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的死真的是秦檜造成的嗎?
謝謝「悟空小管家」邀~
其實這個問題咱家一直都不想答。
為什麼呢?因為這個問題,已經有太多的人研究過了。
所以,在這裡,咱家就列舉一下,主要關於岳飛這領域的重要研究者。
要想了解岳飛史這個領域內的主要內容,有四本書是必須讀的。
第一本即鄧廣銘先生的《岳飛傳》,第二本即王曾瑜先生的《岳飛新傳》,第三本還是王曾瑜先生的《岳飛和南宋前期政治與軍事研究》,第四本是龔延明先生的《岳飛評傳》。
這四本書的優劣在什麼地方呢?
鄧廣銘先生的《岳飛傳》是岳飛史這個領域的奠基之作,是第一部全面的對岳飛這個歷史人物和生平進行梳理的作品。這本書的優點,基本構建了一個以後對岳飛進行研究的整體架構。雖然由於寫作的時間早,現在看來有很多意猶未盡的地方,同時由於軍事不是鄧廣銘先生所長,軍事分析也並不全面,但開創性的功績,是沒有人能比的。
王曾瑜先生是的鄧廣銘先生的高徒。他的《岳飛新傳》,又叫《新岳飛傳》,在其師的《岳飛傳》基礎上,有了很多突破性的深入研究。尤其是在史料的掌握上,比鄧版《岳飛傳》豐富、深入了很多,可以說是「窮盡史料」了。此書缺點和鄧版《岳飛傳》一樣,在史料和史事上分析多,見解精當,但軍事上分析少,沒有揭示關鍵矛盾。
王曾瑜先生的《岳飛和南宋前期政治與軍事研究》是在他的《岳飛新傳》的基礎上,進一步的擴寬了研究範圍,從單純以岳飛為中心的研究,擴展到對南宋初期的軍事、政治一系列問題的研究。從各個不同的側面豐富了岳飛史的研究內容。此書有一個極大的優點,即在軍事上的分析開始有節次,內容明顯加強。
龔延明先生的《岳飛評傳》是這四本書中最適合沒有基礎的讀者入門首選。此書深入淺出,雖然沒有標明所引史料的出處,但語言平實。敘述多,分析少,適合給沒有基礎但愛好這段歷史的讀者做初步了解。此書還有一個極大的優點。龔延明先生早年學文,後從軍報國。他從62年開始當兵,從工兵一直干到軍的黨委學習秘書,軍旅生涯豐富,對軍隊和軍事的各個層面的認識都比鄧、王二位先生深刻。因此本書雖然內容最為淺顯,但軍事上的分析,往往一語中的,水平在四本書中最高。
逼吹完了,那麼正經回答一點問題:
題主問,岳飛的死真的是秦檜造成的嗎?
這個問題需分成兩個層次來回答。
1、岳飛被陷害下獄(這是導致岳飛死亡的重要事件)是秦檜主持謀劃的嗎?
2、決定殺死岳飛是秦檜主謀的嗎?
我們就一個一個來看這個問題。
問題1:
眾所周知,岳飛在紹興中期的這次投降派對主戰派黨爭的大清洗中,他並不是首要被誅的對象。首要被清洗甚至被整肅的對象,乃是韓世忠。
秦檜在給張俊和岳飛安排前往淮東的主要工作的時候,就已經奪取了韓世忠的權力了。
例如,張俊當時的工作任務是「按閱御前軍馬,專一措置戰守」。岳飛的工作任務是「同按閱御前軍馬,專一同措置戰守」。
很明顯,這是以張俊為主,岳飛為副,兩個人組建一個工作班子,前往淮東去清算韓世忠的。
按秦檜和張俊的謀劃,他們準備由淮東總領胡紡出面發案,誣陷韓世忠的部下耿著在軍中到處串聯,拉攏軍人,要「謀還世忠掌軍權」。他們決定安耿著一個謀反的罪名,然後牽連到韓世忠身上,把韓世忠拉下水,然後以叛逆的罪名誅殺他。
但由於岳飛堅持原則,不願意夥同張俊一起對韓世忠搞污衊清算,致使秦檜原本安排好的計劃沒有起作用。韓世忠事先得到了消息,連夜跑到宋高宗那裡求情。宋高宗發現事情已經敗露,於是只能把事情壓下來,沒有對韓世忠做嚴肅的處理。
韓世忠知道要整肅他,於是提前跑去求情,透漏消息的是岳飛。那麼,韓世忠無法處理,接下來應該處理誰呢?
所以,認為岳飛被陷害下獄(這是導致岳飛死亡的重要事件)是秦檜主持謀劃,這個觀點是不正確的。秦檜在裡面是具體執行,提出具體的意見,並安排人員具體實施的操作者,但下決心的核心人物應是宋高宗。秦檜謀划具體進行陷害,然後開獄處理的方案,也肯定是要經過宋高宗同意的。
問題2:
眾所周知,在岳飛下獄之後,初審由御史中丞何鑄(主審)和大理卿周三畏(副審)主持。但由於主審御史中丞何鑄良心發現,力爭岳飛之獄為冤獄。投降派不得不改換與岳飛有私怨的万俟卨擔任主審。
之後經過審問,發現污衊岳飛謀逆的證據,實在不足。既無物證,又無實際的口供(僅有的口供後翻案說沒有聽說過類似的話)。如以岳飛罵皇帝的「指斥乘輿」定案,則依法只能判處徒刑兩年(徒二年)而已。如以岳飛在淮西之戰中的「逗留」定案,但又沒有明確的證據。
正因為幾個罪名都扣不上去,即使反覆拷打,也得不出想要的結果,所以如何處理,又是一個難事。
最重要的是,從現存的原始文件看,大理寺和刑部向中央進呈的岳飛罪名以及案卷的時間,與岳飛死亡的時間是同一天。
按照宋時制度,刑部、大理寺的奏狀應先進政事堂由宰相們審議,然後提供意見供宋高宗決策。決策之後,再降聖旨到三省、樞密院,最終執行死刑。
如此之多的手續,即使是通訊工具如此發達的今天,採取最快的速度,也不可能同日辦完。
唯一的解釋就是,岳飛的死亡在刑部、大理寺的奏狀入進到政事堂之前就已經發生,而後面的聖旨批複等日子,都是按岳飛死亡的時間倒填進去的。
換句話說,就是先上車,後補票!先把人給殺了,然後再補的手續。
否則,絕不會出現如此倒錯的日期問題。
唯一能主持此事,並干預此事的,只有當時的首相秦檜。而事實上,在史料中,秦檜之後還公然獎勵了於岳飛詔獄之間往來通報消息的部下。史書編纂者李心傳更是在史料旁邊註明,這種事情「此前未有」,是宋代法製程序中的罕見之舉。很明顯,這是在暗示讀者,更是從側面證明了這一點。
所以,我們在這裡整理一下現在的看法:
岳飛下獄是宋高宗決策的結果,秦檜是具體執行者。但下獄後岳飛的死亡則是秦檜的獨斷專行,只是宋高宗接受了這個結果,並在法律程序上完善了必要的手續,補充了同意的意見而已。
至於其他ID,如「江湖小過客」的回答,基本都是污衊之詞。只要讀過前面咱家所舉的四本書的讀者,對這些架空構陷的污衊之詞,都有足夠的鑒別能力。
因此咱家在這裡,就不多說什麼了。
先說正史記載的岳飛。1、建炎元年(1127年),在河北抗金時背叛上司王彥,為一己之私分裂抗金力量;
2、建炎元年(1127年)十月到建炎二年(1128年)十一月,當過一年流寇後投降東京留守司杜充,為杜充心腹愛將,沒有明確資料說明其沒有參與杜充決黃河的行動;
3、建炎三年(1129年)正月十六,受杜充指示,對友軍張用下黑手,迫使其為盜,雖然被打敗,仍被其孫子岳珂吹噓為「八百破五十萬」;
4、建炎三年(1129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馬家渡陳淬戰死後,帶兵潰逃,放棄建康的防守;
5、建炎三年(1129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拋棄了將其作為心腹的杜充,後者還在建康城等待戰況;
6、建炎三年(1129年)十一月底十二月初,在茅山縱兵搶劫百姓物資為軍糧;
7、建炎四年(1130年),高宗被金兵追擊流亡到海上之時,岳飛不去救駕,卻跑到了宜興娶了第二任妻子李氏,過起了蜜月;
8、建炎四年(1130年)五月,以劉經意圖謀害其母為名,令屬下私殺劉經,吞併其軍隊;
9、建炎年間(1128年-1130年)夫人李氏干政,不責怪夫人,卻去懲罰下屬;
10、建炎四年(1130年),請求將年邁的老母,新婚的妻子抵押給朝廷,以換取朝廷給其募兵的權力,成為忠孝的岳飛一時之笑柄;
11、建炎四年(1130年)八月二十三,朝廷詔岳飛援救楚州,岳飛遷延五十餘日,駐三墪而不救,導致楚州失陷,趙立戰死;
12、建炎四年(1130年)十月十三日,因為得知傅慶想要投奔劉光世,找借口將其殺害;
13、建炎四年(1130年)十一月四日,作為通、泰鎮撫使,知泰州,在金兵逼近泰州時,一仗不打,放棄泰州並於七日渡江龜縮於江陰軍,後以泰州失守待罪;
14、建炎四年(1130年)十一月中旬,梁山義軍張榮守泰州,作為通、泰鎮撫使,知泰州的岳飛龜縮在江陰軍,圍觀不援;
15、建炎四年(1130年)十一月二十日(1130年),通州失守,作為通、泰鎮撫使的岳飛觀望不救;
16、紹興元年(1131年)因私怨殺舅,取其心剁碎,手段極其殘忍;
17、紹興二年(1132年)閏四月初四,下屬韓順夫戰場上虜掠民女佐酒,為敵所乘,不自責反遷怒旁人,殺其親兵;
18、紹興二年(1132年)閏四月,私自兼并朝廷給韓世忠的韓京、吳錫的部隊;
19、紹興三年(1133年)九月,喝醉酒痛打趙秉淵,差點將其打死,九月十五日被朝廷降官處分;
20、紹興元年十一月到十二月,唆使其外甥女婿高某(兩個字打不出來,386敏感名字)要求朝廷加升加升其為都統制或總管,再上書辯稱是高某(兩個字打不出來,386敏感名字)乾的,不是自己的意思;
21、從紹興一年吃空餉到紹興十一年,據資料記載,僅紹興六年達一年就有十四萬餘緡;
22、不顧百姓生活艱辛,逼迫地方官員為其榨取民脂民膏,供其揮霍,贍養私家軍隊,貪污月樁錢,卻博取「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把暴政的責任推給朝廷;
23、紹興四年(1134年)十月,掠奪牛皋的戰功給其心腹愛將徐慶,賞罰不公;
24、紹興四年(1134年)十二月,唆使幕僚幫其母親要封號,詔命下,謊做不知且將該幕僚開除以撇清關係;
25、紹興年間(1134~1142),岳飛在湖北為宣撫,為給自己的政治鋪路,全面拉關係網,私自接納因貪罷官的上蔡人王輔,並待為上賓。岳飛麾下藏污納垢,可見一斑。
26、(紹興六年正月)辛卯,衛茂恂因往岳飛軍前撫問時岳飛行賄數目太大,超過了潛規則(受饋過數)。導致衛茂恂降一官,送吏部。(紹興十二年二月庚午)入內西頭供奉官黃彥節除名,枷項送容州編管。黃彥節曾經為岳飛軍中承受,在轉歸吏部時,岳飛私下給他錢三千緡,並且推薦他為睿思殿祗候,被朝廷否決。岳飛居心叵測,妄圖勾結內侍為其宮中耳目,干預宮中事務。
27、紹興六年(1136年)四月,母親去世,不等朝廷旨意,就棄軍回廬山,多次下詔要求岳飛主管軍馬措置兵事,岳飛皆抗旨,目無王法;
28、紹興七年(1137年)二月,妄議立儲,為高宗所斥;心有不甘,紹興十年前線戰場上兵鋒正急,仍多次要求面聖,議立儲之事,且以辭官威脅皇帝;
29、紹興七年(1137年)四月,因為高宗皇帝承諾給他淮西兵團的指揮,後因故不給,岳飛遂以持余服為借口辭職棄其軍上廬山。皇帝多次下詔書,均抗旨不尊,一直拖到六月份;只圖私利,不顧國家大事。
30、紹興七年(1137年)四月,沒有朝廷聖旨,私自將兵權交給其心腹張憲。朝廷派張宗元監軍,張宗元將張憲免職,軍中喧嘩紛亂,都在傳言岳飛回不了軍隊了;最後請張憲出面,說明朝廷已經讓岳飛回來指揮,才彈壓下去。岳家軍但知岳飛,不知朝廷,可見一斑。
31、紹興八年(1138年),不許朝廷派遣的鄂州巡檢李泗到鄂州上任;岳飛將京湖地區視作自己的獨立王國。
32、(紹興九年)韓世忠不滿朝廷與金議和,在洪澤鎮埋伏假扮紅巾軍,準備截殺金使通古,以破壞和議。韓肖胄至揚州,韓世忠將郝抃向直秘閣、淮東轉運副使胡紡告密,導致韓世忠計劃失敗。韓世忠大怒,追殺郝抃,郝抃棄家依岳飛軍中,岳飛根本不顧抗金大節,無視韓世忠多次索要,竟然收留郝抃。所謂反對議和力主抗金頓時成了笑話。
33、紹興十年(1140年)盲目輕敵,輕率分兵,導致被敵所乘,雖苦戰慘勝之,但己方傷亡很大,不與友軍互相聲援,私自從河南撤軍,根本就沒有其孫子杜撰的所謂「朱仙鎮500勝10萬的戰績」;
34、紹興十一年(1141年)淮西之戰,被手札十五道,救援遲緩,導致淮西戰場先大勝後大敗未竟全功,被朝廷記恨;事後指斥乘輿(對皇帝潑口大罵)且狂言張憲、董先各一萬兵馬便可蹉踏張韓人馬;終其一生,偽齊侵淮西,宗弼侵順昌,岳飛從來沒有一次成功的救援友軍;
35、紹興十一年(1141年)因為被收兵權,心有不甘,妖言惑眾,言山陽不可守,動搖軍心,高宗大不滿;
36、紹興十一年(1141年)被罷樞密副使後,不顧朝廷紀律,私自跑至江州。其後心生憤恨,為了自己重新掌控岳家軍兵權,指示張憲等編造金國入侵的假軍情,致使後者謀叛,並投拜金人。最終玩火自焚,作法自斃。
再說說民間傳說中的英雄形象幾處矛盾的地方。
1、 岳飛盡忠報國,卻被國家定罪、判刑、處死
2、 岳飛百戰百勝,南宋中興十三處戰功卻榜上無名
3、 岳飛盡忠報國,卻在高宗命懸一線逃亡海上之際忙於娶妻
4、 岳飛刺字家喻戶曉,卻刺在自己看不見,別人看不見的地方
5、 岳飛刺字盡忠報國,卻不給他兒子們刺字
6、 岳飛愛民,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打擄,卻決黃河淹死百姓
7、 岳飛愛民,帶走泰州百姓至安全之地,卻對建康之民不理不睬
8、 岳飛愛民,卻在江西殺民「遍滿山谷」
9、 岳飛愛民,卻不愛上級領導,背叛王彥、杜充
10、 岳飛愛民,卻不愛將,殺劉經、傅慶,毆趙秉淵、任士安
11、 岳飛主戰,建康不守、杭州不救、楚州不救、泰州不救、淮西不救、順昌不救
12、 說岳飛保衛泰州,卻不保汴京、建康、杭州
13、 說岳飛郾城大捷,歷史文獻中並無岳家軍殺敵數字,唯有「奪馬二百」而已
14、 岳飛口號還我河山,卻兩次放棄河南,未從金國收復一寸失地
15、 岳飛口號直搗黃龍府,卻不搗齊國劉豫之汴京,兀朮所佔之開封
16、 金軍說「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卻將岳家軍輕而易舉逐出河南,甚至從泰州嚇跑
17、 岳飛武藝高強,瀝泉槍威震敵膽,岳雲卻要使錘,不跟他學槍
18、 岳飛連結河朔五路叛將,卻不連結東線諸將張俊、韓世忠、劉光世
19、 岳飛頗有文采,詩詞聞名,卻在獄中兩個半月不著一字
20、 岳飛有軍事家、戰略家之稱,卻無軍事著作
21、 岳飛大孝子,卻殺了自己的舅舅,母親不讓殺,他偏殺
22、 岳母命為中華四大賢母之一,卻教育出從小「使酒不檢」和殺唯一親舅舅的兒子,擾民的親弟弟,棄夫、棄子、棄婆婆的兒媳婦
23、 杭州人紀念岳飛,岳飛卻對杭州無一分貢獻
24、 河南人紀念岳飛,河南卻屬金國,且岳飛在河南決黃河、兩棄河南不守
25、 岳廟不紀念搶救、保存岳飛遺骸的隗順,卻紀念刺殺秦檜的施全
26、 高宗賜死岳飛,卻說是秦檜所害
27、 岳秦不能通婚,卻跟謀害岳飛的王姓(王氏)、張姓(張俊)、趙姓(趙構)通婚
28、 紹興十年,十二道金牌讓岳飛痛失「十年之功」,紹興十一年沒有金牌,岳飛卻不援淮西,對抗金戰場作壁上觀
29、 只說金牌調回岳家軍,卻不說高宗御札要岳飛堅守河南
30、 只說金牌調回岳家軍,卻不說岳家軍在河南「眾以為不可留」、「言措置班師」,使得高宗嘆曰「誠為可惜」
31、 說岳飛軍紀頗嚴,岳家軍統制韓順夫摟所擄婦女飲酒,被楊再興趁其不備所殺
32、 岳家軍在朱仙鎮五百破金軍十萬,卻在隨後赴臨安時帶上兩千騎兵
33、 紹興十年岳家軍大舉北伐,卻在距開封四百里的郾城止步不前
34、 說岳飛無財,軍中財富兩千萬緡
35、 岳廟宣傳愛國,卻讓南宋國家的總理(宰相)、國防部長(樞密使)、大法官(大理寺)跪於岳飛
36、 岳廟宣傳精神文明,卻扒光古人大肆侮辱,尤其侮辱婦女,教壞民眾
37、 宣傳岳飛不遺餘力,卻不去研究關於岳飛的軍事問題及民族問題
38、 岳飛研究會集中全國頂級宋史學者,卻無人寫出研究岳飛專著
39、 金人說必殺飛始可和,而宋金完成議和在前,殺死岳飛在後
40、 說杭州人愛岳飛,岳飛死後,卻無一人幫助其親屬。
關於是誰殺害了岳飛的問題,我們只有從歷史記載中尋覓線索,在歷史記錄所形成的證據鏈中得出結論是最接近事實真相的。下面我從史籍中整理出一些線索,從其中的蛛絲螞跡可以供讀者自行判斷;
一 、《宋史·秦檜傳》〈兀朮遺檜書〉記載:「『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檜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秦檜做為金國內應,執行金國主子「殺岳換和平」的指令,陷害岳飛,假傳聖旨謀殺岳飛,這是岳飛之死的真正原因。)
二 、秦檜具備了架空趙構,假傳聖旨殺岳飛的能力。秦檜二次上位為相後,更加變本加厲的賣國求榮,排除異己,網羅死黨,其地位甚至可以架空趙構。 《宋史》上說:奸臣、秦檜,兩據相位,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禍心,倡和誤國,亡仇鬻倫…」。特別是「劫制君父」一句,更能說明問題! 在紹興十一年和議中,金國明確規定南宋終身不得罷免秦檜的相位,秦檜由於有金國主子撐腰,由此更加飛揚拔扈。更不把高宗放在眼裡,「由是中外大權盡歸於檜,非檜親黨及昏庸諛佞者,則不得仕官,忠正之士,多避山林間」。 由於秦檜多年來一直把持朝政,黨羽眾多,已經控制了朝廷的各個要害部門。包括高宗身邊的侍從、御醫都是秦檜的爪牙,他們時刻監視著高宗的一舉一動。高宗對此心知肚明,對秦檜又恨又怕。很想除掉他,但又沒有十足的把握。再者秦檜有金國做後台,更讓高宗不敢下手。加之高宗早年的經歷,令他很沒有安全感,更缺乏魄力和勇氣,因此只能疑神疑鬼,度日如年。 秦檜還派人監視宮中,甚至收買了高宗的內侍以及御醫王繼先。「殿堂之上,莫非秦氏朋黨,朝野要衝,無不檜之爪牙」。高宗每次臨朝都戰戰兢兢,靴筒常暗藏匕首以防秦檜一黨暗害, 史料記載,秦檜死後,宋高宗趙構長出了一口氣:「我往後再也不用在靴子里藏著一把匕首了」——見《宋史·紀事本末》卷七十二「檜亡故朕今日始免靴中置刀矣。」 平常秦檜進獻的食物,高宗收下以後並不食用,命人偷偷扔掉。生病不得不用藥時,也總是讓人先嘗,確定無毒後才敢服用。
三 、《大金國志》卷7和卷24記載:金國天會八年秋,金國上層在黑龍江柳株開會,議定讓秦檜做為金國的內應潛回南宋。在這次會議上有人首先提出派張孝純,粘罕認為不妥,言道:「此人河東失節,人誰不怨,便去如何得位?得志,唯有檜可用」。在金軍再次南侵時,秦檜做為金國撻懶軍的「隨軍轉運使」南下,在金軍圍攻楚州時,秦檜曾為金軍寫檄文勸降楚州軍民,被楚州軍民嚴辭拒絕。秦檜運用親屬關係積及勸說各城守將投降,在他的斡旋下,秦檜的岳父獻撫州,秦檜的妻弟獻洪州,秦檜岳父的哥哥獻袁州。(《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28和卷29、《大金國志》卷13)。
四、在《宋史·刑法志》(二)當中,就更明確地指出,岳飛父子和張憲的冤獄,完全是由秦檜矯詔所造成的。其文曰:「詔獄本以糾大奸慝,故其事不常見。(紹興)十一年,樞密使張俊使人誣張憲,謂收岳飛文字,謀為變。秦檜欲乘此誅飛,命万俟卨鍛煉成之。飛賜死,誅其子云及憲於市」。……「廣西帥胡舜陟與轉運使呂源有隙,源奏舜陟臟污僭擬,又以書抵檜,言舜陟訕笑朝政。檜素惡舜陟,遣大理官往治之。十三年六月,舜陟不服,死於獄。飛與舜陟死,檜權愈熾,屢興大獄以中異己者。名曰詔獄,實非詔旨也。其後所謂詔獄,紛紛類此,故不備錄雲」。與當時的許多史實聯繫起來,例如,在岳飛系獄之後,凡要搭救他的,大都是去與秦檜交涉和爭辯,上疏給趙構進行諫阻的人則極少,這就可以知道,《宋史·刑法志》(二)的這段敘述,每一句都是切合實際的。其中的論斷,也全都十分公正。「名為詔獄,實非詔旨」,最能反映出秦檜製造岳飛父子及張憲這次冤案的真實情況。所以,只要我們能夠平心靜氣、實事求是地研討這一歷史事件,我們便無法否認,秦檜是殘害岳飛父子和張憲的元惡。
首先,岳飛手書「還我河山」不知是否有心篡位。
其次,趙構因念髮妻吳皇后一直無子,岳飛妄議廢立不知何意。
第三,岳飛書「出師表」自比豬哥亮,不知丞相秦檜有何感想。
第四,岳飛所部號稱「岳家軍」是否有謀反嫌疑。
第五,不管岳飛自取滅亡還是宋高宗欽命,秦檜作為政府首腦,是有責任的。
第六,秦檜後人在清朝(即後金)已經平反,岳飛卻飽受質疑,不知其故。
以上是歷史事實,只不過有點尖銳,僅供參考。本人認同岳飛抗金英雄地位,只是客觀分析其某些行為引起統治階級猜忌,以致殺身之禍,不是筆者的主觀想法。
我可以認真的告訴你,岳飛的死,秦檜的責任是次要的,因為軍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皇帝的意思是不可違背的,岳飛太過於耿直,所以有時候他做了很多忤逆皇帝的事情,所以皇帝必須要殺他。
岳飛是一個精忠報國,以死明志的愛國人士,他的一生可以用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來說,他是果敢的,敢於面對,誓死要迎回徽欽二帝,但是他也付出了代價,因為自己的耿直,讓自己得罪了皇帝
如果沒有皇帝默許,一個丞相可以殺死一個元帥嗎?岳飛的死自己也有責任,皇帝也有責任,趙構一干人等也有責任。功高震主,賜無可賜,只能賜死。歷史上這樣的事情不止一個,除非岳飛真謀反。
時也,勢也,不可否認,岳飛之死因素很多,我們只要想找理由,很多很多,當然也可反轉,說岳飛之死是罪有應得,是他不識時務,剛愎自用……等等。舌是無骨舌,黑白顛倒,是非混淆都可以顛倒無常。可是不能否認秦檜是岳飛之死的最大推手。"莫須有"三字,鐵板似的訂在史書上,千秋事,功名如雲煙,道義存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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