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心理師》中賀頓最後算是被治癒了嗎?

先不管男督導是不是採用非法的手段,也不管女主身上陰冷的癥狀有沒有消失,也別管什麼職業倫理了。
單單從治療效果看,女主確實是得到了一定程度是上的新生,包括說與丈夫關係的改善,與情人結束了關係,可以有能力直面自己內心中最疼痛的傷口了,也越來越有力量了,開始和過去的醬香接觸,並且也能夠和過去的自己共存了。
我們可以把這樣的過程看做是潛意識的意識化的過程,也可以將男督導看成是一個認同了女主施虐的極具侵犯性的客體表象的重要他人。而這兩種看法對治療成敗的總體認識是不同的。如果從第一種角度看來治療算是有成功的部分(事實證明也是如此),但第二種角度看來治療是否真的失敗了呢?
難道說這樣的治療就一定要因為倫理不容而否認治療的效果嗎?


應邀!

按照題主描述,督導違背職業倫理操守是督導本身的見諸行動,肯定是種傷害。

對於女主來說是否屬於治療成功,不好說,這是女主主觀的選擇。

或則也和流派有關,有的流派這樣的關係違背但是也被默認。

實際操作中,人魚池當時雖然說的誇張但是也有,而真正被投訴的至今也好像才公開調查處理了一起吧。(這部份不確定)

至於治癒么,從癥狀角度沒有,從人生改善角度能算,如果女主自己認為可以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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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時候心理諮詢很神奇,有的時候也就那樣…… 重點不只是治癒,而是來訪者本身面對生活的模式,質量,提升,後者本身渴望的目標從某些角度滿足。
理想來說,共存只是開始和過程,理解接納和整合,一起生活的更舒服,即使不舒服了也能調整改善變得不那麼不舒服。
以前覺得難以承受的,現在可以去覺察,處理,面對等等,看見對於沒有看見的人來說很重要,對於看見的人來說只是第一步,共存,和共同美好生活,或者過好日子之間還是可以有細微又具體的區別的。
關鍵是主體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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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這個討論,

《精神分析的迷思》蘇曉波、吳和鳴、張沛超(第四屆精神分析大會研討會)

精神分析的迷思----蘇曉波 吳和鳴 張沛超(現場完整版)下


……………… 某個角度,我是那種傾向認同丫鬟為小姐服務,彼此滿足,完成其(人生)任務
要享受,有樂子這種。

目前在澳門城市大學攻讀心理分析的博士,張維陽:「人的精神的特點,跟動物最大的不同,人可以創造自然界中不存在的客體。比如說三頭六臂。不存在,但是我們每個人腦袋中可以想像出來。那麼,站在這個角度來說,精神分析作為一個過程,也許迷失,這種迷思、迷失,都是它的一個特性。或者說,所有二元對立的東西,都以它的對立面互相依存。比如說,小姐丫鬟也好,也許她們都發現:做個人就挺好的。那跳出了這個小姐丫鬟的框架就解脫了。如果你不想找路,也就不存在迷失了。陶罐,你不去探討好壞,就像蘇老師一開始說的,你不停在做,就行了。那麼,佛家有一句話,叫:跳出三界外。但問題是:跳出三界外,也沒個第四界。那跳出三界外,跳到哪兒去了呢?不在五行中,也沒個六行。所以這種解脫,是一種維度的解脫。並不是說你現實的行為層面、物質層面有任何顯化的變化。」


對題主來說,可能更有意義的是,是什麼讓題主要問這個問題?

治癒對於心理諮詢師來說意味著什麼? 對於來訪者意味著什麼? 如何面對其中的自戀? 如何面對無常?

心理面具體發生了什麼,那些存在的是如何面對和共存的?

從知識概念角度的連接,和從主體體驗甚至個人、家族歷史等上的連接還是有區別的,而結合起來會很有意思,不只是共存,更有融合,融會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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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諮詢的設置,職業倫理道德操守的強調是保護雙方的。
人有的時候是很需要那些底氣,那些信仰,那些支持的;那些可以讓人安身立命,如果真的是好事情,為什麼要用非法的做,合法的是否可以?


我覺得只能說現在的賀頓比以前更適合生活 適合這個職業。
雖然督導違背了倫理道德,但是文中有說這是督導自己的方法,就比如醫學上的疾病,並不全是按人們接受的方式進行而痊癒的是一個道理。


我是把它當小說看的 。
我覺得督導的介入的確改變了賀頓的人生 , 沒有第三者的描述, 女主人公的確自己覺得解決了一些問題 , 人生也順暢起來 。
但是 ,督導的確越界了 。如果有第三者視角 , 客觀描述, 也許並非好事 , 但是沒有 。
同是 , 什麼幸福, 問題啊 , 也都是唯心的存在 , 因為只是想法改變, 這個世界並沒有改變過 。同時也沒有第三人稱視角 。 人生就沒有第三人稱視角。

所以, 不要判斷別人的感受,為引導而引導 , 也許是進行心理輔導的道德吧 。
更沒有第三者判斷這個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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