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雲夢睡虎地秦》簡,大家有什麼看法?


《國家寶藏》給雲夢睡虎地秦簡狠狠地刷了一把熱度,也引發了大家對於秦朝的關注。

中國的歷史上總會有幾個痴人,給我們留下驚艷的遺產。喜也算其中之一,論浪漫,與簡共眠未必不如與花共眠。作為一個中國人,我們所有人都必須要感謝這位名「喜」的下層官吏,如果沒有他對秦律書簡的熱愛,可能到現在所有的中國人都不知道秦代的法律是什麼樣子的。

《國家寶藏》請來了基層警察來現身說法,秦律有很強的現代意義,對戶籍管理、見義勇為、休養生息這樣的農業生產相關的規定具有很強的前瞻性、甚至非常具有現代性的法律思想。

我們看過《國家寶藏》演繹出的睡虎地秦簡的前世故事,但是應該引起我們的反思。這些秦簡,對於中國歷史有沒有衝擊呢?

雲夢睡虎地秦簡的發現對中國歷史最大的衝擊就是改變了很多人對於秦代形象、對秦代的整個歷史描繪的思路。

為什麼這麼說呢?

其實大家都知道,歷朝歷代幾乎都是把秦當做了一個反面教材來宣傳的,所謂秦施暴政以致失德,然後百姓群起反抗,最後滅亡了秦朝。最著名的就是賈誼的《過秦論》,所謂的「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其實呢,這些只不過是書面上的說法。我們知道的一個詞,用得很爛——歷史是勝利者書寫的歷史——秦代就是這麼一個典型的例子。因為漢取代了秦,那麼漢代官方的史書上肯定不會把秦代往好了寫。不然,秦代真是一個治理得當的朝代,那麼漢怎麼有正當的理由把它推翻呢?按照這個邏輯反推,所以秦在歷史上會被說得殘虐無道,最後陳勝、吳廣起義。

說到這個,雲夢睡虎地秦簡就有與陳勝、吳廣起義緊密相關的一個細節。我們中學的時候學過《史記·陳涉世家》,文中說道他們造反的理由——他們當時作為戍卒沒有及時到達需要駐紮的地點,現在的北京密雲一帶。根據司馬遷在《史記》的說法,他們這些人都要都要被處以極刑,要被殺掉。正是因為這樣,陳勝、吳廣就說去了那兒要死、造反也要死,都得死,還不如起來造反呢!所以揭竿而起,還弄了一堆亂七八糟的(讖緯),學狐狸叫「大楚興,陳勝王」。

(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史記·陳涉世家》)

歷史當真是這樣嗎?

睡虎地秦簡中對於這種類似情況有明確的表示:戍卒沒有及時到達,不會處以死刑,就是鞭笞幾下。這樣看來,陳勝、吳廣造反的理由其實從一開始就是不存在。

按《陳涉世家》中的說法,陳勝在小的時候就有鴻鵠之志,不想做一隻小燕雀。用世俗點的話來說,就是想成為有頭有臉的人。在秦末大亂、尤其是秦始皇去世後民心不穩、胡亥是一個什麼都不懂的二獃子的情況下,他們想趁機撈一筆,很有可能就是借口逾期不到、他們所有人都要被處死這麼一個理由,忽悠底下不懂秦律的兄弟起來造反。結果呢,陳勝、吳廣這麼一鬧,造成後世兩千年來世世代代的中國人都以為(秦時)戍邊逾期不到是要被砍頭的。但是雲夢睡虎地秦簡其實已經說得很明白了,沒有這個事情。

當然,有人會說:雲夢睡虎地秦簡的主人喜生活的時代在秦二世之前,秦二世上位後可能把法律做很多的修正。

這個假設,從幾個方面來說都是不太對頭的。雖然確實存在這種可能性——胡亥的腦子有問題或者聽了趙高的慫恿,把法律重新修改、變得更加嚴厲——但是這種可能性很小。作為一個新君,上位之後不是維穩(反而去搞事情),尤其是胡亥,要是按照《史記》的說法,他得位不正,(皇位)本來是要傳給扶蘇,結果趙高插了一杠子,夥同李斯把胡亥給推上去了。

(吾聞二世少子也,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史記·陳涉世家》)

胡亥上位後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去穩定軍心、收買人心,而是開始實施暴政、把法律變得更加殘暴。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都是不通的。就算胡亥是個笨蛋,那趙高在秦朝宮廷中混了那麼多年,就算不懂帝王術,難道不知道哪些事情是禁忌。所以,秦律在趙高上了之後全部都改,至少從我從我個人理解的角度來說,可能性並不是很高。尤其是變得這麼地慘無人道,戍邊逾期就要被砍頭,這個可能性更小。

要知道,當時秦朝最缺什麼?最缺的就是人吶,尤其是戍卒。當時大部分軍隊都去了河套地區戍邊,五原郡一帶,抵抗匈奴。還有一部分軍隊去了南方,廣東和廣西那一帶,作為南征百越的軍隊駐紮在了當地。本身軍隊就少了,怎麼捨得天天砍來砍去的。尤其是古代交通不發達,戍邊的人沒有及時到達,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要是動不動就要砍腦袋,誰願意當兵,誰願意參軍。這個說法很不符合當時的政治邏輯。

所以,不止國寶的守護人,我們每一位中國人都應該有積極護寶的責任意識。

不管胡亥當政之後是否對秦律進行了大幅度修改,但是我們從這麼一個例子就可以看出來——歷朝歷代,尤其是對秦朝法律的描述,其實是有很大偏頗的。

正如一開始就提到的,秦律它根本不是一部殘暴的法律,而是非常具有現代意義,像戶籍管理、見義勇為,鼓勵甚至強迫進行見義勇為。看來,它絕對不會是一部暴虐的法律。甚至,我們可以這麼說,如果沒有秦代的法律作為支撐,漢代想江山穩固、長治久安恐怕是不能實現的。

從雲夢睡虎地秦簡,我們還能得出一個重要的啟示:看待史書,特別是官修史書,無論是二十四史或者二十五史、包括《資治通鑒》、甚至歷朝歷代的文人筆記,我們讀史的時候永遠要掛在心頭的一點就是這些史書都是人寫的。

對史書提出的觀點,包括所謂的客觀的描述,我們都要打一個問號(?)——講的是否合乎正常邏輯,有沒有實際的物證來佐證?如果沒有,我們還是要抱著一種懷疑的態度,畢竟這是人寫的。凡是人寫的東西,無論他有多麼客觀,終歸是一種主觀意識的產物。之前的文章也提到過,科學都有主觀成分存在,更別說是歷史了。

by Panse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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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兩句吧。我知道雲夢秦簡的事。我對秦國和秦法從沒有過偏見,我覺得商鞅變法功在當代,利在千秋。他留下的「法」的精神至今仍在流傳。有人對秦法有殘暴的偏見,而秦朝的滅亡似乎也映證了這點。這其實是不對的。秦法產生於戰國的亂世之中。在那個戰火紛飛、你死我活的時代,仁義絕不能夠解決問題,相反,實行仁義的國家往往會很快被滅國,那麼對那麼多無辜慘死的百姓來說,先前實行的仁義就不是仁義了,而是殘暴。那個時代,真正好的政治制度就是能夠最大限度地把整個國家中的每個人都動員起來,使每個人都能發揮自己最大的潛能從事生產和戰鬥。這樣一來,每個人雖然都活得很累,其中還有一小部分人會戰死沙場,但大部分的人都能生存下來。只有這樣,才是好的制度。而當時,只有秦法做到了。秦法制定得非常嚴謹,具有極強的可執行性,賞罰分明,分工責任明確,不避權貴,運行效率極高,從而使整個秦國「民勇公戰而怯私鬥,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使秦國能夠以一敵六,橫掃六國,統一天下。比起所謂的口頭上的仁義而事實上的爭戰不止,統一天下、結束戰爭才是對人民最大的仁義。而秦朝的迅速滅亡也不能把責任推給秦法。因為秦法雖然非常先進高效,但它畢竟是一部戰國時期制定出的戰時法律,它高度適用於戰爭年代,但是對於和平年代,它不但無益,而且還有害。但可惜的是秦始皇雖然偉大,但統一全國後,他還需要把大量的精力放在清除六國殘餘勢力、開拓疆域和抵禦外族入侵上,同時,作為一個肉身凡人,他還免不了做了些奢侈享受的事。如此一來,秦朝政府就沒有把足夠的精力和時間用於對秦法進行大規模的修訂,使秦法從一部高效的戰時法律轉變為一部和平時期法律。一件東西,即使它再好,但如果用錯了地方,那麼也是沒有意義的。所以,秦朝滅亡是一件非常遺憾和可惜的事,但是秦朝的滅亡也用慘痛的事實告訴了我們,任何制度之所以有存在的價值都是因為有適合它存在的外部環境。因此,當外部環境發生了變化時,就一定要順勢而為,及時地做出改變、修訂製度以適應新的外部環境,否則必然被時代所拋棄。


陳勝、吳廣在大澤鄉起義時曾說天下苦秦久矣!後來發展到後世在一些經典的解釋下是因為秦朝的統治太過殘暴,刑法太過嚴酷,所以百姓忍受不了,這才有了秦末的大規模起義,但看到雲夢秦簡里對律法的解釋我們會發現原來我們都誤會秦始皇了,刑法沒有以往認為的那麼嚴,這一切都是後世的以訛傳訛。

還有秦始皇時期天下六國為什麼不反,有人說是因為秦始皇的武力鎮壓,其實這並不是主要的,那是因為人心還未散。人心還是嚮往統一安定的。到了秦二世時期,由於胡亥,趙高的胡作非為,導致自上而下的人心凝聚力的喪失這才有了大規模的起義與六國的死灰復燃。

到了漢朝及以後總結秦朝滅亡的原因就說是秦法苛刻,秦始皇的殘暴,對於這些的說法,魯迅的一些看法可謂是比較中肯,他說秦始皇實在冤枉得很,他的吃虧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幫閑們都替新主子去講他的壞話了。不錯,秦始皇燒過書,燒書是為了統一思想。但他沒有燒掉農書和醫書;他收羅許多別國的「客卿」,並不專重「秦的思想」,倒是博採各種的思想的……但是結果往往和英雄們的豫算不同。始皇想皇帝傳至萬世,而偏偏二世而亡,赦免了農書和醫書,而秦以前的這一類書,現卻偏偏一部也不剩。

現在雲夢秦簡的面世更加印證了祖龍始皇帝是被黑了,他的功勞需要我們去正視,他千古一帝的威名需要我們去傳頌。


說秦國乃至以後秦朝的這一段時期,所締造文明可以說是我們傳承兩千多年文明的原生文明,在那個大毀滅,大創造的時代,秦國亦或是秦朝代表了由奴隸主文明青銅文明向自由農鐵器文明的過渡,由聯邦制向中央集權制的過渡,150多年的深徹變法,15年的大一統帝國締造出一個較為完善的國家體制與文明體系,影響傳承至今,然後秦帝國短暫的大一統,沒來得及以秦的名義將這種文化貫徹民間,給了後來者不斷抹黑的由頭,還有就是漢武帝時期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也給了儒家文化貶低塗抹黑化秦帝國的漫長時間,畢竟接下來的兩千年時間裡,無論朝代如何更迭,掌權者是誰,如家思想作為華夏文明的正統主流思想,從未被取代過,後來多次的文化典籍損毀,加之民間受上層知識階級的塗毒,以訛傳訛,造就了現在對秦帝國的無知,完成了現在秦帝國影響黑化的完美成果,秦法的暴虐在老百姓心中也就理所應當了,但無論是商鞅秦孝公時期的戰時法制體系,還是後來嬴政統一以後的各種改革,大體都是在適應那個時代,只不過秦國滅六國的時間太過短促,沒有時間改造融合新國民,以及經過春秋戰國時期的各家思想碰撞激蕩,下層階級思想得到進一步解放,使得秦帝國貨運二世而亡


後世對秦亡的原因總結是「濫用民力」,秦法暴虐反而提的少。在大澤鄉,陳勝吳廣是法盲也罷是忽悠人也罷,為什麼大澤鄉豎起反秦的大旗天下能紛紛響應?反秦的大浪潮里有項梁項羽還有張良這樣的六國舊貴族,可他們只是領導人,反秦的時候總不能說六國舊族還有幾十萬人吧?真有這麼大的規模力量早就反了,輪不到陳勝吳廣來點這把大火。只能說廣大民眾活不下去了,秦朝徵發了大部分的壯勞力去修皇陵修長城戍邊,缺乏壯勞力的經濟生產特別是種地又能有多大的收穫?還要負擔這些大工程大舉措消耗的物資錢糧,不堪重負了。問題的根源不在秦法,而在國家政策出了問題。看看漢初劉邦去世後,呂后把劉姓宗室殺的血肉飛濺,可是天下無起義暴動,因為呂后貫徹執行了輕徭役薄賦稅與民修養生息的國策,為日後的「文景之治」和漢武大帝的國力強盛打下了基礎


其實都是被漢唐宋黑的!這些所謂的人文墨客專挑秦始皇的過來題詞!反觀明清民國時期新中國,就大不一樣了!比較接受秦始皇的功!

簡單個例子:據秦簡中的所見《秦律》,對於涉及金額六百六十錢以下的偷盜罪,只處以黥刑和勞役。

相比之下,魏國李悝所制《法經》里,連路上檢到錢揣自己兜里,都要挖膝蓋骨(「拾遺者臏」)。而古羅馬的《十二銅表法》則規定,故意讓自己的牲口偷吃別人牧草,要處以死刑。孰輕孰重,一目了然。


再有一個原因我覺得比較靠譜,因為秦始皇是第一個稱皇帝的第一個建立封建社會的人,第一個統一中國的人。後世都是以秦始皇為莫子,來衡量國家道義,更是皇家帝王治國安邦的標榜吧!所以只能說祖龍真的是黑鍋背了幾千年,該為祖龍平反了!
PS:引用王立群老師的一段話:我對秦始皇的自我評價是功在千秋,過在當代,誠然秦始皇操之過急,濫用民力,給當時的人民造成了極大的傷害,這是他的過,但是,他遺留下來的統一思想和長城秦陵成為中華民族無形和有形的巨大財富,所以我對秦始皇的總體認知是功在千秋,過在當時。後人將千古一帝授予始皇,並無不妥,因為在皇帝前加千秋二字就意味著他的一些舉措或思想對後代千秋都有影響。而很多對當時老百姓很好的明君由於在各個領域沒有突破性發展反而不能加千古二字。


其實,秦朝法之嚴酷在當時諸侯國中最有名的。答者也承認秦國的法律嚴酷,但對於當時的秦國,是十分適宜的法律。

商鞅變法時,一直有秦孝公庇佑,再加上秦國當時一直處於被動挨打的位置。赳赳老秦,共赴國難,這是當時整個秦國無論老小都在說的一句話。商鞅在這時候登上秦國的政治舞台,有秦孝公的加持,推行新的法律。

徙木立信,這個應該大家都知道的吧。講的就是商鞅實行變法後做的第一件事,為了恢復人民對於政府,對於國家的信任,對於新法的信任。

商鞅變法的嚴酷程度,主要說一件事吧。太子年輕氣盛,性格也在太傅公子虔的教導下,頗為狂暴嗜戰(這是早期贏駟的性格特徵)。在被人刻意慫恿下,觸犯新法(具體事件與本答無關,故不在此多做說明)

由於太子的身份特殊,是國君的繼承人,所以不能施以刑罰,就處罰了太子之傅公子虔,以黥刑處罰了太子之師公孫賈。

公子虔這個人是很特殊的,早年與和諸侯國打仗主要就是他,後來秦國第一王位繼承人也是他,他的名望也是高於嬴渠梁的,但是他認為自己並不能治理好一個國家,為了秦國的發展,將王位讓給了他的弟弟嬴渠梁。後來,也一心輔佐嬴渠梁,悉心教導他的侄子:贏駟。

這樣一個特殊的人,別人避之不及不說,商鞅為了新法的推行,毅然去撼動。後來,秦國能以諸侯國中最窮的國家一躍登上可與楚國等強國相提並論,也是變法的效果體現。

可見,秦國法治的嚴酷,是十分適應於當時的秦國。一套契合於當時的秦國的法律,有效的改善了秦國的政治民生,其就是一套好法律。


秦國自從穆公之後經歷了幾代動蕩其實已經民不聊生,後來獻公繼位本來就想重修內政,只是當時秦國一直和魏國爭奪河西沒有成行,獻公死後交給了他兒子贏渠梁,也就是大名鼎鼎的秦孝公,為了改變秦國即將崩塌的命運重用公孫鞅變法,又經歷了20餘年秦國終於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變法內容大家應該在中學都學過了,這裡不一一贅述,就說秦法施行這麼長時間已經被證明了是正確的,至於被後事說秦法暴虐那也只是說對犯罪的人施行過重,再加上秦二世和趙高對天下百姓的奴役和踐踏,被後世儒生冠以暴秦之惡名。賈誼的過秦論最後寫到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易也,可見一般。直到後來漢武帝獨尊儒術,秦在歷史的地位就一直是反面的,至於為什麼儒家這麼做,大夥都知道。最後我總結闡述下個人的觀點,在戰國動亂的年代,秦律絕對是富國強民之法,正所謂亂世用重典。


我來說說我的感覺吧。

在下是法學本科畢業,畢業那會兒準備考研,報的就是法律史專業。雲夢秦簡在我學習和複習中國法律史那會兒已經被深深地震撼了。

第一,被秦法的立法嚴謹所震撼,正如撒貝南在節目里所說,秦簡里關於溜門的犯罪規定,單從立法技術上說,和現代法律水平相當。足見先人的智慧。

第二,其實秦法並不想傳統觀念所說的那樣,暴虐嚴苛,恰恰相反,秦法的實施使得秦國有了先進的制度化建設,使得秦軍在嚴明紀律的要求下,戰鬥力倍增。為一統天下打下了基礎。

第三,史書上說漢承秦制,有所損益。秦制通過漢朝的繼承,使得中華文明當中的政治制度文明得以延續傳承。也正是這種傳承和創新完善了中華文明。

第四,我國現階段的法律雖然還有許多不完善,但是我國的法律文化未必就是落後的,只是因為近百年的落後,是我們在盲目學習西方近現代文化制度過程當中,喪失了理論自信,導致我過得法學理論和法學教育都以西方哲學法律理論為基礎,而輕視了對我們自身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及理論的學習和研究。

最後希望我國能夠建立獨屬於自己的法學理論體系,發揚我們的法律文化!


沒有秦帝國就沒有中華民族的今天。他的制度再後來成為一種模式被歷朝歷代沿用。

秦最終滅亡,根本原因在於地方豪強勢力不甘心。

秦始皇對地方控制力度和手段也有限。否則不會不斷巡視各方,最終在巡視的路上勞累而死。程勝吳廣點火,最終也不了了之,到是給了六國餘孽早飯的借口。

秦滅亡後,漢朝雖沿用秦朝的一些行政體制,但根本上來說,對地方勢力的妥協比較厲害。導致最終三國時期諸侯混戰的局面。

同樣的畫面在隋朝又再一次出現。南北朝亂了幾百年,最後隋朝基本統一。但隋煬帝各項制度政令,比如科舉制度,比如修大運河,都旨在削弱門閥勢力,加強對全國的行政控制。但是好景不長,地方勢力崛起,說是隋煬帝暴政,民不聊生,結果一下子能出來18路反王,而且個個有背景。

之後唐朝就不說了,雖說唐襲隨制,但後來皇帝一個個放權,安史之亂也算內部勢力作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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