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歷史上是否對同性戀包容?若是,為什麼現在卻變得比較保守,幾十年前甚至認為同性戀是病?
(雖然不是第一次在知乎上提問,但是第一次收到這麼多答案。我沒想到會有這麼多人關注,@霍真布魯玆老爺 說得對,我就是一個歷史淺愛好者,而且歷史知識相當有限,提出這個問題純粹是出於好奇,所以措辭不是很嚴謹,從沒想過把它當一個學術問題,更沒有任何批評zf 或者想要推動同性戀合法化的意思,所以那些急於為zf 辯駁甚至是反同者,您可能是走錯地方了)――――――――――――――――――――古代有龍陽之好,斷袖之癖,陳維菘與徐紫雲的愛情故事也受到很多文人墨客的讚揚……中國大多數人沒有宗教信仰,同性戀不會在宗教層面受到歧視與阻礙,為什麼中國不是最早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我好像答過類似的問題?)
因為中國古代所謂的「同性戀」,和現代的同性戀是有本質上不同的。中國古代的「同性戀」,其本質是上級男子對下級男子的壓迫,這種壓迫體現在性權利上。
夫為乾,妻為坤。君為乾,臣為坤。
所以在這種同性關係里,地位高的男子一定是攻,地位低的一定是受。龍陽、鄧通、董賢等人,都是以臣妾之身侍奉君王。雙方根本不是戀愛關係。古代文人創作時常見的「臣妾心理」就是這麼來的。
衛靈公與彌子瑕就是典型的例子:
夫狗依人以食者也,主人怒而抶之,嗥而逝;及其欲食也,葸葸然復來,忘其抶矣。今瑕君狗也,仰於君以食者也,一朝不得於君,則一日之食曠焉,其何敢懟乎?
(《郁離子》)
在地位高的一方眼裡,自己的「同性戀人」就像一條乞食的狗一樣。
而且建立這種關係的雙方,往往都有自己的家庭,娶媳婦生孩子什麼都不耽誤,絕非現在的同妻、形婚可比。
《紅樓夢》里也是這樣的,除了寶玉和秦鍾這對有嫌疑的以外,沒有一對同性炮友是地位對等的,也沒有脫離「將小廝們內有清俊的選來出火」這種性質的。
古人只是玩膩了女人,去玩玩男孩嘗嘗鮮。何來「戀」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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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高能,你們都聊的什麼呀我完全聽不懂╭(°A°`)╮
用一次知乎的名句,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中國古代對同性戀行為寬容,是歷史淺愛好者得出的結論。
大多數人也就知道個斷袖,分桃,龍陽,但你要分清楚,這是男風,不是同性戀,最多算是同性性行為。
男風為什麼不被排斥,是有倫理背景的。中國的封建男權社會下,男性和女性都是生殖工具,是為傳宗接代用的,換言之,你只要完成了你傳宗接代的使命,男人就可以隨便出去玩,至於玩妓女還是玩孌童,主不在乎。
甚至隨著理學的發展,封建士大夫的理想人格逐漸增加了禁慾這一條。明清明文限制官員狎妓,《大明律》規定,「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媒合人減一等。若官員子孫宿娼者,罪亦如之。」不但官員不可以,連子孫都不行,我大清不但照搬,而且猶有過之,「狎妓飲酒亦坐此律。」,不但不能睡,連陪酒都不行。
在這種背景下,好男色反而不那麼被人詬病。因為男風有個最大的好處,男人不能生孩子。妓女生了孩子,還有搶奪繼承權的風險,而玩男人完全沒有這種可能,從維護封建家庭的穩定出發,男風比普通的狎妓好在太多。
但社會上真正是用這種讚賞的眼光看待這個群體嗎?士大夫好男色頗有風雅之評,但你要注意,這是他們的地位使然,對於男色的對象,這些被叫做孌童,相公的群體,他們甚至連自己的身體都不能自主,只要長得好看,就可能被褻玩,誰管你天生是不是同性戀者?這樣沒有任何尊嚴,怎麼能稱為寬容?
現在的梅蘭芳被稱為大師,但他剛出道時,也是被視為「歌郎」「相公」。名士易順鼎曾經在詠賈璧雲的《賈郎曲》中有云:「京師我見梅蘭芳,嬌嫩真如好女郎。珠喉宛轉繞樑曲,玉貌娉婷絕世妝。誰知艷質爭嬌寵,賈郎似蜀梅郎隴。尤物同銷萬古魂,天公不斷多情種。」
梅先生對這段歷史視為一生恥辱,不但諱莫如深,在日後管教自己子孫時,梅氏的家教之嚴,也不同於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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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圈,很多答案說古代只有男風沒有真正同性戀,而男風是上級對下級的壓迫,只存在於統治階層。我認為這是不對的,最起碼是不全面的。
我舉一個反例,大家一起探討。
轉載自果殼:原文地址--契兄弟—明朝那些同性婚姻
契兄弟—明朝那些同性婚姻
人們常常希望了解古人的生活狀態。不過,當人們在五千年的歷史畫卷中徜徉時,偶爾也會發現一些與今人大相徑庭的風俗習慣,比如「明朝的某些事」。在幾百年前的明朝,兩個男子是可以拜堂成親的,那時候人們稱這種關係為「契兄弟」或「契父子」。
男風盛行的明代明代以及後來的清代都是男風較為盛行的時期。明代的文人胡應麟曾寫道:「左攜安陵右龍陽,美人翠袖嬌紅妝。」 將男色與女色提到了同等的位置。 (這裡的「安陵」和「龍陽」都是戰國時期著名的男寵,後世便以他們的名字指代男同性戀。)在這一種類似於末世狂歡一般的頹廢情緒的影響下,上自王公貴族,下到市井平民,各階層中都存在狂熱追求男色的人。
「契兄弟」的來源在男風盛行的大環境中,出現很多真心真意要共度一生的同性戀人是十分正常的。當這種堅定的心意出現之後,類似於婚姻的契約關係的誕生自然也在意料之中。但是,為什麼偏偏只在閩南地區才出現了這種類似於婚姻的「契約關係」呢?
明代文史大家沈德符認為,這種習俗來源於海寇。古代由於迷信的緣故,人們認為航船時不能帶婦人在船上,否則船就會沉沒。但是,船員依然需要解決他們的正常需求,所以便用貌美的男寵來代替女人。當時的船長就被稱為契父。另外也有人認為,閩南地區出現男男婚姻是由於性別比例嚴重失調,很多男人無法娶妻。
那麼,契兄弟到底是怎麼樣的一種關係呢?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中進行了詳細的解釋:閩地的人喜歡男色,並且不計較身份的貴賤和長相的美醜,只要雙方情投意合,便會結為契兄弟。年長的一方,人們稱之為「契兄」,另一方自然就是「契弟」了。契兄到契弟家時,契弟的父母都把契兄當成「女婿」一般,愛護有加。而契弟日後的生活開銷和娶妻生子所需要的費用,契兄都會給予贊助。也就是說,即便兩人結為契兄弟,兩男子各自的婚姻嫁娶並不受影響。因為,在當時的社會中,女性一直處於從屬的地位,她們扮演的只是繁殖後代的角色,所以,女性的出現並不會影響契兄弟、契父子之間的感情。
契兄弟的婚禮狀況契兄弟的婚禮,是否也如同男女之間的婚嫁一樣,有諸多流程、各種講究呢?答案是肯定的。
明末清初的大才子李漁在《無聲戲》的《男孟母教合三遷》中就為我們介紹了一下當時閩南地區契兄弟的婚禮狀況:男子之間的「婚嫁」與男女之間的婚嫁一樣,提親、聘禮和酒席等,也就是所謂的「三媒六聘」,一樣都不能少,無論是男女婚姻還是男男婚姻,全都講究「明媒正娶」。而且,如果契弟是頭婚,而非二婚,那麼契兄一方送的聘禮就要重一些!
風俗的沒落晚清時期,國門被西方的堅船利炮打開,玩弄戲子雖然仍然是士人們娛樂的主要內容,但此時國勢與政局發生巨變,演員們的地位也隨著社會的發展得到了提高。更重要的是,對同性戀持極端憎惡態度的西方傳統性愛觀念的傳入,使得新時期的士人逐漸對於男男關係感到厭倦、反感甚至引以為恥。在這種氛圍之下,「契兄弟」這種類婚姻形式也逐漸淡出了人們的視野。
1. 中國古代對同性戀不是「最寬容」的,只是沒把這當回事罷了。事實上也沒有把異性戀當回事,你看詩歌寫到男女私情,注釋經常說這是隱喻政治的。兒女情長在任何國家的古代社會都不會是犯天條的大事,與其說中國古代「寬容」,倒不如說是宗教國家太過「嚴厲」了,居然把同性戀當成殺頭的罪。而且中國其實絕對不能算寬容,嚴重的歧視肯定是存在的,只不過不會用因為這種事燒死罷了。
至於有幾位答主談到古代社會人不平等的問題,這就有點扯遠了。人平不平等,跟把同性戀當不當作違反天條,這是兩件事情。哪怕你是皇帝,想要玩同性的話,在宗教國家也絕對是不可以的。
先說結論:中國歷史上對同性的包容是建立在對女性歧視壓迫上的
什麼原因導致現代中國對同性戀不包容?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研究一下為什麼西方對同性戀不包容。
很簡單,宗教問題,基督教的教義不允許
那現代中國為什麼對同性戀不包容?
我的看法:還是宗教問題。
大部分中國人信什麼宗教?說法很多,但一般說法都是歸結於儒家文化和祖先崇拜上的。而這二者共有的一點核心教義:傳宗接代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想必各位在電視劇中已經聽的耳朵出繭了。
中國人反對同性戀的核心動機是什麼?無法傳宗接代。
中國人同性戀的最大阻礙在哪裡?家庭
為什麼古代中國表現得」相對」寬容?古代中國有男權主導,男性可有三妻四妾,同性戀並不影響你有孩子。而這個邏輯放到現代就顯然不合邏輯了。這也從側面可以看出中國為什麼有這麼多騙婚gay。
古代中國對同性戀真的很寬容嘛?假的,古代中國對同性戀的寬容僅僅針對男性。如果你在古代中國當一個les,最可能的下場是被用各種慘無人道的刑罰折磨致死。我覺得你用飛機杯充氣娃娃並你不能說明你在和飛機杯充氣娃娃談戀愛
僅從臨床心理學史的角度答一下,因為當年同性戀是「精神疾病」是西方人先確立的,現代醫學以西方世界為核心,中國只是跟著走而已,世界衛生組織到1990年才將同性戀從疾病分類中移除。
這實際涉及到另一個問題,為什麼西方這些年的態度變鬆了?早年西方世界因為宗教的原因,延續了上千年,至少到20世紀50年代還是強烈反對同性戀、認為同性戀是病的,還記得圖靈是怎麼死的嗎。
而近代以來國人對同性戀的態度是跟著西方的,為什麼?因為舊中國落後啊!鴉片戰爭打輸了,圓明園的大火燒了三天三夜,遼東和台灣島割了,外西北和外東北幾百萬平方公里的大好山河被侵佔,山東半島拿不回來。特別是五四以來,有識之士在不斷將西方文化往儒家靠攏失敗後,我們最終轉為全面向西方學習,決心將傳統文化連根拔起。
當時的知識分子本著的就是打倒舊文化、舊思想、舊習俗的覺悟,用西方先進的文化思想拯救中國。於是西方對同性戀的反對態度也被引進了,最終國人對同性戀的態度也由傳統的開放的轉為反對,並持續了幾十年。這幾代人就是在這種「反同」氛圍下長大的。部分人,特別是父輩那一代人的「恐同」,就是這個原因。
相反,這幾十年西方同性戀平權運動不斷進行,導致西方文化對同性戀的打壓逐漸放寬,甚至出現了同性戀婚姻,所以才有了題主的這一問,「為什麼中國現在對同性戀如此保守?幾十年前甚至同性戀是病」。古代所謂「男風」根本不是同性戀,上面幾個答案說的很好了,我再加一條:古代東方女性第二性特徵發育不明顯。如果你找一張晚清時的女性照片,你會發現當時女性的「美」是現代人欣賞不來的。那時的女性身材幾乎都是扁平的,沒胸沒屁股,個子也很矮小,離遠了瞅就像個沒長大的孩子。一個青少年男子和一個成年女子的身材差不多,區別只是一個旱道一個水道。所以才會有那麼多人好「男風」,因為男和女差異不大,男子只是女子的代替品,從本質上來說他們還是喜歡女人的。現代社會由於女性營養狀況和社會地位的改善(比如不用再裹小腳),女性第二性特徵的發育已經非常明顯有別於男性。所以,男風就基本看不到了,只剩下純粹的同性戀了。
清末女子照片
飛機場
能分辨雌雄嗎?
現代女子的照片我就不貼了,畢竟大家天天都能看到,你們自己對比一下。
到了民國時期,隨著西方文化的大規模引入,西方審美觀念也同步進入了中國。女性的曲線美代替了中國的傳統審美,成為了主流審美價值觀。與此相對應的,是中國婦女解放胸部的運動。
民國時的婦女「乳房解放」運動
揭秘:解放了中國女人乳房的男人!
這場轟轟烈烈的運動中,連一些「大師」都參與了進來
民國女子解放乳房運動:胡適提倡「大奶奶主義」
中國人對「無後」最不包容 對同性戀則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
清朝搞基入刑,此問終結。
題主改了題目啊,其實這玩意百度百科就有。http://wapbaike.baidu.com/view/1064193.htm?adapt=1古今同性戀和同性性行為沒有本質區別。
階級說可以休矣了。這種想法就可笑,按照階級說,有權力的人都沒有愛,男女不平等也沒有愛,階級社會不分男女都沒有愛。
之所以產生差異是因為時代不同人的道德標準變了。
唐朝的武則天亂倫放在今天不可想像。清朝的孝庄和姑姑同侍一夫,今天也不能接受。這方面可以說以前寬鬆現在束縛
也有現在寬鬆以前束縛的例子比如離婚改嫁比基尼女人露穿衣胳膊大腿等。
都是人為道德的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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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送給那個霍真布魯滋老爺
大多數人也就知道個斷袖,分桃,龍陽,但你要分清楚,這是男風,不是同性戀,最多算是同性性行為。
你確定這段你說的對?
你的同性戀和同性性行為的區別是什麼?
你認為現代中國很多人是反對同性戀不反對同性性行為?他們現在能認同男風?
另外你是來給我的答案點了贊,之後發現點錯了,有取消點了個反對吧,一定是這樣的,有意思
還有,你刪評論外加拉黑,你心眼也太大了啊。好你的地盤你做主,你們繼續氣味相投吧。
再說一遍,你的邏輯思維有問題+()肚()腸。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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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沒看懂上面的話,搬後面的評論到這裡做解答。
回復 :難得你看得如此仔細。但似乎並沒有明白我的意思。這或許是我沒說明白,因為原本不想說太多,結果這裡還要費口舌了。
我引用他的那段話並反問的意思是他的那個話是錯的。
那就是他說的斷袖等不是什麼所謂男風,如斷袖之舉是多麼愛戀的舉動,異性戀里也沒有如此典故吧。這要是男女之事,必將千古流傳。所以是愛,真愛!不是玩弄。不要因為有權勢階級在裡面就看不到愛。即便是所謂男風或許開始是玩弄,過程和結果中可能也有愛。
愛,就可以解釋你問我的問題,古今同性戀為什麼本質相同,就是人是有感情的需要,有愛的需要,性和愛實際上很難徹底分清的,總有千絲萬縷的關聯,無論古今都有愛和情感伴隨其中,這就是古今同性戀本質的相同的地方。同性戀不是突然進化或者變異出來的,自古有之延綿不絕。自然界其他動物也大有之。
另一方面同性戀裡面也有玩弄也有賣身壓迫強制等等,這都是同性戀的具有範疇(廣義的概念看,討論這個問題應該在廣義的角度也就是大多數人的認知範圍內討論更好。)。異性戀裡面同樣也有賣身壓迫強迫玩弄等等,不能因為有這些就否認這是異性戀或者異性戀。同性戀是個和異性戀對應的名詞。強調的點是性取向的差異。
兩人形影不離,同床共枕。有一次哀帝醒來,衣袖被董賢壓住,他怕拉動袖子驚醒愛人,於是用刀子將其割斷,可見其愛戀之深。哀帝還為董賢建造了一棟與皇宮類似的宮殿,並將御用品中最好的送給董賢,自己則用次品。他為了與戀人生生世世在一起,還為董賢在自己的陵墓旁邊修了一座冢塋。《漢書·董賢傳》載,哀帝還曾開玩笑地對董賢說:"吾欲法堯禪舜,何如?"嚇得大臣們目瞪口呆。
這不是愛是什麼?中華文明5000年男女之間如此愛舉有幾?
認識愛,看來是個很難的問題啊,對於某些人。這些人是怎麼理解白蛇傳的呢?人和妖違背天理否認其愛嗎?
另外男風其實含義和同性戀差不多,古代沒有同性戀的名詞就把男性同性戀稱為男風罷了。同性戀和男風的差別大概就是包含了女同吧。如果依照現在對於「同性戀」的支持標準,其實中國古代絕大多數直接被安排的婚姻也並不怎麼支持異性戀。
拿現代人的思想方式去臆測古人本來就是一件挺蠢的事情。
古代的同性關係不是同性戀,是孌童,是玩弄。 同性戀合法化主張的是什麼?是公開、合法地結婚,領養子女,配偶享有法定權利。 你聽說過古代男的能領個男的回家見父母拜祖宗進族譜嗎?能報官說這是我合法配偶嗎?所以中國古代是怎麼包容同性戀噠!
讚揚的其實都是當時的大V
正如@居士說所說的那樣,被現代人所理解的古代同性戀,大多是在性慾引導下建立在封建等級制度上的同性性關係。但是,我不並完全認同居士說的看法,第一,君臣之間一定是存在性吸引力的。折中的來說,內因造成的同性性吸引是基礎(比如基因啊,什麼激素理論啊)同時酷兒理論依舊成立,後天的社會環境(君臣關係)個人境遇等會讓個體發現渴望並擴大渴望,以至於讓個體對同性產生生理和心理上的愛慕和衝動。
我不認為君一定是攻。在異性戀機制下,男性往往和權利能力力量地位等相連,表現在性活動中可以表現為主動的抽插。是否存在這樣一種可能,君的自我認知是Bottom但迫於社會的刻板印象和政治考量而選擇從事Top。
那麼,我重點來分析當代國內對同性戀的寬容問題和同性婚姻合法話的問題。
從整體來說,相對比西方近代對於同性戀的暴力迫害生理折磨來說(看看斷背山裡面有提到,還有圖靈之類)中國近代確實對同性戀相對寬容。這些內容在一本專門研究國內Les的生存狀況、婚姻壓力、社會政治、以及Les群體對策的一本書Shanghai Lalas中有所提到。鑒於Les和Gay都屬於homosexuality的範疇,並且這本書中對於社會容忍性、婚姻壓力、社會政策以及個體對策的討論研究都是基於homosexuality的角度,而不是局限於les community本事,所以我認為這本書可以一定程度上用來分析當代男同性戀的境遇和問題。
書中提到,產生中國式寬容的本質原因是我國的社會價值和文化傳統。以家庭為單位來說,處於saving face保護面子和維護家庭和諧的原因,家長不會直接反對同性戀子女。同時受到孝順思想的影響和經濟依賴性的限制,子女也通常不會選擇和父母的直接對抗。同時,單位體制影響仍然存在,親戚社區的監督仍然存在,在孝道思想和維護面子維護和諧的動機的影響下,個體大多選擇在性取向表達和性別表達方面保持低調,服從現存的社會準則,即選擇服從social conformity。這一現象被作者歸結為the policy of public correctness 。正是因為社會趨同現象的存在,導致多數和少數群體的矛盾保持在可容忍的程度內,也就是所謂的中國式容忍。這一容忍體現為「do not ask; do not talk"。
同時從國家層面上來說,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國家開始組織專家學者對同性戀進行研究,為同性戀去污名化Destigmatization。作為性別和性取向研究的一部分,這一項目還是取得了很大的成績。97年流氓罪Hooliganism被廢除;01年同性戀被從CCMD-3中移除。政府的社會政策和導向對中國式容忍的產生和發展也是起了很大的作用的。
但是書中有提到另一個觀點,也是我本人十分認同的觀點:這一容忍並不是無條件的。只有個體在家族和單位內保持低調,不主動表現同性性取向,不觸動婚姻底線這一容忍才會存在。從這一點上說這種容忍也是一種暴力。我稱之為軟暴力。
從上述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在容忍的表面下,是來自家庭、親戚、社區、社會體制和文化價值體系下的殘忍制約。容忍你的同性戀身份認同、同性戀性取向和同性性關係不代表容忍你可以不結婚不生育。
同時,家庭觀念,孝順思想,已經內化到大部分國人的思想中,用Shanghai Lalas中一位informant的話說,我從未想過不結婚,這是一種Natural process而不是一個alternative。雖然這本書出版於13年,但是調查大概橫跨5年-6年,在調查進行時他們的年齡分布主要集中在20歲-30歲。所以調查的主體多是80後。而隨著90後同性戀群體自我認知民權意識等的提高,很多人開始有了不結婚的念頭,把這一念頭轉變為現實卻仍困難重重。所以,以家庭觀念和孝順思想為代表的價值取向為同性婚姻的非合法化打下的基礎。可以說很多同性戀者本身也在質疑同性婚姻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此外,同性婚姻的合法化不僅僅是立法問題,也是社會問題的政治問題。
我先去吃飯...
中國古代對孌童的描寫或說讚美,基本上使用的是對於女性的形容詞,讚美也都集中在其女性化的一面。典型的就如上面霍老爺引用那句:「嬌嫩真如好女郎。」
所以男風在古代只是女色的一個代替品,或者說,「多一種選擇」。二者的地位和作用是類似的。更準確一點說,由於不能像妻妾那樣成為家庭成員,孌童其實和青樓妓女起著相近的作用。
而現代所謂「同性戀」,是有別於異性戀之外的另一種模式。古代的男風仍然代表男性對女性的需要,所以二者並不等同。
古代中國的包容是文人士大夫貴族之間的包容,也就是所謂的吃飽了飯沒事情做。大肆流行的一大原因就在於,男女有別。出門帶女子就會顯得自己非常的浪蕩,帶個好看的少年就顯得很有面子。然而,人類一定要啪啪啪,所以就順手。而且,少年啪完了還可以不用負責任,不像女孩,啪完以後可能會影響人家一輩子。這樣,那些人基本都喜歡這個調調。
而一般的市民階級中,喜歡這個的都是少數,可能是因為他們沒有機會讓人覺得自己浪蕩,也就是買不起隨從。
自從我國建國以來,基本貴族文化被砸得差不多。保留下來的基本都是一些小市民階層的思想。因此,曾經同性戀的文化當然也就沒落了。
看了幾個高票,不認同其推理邏輯。
拿社會階級倫理來討論人類行為倫理也只能得出一個雜交的結果。本就不是一個體系的東西。從形式上看,掌權階級所擁有的權力為其進行同性行為提供了極為直接有效得天獨厚的環境,但並不能說明掌權者自己不喜歡這種同性行為,相反,根據其他高票的案例以及目前可查證的史料不難看出,甚至有很多掌權者很喜歡這種同性行為。階級差距的同性行為無法解釋同級官僚間同性行為,同級官僚不存在誰壓迫誰的問題,因此同級官僚的同性行為是否屬於同性戀情是個很大的爭議空間。同理,普通百姓的同性行為也不存在壓迫問題,不過這種社會底層的同性行為一般也很少寫入正史,野史能提供的案例也極有限。
不論同性戀還是同性行為的前提都是同性情慾。能在同性奴隸面前硬起來進行同性行為的主人,說明了本身的同性情慾是存在的。即使古代同性戀或許不存在,但同性行為的案例恐怕已經不需舉例了吧,幾個高票多得是例子。而且這點階級壓迫同性理論根本無法解釋和其他有性繁殖物種的同性行為。不難說明人類在形成階級以前,其間的同性行為就有了。
同性戀或許不是早已存在,但同性行為在各有性繁殖物種內已經遍地都是。
同性戀在人類世界出現,不正是人類本身高度文明的證明么?
人區別於動物的特徵之一就是有複雜的情緒及感情,在整個人類繁衍中,同性行為升級到同性戀是遲早的事,就算沒有歷史證據支持,現在人類中的同性戀就是在創造歷史。
得了吧,古代那根本不是同性戀——士大夫階層並不拿孌童當做和自己一樣的人,而是把他們當成性玩具。
如果硬要算,應該是「戀物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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