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以搶救回來的情況下,在最後關頭為外公做了不搶救決定是正確的選擇嗎?

不好意思打擾各位了。
我外公當初是年底每年一次的體檢查出的膽管癌,但是查出來的時候已經擴散了。
發展到6月11日下午一點,外公各方面情況已經很不好了。一方面是血壓低不敢放腹水,另一方面卻是不放腹水就漲得痛不欲生。而且嗓子里明顯有很多痰影響呼吸,問了醫生說不敢直接吸,可能會直接吸出血來。
雖然之前家人簽了不搶救的一個協議,但是看上去醫生也並不會完全不搶救,搶救設施都搬到旁邊,還會會詢問家屬態度。醫生在家屬全到位前按照我外婆態度打了一劑強心針和升壓葯,讓外公清醒了一些。
但是這時外公就特別痛苦,真的是特別痛苦,話也說不明白,整個人無力地掙扎。我就問醫生能不能安樂,醫生說中國法律不允許。於是我退一步問,能不能打鎮靜劑讓他昏迷過去?
醫生說可以打鹽酸氯丙嗪,然後問了一句話:「你們真的不搶救了嗎?」
當時家裡就我稍微懂的多一點,所以最終決定其實是由我來定的。
我說的是"不了。"
打了那一針不久外公就慢慢安靜了,充滿痰聲的呼吸聲慢慢變弱,四點半宣告死亡。
我其實至今都非常後悔,一直在想,是不是我親手殺了外公。在我做決定的時候外公也有意識,但沒人詢問過他的最終意見,而且醫生也曾經說切開氣管還能搶救之類的話,看上去可能還能有一些時日..
我想請教見過較多病痛的醫生知乎ers是如何看待我的這種行為的,我做的選擇..真的正確嗎?


大家都說的也就不重複了,你並沒有什麼錯。如果只是覺得醫生再三問你不搶救而讓你覺得自己猶豫了決定的覺得因此背負壓力的話,作為醫護人員我想說,在這些情況下,我們再三確認只是為了得到準確的答覆,和得到家人一致的意見而已。實話實說,這樣的臨終病人搶救的意義已經不大,只是醫護人員不能有指向性的建議。畢竟救還是不救都是病人和家屬的權力。


在可以搶救回來的情況下,在最後關頭為外公做了不搶救決定是正確的選擇嗎?

題主這是你的想法對么?
你想的是錯的。
實際情況是:在僅有微弱機會在花費巨大代價後,讓患者承受巨大痛苦後繼續苟延殘喘一小會的情況下,在最後關頭為外公做了不搶救讓外公可以安然離開的決定是正確的選擇嗎?

這個做法,對於你,對於你外公,對於真正關心你外公的人來說都是個正確決定。
當然對於有些聖母婊和可能存在的某些三八親戚來說,你怎麼選都是錯的。這種人以後少走動也是好的。


能在重要關頭作出此番決定,題主你沒有錯。

我大概能夠體會得到這是多大的壓力,這不是一種普通的抉擇,但凡你做了決定,你就會面臨著內在與外在的雙重壓力。但你沒有退縮。

你是一個有擔當的人。


題主節哀。你的決定沒什麼錯。


並不,如果你看到搶救回來你外公的狀態,你只會後悔為什麼不放棄,我就是這樣的


我認為沒有錯。

曾無數次想過,外科主任們,icu醫生們竭盡全力把危重病人們從鬼門關拉回來,有沒有替他們想過生存質量的問題。

有中風救回來還住院十年八年的;有呼吸窘迫腦癱的。。。。

終於,有一天,有人告訴我,革命是血腥的,技術的發展不能站在個體的角度去考慮,要站在人類進步方向考慮。

而你作為家屬是有權利決定:

長痛不如短痛;

抑或是把他留下來(只是有可能留下來),讓大家成為別人眼中的孝子。

怎麼選都不為過。

噴我,我也懶得生氣 。

我爺爺是老慢支最後呼吸衰竭而走的。

至於那些從來不出現,人死了,就吵著說我爺爺是被醫生氣管插管插死的那些親戚還想著要賠錢?

哼,我理都不想理他們。


是的,你的選擇是正確的,你們的選擇讓你外公得以善終,這對患者本人和家屬這個選擇都是明智的,只有真正的大愛才能做到這一點。可能要叨叨幾句為什麼這麼說。

首先,善終是符合中國人對人生幸福的終極追求。中國人講究五福臨門:長壽、富貴、康寧、好德、善終。這是中國人民一直以來關於幸福觀的五條標準。想想看,詛咒一個人的時候,有時候會詛咒讓對方不得好死,可見不得善終對中國人來講是一件很悲慘的事情。善終指的是臨命終時,沒有遭到橫禍,身體沒有病痛,心裡沒有掛礙和煩惱,安詳而且自在地離開人間。目前隨著人均壽命的延長,臨終前完全沒有病痛不太可能,但是安詳往生很重要。

一直以來的醫學教育和發展偏重「救命」,這使得死很多時候變成了一件難事,尤其是家屬不願意放手的時候。1960年代各種搶救生命的心肺復甦術CPR出爐後,技術越來越進步,醫院的加護病房/ICU充滿各式各樣的新武器,人工肝藏、人工呼吸器、體外維生系統、透析技術、葉克膜等。現代社會就變成了想活是不容易的,但是很多時候想死也真的是不容易,加護病房這種設定可能讓患者這樣不死不活活很久,成為「灌注良好的屍體」,但還是不能蘇醒。患者可能全身關節萎縮變形,整個背、臀、腿部全是破皮褥瘡,面部腫脹等等。在家屬祈求一絲希望與奇蹟,醫生不肯服輸寧與死神奮戰到底的努力,可以使得臨終病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受盡折磨,讓患者含恨而終,這真的是作孽。這次你外公就算能搶救回來,上面描述的內容很快也會適用在你外公身上,真要這樣,你們才是會心如刀割呢。

我國因為各種原因,一直沒有立法推行安樂死,羅瑞卿大將的女兒羅點點一直字致力於推廣尊嚴死(安樂死在我國是犯法的),但效果並不佳。但有些發達國家,例如美國的一些州已經立法通過了安樂死。台灣立法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並將於2019年1月6日開始實施,中間的時間是做各種準備工作,包括對大眾的教育,流程的完善等。根據《病人自主權利法》內容,未來台灣民眾可在先預立「醫療決定」,若病況符合末期病人、植物人、重度失智等不可逆的昏迷狀態,且經醫師、緩和醫療團隊確認病情不可逆,醫師可按預先擬好的醫療決定,選擇不急救、撤除維生器具、不灌食,讓民眾有選擇「拒絕醫療」的權利。《病人自主權利法》不能算完全的《安樂死》,但是能讓患者有尊嚴的死去,對於確實對於沒有希望的病患,總是邁出了一大步!今年瓊瑤還在3月份發了封給兒子兒媳公開信文章蹭了下這個事件的熱點。鏘鏘三人行有一期也談到過這個話題。

有希望,拼救命;沒希望的時候,拼安詳往生。對末期病人來講,要的不是CURE(治癒),而是Care(照護)。家屬和醫生能做到的是預防病人最後的痛苦,盡量幫助善終,這才是對患者真正的大愛。現在的醫療是器官化、疾病化,但到最後必須回歸到人的身上。病人受盡千辛萬苦,百般折磨,最後不得善終,是作孽。

如果看了這許多人的回答,你還是不能釋懷,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強烈建議你閱讀台大醫院神經外科醫生黃勝堅的《生死迷藏》一書。他是神經外科醫生,主攻顱腦損傷,負責外科加護病房/重症ICU,因此經常會碰到腦死亡的患者,以及因各種原因導致的臨終患者。書裡面講述了他如何和患者家屬溝通,做出讓患者安詳往生的36個實際案例,每個患者的疾病情況,家屬的心態都不一樣,相信總有一些案例和時刻能引起你的共鳴,讓你釋然。

祝早日走出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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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問題只能自己找到答案,或者自己過去這個坎,或者永遠陷入其中。

說個我的親身經歷吧。

我老婆和她姥姥的非常親,因為從小就是姥姥帶大,而且一直住在一起。

老人家是老革命,身體一直不錯。但是終歸年紀大了,最終還是住進了醫院。

為了保命,大夫讓嚴格控制食水的攝入,嘴唇乾裂了只能棉花蘸水擦擦,但是嗓子幹了就沒有任何辦法了。老人很痛苦,後來幾乎終日哀求一小口水喝。但是沒人敢給她。

當時我真的覺得老人生不如死,我之前一直是支持安樂死的,覺得沒有很么理由值得讓人這麼痛苦的滯留在世上。

但我錯了。

過了幾天老人病情好轉,精力也恢復了很多。我和老婆去看她,她孩子一樣地笑著和我老婆說著話。

陽光打在她臉上,那一瞬間她的笑容是那麼燦爛,以至於我突然明白了生命的價值,明白了總有那麼一縷笑容是值得你去拼盡全力去期待的。

我無法幫助別人去選擇權衡,但是這件事之後我對自己的生命有了新的感受。我知道無論多麼痛苦,哪怕只有一線希望我也應該咬著牙堅持下去。

這件事也許說明不了什麼,也許在我未來的人生中,還會遇到其他的事情改變我的想法。但我知道,五年過去了,至少那一刻的感悟至今沒有改變過。

不同的時間裡,不同的情況下生命會展示給我們不同的啟示。

希望題主相信自己是在那個時間做出了自己最正確的選擇。

生如夏花之燦爛,死若秋葉之寧寂…

人生不就是這樣嗎。


晚期癌症不比別的病,進入搶救階段的時候就搶救不過來了。。。

本人的外公也是膽管癌擴散,一直全力搶救到過世。從你說的這種狀態之後只維持了幾天而已,最後的慘狀……還是不說了。


搶救是可以搶救。但是生活質量真心不高,還不如讓他安靜的走。你沒有做錯什麼。這個話題我覺得我還算有發言權。媽咪動脈瘤以後植物人。半年,長期呼吸機以後肺部感染很嚴重(常見併發症),氣管切開後。喉嚨和氣管插管長到了一起(最後下葬)也沒取出來。她從98斤,最後暴瘦到全身真的只有皮包骨。中間還因為停電發生過褥瘡,我需要把她爛了地方全部刮掉然後塗生肌膏,我給她刮掉壞的肉掉時候她根本沒有動。動不了。沒有痛覺。大概我手掌那麼大一塊地方吧。雖然我學醫,但是她生病的時候我剛畢業。只有所謂的醫學知識,臨床經驗幾乎為零。當時就想,只要她活著,那就好。但是那半年。我看她生活質量那麼低。真心。我會放棄。


題主不要自責,學外科的時候老師講膽囊、膽管的癌症是癌中之王,不容易發現,發現的時候大多已經轉移,或者在腹腔內擴散,除非早期發現,早期手術,否則生存率堪憂。在題主外公這種情況下,氣管切開等搶救措施也只能頂一時,還可能給你外公帶來更大的傷害。


題主有沒有想過生命的質量也是很重要的,有時候選擇放棄比一味地追求生存時間更需要勇氣。推薦題主看《最好的告別》後半部分,美國有很多這樣臨終醫療的案例。以下是我之前寫的答案:


我從很小就開始關注死亡,我經歷的關於死亡最深刻的事就是小學五年級外公去世(因為是外公外婆養大的,一般叫他們爺爺奶奶),去世前三年,他得了肺癌,但是年歲大了,做手術風險很高就保守治療。他經歷過什麼,年幼的我也說不清楚,只知道他頭髮掉得厲害,聲音嘶啞,慢慢地話也說不清楚,癌痛但是他忍著不說…由於爺爺年輕時學過中醫,他會自己給自己配方子,自己調理自己,所以得癌症後幾年生活可以自理,只記得他在去世的那一天胃口出奇的好,平時都吃不動東西,那天硬是吃了一碗飯。堅持了三年最後還是去了,而我卻不能接受這個事實,看到爺爺躺在殯儀館的水晶棺材裡時一個勁地喊爺爺瘦了,我不願意承認他已經死了。從那時起我就想做醫生,想要做點什麼。現在學醫已經六年半,覺得有尊嚴的死亡,比半死不活的渾身插滿管子越來越虛弱要好。

《最好的告別》後半部分舉了很多癌症晚期患者的例子,這些人最後的時光就如作者形容的那樣:當我們無法準確知道還有多少時日時,當我們想像自己擁有的時間比當下擁有的時間多得多的時候,我們的每一個衝動都是戰鬥,於是死的時候,血管里留著化療藥物,喉頭插著管子,肉里還有新的縫線。這樣做真的值得嗎?對於這種病人唯一的選擇就是「採用已有的、最積極的治療方法就是了。其實那根本就不是一個決定,而個這種權衡各種選項的事(明確自己的優先事項,和醫生一起努力讓治療與之匹配)既耗費精力又過於複雜,尤其是在沒有一個專業人士可以幫助你剖析種種未知及模稜兩可的情況下。壓力都朝著一個方向,那就是採取更多措施,因為臨床醫生唯一害怕犯的錯誤就是做得太少。大多數醫生不理解在另一個方向上也可以犯同樣可怕的錯誤一做得太多對―個生命具有同樣的毀滅性。」真的只有這一種選擇嗎?可能有的時候「放棄」對生存時長的執著才更需要勇氣。

標準醫療和善終護的區別並不是治療和無所作為的區別,而是優先順序的不同。普通醫目標是延長生命為了有機會獲得未來時間,現在,我們要犧牲你質量—通過手術、化療、把你送到監護室。而善終服務是讓護士、醫生牧師以及社工幫助致命疾病患者在當下享有可能的最充分的生活—很像療養院改革者們安排員工幫助嚴重失能者的方式。對於絕症,這意味著致力的目標是解除疼痛和不舒服,或者盡量保持頭腦清醒,或者偶爾能和家人外出,而不是關注生命的長短。

在這本書教會我們:接受個人的必死性,清楚了解醫學的局限性和可能性,這是―個過程,而不是一種頓悟。要在人的必死性方面謀求共識,並以生命尊嚴和保持有意義生活作為生存追求,醫患雙方都面臨著學習的任務。

舉個書中的例子,美國威斯康星州拉克羅斯其老年居民的臨終住院開支通常較低。在過去的6個月,聯邦醫療保險數據顯示,他們的平均住院時間比全美平均水平低50%,而且沒有跡象顯示醫生或者病人過早停止了治療。儘管肥胖和抽煙的比例與全美平均水平一致,居民的平均壽命卻比全美平均均壽命長1年。而在這裡讓醫務人員和病人討論臨終願望,這已成為所有入住醫院、療養院或者輔助生活機構的病人常規項目,他們同富有這類談話經驗的人坐下來,完成:一項濃縮成四個問題的多項選擇表。
在生命的這個時刻,他們要回答以下4個問題
●如果你的心臟停搏,你希望做心臟復甦嗎?
●你願意採取如插管和機械通氣這樣的積極治療嗎?
●你願意使用抗生素嗎?
●如果不能自行進食,你願意採取鼻飼或者靜脈營養嗎?
病人是去醫院生孩子,還是因為阿爾茨海默病住院,在不同情況下他們對問題的回答是不一樣的。但是在拉克羅斯,這一系統的存在意味著,病人及其家人在發現自己陷於深重的危機和驚恐之前,基本上已經就他們想怎麼樣和不想怎麼樣做過討論了。但在病人願望不明晰的時候,湯普森說:「家人也更願意進行討論。」最重要的是討論,而不是問題單。討論使得拉克羅斯的臨終開支比全美平均水平低了一半,原因就是這麼簡單又不失複雜。

如果你看到了這裡,也想請你想一想如果你的家人或是你面臨嚴峻的絕症,你會怎樣選擇。
To be or not to be,is a question.


外公是我見過最聰明儒雅的老人之一了,他明白的。以及你家的情況,可以說除了沒看到你成家之外,也沒啥遺憾了。我奶奶查出癌症之後也曾想放棄治療,在醫院的配合更多的是滿足我們的「孝」。我們的年齡,都會開始經歷祖輩的別離,會好的~~ljq


在這種情況下真的是最好選擇了,再救下去沒意義了


看到這個問題,我在想,如果回到大二那年,我有樓主的魄力該多好。

那年我爺爺83歲,第三次中風,不能起身,不能說話,不能進食,只有微弱的呼吸。

全家人為了不讓周圍人說閑話,用盡各種搶救手段,各種折騰,甚至往胃裡插入吸管喂流食維持生命

爺爺遭了那麼多罪,並沒有延長他的生命,而且還走的那麼不輕鬆,每每想到這,我就會特別難過。


轉的,感謝原作者,侵刪。


對這個問題深有感受,題主不必自責。
從今年一月媽媽膽管Ca逝世到四月奶奶胃Ca逝世,我和我爸爸最大的感觸就是:
癌症是無法逆轉的疾病,到了這個時候,不會再有希望,病人的身體狀況只會永遠持續惡化,延續生命就是延續痛苦。他們沒有任何生活質量可言,活著即是煎熬。在這種時候作為親人的我們,能夠看到他們不痛苦平靜地睡著都是幸福的,而人總是要走這一步,不過是早些讓他們睡著了。
所以,
在病情已經是無法逆轉的情況下,並且沒有生活質量可言時,沒有必要延續病人的痛苦,讓他們怎麼舒服怎麼來。
我和爸爸媽媽都支持安樂死的合法化,每次談到這個問題,爸爸都感嘆如果他到了那一天,希望我能夠遵循他的意願,讓他早點離開。希望我也會有題主這麼勇敢吧。


奶奶常說一句:悠悠然然地活,痛痛快快地死,便是無憾和幸運


說一點感受,爺爺奶奶80多歲了,回老家看望,奶奶拿出一個包裹,很興奮地展示給我看,昨天有人來賣壽衣,她和爺爺一人一套,看著奶奶這樣,我眼淚掉下來,教訓的口氣,說好好的弄這些做什麼!奶奶說,年紀大了早晚有一天要走,就希望睡一覺就走了,不受罪,不給你們添麻煩,就是老來的福氣了。題主不必太介懷,如果是我,我也會做這樣的決定。從爺爺奶奶的角度他們也是這樣的態度的,都是愛。


題主節哀。
這時候需要心理醫生介入。
給予題主一些安撫。
最後,題主我只想說一句: 好好對待你外婆。他們一定都特別愛你。


這種情況下你不是殺了你外公是拯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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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被查出 5 年生存率只有 5% 的癌症,你還會選擇繼續治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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