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的意義、價值是什麼?

自人類發明文字後,千百年、數億人、廣袤的世界大地,出現過各種文學作品,好壞、良莠,參差不齊,但這些文學的意義、價值是什麼?問什麼會存在這麼多文學作品?
這個問題本身也是問題,為什麼要追問文學的價值,評價文學或其他問題、現象一定要用價值的視角去衡量么?如果不必要,那需要怎麼去評價文學,評價其他事物、存在?


1984年卡爾維諾在哈佛大學的演講中賦予文學這樣應有的價值:輕逸、速度、精確、鮮明、多樣、連貫。

世世代代文學中可以說都存在著兩種相互對立的傾向:一種傾向要把語言變成一種沒有重量的東西,像雲彩一樣漂浮在各種東西之上,或者說像細微的塵埃,像磁場中向外輻射的磁力線;另一種則傾向賦予語言以重量和厚度,使之與各種事物、物體或感覺一樣具體。

如同保爾·瓦萊里所說:「應該輕的像鳥,而不是羽毛。」

減輕詞語的重量,使意義附在沒有重量的詞語上。

如詩:「微風吹過,樹葉颯颯,我是一朵玫瑰花!」敘述的是一種思維和心理過程,包括細微難感知的、難以描述抽象的。

當然,在其他媒體都超乎想像的快速、無遠弗屆、高奏凱歌,且眼看就要把一切溝通都簡化成單一、同質的表面的時代,文學的功能是溝通各不相同的事物,且僅僅因為它們各不相同而溝通,非但不銼平、甚至還要銳化它們之間的差異,恪守書面語言的真正旨趣。

文學中的模糊感需建構在精確的描寫之上。用精巧的文字勾勒意象,卻又不束縛人的想像力。

由視覺引發文本,文學的存在也是為了讓文本具有自身的意義。

與此同時,每個人都是一部百科全書,每個人對於作品產生不同的理解,這是為作家寫作在做關於野心的辯護。

文學,讓語言失去重量,雲彩般漂浮於萬物之上;讓故事騎上駿馬,閃過你瞬息萬變的思想;讓晶體純凈的表面,精確折射我們的生活。


什麼是文學?我的理解是:文學有時是一種思想,或深邃、或尖銳、或厚重的思想;文學有時是一種情感,或愛憐、或幽怨、或欣喜、或悲愴的情感;文學有時是一段故事,訴說著悲歡離合、演繹著人生艱辛坎坷的故事;文學有時就是一種生活,一種超越了時間和空間、真真切切展現在我們面前的生活。

有人戲稱文學之於社會生活,就如同蛋糕上的一顆櫻桃,僅僅是一種點綴而已。我不同意這種說法。在我看來,當今社會生活中,文學的存在比任何時候都有著更為重要的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有助於我們去認識自己。

古希臘有一個傳說,說是有一個名叫「司芬克斯」的怪物,人面獅身,長著雙翅,長年累月地蹬在一條大路旁向過往的行人提問,他所定下來的規則是,你回答出了他的問題,你可以打他前面經過,你如果回答不出來,那他就把你吃了。這個問題是:「一個能發出聲音的東西,早上它用四條腿走路,中午它用兩條腿走路,到了傍晚,它用三條腿走路,這個東西是什麼?」許多人無法回答這個問題,自然司芬克斯腳下白骨累累,這個問題後來終於被一位英雄俄狄浦斯揭開了,他說,這個東西就是人,因為人在幼年時用兩手兩腳爬行,在壯年時用兩腳走路,在老年時拄杖而行。這個傳說更像是一個有關人類命運的隱喻,「認識你自己」不僅成了蘇格拉底哲學中的一句名言,同時也成了整個西方文化的一塊基石。人,作為宇宙的精華,萬物的靈長,人應該懂得自己的高貴,明白自己的尊嚴,人只有認識了自己,才能把握自己,把握自己的命運;人只有認識了自己,才能去認識人所生活的這個世界,從而在這個世界中去實現自身的價值。否則,必將被像「司芬克斯」這樣的「人之外」的異己力量所吞噬。

文學作品的解讀過程實質上是一個把作品中透露出來的客體世界重新還原為活的存在的過程,作為讀者的我們,常常會在作者慘淡經營的世界裡發現我們自己的影子。如果說傑出的文學創造是作者通過非同一般的個人視角的透視,對人生真諦做出獨到的發現與昭示的話,那麼,我們讀者在對文學作品的解讀過程中,也就不可避免地要觸及到平日很少碰到的深層自我及其存在的意義問題。如果說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創作是一種「靈魂拷問」的話,那麼我們的閱讀活動,又何嘗不是一次對靈魂的追尋或安頓呢。在墨西哥的印第安人中,長期流傳著這樣一個故事。故事裡說,一群印第安人趕著羊群,朝落日方向走去,他們行走的速度很快,但是快速行走一段距離就會停下來。停下來的他們在夕陽映紅的天空下跳舞,他們快樂的跳著。過路的人問,「你們還在等什麼?再不趕路,日落之前就到不了目的地了。」印第安人回答說,「我們慢下來,是在等待我們的靈魂趕上來!」當迷失了自我的人們四顧茫然的時候,在文學的天地里慢慢地行走,或許真能為我們找得回家的路。

二是有助於我們去弘揚一種人文精神。

近年來,在商業高樓、經濟巨廈大矗大立的同時,人們的精神家園卻漸遭遺忘。燈紅酒綠的熱鬧過後,人們終於發現除了錢的法則之外,這個世界還需要倫理的、道德的、文化的、良知的等等精神法則,否則人們也絕難共生下去。人文精神,也便在一片文學危機的叫聲中被重新提了出來。「今天的文學危機是個觸目的標誌,不但標誌了公眾文化素養的普遍下降,更標誌著整整幾代人精神素質的持續惡化。文學的危機實際上暴露了當代中國人人文精神的危機,整個社會對文學的冷淡,正從一個側面證實了,我們已經對發展自己的精神生活喪失了興趣。」(《曠野上的廢墟——文學和人文精神的危機》,《上海文學》1993年第6期)

那麼,什麼是人文精神呢?人文精神一詞應該源出於「人文主義」這一術語,西人稱作humanism,是文藝復興時期的時代精神,是作為中世紀基督教神權的對立物(至少是補充物)出現的,指的是一種超越動物性感性慾望和工具性功利的精神價值。中國與西方的主流文化都認為,這樣一種精神價值是人之為人、人之區別於動物的根本特性。例如孟子說,作為精神價值的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是「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如果沒有這種「心」,就「非人也」;荀子則說,「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亦且有義,故為天下貴也。」所以,在我們先前有關人文精神的大討論中,常常把人文精神描述為是對生命的關注,是對人類的存在的思考,是對認得價值、人的生存意義的關注,是對人類命運、人類痛苦與解脫的思悟與探索。

在我們眾多優秀的文學作品中,包蘊著對於我們現代社會生活來說極為可貴的人文精神,藉助對文學作品的閱讀,我們去發掘它,進而在我們當下的生活中去發揚光大它,也正是我們的責任。

三是有助於我們去找回已經丟失或正在丟失的激情、溫情和詩情。

人類社會現已經進入到了信息時代。這個時代的人們有著許許多多值得驕傲的理由,因為我們再也不像祖先那樣矇昧無知,我們創造了令先民們瞠目結舌的無數奇蹟。然後,就在我們創造奇蹟的同時,無庸諱言,我們也失去了許多,尤其是一種激情、溫情和詩情,正在遠離我們的生活,已經成為一種不爭的事實。

當我們讀著韓東《有關大雁塔》,「有關大雁塔,/我們又能知道些什麼呢,/我們爬上去,/看看四周的風景,/然後再下來。」我們能感受的是生命在失去了血色之後的一份蒼白和激情被抽離之後的人生的平庸、無聊和空洞。多變的時代、激烈競爭的社會以及快節奏的生活方式,也正拋棄著曾給我們許多心靈慰藉的溫情,而日常生活的瑣事、忙忙碌碌的人生,不僅時刻考驗著我們的人性,也正日益磨損著曾蕩漾在我們生活中的詩情。難怪周國平要在他的一本小冊子《人與永恆》中這樣感慨:「磚、水泥、鋼鐵、塑料和各種新型建築材料把我們包圍了起來。我們總是活得那樣匆忙,顧不上看看天空和土地;我們總是生活在眼前,忘掉了無限和永恆。」連講究實用和效率的戴爾·卡耐基也發出了如此的告誡:「我們且不要這麼忙碌,生活得這麼疾速,竟使得自己無法傾聽草地的樂音,或森林壯麗的交響曲。」

我想,讀點文學,可以有助於我們找回已經丟失或正在丟失的激情、溫情和詩情。在我們的生活中,遭遇到壓力或艱辛是難免的,但如果我們擁有著一份生活的激情,我們就有了挑戰壓力和種種艱辛的勇氣,我們的生命也會在一次又一次的抗爭與搏擊中走向輝煌和燦爛;我們也常常遭遇人生到的苦痛,經受種種的打擊,我們需要心靈的撫慰,因為有了溫情並且感受到了這份溫情,我們受傷的心才會趨於寧帖、安逸,讓我們對生活有一份發自心底的眷戀;憂鬱或苦澀,同樣地難以盡免,然而,浸融著詩情的憂鬱,往往會凈化人的靈魂,而詩意的悲愴,更可以使人趨於崇高。


文學是一種糖衣,為的是讓裡面的倫理藥丸更容易下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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