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吸毒人那麼多復吸的人也那麼多?警察為什麼不一鍋端?
很多人都說只要吸毒了不管怎麼戒,出來之後都會無法抗拒的復吸。那麼他們出來之後又是怎樣又聯繫到販毒者呢?為什麼第一次被查到後緝毒警不調查清楚從哪裡來的毒品,隨便住個十五天就放行?這個懲罰實在是輕。為什麼現在吸毒的越來越多而且低齡化?是,我相信有很多將自己奉獻給事業的緝毒警,但又有多少是已經習慣了這樣的場面隨便問問就可以就放過!痛恨的不是吸毒者,而是制毒者!
凌晨科普時間到了,科普完了就去困瞌睡……
你這個重點是想表達警察不作為,抓住吸毒的怎麼不從他嘴裡挖出販毒的上家是吧?為啥抓了關十五天就放了,懲罰太輕了。。。。
懲罰太輕了,這句話被吸毒的聽見會被氣死吧。
就拿我來說,以前我一直很不要臉的覺得:
「用自己的錢,犯國家的法」憑什麼?
吸毒只有第一次被抓是「治安拘留十五天」
第二次有很小的可能性判你「社區戒毒」
但是一般第二次就是強戒2年。
第三次就絕對沒有任何意外的「強制戒毒2年」
這個還叫輕?我他媽吸個毒而已,用自己的錢失去自由兩年,這個還輕????(黑人問號臉
那些吸毒的去偷啊搶的你就別說了,因為刑案最大,偷了搶了會判刑,然後坐了刑案的牢,再送去強戒兩年。所以還是相當於就吸毒這一件事,就有兩年沒有自由。
再說容留吸毒,刑案才判八個月,
搶奪,偷竊,也就幾個月,
不知道你這個輕從何而來。
真的輕也不會那麼多道友吞打火機,吞刀片,吞各種東西,就為了逃避打擊了,他們寧願用生命去賭警察怕死人不抓,所以這個懲罰真的不輕。
還有你咋知道警察沒深挖?沒看法制頻道抓毒販。一般開頭第一句話都是:
「前期我們抓獲某某吸毒人員,根據他的口供,描述,然後抓獲某個毒販.........」
所以你覺得被抓了警察直接把你送拘留所?
不問你?不做筆錄嗎?啥都不管嗎?
順手網上搜了幾個關鍵字就有這種案子。
在這裡仁哥以親身經歷加上知乎所有道友的證人證言告訴你:
抓進去第一件事:
就是問你在哪裡拿的東西,和誰吸的,在哪裡吸的(三個問題下來,毒販,毒友就有了,如果在朋友家裡吸毒的,那麼容留吸毒也出來了,所以不要認為你吸毒跑的掉,除非你自己製造毒品,自己一個人玩,永遠別去接觸毒友,而且製造毒品還要在月球沒人的地方)
還有,別以為吸毒的都講義氣,抓進去的吸毒的十個有十一個會為了自身利益出賣身邊的毒販和毒友,很少很少有堅挺著不賣人,一般不賣人就一個前提,確實沒有人可以出賣了。
我進去過一次,進去的流程我給你講講,你們如果以後有機會被抓了好提前做個心理準備:
1,背拷
2;角落等待
3;尿檢
4;詢問在哪裡買的毒品,和誰吸的毒,在哪裡吸的毒,吸完毒以後工具扔在哪裡。
5;詢問完了以後,就看你說的這個毒販你有沒有機會把他弄出來交易,如果你可以釣出來就釣出來,釣不出來就做材料送你進去。
6;毒販你弄不出來,那麼你認識的毒友交代幾個,交代出來就好說,交代不出來就進去。
所以我們通過以上可以得知,警察叔叔對於毒販,吸毒,是嚴厲打擊的,不會想你說的那樣子不作為。
是不是又想問為啥詢問了也抓不到或者不去抓呢?
答;
你以為每個毒販都是傻逼等著你?再者有很多賣零包的毒販都是身患艾滋,癌症,殘疾,懷孕,哺乳期各種法律規定不準收監的人在販毒,不然你以為跑得脫?
所以警察叔叔也很無奈,他們抓了,法院判了,監獄收不了,監外執行或者取保候審,警察叔叔能怎麼辦?他們也很絕望啊。
所以不要沒事覺得警察叔叔不作為,如果你覺得我說的是假的,那你可以試著吸毒,然後投案自首,你看警察叔叔問不問你在哪裡買的毒品。
最後這個回答下面有很多人說警察不抓,
通過毒販,吸毒人員這個事情去牟利。。
聽到這裡我真的無話可說,你說的這個或許有,因為他們先是人,再是警察。
而且壞人哪裡都有,但是你們要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是好人多。這句話是我真心實意的。
並不是因為我是以前吸毒,所以討好他們,先不說我現在從良。
就算我沒從良,那你幫我問問他們,如果我復吸了,那我討好他們是不是就不抓我了,哈哈哈。
看看乖乖悲哀的眼神,好吃的就在眼前,手中,
可是主人不准我吃,我能怎麼辦,我也很絕望啊。
反對 @斯密拉特
且不說你那什麼很多階級要靠毒品賺錢這種沒依據的事了,就說說你那個規定吸毒販毒死刑的理論吧
隋文帝楊堅曾經出台過一個法律,內容很簡單:有人偷東西哪怕只偷一文錢那這個小偷就會被判死刑。跟你的想法是不是一模一樣?結果呢?小偷小摸是沒了,全是大案了,反正偷一文錢是死,偷一萬兩也是死還不如多偷點,死了也值了。
你這沾毒就死刑的法律也可能會導致這樣的後果啊。
其實我想不明白的是你為什麼會對中國的一些社會現象非常的仇視,如果真像你這麼說的,警察也參與了毒品牟利那每年還會犧牲這麼多緝毒警?抓毒販的時候做做樣子就行了唄,費那麼大勁幹嘛。中國確實有很多不好的地方,種種弊端不勝枚舉,但也有好的地方,只不過比起好的事情,貪官污吏這些事更能吸引眼球,更能讓人記住罷了。
別總想著什麼什麼事這麼簡單卻拖這麼長時間都干不好,這裡面一定有交易。每個人的位置不一樣看問題的角度也不一樣,而且你真的認為你比可以管理上百萬人的人更聰明?那你才是真的愚蠢。
有些人的邏輯真的很奇妙
有些人就是覺得一天不黑警察抹不開面還是怎麼的?
有個回答說的很好
中國從小就開始灌輸禁毒的思想 吸毒的人數還日益增加而且年齡呈小齡化發展
初吸都難遏制還想打源頭?
那些個說警察放著毒販不抓的
你去試試看販毒 看你幾天被抓
你覺著壞人都沒點智商?
呵呵呵
樓主把毒販想得太傻,把吸毒的想的太老實。首先,吸毒者絕對不會什麼都說的,很多吸毒者並不是單純自己吸毒,有很多也參與販毒,以販養吸,如果把自己的上家全招了,自己也逃不了幾年牢飯,而且吸毒者大都有容留他人吸毒的情形,也是要被判刑,所以有些吸毒的抓進來之後連自己吸毒都不承認好?就這麼多年來辦過的毒品案件,真沒幾個吸毒的是把販毒的人講的清清楚楚的。
再從販毒的角度來說,你以為毒販都等著你來抓嗎?販賣海洛因,冰毒五十克以上就要判無期,死刑了。所以他們在交易的過程中都不會透露自己的真實身份,很多都是養了幾個馬仔幫他們去販毒,一個吸毒的人是根本接觸不到真正的上家的。
販毒也是一種犯罪,犯罪畢竟也是一種社會現象,沒有哪種犯罪是會測底絕跡的。
毒品案件最大的難處就是證據固定,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抓賊要抓贓。
因為唯一能給他們定罪量刑的,就是那一顆顆毒品。沒有毒品就沒有證據鏈,毒品案件交易現場的甚至都不需要勘查,因為沒有太大意義。
由於我國法律對制、販、運毒幾乎是零容忍,毒販也深知,被警方起獲的毒品越多,刑期越重,子彈也會來的越早。所以電視線毒販看到警察把毒品撒入大海、衝進馬桶都非常貼近實際。說毒販是亡命之徒,一點也不過分。
每一個毒販都是在尖刀上行走,毫不誇張的說,他們比知乎上絕大部分看客要狡猾一萬倍。
你們能想像毒品案件的辦案難度了?
確定還要繼續黑嗎?
我是2013年被抓的。
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警察叔叔先問我知不知道他們是幹嘛的。我看了下他們的警服和手銬,心說阿sir嘛,但是嘴裡沒應。然後他們掏出了警官證,自報了家門。然後問我桌子上是什麼。我還疑惑怎麼問這樣的問題,說,這不明擺著么還用問?話沒落音,就被警察叔叔給+_@=/、……!了。然後老實的說,這是冰毒。
後來就給我上銬子了。我說,能不能不銬,出了門讓人見了丟臉。警察叔叔一聲怒吼,卧槽,你他媽岔得好狠啊,還怕丟臉?說完就唰唰的給我銬了。
在警車上,警察叔叔暗示我,把販子供了就可以放了我。沒供。當時心存僥倖,以為找找關係這事兒應該可以搞定。進了所里之後,威脅要把我送去強戒,我一聽就慌了,說我要打電話。警察叔叔說,卧槽,剛剛車上叫你打電話你不打,現在要打?沒機會了。當晚把我銬在他們值班室的椅子上,我不停地說,幹部,讓我打個電話嘛,我把販子約出來還不行嗎?警察叔叔應該是煩了,說,你他媽再吵我睡覺,別說打電話,老子馬上把你送走。然後我就沒吱聲了。
第二天上午錄口供,錄之前,驗尿,蹲地上用手指指著冰壺和尿液照相,然後按手印。後來錄口供的時候大概是問我跟誰買的,和誰一起玩的,為什麼要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當警察叔叔問我溜冰什麼感覺的時候,我笑嘻嘻的跟他說好爽,不信試試。說完之後,審我的那位警察叔叔臉色微微一變,到後來我說到販子是網上加的qq,不知道真名,在百度貼吧加的。話一說完,阿sir拍案而起,過來就是一套組合拳,我被打懵了。後來我就老實了。因為和派出所所長有點關係,就沒去釣魚,簽了一份拘留的什麼文件,然後就給我放了。見到所長之後,他問我挨打沒。我說沒沒沒,文明執法。對了,還罰了2000元,驗尿另一百。出門前,他跟我說,這段時間讓我在外面看到你,一定搞死你。
當初大概的經歷就是這樣。
我想說的是,在你面臨強戒兩年還是選擇出賣人的時候,你會很輕易的做出選擇。
對了,我從老家出來之後的大概半年,在網上看到了一則新聞。
為什麼呢?因為法律是這麼規定的。
我們先看看法律的具體規定的:
首先是關於吸毒,《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三項: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於「吸毒成癮」或者「吸毒成癮嚴重」的,分別是「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設區戒毒」(《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三條)和「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
那麼社區戒毒和強制隔離戒毒是什麼性質的決定呢?
是國家對吸毒人員的幫助挽救措施
也就是說,法律認為,毒品是很壞的東西,但是如果你就自己吸,你不做其他例如向他人提供(治安管理處罰法及禁毒法均明令禁止且規定處罰)、為他人吸毒提供場所(治安管理處罰法及禁毒法均明令禁止且規定處罰)、販賣毒品(刑法及禁毒法均明令禁止且規定處罰)等可能影響他人的行為,那麼對於你的處罰最多就是行政拘留十五日,要求你接受最長二年的強制隔離戒毒(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後,經診斷評估,可以提前解除)。
下面說說販毒,販毒現在最大的問題是不當面交易。
一般的模式是,你想要毒品,你先給我轉賬、匯款,我把毒品放在某處,我再告訴你,你去拿。至於我是誰,我是男是女,是老是幼,嘿嘿,對不起,無可奉告。
當面交易現在都是什麼人在做呢?肆無忌憚的人,
為什麼他們肆無忌憚呢?因為因病,無法羈押。只要販毒的量少,別達到槍斃的程度,他們就可以一直保外就醫或者監外執行。為什麼?因為病重,萬一在監獄裡服刑時病發死亡了怎麼辦?
題主先挖個蘿蔔坑然後同夥出來唱雙簧,好了黑完了警察了可以回去領dollar了。
居然看到一個人,說警察靠抓吸毒的賺錢!我也是醉了!現在辦案子都是虧本好嗎!
還有很多人,都說順藤摸瓜,我笑了。
真希望你們這些人去檢察院,法院就好了,按照你們的邏輯,案子太好辦了!什麼證據啊程序啊,都不要了!
你們知道,現在的嫌疑人多金貴嗎!你知道,審訊要全程錄像錄音嗎!你知道,送看守所之前還要給他們體檢嗎!你知道,訊問時要保障其休息的權利,不能讓他們太累了!
但從來沒有哪條法律規定,要保障偵查人員的休息的權利,你累死,賠的錢,遠少於死一個嫌疑人!
其實,主要抓販毒與制毒的。至於吸毒的,說的殘忍點,就是——讓他們等死好了。。。
1)「隨便」關個十五天就放人?
首先,法律規定,如果只是單純地吸毒,不制毒、販毒、持有、收容等等,是不觸犯刑法的,換句話說,不犯罪。既然不犯罪,公安機關哪來的權利想關多久關多久?
其次,高票回答也說得很明白了,對待吸毒者還有個措施叫強戒,強戒本質上和坐牢差不多甚至更痛苦,只是名義上不叫坐牢而已。對比同樣違法但不犯罪的(僅)賣淫嫖娼(非組織),只能抓了放放了抓,不知道重了多少。
2)為什麼不一鍋端?
首先,那些制毒、販毒者犯的都是重罪,要是傻到是個買家都能曉得ta的身份,干這行的早就絕跡了。事實上毒品這個圈子裡,相當多人是不知道賣家的真實身份的,且中間有N個上家下家串聯著,每個人撐死知道自己的上家下家是誰。實際上的吸毒者(最終消費者)是這個鏈條里最末端也是信息最少、違法程度最輕的一環,想從單純的吸毒者開始往上摸到大毒梟,難度幾乎頂天,且極為容易打草驚蛇,除非是這個吸毒者自己也販/制。
其次,捉賊要拿贓,法律上要講證據。換句話說,必須這個毒梟還在繼續犯罪才有較大的抓捕可能,如果你發現他的時候他避風頭了,甚至金盆洗手了,那就很無解了。
即便從吸毒者口中套出了販毒的是誰,僅有口供也是不行的。以販毒、制毒者的狡猾程度,他們是不會沒想好毀滅證據/跑路的策略的。所以真正能有「一鍋端」的機會非常少,而且要盯很久,抓現行,這個成本是不低的。表面上你看起來吸毒的關一陣子就放了,警察那邊沒動靜了,實際上有信息的人家早盯死著呢,主要是很多時候下手的機會不好等,甚至是沒有機會了。
3)至於題主說的「輕輕放過」,背後原因有沒有私下牟利的因素呢,答案是,哪個行業都不能排除有渣滓,但不多。而且呢這裡一般有兩個前提:
一,「輕輕放過」的做法是有法可依的。首先單純吸毒不犯罪,不需要審判坐牢。但是存在被拘留的可能,不過至於拘不拘,拘多久,也只能在法律範圍內浮動。比如規定只能拘留15天,你給人家拘留到150天。這警察基本可以不用幹了。
二,即便牟利,不代表不需要從吸毒者口裡掏出點東西。事實上癮君子為了口吸的,真關15天絕對要瘋,所以基本有多少招多少。但是前面也說了,關鍵是最末端的吸毒者能知道的信息著實有限,撐死也就幾個類似的毒友,或者幾個等著當魚餌的小毒販。另外吸毒者的性格受毒品摧殘,往往真話假話一起出來,特么的假話還說的比真的更真,篩選起來還要成本。所以即便是有壞警察,也完全可以牟利的同時讓人家招乾淨內容再放,還能給自己加業績。
一鍋端的事也是有的,南寧一月份破了一個十幾噸的冰毒製作工廠
有些警察會踩點!他們是知道哪裡可以買到毒品的,至於為什麼不端掉不得而知。。但是有一些警察(便衣)會在吸毒者購毒後進行抓捕而且並不記錄以此牟私利。
那些沒有被端掉的販毒所也是指標的重要來源。
裡面的水太深,沒那麼簡單的,別多問。你只要明白遠離毒品,做到別讓毒品出現在你的生活里就可以了。
有句很有名的詩可以形容復吸的人的心情: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其實他們的心理很簡單——體驗過那玩意以後,生活里其他的東西都太沒勁了。
這題還有回答的必要性嗎
美國人都端不掉,中國也不是神仙
近除了一個代表幾個艾滋一個孕婦其餘的都抓了,前後抓了兩百多。
擼前淫如魔
擼後聖如佛
建議看看古添樂和孫紅雷出演的《毒戰》
答案就在其中
【挖了蘑菇粒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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