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店損失了多少錢?
50元
這個過程中唯一會產生損失的行為就是 接受了50元的假幣,至於所謂的成本和 向街坊找零都是無關信息. 關於很多人會得到44的概念其實是一種錯誤,關鍵:是否已經發生了交易行為,
舉例:店裡有成本3萬的鞋,但發生火災全燒了,那麼店主損失3萬,但如果店主以5萬元全賣掉了,但這5萬在回家路上丟了,那麼店主損失5萬, 換句話說原題目中年輕人偷了鞋,店主損失15元, 年輕人花假幣買了鞋,那麼店主損失的就只是50元假幣,因為年輕人的購買行為(不管是否假幣) 是不造成損失的.
老闆損失了一雙鞋,和找零的二十九元。謝邀....
這題沒什麼好爭的,無解。原因就是會計準則中對於存貨計價的規定,學過會計學的同學們好好回憶一下。
公式:
損失金額 = 50元 - 剩餘的21元 + 鞋的成本
本題中鞋作為庫存,因為沒有更多的信息:
1. 無法確定其 存貨計價 的計算方法
2. 無法確定稅金
3. 無法確定其他經營成本當然你也可以粗略地拿進貨成本或者銷售價當作鞋的成本 ---- 不同會計準則下有不同的定義。
所以這個根本扯不上什麼經濟學,根本就是腦筋急轉彎。首先我很奇怪從哪門子純數學角度損失了94元。
如果這個年輕人主觀上就是來買鞋子的,也就是其是潛在的顧客。那麼鞋店損失為50元假鈔。
如果認為這個年輕人不是潛在的顧客,其有主觀詐騙的故意,也就是著年輕人不是來買鞋子的。那麼鞋店的損失50元假鈔,但由於平白無故增加了一筆原本不會存在的交易,賺取了6元利潤,最終損失44元。
但實際上,在第二種情況中,除非成本是非常精確的綜合成本(這幾乎不可能),否則是不成立的。
當可以確認是主觀故意的時候,例如來了個人搶了一雙鞋子去了,鞋子進價44,售價50,到底損失了多少錢,就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由於綜合成本無法被精確計算,損失也就無法被精確計算了。
成本不僅僅是鞋子的進貨價,還包括鞋子的運輸、陳列、折舊、保管以及可能被購買的機會成本。如果考慮到一般綜合成本絕對不可能低於進貨價也不可能高於銷售價,所以損失在44-50元之間。在此例中,由於無法確認年輕人的主觀故意,一般認為損失是50元較為恰當。1、損失了一雙鞋子,這個可以很方便地折算成錢,15元。
2、損失了29(找給買家了)+50(還給鄰居了)-50(從鄰居那換來的)=29元現金。
3、「賣一雙鞋子」需要的其它成本,如勞動成本,房租,說不定還有稅,等等,也損失了。就相當於這次白賣了嘛。
4、得到了一張50元假鈔。至於怎麼求和,大家自己看著辦吧。
再提供一個新思路:設想店家後來突然發現這張50塊不是假的,而是真的,之前是驗鈔機壞掉了。那麼他是不是就沒有損失了呢?如果答案是「YES」,那麼就可以認為他的損失其實就是50塊。
從一開始買鞋到鄰居發現假幣之前,正常交易,老闆賺了6元,即一雙鞋的利潤;發現假幣後,賠給人家50元,6-50=-44,賠了44元。
從經濟學角度?感覺怪怪的……
應該是21+29=50元
21元是鞋店損失的機會成本(這樣說不太準確,意思就是這21元本來是鞋店可以賺到的收入);
29元是鞋店支付給年輕人的。
這個問題有一個比較好理解的方法。老闆的虧損由與年輕人交易及街坊交易兩方面構成。
與年輕人部分:老闆收入50元(假鈔),付出一雙鞋子(成本15)+找零(29)=44元
與街坊部分:老闆付出50元(假鈔),換來50元(真鈔),後把50元(真鈔)換回50(假鈔),等於沒有任何盈虧,只是一個來回交換。
故答案是44元。50元或者44元。
很容易想,如果是真鈔的話就沒有什麼損失,但真鈔變成假鈔就是直接損失50元,為什麼要有兩個答案呢?要這樣分析:
1)年輕人不知道自己的錢是假錢,他是真的要買這雙皮鞋的,那麼如果付錢時發現這假錢任然會換一張真的付款,那麼這樣的情況對於老闆來說是遇到了真實需求,那麼老闆就100%的已經賺到了鞋子的差價6元,此時再損失50元,最終算是是44元。
2)年輕人知道這是假錢,本來不是為了買鞋,對老闆來說沒有得到真實需求,此時即使鞋子被「買出去」了,鞋子也並非是起到為老闆賺錢的作用,而是年輕人騙錢的工具,所以從這個角度看老闆是損失50元的。
ERROR: variable "虧" is not defined!
應該是損失了50元,鞋子損失的不僅為成本價而應該為標價
不用考慮了,44元
44
你們想多了
問題不大 是44。 50的也能說過去
算出來73 94的可以再討論 細說
我認為可以用守恆的思想,既系統內總金錢保持不變。則有以下推理:
交易前,買鞋人0元,店主有鞋15,隔壁店家50
交易後,買鞋有鞋加錢為15加29,店家未知,隔壁50
故店家為-29元,前後相減15-(-29)既得店家虧44元。
確實是經濟學角度50元。
如果沒有機會成本的概念,則整個事件損失了44元。
另外這題目是來幹嘛的?純數學的角度......94元...
從純成本來說是44
如果考慮鞋的利潤,是50
我算的是73呢。。
1.與年輕人之間:鞋店支付給年輕人 一雙成本為15元的鞋和29元的找零
2.與鄰居之間:向鄰居借的50元零錢可以分為兩部分 即21元和29元,其中的29元用於給年輕人的找零了,還剩21元。 當鄰居要求返還那50元時,鞋店需要再補29元就行了(那21元沒有使用,所以只是從鄰居到鞋店再到鄰居那裡,不作為鞋店的經濟支付)
所以 15+29+29=73. 嗚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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