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與六便士》的主角如果沒有天賦或者他追求的不是繪畫藝術而是撿易拉罐之類的癖好,該如何評價這本書?
藝術總是讓人神往的一個詞。如果主角沒有繪畫天賦或者喜歡的只是撿易拉罐之類的怪癖,那麼拋棄妻子追求的東西,對於他個人而言是一場人性的解放,普羅大眾眼中恐怕只會是一個瘋子而已。那這是不是意味著這本書又是一個成王敗寇的故事?人並沒有自己想像的那麼自由,即使你拋下一切不計較世俗眼光去追求某樣東西,到頭來還是得接受世俗的價值判斷?
即使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的作品被承認,他在他的妻子兒女的眼中仍舊是個怪人,只是他的妻子兒女在媒體面前,必須做出來一個態度。也就是毛姆所說的,名人的直系所做的傳記的不可信。
世俗的判斷的主動權在世人手中,一個大德高僧無論是多麼出世,多麼的不在乎,他到頭來還是接受世俗的對他的評價,可是他不必在意。
毛姆這個人,太刻薄。但是句句都是實用的真理。
讀這本書的時候我念高二,當時面臨著一個選擇就是平平凡凡的參加高考,還是出人意料的去參加藝術類考試。我選擇了後者。
人啊,終其一生都或許不知道自己應該做什麼。斯特里克蘭德和施特略夫這兩種人生,一個是偉大的不幸,另一個是平庸的幸福。但是斯特里克蘭德是否是不幸的?我覺得他很快樂。
因為小說是寫給你看的啊,得有符合你價值觀的東西才能引起你的共鳴啊,斯特里克蘭德最後看似潦倒,但他在世俗中還是成功的啊,這個成功就是寫給你的!不管斯特里克蘭德的愛好是什麼,對他自己而言,都是痛快的!但結局若是斯特里克蘭德貧困潦倒的死在一堆易拉罐中,對斯特里克蘭德言,他還是非常痛快的,但對你而言,恐怕會一頭霧水的說一句:"什麼玩意兒,瘋子!」
這麼寫,不是斯特里克蘭德的妥協,作者為了能準確地把自己的思想展示給你,對世俗的無奈的妥協,
本人初中畢業,隨便說兩句,禁止轉載,
無論是藝術還是怪癖,只要沒能被歷史的灰塵湮沒,總會等到第二個懷有相同價值觀的人坐在另一個角落裡悄聲欣賞。
題主說的太對了! 這大概是這本偉大書籍的最大缺陷了。
先回答問題:在這種假設下,表達的主題不會變,只是可以接受它
的人少了。
引用一下之前我在讀書筆記上寫下的話:
他的創作不是為了靈感、歡愉,或發泄不了的才能,而是為了擾亂他靈魂的力量本身。他被稱為天才或作品受到無盡景仰,即使是因為藝術,也沒必要去感謝誰;沒人在乎和理解,也沒必要指望誰。
選擇當一個自私的、真誠的混蛋;選擇當一個只能生活在日子裡的說客;選擇當一個一無所知的傳播者;選擇當一個得被感情操縱的沉悶的人,本質上是無差別的,或許我認為在拿生命開個漫長玩笑的愚人們,也如是想著我。
我不和你談論,這是我的選擇。
這是我在這本書體會到的。生活在日子裡的人被操縱,遊離在世界外的人在嘲諷。
你無法控制世俗對你的看法,但你可以控制對世俗的看法。
書中有句話:你可能不喜歡這樣的人,但你不得不承認他是個偉大的人,他的毅力和耐心,你不得不佩服。本人很贊同,
在世間,我認為是不會有他那樣的人,這畢竟是小說,把人物的一些特點放大了,誇張了,要不然早淹沒在輿論唾沫之下了。
我們當然會覺得主角神經病!而不是什麼天才。
因為沒有共鳴,反過來說,作者給你們留下這麼個把柄,實在不夠純粹。
我覺得書里已經給出了答案
When people say they do not caere what others think of them, for the most part they deceive themselves.
But here was a man who sincerely did not mind what people thought of him, and so convention had no hold on him.
而這樣的判斷的分量就取決於主人公了
這部小說里的主人公對世俗毫不在乎
所以這樣的價值判斷存在與否對他而言無所謂
一個不在乎他人評價,專心撿垃圾,並能從中獲得樂趣的人,也值得尊重。
讀這本書的時候,大概是七八年前。主人公的形象讓我想到日本電影《阿里斯基與龜》。藝術家的品格是遺世獨立的,大概是這種特質才會創造出不朽的作品。有時候,你糾結分不清專註與這種品格之間的分別。
藝術總是讓人神往,但撿垃圾並不是藝術吧?除非是藝術家宣告此舉是行為藝術 。不然它就是一種單純的行為而已和藝術作為對立面來討論怎麼說?
然後拋棄妻子所追求的只是個人的解放?廢話,別人所追求的就是你所追求的嗎,即使是妻子,而且這個妻子開始追求的也是藝術方面,卻只是用來裝逼的,會被人當成瘋子?(書里的描述主人公本就不被人理解)。又問描述的是不是成王敗寇,這個還真不知道。畢竟是按照真實人物來寫的,世人對高更又了解多少,到現在更加出名的還是同時期的梵高。
我就覺得題主應該靜下心來認認真真把這本書看完再來問這些。另外不是主角被逼無奈得去接受世俗的批判,而是有些人自以為是的對他進行批判
我覺得吧,看這本書先區分自我認同和社會認同。
這本書講的就是,一個人為了自己的理想如何不顧世俗的偏見達成自己的目標。你們非得詬病主人公為啥不能讓他們認同自己。如果能讓他老婆認同這事兒,還有戲劇衝突嗎?再者說了,這個人畫畫只為了畫畫,如果像你們說的畫畫還要考慮那麼多,能畫得好嗎?
而且這些都不是重點,你們要知道這本書的結局是編的,真實的高更沒有這麼做,畫是傳教士燒的。這樣你才知道,現實情況是,如果別人不認同,真的不認同...不是你妥協就能辦到的。有時候還是當個傻逼比較好。
推薦你們看看諾阿諾阿 塔希提手記這個問題本書中已有答案。作品才是藝術家的紀念碑,沒有留下碑名的,只是鼠輩或無名英雄。
毛姆也說了:一個作品要從浩繁的卷帙中脫穎而出,可能性會有多大?天知道作者經歷了哪些痛苦,幾多折磨,何等辛酸,才得以偶然向讀者奉上片刻的放鬆。。。由此得出認識,作者當從寫作的樂趣中,從所思所想之一吐為快中取得報酬,而對於其他的一切都忽略不計,不去關心褒揚,失敗或成功。
毛姆塑造的思特里克蘭德表現出了對藝術的極致追求,但我認為思特里克蘭德的這個形象的突出特點並不是對藝術的熱愛,而是——「極致」和「狂熱」本身。就像吃一串烤翅,啃咬的是雞翅,讓我們的味蕾、大腦為之躁動的永遠是秘制調料粉。
沒風趣、忠厚老實和心地善良是故事伊始掛在思特里克蘭德身上的標籤,無法想像某天這個五官端正,鬍鬚颳得乾乾淨淨的證券經紀人搖身一變蓄起了大鬍子,言語尖刻,拋下了家庭、工作,拿起了畫筆。是的,如此巨大的改變是為了畫畫。
思特里克蘭德在拋棄「平凡人」的生活之後,個性也大變——生活中毫不掩飾對其他人的嘲諷,遇事暴躁易怒,對生活和生命表現出 wu wei(無謂生活的方式,無畏生命的長度)。但,他是撕開了了人性的偽裝、拋掉了偽善的面具展示出了自己真正的性格嗎?並不是。他身體里有種精神迫使他表現出這樣的人格。拋掉了一個面具後,他又戴上了另一個。不然,他不會在心知「作家」刻意表現出對他狀況的不感興趣後,壓抑不住地想和「作家」交流。他身體里控制著他的精神是——極致和狂熱。從來不是藝術,不是美。
他果決的離開,依靠和鄙夷欣賞他的人,接納女性又斬斷情緣,這些行為的力量感遠大於對繪畫熱愛的力量感。他享受這種存在方式遠大於享受美。椰子園木房子里的壁畫是他最有感染力的作品,那些色彩交織在一起抓住了庫特拉斯醫生的心,這個傑作使人驚懼,無法逃脫。緊緊抓住醫生心臟的是「極致」。思特里克蘭德終於親手畫出了「極致」,到死,他也難逃這個「極致」的桎梏,他囑咐燒掉這個作品。
如果,有個名叫思特里克綠德的瓦匠,在他的故事裡,他還是會沿襲這種極致和狂熱,我堅信。
藝術只是一種手段,用以表達凡人心中轉瞬即逝的難以捕捉的悟和美。小石靜水、夏夜秋旻、人情世態、千秋萬象曾在片刻中觸動過每一個人,而唯有技藝純熟的藝術者能將其淋漓呈現。文字、語言、繪畫、撿易拉罐均屬於這樣的手段,而這種技巧需要磨練。是否有天賦,系何種藝術類型,根本不是重點。我想毛姆寫《月亮》也只願每個人追求自己心中的悟和美。離開桎梏的或被視為異類的那塊土地,離開落落寡合身在其中而孤獨隻影的地方,紅塵磨難去找內心安寧之所,踏上那片土地你便明白,這就是歸宿。在那裡,你甚為平凡。而這過程中,錢財,地位,工作,親情,愛情,道德,良心,自尊都無法幫助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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