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將敦煌道士王圓籙定格為「敦煌石窟的罪人」,會不會說的太嚴重了?


 王道士確實是一名「罪人」,但他的最大罪過並不是如余秋雨所說的出賣敦煌文書、文物,而是出於自己的善意、好心修復莫高窟的文物。

雖然是一名道士,但王道士對佛教同樣熱誠,他決定化緣募捐修復。在生命餘下的30多年中,他將各個洞窟中的流沙清理,補葺,修復殘破的塑像和壁畫,改建了三層樓、古漢橋、五層佛樓等建築。可以說,我們今天見到的莫高窟基本上就是王道士修復的面貌。修復莫高窟是王道士的畢生事業,為此總共花費了他20多萬兩白銀。作為曾經一貧如洗的流浪漢,這些白銀幾乎都是依靠他的勤勉、熱忱一點一滴募捐來的。我在這裡之所以用「幾乎」一詞,是因為修復莫高窟的資金有一部分是來自交易。

 1900年6月22日,夏至。王道士用河水沖刷後洞窟的壁裂開了一個孔,裡面隱隱有光線。原來牆壁後面隱藏著另一個洞窟,裡面堆滿了秘藏的大量經卷、繪畫、文書,這些都是唐代和敦煌曹氏政權時期的文物。據後人判斷,應該是因戰亂而有意秘藏的。作為一名虔誠的泛宗教徒,王道士對佛經自然十分敬重,因此他多次上書官府,但官府以經費不足推委;絕望之餘,他甚至直接上書國家的最高統治者西太后,但同樣石沉大海。

 就這樣7年過去了。忽然一天莫高窟來了一隊人馬,為首的是一位西洋人,名叫斯坦因,一位探險家,他立即明白了這些文書獨一無二的珍貴价值。但王道士是這些文書的虔誠保衛者,單純用金錢無法達到目的。斯坦因聰明地稱自己是唐朝玄奘的信徒,歷經艱險來中國取經。同樣是玄奘粉絲的王道士被感動了,任斯坦因挑選了24箱文書、繪畫和5大箱其他的文物帶回了大英博物館。王道士僅收下了斯坦因的200兩白銀,他顯然認為這並不是一場交易,而只是這位西方「玄奘」的捐獻。他需要這些白銀來從事他的修復莫高窟的偉大事業。同樣的故事在隨後的幾年內一直上演,法國、日本、俄國、美國的「玄奘」們來了,相繼從王道士手中拿走了大批文書,留下為數甚微的「捐獻」。

 當敦煌文書在世界上引起了轟動時,一向注重世界影響的政府終於覺醒了,下令將剩下的文書運往首都。但這時文書已經被意識到其珍貴价值的各級官員或明或暗地盜竊、毀壞殆盡(將完整的經卷剪切成數段以便盜竊)。敦煌文書的發現是人類文化史上的重大事件,但它同時又是一個悲劇。敦煌文書從此散失於世界各地,有些已經被人為毀壞,再也無法恢復原狀,這是無法彌補的損失。   

 更大的悲劇並不是敦煌文書的散失,因為流落海外的文書絕大多數得到了妥善的保護與並開放利用,留存在國內的文書反而被各級官員盜竊、破壞,因此當王道士在幾年後重逢斯坦因後,他不僅不後悔文書散失到海外,甚至表達了當年應該將所有文書全部給斯坦因的意願,這樣文書就會完整地保存在海外。

王道士造成的更大的悲劇是莫高窟本身。官府同樣也沒有意識到莫高窟本身的價值,王道士僅以個人之力募集巨款,花費30餘年的時間修復莫高窟,可謂鞠躬盡瘁。他清理了各個洞窟的流沙,發現那些唐代、五代、宋代的繪畫和塑像有些殘缺、損毀,於是他又招募工匠刷白、重塑。現在我們可以在莫高窟發現的大量晚清時期的雕塑,大都是王道士的業績。但是,王道士是一個文盲,是一個有著低劣藝術品位的文盲,而且同時期的敦煌的工匠們早已失去了他們前輩的藝術品位和技藝,他們重塑的佛教、道教以及傳說中的各路神仙鬼怪,在唐代壁畫的背景下顯得更加拙劣刺目;他們甚至把唐代塑像塗抹上了大紅大綠的色塊,我們只能在沒有被禍及的部分才發現原來的色彩是多麼幽雅宜人。 

  一個人出於熱誠和信仰,獻身於一項自以為偉大的事業,越勤奮努力其危害越大,由於自身的愚昧和局限,他卻對此一無所知。這樣的角色,王道士不是第一個,更不是最後一個。這就是王道士及其理想主義同道們的悲劇,更是人類的悲劇。


王圓籙何罪之有?

有罪的是那個時代,麻木不仁的朝廷!

偌大中國的注意力全集中在紫禁城,圍在一對孤兒寡母身邊搖尾乞憐,他們的時間多寶貴,哪有時間來管王圓籙的事情,儘管甘肅學台屢次上書要加以保護,但都以經費不足為由推卻,這裡透顯一個矛盾,一個小小洞窟地方都要上書到朝廷才能處理,這也說明自上而下的政府是多麼的被動,這完全是一個科級幹部就能幹的事情。說到底,還是整個官場的不作為,朝廷當然沒有時間和精力來處理這樣之謎綠豆的小事,他那知道哪些鄒巴巴的經文在今天是天價呢?!他的時間是儘快把譚嗣同問斬,繼續追殺康有為!這才是大事!

敦煌石窟算什麼,大片江山才是硬道理,東北、西北、蒙古將近幾百萬平方公里的土地的丟失才是真正的罪人!

《道士塔》文中透露了一點可能會受到大家詬病:王圓籙,一介農民,掌管著中國最燦爛的文化寶庫。就是輕視農民。其實那個時代就是派梁啟超來掌管這裡,也不見得能保得住,圓明園都能被火燒,那是什麼位置,這又是什麼地方,北京的那個老太太哪會關心西北偏北的沙漠中一個破洞裡面的事情了!

余秋雨並沒有怪王圓籙,只是一個比喻的說法,道士塔這片散文無論立意、品味都算是散文類的上乘作品。


要是那時少林寺過不下去了,長老把它賣給外國人搬走了,你說那長老有罪嗎?當然是個不恰比方,少林為何地何人,豈能出如此出賣祖宗文化基業的爛事。那個斯坦因花了幾百銀兩從王道士手中買走上萬經卷幾百幅精品宗教畫作以及大量諸子百家書藉,僱用四十匹駱駝才拉走。那個時代誰都知道,那些各級官員也不消說。這王道士是親手成交而且買一送一連賣帶送,他可是這些財寶的直接監護人呀!本人沒覺得余秋雨先生定性有偏頗,他就是中國文化的千古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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