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說向華勝、向華強是黑社會,如果真的是黑社會,為什麼香港警方不管?

類似這種段子非常多啊。。

梅艷芳是香港大姐大.後台老板是向氏兄弟.向華強向華勝!就是香港最大的黑社會新義安的大哥!成龍.發仔.華仔都是他們捧紅的!港督特首都得讓其叄分.不過得罪他們也沒什麼好下場.一個叫黃郎維的電影公司boss在pub要梅姐唱歌.梅不從.黃打了梅一個耳光.立馬就被向派人滅了.此事不了了之!成龍是梅姐捧紅的.應該也算梅姐的一個相好吧.梅姐過生日.成龍擺架子不來.向當場發聲音.逼著成龍向梅姐賠禮道歉.罰跪一個多小時!

劉嘉玲剛出道時.也是向哥捧紅的.劉和向哥一夜春宵後.拿出一張支票讓劉自己填.劉當向是凱子.填了一千萬.向得知後.火冒叄丈.立馬派新義安兄弟劫了劉.並強逼拍了裸照!相同的遭遇還有溫碧霞和吳雪雯


黑社會與香港警方的鬥爭一直都在進行,直至今日,從未停歇。

題主提到的新義安(坊間亦有俗稱老新)。在1919年成立,1980年代,會員人數達20萬的社團,90年代開始,不少成員向中國大陸擴展,現時是香港第一大黑幫,成員估計約有25,000人。除香港外,新義安一般活躍於英國、比利時、法國和荷蘭、東南亞等,以及廣東。
面對黑社會(三合會)崛起,香港警署於1957年成立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英文:Organized Crime and Triad Bureau,縮寫:OCTB),主要責任為調查及打擊極為複雜及嚴重的有組織及三合會罪行。該科彙集各方面的資源和專業知識,打擊極為複雜的犯罪集團罪行,包括洗黑錢等,並且確認、凍結及充公非法涉及販毒罪行的資產。該科亦定期與中國大陸和海外的執法機構聯絡,交換情報,消除和防止非法活動。

黑社會的發展:
50年代,英政府殖民早期,樂見華人社區自治,亦無意對華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警方腐敗警力不足,無法為民眾提供保護,民眾被迫加入三合會, 另外香港員警部門貪污成風,與三合會同流合污。

60-70年代,警方成為最大的「黑社會」,三合會在香港日漸坐大。也是在那時出了個「五億探長」呂樂(劉德華演的《五億探長雷洛傳》就是以此為藍本)。
1974年,廉署的成立,成為黑社會問題的真正轉捩點,員警貪污被有效遏制後,黑社會走向沒落。三合會開始轉型,進入商界和娛樂圈。

新義安與警方的鬥爭(解放後):
1947年因該會涉及三合會活動,其入會儀式、習慣、詩句、都是地地道道的三合會而被取消了社團註冊,擁有國民黨軍銜的龍頭大佬向前,將組織改名為新安公司及其分支「永安公司」,俗稱為「新義安」。

1953年,新義安龍頭向前被港府遞解出境,到了與潮州話略略相通,說臺灣話的臺灣。
1956年警方大舉掃蕩幫會,新義安出現了敬義、義群、大好彩等分支,後經新向氏龍頭大手改革,確立幫會中的世襲制,為向氏世族,發展到1980年代,組織結構相當完善,設有「四虎」、「十傑」,並在各主要地區設有坐館。
1980年4月1日,香港《華僑日報》披露:1980年3月29日開始,警方大舉掃蕩新義安,近50餘名坐館、紅棍、白紙扇等人被捕,成為1956年以來最大的一次「反黑」行動,並被繳獲一批現代化武器及黑幫文件。

1987年,香港警方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科在一項operationam esbury行動中將新義安龍頭向華炎及10名「中央委員會」成員拘捕並檢控後,向氏家族影響力相繼減弱。向華勝、向華強、向華光及向華文紛紛約束手下,轉在合法的事業上發展。但是,向華波、向華國因無正當生意支持生計,其後仍在尖沙咀活躍。

向華炎於1989年12月在獄中上訴香港高等法院,終審裁決無罪釋放後重掌龍頭之位。但是,由於被警方嚴密監視,向華炎不敢明目張膽主持「新義安」,自此「新義安」內部不再團結,有勢力頭目自行其事。

1988年12月8日,香港政府推行「洗脫三合會會籍計劃「。成立名為「放棄三合會會籍審裁處」的機構,由一名主席和若干成員組成。參加此計劃的黑幫成員需要向審裁處提交表格,宣誓脫離原有三合會組織,符合條件者發給證明書。
1994年1月8日,香港警方再次發動龐大的「掃黑」,拘捕新義安14名高層,警方一度估計新義安已發展到8至10萬會員,與和合圖同為全港最大的黑幫組織。

1997年回歸後,警方面對黑幫,有了更強的底氣。據稱,曾經號稱香港第一大黑幫的「新義安」,被「曉以大義」(招安),最後不少大佬退下火線,或轉而發 展其它行業。「新義安」逐漸萎縮。

現狀:
時至今天在香港,自稱三合會會員或成員、身為三合會會員或成員、拿用任何三合會組織的名字和名稱使用者,同樣當成自稱三合會人士亦觸犯法例,採用任何有關三合會物品入會儀式(例如令旗、令符、詩句、禁條、誓詞、隱語及祭器),其入會儀式不少包含道教和佛教的宗教哲理、術語,採用類似的洪門入會儀式,以及藏有有關攻擊性武器、兵器、看管任何武器庫、兵器庫,藏有任何武器危險物品、物件,可違反社團條例及觸犯刑事罪行,一旦發現,最高刑罰監禁7年和罰款25萬元。

而1994年12月頒布的《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則將打擊黑社會推向另一個高峰。以前只有社團條例,規定尚有限制,定罪前首先要證明該成員是黑社會分子。比如,如果一個『飛鷹幫』成員,按照社團條例,這幫派在香港不能算黑幫,因為登記在冊的黑幫沒有叫『飛鷹幫』的。但《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的出台則沒有這個限制,只要2個人以上的有組織性犯罪,不管你是不是黑社會,都可以打擊。2000年制定的《證人保護條例》,以及隨後頒布的《罪行受害者約章》等法例,逐步完善打擊有組織罪行的法律架構。
近20年來,內地經濟迅速發展,香港黑社會勢力大有北上滲透內地的趨勢,而在香港本土的活躍程度卻呈下降趨勢。

2001至2012年,香港的整體罪案發生數變化不大,但兇殺案件下降幅度非常明顯,由2001年的66起下降到2010年的27起。(你沒有看錯,全年27起)對比來看,香港 已經成為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正如有人總結的那樣,香港黑社會已是日落西山,現在的香港不可能再有江湖的舞台。


不是不管

1、向家在洗白的路上

2、根據百度百科的說法——新義安,香港三合會組織,由國民黨少將向前成立。歷史上的新義安會員人數最多時預計達20萬之眾,現仍屬香港第一大黑幫,成員估計約為25,000人。除香港以外,新義安一般活躍於英國、比利時、法國、荷蘭及東南亞等地區,以及中國的廣東省。

香港第一大黑幫,成員甚眾,如果把向家搞下台了,下面的人會怎麼樣呢?全部抓進去?不現實。不抓進去他們會做什麼呢?全部變白?不現實。

大幫派應該都是有一定的幫派自律的,如果出現群龍無首的情況,這麼多的馬仔失去束縛,香港的地下秩序一定會大亂,到頭來政府也不划算。

而且,一個大頭倒下了,很大可能性另一個就會出來取代,其他幫會也會趁亂收馬意圖壯大,不用多久,又會出現新局面。繞了一圈,只不過是黑幫重新洗牌。

所以我臆想,政府跟向家以及其他大幫派的頭領是有來往的,你管好你的幫會,不要太出格,我也不會輕易去搞你,但你下面搞出了什麼事,我一定會處理,保持政府形象。
這樣對雙方都好。


不是不捉了,而是:
1,漂白·現在人家是:「正經商人」電影公司老闆呢···人家現在就沒敢非法的事啊····以前干那是以前的事··以前干非法的事是為了錢··現在人家老婆買個翡翠都不眨眼的。···http://ent.163.com/13/0619/02/91MUCI7R00031H2L.html有錢了就不用干那事了吧。
2,香港現在是法治社會了···不會說要弄你就弄你了吧···而且也不一定有證據可以把你入罪到牢底坐穿。而且人家要弄也不會親手弄吧··當年手下的五虎十傑都是能幹事的人啊···出事了·小弟扛起來··給一大堆票子安家···老闆這麼捨得給安家費··還怕沒小弟嗎。
3,香港經濟的發展有電影的功勞吧···中國星電影公司也有少少貢獻。畢竟算是米飯班主(雖然真不見的會有很多)起碼給下面子吧。
4,現在『新記』是他的侄子當話事人···人家好像是哥大法律系畢業的···洗錢搞得滴水不漏···你搞得過人家?
5,說來還是香港社會離不開這些行當啊···你把人家的老大給扣了··下邊的小弟雖不說敢去堵警局···但是泊車的不幹了···夜場的小弟全部都出來遊街··桑拿不開了··一樓一不開導致社會青年全都精力過剩出來禍害夜行女子···那怎麼辦?當然這有點誇張。
最後,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看下&<&<黑社會&>&>系列··是他家公司的···杜琪峰導演···個人覺得這個可以稱得上是目前為止港產黑社會題材片的最佳了。
ps:有點亂·將就下看吧。還是匿了吧。


向華勝的追悼會在八寶山革命公墓舉行,我黨又暴露了一個久經考驗的地下戰士


向華勝,向華強,其父向前是國軍少將,為新義安創辦人。活躍在娛樂圈。義父是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


在國民黨潰退台灣時,有一部分殘兵逃至香港,這部分人行伍出身,文化水平不高,但戰鬥力強,組織性高,佔據香港一隅,行流寇之事,港英政府幾次組織武裝圍剿,但都無功而返,最後雙方各退一步,國民黨殘部歸順港英政府,港英政府給他們放寬條件,有正當職業可以謀生。向前就是國民黨殘部中的一員,新安公司是當時開的公司之一,後面的事情,大家都熟悉了。


看著有些答案把江湖故事講得有聲有色,可是卻和一些基本事實完全不服。 首先成龍1978年因主演吳思遠公司的《醉拳》大紅大紫,那個時候向華強還在台灣發展。當時成龍是和羅維公司有合約在身,到吳思遠公司是租借性質,成龍紅了之後自然成為各電影公司的搶手貨,中間引出一系列風波,也有黑道勢力介入,但是成龍最終在1979年簽約嘉禾,而且合約一簽就是二十年。1981年成龍的《師弟出馬》打破香港票房紀錄,1982年梅艷芳獲得歌唱大賽冠軍,簽約華星唱片,正式出道。所以成龍紅不紅和向氏兄弟以及梅艷芳一點關係都沒有,成龍也沒有參演過任何一部向氏兄弟公司的電影。


周潤發、劉德華都是無線藝員出身,在電視明星的階段,他們的老闆是邵逸夫。拍電影后周潤發一開始不太順,直到1987年出演新藝城的《英雄本色》大紅,而新藝城的幕後大老闆是地產集團九龍建業,周潤發是1989年才出演了永勝的《賭神》,第一次和向氏兄弟合作。

客觀的講,向氏兄弟從永盛到中國星,電影生意一做近二十年,做得風生水起,1990年代後期香港電影由盛轉衰,2003年嘉禾停產,但是中國星依然堅持拍片,如果向氏兄弟連基本的守法和做事講理都做不到的話,這種情形是不可想像的。

縱然向氏有黑道背景,可是無間道3里也有句台詞「你認為做個黑社會會比做合法的中國商人長命嗎?」


其實香港政府最怕的不是黑社會,而是不受管控的黑社會,或者無組織的黑社會。
如果某一天把黑社會一網打盡,然後呢,不出半年就會冒出一批警察局不了解的黑社會出來。這才是更頭痛的事。
很多事,政府還要靠受管制的黑社會協助解決,比如日本黑社會和希爾頓集團通過色情酒店業來控制一些官員的事情,很多都是通過黑社會協助對抗。
古今中外,沒有一個樂土是完全沒有黑社會的,政府更喜歡的是帶著鏈子的惡狗。而不是無原則的瘋狗。


其實只有在「香港」那樣的地方,才會出現「管不了」的情況。要是在內地,管不管你,那還不是一句話。為什麼呢?
其實在香港,在法制建設上基本還算是完善的了,不管你是好人還是壞人,你都是人,都會享有基本的權利。在沒有實質性的證據面前,你只能懷疑他,但是不能定罪,在沒有定罪之前,是不能抓他的。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在香港,審判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嫌疑人都穿自己的衣服,因為他們只是「嫌疑人」,還沒有被法官定罪。但是在內地,只要被抓進去了,審判的時候都給你套上了囚衣。這也就是為什麼在香港,甚至還會出現警方出動警力去保護一個壞人,因為你沒有找到這證據抓他,當他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的時候,警方有義務去保護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這個我認為是一個大環境。
除開上面所說的大環境之外,就是樓上各位提到的,就不一一敘述了。
其實在其他一些國家,黑社會的發展程度還是很高的。日本著名的山口組,在日本地震期間還是出了很大的力的。
至於內地,原因就不說了。大家都懂的!


高曉松在曉說裡面的一句話可以回答你,黑社會要在民主社會才能存在!


阿sir啊,香港是講法律的地方啦,沒證據不能亂抓人啦


就像計算機到終極就是零一零一,社會到了終極就是利益利益。
極簡,而又極繁。


法制社會是黑社會的保護傘。


杜月笙說的:黑社會是政治的夜壺。


黑社會是相對與白社會 公權力來說的 假設權力受組織形式方式資源等物理條件影響 那麼在公權力沒有足夠能力或者意願的地方而又有權力的需求且有足夠的資源維持的權力存在 這可能是宗族教會行會工會幫派等


就像good Wife 里的Bishop, 人人都知道他是大毒梟,但是就是沒辦法抓他。我覺得這不是哪個國家的司法體系的問題,而是黑社會體系的問題。黑社會組織體系的完備程度和自我修正速度肯定是快於司法體系的。
就像有的知友所說,老大不需要親臨任何有哪怕1%風險的犯罪場所,凡是都有小弟和軍師出頭。你憑什麼抓他?污點證人往往也靠不住,現在一般講究的都是人贓俱獲。


看過水滸傳吧?宋江被招安後阮小七為什麼死活不肯融入?很大原因是因為朝廷里的人左一句強盜右一句賊嘛,他們現在都洗白了,沒事別老是刺激他們嘛



你說的這些都不知道誰編的段子。。。


警察不抓他所以他就沒犯法?題主你真的好甜啊,比草莓牛奶還甜,一個黑社會老大又不用自己去一線帶頭犯罪,就算出了意外也有的是人替他頂包,哪會犯留下罪證這種低級錯誤,所謂法制是有證據才能抓人,而不是先抓了然後回去逼他招供。
還類似的「段子」,該說題主法制觀念薄弱還是天真好呢?警察不抓的=好人?記得上次還看到一個官司敗訴的=壞人的,你以為小孩子過家家玩遊戲呢?警察法官各個都開著上帝視角打眼一看就知道你犯過什麼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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