環境和戰略購買者的重新出現擠壓了發起人的出價空間,但國際市場上的交易還是存在很多機會。


以上是槓桿收購的一些入門知識,包括槓桿收購的邏輯,特點,盈利模式,還有幾種不同的交易類型。繼續深入的知識就要包括槓桿收購的主要參與者與資金來源的相關內容,如私募的結構與運作方式,普通和有限合伙人機制,利潤分配流程,槓桿收購的資本結構,股權融資的組成部分,債務融資設計,債務融資工具、高息票據、過橋貸款等等,只能有時間以後再談了。


最後辛苦大家一下如果有時間的話幫我們完成一下最近正在做的一個A股股民投資行為的問卷調查,一共15道選擇題,5分鐘左右,謝謝大家!好人一生平安……

股民投資行為大調查


用直白的說法來說,就是LBO能夠用比較少的自己擁有的直接資源去撬動被收購目標的巨大的資源,比如《門口的野蠻人》(BARBARIANS AT THE GATE)一書中,KKR在惡意收購雷諾茲·納貝斯克一役中實際只動用了1500萬美元自有資金,94%的出資額來源於用未來收益擔保的邁克爾米爾肯組織發行的垃圾債券。質言之,就是,花小錢辦大事,槓桿收購蛇吞象,啊嗚,雅蜜雅蜜。


大家都說得比較明白了。什麼什麼明珠這種說法,本來就沒啥依據,有的不過是行文者為了自己寫作目的,生造出來的概念,LBO是併購手段的一種,是否用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有皇冠明珠這種說法嗎?投行是金融業皇冠上的明珠,併購業務是投行皇冠上的明珠,槓桿收購?
槓桿收購的最大優勢就是用了槓桿——對於一筆預期收益率高於融資成本的交易,槓桿越大,回報率越高。
至於怎麼用槓桿,的確是技術活。


不難理解啊?「空手套白狼」啊!還不夠吸引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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