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歐洲皇帝有時候會兼王國國王?
首先要明白一點,無論是皇帝還是國王,都是我們根據東方習慣翻譯而來的,歐洲的皇帝、國王與中國的皇帝與國王完全不是一碼事。
比如我們稱為羅馬帝國的國家,如果按照字譯做「元老院與羅馬人民」,但是我們根據我們的習慣翻譯成了羅馬帝國。
而羅馬帝國皇帝的頭銜是Dei Gratia Romanorum Imperator Semper Augustus。
這個詞如今很多人都翻譯成「蒙上帝恩典,永遠尊貴的羅馬人的皇帝」
但要是按照Imperator原意翻譯的話,更準確的翻譯是「蒙上帝恩典,永遠尊貴的羅馬人的統帥」
而在德語里把Imperator翻譯成Kaiser,所以之後無論是神聖羅馬帝國、保加利亞沙皇、奧匈帝國皇帝、俄羅斯沙皇,他們的稱號都是「Kaiser」。
其實就是Imperator(英白拉多)的意思。
這個詞其實也說明了歐洲的「皇帝」們的權力來源,就是軍隊,就是軍權,某種意義上歐洲「皇帝」沒有合法性,最初的皇帝就是僭主,他們依靠軍隊竊取了不屬於他們的權力。
當然,之後為了掩蓋「皇帝」的僭主性質,他們又給自己頭銜上加了很多詞,比如Basileus(神聖的,神性的)等,但是一直到最後一個皇帝,沙皇,他最重要的頭銜依然是Kaiser。
扯了一大堆,說回正題。
題主所問的其實是中世紀以後,中世紀歐洲有一個特點,什麼特點呢?
我稱之為絕對私有制,所謂的國王(King)其實就是一定區域內最大的封建領主,而且這些封建領地與領主之間的關係是私人性質的。
舉一個簡單例子,a領地領地c領地都是悟空領主的領地,但是這三塊領地彼此是平等的,是沒有從屬關係的,這三塊領地唯一的關係是他們都共同的領主。那比如悟空領主在b領地加冕為b領地的皇帝,那他這個皇帝也只在b領地有效,在a領地和c領地是無效的,這兩塊領地的人也不承認悟空領主皇帝身份。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就是因為中世界絕對私有制,導致貴族之間領地互相繼承。還是以悟空領主為例,悟空當選了b領地的皇帝,那他把b領地的一部分分封給了不能繼承皇位的二兒子悟飯,並且封悟飯為伯爵,那麼這塊封地就是悟飯伯爵領了,比如叫b-領地。
然後悟飯沒有兒子,只有女兒,他的這塊b-伯爵領就被他女婿繼承了,但同時悟飯的女婿又擁有d領地,並且在d領地加冕為皇帝,那麼這個女婿同時是d領地的皇帝以及b-伯爵領地的伯爵。對於b-伯爵領的居民來說,女婿只是伯爵,絕不是什麼皇帝,而且對於悟空皇帝的法定繼承人來說,女婿這個d領地的皇帝同時也是他下屬的伯爵。
理解了這個,我們再來看歷史上那些兼任國王/大公的皇帝。
奧匈帝國就是典型的二元制國家,這個國家由奧地利帝國和匈牙利王國組成,哈布斯堡家族同時擔任奧地利帝國皇帝和匈牙利王國的國王,在匈牙利王國領地內,哈布斯堡家族只是匈牙利人的國王,匈牙利人絕不承認哈布斯堡家族是什麼皇帝。
沙皇也是這樣,沙皇不但是俄羅斯帝國的皇帝,同時也兼任芬蘭大公,對於芬蘭來說,羅曼諾夫家族只是芬蘭大公,絕不承認他是什麼俄羅斯皇帝。所以十月革命爆發,沙俄變更了國家體制後,芬蘭要求獨立。
因為芬蘭人認為我們只對羅曼諾夫大公有義務,我們對俄羅斯可沒有任何義務。
這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
歐洲皇帝有時候會兼王國國王,那是因為皇帝和國王在西方歷史語境中的意義與中國不一樣,在中國,自從秦始皇完成「大一統」帝國的事業後,「中國」就在理論上成為一個完整的世界——「天下」,這個世界可以因為戰亂等原因而暫時的在事實層面上呈現「分裂」的狀態,但在理論上已不可「分割」,所以中國的皇帝是中國這個世界的最高主權、也是惟一主權的所有者,沒有人可以和他分享主權。
既然天下不可以「分割」,那麼權力也就不可以分享。所以秦以後的中國的君主沒有「等級」之分,真正的君主只有皇帝。什麼王啊、公啊、侯啊的都不具備「君主」的性質。當然春秋戰國時代,這些頭銜是具備君主性質的,那時周天子是君主,諸侯國的公侯也是君主,七國的國王也是君主,但秦以後,這些頭銜只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爵位),不再具有「主權」意義,王也好、公也好,都不是君主,而是高級大臣罷了。
而西方跟中國最大的歷史差距是,自從羅馬帝國崩潰後,西方世界就不但在事實上已經分裂,而且在理論上可以分割,這樣西歐的世界,就產生了眾多的擁有「主權」的政治實體(國家),這些擁有主權的政治實體按照實力的大小,他們的君主分別擁有不同的頭銜,國王、侯、大公等等,都是「君主」,皇帝只不過是君主中最高級的一種頭銜罷了。在這情況下,皇帝和國王、選帝侯、大公等各種君主是「共存」關係,而不是排他性關係,因為西歐世界的主權是可以分割的,不同等級的君主都享有各自的主權,西歐就像一個股份制公司,皇帝只是董事長。
另一方面,羅馬帝國的歷史也給西歐人留下了的一個統一西歐的理想,儘管這個理想從來沒有人實現,但這個理想始終有人在追求,追求這個理想的人就皇帝(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當然要實現這個理想,前提是你得有「實力」成為所有擁有主權的西歐國家的君主的「共主」。
換句話說,跟秦始皇成為中國第一個皇帝之前是秦國國王一樣,羅馬帝國以後的西歐的皇帝,通常必須是比較有實力的王國的國王,像962年德意志國王奧托一世在教皇的支持下,獲得羅馬帝國繼承人的身份,從而獲得皇帝的稱號。
嚴格來講,歐洲中早期是沒有皇帝的,或者說它的皇帝和東方的皇帝和後來的各國皇帝是不一樣的,只有象徵意義很大的神聖羅馬皇帝,經由羅馬教皇冊封,相比而言,各地的王國和諸侯都同時或者遊離於存在於這個體系,雖然可能不隸屬於神聖羅馬皇帝,但在等級上無法達到皇帝級別,就當時的歐洲人來看,皇帝這個辭彙是沒有太大現實意義的,即沒有統一的法也沒有法理上的歐洲帝國,真正的所謂的神聖皇帝只存在於公元的羅馬時期,在歐洲的很多地方,國王,選侯,諸侯們的現實統治意義大很多;此後經過了中世紀時候漫長的兼并,歐洲大陸慢慢形成了幾大強大國家派系,法國、英國、哈布斯堡以及西班牙,到後起之秀的俄羅斯,普魯士甚至義大利都慢慢獨立形成了自己的疆域以及國家,就紛紛自稱帝國和皇帝了。至於神聖羅馬帝國時期,那麼不斷通過選侯和聯姻,即使是名義上的皇帝,你也是一國或者幾大諸侯的國王。同時,這些名稱也是非常符合歐洲的稱呼習慣,明確告訴你我的等級和名稱,特別是我來自哪裡,具體管理那些區域。最直接的就是德國的「馮」,我是來自北京或者南京的哪個等級貴族,好讓這個重來沒有統一過的大歐洲人互相可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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