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伯被車撞至重傷昏迷要家屬簽名才能做手術,家屬沒聯繫上,醫生救還是不救?


前段時間,電視劇《急診科醫生》熱播,老戲骨張嘉譯、江珊,新生代偶像王珞丹,大導演鄭曉龍,還有北京協和醫院的專業背書,在加上急診室豐富多變、驚心動魄的急救場景,這部劇相當火。

劇中有一位老者遭遇車禍,昏迷狀態,被送至急診科,沒有錢、沒有家屬,頭顱CT檢查提示腦出血。江曉珊(王珞丹飾演)建議手術,而急診科劉主任說「我們是醫院,不是福利院,沒有家屬簽字、不交住院押金,不能手術。」而哈佛博士畢業的江曉珊直接懟了一句,「錢我先出,責任我來負責。」

這段對白其實不符合國內醫療的實際狀態。

類似劇中燕京國際醫院這種大型附屬醫院,都有非常完備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以我院為例,廣州市屬三甲醫院,對於需要緊急手術的無家屬無錢病人,醫院會開闢專門的綠色通道,先手術,後談錢,即使最後無人付錢,醫院也可以匯總病曆數據,向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申請專項救助基金。而手術簽字是由醫務部聯合臨床專家代表醫院簽字確認。這就保障了類似病人得到及時救助,而不是所有壓力都由急診科醫生承擔。

我們急診科經常收治無錢無家屬甚至無身份證的患者,不但治病,還有給定餐,有些甚至住在急診觀察室很長時間,半年甚至一年。

因此從另一個層面看,醫院遠比福利院要更關心患者,福利院關心病人吃喝就夠了,而醫院除了負責吃喝,還有做很多更有技術和價值的醫療護理工作。

電視劇《急診科醫生》在很多情節的設計上非常用心,例如器官捐獻,例如劇尾的專題科普,都有不錯的反響。但也有一些瑕疵,例如以上這個簽字問題。

醫療劇反應急診科日常,弘揚醫生救死扶傷的職業道德,讓公眾更了解急診科、了解醫生,這非常好。但是,在設計劇情的時候,不能為了凸顯主角的偉光正,而給急救體系帶來負面認知,這可能是得不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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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年都會遇到無家屬無錢的重症急診患者,我們的搶救過程是邊搶救邊彙報,這種情況都有醫院都有應急措施,而不是讓某位醫生獨自承擔責任。一線醫生電話聯繫醫院領導,之後醫生只需要放心搶救即可,後續工作醫院會處理!


今天才看到一個新聞。 病人拖欠醫藥費。管床醫生賠70%求問醫生怎麼管?好多底層醫生又累工資又低。還要負責賠錢。管鎚子。 政府規定醫生必須全力搶救。 政府又不負責費用該怎麼辦,你來當醫生撒。


救,必須全力急救,人命大於天!在當下醫患關係矛盾加劇,這個問題確實兩難。其實政府部門應當成立相應的法律法規來處理這些問題,處於人道主義立場,醫院就是救死扶傷的使命,我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一條鮮活的生命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而不顧,以至於給家庭帶來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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