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律所的職場性騷擾狀況有多嚴重?有什麼辦法解決?
聽說了某律所的一些新聞事件,不少回答表示性騷擾事件在國內的律師事務所非常常見,這個情況到底有多嚴重?國外律所是如何處理類似問題的?
據我所知,性騷擾在律所是客觀存在的,但不是普遍現象。因為不是普遍現象,所以沒聽說哪個所有專門針對性騷擾的應對機制。
客觀來講,律所這種創收是王道(強權即公理)的地方,被騷擾方(通常在職位上是弱勢方)恐怕也很難指望「律所」給自己出頭。之所以給律所加引號,是因為律所看起來是個整體,實際上不管大小律所,其內部的鬆散程度都足以媲美菜市場。
被騷擾方其實並非只有忍氣吞聲一條路,大家都是做律師的,自己的權益都維護不好,怎麼維護客戶的利益?能做律師的,腦瓜一般也好使,自己能解決的就自己解決,解決不了的就尋求外部救濟。例如,騷擾方可能只是一種試探,看能不能跟被騷擾方你情我願地發生點什麼,如果被騷擾方通過肢體動作或語言明確表示拒絕,很可能會阻擋很大一部分騷擾方得寸進尺。再比如也有通過向律所其他合伙人彙報通過他人力量制止騷擾方的,畢竟律師是個小圈子,大部分還是要臉的。
總之,我覺得被騷擾方維護自己權利和尊嚴的態度一定要堅決。畢竟是從事法律工作的人,騷擾方在語言或肢體上的騷擾被拒絕後,敢於以身試法去「強姦」的我想應該不多吧。
最後說句題外話,很多大par的現任配偶都不是原配,繼任者有很多曾經是同事。有這種現象的在整個大par群體中的比例相當高,沒有橫向比較過,不知道能否跟其他職業的一戰?敝圈現狀如此,大家好自為之。首先,反對所有急著給律師洗地的那些同行。其次,我反感所有那些「女性律師有能力保護好自己」的言論。
1)律師行業有沒有性騷擾
就第一點而言,雖然作為律師我是很自豪,在工作中遇到的大部分的同行都有自己的操守與原則,但是我並不會幫所有律師代言。沒有事實依據就給急於否定問題的存在,這不是做律師,是做公關。
國內律所我沒有呆過,聽聞的事情也不多,這裡不評論。就說說腐朽的資本主義國家澳洲吧。跟據2013年Law Council of Australia (「LCA") 的調查,澳洲的法律職場中,有24%的女性受到過性騷擾,有近一半(47%) 的女性遭遇過性別歧視或者欺凌。以下圖標摘錄自LCA的報告:
有興趣看整份報告的移步:http://www.lawcouncil.asn.au/lawcouncil/images/LCA-PDF/NARS%20Report_WEB.pdf
光看這些數據,就足以說明澳洲律師界的性別騷擾和性別歧視的問題不但存在,而且比較嚴重。
不過在澳洲學習法學的學生也不要太擔心。這些數據雖然看上去非常高,但是也和澳洲騷擾與歧視的定義很廣的有關。和整體來比,根據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在2008年的報告,全澳每5位女性就有1位受到過性騷擾(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2)女性律師保護自己的能力
關於這點,暫且不說律師樓除了律師還有大量的秘書,文職,實習生,這些都是容易受到騷擾和欺凌的人群。直接假設拿了律師證的女性,就有能力,並應該保護自己不受騷擾或欺凌,就如假設醫學院畢業生就能幫你做心臟移植手術一樣可笑。
初入職的律師,能有比常人有更好的法律意識就不錯了,其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能力和手段並不會比其他職場的人士高許多。更何況,她們所要挑戰的,是混跡法律界多年,比她們能力高許多的律師前輩。這就如給了女士兵一把槍,那她就不會被欺負了么?現實是周圍的軍官比她都有槍,還比她更會用槍。
事實上,根據LCA的報告,法律能力比較強的,女性訴訟律師(Barrister)受到騷擾的幾率(55%)遠大於事務律師(Solicitor)(22%)與法務(in-house)(20%)。這也更說明了在律師樓,羊雖然強了,狼強大得更多。
那是不是大牌的律所更珍惜自己的名譽而不會做這些齷齪事?根據LCA的報告,女性律師在大型律師收到欺凌的幾率(50%)大於中型(39%)與小型(38%)律師樓。大型律所相對更森嚴的等級制度與競爭環境其實更容易滋生欺凌事件。
根據我自己的經驗,處理性騷擾事件,需要勇氣與行動的不光是受害者,更需要公司的人事部門與管理層的合作。往往投訴以後,人事與上級都想息事寧人。而從全公司的利益來考量,管理層不得不的考慮犧牲高層大律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所以,把處理性騷擾的責任都推給女性受害者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不過女性同行們,也請你們勇敢地用自己的聲音抵制一切騷擾或歧視的行為。畢竟你們不說不來,就什麼都改變不了。 在澳洲,許多關於性騷擾與歧視的重要案例都是女律師鬥爭的結果:
Styles v Clayton Utz (No 2) [2011] NSWSC 1219 (11 October 2011)
Pregnancy Discrimination: Hickie v Hunt and Hunt
什麼叫做「非常常見」,最好還是用數據說話吧。
從未聽說過此類事件,混跡南京律師圈20年
職場性騷擾跟聊騷要分開。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見得多了,
律所這種個體,了不起不幹了,委曲求全個屁。
被騷擾沒反抗的是圖什麼。
都是學法律用法律的,難道不知道怎麼取證自保嗎?
金杜那事兒算哪門子性騷擾啊。普通男歡女愛,地點在律所罷了。最多算個錢色交易而已。
還有那個澳洲25%女律師受過騷擾這個回答!作為一個女律師,我不禁開始反思自己真的長得有那麼丑以至於這麼高頻的事情我身邊竟然連個暗示都沒有嗎!
題主應該聽說過一句話吧?兔子不吃窩邊草……
律師是人身依附性很強的職業之一,也就決定了律師非常注重自己的口碑和聲譽。此外律師圈子也很小(目前全國只有30萬律師,很多律師都是校友,甚至同門),同時律師由於職業特點,通常也相當理性。像題主所說的情況,在律師行業中其實極少發生。
說個不中聽的話,律師的吸引力還是不小的,正常來說犯不著在職場上給自己找麻煩。首先律師的收入不低(執業5年以上的律師年收入50萬的很常見),其次律師智商和情商也不會低(不然做不了這個行業,有一方面缺乏的都會被淘汰),第三律師作為專業服務機構,很多時候是客戶求助於律師,而不是相反。《深圳市律師協會律師職業道德守則》第十七條 (性關係禁止):在委託關係存續期間,律師不得與委託人發生性關係,但律師與委託人是配偶的,或在委託關係開始前已存在性關係的,不受本條約束。委託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本條適用於委託人的直接相關成員。為什麼會有這麼一個「辣眼睛」的規定?
另外一方面,律師行業文化和職業特點,決定了律師衝動做事的情況甚少。律師的起源可以溯及到古羅馬帝國時代的大僧侶,行業天生就有一種肅殺、威嚴甚至壓抑的傳統;眾多儀式感的設置也增強了這一特點(比如律師袍)。律師也往往帶有一點追求情操的感覺,並不完全認同自己是純粹的商人;從工作節奏和壓力上講,律師行業與真正高強度的職業(比如投行、投資基金)相比,又沒有那麼嚴重,以致需要通過極端的刺激來宣洩和排解壓力(比如小李同志的《華爾街之狼》)。
當然,所謂樹大有枯枝,人多有白痴。荷爾蒙上腦、小頭指揮大頭的案例,相信在哪個行業中都有。天銀所、北元所的事情當時也是沸沸揚揚的。不過拿這些個別案例來說事,就有點以偏概全了。
莫以訛傳訛、三人成虎……(圖侵刪)
得了吧,律師性騷擾的我聽都沒聽說過,姑娘們主動投懷送抱的倒聽說了不少。朋友們,聽哥哥說句實在話,律師真的不缺肉包子,我就搞不懂為什麼這一個個答案都把我們男律師寫得這麼饑渴呢。就金杜那事兒吧,看到性騷擾那仨字後我是既震驚又惶恐,深以革命隊伍里出了這種渣滓為恥,但晚上我用菊花想了半天,怎麼想怎麼覺得這他么明明就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兒啊,人家黃老師還沒爽夠呢,你們這幫不明真相的群眾在這幫他喊什麼疼?而且我是真可憐那老喬治,你說老人家都50好幾了勃起一次容易嗎就被你掃地大媽嚇軟了,這一次就罷了吧,將來性生活出了偏差大媽你可是要負全責的。
我們在這罵得爽是爽,諸君可是不知道趙律師心裡的苦啊:我這明明是你情我願的自由性愛,說不定還是懷著一顆治病救人的心從事的慈善事業,為什麼在你們眼裡我就成了強人所難的大尾巴狼了呢?
我上面那一大段,不是想說那老喬治就是什麼好人,也不是要給金杜這位不服老的兄弟洗白,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我黨保先教育做得那麼到位都難免出這麼多蒼蠅老虎呢,更何況我們這些時刻被統戰的律師孫子呢。只是有錯誤是要改,但也別矯枉過正,以我對貴乎的了解,本題下不知會有多少英雄豪傑為了博君一贊把真的假的醜事惡事兒全抖出來,搞得好像一進律所深似海,從此貞操是路人似的,何必呢。大家都是法律工作者,要做臟事兒還會那麼低級?
真的,相信我,律師要是裝起人,肯定裝得比你高尚多了。說起來這個職業是遊走在黑白之間,渾水見的淌的多了,但案源都源於自己的聲譽,律師們一個個其實都老愛惜自己的羽毛了。像我,別看在知乎里天天開車,在所里還不裝得跟個正人君子似的?所以啊,你們畢竟圖樣,別以偏概全,更別聳人聽聞。千言萬語歸為一句話,漂亮姑娘們別怕,放心進所,你來我們保證不吃了你!
回顧一下我的答案,發現略偏題,正面回答一下吧:別的律所不知道,我所在的律所沒聽說過什麼騷擾(倒是男律師被我們女律師甚至行政小妹各種欺負,比如最近意外發現一位男律師恐高,於是我們的日常招呼變成了「X律師,走我請你坐纜車」。「哎X律師你別走啊,我的新年願望就是和你一起坐摩天輪」)。怎麼解決?嗯,我覺得打一頓就好了。
分割線………………以下原答案
一點都不同情事件里的女生。一直以為女律師是強勢的最不可能被潛的群體,看來還是我見識的少。
我還是實習律師的時候,實習期內,帶我的律師轉所了……轉所了……我立刻給合伙人打電話,對有可能影響我轉正一事控訴一番後直接說「你要對我負責!」估計把合伙人驚到了,後來有次我穿的很休閑在辦公室碰到合伙人,無奈對我說:「X律師,你是女律師啊,不是女土匪」。
既然已經有志做律師,連自己都不能維護自己,還談什麼胸懷大志匡扶正義,拯救世界就靠這幫孫子?老娘一萬個不放心。
不謝邀~我又沒升par也不是純情少女為嘛邀請我~= ̄ω ̄=
1.說實話律所沒那麼多性騷擾,喜歡上下其手騷擾下屬的par真是極少極少的,= ̄ω ̄=不過也許是因為我從讀書實習一直到工作兩年後所有呆過團隊里男生加上我都不超過兩個的緣故?
2.性騷擾風險太大,基本上捅出來職業生涯就基本杯具了。
3.國外你要看哪些國家,發達國家本身在性騷擾這方面的立法就已經比較完善,違法成本也是很高的,至於第三世界國家嘛,╮(╯_╰)╭。
4.最後,作為一個律所的合伙人,看過了很多風景也看過了很多帥哥美女,經歷了這麼多,早就應當自律自律再自律,畢竟升par之後,不僅代表的是個人形象,也代表了一個律所的臉面和整個律師隊伍的整體形象;作為律所新人,不論是男生還是女生則應該學會保護自己,非自願的孩紙就勇敢的站出來糊壞人一臉,自願的孩紙就請你們好自為之,天上不會掉餡餅的_(:з」∠)_。
5.以上。畢業那年經博士師姐介紹去了上海某大所實習,跟的一個合伙人,其實也還好,就是言語間各種暗示,然後電梯間趁著遞包摸摸手什麼的。當然,這個合伙人同時還以單身離異為託詞追求我師姐,後來發現他有老婆,他又說感情不好,在辦理離婚過程中,後來發現還有孩子,各種日了狗。
後來我就中止實習,去了企業做法務,本想匿名,想想還是算了。。。。
順帶一說,金杜的事情雖說一個巴掌拍不響,但是有多少所謂資深的大律師大合伙人,是打著反正不吃虧反正沒人出聲的心態,每年畢業季性騷擾各種實習生的。騷擾成了,就變成樓上某些回答里說的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如果沒騷擾成,實習生若是揭發惡行,某些看官又是一副過來人的姿態要麼指責實習生自己穿的騷,就別怪別人擾,要麼指責實習生不懂事沒經驗不成熟,以後沒得混了。而實習生若是不揭發惡行,就又變成樓上某些說的,從沒聽說過周圍大律師們有騷擾惡行。
某些答案里一些端著周瑜打黃蓋結論的大狀們,你們是真的不知道為什麼像我這樣的曾經沒有話語權的小實習生在憤怒些什麼嗎?是總有些人,把下流當常態,遇事就甩鍋,明明就是件錯事,反應了部分實習生的生存惡狀,卻還一副偽理性狀態,簡直日了狗。
嚴不嚴重不好評判
解決方法:零容忍,懟!
跟周圍同是學法的人討論了一點,居然絕大多數認為
女主太天真純潔,被騙了,以為能利益交換
雙方自願利益交換的話我們也管不著
反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是這樣么? WTF?
試問
通過這種方式上位的話是否擠佔了其他人的機會?
這種情況下縱容出來的合伙人是不是會繼續作惡?
是否會對整個行業風氣帶來惡劣影響?
這種事情,弱勢方順從了才是真的虧
懟上去就不會輸
你一個年級輕輕的實習生,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事情搞大之前你可能是弱勢,事情準備搞大的時候地位就顛倒了
合伙人混了幾十年的名譽地位受到威脅你猜會不會跪下來求你?
如果不會,那只是你搞的不夠大或者搞事的方法不對
這麼多年法律都學到哪去了,最基本的留存證據都不會?
不知道職場性騷擾下屬是大忌?(尤其該案合伙人還是美國律協成員)
不知道強姦報案當中公檢法傾向於女性證詞?
或者鬥了之後自己前途也毀了
敢情你們都開始覺得整個圈子裡一個三觀正的人都沒有了?
一個會因此看到你的品質,或者借你提高知名度和美譽度直接給你發offer的律所都不會有?
那就和整個行業懟啊
都這樣了這行當還有什麼意思啊
才20歲出頭就決定這輩子非律師不做了?
無產階級失去的只是枷鎖,得到的是整個世界
而且利益交換這種事,路人就能置之不理了?
WTF? 交換的利益是合法正當的嗎?
如果這種利益交換被行業默許
那交換客戶的利益呢?
你們指望這些人履行律師職業道德里的「維護公平正義」?
你們有臉在那裡整天哀嚎中國沒有司法獨立不依法治國?
先想想你們自己的三觀好么
真的是有些人跪的太久了都不知道怎麼站了
這種人真的沒法教你怎麼做,而且聰明的「上司」/「合伙人」也會選擇性地挑這樣的人下手
我為你們著急啊
沒進過金杜,不過曾經在北京某大所(與金杜同級別)待過,別的不良事迹有耳聞有親見,但合伙人睡實習生這種事,未曾聽聞
親身經歷。
大學畢業後經叔伯介紹一江湖言傳人品可靠業務ok的律師跟隨學習。
前期工作相處不覺任何異常,並天真覺得能跟一個和藹的uncle實習是一種幸運。
恩,再後來收到律師寫的情書,郵件表白,
律師老婆的警告,哦還有律師小三(小三是律師的前助理+學生)的騷擾,律師神經質親戚的威脅,
義正言辭果斷拒絕,然後律師逼迫辭職。
恩,就這件事而言,深感噁心,委屈又無辜,
也沒想到自己畢業後第一份工作如此戲劇化地,莫名其妙地被迫結束了,
且當時還在執業半年內不能轉所的時期。
好吧,
事情已經過去大半年了雖然打亂了職業生涯規劃提早轉所獨立了,
但是感恩生活也不後悔自己做的決定,life goes on~!
謝邀,本人其實孤陋寡聞,先後在兩個一線城市律所混過,規模不大不小,一百多號人的規模。總的感覺是身材好臉蛋漂亮的實習妹紙真是有,但體驗生活的居多吧,沒幾個干長久的,不敢的原因多種多樣,嫌累啦,想考公務員啦什麼的都有,但至少我是沒聽說過有性騷擾才憤而出走的。這個圈子的人都清楚,當實習生也好,律助也好都是苦力命,不熬幾年不被壓榨幾年是出不了頭的。說實在的,律所的實習生和律助流動性也大,能受得了那份罪就留,壓榨的受不了就走,只要過了司考,保底總會有口飯的。至於律所內性騷擾有多嚴重?我反正沒聽說過。至於可能性有多大?這麼說吧,我過往的律所裡面女性合伙人佔據半壁江山,所里的女律師比男律師人數至少多10%。所里來了漂亮實習生哥也就多看兩眼,想那個啥,還真沒膽兒。也許有人會說女女之間也有性騷擾,我表示認同,但一樣沒聽說過。
羊城紀念堂某律所,某羅姓律師,人面獸心,居然意圖強姦我女友(於該律所實習)。
我實在不能想像,怎麼會有這樣的律師敗類。
事發後,報警,警察坦誠講取證困難,因為律所內無監控,且無其他人。
很無奈,我和女友應屆畢業生,微薄力量。只想揭露這個人渣敗類。
是的,廣州凱永律師事務所,羅永生。知法犯法,道貌岸然。
我很想以暴制暴。
是真愛。。。這種一定是真愛。。。不然為什麼不找更有錢更帥氣更年輕的pa,金杜又不是沒有。。。
雖然題主提出問題已經過去幾個月了,可能他的問題已經解決。不過我想同一個問題既然會被反覆瀏覽,我的分享也或許也能給其他人一點小小的參考。
首先我在香港工作,也不是法律行業,自己沒有太多接觸內地的工作環境。不過我女朋友從事的是香港的法律行業,之前也在北京某律所呆過。我們的感受是,雖然香港和內地的制度/風氣不完全相同,但近幾年內所在香港越來越流行,兩地交流越來越多,高頻的人才互動也互相傳播了些風氣。另外,不單是律所內部,很多時候這種職場性騷擾的事件發生在跨公司、跨行業的社交場合上。
先回答第一個問題:有多嚴重?
這個我想沒法有一個嚴謹的數據化的答案,因為沒人做過這樣的統計,即使統計了也有很多案例的性質很模糊,當事人也不一定會說出來。我只能根據我們的親身體會來說一下。
首先是頻率:非常常見。
常見到什麼程度?之前我們在北京,一桌有四個法律行業的女生,長相都不錯,都是大學畢業一兩年的"小鮮肉"。每個人都經歷過這樣的事件,頻率差不多是一個月一次。老闆/大par會帶著你出去social,或是吃飯,或是喝酒。局上總會有些老闆/合作夥伴那樣的人,說一些充滿暗示的話,後續加微信騷聊,借著酒勁動手動腳。
在這些場合中,當事人是律所的直屬上司的一個也沒有(兔子不吃窩邊草?),但基本上你的老闆對此是知情的,部分(無良)老闆甚至會特地帶你去這些場合併暗中鼓動這些行為,就像把你當做一件禮物。
我自己親身經歷過兩三次這樣的場合(下手對象不是我,本人男)。最近的一次是上個月,北京某所的一個女par朋友(我女朋友在北京時的老闆),來香港參加一個PPP的會議。晚宴過後該女par想約局出去嗨,於是約了幾個香港律所的senior和par,另外也有幾個證券公司和基金的高級經理/總監,另外也有幾個包括我和女朋友在內的律所新人和相關行業(法律、證券、保險、基金)的年輕人。
具體下手的方式和嘴臉就不描述了,請大家自行腦補。我只能說,這些par/經理平時都是專業技能和個人素質比較高的人,大多數也都有自己的家室。但是這並不妨礙他們趁著酒勁揩油,說一些打擦邊球的話。以及事後加了微信,約飯,約電影,說"有什麼要求儘管提,我都可以滿足你"。
說實話,這些情況在"職場性騷擾"中其實並不嚴重,最多只是撩逗一下,不成功就算了。因為那些par/經理也都是聰明人,他們大多數也只是玩玩,不會下大功夫和冒大風險。所以這種撩逗也是頻率最高的,幾乎每次局都會發生。
再稍微嚴重一些的就是"大家都這麼玩,你怎麼就不能玩"。這個在行業內部的局中比較多,因為香港的法律行業算是相對封閉的,升到了senior/par時不同公司的人基本上都有點認識,所以這種局的關係緊密程度比之前的律師/證券/保險/基金的混搭局要稍微強一些。大家也會更主動地去遵守一些"行業潛規則"。
發生的事情大同小異,無非也是揩油、聊騷、性暗示(就我觀察也是發生在不同公司的人之間,同公司的還是沒見過)。但因為大家是同個行業,職業發展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並且對方往往跟你老闆關係很緊密,對於新人來講,心理壓力會更大。
第三種最誇張,但相應的頻率也最低,我身邊大概十來個北京、香港的女性律師朋友,過去一年中只有兩個人親身經歷過。那就是被項目對口公司的老闆/其他律所的par襲屁股,並直接提出要她跟自己去酒店房間。整體上來講律所接觸的人層次還算高,就算素質不咋樣,但情商一般都不低,所以吃相這麼難看的人也不多。
再回答第二個問題:有什麼辦法解決?
很多人會給建議說撕逼啊、剛正面啊、大不了打官司啊誰怕誰。還有人說"難道不是女方欲拒還迎,甚至主動送?"
先不說正面撕逼的可行性了,我想對於在律所(或者泛金融業)工作的新人,大家都是讀了十幾年的書,過了多少輪面試,才獲得這樣的職業前景,能做到無所顧忌、說撕就撕的人應該不多吧?並且,除非說像那種很誇張的性騷擾(襲屁股、半強制上床),很多人的手段都是借酒揩油,說擦邊球的話,這種東西撕也撕不清楚,你也不一定撕得過人家,更容易把自己搭進去。
至於說"一開始就別接受"。道理是對的,但是很多時候,在酒精、俊男靚女、老闆壓力的多重因素下,一個人是很難清楚自己該怎麼做的。說"你不要靠近我",容易破壞酒吧氣氛,大家都很尷尬;陪笑又擔心會讓對方有機可趁。並且那時候大家都喝多了,你的腦袋也不一定清醒,要想把握好尺度確實挺難的。
再加上有些新人真的會天真地以為對方能給我帶來什麼好處,雖然不是很喜歡這種事情,但是內心也沒有太多抵觸。對方都是歡場老手,你有點動心那自然加大攻勢,一來二去也就成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我有幾個認識的女性朋友也就確實這樣做了。
所以到底有什麼辦法解決?我也只能說沒有一個萬能方案。總的來說,你應該做到有禮有節,比如對方趁酒勁靠向你的時候就坐遠一點,暗中把他推開,不行就找同性一起去上個廁所脫身。不要讓對方送你回家。不要接受私下約飯、約電影等。然後把自己的定位和眼界放高一點,senior/經理說"我可以讓你轉正"、"我可以給你個好的position"時不要表現地太羨慕,靠混圈子得來的東西是不長久的,靠自己的工作才能夠有穩定的收穫。這些東西若干年後你也會有,到那時覺得這些算得了什麼呢。
另外附上我最近一次經歷這種事情之後寫的一篇文章,本來是發在我自己的公眾號里,算是和大家的一個小分享:
《願你我歸來時,仍是少年》
最近自己和身邊的人都經歷了一些事情,說不上好事,也不算壞。大概的意思就是接觸了一些表面上是楷模精英,實際上耍弄財勢,遊走於規則之外,又或者是背著家人小孩亂搞的,金融精英。
具體的事件沒有太多可聊之處,無非是之前在網路上、八卦上聽到的那些狗血事,此時實實在在見到了而已。若說稍微有點意外的地方,就是這類事情的程度和普遍性比我之前想像的更高,離自己的距離也沒有那麼遙遠。
我之前一直在想,這個文明社會大抵可以分為三個層次:規則、私慾和理想。
規則是最表層的。前人辛辛苦苦構建起來的秩序,醫療系統,金融系統,法律系統,這些規則的存在維護了社會的運轉。我們在學校里所學的絕大部分知識,也都是教你如何去理解這些規則。
說起來似乎都是很文縐縐的話,但至少在比較大的城市(香港、北上廣等),絕大多數時候都是你來遵循規則,包括拿offer、晉陞、發工資、消費。聰明的人大概能進到聰明的工作和圈子裡,只是不同的路徑而已。
然而,我並不指望這些規則能夠消除掉人們內心中貪慾的一面,這永遠都是一個博弈的過程。之前我和Aki在討論有沒有完美的法律,我一直認為是沒有的。有壞人就會有警察,但是警察中也會有壞人,所以需要督察;督察中也會有壞人,所以需要廉政公署等;但廉政公署就沒有自己的問題嗎?還是有的。要知道,約束人的制度也是人創造的,那這些聰明的創造者也可以反過來利用漏洞去做壞事。
又或者,他們善於繞開規則,在一種模糊的邊界上滿足自己的慾望。具體一點來說,香港中環有太多基金經理、合伙人之類的人,動用一點手中的關係和財勢,哄騙那些剛大學畢業的女生。很多事情你聽起來覺得"切,我一定會拒絕",等到真正身處其中,在酒精、承諾和老闆的壓力下,個人似乎也並沒有那麼堅強。是不是有什麼工作可以迴避這些問題呢?或許有,但香港的金融業如此集中,大家的工作性質大抵接近,就連四大會計所做到senior manager也有了業務指標的要求,有時候你不找它,難免它會找到你。
我身邊的有些朋友,在大學時本以為大家都是按規矩辦事,只要遵循規則和法律就能天下清平。後來逐漸接觸到了隱藏在水面下的一些東西後,難免會開始對自己產生懷疑,甚至變得十分消極。不過,我覺得總歸還是有希望的啊。
希望就是理想。就算規則的作用有限,就算任何完美的規則下面都會有著寄生吸血且洋洋自得的人。但是那些俠之大者,那些把心思投入到為社會謀福祉的人也明白,他們要做的,從來不是要消除人性中的貪念,而是通過社會博弈,通過創造新的財富來消解貪念帶來的壞處。
不是每個人都能成為俠之大者。但是還有一種理想主義,對於普通人而言,我甚至認為這是唯一的理想主義,那就是:願你我歸來時,仍是少年。
當你見過這些無聊、不堪的事情之後,仍能堅信希望的存在。人身上的貪念,就如人身上的善意,都是自然的東西。希望不是要把每個人改造成機器人,而是能夠調和自己,能夠自尊,能夠愛。
當你受到某些事情的脅迫時,能夠不曲折自己的信念,不因某些廉價的東西出賣自己尊貴的東西。表面上,別人會誇你靈活、機智,實際上你的價格也變低了。
強硬地拒絕和鬥爭,是一件讓人尊敬的事。如果再加上一些委婉的手段,那大概就是所謂的「智慧」。智慧是錦上添花,但信念卻是主心骨。
肯定會有很多人等著看你好戲,「你現在還是愣頭青,以後你就懂妥協了。」是嗎?大家走著看吧。
順帶一提,我覺得有些時候以「堅持」對抗「私慾」也有著主觀上的難度。那就不妨把眼界放大一點,對於剛畢業的大學生來說,六位數的錢,一次工作的後門,一次奢侈的度假旅遊,或許是非常高大上和難得的東西。但是放大眼界,這些東西又算的了什麼呢?我說Keep Passion and Think Big,激情是去對抗的的激情,而Think Big的話,這點小利,和這些多如牛毛的經理又算得了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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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月之事,講究天時地利人和。職場性騷擾,三者均不符。只有二愣子才敢在嘗到一點點權力的滋味後,才敢做但不敢當。
解決方案:
情慾宜疏不宜堵。在律所的工作量較大的環境下,並且不能保證職員正常的私人生活的情況下。
小所,給男性發「吃雞津貼」,給女性發「煲鴨補助」。
大所,要有大所風範,與高級會所形成長期戰略合作夥伴。
(聊聊天,訴訴苦,或者再進一步)
江湖一二事;
日天大師,年逾半百,家屬均在宗門外。外門弟子,貌美女青年一枚。
分析:日天大濕,妻兒均不在身旁。每日回家,家中二奶又是尖酸刻薄之人。正所謂同性相剋,不得長久。久而久之,日天大濕越發陰濕。日天大濕師承五行門之秋宗,愛戴綠帽,善使短槍。江湖好事之人,贈其外號「綠帽咸濕佬」。
秋宗外門弟子,衿衿子,長袖善舞,頗得同門男弟子喜愛。行走江湖,江湖好事郎兒贈其外號「長衿仙子」。
衿衿子在日天大濕門下學藝,夏練三伏,冬練三九。深得大濕喜愛。
某日,大濕贈衿衿子,玉兔案綠帽一頂,又在其手心勾了三下。對其言語,欲傳其陰陽兩儀功法。
衿衿子生性聰慧,知大濕深意。
第二日,卯時,衿衿子在宗門議事廳等候師傅。大濕早早就已在房梁之上久候。師語,陰陽兩儀功法,修鍊須入床幃,且必須吸收日月精氣。語畢,衿衿子同大濕前往後花園小樹林修鍊此功法。
我希望律所合伙人不要成為「小學校長」這樣為人所恥笑的梗,那樣這行估計就徹底臭了。
某些人好自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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