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與單位簽約了,只要不返悔,畢業後就一定能到該單位上班嗎?
關於這個問題,首先你說的簽約指的是什麼?上班是實習還是其他的?
回答第一個問題,對於還在校的大學生來說,簽約指的是第三方協議即學校,個人,用人單位這個協議是學校為學生去企業實習提供一個保障,這個協議上面會規定違約責任,會有賠償和協商解決,這就說明並不一定能保證你百分百的能夠去任職,一般來說實習不會被放鴿子(除非這個企業真的特別渣)
第二個問題,是個人與企業直接簽訂的正式勞務合同,就是在你試用期結束後,簽訂的正式用工合同,這個合同除非企業經營不善或者個人問題無法繼續工作,才會失去工作機會。
最後提一句,現在部分企業會為了廉價勞動力故意提高或者延長試用期,以及試用期結束前已工作能力不足等原因將你辭退,所以各位學弟學妹們找工作時一定要擦亮眼睛,盡量去正規的合法的公司工作,及時問清楚試用期時間,轉正待遇和及時簽訂正式的勞務用工合同,同時也要及時和企業聯繫,有問題及時了解,以防實習時被放鴿子。
以上就是我的拙見,如有不足還望指出!
感謝閱讀!
不一定啊,因為雖然你不返悔,但是不一定公司不返悔,如果恰好你要去的那個時間段公司經驗不善,資金周轉不了,很有可能就不要那些剛剛招進來的人了。對於公司來說,違約金大不了是幾千塊錢,但是如果招一個什麼也不會的人進來,還要管培訓,安排住宿等一系列問題,大家都忙於公司運營,就沒有時間和精力來教你這種小白了,所以對他們來說,賠違約金是最省事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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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你能不能去實習都不一定,去年華為去我們學校招學生實習,最後晾了人家幾個月,說取消了。還有就是你就算去了人家公司實習,人家也是把你當廉價勞動力,如果你畢業了,他們公司又不忙的,等你簽勞動合同的時候,他們就會以表現不好而拒絕跟你簽合同,而這又不違法。回答結束,感謝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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