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寫《史記》時用的竹簡是公費還是自費?
《史記》全書52萬字,要用的竹簡絕對不是小數目。司馬遷當太史令的時候俸祿是六百石,中書令一千石都不算很多,自費的話還是比較困難的;而太史令是負責占卜的,中書令相當於漢武帝的秘書都和修史沒什麼關係,那麼公費也不現實。
所以司馬遷寫史記到底是自費還是公費呢?
1、司馬喜的五大夫可能是買的,也可能不是。
2、即使司馬喜有錢,也沒有證據證明司馬家是幾代單傳,家產能完整傳下來。
3、漢代入仕有財產要求,「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宦……(景帝末年新定)訾算四得宦,亡令廉士久失職,貪夫長利」,司馬遷能讀古文(也許家傳),當是中產。但司馬談本身是武帝建元元封年間入仕,其父司馬喜毫無成就(如果是買的五大夫,恐怕還是喜的父親「漢市長」掏的錢),司馬談怕是趕上了「算四得宦」的好日子,不算大富了,屬於景帝詔書所謂「廉士」。
4、司馬父子的收入需要養一家子,平時零零散散購置筆、墨、竹簡,固然不是難事。但最後需要謄清正、副二本,恐怕不是零零散散完成。「家貧,財賂不足以自贖」,固然是相對於贖刑的金額而言,不過也就是個中產吧。在置辦謄抄用的簡冊,是否那麼容易,難說。
5、司馬遷《史記》「藏之名山,副在京師」,名山蓋即華山,其女婿華陰人楊敞家,則似是女婿家有參與《史記》的書寫材料購置乃至謄抄工作。
由司馬喜的五大夫到司馬遷的大夫(「大夫級別」爵位的後子降二級):五大夫25頃(司馬喜),公大夫9頃(司馬談),大夫5頃(司馬遷),每次繼承其他田宅要麼國家收回,要麼按規定分給其他兒子。
司馬遷等於五個庶人之家(百畝、一頃)的水平的。
司馬父子在京師爲官,「爲吏及宦皇帝,得買舍室」,實際是要買房(不知是一次性,還是租賃),加上京師生活開支比不做官要大些,官奉(縣令、縣長級別的收入)加名田收入,同京城生活支出相銷,加之清水衙門(至於受刑後,中書任上是否有收油水,則不知了),恐怕衹是一個窮京官。
按一頃(百畝)一年100石產量計算,司馬遷的合法收入(名田、俸祿)理想情況下,約等於11家平民收入(名田收入應該是高估了,要納稅之類),中書任職後15家左右。徙茂陵後,賜田二頃,加2家收入。不過,一百畝一年100石肯定無法收全,不是親種親收。假設名田7頃(爵位名田5頃,加茂陵賜田2頃)收「泰半」(2/3),一年5家收入左右,加上六百/千石官奉,約11家收入(太史令)、15家收入(中書),這個數值還是有偏高的可能。而不知道的是,京師物價水平如何、要養活多少人(家人、奴僕)。徙茂陵,宅地不知是止給宅基地和賜錢、要自己造房,還是一次性國家提供。
具體物價水平,尤其京師的物價水平,感興趣的也許可以查找資料明確下。
那麼司馬遷實際有多少富餘呢?漢初《二年律令》,「贖斬腐,金一斤四兩」(1斤=16兩),金一斤約一萬錢,則贖金約等於12500錢。此數量少於「算四得宦」,司馬遷竟然拿不出來,咄咄怪事,或者武帝時期法律有增加金額,然而即使如此,司馬家恐怕也真是窮了。
雖然司馬談司馬遷父子在朝廷做官,這對他們搜集歷史材料有很大的幫助,但是《史記》仍是他們私人著史:是因為「太史」的責任心要論載天下的史文,而不是出於政府的命令。沒道理政府會給他報銷竹簡的費用……應該是自費的。
《史記》字數有五十多萬字,在當時已寫成的書里算是卷帙浩大,竹簡上的花銷肯定不小。古代的竹簡上的字數不一,取個中間數25,那麼全書就需要2萬支簡。但是整部書是歷經父子兩代,一二十年才完成的。花銷平攤開,每年也不會很多
呃,司馬談司馬遷父子倆又不是只靠俸祿活著的,好歹司馬家也是一個相對殷實的小康之家,司馬遷的祖父司馬喜當年是拿得出四千石粟米捐一個五大夫爵的,可見家裡還是算小有資財,四千石糧食對家裡不算傷筋動骨,以此獲得的免徭役資格對他們家來說價值都是超過四千石粟米的,以這樣的家庭條件,加之俸祿,竹簡這種材料易得的物品,在那個人力勞動價值極低的年代,其成本是完全可以負擔的。
說說六百石吧,以前的農作物產量低,一畝地收成豐年也就一石,平常時節,600石可能得一千畝地的收成。
所以說,遷兒哥的俸祿吃喝度用是足夠的,省著點吃換點竹簡也是綽綽有餘。竹簡也是可以讓家丁給削的,沒必要另外買。
自費
因為司馬遷是大官大地主大土豪,不差錢
題主大概對漢代太史令六百石、中書令一千石的官職俸祿沒啥概念
太史令掌管修史、天時星曆等,就像現在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信息部等,妥妥的國家部級高官
中書令,幫助皇帝在皇宮處理政務,以後演變為宰相級別,如隋唐三省六部里的中書省。即便是漢武帝時代也是內朝中樞僅次於丞相的,拿到現在就是中央辦公廳主任。
國家正部級副國級高官還會差那一點竹簡錢嗎
再說說一千石俸祿到底算不算很多呢
漢代,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漢書·律曆志》。
所以一石=120斤
一千石俸祿=120000斤
就是說十二萬斤糧食啊!
司馬遷一年的俸祿就是十二萬斤糧食!
先別管漢代的斤等於現在多少斤
我們看看漢代那個時候普通中產自耕農(中小地主)一年的收成吧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百石。——晁錯《論貴粟疏》
西漢時能種一百畝地的自耕農小地主辛辛苦苦一年,收成還不到一百石,除去徭役雜稅也剩不了幾十石。而司馬遷單單一個人的官場俸祿就十倍甚至二十倍於中產階級的辛苦收入。
而這還只是明面上的俸祿,即便司馬遷不貪污受賄而古代社會官場里的冰敬碳敬等也是少不了的。除此之外司馬遷還是一個官二代大地主,司馬遷他爺爺那輩就用了四千石糧食買了九等五大夫的爵位,
在漢朝中產年入百石糧食就喜滋滋的時候司馬遷他家就能拿出四千石糧食來買官買爵位了!
而他父親司馬談就已經是擔任太史令的學問大家了,司馬遷不但可以受到他爹的言傳身教,還能在漢朝當時大儒孔安國(孔子十世孫)董仲舒(獨尊儒術的那位)門下接受直接教育,還能在二十歲時啥也不幹專門滿天下旅遊去~~~
司馬遷他爺爺還是平民時就能掏出四千石糧食買官,那等到司馬遷已經兩代擔任中央高官後還會缺那幾噸竹簡錢嗎!
最後,司馬遷那個官職級別的人用官署里的竹簡還是用家裡書房裡的竹簡其實沒有啥太大的區別,就像現在五百強國企高管用辦公室印表機列印自己論文一樣。當然,司馬遷寫《史記》是個人修史不是官署工作,而且是藏於深山不是為了出版廣布天下的,所以為了個人私密和政治敏感,還是用書房裡自己家的書簡。
提這個問題的知友腦迴路清奇,我幫你想你接下來的幾個問題吧:
司馬遷寫《史記》時候用的毛筆是公家的還是自己的?
司馬遷寫《史記》時候用的硯台是公家的還是自己的?
司馬遷寫《史記》時候用的墨是公家的還是自己的?
司馬遷寫《史記》時候用的書桌是公家的還是自己的?
司馬遷寫《史記》時候用的坐墊(那個時候還沒有椅子)是公家的還是自己的?
。。。。。。
這種問題我能舉一百個出來。
司馬遷可是在察舉制之前當的官,而且還是重要的部門,能和皇帝直接討論國事。就西漢早期的政治體制來看,算是大貴族家庭,連沒落估計都算不上。他給任安說自己窮,那是和任安這種帝國首都北部司令員(當時軍人收入本來就高)比的。
多說一句,同時期的真-窮人,東方朔給漢武帝上書的竹簡都是一車一車的,看得出來材料不貴,人工寫貴。
自費的可能性大!
很多答主生活在現代,不理解古代的貧富差距有多大。現代的財富是多和少的問題,而古代的財富是生和死的距離。
今天我們看到的很多古代建築,長城,金字塔,大教堂,實際上是用無數條人命堆積起來的。從數學上計算幾乎不用錢。
事實上,司馬遷只要一天管一頓飯,就可以獲得無數的竹簡。分文不花。
跟著女神來的。
自費肯定沒問題,實在不行還可以自己做。「山西饒材、竹」,反正竹子這麼多,隨便砍一些回家,家人圍在一起做做竹簡,其樂融融。前幾天看簡帛展,記得穿簡的繩子是麻繩,自再己種點麻就可以了。那到底有沒有公費這一說法,拿了公家隨便用就叫公費,還是可以走報銷流程?
拋磚引玉。
司馬遷的職務有三個:太史公,太史令和中書令。前兩者名字相似,官階差別很大,不是一回事。《史通· 外篇·史官建置第一》:"漢興之世,武帝又置太史公,位在丞相上,以司馬談為之。漢法,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副上丞相。敘事如《春秋》。及談卒,子遷嗣。遷卒,宣帝以其官為令,行太史公文書而已。"
那個時代,官名帶個"公"字的,都牛逼得要死。丞相,御史大夫,大將軍被稱為"三公",就是一例。
另外,那時候,春秋戰國和秦的制度餘緒還在,所有名字上帶"史"的官,名義上都是太史公的下屬,而且由太史公負責選拔,考核等。你再看看上面那"三公",中間是不是有個"御史大夫"?
做了這種清貴顯要的官,雖說實權不大,名義上的地位很高,會用不起竹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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