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事件的聯想,我想問問人類歷史上還有沒有這麼道德崩壞的時期?形成原因又是什麼?

從各種食品安全到此次的毒疫苗,我覺得這次5.7億絕對不是一次偶然事件,國家各方面的把控不嚴或不作為不討論。我就想問問,這些人到底是怎麼想的?食品安全的影響畢竟是長期才能顯現,但是毒疫苗就是直接殺人啊!為什麼僅憑利益就能讓自己的道德如此崩壞??到底是什麼原因才導致了這些人的思維如此可怕?


從來就沒有什麼道德崩壞,只有法制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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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道德能管得住誰啊?能管住人的,永遠只有法律。
我們中的絕大多數,都是踩在法律底線上的禽獸。
法律管不到的地方,草菅人命的事情天天在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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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的莊家們不知道他們的乾的事情會讓人家破人亡么?
他們不僅知道,他們還指望這賭徒們家破人亡呢!
12年年底的時候,我去泰國,在曼谷只呆了一天,就遇到了兩位求助的國人:不會講英語、不會講泰語,地鐵票都不會買。攀談起來,發現都是在澳門呆了7天,來不及回大陸出入境續簽,於是選擇最近的可以落地簽的泰國,過來沾一下水回去接著賭的賭客(按照規定有國際機票途徑澳門可多呆7天)。他們心猿意馬的和我聊著天,我就知道又有悲劇要上演。
但那些莊家呢?他們是萬人敬仰的企業家哩!做慈善、給大學的實驗樓冠名、當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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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次貸危機之前,華爾街的精英們明明知道那些墨西哥移民、沒有正經工作的低收入者、輕度犯罪的罪犯們是沒有償還貸款的能力的,但是依然說服他們貸下巨額貸款買房;他們明知道這些貸款的信用度跟屎一樣,依然包裝成信用等級和美國國債一樣的AAA級金融衍生品賣給投資人;他們還向保險公司投保,即使貸款人無力償還造成壞賬,他們依然能撈一筆。就這樣,他們左右都是賺,空手套白狼。
直到東窗事發,貸款人投資人家破人亡,保險公司倒閉的時候,這些華爾街精英們還能獲得美國政府7000億美元的救市資金。08年底,這些獲得救市資金的銀行們還是一如既往的給員工發放了巨額獎金:獎勵這些把世界拉入深淵的人。

這些哈佛耶魯哥倫比亞大學畢業的精英們,把殺人的步驟包裝、美化、細分、加上讓人暈頭轉向的技術術語,就可以遊說政客以讓其合法化,吸引大量的人才過來做他們的幫凶:只要你不是讓他們做實實在在扣動扳機的那個人,都沒有問題-------整個殺人流水線上所有的員工都會毫不猶豫的按下按鈕。

而且這些人還被整個社會崇拜,甚至直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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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和吃人不吐骨頭的羅馬奴隸主是同一個物種----寄希望兩千多年形成的脆弱的「道德」來擊敗億萬年中自然選擇植入我們骨髓中的「自私」是不切實際的,法制是唯一的希望。


很不幸,現在這個時期是人類道德底線最高,道德水平最好的時期。
之所以會和認識相反,只是因為媒體信息的傳播速度變快了而已。
以前出這類事兒普通人根本沒機會聽說。但看不見不等於沒發生。
只是太多人把事情簡單理解成了,看見了就等於才發生的。但任何事情都是有客觀發展規律的,你能長到一米八,也是先從五十厘米高的時候一步步長上去的。。。

其實從現在媒體報道的一些所謂突破道德 底線的某些新聞,如果你認真思考的話,會發現這些事情其實在我們身邊已經到了熟視無睹的地步,只是被報道後我們才突然發現這事兒居然如此沒有道德。

比如人口拐賣,某光棍買來被拐婦女,強姦後生下孩子,被拐婦女很可能還有身有殘疾。這種事情如果換一種說法,就是某好心的光棍在街上撿到身有殘疾的女人,出於好心將她帶回家照顧,幾年後他們生下孩子。


這哪裡僅僅是道德的問題,這是法制不健全監管不力。
這麼重要的事情,一環一環的環環相扣,到底是失察了多少個環節才導致毒疫苗流出來的。我們要追究的最重要的問題不是為什麼會有人要為為錢做這種事,畢竟古往今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前仆後繼的人數不勝數,最重要的事要追究執法部門檢查部門是怎麼工作的,然後才導致這樣的事情最終發生了,而不是早發現早制止。
應該向這些有關部門問責。


中國人的道德觀在公德方面是非常薄弱的。主要原因是傳統文化和經濟狀況。
一般來說,中國人對自己見面即使不認識的人,也會好心的告訴你,我家種的糧食我自己都不吃啊,我打工的飯館XX你別去吃啊。
這是一種私德心的體現。
在市場經濟時代,公德進一步淪喪。比如計程車行業,可以說每個司機都有可能傾向於報復社會。因為份子錢剝削,因為勞動強度太大,收入不高,交通擁堵、秩序混亂等等,甚至是卑微的出身、不幸的命運才逼的他做上了這樣辛苦的行當。確實他們也在不同程度的報復著。
移動互聯網技術的普及,扭轉了這個死局。專車司機的所作所為用戶可以評價。就像實體店奸商與淘寶店的區別一樣。有信用評價與記錄體系。
中國有十四億人,600個百萬人口級城市。作為一個壞人,有充足的發揮空間,一輩子騙人也不重樣,過幾年換一個城市改頭換面。所以知道為什麼中國有嚴格的戶籍與檔案制度了吧。在美國你可以說自己是誰就是誰。這是我們不同於西方的環境稟賦,適合於作惡。
在農業生產的長期歷史中,我們養成了男耕女織精打細算的持家傳統。中國人的智力因此得到充分的開發,如果有白送的第一桶金,我想有至少有50%的人能夠悉心經營,成為一個精明的小老闆,而如果給了外國人,95%的人會揮霍享樂掉。同時,由於一神教與皇權的利益衝突,中國也沒有宗教傳統來對行為加以約束。印度人認為這輩子只是人生中的一個季度,一切不著急。中國人這輩子不撈不享福就是罔來人世一趟。
所以在激勵機制不合理的制度下,我們寧可餓死也不做公益性勞動,讓別人得利。而激勵機制變為多勞多得之後,在中國開展的資本主義分配嘗試獲得了舉世震驚的效果。所以中國人是對遊戲規則異常敏感的。
每個人都像是頂級足球聯賽里的大球星,個人技術好,假摔演的也好,倒地受傷作出分娩的痛苦表情,犯規也會躲著裁判,最好的戲,沒聲音也出得來。每個人都太專業了。所以制度設計與監管技術都要求也是世界級的。
看過紙牌屋的人會懂得,在專業level層級的人,是沒有道德這一概念的。
中國有海量的木下夫婦一樣的人才,這也是中國必將碾壓世界的原因。一般國家的內部,大部分人可以說是棉羊和牛馬的性格,安安穩穩的吃素。
中國人是極少甘心吃素的。所以監管的漏洞要花大力氣補上。監管的技術要走在世界前沿,移動互聯網,大數據收集,物聯網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監控起每一處可能犯規漁利的空間。
我們負擔得起這樣的額外成本,因為我們個人能力都太強。
業餘隊踢球有個二級裁判就可以執法了,中國人比賽沒有100台攝像機實時回放能行嗎?越高級的聯賽就越沒道德,只有偽道德。足夠的監管可以堵住一切不當得利,使越軌行為人付出高昂的成本,理性的人們也就不再有犯規的企圖。
必須讓守規矩的人不吃虧,長此以往才能養成公德的習慣。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說:「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被到處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
這不是道德崩壞,這是踐踏法律。對不起,跑偏了
當然,人類歷史上也有吃人肉的時期,而且一直有延續。也許,被所謂道德約束的我們一直活在夢裡,也希望永遠活在夢裡吧。


最近的朋友圈顯然已被疫苗事件刷屏,其中最觸目驚心的應屬某篇圖文,被無數公眾號轉發,儘管那只是一篇3年前的舊稿,並且是東拼西湊出來的稿件。但看到一個個家庭支離破碎,想起身邊已經有寶寶的朋友和同事,頓時覺得非常沮喪。當我抽絲剝繭,試圖去了解事實,更多真相令我倒吸冷氣。


嫌犯龐某某,曾因非法從事疫苗藥品經營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緩期五年執行。正是在長達5年多的「緩刑」期間,她藉助龐大的非法經營疫苗網路「重操舊業」,從10餘個省市70餘名醫藥公司業務員或疫苗販子手中,低價購入流感、乙肝、狂犬病等25種人用疫苗(部分臨期疫苗),然後加價售往全國。


問題是,既然其購、銷對象都是個體,想必家長通常也都會把孩子帶到正規醫院和疾控中心接種疫苗,那麼其中嚴重違規的利益勾結可想而知。對於為何無法公布非法疫苗流向,官方公布的回答是:犯罪嫌疑人夥同醫藥公司、疾控部門、接種單位「內部人」惡意篡改數據並偽造進貨和銷售記錄,監管部門憑藉日常監督檢查等手段依然無法掌握疫苗實際流向。


顯然,「有關部門」試圖安撫大眾情緒,可惜的是,信息越不透明、回答越模稜兩可,恐慌感便更是肆意增長。畢竟在中國,孩子就是家庭的希望,而疫苗是每個人都會接觸到的。看過新聞後,我的第一反應是兩年內自己曾經接種過狂犬疫苗,略有擔心。只怕家長們會比我更後怕,畢竟不明物質對未成年人身體的損害程度是不敢想像的。


在我的認知中,似乎與「醫藥」搭邊的買賣都是獲利極快的。有的地方銷售醫療器材,只需和醫院打點好關係、能喝酒、會吹牛,逢年過節送上高檔禮品,不愁賣不出高價,反正醫院也有政府撥款。這些涉及到公眾生命安全的項目竟和談普通生意沒什麼區別,甚至更腐敗。我感到很後怕,想起去年過敏時在武漢有名的皮膚科一醫院,掛了所謂專家號,排幾個小時的隊卻被匆忙忽悠著做了一個損傷極大的手術,被沒有經驗的護士刮下整整一層臉皮。術後感染髮炎,複診時該「專家」竟要求我在附近藥房買兩三千元的護膚品,並且把發票給她,也就是從那次起我才真正意識到可能遇上了唯利是圖的庸醫。當時的手術導致我整整一年活在恐懼和自卑中,擔心毀容,我不斷在網上看有過類似經歷人發帖,試圖尋找安慰和康復希望。我強迫自己吃一切可以長皮的食物,無奈地看著體重飆升,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工作上分散注意力。這種驚恐、無助與絕望和我如今在新聞里看到的那些患兒家長是何其相似。我很幸運,一年剛到,已近痊癒,只不過這輩子恐怕都會對醫院產生陰影和懷疑了吧。


我們在建設所謂的文明城市,強迫市民背誦口號標語以維持「面子工程」;我們在追求所謂的「中國夢」,習大的海報貼滿大街小巷,但為什麼這類安全問題總是層出不窮?所謂的法治社會,有法卻無治,有治卻無用。我們有那麼多公檢法部門,可一旦出現問題,卻都變成了躲起來的「有關部門」。


有人帶孩子外出玩耍,本想讓他親近自然,稍不留神卻被人販子盯上拐走,在骨肉分離的悔恨和痛苦中度過餘生。有人把孩子帶到醫院打針吃藥,本想給她一份健康童年的保障,沒曾想卻造成了終身殘疾的遺憾。我們因為擔心「毒奶粉」而學習海淘、尋求代購,卻發現有些人正做著回收奶粉盒制假販假的勾當。在這樣一個四面楚歌的環境下,生活竟毫無安全感可言。


今天,在看到大家紛紛轉發13年舊報道時,我試圖去了解更多,而不是盲目做一個慌張的「憤青網民」。到後來,事情有所轉機,更多客觀的內容被科普。但我想,這並不是一個可以被輕易忘記的事實,折射出的很多問題值得深思和反省。


19日破獲的案件由公安部和國家食葯總局共同督辦,具有行政違法和刑事犯罪雙重性質。行政執法主要針對違反正常生產經營規範的行為,目的是防範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而刑事司法針對的是破壞市場秩序和社會基本價值的行為,旨在打擊惡意犯罪。

我也是在查閱資料後才了解:「正是因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邊界存在,所以當案件尚未升級為刑事案件時,行政執法部門無法使用警察擁有的先進偵查手段,比如銀行賬戶查詢、財產凍結、現場保護等強制執法權,也沒有人身控制權。」而發達國家紛紛在食品藥品監管機構中設置了警察隊——俗稱「食葯警察」。我國從2011年起部分城市也曾試點在不同層面內設食品藥品違法犯罪偵查機構,本次案件的偵破地山東正是其中之一。儘管「食葯警察」的作用和價值顯而易見,可惜的是這一做法尚未普及。


食葯監總局要求:該案涉案嫌疑人員,應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主動報告違法經營疫苗情況,包括疫苗的品種、來源、去向等。逾期不報告的,依法從嚴懲處。而依據刑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具備疫苗經營資質而經營疫苗,是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最高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備合法經營資質、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這樣的判罰顯然不足以平民憤,當毒奶粉、毒疫苗事件不斷刺激著人們日漸麻木的神經,只希望未來「良知」不會在大眾習以為常的利益驅使中,演變成一個冷漠而可憐的名詞。


知乎上不是有個「給你一個按鈕,按一下死一個人給你50萬」的題目嗎,人性是趨利的,而政府的職責是把這種趨利性控制在合法的範圍內。 齒冷的是政府真的真的瀆職了。


以下方舟子的科普文章《「問題疫苗」究竟有多大的問題?》:

近年來國內媒體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曝光」國產疫苗又出問題了,然後就引起了家長們一陣恐慌。這一次曝光的是山東警方破獲案值5.7億元非法疫苗案,疫苗未經嚴格冷鏈存儲運輸銷往18個省市。一些媒體用了一個驚人的標題——「毒疫苗」,彷彿接種了這些疫苗就會讓人中毒似的,如果那樣的話,這麼大批量的疫苗早就導致大批被接種者中毒了。

這些疫苗是正規廠商生產的合格疫苗,是沒有毒的。問題出在沒有嚴格冷鏈存儲運輸。世界衛生組織建議,除了脊髓灰質炎糖丸可冷凍,所有兒童用疫苗都應在2~8攝氏度的冷鏈運輸。如果沒有達到這個要求,會出現什麼情況呢?如果溫度偏高,有可能讓蛋白質變性,導致疫苗效價降低乃至失效。如果溫度偏低,凍起來了,有可能導致抗原和佐劑分離,降低疫苗效價。所以,疫苗沒有嚴格冷鏈儲存運輸,並不會變成「毒疫苗」,最大的風險是疫苗失效,打了白打,起不到免疫效果。

但是並不是所有疫苗都對溫度很敏感的。實際上不同的疫苗對溫度的敏感程度不同,有的疫苗對溫度非常敏感,一旦不在冷鏈範圍就很快失效;有的疫苗非常穩定,即使沒有用冷鏈也長時間不會受影響。世界衛生組織曾經歸納過各種疫苗的溫度敏感性(http://www.who.int/immunization/programmes_systems/supply_chain/resources/VaccineStability_EN.pdf ),根據這個歸納,此次有問題的疫苗的溫度敏感性是這樣的:對熱很敏感的有水痘減毒疫苗、脊髓灰質炎滅活疫苗、乙型腦炎減毒活疫苗,有些敏感的有腮腺炎疫苗、輪狀病毒疫苗,不敏感的有口服輪狀病毒活疫苗、甲肝疫苗、乙肝疫苗、腦膜炎疫苗、B型流感嗜血桿菌疫苗(凍乾粉)、狂犬病疫苗。

所以接種了沒有冷藏的疫苗,會有多大的風險,還要看是什麼樣的疫苗。但是有的所謂「專家」卻把這種風險大大誇大了。例如有媒體如此報道:

「這是在殺人。」北京大學醫學部免疫學系副主任王月丹評論稱,接種未經2℃-8℃存儲冷鏈運輸的疫苗,首要風險是無效免疫。例如狂犬病這類致命性傳染病,接種者免疫無效會感染髮病死亡。

實際上狂犬病疫苗恰恰是所有疫苗中對溫度最不敏感、最穩定的。狂犬病疫苗如果是液體,在37攝氏度環境中可以存放一個月,而如果是凍乾粉,在37攝氏度環境中存放時間可長達3個月。(http://www.path.org/publications/files/TS_vaccine_stability_table.pdf )所以不用擔心因為使用了這批沒有經過冷藏的狂犬病疫苗而無效導致死亡。曾經有報道有人因為接種了無效狂犬病疫苗沒能預防狂犬病的發作而死亡,那是疫苗本身就有問題(比如是假疫苗),而不是因為沒有冷鏈運輸存儲。擔心狂犬病疫苗無效的話,可以在注射後十天左右去查一下體內是否產生相應的抗體。

疫苗沒能按要求嚴格冷鏈存儲運輸,在各國都不少見。發展中國家經常達不到世界衛生組織的要求。發達國家也不一定能做好。2004年有報告,加拿大安大略省醫療機構有20%沒有達到疫苗冷藏儲存要求(JAMC, 2004: 171 (90))。也沒見這些國家因此引起社會恐慌。

介紹這些情況,不是要為不法商人開脫,而是想告訴大家,這些「問題疫苗」的問題並沒有媒體、「專家」說的那麼可怕,不要因此嚇得不敢讓子女去接種疫苗。如果不幸用了這批疫苗,最嚴重的後果是免疫無效,需要補打。有醫生建議在目前情況下暫時停止接種疫苗,這種建議極其愚蠢。這就好比,市場上發現了有某種無效的假藥,然後建議病人暫時不要吃藥。有這麼愚蠢的醫生嗎?

還有媒體翻出了兩三年前的一篇報道《疫苗之殤》,說有人接種疫苗後變傻了、成植物人了、殘廢了、得怪病了等等,把疫苗接種的後果說得極其可怕。雖然疫苗接種有可能出現嚴重不良反應,但是極其罕見,媒體報道的這些病例其實大都跟疫苗接種沒有任何關係,連不良反應都算不上,屬於偶合現象:那麼多人接種疫苗,總會有人碰巧在接種疫苗後得了某種重症,就賴給疫苗,其實不是疫苗導致的。

從「山西疫苗案」開始,某些中國記者就以正義感爆棚的愚昧無知,前赴後繼地妖魔化疫苗注射,把無效疫苗說成毒疫苗,把偶合現象說成疫苗不良反應,終於把中國公共衛生搞崩潰了,害人無數。有調查表明,三分之二的人表示不會帶孩子去打疫苗。這不僅是對自己的子女不負責任,也是對社會不負責任。生產、銷售無效疫苗的應該嚴懲,藉機嚇唬公眾製造社會恐慌的也不應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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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方舟子的科普文章《處理疫苗接種信任危機的美國經驗》:

涉及兒童的健康問題,總容易激發人們的關心、憤慨和恐慌,從嬰兒奶粉到疫苗,都是如此。「山東疫苗案」的爆發再度給我國疫苗接種帶來信任危機,很多人表示不敢帶小孩去打疫苗了,甚至還有人表示,以後要像從香港、國外帶奶粉一樣,要帶小孩去香港、國外打疫苗。這種想法很不現實。兒童疫苗常規接種次數很多,如果不是定居海外,就要為此攜家帶口頻繁跨境旅行。何況疫苗接種並不便宜。以美國為例,平均一劑疫苗的費用是150美元,美國居民有政府或醫保買單,外國人就要自費了。

其實此次疫苗問題的危害,是被某些媒體、「專家」大為誇大的。按規定疫苗的運輸、存儲必須有嚴格的冷鏈,銷售商沒有達到這個要求,自然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沒有冷藏的疫苗就變成了媒體所謂「毒疫苗」。疫苗沒有冷藏、受熱的後果是效力下降乃至完全失效,最大的風險是免疫無效,沒能對接種者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不同疫苗對溫度的敏感性不同。有的比較敏感,一旦受熱就會很快失效;有的則非常穩定,可以在較熱的環境中長期保存。比如大家最為關心的狂犬病疫苗和乙肝疫苗,就都是屬於最為穩定的疫苗,在37攝氏度的環境中可以存放幾周都不會有問題。為保險起見,未經冷鏈運輸、存儲的疫苗不宜使用,應該召回。對接種過這些問題疫苗的人應該根據情況做出評估,看是否有補種的必要。但是無論如何,為此嚇得不敢去打疫苗或推遲打疫苗,是因噎廢食,健康風險更大,是對自己的小孩不負責任,也是對社會不負責任——如果免疫覆蓋率太低,就會導致傳染病流行。

國外的疫苗並非就不會出現問題。比如現在有很多中國人都跑去生小孩的美國,歷史上就幾次發生疫苗事件。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有報道聲稱兒童接種白喉、百日咳、破傷風混合疫苗(DPT)的話,其中的百日咳疫苗成分會導致「百日咳疫苗腦病」。儘管醫學界認為這一說法沒有科學依據,但經過媒體炒作,在公眾中造成了恐慌,美國出現了「反DPT運動」,認為自己子女受到該疫苗傷害的家長紛紛起訴疫苗廠家,並能獲得賠償。其結果是,各個疫苗廠家為避免承擔責任,選擇停產DPT,只剩下一家還在生產,造成DPT疫苗短缺,對百日咳免疫接種覆蓋率太低,原來已變得少見的百日咳病例上升。而且因為這一恐慌,其他疫苗的接種率也受到了影響,美國公共衛生事業面臨著巨大的危機。

針對這種情況,美國國會通過《國家兒童疫苗傷害法案》,從每劑疫苗徵收75美分稅收設立專門賠償基金,在美國聯邦法庭設立一個專門部門處理疫苗傷害索賠案件,俗稱疫苗法庭。認為自己或子女因為疫苗接種受到傷害者可以向疫苗法庭申請賠償,由美國衛生與人類服務部醫學專家審核是否符合賠償要求,然後由司法部根據審核結果寫成報告提交法庭,法庭指定一個仲裁人,由其決定是否給予賠償和賠償的金額,賠償金由衛生與人類服務部支付。對於疫苗法庭的判決,可以上訴,被駁回的原告也可以選擇到民事法庭起訴。從1988年到現在,疫苗法庭共收到16000多起申請,有14000多起已做出判決,其中有4500多起獲得賠償,共獲得33億美元的賠償。在獲得賠償的案件中,其實大部分(約80%)是被衛生與人類服務部醫學專家認為不能確立是疫苗接種引起的傷害的,但是法庭為了減少訴訟費用、息事寧人,還是通過調解給予了賠償。所以這些判決也並非完全根據科學證據做出的。不管是美國還是中國,認為子女受到疫苗接種傷害的案件其實絕大部分都與疫苗接種無關,而是屬於偶合現象:有那麼多的人接種疫苗,總會有人在接種疫苗後碰巧因為其他原因得了某種重症,然後就以為是疫苗接種導致的。實際上因為疫苗接種導致的嚴重不良反應是極其罕見的。

《國家兒童疫苗傷害法案》讓美國疫苗廠商沒有了後顧之憂,解決了疫苗短缺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美國公共衛生事業。但是美國公眾對疫苗接種的信任危機並沒有就此消除,而且會「與時俱進」變出新花樣,近年來網上盛傳的是接種疫苗會導致自閉症,儘管這種說法早被醫學界否定,但仍然讓很多人——特別是那些自以為有獨立思考能力、受過良好教育的人——不讓小孩接種疫苗。美國公立學校要求入學兒童必須證明已按疾控中心的建議接種疫苗,但是留了個口子,可以以信仰為由書面聲明豁免該要求。那些不信任疫苗的家長就以此為由獲得了豁免。其結果是原本已在美國滅絕或罕見的傳染病(例如麻疹、百日咳)一再爆發。美國有的州已因此通過法律強制要求接種疫苗,不能豁免。

美國的危機處理方式當然不一定適用於中國。但是不管怎樣,在科普的同時,制度的建設才是根本的解決辦法。針對疫苗冷鏈失敗的問題,可以考慮在中國推廣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疫苗瓶監測標籤(VVM)制。這是一種貼在疫苗瓶上的熱敏貼紙,會因為受熱變色,根據不同疫苗的熱穩定性採用不同變色速度的貼紙(37度環境中短則2天,長則30天),如果完全變色了就說明疫苗已長時間受熱失效了,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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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方舟子的科普文章《中國疾控中心副主任高福院士請慎言》:

「山東疫苗案」引起廣泛關注後,中國疾控中心副主任、中科院院士高福接受了《新聞晨報》記者賀莉丹的獨家專訪(中科院院士高福:失效疫苗不會引起不良反應)。訪談的主旨總體是好的,但是其中暴露出高院士的知識缺陷,則令人擔憂。例如,高院士是這麼介紹疫苗的「偶合反應」的:

【高福:個別人打了疫苗以後會有副反應,這不是所有人都會有,個別情況下這種副反應還會出現極少極少的死亡事件,這也是很正常的;另外,個別情況下也有疫苗的偶合反應。偶合反應就是打疫苗的時候,某個人正好同時得了某種病,而這種病跟疫苗會有相互作用導致死亡或致殘,這種偶合反應是有的;還有,個別人會有一些過敏反應,這也是有的。】

偶合,英語叫coincidence,指的是兩件先後發生的事沒有因果關係,純屬巧合。因為幾乎所有的嬰幼兒都要接受疫苗接種,而嬰幼兒又有一定的比例會生病乃至猝死,那麼在概率上,只要樣本足夠大,必定會有一小部分嬰幼兒碰巧在接種疫苗之後的短時間內會出現疾病甚至死亡,而其實這些疾病的發生、發展與疫苗接種毫無關係,是別的原因引起的,但是容易讓人歸咎於疫苗接種。例如,根據澳大利亞嬰兒猝死綜合症發病率估算,澳大利亞每年發生1.7起嬰兒在接受疫苗接種之後一天內猝死,3.5起在兩天之內猝死(Pediatrics. 2005 Jun;115(6):e643-6.)。中國人口比澳大利亞多多了,發生這種偶合的死亡案例當然也多多了,必然會有一些父母堅定地相信自己的寶寶是打疫苗打死的,為此不斷地投訴、索賠,還有媒體義憤填膺地打抱不平。實際上嬰兒猝死綜合症的發生與疫苗接種沒有關係。

高院士說的疾病跟疫苗相互作用導致死亡或致殘的情況不屬於偶合,而是屬於疫苗接種導致嚴重異常反應。那麼會不會是記者誤記或高院士口誤呢?我曾幾次接受過賀莉丹的長篇專訪,她碰巧是那種記錄訪談很準確的記者,而且高院士在後面再次談到「偶合反應」,表明不是口誤:

【高福:但是疫苗確實會有偶合反應,就是在極低極低比率的情況下,可能出現死亡,但你從群發病的角度去理解,這個幾率總會有的,就像你開個車,也可能會有車禍的發生,一樣的道理。】

看來高院士的確不知道什麼是偶合,他把接種疫苗後出現嚴重異常反應而死亡的低概率事件叫做偶合反應,比做開車出車禍。出車禍與開車有因果關係,但是偶合死亡與疫苗接種沒有因果關係,屬於巧合。2010年讓王克勤暴得大名成為「良心記者」的「山西疫苗案」,2013年導致乙肝疫苗接種率直線下降的「乙肝疫苗致死案」,以及這幾天在網上傳來傳去聳人聽聞的「疫苗之殤」,此前免疫專家、科普工作者都已反覆解釋過它們全部或大部分是偶合事件,與疫苗接種無關,而現在高院士卻以權威的身份說偶合事件與疫苗接種有關,是疫苗接種導致了病情加重、死亡,這不是讓以前的科普努力毀於一旦嗎?

高院士對防疫工作的陌生還不限於此。例如他是這麼介紹破傷風疫苗的:

【高福:我們國家過去在沒有疫苗的情況下,在農村生個孩子可能會得破傷風,現在孩子一生下來就會給打破傷風疫苗,就再也沒有出現因破傷風會死孩子的情況了。】

過去農村新生兒容易得破傷風的主要原因是不潔分娩(例如用沒有消毒的剪刀剪臍帶)和產後衛生條件差。破傷風疫苗可以預防新生兒破傷風,但是新生兒對破傷風的免疫是通過對孕婦注射破傷風疫苗來實現的,而不是靠一生下來就打破傷風疫苗,打完疫苗要過一段時間才能出現抗體,哪來得及?嬰兒打白百破疫苗是為了對以後起保護作用。

有人說,高院士是學獸醫、生化出身的,現在研究的是結構生物學,其實對衛生防疫是外行,不應對其求全責備。但是一個衛生防疫的外行卻要主管全國衛生防疫工作,主管了又不好好補課仍然缺乏衛生防疫常識,缺乏衛生防疫常識卻偏要以權威的身份亂髮言,這不是很可悲嗎?


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老子


我母親就是在防疫部門工作的。
九十年代,那時候小學中學有每年一次的體檢制度,每個小孩交幾塊錢,市防疫站會派一個十幾個人的團隊去每個學校做事情。
整個城市跑下來,大概要一個半月的時間。期間的內容有身高體重肺活量,血壓,驗血,驗尿,當然,還有疫苗。
我還記得驗血會拿小小的一次性鋼針刺一下指肚,然後讓學生自己拿棉球壓住,驗尿的每個學生都是一個小小的塑料軟管,編號之後排在架子上深深淺淺。
打針是國產的。其中一種我直到現在都記得包裝盒外印著一個天壇。紙盒子里是各種玻璃小瓶,每個瓶就算是一個疫苗。和阿姨們聊起來,她們會告訴你什麼針很疼,什麼針沒啥感覺。
那時候人們還很傻,用的疫苗還很挑,都是國產最好的。比如我,我媽會摁著親自給我打針,用的疫苗和別的同學沒什麼兩樣。
坑誰也不會坑自己兒子,對吧?
但我媽也說過,國產疫苗不如國外的,合格率比人家低。這是實話。不合格會有什麼後果么?輕則噁心暈厥各種不適,重則殘疾或者直接死亡。按他們的理解,有的疫苗是製作過程中雜質有點多,還有的是竟然沒有完全滅活。這都是概率問題。當時國產的疫苗就是這麼個情況。萬一那個小數點後好幾位的概率碰到了,也沒什麼辦法。
實話說,那年代如果用幾十塊一支的國外疫苗,估計就沒人用的起疫苗了。
他們這群人當時還利用這群孩子的數據發了很多論文。按我媽的話,就是咱們基層衛生工作者就別老想著啥高大上的東西,你統計統計你這的流行病趨勢,算算蛔蟲感染率,看看學生們的氟斑牙,然後把數據一列,結論一寫,格式照著期刊上的抄抄,排版找個列印店,不就是一篇好論文嘛。
就這樣,她自己發了國家級期刊好幾篇後,開始了幫同事灌水。
現在體檢很多都是體檢公司,防疫站分成疾控中心後,上面為了不捅婁子,體檢就不幹了,你們誰家想體檢就找私人公司去。為了利潤,這類體檢公司和各類醫院,你懂的。疾控中心體檢各種提心弔膽,小孩子暈針都要各種安撫父母,更別說遇到一個疫苗致殘的了。致殘本質上是疫苗的小概率問題,實話說,大藥廠的疫苗就敢拍胸脯說一例意外都不會有么?我看他們不會。更別說那些小藥廠鼓搗的疫苗了。你想想,疫苗可不是感冒藥,你搞個糖精麵糊就算了,疫苗是會直接進靜脈的,你製作工藝不過關直接要人命。
現在老母親囑咐我外面別亂打針,可能她比較了解吧。


資本害怕沒有利潤和利潤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樣。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得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


馬克思:資本來到世間,從頭到腳,每個毛孔,都滴著血和骯髒的東西。

並不是我們國家才有。


這事不賴人心崩壞,人心一直這樣。明明就是制度的問題。
簡而言之,違法成本過低。
一幫缺心眼的法律和規則制定者,定出來的東西讓該死的不死,該罰的太輕。
還養出一堆用這些規則佔便宜的。

和諧社會就是這些毛病的根源。

當隨便一個誰都可以指著鼻子辱沒執法人員,肆無忌憚地踐踏既成法律時。
啥也好不了。

只不過是千瘡百孔之中的一個,恰巧被你們發現了而已。

再多說一句:為啥食藥局不作為?
你們去看看食藥局的辦公室有多少職業打假人就知道了。
哪有功夫去發現這事。

去不去是一回事,能不能發現是另外一回事。
去都沒空去的時候,能發現個鬼。




借樓發泄

法克!法克!法克!

以前說毒奶粉的時候,我心裡不為所動,反正我小時候不喝奶粉。

以前說毒膠囊的時候,我心裡不為所動,反正我身體還好,不怎麼吃藥。

即使大家一直說各種食品垃圾有毒致癌,空氣不好霧霾,都還在我這種樂觀的人心理承受範圍之內。

畢竟這個國家是這個樣,沒辦法,沒得選,只能期待他慢慢改變。

但是那是疫苗啊,那是國家強制接種的啊!強制接種的啊!不打就死,打了還要死!
(補充:疫苗一類強制,二類可選)

xxxxxx(省去髒話3000字)

這麼些年,活下來遇到知乎里的這些可愛的人,原以為很容易,現在發現,我運氣真好!

貼上新聞:疫苗之殤http://3g.163.com/ntes/special/0034073A/wechat_article.html?docid=BIMFINDC00964LDHs=newsappw=28f=wx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教我們微觀經濟學的老師曾說,這是一個異屎相食的時代!

其實吃屎也沒什麼,也死不了,也殘廢不了!

這疫苗一針毀一家啊!

熱血冷凝多年的我,簡直要跳起來了!

即使以往的時代再黑暗,再壞,再道德淪喪,限於科學技術,所影響範圍甚小。

而如今,為了一針幾十塊錢的利潤,可以毀了一個產出十萬,百萬的家!波及安徽,四川等18個省市!

以前沒明白「錢是萬惡之源」的意義,這一次算是懂了些。這些年,國內的商業環境,追求金錢,追得把什麼都丟了。

道德什麼的就算了,法律什麼的就算了,良心什麼的都算了,這是連人性都丟了!

但凡有些人性,就不會出現這些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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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解釋:

第一個,關於異屎相食,當時那老師講的意思是,工人們自己做的產品,自己都不敢吃。例如賣奶粉不敢喝自家奶粉,賣葯的不敢買自己產的葯,只敢吃對方的東西(知道自己的東西垃圾,於是吃別人的垃圾),與經濟學那個「易糞相食」不是一個意思。

第二個關於疫苗的事情。

一開始確實是眼花怒極,沒有看到分為一類和二類。但後來了解,2010年的山西疫苗案,出問題的就是這批一類疫苗。

雖然,疫苗分為一類二類,但是在通知打疫苗的時候,都會通知去,只不過有的要求必須打,有的說可以不打。而我們家一般都是說疫苗對於身體有好處,就去打了。另外,據家有小孩的親人說,北京一些學校入學,老師要求小孩打水痘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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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里有人批評我是噴子,我接受批評!
因為我當時看到這消息確實是憤怒以至於失去理智。我接受批評,但是我並不打算刪除我的答案。因為不管假/失效疫苗導致的後果減輕多少倍,它造成的傷害仍然是十分大的。我留下這篇憤怒之時的泄憤文,全當安慰我自己吧。

反正,我是不能忍的。


很想知道,去年三月就發生的事情,突然火了起來~配合三年前疫苗不良反應的文章~嗯~
然後某媒體很合時宜地深度報道我國二類疫苗市場都是中國企業(本次事件國產疫苗生產廠家都是達標的),沒有外資企業~嗯~
我不想陰謀論,我覺得幹壞事兒的疫苗販子和明知疫苗流通儲存不合規還買疫苗的人應該首先受到最重的處罰!生產廠家的銷售人員若明知疫苗販子根本不具備冷鏈運輸能力還賣,也應該負責。FDA監管,必然要有官員為此負責。
但是最重的板子首先應該在幹壞事的人身上。可是從來是看到大家呼籲「監管責任」。我真不是洗地,我認為這是首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關係,否則,還會有人干同樣的事情,反正最後被懲處最重的不是我,是監!管!

再次,我國現目前的法制及人平均素質……這種國計民生的大事兒,真的適合市場化?


孩子半歲,明天到了打疫苗的時間,就是3月24號,因為這個山東疫苗事件,我擔心糾結了好幾天已經,到底應不應該打。對這個失德的社會不知道該怎麼評論,唯利是圖的人真的是謀財害命。


這個說明一個問題,科普很重要,真的真的很重要。專業領域的內容不能總由非專業人士,尤其是偽專家代言,如果我們的科學家科研工作者,政府部門平常做好一些基本常識的科普,關鍵時刻及時發聲解釋,很多那麼諸如氯化鈉防輻射,一氧化二氫,乙酸有毒之類的由專業辭彙誤讀引起的謠言就不會發生,更不會當權威部門出來闢謠的時候公眾不相信。疫苗是什麼?本質上就是滅活的病原體,不是葯啊!很多人聽到失效的疫苗,就聯想起過期的藥物。藥物過期了,化學成分可能發生變化,誤服可能會引起一些危害。但是疫苗不一樣啊,這東西就是人工仿製的病原體,人注射後讓你「假裝」生病一次然後產生對這種病的抵抗力啊,疫苗失效失活了說明的是這個疫苗不再有病原活性,你注射後不會在產生免疫能力,它本身跟致殘致死有什麼必然聯繫。因為疫苗本身就是滅火的病毒,其毒性降低到人體免疫可以承受的範圍,當然人與人體質不同對疫苗的反應和產生免疫反應的能力不同, 大概每幾百人里有幾名會發生如紅腫等輕微過敏反應。但是說到治病的話一般疫苗那也是幾十萬人裡面才有一兩個人會出現,有的疫苗比如卡介苗引起淋巴結炎的發生率是每一百萬人才會有一兩個人。沒有任何疫苗是絕對安全,而如果僅僅因為擔心那幾十萬分之一的發病率不打疫苗的話,往往是得不嘗試的,要知道很多傳染病本身的感染率高達百分之幾,比如說乙肝現在感染率還在7%左右。還有關於一類疫苗和二類疫苗的劃分,不是也應該及時有部門站出來解釋嗎?一類疫苗就是政府管控免費提供的如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炎糖丸疫苗,白破疫苗、麻風疫苗、麻腮/麻腮風疫苗,這些是不允許私人買賣的,也不在此次疫苗涉及範圍類,沒有必要過度恐慌;而二類疫苗說白了就是疫苗中的「奢侈品」,你有需要有錢就打,不想打就不打。還有如果中國研製疫苗的技術還停留在30年前,那麼2009年的豬流感,2013年的禽流感在疫情發生後不久便研製出相應的疫苗,這是30年前技術能做到的嗎? 生活在網路時代是我們的幸事,在享受信息便利的同時對我們的甄別信息的能力,理性分析獨立思考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然只能白白淪為網路時代的羔羊。要知道信息是可以被人為操控的,低級一點兒僱傭網路水軍製造輿論攻勢,抹黑競爭對手,小到一個人,一個公司,大到一個種族,一個國家;高級一點兒利用技術手段恣意捏造謠言,篡改歪曲事實,製造熱點事件來謀取利益。網路的力量是強大的,前段時間的帝吧出征已經充分說明了這個問題,這股力量發揮的好了,大家都收益,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危害也是不可估量的。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糟糕的事情?
1.道德崩壞,人已經喪失基本的羞恥心。那麼道德的約束性就大大降低。道德的外在約束方式一般是依靠民眾的「千夫所指」,但是現在宗族的分崩離析,人對周圍事務的冷漠早就讓這樣的約束方式失效了。
2.信仰缺失,人可能因為相信神明,因而他的行為不能違背神旨,所以他的行為有所收斂。人可能在意身前生後名,敬畏蓋棺定論那一霎的審判,所以他的行為有所收斂。如果一無對神明,天地的敬畏,二無對自己人生的要求,沒有詩和遠方的追求,只有眼前的苟且和蠅營狗苟。那麼,那麼我們就不能指望他的行為有所收斂,不能指望他有道德的內在約束。
綜上,我對現在國人用道德約束來束縛人性貪婪、為所欲為、糟糕的一面不抱任何希望。

所以,我們需要法律來約束人們肆意妄為的一面。而法律的威懾力如何呢?
現下的法律,人的價值被低估了。
出了不道德的毒食品案件就是簡單的撫慰性或者補償性罰款了事(終於入刑也是好事)懲罰性罰款不見蹤影。這樣的違法成本和違法所帶來的利潤根本不平衡,怎麼可能有一點點威懾力。
要就像美國一樣,引入懲罰性罰款,把枉法之人罰得傾家蕩產,讓他們知道人命是有極高價值的。亂世用重典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法制有問題 這樣下去 越來越多的民眾對政府沒有信心了


只有一個字_錢。
整體社會氛圍如此吧,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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