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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比利時的炸薯條特別好吃?


來到歐洲,到處都是賣炸薯條的攤檔。據說,比利時的炸薯條特別好吃,比利時人的炸薯條已經賣到阿姆斯特丹來了,在阿姆斯特丹中央火車站對開的大街上,就有被稱為比利時特產的弗拉芒炸薯條——Vlaamse Friet。

眾所周知,馬鈴薯並非歐洲的土特產,是從南美洲傳過來的,這是西班牙人16世紀乾的好事。

可是,現在的炸薯條都是切成條狀的,炸到金黃酥脆,沾上薯條醬,也有沾芥末醬、花生醬、番茄醬之類的,悉從尊便,就上啤酒、香檳,很是滋味。

西班牙人把馬鈴薯帶到歐洲來了,可是,現在的長條形炸薯條卻不是西班牙人的創造。雖然,一副1675年左右的畫作,就繪畫了據說在修道院中種植馬鈴薯的聖女德蘭(Theresia van ávila)炸馬鈴薯的圖景,但是,只是炸馬鈴薯,而不是炸薯條。

為什麼也不把馬鈴薯切成片狀而切成條狀呢?

據說,炸薯條最早出現在比利時南部馬斯河沿岸一帶,1685年就有記載了。當時,這裡的民眾以捕魚為生,喜歡把捕到的小魚放在油鍋中烹炸食用。但是,也有捕不到魚的季節,為了解饞,這裡的人們就把馬鈴薯切成條狀,像一條條小魚那樣,放進油鍋中去炸。

此是一說,據說是一位歷史學家和烹調大師從家庭文件中得到的資訊,這是他的祖先Joseph Gérard留下來的。

但是,此說沒有得到證實,有人說,比利時南部的馬鈴薯,是1735年之後才出現的,當時經濟條件那麼困難,怎麼可能炸魚炸薯條呢?

此外,法國人也聲稱炸薯條是他們的發明,起源於塞納河上的新橋。但法國的炸薯條跟比利時的有區別。

究竟是比利時還是法國人首先發明了炸薯條,各有說法,但是,比利時的確是個有悠久炸薯條歷史的國家,後來才逐步傳到荷蘭。這從目前關於炸薯條的名稱也略見一斑。比利時、法國,還有荷蘭南部地區,把炸薯條叫做friet、frieten或者frietjes,但是,荷蘭北部叫做patat。

比利時的薯條,首先預炸一次,以145度的油溫炸上5至6分鐘,讓裡面的水分析出,快熟未熟的狀態,從油鍋中撈起,歇上半個小時。第二次再炸,用180度的油溫炸至金黃色,就大功告成了。

後起之秀的荷蘭也用的是這一方法,但是,畢竟難以和老師Vlaamse friet相比。

法國薯條較細,而且是一次炸成的,可想而知,自然沒有那麼講究了。

現代的薯條製品很多,不一而足,甚至有因為健康原因的不用油炸的半成品,但是,講美味,還是首推比利時炸薯條。據說,數年前比利時炸薯條大賽,拿冠軍的,還是我們的華人同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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